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宪法第四版课后题答案
第一章
1.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问题;(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简述宪法和宪政的关系。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宪法是对社会既存的民主事实的法律确认,宪政运动是宪法产生的前提,宪法是宪政运动的结果。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实施。宪法确认了民主事实,将民主事实制度化和法律化,这样一部宪法的有效实施,即意味着实行了宪政。
3. 我国宪法的结构是怎样的?
序言+正文(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
4. 我国宪法性法律(或宪法相关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5.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6. 宪法的修改方式有哪些?
(1)全面修改;(2)部分修改;(3)无形修改。
7. 美国宪法的修改程序是怎样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修改宪法的程序较为特殊一些。根据美国宪法第5条规定,宪法修正案的通过有以下四种程序:(1)宪法修正案须由国会两院各以2/3
以上的议员(出席议会的议员总数)通过,并交由3/4州议会批准。(2)宪法修正案须由国会两院各以2/3以上的议员(出席议会的议员总数)通过,并交由3/4制宪议会批准。(3)由2/3州议会申请提出修正案,国会应即召开修宪大会讨论该修正案,通过后提交经3/4州议会批准。(4)由2/3州议会申请提出修正案,国会应即召开修宪大会讨论该修正案,通过后提交经3/4州制宪会议批准。
8. 宪法的解释方法有哪些?
(1)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2)由普通法院解释宪法。
(3)由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宪法。
9. 违宪审查和相关概念之间是什么关系?
(1)违宪审查与宪法保障:宪法保障制度即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是与宪法实施相联系的,在含义上最为广泛的一个概念,它在内容上包括了一切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而宪法审查制度只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
(2)违宪审查和宪法监督:在我国,宪法监督具有两种含义,一是作为制度形态和严格意义上的宪法监督,这一意义上的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的含义相同;二是作为政治意义上的宪法监督,这一意义上的宪法监督并不具有严格的制度形态。
(3)违宪审查司法审查:由于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历史传统、政治理念及法律制度等具体国情不同,违宪审查制度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为不同的体制,某些国家中,司法审查制度仅为违宪审查制度的一种类型;在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在宪法意义上,司法审查制度就是违宪审查制度。
(4)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两者之间存在两个方面的联系与区别:1)在大陆法系国家,由宪法法院进行的宪法诉讼,其功能之一是进行违宪审查,除此之外,宪法诉讼还解决其他宪法争议;2)在违宪审查中,在有些国家有普通法院(如美国)或者特设机关(如德国的联邦宪法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审查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命令是否违反宪法,通常把这种方式称为“宪法诉讼”。可见,在这一意义上,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具体的审查方式,其与违宪审查并不是想同等的概念,因有些国家并不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违宪审查。
四、论述题
1. 如何理解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在一个具体的国家之中,人民是一个概括性、总体性的概念,它包含了组成这个具体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是组成这个具体国家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总称。从人民主权原则出发,人民是宪法的制定权主体,而在人民之中,又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和群体,这些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和群体又都具有特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因此,宪法反映了一国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它是一国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
2试述我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指导思想和宪法基本原则的发展。
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会了。。。
3. 论述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宪法序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宪法序言的篇幅或长或短,但都对本国的国家体制、法律制度、法治理念等最为基本的内容做出了重要的规定,这些基础性的规定是一国所有法律的效力的渊源。宪法中的其他条文和除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都可以在宪法的序言中找到其依据或其逻辑出发点。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立法和司法两个过程中。
在立法方面,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其他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必须是符合宪法的理念、精神和规则以及规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若部分和全部与宪法相冲突,则相应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是对宪法最高效力的明文宣告。
在司法方面,宪法是司法机关进行裁判的最终法律依据。当法律的规定和宪法相冲突或者法律未予规定时,则应依据宪法进行裁判。
在西方法律发达国家一般都有相应的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制度对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宪进行审查。在德国和法国分别有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专司违宪审查之职,而在美国则由联邦最高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无论是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的违宪审查还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一旦确认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行为违宪即宣布其无效或不适用。正是在这不断的审查中,宪法的最高效力得以凸显出来和得到强化。
在我国,宪法之所以给很多人以没有效力或者效力不足的印象,主要是一位目前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尚未建立。在2003年4月发生“孙之志刚案”后,尽快建立适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呼声日高,与此有关的学术研究和争论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相信在不久之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届时,宪法尤其是宪法序言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应有的法律效力会得到真正的体现。
4试述世界主要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模式。
中国/英国: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美国、日本:司法审查制
澳大利、德国、韩国:宪法法院审查制
法国、伊朗: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5.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如何进一步完善?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需要在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条件和原则、违宪审查的程序、违宪审查的原则、违宪审查的方式、违宪审查的措施、违宪审查的效力等方面,作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以保证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三、简答题
1、宪法是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的?
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深入人心。
法律条件: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门的增多与法律体系的完善。
2、英国宪法性法律主要包括哪些?
《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改革法》
3、当代宪法有何发展趋势?
1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实施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4社、资宪法共存,既相互斗争,又相借鉴。
5成文宪法取代不成文宪法是趋势。
4、1949年《共同纲领》有什么历史意义?
1它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动员人民起来迅速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历史任务,朝着社会主义共同前进的政治基础和战斗纲领。
2它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恢复国民经济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保障作用。
3它为我国正式宪法实施和制定积累经验,创造了条件。
四、论述题
1、应如何评价旧中国的宪政运动。
1这是中国宪政的第一次实践。
2否定封建君主专制,加深人们对共和认识
3宪政运动取得一定成绩,如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符合实际与宪政的政治体制。4由于主客观原因,宪政运动也存在缺陷于不足,如北洋政府时期宪政目标各个政治力量所利用以谋求政治利益,以及后来国民党的党国天下等。
2、应如何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地位和作用?
《临时约法》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大法的方式宣告了中国延续了二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的终结,肯定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确认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基本国家制,赋予了人民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标志着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体现了一定的民主性和革命性,对于民主共和观念的确立、传播和中国民主革命进程的继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和历史意义。但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阶级局限性,它未能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纲领,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帝国主义立宪派和旧军阀的妥协。由于没有政权保障,袁世凯上台以后,《临时约法》很快便束之高阁,成为几张废纸。
3、试述1954年宪法的主要内容、鲜明特性和历史地位?
由于内容太多,请看书本P93。
4、1982年宪法历次修正是在什么时间和情况下作出的?历次修案的主要内容是?由于内容太多,请看书本P96~P98
第三章
三、简答题
1、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是怎样的?
答: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我国多党合作中包括哪些民主党派?
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3、试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的具体内容。
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行政权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是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会民意进行协商讨论。
4、试述当前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6条确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另外,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宪法第6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第6条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分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指按照社会成员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报酬,它是社会主义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国家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形成有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四、论述题
1、试论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
答1《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派进行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等方面作了规范。2《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立不移的方针。
3《意见》还加强和改善中国工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作用作了明确的规定。
2、宪法完善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有什么意义?
1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性逐渐在国民经济中体现出来,但与之密切相关的私有财产保护问题却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极为不利。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明示,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们往往对自己的财
产安全心有疑虑,总感觉不塌实。这势必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妨碍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所以,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把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有利于维护宪政秩序:宪政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公权力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可以限制政府运用公权力不合理地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安全。
3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私有财产的保护的规定,有利于公民用合法的方式增加收入,而不是用非法手段侵犯其它人的私有财产,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章
1. 国家形式包含内容?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答:国家形式包括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形式;国家形式是国家性质的体现和反映,对国家性质有能动的反作用。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它的内容?
