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日本空气质量标准
Air & Transportati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in Japan - Air Quality
Substance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Measuring
method Sulfur dioxide The daily average for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0.04 ppm, Conductometric
and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0.1 ppm (Notification on method or
May 16, 1973) ultraviolet
fluorescence
method
Carbon monoxide The daily average for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10 ppm, Nondispersive
and average of hourly values for any consecutive eight hour infrared analyzer
period shall not exceed 20ppm (Notification on May 8, 1973) method
Suspended The daily average for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0.10 Weight
3particulate matter mg/m, and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0.20 concentration
3mg/m (Notification on May 8, 1973) measuring
methods based on
filtration collection,
or light scattering
method; or
piezoelectric
microbalance
method; or β-ray
attenuation
method that yields
values having a
linear relation with
the values of the
above methods. Nitrogen dioxide The daily average for hourly values shall be within the Colorimetry
0.04-0.06 ppm zone or below that zone (Notification on July employing
11, 1978) Saltzman reagent
(with Saltzman's
coefficient being
0.84) or
chemiluminescent
method using
ozone.
Substance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Measuring
method Photochemical Hourly values shall not exceed 0.06 ppm (Notification on May Absorption oxidants 8, 1973) spectrophotometry
using a neutral
potassium iodide
solution;
coulometry;
ultraviolet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or
chemiluminescent
method using
ethylene.
1. Suspended particulate matter is defined as airborne particles with a diameter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10 μm. 2. Photochemical oxidants are oxidizing substances such as ozone and peroxiacetyl nitrate produced by
photochemical reactions (only those capable of isolating iodine from neutral potassium iodide , excluding
范文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Ambient air puality standard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
GB/T 15262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 8970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 6921
空气质量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6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7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 9801 GB 897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空气质量 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264 空气质量 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4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定义
1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2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4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5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6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7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8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9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0: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11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12生长季平均: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3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14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5 浓度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见表1。
表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二氧化硫 SO2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氮氧化物 NOx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季平均 年平均 日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月平均 植物生长季平均
0.02 0.05 0.15 0.08 0.12 0.04 0.05 0.05 0.10 0.15 0.04 0.08 0.12 4.00 10.00 0.12
0.06 0.15 0.50 0.20 0.30 0.10 0.15 0.05 0.10 0.15 0.04 0.08 0.12 4.00 10.00 0.16 1.50 1.00 0.01 7① 20① 3.0③ 2.0③
0.10 0.25 0.70 0.30 0.50 0.15 0.25 0.10 0.15 0.30 0.08 0.12 0.24 6.00 20.00 0.20
毫克/立方米 (标准状态) 浓度单位
二氧化氮 NO2 一氧化碳 CO 臭氧 O3 铅 Pb 苯并[a]芘 B[a]P 氟化物 F
微克/立方米 (标准状态)
1.8② 1.2②
微克/(平方分米.日)
注:①适用于城市地区;②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
③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6 监测
6.1 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
6.2 分析方法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2。
表2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称
分析方法
(1)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二氧化硫
(2)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3)紫外荧光法①
总悬浮颗粒物 重量法 可吸入颗粒物 重量法 氮氧化物
(1)Saltzman法
来源 GB/T 15262-94 GB 8970-88 GB/T 15432-95 GB 6921-86 GB/T 15436-95
(以NO2计) (2)化学发光法② 二氧化氮
(1)Saltzman法 (2)化学发光法②
(1)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臭 氧
(2)紫外光度法 (3)化学发光法③
一氧化碳 苯并[a]芘
铅 氟化物 (以F计)
非分散红外法
(1)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2)高效液相色谱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④ (2)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⑤
