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安信息化建设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引领和管理公安工作的手段和过程!
公安工作就是信息第一,谁先掌握各类数字、信息,谁就先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实现筠连的跨跃式发展、才能保一方社会和谐平安,长治才能久安
构建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综合利用,
以“解决基层基础信息来源、归类、应用”为目的,搭建了由信息采集、整合、应用三层结构组成的基础工作综合信息平台。
丰富信息来源基础,夯实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安信息研判。在信息建设中,信息来源应该采取自采和调采两种方式采集,可以大大拓展信息来源,有效缓解了基层的采集任务
丰富了信息平台的内容,而且确保了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更新法制观念、力推信息化应用,形成全警参与的整体合力。
使基层民警具备五会能力(即会打字、会查询、会比对、会信息录入、会下载资料)
信息化建设专业性强,建立民警的信息技术人才刻不容缓。一是增加人才;二是加强对现有民警的专业技术培训,让他们有一定的技术基础,且熟悉公安业务,但应该为他们提供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其技术水平。三是要集中全局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技术队伍。利用这支技术队伍,逐步渗透项目开发的各个领域,系统规划、功能设计及推广培训等应以公安自身的技术力量为主导,以利技术人员掌握核心技术,为进行自主开发或者自行修改创造条件。
信息化建设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方面实行制度化,确保信息化建设不出任何差错,即要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又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不管硬件、软件都需要进行维护管理,要从制度上明确人员职责等,对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有功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对违反规定给单位和个人造成社会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进一步增加了管理力度。
范文二:四川公安交警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
四川公安交警科技信息化建设
规划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扁平指挥
第三章 业务和作战
第四章 警务、行政与勤务保障 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 第六章 数据、信息和信息中心 第七章 智能交通
第八章 网络及网络安全
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目的】为有力保障和支撑四川公安交警现代警务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促进从传统警务向社会主义现代警务的转型,建立和完善4+2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构架,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省公安厅的规划要求,结合四川公安交警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现状和应用实际,根据业务需求,特制订本规划。
1.2【需求导向】现代警务机制是现代化、法制化、职业化的警务机制。现代警务机制的建立围绕警察的本质、职能,确立行为基本准则,贯彻社区警务战略、情报主导警务战略、协作警务战略,预防为主警务战略、综合治理警务战略。现代警务机制是全省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总的需求导向。
1.3 【平台、系统及其构成】四川公安交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交警信息系统”)是全省公安交警各类信息平台、系统的总称。交警信息系统建设贯彻省公安厅4+2战略。交警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指挥平台及其系统、业务和作战平台及其系统、警务资源管理平台及其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及其系统、数据和信息管理平台及其系统。
1.4【建设管理原则】交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遵循以下原则: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全省平台和各地系统相结合;实施报、审、批、验、试、运、维等建管养用项目流程管理;以应用促进建设,以试点带动全局;积极探索先进技术的应用;建设和运行维护分离;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核心建设管理队伍同购买服务相结合。 1.5【建设管理规范】全省交警系统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四川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规定》。
1.6 【分工和职责】
省厅交警总队:负责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规划,制定全省各类平台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审核各地各类系统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负责全国统一的平台核心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应用;负责实施本省平台改造和扩展功能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并向部局上报技术方案,送检相关软件,负责指导各地各类系统的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承担各地系统数据传输、外挂等软件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各类业务管理工作
规范制订工作;负责组织本省业务、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省平台和各地系统实施和应用情况。
各地支队和大队:负责落实总队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订本辖区各类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数据和信息资源整合;负责实施本辖区系统的建设、改造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本辖区技术和业务操作人员培训;监督、检查系统实施和应用情况;负责本辖区系统扩展功能的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系统运行、数据传输交换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本辖区各类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
在本规划有效期限内,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按照本地区规划,开展本辖区信息平台或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完成上一级部门下达的具体建设任务。
1.7 【生命周期管理】交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和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由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以及系统应用、运行和维护四个时期组成。信息系统须紧随业务的发展而发展,遵循圆形迭代、周而复始的的生命周期规律。平台或系统开发完成并投入应用后应不断地评价和积累,适时开始新的生命周期。平台或系统在其生命周期内应实现其设计功能,产生预期效益。用于维系平台或系统生命周期所必需的维护、升级资金或人力的投入不属于重复建设。生命周期适用于组成信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
1.8 【生命周期保障】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分为规划组织、采购开发、实施交付、运行维护和报废五个阶段,须实现完整的闭环结构。在上述各个阶段都须落实相应的资金、技术、管理、工程和人员等保障措施,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立项,制订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
第二章 扁平指挥
2.1 【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和省公安厅规划建设要求,以提升指挥能力、管控能力、勤务效能、执法水平为重点,建立全省统一的指挥平台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系统,构建快速高效的指挥体系、常态实战的新型勤务机制,使交通管理勤务更科学、指挥更高效、反应更迅速、纠违更及时、服务更到位、监督更有力。
2.2 【指挥体系构成】公安交警扁平指挥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指挥中心(室)对一线作战部门和单元直接的、联动的、共享的指挥体系,具有高效、快速、机动、精准和可获得全面支撑的特点。扁平是指挥资源的同等、共享和协同。扁平指挥体系由指挥机构、指挥业务及业务规范和指挥平台和系统三个部分组成。
指挥机构包括指挥中心、专职及合成作战部门和作战单
元。公安交警各级指挥中心是其同级公安指挥中心的内设警种分支机构,承担本警钟的指挥职能任务。公安交警各级指挥中心除接受本级公安指挥中心的指挥外,同时接受上级公安指挥中心和本警种上级指挥中心的指挥。
公安交警各级指挥机构的主要业务职能包括:
(一)、警卫保障(业务编号:AA00)。
(二)、大型活动保障(业务编号:AB00)。
(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业务编号:AC00)。
(四)、接处警(业务编号:AD00)。
(五)、稽查布控(业务编号:AE00)。
(六)、案、事件处理(业务编号:AF00)。
(七)、视频会议(业务编号:AG00)。
(八)、值班管理(业务编号:AH000)。
(九)、执法监督(业务编号:AJ00)。
(十)、警情研判和信息报送(业务编号:AK00)。
(十一)、智能交通管控(业务编号:AL00)。
指挥业务规范是上述业务的办理、预案、岗位、权限、流程的具体规定。
2.3【公安交警指挥中心设置】公安交警指挥中心是各级公安交警实施指挥的核心部门。总队、支队、大队均设置指挥中心机构,配置指挥大厅或指挥室,建设和应用指挥平台及其系统。各级指挥中心依据指挥业务规范完成日常指挥、专项指挥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2.4【指挥中心运转模式】各级指挥中心运转模式包括:日常指挥模式(?)、专项指挥模式(?)和应急处突指挥模式(?)。各级指挥中心依据本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或上级指挥中心的命令,决定本级指挥中心的运转模式。
日常指挥模式(?):主要包括信息报送、值班管理、执法监督、接处警、道路交通管控等日常常态工作。
专项指挥模式(?):主要包括:大型会议保障、大型活动保障、警卫任务保障、大件运输保障、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重大区域缓堵保畅现场处置等。
应急处突指挥模式(?):主要包括: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重大稽查布控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启动应急模式的情况。
2.5【指挥平台】指挥平台是实施扁平指挥所使用的核心指挥系统的总和。主要包括:基础地图和应用图层系统(A11)、图像接入和调用系统(A12)、卫星定位系统(A13)、指挥调度系统(A14)、移动指挥调度系统(A15)。公安交警各级指挥中心使用全省统一的指挥平台。交警指挥平台可在公安专网和监控专网上运行。
基础地图和应用图层服务系统(A11):为全省交警系统统一提供基础地图和应用图层服务,主要包括基础地图服务、应用图层服务、标注数据库等,其接口全省统一开放。公安专网内统一使用省公安厅下发的PGIS地理信息系统,其他网络(监控专网或互联网)使用总队统一接口的地理信息系统。
图像接入和调用服务系统(A12):全省交警系统的各类监控图像由本系统进行统一分类和接入。图像的调用接口全省统一并开放。全省交警系统的图像资源同本级公安厅、局图像应用管理部门共享。
卫星定位服务系统(A13):全省交警系统各类卫星定位数据由本系统统一管理。定位数据的调用接口全省统一并开放。
指挥调度系统(A14):用于管理指挥中心运行模式,实现指挥调度功能。主要包括:指挥中心运行模式管理、值班管理、接处警管理、报警管理及案、事件管理等。
移动指挥调度系统(A15):在交警指挥系统体系下,整合交警警务通、手机警务、执法记录仪各项功能,建立移动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警力管理、任务下达、警务考核、道路监控、移动指挥等功能,提升路面指挥管理能力。