答:发展过程:1954年全国人大正式成立---1957**干扰,不能正常开展工作---1966-1975,人大制度名存实亡----1978年后健全与发展了人大制度;
主要内容: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情况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首先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织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各级其它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体系,共同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种特殊政治体制。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从简)P14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恰当政治途径和形式。1.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都受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2.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 自治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治权4. 各民族一律平等。5. 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6、自治机关有权管理本地方的财政、经济,安排和管理各项建设事业以及发展本地方的文化建设,国家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7、自治机关有权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4. 简述我国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必然性
答:1、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确定国家结构形式时,首先要考虑到无产阶级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2、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各民族始终在统一国家生活。特别是在反帝反封建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各民族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形成不可分离的关系。3. 我国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历史情况4、只有在统一国家里,才能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5、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依然威胁着我国,只有加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才能发展和巩固革命建设成果。
5、国家象征的主要内容及含义?
答:1、国旗:国旗旗面红色代表革命,旗上五颗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2. 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含义:表现了中国人民反抗侵略的坚强意志和必胜的斗争精神3、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国徽中的天安门是我国五四运动的发源地,也是新中国成立的场所。天安门图案体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革命传统和新的民族精神,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论述题
1.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说该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定义P134;原因:1、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专政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体现各阶级、各阶层和民族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便于实现最广泛的民主,便于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社会建设事业。
2、这一制度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3、这一制度最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全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革命直接创造出来;人民代表大会已成立,即成为国家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把我国一切国家政权机关组织与活动都包括在内,涵盖我国政治生活各个主要方面的政治制度。
第五章
三.简答题
1. 如何把握基本权利的宪法含义?
答:在权利体系之中,那些具有重要地位,并为人们所必不可少的权利。鉴于基本权利的重要性,世界各国一般都有以宪法规范形式对公民基本权利予以确认和表态并加以保障和实施。所以,在有些国家基本权利往往被称为宪法权利,但更确切地说,应成为“宪法保障的权利”。
2. 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有几种?应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
答:有两种,绝对保障方式和相对保障方式。
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对某种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方式由普通法律加以规定也没有明文规定或实际上默示性地规定普通法律可以限制某种基本权利,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层面上以及实践中所形成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则倾向于相对于保障方式。
3、何谓自由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如何保障这些权利?
答:自由权就是近代宪法所确立的三大基本权利:人身的自由,精神的自由和经济的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最起码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保障”参考上面第2问
4、如何在宪法学上正确认识基本权利的界限?(P174,个人认为太过哲学,考的概率不大)
四、论述题
国家机构如何贯彻和保障人权原则?
答:(自己找的)首先,为在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年刑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作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2004年刑法修正案中多出修改与人权及其保障有关,例如,关于紧急状态的修改,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修改,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修改等;其次,在宪法中规定了具体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如宪法第36条第一款;在各种子法如刑法、民法通则乃至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些保护规定可视为宪法上权利保障规范的具体化。
第六章选举制度
简答题:
1. 简述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和意义。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意义:可以使全国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与原选举单位的监督。2. 选区划分应遵循哪些原则?
A 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组织工作的进行。
B 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
C 选区划分要充分考虑选民行使监督和罢免权。
3.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注意:A 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规定。
B 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C5种人准予行使选举权
D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一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4. 试述选举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选举制度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成立与运作的基础是选民的选举行为。选民地位的法律化、选民积极性的发挥、选民与人民代表的监督关系等因素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
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就从宪法体制上确立了选举制度的法律地位。从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基本特点看,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基础性环节,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与发展的广泛的社会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广泛的代表性与社会基础是具体通过选举制度来实现的,它为政权的科学分配与运作提供了理论和程序基础。
论述题
1. 如何理解选举制度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平等性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选举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选举制度的民主性质。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选举;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一样的,不允许任何选民享有特权,禁止对选民投票行为的非法的限制与歧视。我国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它着眼于实际民主,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与可能性出发不断提高选举权的平等程度。
2. 联系我国选举制度的实践,谈谈选举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本功能。
A 全面地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B 选举制度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
C 选举制度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出发点。
D 选举制度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E 选举制度是合理地调整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基本形式。
总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权力运作受宪法与法律的监督,遵循合宪性原则。选举权、监督权与罢免权作为三位一体的体制,在权利监督与反腐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防止权利异化、消除腐败的基本制度建设中选举制度发挥着特殊重要的功能。通过选举活动挑选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选民需要按照公正的标准参与选举,并以选举权为基础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与罢免权
第七章国家机构
三,简答题。
1. 为什么说国家机构在宪法中具有重要地位?
答:①从“宪法”一词的词源看,宪法本身就是“组织”、“结构”或“机构”的意思。②从宪法的内容看,国家机构是宪法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任何国家的宪法都不例外。③从宪法的功能看,宪法最主要的功能是规范国家权力,使国家机关按法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的权利。
2.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主席行使哪些职权?
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⑴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⑵任免权:国家主席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人选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
3. 4. 5.
6. 总理的提名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人选,任免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⑶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与重要协定。⑷授予荣誉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与职权是怎样的?答:我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关。行使下列职权:⑴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⑵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⑶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⑷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⑸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⑹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与其他军区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⑺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奖惩武装力量成员;⑻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⑼会同国务院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⑽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国务院的行政机构主要有哪些?答:国务院共设置以下行政机构:①国务院办公厅②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外交部、国防部、教育部等)、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③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④国务院直属机构⑤国务院办事机构⑥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⑦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答: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①保证国家统一意志和上级国家权力机关决议的贯彻;②选举和罢免,即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各级人大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③决定重大的地方国家事务,即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④监督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的工作,即听取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审查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⑤保护各种权利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⑵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与⑴类似P260;⑶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①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②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③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④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的任免;⑥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较大的市”可以有几种含义?他们分别指的是
什么?