GB/T 15435-95
GB/T 15437-95 GB/T 15438-95 GB 9801-88 GB 9871-88 GB/T 15439-95 GB/T 15264-94 GB/T 15434-95 GB/T 15433-95
注:①②③分别暂用国际标准ISO/CD10498、ISO7996,ISO10313,待国家标准发布后,执
行国家标准;④用于日平均和1小时平均标准;⑤用于月平均和植物生长季平均标准。
7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见表3
表3 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SO2,NOx,NO2
年平均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44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2个日均值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60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每日至少有18小时的采样时间 每日至少有12小时的采样时间 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 每季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5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每月至少采样15日以上
TSP,PM10,pb SO2,NOx,NO2,CO
年平均 日平均
TSP,PM10,B(a)P,pb 日平均 SO2,NOx,NO2,CO,O3 1小时平均 pb F
季平均 月平均
植物生长季平均每一个生长季至少有70%个月平均值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每日至少有12小时的采样时间 每小时至少有45分种的采样时间
8 标准的实施
8.1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8.2 本标准规定了小时、日、月、季和年平均浓度的限值,在标准实施中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目的监督其实施。
8.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范文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于2000年修改) GB 3095,1996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
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
,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
,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
,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
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
GB/T 15262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 8970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 6921 空气质量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6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7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 8971 空气质量 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264 空气质量 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4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定义
1) 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2) 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10
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3) 氮氧化物(以NO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2
4) 铅(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5) 苯并(a)芘(B[a]P):指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6) 氟化物(以F计):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7) 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8) 季平均:指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9) 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0) 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11) 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12) 植物生长季平均: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13) 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14) 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1
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5 浓度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见表1。
表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单位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年平均 0.02 0.06 0.10 二氧化硫 SO 日平均 0.05 0.15 0.25 2
1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年平均 0.08 0.20 0.30 总悬浮颗粒物 TSP 日平均 0.12 0.30 0.50
年平均 0.04 0.10 0.15 可吸入颗粒物 PM 10毫克/立方米 日平均 0.05 0.15 0.25 (标准状态) 年平均 0.04 0.08 0.08 二氧化氮 NO 日平均 0.08 0.12 0.12 2
1小时平均 0.12 0.24 0.24
日平均 4.00 4.00 6.00 一氧化碳 CO 1小时平均 10.00 10.00 20.00 臭氧 O 1小时平均 0.16 0.20 0.20 3
季平均 1.50 铅 Pb 年平均 1.00 微克/立方米 苯并[a]芘 B[a]P 日平均 0.01 (标准状态) 日平均 7? 1小时平均 20? 氟化物 F 月平均 1.8? 3.0? 微克/(平方分米.日) 植物生长季平均 1.2? 2.0?
注:?适用于城市地区;?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
?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6 监测(略)
7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略)
8 标准的实施
8.1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8.2 本标准规定了小时、日、月、季和年平均浓度的限值,在标准实施中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
根据不同目的监督其实施。
8.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
施。
2
范文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技术规定(试行) HJ633-2012解读
2013年 1月 1日起, 北京市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 评价称谓的变化:由空气污染指数 API 调整为空气质量指数 AQI 。 2.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由三类合并至两类。 新标准中, 一类功能区仍为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功能区将旧标准中的二类和 三类功能区合并,包含了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 村地区。 新标准中对上述两类功能区几种评价时段 (1小时平均、 24小时平均、 滑动 8小时最大和年均值等)的达标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北京市按照二类功 能区标准评价各地区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 3. 污染物种类的变化:新标准中规定浓度限值的污染物种类与旧标准有所不同。 取消了氟化物的国家标准,臭氧评价标准里增加了日最大 8小时平均的指标, 最重要的是,增加了细颗粒物 PM2.5的 24小时平均和年平均浓度限值。 4. 浓度限值的变化:二氧化氮的 24小时浓度限值标准由 120微克 /立方米收严至 80微克 /立方米。 PM10的年均浓度限值由 100微克 /立方米收严至 70微克 /立 方米。其他污染物限值,如铅和苯并 [a]芘等,也做了调整。 5. 日报统计时间的变化:空气质量日报数据统计的周期由前日 12时至当日 12时, 调整为零时前的 24小时。 6.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的变化:从原有的五个大级别(七个细分级别)调整为六个 大级别,并调整了相应的健康影响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7. 