2.6【指挥系统】指挥平台下设各类实施扁平指挥相关的子系统。主要包括:指挥大厅系统(A21)、350M无线通讯系统(A22)、移动通讯基站系统(A23)等。
指挥大厅系统(A21):各级公安交警指挥中心的指挥大厅系统。主要包括:显示系统、功能坐席、监控对讲及会议系统、机房环境系统等。
显示系统(A21-1):分为大屏显示系统和组合桌面显示系统。条件成熟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交警部门可设置大屏显示系统。县级和县级以下交警部门原则上不设置大屏显示系统。
功能坐席(A21-2):分为总指挥席、副总指挥席、参
谋席、秘书席、调度席、保障席、值班席、联动席(其他警种或政府其他部门)、督查席、观察席、新闻席。各级公安交警指挥部门根据指挥模式、事态等级和部门规模需要,根据预案决定坐席的具体设置。
监控对讲及会议系统(A21-3):指挥中心所在指挥大厅或指挥室内的监控对讲及远程会议系统,主要用于指挥中心之间的联动、实施远程视频会议和上级指挥中心对下级指挥中心的运行监管。
机房环境系统(A21-4):指挥大厅的空调、设备机房、门禁、强电、弱电、防雷、防静电、防火、防水等。
350M(800M)通讯系统(A22):包括有线数字化350M通讯系统和无线350M通讯系统。350M通讯系统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实施扁平指挥的主要语音通讯手段。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手持机,并就基站建设向本级或上级公安局申报。350M通讯系统的编码工作由省厅交警总队按照省公安厅的规定统一编码标准编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省总队的统一标准,实施分组编码。
移动通讯基站系统(A23):移动通讯基站系统是350M基站系统的重要补充。针对350M通讯系统固定基站不能覆盖区域或因故障临时不能覆盖区域,迅速临时补充基站覆盖。特别是在大型任务、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现场紧急通讯保障方面,可以临时、快速部署现场作战单元的通讯群
组,实现同指挥中心的通讯,实现区域内和跨地区的联网指挥。移动通讯基站系统可以车载或单兵实施,可以接力传输,必要时可以应用普通手机区域“伪基站”功能。
第三章 业务和作战
3.1 【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规划、建设要求,以规范执法、防控、排查工作,提高业务和作战水平为重点,建立全省统一的业务和作战支撑平台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业务和作战系统,构建规范、严谨、科学的执法体系、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机制,使交通管理执法更加规范,防控体系更加严谨,排查机制更加科学,保证道路畅顺安全,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3.2 【业务和作战体系构成】由传统业务体系和现代作战体系构成。传统业务体系由传统业务部门、传统业务及业务规范和业务平台和系统组成。传统业务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管理、驾驶证登记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现代作战体系是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部分,由合成作战部门、作战业务及业务规范和业务平台和系统组成。作战业务主要包括:缉查布控、重点对象管理、隐患排查、网格勤务、道路监控等。
公安交警业务和作战的主要业务职能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业务编号:BA00)。
(二)、驾驶证登记(业务编号:BB00)。
(三)、其他车辆备案(业务编号:BC00)。
(四)、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编号:BD00)。
(五)、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编号:BE00)。
(六)、科目考试(业务编号:BF00)。
(七)、机动车检测(业务编号:BG00)。
(八)、缉查布控(业务编号:BH000)。
(九)、重点对象管理(业务编号:BJ000)。
(九)、隐患排查(业务编号:BK00)。
(十)、勤务管理(业务编号:BL00)。
(十一)、道路监控(业务编号:BM00)。
业务和作战规范是上述业务的办理、预案、岗位、权限、流程的具体规定。
3.3【业务系统】主要包括机动车登记(B01)、驾驶证登记(B02)、交通违法处理(B03)、交通事故处理(B04)、危化品运输系统(B05)为传统业务系统,主要包括:公安部无锡科研所研发的全国公安交警综合管理系统(六合一系统),业务外挂系统(B06)和扩展系统(B07)。 3.4 【作战系统】主要包括缉查布控(B11)、重点对象管理(B12)、隐患排查(B13)、勤务管理(B14)、警员移动警务系统(B15),警车一体化警务系统(B16),道路监控
(B17)、警情研判(B18)。
3.4.1【缉查布控系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省厅交警总队的规划,接入汇聚各类道路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建立跨地域、跨警种、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视频联网监控、安全执法服务站信息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等业务管理,实现一点布控,全网相应。 3.4.2【重点对象管理系统】基于全国统一系统的重点管理对象功能,结合全省重点管理对象系统应用需求,覆盖大型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交通管理重点驾驶人等重点管理对象,搭建全省统一的重点管理对象系统,与交通部门、安监部门、教育部门、城管部门共同形成对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管理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基础信息备案、违法抄告、车驾业务抄告、业务办理监管、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管、退出机制等系统管理功能,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测系统,会同交通部门、安监部门共同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测系统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路面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4.3【隐患排查系统】
3.4.4【勤务管理系统】以勤务工作中的警力部署、警力调度、任务管理、警务考核为主线,围绕警务监督与考核、执
法支撑与提升、信息共享与研判三大目标,建设覆盖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特勤保障、突出事件处置、道路巡查、宣传教育等勤务工作事项的勤务管理系统,建立岗位科学设置、工作合理安排、警力精确管理的现代化警务工作机制。
警力部署管理:依据城市网格化警务机制和公路交通执法站机制,建立勤务岗位、勤务工作事项的基础信息管理,结合警力信息作出警力部署安排,为科学、精确设置警力提供支撑。
勤务预案管理:建立日常勤务模式、特勤保障预案、突出事件处置预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与指挥系统联动联调,适应当前复杂交通形式下,对勤务工作运转高效、执行坚决、保障有力的要求。
勤务综合考核管理:对警力到位、管理效果、业务工作量、执法监督进行综合考核,建立以数据考核为主的勤务考核模式,为勤务工作高效运转提供支撑。
3.4.5【警员移动警务系统】基于移动运营商网络的手机类移动警务系统。整合执法记录系统、手机警务系统、移动警务通系统等系统建设警员警务系统。管理警员警务和勤务工作,为移动状态下的信息报送、执勤执法工作提供支撑。由警务资源管理系统提供工作安排,为警务资源管理系统提供考核依据。手机警务云平台系统无线传输图像、声音的功能,是扁平指挥通讯系统的重要补充手段。
主要完成勤务任务执行、执勤执法数据采集、卫星定位、执法日志和记录、同指挥中心通讯等功能。警员移动警务系统从日常作战和勤务的角度,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并向指挥中心反馈执行结果和日志、发出作战或业务请求。警员移动警务系统的建设本着实用、适用、简便和易携带的原则,积极探索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终端设备的开发。
主要功能包括:勤务任务管理,交通违法取证、处理,道路交通微型事故处理,现场处置管理,指令接收、发送以及执勤执法过程中需要采集上报的相关交通路况、安全隐患、现场情况等数据。
警员移动警务系统同后台指挥调度、警务资源管理等相关系统相结合,完成任务下达、绩效考核、执法监督等业务功能。
交警警务通系统:结合路面执法执勤需求,不断深化交警警务通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便民服务、缓堵保畅、车辆缉查等方面的应用,提升路面执勤执法能力。
手机警务系统;结合路面警务管理、缉查布控、移动指挥调度等方面需求,建设的基于手机平台的路面警务管理系统,实现警力管理、上岗签到、上岗考勤、任务分派、处突/反恐调度、视频回传、通讯对讲、移动GIS展示等功能,提升路面民警警务管理能力。
3.4.6【警车一体化警务系统】建设警车一体化警务系统,实现指挥中心对警车或特定公务车辆的指挥调度管理功能。实现警车在指挥中心后台资源支持下的信息查询、执法业务、现场处置、稽查布控等重要功能,实现警车单元之间、警车和警员之间的联动、互动。其功能主要包括:警灯警报器的管理、位置管理、同指挥中心的通讯、办理移动业务、布控管理、现场勘查、照明、图像上传等。
3.4.7【监控系统】是高速公路监控、其他国省及以下道路监控系统、各市地区县城区道路监控系统的总和。各类监控系统从功能上区分主要包括视频监控、卡口监控、电子警察三类。这里所述监控系统区别于智能交通系统,是应全省交警自身执法业务和公安厅、局治安等业务的需求,对道路通行数据、视频图像数据、交通违法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处理的系统。监控设备的布属是采集通行数据,落实布控方案,掌握现场事件情况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各类设备的布属点位。
3.4.7.1【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完成对道路(高速公路、其他国省道路、城市道路等)、重点场所(车站、机场、码头、入出口、服务区、学校、检查站等)的通行车辆和人员的视频监控。在保证视频监控功能的同时,可适当选点增加卡口或交通违法取证功能。
监控视频应采用多种技术方式,保证白天和夜晚等不同光线环境下的视频质量,提高不良气候环境下的视频质量。视频文件存储采用云存储模式,云端每个存储设备应满足本辖区至少6个月的主要视频文件存储。视频图像格式和清晰度应满足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并实施可检索视频文件技术的应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视频资源应同同级公安部门(公安厅、局视频技术主管部门)共享。
视频监控设备采集的数据经过确认,可作为交通违法证据使用,但要满足公安部交通违法证据的相关技术要求。 3.4.7.2【卡口监控系统】卡口监控系统主要完成对通行机动车的号牌识别和记录、机动车特征的识别和记录以及部分车内人员的图片记录。
通行数据(包括号牌识别数据和图片数据等)存储采用云存储模式,云端每个存储设备应满足本辖区至少6个月的主要通行数据存储。数据格式、实时性等质量指标应满足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并实施可检索图片文件技术的应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通行数据应同同级公安部门(公安厅、局通行数据技术主管部门)共享。
卡口监控设备采集的数据经过分析,可作为交通违法证据使用,但要满足公安部交通违法证据的相关技术要求。 3.4.7.3【电子警察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主要完成各类交通违法证据的采集。
3.4.8【警情研判系统】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通过对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剧毒品运输、重点对象、机动车通行等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作出前瞻性的、具有情报价值的结论。
车驾管业务分析研判:掌握机动车、驾驶人发展趋势,掌握窗口业务、考试业务、车辆查验工作情况,以及各项业务监管情况,为车管民警合理调配、业务工作科学组织、服务工作深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等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化导向,通过信息研判促进车管工作水平可持续提升。
违法信息分析研判: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秩序管理重点区域分析研判,引导执法管理重点;开展非现场违法处罚监管信息分析研判,掌握违法监管的重点环节,强化买分卖分违法打击。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掌握交通事故多发区域,研判事故黑点,引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防控和治理工作;开展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分析研判,对案件办理程序、案件办理时限进行业务监督分析,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性。
