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一):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基本合格党员标准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二):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是一个神圣的称号,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合格党员表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企业改革。
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竞争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胆探索创新,积极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革新的带头人。
(四)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技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勤恳,奋发进取,争当工作标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七)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功等**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三)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
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四)法制、道德观念淡薄。
1、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2、侵占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
3、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4、生活作风不检点;
5、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不文明;6、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五)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六)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三):2015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镇机关党支部)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 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操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
作业绩。
(五)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服务群众的本领较强,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学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及其他信念不坚定的情况。
(二)革命意志消沉
1、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因循守旧;
2、精神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公道话,不能坚持正义,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
(三)宗旨观念淡薄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
2、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3、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4、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四)工作作风飘浮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不思进取,不讲学习,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
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党性观念差
1、缺乏大局观念,片面强调行业、部门利益,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自觉为大局服务;
2、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是非不分;
3、搞自由主义,目无组织,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已对人不一样,搞小动作,挑拨是非,无理取闹;
4、热衷于拉拉扯扯,吹吹拍拍;不讲五湖四海,闹不团结,搞小圈子、小团体。
(六)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4、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
(七)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八)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九)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范文二: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投稿:董蚄蚅
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
现 投稿:董蚄蚅
(一):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
二、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出色。
三、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考核成绩优良,成为生产、工作和企业改革的骨干。
四、道德品质好。对党忠诚老实,思想作风正派,关心集
体,助人为乐;廉洁自律,带头端正党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联系群众好。熟悉职工状况,关心职工疾苦,开展互助活动,成为群众知心朋友。
六、遵纪守法好。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维护党的利益,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内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三、具有克已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四、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基本合格党员标准
一、基本能够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对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兴趣,有热情,有成效。
三、能投身改革,认真工作,为深化改革,增强本企业的活力出主意、想办法,发挥作用。
四、明确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能服从整体利益。
五、能遵守党纪国法,党性观念较强,思想作风较好,注意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六、基本能够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损失时,能见义勇为,开展斗争。
七、按照组织要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较自觉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八、基本能够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挑重担,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凡有下列六种表现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或动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放弃四项基本原则,参加反动组织或非法聚众闹事的。
二、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三、个人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给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
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四、违**和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超生子女,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赌博屡教不改,打架斗殴,败坏社会风气的。
五、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腐化情节严重,有卖淫、嫖娼、吸毒、贪污、盗窃、收受贿赂行为,以及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六、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行政撤职以上政纪处分和治安拘留及犯罪判刑的。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二):党员标准以及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员是一个神圣的称号,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合格党员表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参与企业改革。
牢固树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有较强的发展意识和竞争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积极支持参与改革,在深化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胆探
索创新,积极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做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革新的带头人。
(四)奋发有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树立主人翁思想,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练掌握技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勤恳,奋发进取,争当工作标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诚心为群众做好事;热情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团结凝聚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