实时报:新标准中强调了对监测数据实时发布的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 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在实时报时使用 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标准,在空气质量日报 中需使用其 24小时均值的限值标准。 8. 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的变化:新标准提高了与各种污染物不同时段统计相关的 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比旧标准更为严格。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Ambient air puality standard GB 3095,1996 (代替GB 3095,8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引用标准 GB/T 15262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 8970 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 6921 空气质量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6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 15437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 8971 空气质量 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264 空气质量 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4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3 环境空气 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定义 3.1 总悬浮颗粒物(TSP) 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学量直径?100pm的颗粒物。 3.2 可及入果粒物(PM10) 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pm的颗粒物。 3.3 氮氧化物(以NO2计) 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氧化物。 3.4 铅(Pb) 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5 苯并[a]芘(B[a]P) 存在于可吸入颗粒物中的苯并,a,芘。 3.6 氟化物(以F计) 以气态及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3.7 年平均 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8 季平均 任何一季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9 月平均 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0 日平均 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3.11 一小时平均 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3.12 植物生长季平均 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3.13 环境空气 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14 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4.1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 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级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5、浓度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各项污染物不允许超过的浓度限值,见表1。 表1 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浓度限值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单位 一级标三级 二级标准 准 标准 年平均 0.02 0.06 0.10 二氧化硫 日平均 0.05 0.15 0.25 SO 2 一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总悬浮颗粒物 年平均 0.08 0.20 0.30 TSP 日平均 0.12 0.30 0.50 可吸入颗粒物 年平均 0.04 0.10 0.15 日平均 0.05 0.15 0.25 PM10 年平均 0.05 0.05 0.10 2氮氧化物 mg/m 日平均 0.10 0.10 0.15 NO (标准状态) x 一小时平均 0.15 0.15 0.30 年平均 0.04 0.04 0.08 二氧化氮 日平均 0.08 0.08 0.12 NO 2 一小时平均 0.12 0.12 0.24 一氧化碳 日平均 4.00 4.00 6.00 CO 一小时平均 10.00 10.00 20.00 臭氧 一小时平均 0.12 0.16 0.20 O 3 铅 季平均 1.50 2Pb 年平均 1.00 μg/m (标准状态) 苯并,a,芘 日平均 0.01 B,a,P 1)日平均 7 1)20 一小时平均 氟化物 2)3)F 月平均 1.8 3.02?d) μg/(dm2)3)植物生长季平均 1.2 2.0 1、适用于城市地区; 2、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 3、适用于农业和林业区。 6、监测 6.1 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 6.2 分析方法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见表2。 表2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称 分析方法 来源 (1)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2,94 (2)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二氧化硫 GB 8970,88 (3)紫外荧光法? 总悬浮颗粒 重量法 GB/T 15432,95 物 可吸入颗粒 重量汉 GB 6921,86 物 (1)Saltzman法 氮氧化物 GB/T 15436,95 (以NO2计) (2)化学发光法2) (1)Saltzman法 GB/T 15435-95 二氧化氮 (2)化学发光法2) (1)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7-95 臭氧 (2)紫外光度法 GB/T 15438-95 (3)化学发光法3) 一氧化碳 非分散红外法 GB/T 9801-88 (1)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8971-88 苯并,a,芘 (2)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95 铅 为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94 (1)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4) GB/T 15434-95 氟化物 (以F计) (2)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5) GB/T 15433-95 1、2、3、分别暂用国际标准ISO/CD 10498,ISO 7996,ISO 10313,待国家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 4、用于日平均和一小时平均标准; 5、用于月平均和植物生长季平均标准。 7、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见表3 表3 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数据有效性规定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44个日均值 SO2,NOx,NO2 年平均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2个日均值 每年至少有分布均匀的60个日均值 TSP,PM,pb 年平均 10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SO,NO,NO,CO 日平均 每日至少有18小时的采样时间 2x2 TSP,PM,B[a]P,pb 日平均 每日至少有12小时的采样时间 10 SO,NO,NO,CO,O 1小时平均 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 2x23 每季至少有分布均匀的15个日均值 pb 季平均 每月至少有分布均匀的5个日均值 月平均 每月至少采样15日以上 植物生长季平均 每一个生长季至少有70%个月平均值 F 日平均 每日至少有12小时的采样时间 1小时平均 每小时至少有45分种的采样时间 8、标准的实施 8.1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8.2 本标准规定了小时、日、月、季和年平均浓度的限值,在标准实施中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目的监督其实施。 8.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由地级市以(含地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1-18批准 1996-10-01实施范文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