第四章 警务、行政与勤务保障
4.1 【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规划、建设要求,以规范警务、行政、保障工作,提高警务、行政和保障水平
为重点,建立全省统一的警务资源管理平台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警务、行政、保障系统,构建精细化的现代警务管理体系,使警务工作更加职业化,规范化,现代化。 4.2 【现代警务体系构成】由警务管理体系、警务运行体系、警务训练体系、警务保障体系构成。主要业务包括:人事、督察、纪检、审计、财务、装备、行政、后保、法制、宣传、科技等方面。
4.3【警务资源管理平台】将任务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理念应用于警务管理工作,是对全省交警系统警务管理、警务运行、警务训练、警务保障体系实施信息化、精细化管理的资源型管理平台。在警务管理方面,主要完成警营、人员、文件、行政、法规、宣传等业务的管理;在警务运行方面,主要完成监管、督导、研判、考核、评价等业务的管理;在警务训练方面,主要完成自学、培训、训练、案例等业务的管理;在警务保障方面,主要完成主要财务、资产、装备、物管、后勤等业务的管理。 4.4【警务资源管理系统】在警务资源管理平台下运行的各类警务资源管理系统。主要包括:
警务管理方面(D01):对办公区、办公用房进行登记管理;对民警、协警及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一卡通系统,通讯录系统和信息系统用户体系;对辖区内文件办理进行流程管理;对辖区内会议、通知、事务、日程
进行管理,并记录工作日志;对辖区办公区信息牌、办公网站、规章制度、协议或合同范本等公共信息进行管理;对辖区监控、门禁设备进行管理;对内部网络邮件和工作交流进行管理。
行政、法规、宣传等业务的管理;对辖区内库房、装备室进行统一管理。
警务运行方面(D02):对辖区内警员、协警和员工人事档案、专业资质、工资津贴进行管理;对警员、协警和员工进行考勤管理;对辖区内业务办理、勤务等进行监管;对日常工作、专项工作进行督导;对部门、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奖惩等管理。
警务训练方面(D03):对辖区内警员、协警和员工自学、培训、训练进行管理,对案件案例、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管理。
警务保障方面(D04):对辖区内资产、警用装备、应急物资管理进行管理;对辖区警车、务用车进行管理;对辖区内日常经费开支、报销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办公用品进行管理;管理,对辖区内卫生、维修、会客等物业进行管理;对辖区内食堂、健身房、备勤室、物资仓库、装备室进行管理;对辖区内一般采购进行目录管理。对辖区内财务计划、账目、支付等财务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
5.1【工作目标】建立省级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各地各具特色的服务系统,申请全国统一的网络域名和服务短信号码。采取短信收发、网页操作和手机APP等多种技术形式,提供网上交管业务预约和受理、交通安全信息告知、通报、公告、公布、提示及警示教育等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窗口自助业务系统,发展社会机构为主体的服务方式,整合其他行业数据资源,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部门,以及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和信息服务。支持交通行业智能信息服务的发展,并从交通行业信息服务中获取交警业务、警务工作有益的数据和信息。
5.2【公共服务体系】交警公共服务是从政府角度,对法人机构和公民提供满足其对交警业务、信息服务需求的服务,公共服务使用了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交警系统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业务、窗口自助业务、社会机构服务业务。
5.3【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全省公安交通服务措施、服务资源和服务系统,建设并完善集互联网、手机、语音电话、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各地发展公共服务项目提供数
据、接入、安全、认证等支撑,整体提升全省公安交警互联网、窗口和社会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5.3【公共服务系统】互联网服务系统(E01)、自助业务服务系统(E02)、行业服务系统(E03)
第六章 数据、信息和信息中心
6.1【工作目标】建立省市两级公安交通管理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主要存储:核心业务数据、核心监管数据、核心证据图片数据、核心监控图像数据。市级数据中心主要存储业务扩展数据、监管数据、证据数据、监控数据。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安全、防护安全、应用安全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有条件的区县级交警部门可以建立交通管理数据中心。
6.2【数据和信息平台】搭建省级数据和信息平台,统一升级平台和各地系统标准。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制订结构、安全、接口管理规范,对各地对平台数据支撑需求实施统一管理,对各地数据的结构、安全和接口建设进行指导。 6.3【数据和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存储系统(F01)、备份系统(F02)、交换系统(F03)、同步系统(F04)、接口系统(F05)、监管系统(F06)。
第七章 智能交通
7.1【工作目标】建立省、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采集辖区交通流量、平均车速等通行状况基础数据,实施交通组织、交通诱导等交通管控,处理拥堵、事故等交通事件,发布诱导、告知等交通信息。
7.2【智能交通平台】建立省级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统一全省智能交通基础地图系统、数据同步系统、图像接入系统和智能交通基础数据库。
7.2【智能交通系统】主要包括:地图图层标注系统(Z01)、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Z02)、交通信息牌信息发布系统(Z03)、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Z04)、道路交通流量采集系统(Z05)、智能交通云计算系统(Z06)、智能交通信息发布系统(Z07)、智能交通事件管理系统(Z08)、智能交通运行维护管理系统(Z09)。
7.2.1【地图图层标注系统】完成各类智能交通数据在基础地图上的图层标注。标注内容主要来源包括:各类内部警务系统采集的数据,各类智能交通相关系统采集的数据,以及行业共享系统的数据。主要标注的内容包括:道路基础情况、流量和速度情况、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交通组织情况等。
7.2.2【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根据智能交通相关系统提供
的停车次数、排队长度、平均车速等实时分析数据,能够自动完成区域内的交通信号点控、线控和面控,提高区域交通通行能力。系统可支持通过民警移现场动警务系统,对现场民警疏导、诱导交通提供支撑,实现民警手动操控指定信号灯。
7.2.3【交通信息牌信息发布系统】在控制中心实现对区域内交通信息牌的信息发布管理。可以发布临时指定信息和系统自动发布的定制信息。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诱导提示、气象等。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文字和示意图。交通信息牌的规格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采用龙门架。 7.2.4【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系统主要为满足智能交通相关系统的需求而设置,同时也可以共享到内部指挥调度系统。智能交通视频主要用途包括:展示交通通行情况,进行流量分析,处理交通事件情况等。
7.2.5【道路交通流量采集系统】
第八章 网络及网络安全
【总则】网络指用于承载各类数据通信的电路。四川交警使用的网络主要由公安信息网、视频专网及互联网三种网络组成。全省公安交警网络使用要遵循统一规划、严格规范、审核接入的原则。
7.1 定义及应用范围
【公安信息网】由公安部统一规划使用的主要承载公安部门内部数据交换、业务办理的专用网络,公安信息网不得直接连接其他任何网络。
【视频专网】符合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规划、主要用于承载天网视频监控、交警智能交通涉及的视频监控、卡口图像数据等外场设施设备等通信的专用网络,视频专网可采用专线方式或非公共网络基础上的虚拟专用网(**)方式建设,不得直接连接公安信息网或其他网络。
【互联网】由各运营商提供的连接公众互联网络的电路,主要承载公安交警对外服务和部分外部资源接入的数据传输。
7.2 网络IP规划
【公安信息网IP规划】公安信息网网络IP地址规划遵循公安部和省公安厅IP规划,由各级交警部门向本级科通部门申请获取。
【视频专网IP规划】视频专网IP地址遵循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总体技术方案》(试行)规定要求,交警部门向本级科通部门申请获取以省级行政区域代码(2位)即51开始的IP地址段,并由科通部门报省厅科技信息通信部门进行备案。(是否采用全省统一IP规划,,,)
【互联网IP规划】互联网IP地址无需规划。
7.3 网络及安全接入
【总体要求】公安信息网的接入遵循《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服务管理规定》、《四川省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接入规范要求。
【视频专网接入】视频专网接入遵循《四川省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总体技术方案》(试行)及《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自建,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端监控设备可直接接入公安网;否则,全部通过公安边界接入平台接入。
【互联网及社会资源接入】互联网和社会面资源接入公安信息网,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相关规定,采用公安部认可的防火墙、安全隔离网闸等安全设备接入,在无法保障接入安全的情况下,社会资源不接入共享平台,对图像、视频类数据可在公安网外另外建立一套系统实现对前端图像的调用。
【接入点规划】视频专网和社会面资源、互联网资源接入公安信息网,在遵循《四川省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总体技术方案》(试行)及《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可在市级建立安全边界平台接入,不具备条件的可经由省级安全边界平台接入。
7.4 规划及建设
【网络规划】根据我省公安交警信息网络带宽、IP资源及下一步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应用实际情况,未来三年内,各地应逐步推进省、市、县三级视频专网建设联网工作,2015年,新建外场设备全部采用视频专网接入,2016-2017年完成视频专网改造接入工作。视频专网和公安信息网网络按业务种类分类应用,原公安信息网主要用于业务办理相关数据传输,其余视频监控、卡口图像数据及其他外场设备应转移到视频专网上来。
【基本需求】按《四川省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与共享总体技术方案》(试行)要求,省、市间视频二级专网的带宽(以下均指最低带宽)需求约为400M,市、县间三级视频专网的带宽总需求约为800M;同时考虑到公安网内部数据调用需求,公安信息网带宽也应相应提升,省、市间公安二级网的视频传输带宽需求约为300M,公安三级网的带宽总需求约为400M。
【建设要求】在具体实施时,交警部门可考虑和本级公安部门主干网络公用的方式,具备条件的也可自行建设或租用,三年内省、市、县三级视频专网要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7.5 职责分工
【交警总队】交警总队负责根据交警具体业务种类和需求制定相应网络接入、共享规范;建立省级网络安全边界接
入平台;指导各地、市、州开展联网建设及资源共享工作。
【交警支队】各地、市、州交警支队负责本级公安信息网络扩容以及在交警总队、本级科通部门指导和许可下开展视频专网改造接入、互联网及社会资源接入、联网及资源共享工作。
【交警大队】各县级交警大队负责根据需要扩容本地公安信息网及在交警支队、本级科通部门指导和许可下开展视频专网改造接入、互联网及社会资源接入、联网及资源共享工作。
应急救援体系:部门联动(指挥调度,装备保障,物资仓库地图标注(虚拟企业资源,共享),技术支撑,警务合成体系支撑)
------以下备忘 非正文------
机构,人员。立项申报支持,向支队立功受奖建议