答:“较大的市”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除直辖市以外有立法权的城市,包括省会城市、特区城市和国务院特批的设区城市。他们共18个,分别指的是齐齐哈尔,吉林,抚顺,鞍山,大连,本溪,唐山,邯郸,大同,包头,青岛,淄博,洛阳,淮南,无锡,宁波,徐州,苏州。
7. 如何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所通过的决议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8.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答:⑴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⑵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⑶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⑷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⑸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⑹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⑺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
9. 试述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答: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⑵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①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②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③在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基层人民法院。⑶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海事法院。
10.简述我国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与领导机制。
答:⑴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均有设立;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和铁路运输检察院。⑵领导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领导下级的工作;同时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四,论述题。
试述我国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⑴民主集中制是说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⑵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组成,人民代表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在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其他国家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我国,凡属全国范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的方针、政策,都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在此之前,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范文二:民法(第四版)考试重点解析
《民法》第四版考试重点解析
1. 民法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责任)
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详情见P2)
民法的性质:民法是私法;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详情见P10)
民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详情见P20)
它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
它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1. 平等原则 2. 自愿原则 3. 诚实守信原则 4.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5. 公平原则 6. 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责任):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财产权、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相对权、主权利、从权利、专属权、非专属权、既得权、期待权、原权、救济权)(详情见P35-P40)
民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作为义务、不作为义务)(详情见P40-P41)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单独责任、共同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详情见P41-P45)
2.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与商法;民法与行政法;民法与经济法;民法与劳动法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详情见P51-P55)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详情见P56-P59)
3. 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物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详情见P74)
法人的成立条件(详情见P76-P77):1. 依法成立
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物的分类及其意义(详情见P124-P128):
物的分类: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非消耗物;有主物与无主物;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
意义: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人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详情见见P154-P155):
民事行为的成立:指符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
民事行为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4.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与委托的关系,表见代理
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的特征:1. 代理人在代理权之内实施代理行为
2.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 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 代理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与委托的关系(详情见”百度知道”) :
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
表见代理(详情见P187) :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5.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及其相互关系
诉讼时效(详情见P192)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 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即诉讼时效经过以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除斥期间(详情见P204):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相互关系(详情见P206):
1. 立法精神不同
诉讼时效维护的是新秩序;除斥期间维护的是原秩序。
2. 适用的范围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3. 起算时间不同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到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除斥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或者权利发生的时间起算。
4. 期间的可变性不同
法律对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对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5. 法律效力与法律援用不同
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并不当然消灭;除斥期间期满后,权利当然消灭
诉讼时效当事人主张时法院才援用;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援用
6. 物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的概念(详情见P12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之一,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的物质客体。
特征:1. 物存在于人身之外
2. 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3. 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者支配
4. 物以有体物为限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详情见《物权法》S4-S8):
1.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2. 物权法定原则 3. 物权公示原则 4. 禁止权利滥用
5. 特别法优先适用
7. 抵押权、质权,人身权的概念,一般人格权,侵权行为的概念
抵押权的概念(详情见P303):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物或者财产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质权的概念(详情见P316):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转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有限受偿的权利。
人身权的概念(详情见P606):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人格或者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在人身关系中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一般人格权的概念(详情见P638):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权。
侵权行为的概念(详情见P644):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8. 归责的概念,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归责的概念(详情见P648):归责,是指确定责任的归属。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详情见P652):1. 行为 2. 损害结果 3.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9. 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
共同危害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详情见P695、P699):
1. 共同危害行为中,各行为彼此之间无关联或者结合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各行为彼此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2. 共同危险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机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10. 民法保护的基本方法(详情见P235、P236)
1. 自力救济 2. 公力救济 3. 请求确认物权 4. 物上请求权
5.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6. 请求赔偿损失
11.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形成权的概念,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
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详情见P296) :
1. 产生依据不同。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地役权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
2. 权利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是基于所有权内容产生的效力扩张或者限制,地役权则是一项独立的他物权。
3. 对抗效力不同。相邻关系是基于土地的自然需要而且是固定或永久地附属于土地之上的,土地使用上产生的义务不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主体的改变而改变。
形成权的概念(详情见P37)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详情见《民法总论》孙宪忠 主编) :
1. 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
2. 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
3. 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4. 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
范文三:环境监测重点(第四版)
第一章 绪论
一、环境监测过程
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订→优化布点→样品采集→运送保存→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
二、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按监测目的的分类