(七)遵纪守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功等**组织及各种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做斗争;不煽动、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反对迷信,继承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反对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积极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在困难和危险时刻勇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
(二)宗旨观念淡薄。
1、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为群众办实事;
2、个人利益至上,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损害群众正当权益。
(三)工作态度不端正。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读职;
2、不思进取,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妒贤嫉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专门找茬挑刺;
4、对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在国家、集体
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5、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四)法制、道德观念淡薄。
1、违反《信访条例》,煽动、组织、参与、支持群体性上访;
2、侵占公共财物,损害集体利益;
3、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4、生活作风不检点;
5、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言行不文明;6、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五)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组织保持联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六)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三):2015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镇机关党支部)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 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操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
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
作业绩。
(五)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服务群众的本领较强,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学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及其他信念不坚定的情况。
(二)革命意志消沉
1、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因循守旧;
2、精神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公道话,不能坚持正义,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
(三)宗旨观念淡薄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
2、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3、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4、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四)工作作风飘浮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不思进取,不讲学习,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
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党性观念差
1、缺乏大局观念,片面强调行业、部门利益,不执行党的
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自觉为大局服务;
2、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是非不分;
3、搞自由主义,目无组织,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已对人不一样,搞小动作,挑拨是非,无理取闹;
4、热衷于拉拉扯扯,吹吹拍拍;不讲五湖四海,闹不团结,搞小圈子、小团体。
(六)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4、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
(七)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
(八)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九)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一):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
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
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一):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
合格党员画像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画像表现 (一):优秀党员标准、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合格党员标准、不合格党员的表现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政治风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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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合格党员的“自画像”
“我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我常常扪心自问,“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中央给“合格党员”画了个像,要求全体党员照镜对标,躬身践行,那就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一问理想信念牢不牢?《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对于党员来讲,共产主义是理想信念永远不变的单选,从来都不存在多选或他选,这是全体党员至高的、恒定的信仰信念。党员生活在现实中而非“真空”里,在面对纷繁的社会思潮、多元的价值观念、各色的宗教迷信等引诱和冲击时,是选择“出淤泥而不染”还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是选择“咬定青山不放松”还是要做“墙头草”?秉承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应是我们坚定的、唯一的选择。
二问党的意识浓不浓?****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党的意识包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对于党员而言,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不清醒、立场坚定不坚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赞成不赞成、执行不执行?对党中央的领导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和党中央看齐没看齐、一致不一致?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应是我们肯定的、有力的选择。
三问宗旨观念强不强?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员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员的价值排序里,群众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作为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党员无论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和群众打交道在所难免,当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让他三尺”还是“锱铢必较”?当群众有需求时,是“当做自己家事办”还是“吃拿卡要推拖扯”?当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是“冷眼旁观当看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是我们公道的、勇敢的选择。
四问精神状态振不振?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先锋,泛指事业中起先头引导作用的人;战士,泛指参加正义斗争或从事正义事业的人。不难看出,率先垂范、秉承正义乃党员本质属性,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则是作为党员所必备的精气神。党员活跃在社会各行各业,平时是身先士卒争一流还是得过且过混日子?是主动作为敢担当还是消极懈怠避责任?是危急关头顶得上还是关键时刻掉链子?做一名精神振奋,永争第一的党员才是我们进取的、笃定的选择。
五问道德行为端不端?翻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里面关于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标准仅有短短的56个字,然之于党员却是字字重千金,字字都是“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必须要内化于心、外现于行,养成习惯,成为自然。现实中,党员难免会面临形形色色的道德考验,在“两难全”的情况下,是假公济私还是公而忘私?在“钱权色”的诱惑下,是守正如兰还是束手就范?在“无人知”的前提下,是激浊扬清还是同流合污?严守内心的清白应是我们审慎的、律己的选择。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每一位党员都应以此为契机,勤照“四讲四有”之镜,及时扫除思想上的灰尘,校正行为上的偏差,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为党的事业添砖加瓦、发光发热。
范文四:处置不合格党员