350M无线通讯系统(A24):无线350M对讲通信系统,有线350M对讲通信系统。
警员警务系统(A25):手机警务云平台系统。管理警员
警务和勤务工作,为移动状态下的信息报送、执勤执法工作提供支撑。由警务资源管理系统提供工作安排,为警务资源管理系统提供考核依据。手机警务云平台系统无线传输图像、声音的功能,是扁平指挥通讯系统的重要补充手段。
警车警务系统(A26):警车一体化警务系统,实现指挥中心对警车单元的扁平指挥,实现警车在指挥中心后台资源支持下的信息查询、执法业务、现场处置、稽查布控等重要功能,实现警车单元之间、警车和警员之间的联动、互动和信息共享。
移动通讯基站系统(A27):
监控专网系统(A28):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监控主干网络,实现各市州、区县的监控系统接入,形成全省交警系统的监控专网和智能交通管控网络。
图像数据云存储系统(A29):基于云存储技术的大数据存储。按照辖区指挥中心的分布,存储本地监控类数据,接入全省平台,实现全省共享。
专网系统、检测线联网系统、执法记录
登记标注系统(A22)、
登记标注系统:对交通安全设施、电子设备、标志标线、交警及相关政府和重点机构、应急救援相关机构、交通出行相关服务机构、警员及警车、交通流量和速度、交通安全隐患、各类检查点和布控点等进行登记,并在地图上进行标注。
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动态数据等。
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姓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单位类别,部门职责,部门设置等基础数据。
动态数据:主要包括:即时交通流量和速度、交通管制、机动车通行、交通状态数据;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数据;各类执勤执法日志数据;警车和警员、重点对象的位置数据等。
2.6.2.1 交通安全设施的登记标注:主要包括本辖区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隔离设施设备、电子设施设备等。
2.6.2.2 交警及相关政府和重点机构:主要包括本辖区各级交警部门、各级公安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学校、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
2.6.2.3 应急救援相关机构:主要包括本辖区医院、其他应急救援机构等。
2.6.2.4 交通出行相关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本辖区加油站、保险服务机构、车辆检测服务机构、驾校、机动车4S店或机动车销售场所、机动车修理场所、交通出行服务区、高速公路入出口等。
2.6.2.5 警员及警车:主要包括本辖区警员动态位置和警车动态位置。
2.6.2.6 交通流量:主要包括本辖区主要街道和公路的日常交通流量和即使交通流量,并标注道路拥堵情况。红色标注表示严重拥堵(每小时10公里以下),黄色标注表示拥
堵(每小时10公里至30公里),绿色标注表示畅通(每小时30公里以上)。
2.6.2.7 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本辖区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设施缺陷、道路安全隐患、检查布控缺陷等点位。
2.6.2.8 各类检查点和布控点:主要包括本辖区各类检查点、布控点等。
、《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接入汇聚各类道路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实现缉查布控、视频联网监控、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安全执法服务站信息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等业务管理,建立跨地域、跨警种、跨行业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总队、支队建设使用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队建设使用勤务指挥室,有条件的城市交警中队也要建设使用勤务指挥室,搭建集成指挥平台运行的软硬件环境。
3、按照《全省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各地组织公路视频监控、卡口、交通执法管理设备及基础应用系统建设和联网共享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各地组织改造现有视频监控、交通违法取证、气象流量监测等各类道路监控基础应用系统及城市交通指挥系统,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接入统一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接入公安图像信息联网平台。
4、根据本地业务需求,各地组织研发公路交通管控、业务执法、勤务考核监管等各类扩充业务管理功能。
5、组织制定公路交通安全管控勤务工作规范。制定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业务管理、数据质量传输、运行维护、信息安全
等配套规范,健全业务规范及运行机制,规范系统运行使用,为公安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制定针对警务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多等级的指挥调度工作流程。
组织实施高速公路道路监控系统的建设改造和信息资源整合工作。
地市负责规划本地道路监控基础应用系统的建设改造及信息资源整合;
负责改造本地各类道路监控基础应用系统,统一接入支队集成指挥平台;
云存储系统(B17)、情报分析系统(B18)、智能交通管控系统(B19)。
1.3 【网络及其分工】交警信息系统的网络包括: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互联网以及上述网络附属的移动接入网络。其中,公安专网承担公安交警主要业务系统和数据系统的运行;视频专网主要承担各类视频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的运行;互联网主要承担公共服务系统的运行。
3.2.7【云存储系统】主要存储视频、图片和通行数据等海量非传统业务数据。上述数据以各级交警支队、大队为单位,实现本辖区的存储。省交警总队主要存储重要索引信息。云端每个存储设备应满足本辖区至少6个月的数据存储。数据格式、实时性等质量指标应满足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相关规定。
3.2.8【情报分析系统】
3.2.9【智能交通管控系统】主要由红绿灯联网管控、交通流量分析预测、交通出行调查分析、电子信息牌信息发布、交通事件管理、停车场管理、社会资源智能交通信息采集、智能交通信息发布等系统组成。
平台和系统是全省实施扁平指挥的核心系统,各类专业软硬件平台和系统应向指挥平台及其系统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互联互通,实现数据深度挖掘、资源扁平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跨警种、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联动机制。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2.5【指挥中心职能】各级交警指挥中心具有以下职能:指挥调度、报警处置、执法监督、视频会议管理以及道路交通管控。
指挥调度主要包括:日常、专项和应急模式下的警务、勤务、业务工作部署,资源调配及合成,预案管理和实施,值班管理,信息报送及处置,指令下达和执行监管等。
报警处置主要包括:122报警处置、信访接待处置、重点对象报警处置、路况等其他报警处置等。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业务窗口视频监督、业务数据异常监督、执勤执法勤务监督、警务监督等。
视频会议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并实施远程视频会议。
道路交通管控主要包括:采集辖区道路交通基础数据和
实况数据,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控,开展交通信息发布等。
(一)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交通部门、安监部门、教育部门、城管部门之间的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信息共享,准确掌握重点管理对象基础数据,实时传递重点管理对象抄告信息,实现重点管理对象的齐抓共管。 (二)完善重点管理对象系统,建立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基础信息备案、违法抄告、车驾业务抄告、业务办理监管、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动态监管等系统管理功能,落实重点管理对象的安全源头管理工作。
警员警务系统(B14)、警车警务系统(B15)、
业务监管和系统安全的分析研判主题,(四)业务监管分析研判,开展异常业务分析研判、重点违规行为研判、预警处置结果研判,不断完善和提升业务监管能力。
(五)系统安全管理分析研判,开展数据规范性研判、系统安全应用防范研判,提升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能力。
(三)执法记录仪系统,对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应用,与业务办理数据、警务管理数据进行关联,实现执法监督、工作考核的数据化。
公安交警业务和作战的主要业务职能包括:
一、业务监管系统
整合现有业务和监管统计功能,建设全省统一业务监管平台,重点实现对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测、违法记分、号牌管理和酒驾、毒驾处理等业务工作的分析、统计、预警和监管,规范业务流程,防止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变事后处理为过程监管和事前预防。
(一)完善违法业务监管机制,一是严格违法处罚程序,通过二代证读卡、驾驶人面像识别、证件影像采集等手段,强化驾驶人身份确认,通过“一车多证、一证多车”数据预警,强化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打击;二是建立违法监管机制,梳理和整合了监管预警范围,对违法处罚流程进行实时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法处罚业务过程异常情况,强化违法预警处置流程建设,形成完善的违法监管机制。
(二)完善事故处理业务监管,一是整合事故接处警信息和事故案件信息,对事故案件如实录入及依法处罚进行监管;二是对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强化办案程序、办案时限监管;三是对事故三快处置、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跟踪,严格事故处理后续流程监控。
(三)建设统一的省市两级监管平台,在车管、事故、违法业务监管体系下,整合各项业务预警监管数据,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发现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省市两级预警发现、处置、考核流程,对违规业务进行跟踪处置,做好发现一笔、查处一笔。
4.1.1【装备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装备资产仓储管理、申领使用功能、装备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装备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装备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装备管理与应用管理相结合。达到帐帐相符、账物相符、装备动态管理的目标。(管理应用维护保养报废新增) 4.1.1.1 【装备资产管理功能】:主要实现装备、资产的登记、分类、发放、申领、使用、维护、检测、标定、报废、预警、统计等管理功能。包括批文(报告)登记、合同管理仓储管理、日常管理、运行(维修)管理、报废管理、查询统计、基础信息、系统管理等模块。
具备装备从总队—支队(扩权大队)—大队—中队—警员(协警)的流转功能,达到装备、资产定人保管的目的。 4.1.1.2 【装备资产预算、对账模块】:主要实现装备、资产的预算制定和与财务对账等功能,达到账物相符的目的。
包括预算管理、付款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模块。 4.1.1.2 【装备资产动态管理模块】:通过移动警务通、执法记录仪等系统数据分析、共享,达到掌握装备使用率、装备状态的目的。
4.1.2【警员管理系统】:实现警员、职工的登记管理,包括工资、培训、考核、职级.分为多个模块,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事档案管理,职级晋升管理,工资管理,人事合同管理,培养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读取考核系统数据),
离退休管理,奖惩管理,考勤管理,加班管理,值班管理,档案管理,请假管理,出差管理,统计等模块。 4.1.3【警务考核系统】:建设规范全面的警务考核系统通过对执法执勤、工作成效、社会评价、考核小组评价数据的分析实现考核的系统化与高效化。
4.1.4【行政后勤应急保障管理系统】:主要实现车辆、办公用品的登记及动态管理,建立应急保障调配资源库,调取警力部署、应急装备数据情况~实现对突发事件时警力、车辆、装备的科学调配。