1、监视性监测(又称例行监测或常规监测)
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2、特定目的监测(又称特例监测)
根据特定的目的,环境监测可分为:
(1)污染事故监测:在发生污染事故,特别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进行的应急监测。
(2)仲裁监测: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法律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
(3)考核验证监测:包括对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环境监测方法验证和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等。
(4)咨询服务监测: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型监测
3、研究性监测(又称科研监测)
研究性监测是针对特定目的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监测。
(二)按监测介质对象分类
按监测介质对象分类,环境监测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等。
三、环境监测的发展
1、被动监测
环境污染虽然自古就有,但环境科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发展起来的,最初危害较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是由化学毒物所造成,因此,对环境样品进行化学分析以确定其组成和含量的环境分析就产生了。
2、主动监测
随着科学的发展,到了20世纪后期,人们逐渐认识到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不仅是化学因素,还有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所以环境分析只是环境监测的一部分,环境监测的手段除了有化学手
段,还有物理、生物等手段。同时,从点污染的监测发展到面污染及区域性的立体监测。
3、自动监测
20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在地区布设网点或在重点污染源布设监测点,进行在线监测,当污染程度接近或超过环境标准时,可发布指令、通告并采取保护措施。
四、环境污染和环境监测的特点
(一)环境污染的特点
1、时间分布性。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污染因素的排放强度随时间而变化。
2、空间分布性。污染物和污染因素进入环境后,随水和空气的流动而被稀释扩散。
3、环境污染与污染物含量(或污染因素强度)的关系。有害物质引起毒害的量与其无害的自然本底值之间存在一界限,所以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危害有一阈值。
4、污染因素的综合效应。多种污染物同时存在对人或生物体的影响有单独作用、相加作用、相乘作用和拮抗作用等情况。
5、环境污染的社会评价。环境污染的社会评价与社会制度、文明程度、技术经济发展水平、民族的风俗习惯、哲学、法律等问题有关。
(二)环境监测的特点
1、环境监测的综合性。表现在监测手段、监测对象分析和监测数据分析的综合性。
2、环境监测的连续性。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间、空间分布性等特点,因此,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预测其变化趋势,数据样本越多,预测的准确度就越高。
3、环境监测的追溯性。为使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并使数据具有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溯体系予以监督。
五、环境优先污染物和优先监测
1、经过优先选择(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序,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的对象)的污染物成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美国是最早开展优先监测的国家。
2、优先污染物的特点: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水平,出现频率较高,具有生物积累性,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性质、毒性较大,以及目前已有检测方法的一类物质。
六、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关系
标准(standard):由公认机构批准,供通用或反复使用,为产品或相关加工和生产方法规定规则、指南或特性的非强制执行文件。
技术法规(technical regulation):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其有关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使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
标准属于非强制性的,不归属于国家立法体系,只规定有关产品特性,或工艺和生产方法必须遵守的技术要求,但不规定行政管理要求,是各方(生产、销售、消费、使用、研究监测、政府等)利益协商一致的结果。而环境技术法规的目标是: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目前我国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由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指定标准的原则和方法基本上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同,所不同的是饮用水不存在自净问题,因此无BOD5、溶解氧等指标。
大肠菌群因在消毒过程中抗消毒剂能力最强、在环境水体中最常见(即最有代表性)、监测方法容易,而作为致病菌监测代表。
我国饮用水用氯气或漂白粉消毒,游离余氯是特征消毒效果的指标。但它是强氧化剂,直接饮用对人体有害;其次,如果水中含有有机物,会生成氯胺、氯酚,前者有毒,后者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故国外已普遍采用臭氧和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
第二章 水和废水监测
一、水污染监测的对象和目的
水污染监测分为环境水体监测和水污染源监测。环境水体包括地表水(江、河、湖、库、渠、海水)和地下水,水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等。对它们进行监测的目的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江、河、湖、库、渠、海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经常性的监测,以掌握水质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2)对生产、生活等废(污)水排放源排放的废(污)水进行监视性监测,掌握废(污)水排放量及其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评价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为污染源管理提供依据。
(3)对水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为分析判断事故原因、危害及制定对策提供依据。
(4)为国家政府部门制定水污染保护标准、法规、和规划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
(5)为开展水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预报及进行环境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手段。
(6)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仲裁监测,为判断纠纷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二、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监测分析方法原理,用于测定无机污染物的方法主要有:
(1)化学分析法。
(2)原子吸收光谱法:可测定多种微量、痕量金属元素。
(3)分光光度法:可测定多种金属和非金属离子或化合物,在常规检测中仍具有较大的比例。
(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用于各种水体及底质、生物样品中多种元素的同时测定,一次进样,可同时测定10~30中元素。
(5)电化学法:在常规检测中也占一定比例,并用于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6)离子色谱法:是一种将分离和测定结合于一体的分析技术,一次进样可连续测定多种离子。
(7)其他方法:原子荧光光谱法、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等在无机污染物监测分析中也有一定应用,特别是ICP-MS法,其灵敏度比ICP-AES法高2~3个数量级,适用于痕量、超痕量有害元素的测定
用于测定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主要有:
(1)气相色谱(GC)法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它们是分离分析多种有机污染物的有力工具,已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高效液相色谱法适宜测定热稳定性差和挥发性差、相对分子质量大的有机物,弥补了气相色谱法的不足。
(2)气相色谱-质谱(GC-MS)法:可以对复杂环境样品中的微量组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3)其他方法:在常规检测中,化学分析法、分光光度法、荧光光谱法、非色散红外吸收法等也有一定应用。
三、地表水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布设
1、布设原则
(1)在对调查研究和对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水域尺度范围,考虑代表性、可控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类型和采样点数量,并不断优化,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代表性环境信息。
(2)有大量废(污)水排入江、河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支流与干流汇合处,入海河流河口及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湖泊、水库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
(3)饮用水源地和流经主要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质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的水域或河段,应设置监测断面。
(4)监测断面的位置要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
面宽阔、无浅滩的顺治河流。
(5)监测断面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资料。
2、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
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断面;对于某一河段,只需设置对照、控制和削减(或过境)三种断面。
(1)背景断面:设在基本上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河段,用于评价一个完整水系污染程度。
(2)对照断面:为了解流入监测河段前的水体水质状况而设置。这种断面应设在河流进入城市或工业区以前的地方,避开各种废(污)水流入处和回流处。一个河段一般只设一个对照断面。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3)控制断面:为评价监测河段两岸污染源对水体水质影响而设置。控制断面的数目应根据城市的工业布局和排污口分布情况而定,设在排污区(口)下游,废(污)水与江、河水基本混匀处。在流经特殊要求地区的河段上也应设置控制断面。
(4)削减断面:是指河流受纳废(污)水后,经稀释扩散和自净作用,使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的断面,通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
另外,有时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如定量化考核、监视饮用水源和流域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等, 还要设置管理断面。
3、采样点的确定
设置监测断面后,应根据水面的宽度确定断面上的监测垂线,再根据监测垂线处水深确定采样点的数目和位置。
对于江、河水系,当水面宽≤50m时,只设一条中泓垂线;水面宽50~100m时,在近左、右岸有明显水流处各设一条垂线;水面宽>100m,设左、中、右三条垂线,如证明断面水质均匀时,可仅设中泓垂线。
在一条垂线上,当水深不足0.5m时,在1/2水深处设采样点;水深0.5~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采样点;水深5~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设一个采样点;水深>10m时,设三个采样点,即水面下0.5m处、河底以上0.5m处及1/2水深处各设一个采样点。
四、水样类型及意义
(一)瞬时水样
瞬时水样是指在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的分散单一水样。当水体水质稳定,或其组分在相当长的时间或相当大的空间范围内变化不大时,瞬时水样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当水体组分及含量随时间和空间变化时,就应隔时、多点采集瞬时水样,分别进行分析,摸清水质的变化规律。
(二)混合水样
混合水样分为等时混合水样和等比例混合水样,前者是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按等时间间隔所采集的等体积瞬时水样混合后的水样,这种水样在观察某一时段平均浓度时非常有用,但不适用于被测组分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水样;后者是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变化的混合水样,即在不同时间依照流量大小按比例采集的混合水样,这种水样适用于流量和污染物浓度不稳定的水样。
(三)综合水样
把在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到的水样称为综合水样,这种水样在某些情况下更具有实际意义。例如:当为几条排污河、渠建立综合处理厂时,以综合水样取得的水质才疏作为设计的依据更为合理。
五、流量的测量
(一)地表水流量测量
1、流速-面积法
该方法首先将测量断面分成若干个小断面,测出各小断面的面积和平均流速,计算处相应的流量,再将各小断面的流量累加,即为断面上的水流量,用下式计算:
qV?A11?A22?????Ann
2、浮标法
测量时,选择一平直河段,测量该河段不小于10m间距内起点、中点和终点三个过水断面面积,求出平均断面面积。在流动喝水上游中央投入浮标,测量浮标流经确定测量艰巨(L)河段所需时间,重复测量几次,求出所需时间的平均值(),即可计算出浮标平均流速(L/),再按下式计算流量 qV?K??