香格里拉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09 14:38:21 来源: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按照州委组织部、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文件的通知》(迪组发〔2014〕8号)文件精神,参照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转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迪群办〔2014〕4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提高的原则。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解决工作生活中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实践特色,着力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制定评价党员的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党员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效性、针对性。
3.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地对党员进行评价。既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过程。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适当、程序规范。
4.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研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评议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对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可灵活开展分析评议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
四、方法步骤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至2015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9月29日—10月5日)。
1.研究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县“两新”组织工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阶段、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价内容标准等。
2.进行宣传动员。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使党员思想有所触动,内心有所震动,人人有所行动。
3.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自我政治素养,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二)调查认定(2014年10月6日—10月12日)。
4.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对组织生活会上民主评议被评为
“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除以上不合格党员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⑴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⑵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⑶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⑷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有效期限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⑹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非法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⑺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⑻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⑼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⑽参加非法组织, 或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⑾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⑿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观看色情表演,经常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吸毒;经常打架斗殴,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
⒀缺失家庭责任,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家庭成员。 ⒁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同志之间团结,严重影响和贻误工作的。
⒂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没有每两个月向其所在的党支部主动汇报情况,甚至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⒃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未达到党纪处分条件,但造成较坏影响的。
不合格党员认定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区别几种不同情况:
⑴把腐败份子同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
⑵把一贯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行动,同思想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区别开来。
⑶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长期消极落后,缺乏组织观念、不愿意履行义务、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区别开来。
⑷把因年老体弱、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能起作用而不起作用的区别开来。
⑸把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区别开来。 ⑹要把党员本人应负的责任同党组织的责任区别开来。
⑺把由于经验和能力导致工作上发生某种失误和错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区别开来。
⑻把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私营经济,同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区别开来。
(三)处置实施(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15日)。
5.处置程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⑴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⑵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各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⑶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各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报县委组织部预审。
⑷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⑸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6.处置方式
⑴组织谈话。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处理意见被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党(工)委或支部应迅速找到被处置的党员谈话,教育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应作出书面说明。
⑵教育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不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形式。对确定需要教育引导的党员,党支部要落实2名正式党员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教育。教育内容除重点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外,还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评议不合格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跟踪监督,做好教育引导记录。
⑶组织审批。对认定为教育引导的不合格党员,教育期结束后,经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合格的,由党支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⑷立卷归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均交各党(工)委归档。
⑸跟踪帮教。党组织对受到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做到无情认定、有情操作。对限期改正期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其限期改正期间的表现作出相应决议。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四)总结提高(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敷衍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一思想,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2.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敏感性强的工作,稍处理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影响稳定大局。各级党组织要多动脑筋,想点子,出实招,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既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注重实效,又要兼顾党员队伍和谐稳定;既要讲求力度,把工作落实到位,又要讲究方法艺术;既要凸显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又要与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
3.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切忌走形式、搞运动,雷声大,雨点小,要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导,治病救人为主线,必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党员,取信于党组织。各地各单位既要深入思考,严肃对待,又要深入党员队伍群体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实情,加强督导与检查,消除工作障碍;既要严格把关,不降低标准要求,又要不冤枉好人,委屈他人;既要有针对性、有目标、有重点的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严肃组织纪律,又要引领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范文五:不合格党员