4.1.4.1【车辆管理】主要实现车辆的登记、分类、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年检、报废、预警、统计等管理功能。包括基本信息、日常管理(年检、保险)、用油管理、维修管理、驾驶员管理、出车、收车管理、查询统计等功能,可根据警车GPS数据更新车辆使用状态。
4.1.4.2【办公用品管理】主要实现办公用品的登记、分类、发放、申领、使用、统计等管理功能。包括日常管理、查询统计、基础信息、系统管理等模块。
4.1.4.3【应急保障管理】主要实现应急仓储物资(实际物资)和企业物资(战略合作共享物资)的管理。
包括应急仓储物资的登记、分类、维护、预警(物资期限、维修维护)、统计等管理功能,并将相关数据共享到指挥平台,便于应急调配。
企业物资(战略合作共享物资)的调配功能。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机制,与物资、物流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应急物资、物流保障数据资源库,将企业相关数据共享到指挥平台,在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最快速调配所需物资。
----广泛推广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内,全省所有市州交警部门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场所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90%以上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违法处理场所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50%以上国省道交警中队办公场所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2016年内,县级以上城市要在大型社区、商场、超市、车站等场所安装使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安装使用总数达到人口比例万分之0.5。
(自助业务相关系统)
二、任务分工
总队任务:1、负责自助服务机软硬件采购;2、自助服务机系统功能完善,实现自助办理办理机动车业务、驾驶证业务、不记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业务、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文书打印、业务缴费、资料补打6大功能。
支队任务:1、负责编制、报送自助服务机需求计划。2、检查、考核大队落实自助服务机软硬件及网络安全管理制
度。3、确保自助服务机完好率达90%以上。
——建设12123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一、
二、任务分工
总队任务:1、2015年1月底前完成12123号码语音和短消息服务备案,获取备案确认书;2、按照部局总体建设方案建设省级网上服务平台,并落实网上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及日常运行经费;3、完善省级网上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提供网上业务预约和受理(包括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提供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换领机动车号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互联网审验教育、非现场违法处理、网上交款等网上业务预约和受理。)、交通安全信息告知(包括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企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机动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检验、逾期检验强制报废;驾驶人逾期未体检自动注销、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未参加审验、吸毒注销通知等告知服务)、交通安全信息公告及公布服务(包括为群众提供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和质量、驾校培训质量和能力公开排名、降级注销驾驶证信息公告以及交通管理业务办事流程公开等公众服务)、交通安全信息通报和警示教育服务(包括为驾驶人,尤其是重点客货运驾驶人提供守法驾驶、安全驾驶、恶劣天气信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恶劣天气驾驶
注意事项、重特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服务)等服务。4、负责省级网上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支队任务:1、协调本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公司,做好使用12123发送短消息相关准备工作;2、协调当地中国邮政公司建立包括互联网服务和车管所窗口服务在内的牌证速递以及交通安全违法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事故处理法律文书寄递服务机制(包括人员、打印设备、耗材、服务内容、流程等),确定各类服务资费价格,并对社会公示;4、向总队报送网上服务平台地方个性化功能需求;5、监督、检查网上服务平台应用情况。
——进一步完善手机云平台服务功能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手机APP向社会提供车驾信息及交通违法查询、不记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及机动车年审自主预约系统等车管业务办理、道路通行状况实时查询等服务功能。
二、任务分工
总队任务:1、制定手机云平台建设标准;2、提供相关数据接口;3、
支队任务:1、开发基于苹果IOS和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的移动终端APP;2、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及数据安全。
——继续推行“966669”远程电话办理车管业务服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966669”远程电话办理车管服务,进一步拓宽公安交警服务公众的深度和广度,兑现省公安厅“通过电话申请车管业务”的便民服务承诺。
二、任务分工
总队任务:1、负责“966669”远程便民服务系统平台维护及功能拓展;2、监督考核各市(州)“966669”便民服务系统子平台的业务受理情况。
支队任务:1、通过“966669”远程便民服务系统平台受理机动车号牌遗失补领、机动车号牌损毁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遗失补领、机动车行驶证损毁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遗失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损毁换领、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的变更换证、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备案、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遗失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领、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领、机动车驾驶人身份信息变更换领等13项车管业务。2、协调当地邮政部门将制作好的牌证送达当事人,收回相关资料归档。
数据中心包含了基础数据库、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处理分析平台、云计算中心四大部分组成。基础数据库集中了多个业务线条的各类静态数据库、业务数据和实时数据,主要
包含智能交通基础数据库、稽查布控基础数据库、全国交警六合一平台数据库、公路基础数据库、公交基础数据库、汽车客运基础数据库、出租车基础数据库、物流基础数据库、气象数据库、PGIS数据库、IC卡数据库、ETC卡数据库、车辆定位监控数据库、视频监控数据库、动态路况数据库、保险业务数据库、出行诱导数据库、路政数据库、应急资源数据库、决策支撑数据库????等,各数据库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交互,满足、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办理;数据处理分析平台采用数据挖掘、模型分析、数据预测等数据处理、分析方法和手段,优化信息,做出决策;云计算中心为数据、各平台提供计算、存储及网络资源。
省级数据中心以侧重对海量非实时性数据的汇聚和研判,实现对跨市际的数据和宏观交通政策的研究,开展省域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以及对各市数据中心的考核。衔接各市数据中心的信息共享。
省级交管数据中心
【建设目标】省级交管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解决当面交管信息资源开发管理分散,基础数据存储凌乱,标准化较差,共享程度较低等问题;整合现有交管数据资源,深入开发和利用新的数据资源;建立和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体系,建立一个集中管理、安全规范、充分共享、全面服务的交管数据中心。省级交管数据中心是满足省市两级不同业务管理部门各种应用需求的数据管理枢纽和资源基础,实现全省数据资源的充分、有效、安全的管理和利用,实现全省业
务应用协调协同化运行,实现对交通全行业整体运行管理的核心保障。
【省级交管数据中心职能】一是承担全省交管系统基础性、全局性的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而是在推进交管信息化的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支持相关专业数据库的建设并进行技术回到;三是负责建立、维护、管理交管信息目录体系、数据交换标准体系、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监督和协调数据资源交换和信息交换,形成完整的交管信息共享体制;五是为全省交管系统内、外用户提供标准统一、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六是全省的稽查布控和跨市州的套牌车分析等全省性的业务工作。
【建设内容】
1、 数据库的建设
在省级交管数据中心集中建设基础性、全局性的全省交管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来源于各交管业务系统已建立的业务数据库~并遵从一定是按照省级交管数据交换标准进行抽取和转换。
在推进各信息系统建设中~完善健全相关的专业数据库~通过省级数据交换标准体系规范业务系统数据库建设~并对已有业务数据系统进行完善和健全。对已建立并稳定运行的数据库以省级交管数据中心为核心~建立全省交管信息共享体制~而对于待建业务数据库~为了减少建设、运行和管理成本~并利于统一全省标准~由总队集中进行建设~具体业
务应用层面内容由各市州自行完成。
2、 标准体系的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数据中心的标准体系既是交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又涉及到交管信息标准体系数据分类、编码标准、属性信息指标体系、数据交换格式与共享规范、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多个方面。数据中心按照国家和公安部有关数据标准体系的一系列要求进行建设~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过程中~在没有既定标准规范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全省交管行业性和地方性标准~推行标准试行方式~建立标准符合性检验机制等。对于需要实现全省范围内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的数据资源~建立数据信息资源应用标准~保证信息资源的统一、准确。
3、 数据来源
各市州交警支队上传数据,
高速公路支队上传数据,
其他警种共享数据,
全国交警六合一平台数据,
其他交通方式的数据,客运车辆、铁路、航空等,,
其他行业部门共享数据。
……
4、 机房环境和备份中心的建设
建设独立的数据中心机房~以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和安全可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防电磁泄漏系统以及通风系统、防火系统、防水系统、电力系统、门禁系统、布线系统等。
建设具有高可靠性和可用性的基础数据存储、交换、服务系统。
建设备份中心。备份中心可分为本地同步备份和异地容灾本分。选择或建设灾难备份中心时~要避免灾难备份中心和数据中心同时遭受同类风险。灾难备份中心应具有方便灾难恢复人员或设备到达的交通条件~以及数据分本和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电力等资源。
5、 安全体系的建设