(二)废(污)水流量测量
1、流量计法
按照使用场合,可分为测量具有自由水面的敞开水路用流量计和测量充满水的管道用流量计两类。
2、容积法
将废(污)水导入已知容积的容器或污水池中,测量充满容器或污水池的时间,然后用其除受纳容器或污水池的容积,即可计算出流量。该方法简单易行,适用于测量流量较小的连续或间歇排放的废(污)水。
3、溢流堰法
这种发放适用于不规则的污水沟、污水渠中水流量的测量。
六、水样的保存方法
1、冷藏或冷冻保存法
作用是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物理挥发和化学反应速率。
2、加入化学试剂保存法
(1)加入生物抑制剂;
(2)调节pH;
(3)加入氧化剂或还原剂。
七、水样的消解
(一)湿式消解法
1、硝酸消解法 清洁水样
2、硝酸—高氯酸消毒法 含难氧化水样
3、硝酸—硫酸消解法 提高消解温度和效果
4、硫酸—磷酸酸消解法 去除三价铁干扰
5、硫酸—高锰酸钾消解法 含汞
6、硝酸—氢氟酸消解法
7、多元消解法
8、碱分解法
(二)干灰化法
又称干式分解法或高温分解法
(三)微波消解法
八、富集与分离
(一)气提、顶空和蒸馏法
气提、顶空和蒸馏法使用与测定仪挥发组分水样的预处理。采用向水样中通入惰性气体或加热的方法,将被测组分吹出或蒸馏分离出来,达到分离和富集的目的。
(二)萃取法
1、溶剂萃取法
溶剂萃取法是基于不同物质在互不相容的两种溶剂中分配系数不同,进行组分的分离和富集。
2、固相萃取(SPE)法
固相萃取法的萃取剂是固体,其萃取原理基于:水样中欲测组分和共存干扰组分与固相萃取剂
作用力强弱不同,使它们彼此分离。
(三)吸附法
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的固体吸附剂将水样中一种或数种组分吸附于表面,再用适宜溶剂加热或吹起等方法将欲测组分解吸,达到分离和富集的目的。
(四)离子交换法
该方法是利用离子交换剂与溶液中的离子发生交换反应进行分离的方法。离子交换剂分为无机离子交换剂和有机离子交换剂两大类,广泛应用的是有机离子交换剂,即离子交换树脂。
(五)共沉淀法
共沉淀是指溶液中一种难溶化合物在形成沉淀(载体)过程中,将共存的某些痕量组分一起载带沉淀出来的现象。共沉淀现象在常量分离和分析中是应避免的,但却是一种分离富集痕量组分的手段。
1、利用吸附作用的共沉淀分离
该方法常用的载体有Fe(OH)3、Al(OH)3、MnO(OH)2及硫化物等,由于它们是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非晶体形胶体沉淀,故富集效率高。
2、利用生成混晶的共沉淀分离
当欲分离微量组分及沉淀剂组分生成沉淀时,如具有相似的晶格,就可能生成混晶共同析出。
3、利用有机共沉淀剂进行共沉淀分离
有机共沉淀剂的选择性较无机沉淀剂好,得到的沉淀也较纯净,并且通过灼烧可除去有机共沉淀剂,留下欲测元素。
九、物理指标检验
(一)水温
水温测量应在现场进行。常用的测量仪器有水温计、颠倒温度计和热敏电阻温度计。
(二)臭和味
1、定性描述法
取100mL水样与250mL锥形瓶中,检验人员依靠自己的嗅觉,分别在20℃和煮沸稍冷后闻其气味,用适当的词语描述臭特征,如有芳香、氯气、硫化氢等气味或没有任何气味。
只有清洁的水样或已确认经口接触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水样才能进行味的检验。其检验方法是分别取少量20℃和煮沸冷却后的水样放入口中,尝其味道,用适当的词语(酸、甜、咸、苦、涩等)描述。
2、臭阈值法
用无臭水稀释水样,当稀释到刚能闻出臭味时的稀释倍数称为“臭阈值”。操作要点:用水样和无臭水在具塞锥形瓶中配置系列稀释水样,在水浴上加热至(60±1)℃;取下锥形瓶,振荡2~3次,去塞,问其气味,与无臭水比较,确定刚能闻出臭味的稀释水样,计算臭阈值。
(三)色度
水的颜色分为真色和表色。真色指去除悬浮物后的水的颜色,没有去除悬浮物的水具有的颜色称为表色。水的色度一般是指真色,常用铂钴标准比色法测定。该方法用氯铂酸钾与氯化钴配成标准色列,与水样进行目视比色确定水样的色度。适用于清洁的,带有黄色色调的天然水和引用水的色度测定。
(四)浊度
目视比浊法原理基于:将水样与用精制的硅藻土(或白陶土)配制的系列浊度标准溶液进行比较,来确定水样的浊度。规定1000mL水中含1mg一定粒度的硅藻土所产生的浊度为一个浊度单位,简称“度”。
(五)透明度
测定透明度常用铅字法、塞氏盘法和十字法等。
(六)固体物
水中的固体物分为总固体物(又称总残渣)、溶解固体物(又称可滤残渣)和悬浮物(又称不可滤残渣)三种。
1、总固体物
总固体物是水样在一定的温度下蒸发、烘干后剩余的物质,包括溶剂固体物和悬浮物。
2、溶解固体物
溶解固体物是指将过滤后的水样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内蒸干,再在一定温度下烘至恒重时蒸发皿中的剩余物质。
3、悬浮物(SS)
水样经过滤后留在过滤器上的固体物质,于103~105℃烘至恒重后得到的物质称为悬浮物。
(七)矿化度
矿化度是水化学成分测定的重要指标,用于评价水中含盐量,是农田灌溉用水适用性指标的主要指标之一。矿化度的测定方法有重量法,电导法等。
(八)电导率
水的电导率与其所含无机酸、碱、盐的量有一定的关系。当它们的浓度较低时,电导率随浓度的增大而增加,因此,该指标常用语推测水中离子的总浓度或含盐量。用电导仪测量。
(九)氧化还原电位
十、金属化合物的测定
(一)铝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
(二)汞
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三)镉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四)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五)砷
1、新银盐分光光度法
2、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十一、非金属无机化合物的测定
(一)酸度和碱度
1、酸度(与pH的区别)
酸度是指水中所含能与强碱发生中和作用的物质的总量,包括无机酸、有机酸、强酸弱碱盐等。
2、碱度(碱度的计算)
水的碱度是指水中所含能与强酸发生中和作用的物质总量,包括强碱、弱碱、强碱弱酸盐等。
(二)pH
PH和酸度,碱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pH表示水的酸碱性强弱,而酸度或碱度是税种所含酸性或碱性物质的含量。
测定pH的方法有比色法和玻璃电极法(电位法),还有在玻璃电极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差分电极法。
(三)溶解氧(DO)
溶解于水中的分子态氧称为溶解氧。实验室采用碘量法。在水样中加人硫酸锰溶液和碱性碘化钾溶液,水中的溶解氧将二价锰氧化成四价锰,并生成氢氧化物沉淀。加酸后,沉淀溶解,四价锰又可氧化碘离子而释放出溶解氧量相当的游离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释放出的碘,可计算出溶解氧含量。
(四)氰化物
氰化物包括简单氰化物、络合氰化物和有机氰化物(腈)。实验室采用硝酸银滴定法:取一定
体积水样的吸收液,调节pH至11以上,以试银灵作指示剂,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则氰离子与银离子生成银氰络合物,稍过量的银离子与试银灵反应,使溶液由黄色变为橙红色,即为终点。
(五)氟化物
测定水中氟化物采用离子色谱法。离子色谱(IC)法是利用离子交换原理,连续对共存的多种阴离子或阳离子进行分离后,导入检测装置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测定的方法,其测定仪器称为离子色谱仪。
(六)含氮化合物
1、氨氮
水中的氨氮是指以游离氨(或称非离子态氨,NH3)和离子态氨(NH4+)形式存在的氮,两者的组成比取决于水的pH。
测定水中氨氮的方法有分光光度法、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滴定法。其中分光光度法具有灵敏、稳定等特点,但水样有色、浑浊或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及硫化物、醛和酮类等均干扰测定,需作相应的预处理。离子选择电极法通常不需要对水样进行预处理,但再现性和电机寿命尚存在一些问题。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比较简单,使用专用仪器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均可获得良好效果。滴定法用于测定氨氮含量较高的水样
滴定法:取一定体积水样,将其pH调至6.0~7.4,加入氧化镁使呈微碱性。加热蒸馏,释放出的氨用硼酸溶液吸收。取全部吸收液,以甲基红—亚甲基蓝为指示剂,用硫酸标准溶液滴定至绿色转变为淡紫色,根据硫酸标准溶液消耗量和水样体积计算氨氮含量。