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是否合格,党员素质高低、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党在人民中的形象和威信,更涉及党的性质、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问题。因此,解决好不合格党员的“出口”问题,严肃处置那些思想蜕化、作风弱化、宗旨观念淡化的不合格党员,就成为新形势下党自身建设的一项根本性任务。
一、党员“出口”不畅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市场化、城乡一体化、政治民主化、社会信息化的不断推进,党员队伍的构成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抽样调查表明,当前不合格党员大体占党员队伍的1%-5%,但每年受到出党处理的只有1‰-2.5‰左右,严重影响到了党员队伍的先进纯洁。调查表明,尽管不少人认为“入口”把关不严是党员队伍良莠不齐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高达71.1%的受访者认为党员退出机制不完善是不合格党员长期滞留在党内,影响党先进纯洁的最主要因素。
(一)党员“出口”不畅,导致党性不纯问题难解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受到冲击。在打通党员“出口”的调查摸底中,我们发现当前对党员党性不纯问题议论比较集中。一些党员思想蜕化、理想信念动摇,对社会主义事业缺乏信心;一些党员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忽视了自己作为党员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工作生活中丝毫体现不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些党员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淡漠,忘记了党的宗旨,不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缺乏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一些党员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对组织决定、上级指示不认真贯彻执行,敷衍塞责,本位主义严重;还有一些党员以“好人”自居,对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现象熟视无睹,明哲保身,甚至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对一些错误的东西采取无原则的妥协态度,等等。这都是党性不纯的表现。对违法违纪的党员,都能比较好地依照有关纪律处分方式进行处置,但是对一些没犯错误却明显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却存在出党渠道不畅的问题。虽然以上党性不纯现象只是发生在少数党员身上,但是不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的成员长期滞留在党内,必然会影响党员队伍的质量,影响党群关系以及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甚至会造成一些党组织“讲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使得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受到冲击。
(二)党员“出口”不畅,导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受影响,党组织的信任度与吸引度不断下降。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税费改革后,党员生产生活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的叠加作用,党员生产生活的不稳定性、流动性和分散性更加突出。调查表明,近年来农村党员中的“三不”现象(指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增多。 “三不”党员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群众普遍反映:“有些党员有名无实,党员会议不参加,义务劳动不参加,党费又不交,还有一点先进性吗?还像个党员吗?”一些党员把主要心思放在自己的工作与利益上,对集体的事很少过问,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吃亏得罪人的事坚决不干,直接导致群众对党员的认可度不断降低。显然,不合格党员滞留在党内难退出,导致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受损,党组织的信任度不断下降。由于这些不合格党员的影响,党组织对群众的吸引度下降,直接导致农村青年对入党失去兴趣,党员队伍发展难,造成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战斗堡垒、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与政治引领作用难以实现。
(三)党员“出口”不畅,导致不合格党员难处置,党员队伍“新陈代谢”能力不足。长期以来,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我们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和制度体系。在党内民主评议时,由于评议党员合格与否的标准过于原则、难以量化,再加上我国是一个熟人社会,不合格党员表决难通过;而且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书记认识有偏差,存在一种想重视又不敢重视的矛盾心态。因此,长期以来,许多党组织往往是顾及面子不敢动真格处置,或者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置办法,造成“出口”不畅。这种代谢能力不足,长此以往将会危及党的先进性与执政能力。因此,打通党员“出口”通道,构
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办法和制度体系就成为当前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非常必要而又紧迫的政治任务。
二、构建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探索
(一)实行亮分制管理。在农村党员中全面实施以“分层量化、考评结合、全程亮分”为主要内容的“亮分制”管理办法。一是分类管理,量化考核。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将其划分为主职干部党员、两委干部党员、在家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五种类型,分别设定10分、15分、20分、25分、35分等五种不同的基础分值,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把农村党员在理想信念、履职承诺、参与党内事务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目标要求,细化为基本要求、先锋模范、消极失责等三大类24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分类管理、量化考核,把对党员抽象的党性要求变成清晰的目标要求,使广大农村党员行有目标、管有标尺。二是全程亮分,严格考评程序。坚持个人自评与组织审核相结合。强化党员自我管理,引导党员按照亮分标准,随时做好自我亮分,合理记录个人表现。强化组织管理考核,每季度末召开党员大会,支部集中通报每位党员本季度所做的工作以及得分扣分情况,由组织进行亮分。根据“亮分制”年度考核得分,结合年底民主评议情况,将党员分别评定为先锋型、合格型和警示型二个档次,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每名党员一年中得多少
分,属于哪一类型,党员一目了然。
(二)探索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针对不合格党员标准过于宽泛、难以界定的问题,各试点单位按照党章及有关党内法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将连续两年评定为警示型党员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落实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故意拖延、阻挠集体公益事业和项目建设,煽动或带头参加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的,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等具体情形,确认为不合格党员,真正实现了不合格党员界定有标准、处置有依据。对连续两年评定为警示型党员,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听取本人申辩,支部大会表决、上级党委审批、宣布处理结果”等步骤,对其进行劝退、除名处置.
(三)落实不合格党员教育帮扶措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每名不合格党员都落实切实有效的教育帮扶措施,负责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审核认定、教育诫勉、整改帮扶、提出处置意见和受理党员申诉复查等工作,使不合格党员教育转化工作有主体、有平台;对不合格党员实行申诉复查、谈心谈话、集中学习、书面诫勉、联系帮扶“五段法”整转,增强了党员教育帮扶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个政治性、政策性
很强的问题。建立健全包括评议评定、审核审批、教育诫勉、整改帮扶、申诉复查等在内的五项机制,使过失党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对那些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落后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员队伍,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上虞市对不合格党员采取“民主测评、分析调查、评定档次、党员表决、组织处置、谈心谈话、反馈申诉”等七步流程,确保处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严密、党员认可、群众满意。
(五)试行处置不合格党员票决制。尽管通过“亮分制”和不合格党员标准的界定等一系列举措,能够较为客观、准确地确定不合格党员对象,但由于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存在着浓厚的“人情因素”、“从众心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导致许多人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思想上有顾虑、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抓这项工作费力不讨好,怕得罪人,实际造成许多党组织往往顾及面子不敢动真格处理,人为造成“出口不畅”。就以推行处置不合格党员票决制为突破口,来破解和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就是在处置不合格党员过程中全面推行“一人一票”的无记名投票表决,以“票决制”代替“举手制”,通过票决的“程序民主”来推动“结果民主”,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党员因顾及面子或怕报复而违心举手的问题。
不 合 格 党 员 退 出 机 制
东滩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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