范文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地区财政局党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14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4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01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4年9月
四、“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配合地委办公室,重点整治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4年9月 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4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4年底 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4年底
八、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配合地区纪检委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培训中心名义健在名胜景区的接待场所、没有培训业务的接待场所一律予以清理整顿,不得以培训名义变相
搞豪华接待、公款消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4年底
九、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配合地办、行办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4年底
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
铺张举办各类活动的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4年底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常抓不懈。要牢牢扭住专项整治任务,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
(三)务求实效。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范文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龙县宏伟公司2015年“出租汽车专项整
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出租车管理,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维护出租车市场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树立城市窗口行业文明形象。根据安道运客【2015】20号文件《安龙县道路运输局关于开展2015年出租汽车行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出租车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注重长效”的原则,努力实现“服务得到进一步改进、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形象得到进一步改观”的预期目标,促进我县城市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以优异的成绩来表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重点整治出租车营运秩序。按相关规定抽查车容车貌不整、乱收费、违章拒载、强行拼客、欺客甩客等营运违规行为,要求达到车容车貌整洁、经营行为规范,社会投诉率降低。
(二)重点整治出租车交通秩序。依法管理闯红灯、违章停靠、急停猛拐、超速超载、遮挡牌照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求达到出租车出行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交通违法率降低。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
束,共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
召开宣贯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出租车交通营运秩序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全行业形成全力以赴、全员参与的工作态势,同时,细化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道运客【2015】20号《安龙县道路运输局关于开展2015年出租汽车行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实行以下工作方法:
1、加大检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采取定点检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各类出租车违章违法行为,(即:一查证件、设施是否齐全,看车容车貌是否整洁;二查服务是否规范,看有无宰客、甩客、欺客、乱涨价等营运违章行为;三查是否遵章守纪,看有无乱停、乱靠、乱调头、争道抢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等。)确保专项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2、实行联动执法。一是配合主管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专职检查力量,上路上线对公司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要保证质量,建立规范化台帐记录,同时检查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教育,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处理,绝不手软。
3、严格管理标准。对现场查实和投诉查实的交通违法和营运违章行为,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罚款、保存证件、记分等处理外,当事人发生1次的要批评教育、警告,当事人发生2次的培
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当事人发生3次的,一律取消经营服务资格,同一车辆发生3次的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营运。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好的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体制,确保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出租车服务水平提档升级,行业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工作要求
全体职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行动上,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营造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的浓烈氛围,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不做样子。
安龙县宏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日
学习、排查图片:
范文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重点: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
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国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
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6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500个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市(地级)以上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大中城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37个城市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得到全面遏制;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定期发布全国大中城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城市和所在省的农产品安全进行跟踪督导。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
(二)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味品、米面
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清理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企业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共3页,当前第1页12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文章:综治宣传月工作方案留守儿童工作方案村级计生协工作方案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小金库复查工作方案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建党周年工作方案2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查看更多>>工作方案
范文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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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委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指导,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事业导向,坚持自检自查为主,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根本性转变。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去年上下联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5个方面20个作风问题(庆办发[XX]21号文件“双十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各级特别是市、县(区)两级“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的重点内容及分工如下:
(一)整治文山会海,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二)整治检查评比泛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
(三)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由市纪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负责;
(四)整治服务意识不强、生冷横硬,由市纪委和相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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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负责;
(五)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由市纪委、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七)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八)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指数配备问题由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九)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完善“双十行动”的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把工作抓实,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此项工作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治理的工作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保障措施、责任部门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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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报市纪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大家找、自己查、集体议、互相帮、群众评等方式,自上而下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整,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整改情况适时适度向群众公开。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对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对发现顶风违纪问题,严格问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上旬)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上报整体工作情况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xxx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xxx 市纪委副书记
xxx 市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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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常委
成 员: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城管委、市政府办、新闻传媒集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石化教育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主 任:xxx (兼)
副主任: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xxx 市人才办副主任
xxx 市信访局副局长
成 员:xxx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xxx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xxx 市纪委研究室科员
xxx 市信访局来访接待科科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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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
(二)做好情况汇总。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市直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起专项整治案例,各县区每月至少上报3起专项整治案例。
(三)强化督查问责。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针对工作纪律、窗口单位形象、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公款购买购物卡(券)等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持之以恒;对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车、超标准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发现违反制度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要严格“一问三责”,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依据相关规定对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并严格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四)从严规定要求。狠抓《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的贯彻执行,按照关于公务用车、办文、办会、办公楼、党政机关文艺晚会、会员卡、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吃喝、公款发放节礼、公务接待使用鱼翅或高档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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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发土特产、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具体规定,从严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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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巩固去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加大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力度,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搬转”数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10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城中厂”、“宅中厂”、“三临”(临河、临江、临湖)情况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上述情况引发的重特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危化品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基础台帐管理。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
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严格审查,促使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开展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公告未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按规定于4月30日前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补正申报材料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不符合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关、停、转、搬”。
(二)继续搞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重点是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搬迁工作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是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未依法申请和经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或变更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和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继续深入抓好源头(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把好关口(进南宁市、出南宁市路口)的
同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严格监控,坚决查处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章行为,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新科技的推广力度,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易燃易爆液体、气体运输槽罐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工作,通过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从“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起,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和严肃纪律入手,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抓好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六)要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防高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生产使用装置、储存设施、油库、加油站及职工宿舍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电气系统管理,确保电力稳定,避免大面积装置非计划停车。要结合天气特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车、户外作业等一定要避开天气高温时段;对处于停输状态的长输管线、管段、压力容器等要认真检查,落实卸压措施,防止因温度升高等造成憋压,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切实强化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从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基层建设等方面抓起,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事故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及救援的能力。四是要借鉴并推广危化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和企业先进经验,逐步铺开危化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
(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查清事故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再次发生。对企业级事故及事故苗头也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事故通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要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时反馈信息。
(九)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评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
(十)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本地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克服厌战情绪。各地要确保去年各地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相对稳定,为他们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为主线和突破口,精心组织,协调有序地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一致。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要把整治工作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必须的投入。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按规定严把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资质的审批关,发证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检查。对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力,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有关规定,不仅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工作并总结。工作方案于**年8月10日前,工作总结于**年12月10日前报至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2014年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
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