信息网络及数据中心的安全问题设计到各个层次、多种设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与培训。其中网络安全包含传输网络安全和业务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包含数据存储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库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包含用户身份验证、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安全日志及审计~包括数据加密、数据摘要、数字签名、时间戳验证等在内的安全技术及应用。数据中心安全体系是整个交管数据信息系统安全、有效、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安全体系应切合系统实际需求~在保证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基础上~充分保证数据安全和应用系统安全~同时通过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安全体系
有效实施~以全面保证交通信息应用系统中各类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应用等安全进行~并满足将来数据中心系统安全方面的扩展需求。
【省级交管中心架构】
…………
【市级,支队,交管数据中心】
市级,支队,数据中心是负责本市各类数据的汇聚、处理、分析、公众信息服务~数据跨部门共享的中心~同时也负责将必要的数据上传省级数据中心,总队,。从职能上来说~市级,支队,数据中心更多的是作战单位~各种市级的数据应用较省级平台更多。
【数据来源】
内部数据来源:,包含市辖区县,
电警、卡口的非视频数据,包括地点、方向、号牌、时间、速度等,,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按照国标,
天网、电警、卡口监控等提供的视频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等建议按照国标,
路口路段交通流量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一年,
浮动车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一年,
实时交通事件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一个
月,
警员警车定位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三个月,
警务资产数据,如装备、标志、标牌等,,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逐步更新,
基础GIS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与规划部门同步更新,
道路渠化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逐步更新,
交通信息发布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三个月,
6合1平台数据,车驾管数据、交通事故数据等,,非实时数据采集~可不存储~需要时从省级数据中心调取,
交通信号控制数据,信号配时数据,,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一年,
报警信息,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参照110报警规范,
交通管制信息,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逐步更新,
危化品车辆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保持1年,车辆GPS位置信息实时采集。
跨部门数据来源:
大型活动组织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保持1个月,
气象数据,准实时数据采集,间隔以气象部门为准,~存储时间建议保持1年,
其他交通方式,如客运车辆、铁路、航运、航空,的到站信息和乘客量信息,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保存1年~与上述部门同步更新,
公交线路信息,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与公交部门同步更新,
道路基础信息,道路宽度等,,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与规划部门同步更新,
车辆保险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1年,
道路施工信息,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1年,
停车位信息,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1年,
道路管线数据,非实时数据采集~存储时间建议永久保存~与市政部门同步更新,
停车场、小区出入口的号牌信息,实时数据采集~永久保存。
【市级数据中心架构】
信息网站手机电视/广播诱导屏车载导航发布层
应用出行信息服停车诱导基础设施监运载工具监公交管理
系统层务系统系统控系统控系统系统
应用数据交换数据分析云平台虚拟化中间件集群软件支撑层平台平台管理软件软件
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
建公路基础城市基础停车场动态路况车辆定位及公路基础城市基础停车场动态路况车辆定位及设信数据库设施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监管数据库数据库设施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监管数据库与息数运据安行资全管源公交基础枢纽场站车辆基础公路养护视频监测公交基础枢纽场站车辆基础公路养护视频监测保理层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障保体障系体建设项目综合客运应急资源建设项目综合客运应急资源枢纽运行停车管理枢纽运行停车管理系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数据库监测数据库数据库监测数据库数据库
网络主机及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服务器存储系统通信层存储系统
停车IC卡枢纽终流量事件信号视频车载场检收费运行端检测检测控制监控GPS测终管理检测层终端终端终端终端终端端终端终端
场地机房智能交通管理中心建设
标准规范保障体系
【市州支队数据中心机房建设】
建设独立的数据中心机房~以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防电磁泄漏系统以及通风系统、防火系统、防水系统、电力系统、门禁系统、布线系统等。
建设具有高可靠性和可用性的基础数据存储、交换、服务系统。
依托总队省级备份中心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安全体系的建设】
参照总队数据中心进行本地化的安全系统建设
附件:数据共享应用系统接口方案:
编号 主要关联内容
A1 公路信息、桥梁信息、隧道信息、航道信息、气象信息
A2 交通工具视频监控信息、交通工具定位信息、流量信息、拥塞信息、事故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
A3 公路信息、桥梁信息、隧道信息、气象信息、水位信息
A 4 流量信息、拥塞信息、事故信息、违章信息、ETC出行信息、IC卡出行信息 A 5 红绿灯控制系统运行信息、停车场使用信息、停车场收费信息、电子收费系统信
息、物流管理与服务系统运行信息
A 6 长途客运流量、售票系统使用情况、票价信息、长途客运延误信息、航班延误信
息
A 7 公路监控信息、桥梁监控信息、隧道监控信息
A 8 车站、停车场、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维修点信息、气象信息 A 9 流量信息、拥塞信息、事故信息、航运流量信息、公交车信息、出租车信息 A 10 收费信息、公交车到站时间信息、物流信息
A 11 枢纽流量信息、枢纽客运信息、枢纽突发时间信息
A 12 长途客运班次信息、长途客运余票信息、长途客运票价信息、航运班次信息、航
运余票信息、航运票价信息
A 13 基础设施突发事件信息、异常气象信息
A 14 拥塞信息、事故信息、违章信息
A 15 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异常信息
A 16 枢纽突发事件信息
A 17 路政信息、养护信息、建设工程信息
A 18 交通地理信息、驾驶人员及车辆信息
A 19 交通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路政信息、养护信息、建设工程信息 A 20 交通地理信息、驾驶人员及车辆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路政信息、养护信息、建
设工程信息
A 21 交通地理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路政信息、养护信息、建设工程承信息、应急处
理信息
A 22 出行服务系统使用情况
A 23 枢纽信息
A 24 应急处理信息
A 25 路政执法信息、路政养护信息、路政抢修信息、工程建设信息 A 26 驾驶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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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道路智能交通和监控系统建设,重点推广应用交通信息采集、交通控制和诱导等重大技术,基本实现城市交通全面管控、主干公路全程监控,大幅提升跨区域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技应用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化。
主要目标:到2017年,50%以上支队建立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40%建设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建成基于PGIS交通集成指挥平台。90%以上县大队建成交通指挥中心,30%建设交通信号线协调控制系统。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达到90%,交叉口渠化率达到100%,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达到90%,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仿真评价率达到60%。
主要任务:
一、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支队、大队推广应用交通信号实时自适应控制系统和协调控制系统;地级以上城市推广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和公交优先控制系统,实现在混合交通流下的交通协调优化控制和公交车辆的优先通行控制。拟先期在
成都、德阳、绵阳等主要城市试点建设,重点实现交通流量科学配时、“绿波带”两大功能,尽量缓解交叉路口因配时引发的交通冲突,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县级城市逐步建立线协调控制系统,实现主干道“绿波”控制;乡镇中心区域逐步实现路口灯控管理;推行信号控制城乡均衡化、交叉口渠化与信号配时一体化、行人过街信号的科学设置。
二、建设道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一是建设城市道路交通动态信息采集系统,综合运用视频、微波、地磁、浮动车、RFID等技术,实时采集交通流量、流速、车辆占有率等信息;二是建设城市道路交通静态信息采集系统,采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技术监控设备、公交站台、行人过街设施等静态信息。依托城市道路交通动静态信息,建成交通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建立道路交通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交通诱导屏、车载诱导终端等发布交通事件、交通拥堵、交通管控、道路施工、交通气象等信息,提高路网通行效率。重点是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交通诱导系统建设,在市区主干道、交通枢纽和城市出入口,科学设置交通诱导屏等道路交通诱导设施,及时发布路况、交通管制、停车换乘等信息,引导交通出行,均衡交通流量。加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实时发布停车泊位信息,开展停车泊位预约等服务。
四、建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利用数据挖掘与分析技术,深度挖掘交通管理信息资源,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完善分析方法,提升信息综合分析研判水平,为科学统筹交通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发布管理服务信息、加强交通指挥决策和勤务管理等提供支撑。