2、亚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NO2-—N)是氮循环的中间产物,在氧和微生物的作用下,亚硝酸盐可被氧化成硝酸盐;在缺氧条件下也可被还原为氨。在常用的测定方法中,N—(1—萘基)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灵敏度较高,选择性较好。
3、硝酸盐氮(NO3-—N)
硝酸盐是在有氧环境中最稳定的含氮化合物,也是含氮有机物经无机化作用最终阶段的分解产物。在常用的测定方法中,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显色稳定,测定范围较宽。
4、凯氏氮
凯氏氮是指以凯氏法测得的含氮量,它包括氨氮和在此条件下能转化为铵盐而被测定的有机氮化合物。
(七)硫化物
水体中硫化物包含溶解性的H2S、HS-、S2-,酸溶性的金属硫化物,以及不溶性的硫化物和有机硫化物。主要方法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十二、有机污染物的测定
(一)化学需氧量(COD)
化学需氧量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氧化1L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质量浓度(以mg/L为单位)表示。测定化学需氧量的标准方法是重铬酸钾法。
在强酸溶液中,用一定量的重铬酸钾在有催化剂(Ag2SO4)存在条件下氧化水样中的还原性物质,过量的重铬酸钾以试铁灵作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回滴至溶液由蓝绿色变为红棕色即为终点,记录标准溶液消耗量;再以蒸馏水作空白溶液,按同法测定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量,根据水样实际消耗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量计算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氧化性很强,可将大部分有机物氧化,但吡啶不被氧化,芳香族有机物不易被氧化,挥发性直链脂肪族化合物、苯等存在于蒸气相,不能与氧化剂液体接触,氧化不明显。氯离子干扰可加入适量硫酸汞络合。
(二)高锰酸盐指数(IMn)
以高锰酸钾溶液为氧化剂测定的化学需氧量,称为高锰酸盐指数,以氧的质量浓度(单位为mg/L)表示。其中碱性高锰酸钾法用于测定氯离子浓度较高的水样,酸性高锰酸钾法适用于氯离子质量浓度不超过300mg/L的水样。
(三)生化需氧量(BOD)
生化需氧量是指在有溶解氧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在分解水中有机物的生物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有机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好氧分解氛围含碳物质氧化阶段和硝化阶段。硝化阶段在5~7d,甚至10d以后才显著进行,一般水质检验所测BOD只包括含碳物质的耗氧量和无机还原性物质的耗氧量,因此五日培养法能减少硝化阶段对耗氧量的影响。
(四)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方法。
第三章 空气和废气监测
一、大气和空气
大气系指包围在地球周围的气体,其厚度达1000~1400km,其中,对人类及生物生存起着重要作用的是近地面约10km内的空气层(对流层)。空气层厚度虽然比大气层厚度小得多,但空气质量却占大气总质量的95%左右。
二、空气中的污染物及其存在状态
空气中污染物的存在状态是由其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形成过程决定的,气象条件也起一定的作用,一般将空气中的污染物分为分子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两类。
(一)分子状态污染物
包括在常温常压下以气体分子形式分散于空气中,和常温常压下挥发性强的液体或固体。无论是气体分子还是蒸气分子,都具有运动速度较大、扩散快、在空气中分布比较均匀的特点。
(二)粒子状态污染物
粒子状态污染物(或颗粒物)是分散在空气中的微小液体或固体颗粒,粒径多为0.01~100μm,是一个复杂的非均相体系。通常根据颗粒物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特性将其分为降尘(dustfall)和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 TSP)。将较粗的、靠重力即可较快沉降到地面上的颗粒物称为降尘,其粒径一般大于100μm;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则称为总悬浮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是空气污染常规监测项目。根据粒径的不同,将粒径小于10μm的颗粒物用PM10表示,称为可吸入颗粒物。
三、空气中污染物浓度表示方法
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有两种表示方法,即质量浓度和体积分数,根据污染物存在状态选择使用。
(一)质量浓度
质量浓度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质量,常用mg/m3或μg/m3为单位表示。这种方法对任何污染物都适用。
(二)体积分数
体积分数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含污染气体或蒸汽的体积,常用mL/m3或μL/m3为单位表示。显然这种表示方法仅适用于气态或蒸气态物质,它不受空气温度和压力的变化。
四、布设监测站(点)和采样点的方法
(一)功能区布点法
功能区布点法多用于区域性常规监测。先将监测区域划分为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工业和居民混合区、交通稠密去、清洁区等,再根据具体污染情况和人力、物力条件,在各功能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采样点。
(二)网格布点法
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划分成若干个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交点处或网格中心。对于有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较均匀的地区,常采用这种布点方法。
(三)同心圆布点法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污染群,且大污染源较集中的地区。先找出污染群的中心,
以此为圆心作若干个同心圆,再从圆心作若干条放射线,将放射线与圆周的交点作为采样点。
(四)扇形布点法
扇形布点法适用于孤立的高架点源,且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以点源所在位置为顶点,主导风向为轴线,在下风向区域作出一个扇形区作为布点范围。
五、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采集空气样品的方法可归纳为直接采样法和富集(浓缩)采样法两类。
(一)直接采样法包括注射器采样、塑料袋采样、采气管采样和真空瓶采样。
(二)富集(浓缩)采样法包括溶液吸收法、填充柱阻留法、滤料阻留法、低温冷凝法、静电沉降法、扩散(或渗透)法及自然积集法等。
1、溶液吸收法是采集空气中气态、蒸气态及某些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常用方法。常用的气体吸收管(瓶)有气泡吸收管、冲击式吸收管、多空筛板吸收管(瓶)。
2、填充柱阻留法。
根据填充剂阻留作用的原理,可分为吸附型、分配型和反应型三种类型。
3、滤料阻留法中常用的滤料有纤维状滤料和筛孔状滤料。
(1)纤维状滤料:滤纸适用于金属尘粒的采集;玻璃纤维滤膜常用于采集悬浮颗粒物;聚氯乙烯或聚苯乙烯等合成纤维膜便于进行颗粒物分散度及颗粒物中化学组分的分析。
(2)筛孔状滤料:微孔滤膜适用于采集分析金属的气溶胶;核孔滤膜适用于精密的重量法分析;银薄膜适用于采集酸、碱气溶胶及含煤焦油、沥青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气样。
六、采集颗粒物效率的评价方法
对颗粒物的采集效率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用颗粒数采样效率表示,即所采集到的颗粒物颗粒数占总颗粒物颗粒数的百分数;另一种是质量采样效率,即所采集到的颗粒物质量占颗粒物总质量的百分数。只有全部颗粒物的大小和质量相同时,这两种采样效率才相等,但是,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粒径几微米以下的小颗粒物按颗粒数计算总是占大部分,而按质量计算却只占很小部分,故质量采样效率总是大于颗粒物采样效率。在空气监测中,评价采集颗粒物方法的采样效率多用质量采样效率表示。