五、加快道路监控系统建设。第一,2015年内,由总队组织完成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二期1350公里建设。第二,支队、大队于三年内组织完成辖区国省道和市(县)城区主干道的监控系统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省内主干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的全程视频覆盖和智能化管理。第三,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的原则,与科通、治安及科信部门配合,科学规划和布建道路卡口系统。到2017年,总队、支队、大队分别完成省际、市际、县际卡口系统建设。第四、重点推进卡口系统与缉查布控系统联网,总队建设全省统一的缉查布控大数据云平台,各支队、大队卡口数据全部实时上传至总队云平台。实现对大型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报废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以及对非法运输危化品、套牌、伪造变造号牌、逾期未年检、涉藏涉疆地区车辆、记满12分仍在驾驶等预警和查处。
范文三: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县级公安机关及基层科所队(以下称为基层)位于公安工作的前沿,由于地域政治、经济、 文化等因素及直接面向实战的特点, 使其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 推进这一层面 的公安信息化建设, 对于提升整个公安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 需要对基层公安信息化加以特别关注。
一、充分发挥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公安信息化得以持续发展 的重要动力
公安信息化要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公安机关 的高度重视。从建设层面讲,需要有清晰的需求、强劲的投入和广泛、深入的应用。我们讲 在信息化建设中应用是“灵魂” ,不仅仅因为“应用”是目的性的,而且,应用的成效刺激 了新的需求, 带动了新的投入。 基层正是公安信息化的应用主体。他们最贴近实战, 对各类 信息具有高度的敏感性; 他们是公安业务的具体承办者, 对信息化业务需求有较清醒的了解; 他们是各类信息系统的直接使用者, 对信息系统的效能拥有权威的发言权。 因此, 公安信息 化持续发展的动力既来自上层, 也来自基层。 如何发挥基层, 特别是一线民警在信息化建设 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中需要重点考虑的。
信息化建设不同于其他科技建设。当信息系统从数据采集系统向工作系统发展时,它 事实上已成为工作理念、 工作模式的载体, 信息化应用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者所处地 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及使用者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模式。因此,在公安信息 化的整体框架中为基层留下施展空间, 不仅是必要的, 而且是必须的。 不少基层单位之所以 能在信息化中获益, 与他们能够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自主地决定信息应用模式不无关系。 由于 信息化是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的技术实现,而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将因地因时而变,因此, 信息化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 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去消化。 基层处在实战一线, 对于信息化 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他们具有比上级公安机关更强的适应和消化能力。 所以, 我们一方面 要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解决以信息化促进业务规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大 地域范围的信息化作战机制等关键性问题, 同时, 也要解决大一统建设带来的系统在特定的 地域范围或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水土不服、适应性差、灵活应用的空间小等问题。
现在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趋势是数据库越建越高 (指行政层次) , 系统越建越大。 在这样 的格局下, 如何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效益, 成为各级公安机关极为关注的问题。 目前自上而下 部署和推进的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一些影响信息化效益发挥的问题, 包括:信息系统主要 考虑核心业务的统一, 满足不了基层处理业务细节的需求; 基层难以把握信息系统主要的技 术要素, 维护困难, 而上级有关部门由于地域宽、 工作忙等因素响应比较滞后; 信息系统承 载的管理理念总是要滞后于基层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 适用性存在一定的问题; 上级公安机 关对基层需求变动的响应较慢, 影响基层工作模式的调整; 基层根据本地特点先期投入建设 的信息系统, 容易被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所取代, 交学费的情况比较普遍, 影响了信息化应 用走在前面的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等等。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 业务 规范不统一, 各地工作理念、 工作模式百花齐放, 单一信息系统难以适应。 而在业务规范难 以完全统一的现实下, 信息系统的建设没有实现足够的开放性, 业务难以在已有平台上重组,
各地无法结合实际进行本地化改造。 其次, 各级公安机关对业务信息化的需求差距较大。 上 级公安机关的需求较粗, 而下级公安机关的需求较细; 上级偏重于通过信息化获取宏观信息, 下级更偏重于信息化服务实战。 需求不同, 对信息系统的要求也不一样。 第三, 上级希望通 过统一的信息化建设, 贯彻统一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 下级却不愿意放弃他们认为行之有 效的本地工作模式。第四,上级开发的系统在需求征集时深度和广度不够 , 系统开发时各级 公安业务专家和基层民警参与不够。 第五, 系统推广时宣传、 培训不到位, 运行维护工作机 制建设没有跟上。 上述问题归结起来, 是如何解决公安信息化建设中 “统” 与 “分” 的问题。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如何做到“统”而不死, “分”而不乱,既注重信息化的规模效益, 又释放基层的创造性, 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总体来看,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尊重 下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需求和探索, 在统一于必须统一的标准、 核心应用的同时, 给基层留 下实实在在的可扩展、 可发展的空间。 要特别鼓励基层, 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 在上级建设 的公安信息化框架下, 建设资金投入少、 开发周期短、 实用性强的项目, 满足一线实战需要。
除了项目建设外, 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如何做到可用、 够用、 好用, 也是非常重要的。 评价一个信息系统是否 “可用、 够用、 好用” , 一要看是否有助于解决公安工作面临的重点、 难点、 热点问题及基础性问题, 二要看是否有助于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 三要看是否能产生 明显的工作成效。 归结起来, 就是要看是否能让基层从信息化中获益。 这既是信息系统建设 中需要考虑的, 也是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后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建设中需要考虑的。 信息系统做 到“可用、够用、好用” ,让基层真正从公安信息化中获益,可以大大提高基层应用的积极 性, 也刺激基层进一步发展信息化的欲望, 形成良性循环。 这应是公安信息化建设中追求的 重要目标。
二、将信息化融入公安工作是基层公安信息化得以发展的突破口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我们面对一个比以往任何时期都 要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公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要妥善应对问题,实现与时俱进, 公安工作需要有新的突破, 而公安信息化是实现公安工作新的突破的重要方向, 两者紧密结 合, 甚至互为因果。 公安工作为信息化提供了需求, 提供了推动力, 而信息化成为推进公安 工作的强大引擎。
公安信息化发展历史经历了一个“万马奔腾” 、 “百花齐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建 设的主角是地市以下公安机关, 在不少地方, 主角甚至是县级公安机关, 基层的创造性得到 了充分的发挥。可以说,没有这样一个阶段,公安信息化发展不到今天的地步。然而,公安 信息化建设向上集中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 这不仅仅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也是公安工作 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对作战一体化的需求,对业务工作规范化的需求所要求的。总的来看, 随着网络覆盖面、 带宽等的提高, 计算机技术的进步, 存储成本的大幅下降, 信息化需求的 深化, 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趋势是愈来愈向上集中, 由上级公安机关主导。 在这样的发展趋势 中, 我们发现基层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被动状态。 然而, 造成基层被动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信 息化建设由上级主导。 在不少基层单位, 信息系统主要被看成工具或手段。 这在一定意义上 是正确的, “工具” 是公安信息化的物质化表现; “手段” 则体现了公安工作借助于信息化在 方式、方法上的进步。但是,信息系统作为公安工作理念、方法、机制的载体,却没有被引 起足够的重视,这是造成被动的主要原因。
信息化建设涉及业务需求的整理与分析、应用系统的开发、业务应用的组织、应用系
统的运行保障、 信息应用的质量与成效管理、 信息共享的组织与实施等, 明显地不同于其他 科技建设。 大多数业务信息系统都在向管理系统或实战系统发展, 信息化愈来愈多地承载了 管理理念、 工作机制等, 或者说, 信息化一定程度上是理念、 方法、 机制的技术实现。 因此, 对基层来讲, 信息化并不仅仅是简单应用上级下发的信息系统, 存在一个如何将上级主导的 信息化建设与本级公安工作融合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基层信息化建设就得到了突破。
信息化要解决公安工作的什么问题?至少有这么几方面的问题要解决:一是解决信息 的数字化。 以往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被形象地称为 “口袋信息” 、 “纸袋信息” 和 “脑袋信息” , 事实上,从信息论的角度讲,我们以往掌握的大多数“信息”只能称为“消息” , “信息”是 需要通过对 “消息” 的加工来获取的。 传统的信息承载方式使得 “信息” 不准确, 难以加工, 难以共享。 信息的数字化才使我们有可能流畅地、 精确地、 整体地组织公安工作。 二是解决 公安工作的精确、高效化。无论是打防控工作,还是服务人民群众,都需要精确、高效,而 这必须在信息化的前提下才能做到。 三是解决公安工作的一体化。 当我们掌握的信息是准确 的、 可共享的、 可深加工的, 公安工作一体化才真正成为可能。 站在更高的层面看公安工作 一体化, 是公安体制与机制的问题。 但信息化无疑是重要的, 甚至是不可或缺的载体。 当然, 公安信息化要解决的问题不只上述三点。 但可以肯定的是, 公安信息化需要承载公安工作的 理念。 因此, 公安信息化发展的前提在于公安工作本身的进步。 基层公安机关需要从研究公 安工作本身着手, 去解决公安信息化的应用对象、 服务目标的定位问题。 公安信息化要实现 突破, 公安工作本身首先需要突破。 当然, 站在公安工作的全局看信息化, 这不仅是基层要 注意的, 也是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注意的。 只有树立起正确的信息化应用理念, 找准了切入点, 才能走活信息化应用的整盘棋,提高打击的精确性、防范的强度和服务的效率。
三、强化应用意识是提高基层公安信息化成效的关键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将通过应用出成效作为首要目标,由于基层是主要的用户, 这一点尤为重要。 在公安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的地方, 应用理念、 工作机制与强烈的应用意 识相辅相成, 为信息化效益的产出提供保证, 是一条重要经验。 什么叫应用意识?就是要围 绕公安工作,主动找应用手段、找信息。应用意识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应用意识的目的性, 即要清楚为什么要用信息化。 应用目的可大可小, 大到局长关心的全局工作, 小到具体的一 项业务。 二是应用意识的可实现性。 想用信息化解决实际问题, 是否可行, 有没有现成的系 统,如果没有,是否有能力建设?