七、气态和蒸气态污染物质的测定。
(一)二氧化硫的测定(必考)
测定空气中SO2常用的方法有分光光度法、紫外荧光光谱法等。实验室采用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原理:空气中的SO2被甲醛缓冲溶液吸收后,生成稳定的羟基甲基磺酸加成化合物,加入
氢氧化钠溶液使加成化合物分解,释放出SO2与盐酸副玫瑰苯胺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77nm,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2、测定要点:洗液加入0.5mL氨基磺酸钠溶液,混匀,放置10min以除去氮氧化物的干扰。
(二)氮氧化物的测定(原理细节及与SO2测定有什么区别)
空气中NO、NO2实验室常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测定。该方法采样与显色同时进行,操作简便,灵敏度高。
1、原理:用无水乙酸、对氨基苯磺酸和盐酸萘乙二胺配成吸收液采样,空气中的NO2被吸收转变为亚硝酸和硝酸。在无水乙酸存在的条件下,亚硝酸与对氨基苯磺酸发生重氮化反应,然后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生成玫瑰红色偶氮染料,其颜色深浅与气样中NO2浓度成正比,因此,可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2、细节(不全):吸收液吸收空气中的NO2后,并不是全部地生成亚硝酸,还有一部分生成硝酸,计算结果时需要用Saltzman实验系数f进行换算。
八、颗粒物的测定
(一)总悬浮颗粒物
粒子状态污染物中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称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国内外广泛采用滤膜捕集—重量法。原理为用采样动力抽取一定体积的空气通过已恒重的滤膜,则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被阻留在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质量之差及采样体积,即可计算TSP。实验室中采用滤膜校正法校正质量差。
(二)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
可吸入颗粒物(PM10)主要是指透过人的咽喉进入肺部的气管、支气管和肺泡的那部分颗粒物,具有d50(质量中值直径)=10μm和上截止点30μm的粒径范围,常用PM10符号表示。PM10与TSP测定方法的区别是要采用切割器将大颗粒物分离。
九、空气污染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API)是指将空气中污染物的质量浓度依据适当的分级质量浓度限制进行等标化,计算得到简单的量纲为一的指数,可以直观、简明、定量地描述和比较环境污染的程度。
十、固定污染源监测
(一)采样点的布设
1、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选在气流分布均匀稳定的平直管道上,避开弯头、变径管、三通管及阀门等易产生
涡流的阻力构件。一般原则是按照废气流向,将采样断面设在阻力构件下游方向大于6倍管道直径处或上游方向大于3倍管道直径处。
2、采样点数目
采样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依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尺寸大小和流速分布情况确定。
(1)圆形烟道:在选定的采样断面上设两个相互垂直的采样孔。将烟道断面分成一定数量的同心等面积圆环,沿着两个采样孔中心线设四个采样点。若采样断面上气流流速较均匀,可设一个采样孔,采样点数减半。当烟道直径小于0.3m,且气流流速均匀时,可在烟道中心设一个采样点。
(二)基本状态参数的测量
1、温度的测量
对于直径小、温度不高的烟道,可使用长杆水银温度计。对于直径大、温度高的烟道,要用热电偶测温毫伏计测量。
2、压力的测量
测量烟气压力常用测压管和压力计。
(1)测压管:常用的测压管有标准皮托管和S形皮托管。
标准皮托管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但测孔很小,当烟气中颗粒物浓度较大时,易被堵塞,适用于测量含尘量小的烟气。
S形皮托管开口较大,适用于测量颗粒物含量较高的烟气。
(2)压力计:常用的压力计有U形压力计和斜管式微压计。
U形压力计用于测量烟气的全压和静压。
斜管式微压计用于测量烟气动压。
(三)烟尘浓度的测定
测定烟尘浓度必须采用等速采样法,即采样速度(烟气进入采样嘴的流速)应与采样点烟气流速相等。当采样速度大于采样点烟气流速时,由于气体分子的惯性小,容易改变方向,而烟尘惯性大,不容易改变方向,所以采样嘴边缘意外的部分气流被抽入采样嘴,而其中的烟尘按原方向前进,不进入采样嘴,从而导致测定结果偏低;当采样速度小于采样点烟气流速时,情况正好相反,测定结果偏高。
第五章 土壤质量监测
土壤是指陆地地表具有肥力并能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介于大气圈、岩石圈、水泉和生物圈之间,厚度一般在2m左右。
一、土壤组成
土壤是地球表层的岩石经过生物圈、大气圈和水圈长期的综合影响演变而成的。由于各种成土因素,诸如母岩、生物、气候、地形、时间和人类生产活动等综合作用的不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土壤。
土壤是由固、液、气三相物质构成的复杂体系。土壤固相包括矿物质、有机质和生物。在固相物质之间为形状和大小不同的孔隙,孔隙中存在水分和空气。
二、土壤的基本性质
(一)吸附性
土壤的吸附性能与土壤中存在的胶体物质密切相关。
(二)酸碱性
土壤的酸碱性是土壤的重要理化性质之一,是土壤在形成过程中受生物、气候、地质、水文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氧化还原性
由于土壤中存在着多种氧化性和还原性无机物质及有机物质,使其具有氧化性和还原性。
三、土壤背景值(必考)
土壤背景值又称土壤本底值。它是指在未受人类社会行为干扰(污染)和破坏时,土壤成分的组成和各组分(元素)的含量。
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目的
(一)土壤质量现状监测
监测土壤质量现状的目的是判断土壤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状况,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
(二)土壤污染事故监测
目的是调查分析主要污染物,确定污染的来源、范围和程度,为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污染物土地处理的动态监测
(四)土壤背景值调查
五、采样点的布设
(一)布设原则
1、合理地划分采样单元。
2、对于土壤污染监测,坚持“哪里有污染就在哪里布点”,并根据技术水平和财力条件,优先布设在那些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地方。
3、采样点不能设在田边、沟边、路边、堆肥周边及水土流失严重或表层土被破坏处。
(二)采样点布设方法
1、对角线布点法
该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的废(污)水灌溉或污染河水灌溉的田块。
2、梅花形布点法
该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物质和污染程度较均匀的地块。
3、棋盘式布点法
这种布点方法适用于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地形完整开阔,但土壤较不均匀的地块。
4、蛇形布点法
这种布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大、地势不很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
5、放射状布点法
该方法适用于大气污染型土壤。
6、网格布点法
该方法适用于地形平缓的地块。
六、土壤样品的加工与管理
(一)样品加工处理
样品加工又称样品制备,其处理程序是:风干、磨碎、过筛、混合、分装,制成满足分析要求的土壤样品。加工处理的目的是:除去非土部分,使结果能代表土壤本身的组成;有利于样品较长时间的保存,防止发霉、变质;通过磨碎、混合,使分析时称取的样品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二)样品管理
土壤样品管理包括土壤加工处理、分装、分发过程中的管理和土壤入库保存管理。
七、土壤样品分解方法
土壤样品分解方法有:酸分解法、碱熔分解法、高压釜密闭分解法、微波炉加热分解法等。分解法的作用是破坏土壤的矿物质晶格和有机质,使待测元素进入样品溶液中。
八、土壤污染物的测定
(一)土壤水分(计算题)
含水量(湿基,%)?