应用意识的形成需要遵循科学技术自身的规律, 遵循信息化的规律。 要强化应用意识, 一是需要对应用群体的引导和培训。 需要告知应用群体, 如何结合工作收集信息?网上有什 么信息可用?怎么用?能产生什么效益?二是需要工作机制的约束。 信息化不是简单的工具 应用, 管理理念、 工作模式等以信息化为载体发挥作用, 配套的工作机制是保证这种作用正 常发挥必不可少的。 三是需要实效来促进。 要让应用产生成效, 很关键的一点是让应用者获 得实效, 无论是采集、 查询还是事务处理, 必须让应用者确实感觉到信息化提高了他的工作 效率,提升了他的工作成就感,只有这样,才能使应用者有应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应用意识的树立不是简单地想用信息化,而是要清楚地知道怎么用信息化。纵观那些 在信息化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基层单位, 很重要的经验在于选准切口, 灵活应用。 好的理 念并不能解决信息化应用的具体问题, 如何针对基层贴近实战的特点, 选择适合自身的信息 化应用模式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效益的关键。 在一些公安信息化做得比较好的基层, 普遍选择
了以自动比对为应用核心, 以信息研判为应用手段, 以信息化为工作先导, 以广泛收集与比 对社会信息为应用切口的应用模式,将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用足、用好。从信息化角度看, 他们选择的切口虽然不大,然而却真正抓住了基层信息化应用的灵魂,发挥了信息“牵引” 的效能。
四、为实战服务是基层公安信息化应用的生命所在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信息共享需求、业务规范化、应用体系等因素使上级公安机 关愈来愈关注信息化具体建设, 在 “金盾工程” 中, 公安部对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有极为具 体的部署,而省、市两级也愈来愈重视具体建设,愈向下,自主建设的空间就愈小。公安业 务随着信息系统的推广被规范起来, 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上能做的事似乎很少。 但事实并非如 此。 上级推广的信息系统满足了大的业务需求, 固化了稳定的、 全局性的业务应用模式, 但 满足不了带有地方特色的、 经常变动的、 细小的业务需求, 而这些需求往往是基层最迫切需 要解决的。因此,基层在信息化建设中仍然有主动的空间。
与上级公安机关不同,基层信息化的实战性很强,总体上以“应用”为主,既要解决 一般公安业务问题, 又要解决本地的特殊问题, 而上级主导的信息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普遍的、 规律性的问题, 这种差异使得基层普遍感觉到上级部署的系统不能完全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 问题。对基层来讲,如何用好、用活上级部署的信息系统,如何根据本地情况,探索并建立 可定制的、 灵活的应用模式来弥补上级系统的不足, 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总之, 基层需要下 功夫解决“应用”的组织问题。对于上级而言,当基层的本地化应用模式具有普遍意义时, 应及时吸纳它,并进一步提炼、规范,上升为普遍的应用模式,在信息系统中加以固化。
范文四: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
信息主导警务,是现代警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加强“三基”工程建设特别是加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既是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做好公安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区别于传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鲜明特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业务单位,担负各业务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它的信息化建设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占有主导地位,是推动公安基础工作向前发展的依托和保障。
基层民警对信息技术的掌握情况。根据当前公安基础工作的要求,基层民警已基本达到会打字、会上网、会收发电子邮件,能在公安网上进行信息录入、查询等工作。而且目前的派出所已基本全部接通了公安网,有的派出所还建立了所内局域网;民警微机配置率正逐年提高,有的所队甚至达到100%。很多民警认为,现在所有日常工作,包括追逃、查人、破抢包案件等都离不开网络的支持,做到上班必开机、工作必上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其次是应用水平较高。民警在工作中采集的各类信息,如案件及违法人员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系统,使采集的各类信息及时转化为网上信息数据,发挥信息查询及共享的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石家庄市的人口普查工作中,通过“居民区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居民区的人员居住及房屋情况全部登记录入;通过“石家庄市入户登记信息系统”软件将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情况全部登记录入。这些信息的录入大大方便了今后的执法办案和治安管理。第三是应用范围较广。民警不仅能利用网络进行信息查询,而且日常公务也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缩短了办公行文等事务性时间,将民警从简单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力和财力,降低了行政成本。
但是现在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存在很多的问题
1.缺乏系统培训,基层民警应用计算机的技能有待提高。虽然计算机已经较为普及,但民警平时工作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学习计算机知识,又缺少系统培训,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
2.基层派出所计算机等硬件设备总量不足、配置较低。计算机、网络等硬件建设是公安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的保障,受经费的制约,基层派出所的计算机配置与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差距较大,难以满足公安警务网络化管理普及、推广和逐步升级的需要。
3.应用网络信息服务工作少。目前民警上网主要是查询人口信息,依靠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作战的能力不强,信息预警、信息促控、信息导侦的工作成效不明显。
4.缺少专业化人才。由于缺少系统性培训,造成基层派出所信息化专业性人才紧缺,致使一些硬件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而影响正常工作,在网络及设备维护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
5.对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缺乏整体规划。由于对信息采集项目、录入要求不明确,导致该采集的信息没有采集,该录入的信息没有录入,或者采集、录入的信息项目不全,存在偷工减料、描述不准、用词随意等问题;由于信息研判、传递、反馈工作不顺畅,导致信息关联度、共享度低,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要对基层公安信息化进行建设就要组织开展各种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班,
提高民警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应用能力。如可以聘请高校计算机教师对民警进行培训,还可以在市局或分局的主页上设立学习专栏,为基层民警提供计算机应用、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的学习资料,丰富学习渠道。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设备、资金的投入。因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战略性的系统工程,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出发,把公安信息化建设列入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加强信息的实战化应用,切实提高实战效能,调动民警的使用积极性。应该在网上建立信息研判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自动比对、关联查询、动态分析,把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打击与防范、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为公安实战服务。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科技专业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最后还要加强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关联和共享。要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规范标准,全面整合现有的各类信息系统,打破各种障碍和壁垒,努力实现基础信息在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之间互联互通、高度共享。 要使基层公安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就要切实加强和不断完善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公安工作的信息化是发展的趋势,未来公安工作的发展水平取决于信息化发展的水平。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现公安信息化作为公安工作发展的目标,做到坚持不懈、锲而不舍地抓信息化建设。
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模式是按照公安部关于“金盾工程”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由于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公安工作发展水平差异的限制,各地“金盾工程”建设目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且“金盾工程”建设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分别建成纵向贯通但横向封闭,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和应用系统,客观上造成了警种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壁垒,影响了公安信息资源的合理共享。而公安大部分业务工作都依赖于对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占有,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该具有所有信息资源纵向贯通和横向融合的特点。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应依据自身公安工作需要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为一体的、打破警种部门间的条条限制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完成全部警务工作数据电子化、警务工作流程电子化、决策信息化、智能化的基础上,大胆突破传统思想和警务工作机制模式限制,逐步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适应公安工作发展需求的电子警务信息系统,最终实现电子警务的目标。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其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决定了公安信息化建设必须建立一整套自上而下、符合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为此,合理的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应该是各级公安机关确立一名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化的技术主管进入同级公安机关党委,主抓本级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同时自上而下正式建立一支公安信息化建设专业队伍,专门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研发到系统日常管理维护。
基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厚积而薄发,其对工作的巨大推动是依靠信息的不断积累、信息资源的逐步增加,最终引起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因此,在进行公安信息化建设中,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在硬件设备的投入、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本地、本部门和公安工
作的实际,确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的建设方针,立足实战,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确保信息系统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信息化需要人建设,也需要人运用。各级公安机关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引进和民警应用技能培训工作,以此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各级公安机关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引进和培养公安信息化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公开招收专业科技人才,挑选民警进行培训等方法,努力建设一支信息化知识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并从制度设置,奖励激励等方面对专业人才加大倾斜;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全体民警信息化技术的教育培训,加大对全体民警计算机知识和信息化知识的普及教育,确保信息化建设能成功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外延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主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围绕信息警务,把着力点放到获取和利用信息上来,努力建立以信息化为先导,以科技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基础,以社区警务为依托的现代化警务模式。
范文五: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 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维护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本 网 发布时间:2010-8-11 16:10:00
7月28日,海港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海港公安分局关于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鲁栋,副主任陈永山、王海英、张景魁、韩国祥出席会议。
海港公安分局局长刘晓光就海港公安分局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下步工作打算分别做了汇报。
会议认为,海港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公安信息化建设,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公安工作改革创新和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全面加强了基础设施体系、管理体系、应用系统体系、资源体系、主体素质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公安工作的有机融合,使海港公安分局的信息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事实证明,随着公安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公安机关的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形成了网上侦查破案新模式,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主任会议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海港公安分局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公安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公安工作的全面信息化。公安分局要立足实际,不断推进信息化的高端应用,全面提升在治安动态化、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打赢能力,实现公安工作的全面信息化。二是要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升驾驭信息化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信息化意识和业务能力,从而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宣传公安工作,增进警民关系,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还要求区政府加大对公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作者:房德臣 责编:陶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