含水量(干基,%)?m1?m2?100m1?m0m1?m2?100m2?m0
式中:m0—烘至恒重的空铝盒质量,g;
m1—铝盒及土样烘干前的质量,g;
m2—铝盒及土样烘至恒重时的质量,g。
(二)pH
测定土壤pH施用玻璃电极法。
第六章 环境污染生物监测
一、生物样品的预处理
包括样品的分解和各种分离富集方法。
(一)消解和灰化
测定生物样品中含大量有机物,测定无机物或无机元素时,通常都要将其大量的有机物基体分解,使欲测组分转变成简单的无机化合物或单质,然后进行测定。分解有机物的方法有湿式消解法和干灰化法。
(二)提取、分离和浓缩
1、提取方法
提取生物样品中有机污染物地方法应根据样品的特点,待测组分的性质、存在形态和数量,以及分析方法等因素选择。常用的提取方法有:振荡浸取法、组织捣碎提取法和脂肪提取器提取法。
(1)振荡浸取法:蔬菜、水果、粮食等样品都可使用这种方法。
(2)组织捣碎提取法:该方法提取效果较好,应用较多,特别是从动、植物组织中提取有机污染物比较方便。
(3)脂肪提取器提取法:常用于提取生物、土壤样品中的农药、石油类、苯并[a]芘等有机污染物。
(4)直接球磨提取法:可用于提取小麦、大麦、燕麦等两市中的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
2、分离方法
(1)液—液萃取法:是依据有机物组分在不同溶剂中分配系数的差异来实现分离的。
(2)蒸馏法:适用于测定蔬菜、水果等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磷)农药残留量。
(3)层析法:层析法分为柱层析法、薄层层析法、纸层析法等。其中,柱层析法在处理生物样品中应用较多。
(4)磺化法和皂化法:磺化法常用于有机氯农药的净化,对于易被酸分解或与之发生反应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则不适用。皂化法是利用油脂等能与强碱发生皂化反应,生成脂肪酸盐而将其分离的方法。
(5)气提法和顶空法:这两种方法也常用于分离生物样品提取液中的欲测组分或干扰组分。
(6)低温冷凝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有机化合物在净化过程中不发生变化,并且有良好的分离效果。
3、浓缩方法
常用的浓缩方法有:蒸馏或减压蒸馏法、K—D浓缩器法、蒸发法等。其中,K—D浓缩器法是浓缩有机污染物的常用方法。
第十章 环境监测管理和质量保证
一、计算题P525例2
二、实验室名词解释
(一)准确度
准确度是一个特定分析程序所获得的分析结果(单次测量值和重复测量值的平均值)与假定的或公认的真值之间符合程度的量度。准确度用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表示。
评价准确度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用某一方法分析标准物质,据其结果确定准确度;第二种时“加标回收”法,即在样品中加入标准物质,测定其加标回收率,以确定准确度,多次回收试验还可以发现方法的系统误差,这是目前常用而方便的方法,其计算式为:加标回收率?加标样品测量值-样品测量值?100%加标量
(二)精密度
精密度是指用一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均一样品所得测量值的一致程度,它反映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所存在随机误差的大小,常用标准偏差表示。
(三)灵敏度
分析方法的灵敏度是指该方法对单位浓度或单位含量的待测物质的变化所引起的响应量变化的程度,它可以用仪器的响应量或其他指示量与对应的待测物质的浓度或量之比来描述,因此常用标准曲线的斜率来度量灵敏度。
(四)空白试验(比较各次试验中的参比和名称)
空白试验又叫空白测量,是指用蒸馏水代替样品的测量。
(五)校准曲线
校准曲线是用于描述待测物质的浓度或含量与相应的测量仪器的响应量或其他指示量之间定量关系的曲线。校准曲线包括“工作曲线”(绘制校准曲线的标准溶液的分析步骤与样品的分析步骤完全相同)和“标准曲线”(绘制校准曲线的标准溶液的分析步骤与样品的分析步骤相比有所省
略,如省略样品的预处理)。
(六)检出限
某一分析方法在给定的可靠程度内可以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含量。
(七)测定限
测定限分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测定下限是指在测量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含量;测定上限是指在测定误差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大浓度和含量。
最佳测定范围又叫有效测定范围,系指在测定误差能满足预订要求的前提下,特定方法的测定下限到测定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
方法使用范围是指某一特定方法测定下限至测定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显然,最佳测定范围小于方法使用范围。
三、质量控制图的绘制和使用
(一)会绘制 (二)均质质量控制图(图)的使用
因为空白试验值越小越好,所以空白试验的均质质量控制图没有下控制限、下警告限和下辅助线,但仍留有小于xb的空白试验值的空间。
四、基体和基体效应
在环境样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一般在10-6或10-9甚至10-12数量级水平,而大量存在的其他物质则称为基体。
由于基体组成不同,因物理、化学性质差异而给实际测定带来的误差,叫作基体效应。
五、环境标准物质
实验中使用过的标准物质是碳酸钠。
美国是最早研制环境标准物质的国家。
范文四:环境监测重点(第四版)
第一章 绪论
一、环境监测过程
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订→优化布点→样品采集→运送保存→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目前我国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由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指定标准的原则和方
法基本上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同,所不同的是饮用水不存在自净问题,因此无BOD5、溶解氧等指标。
大肠菌群因在消毒过程中抗消毒剂能力最强、在环境水体中最常见(即最有代表性)、监测方法容易,而作
为致病菌监测代表。
我国饮用水用氯气或漂白粉消毒,游离余氯是特征消毒效果的指标。但它是强氧化剂,直接饮用对人体有害;
其次,如果水中含有有机物,会生成氯胺、氯酚,前者有毒,后者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故国外已普遍采用臭氧和二氧化氯作为消毒剂。
第二章 水和废水监测
一、水污染监测的对象和目的
水污染监测分为环境水体监测和水污染源监测。环境水体包括地表水(江、河、湖、库、渠、海水)和地下
水,水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等。对它们进行监测的目的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江、河、湖、库、渠、海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质进行经常性的监测,以掌握水质现状及
其变化趋势。(2)对生产、生活等废(污)水排放源排放的废(污)水进行监视性监测,掌握废(污)水排放量及其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评价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为污染源管理提供依据。(3)对水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为分析判断事故原因、危害及制定对策提供依据。(4)为国家政府部门制定水污染保护标准、法规、和规划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5)为开展水环境质量评价和预测、预报及进行环境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手段。
(6)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仲裁监测,为判断纠纷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二、水质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监测分析方法原理,用于测定无机污染物的方法主要有:(1)化学分析法。
(2)原子吸收光谱法:可测定多种微量、痕量金属元素。
(3)分光光度法:可测定多种金属和非金属离子或化合物,在常规检测中仍具有较大的比例。
(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用于各种水体及底质、生物样品中多种元素的同时
测定,一次进样,可同时测定10~30中元素。
(5)电化学法:在常规检测中也占一定比例,并用于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6)离子色谱法:是一种将分离和测定结合于一体的分析技术,一次进样可连续测定多种离子。
(7)其他方法:原子荧光光谱法、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等在无机
污染物监测分析中也有一定应用,特别是ICP-MS法,其灵敏度比ICP-AES法高2~3个数量级,适用于痕量、
超痕量有害元素的测定
用于测定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主要有:(1)气相色谱(GC)法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它们是
分离分析多种有机污染物的有力工具,已得到广泛应用。其中,高效液相色谱法适宜测定热稳定性差和挥发性差、相对分子质量大的有机物,弥补了气相色谱法的不足。(2)气相色谱-质谱(GC-MS)法:可以对复杂环境样品中的微量组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3)其他方法:在常规检测中,化学分析法、分光光度法、荧光光谱法、非色散红外吸收法等也有一定应用。
三、地表水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布设
1、布设原则:(1)在对调查研究和对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水域尺度范围,考虑代表性、
可控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确定监测断面类型和采样点数量,并不断优化,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代表性环境信息。(2)有大量废(污)水排入江、河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支流与干流汇合处,入海河流河口及受潮汐影响的河段,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的出入口,湖泊、水库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3)饮用水源地和流经主要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质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的水域或河段,应设置监测断面。(4)监测断面的位置要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浅滩的顺治河流。(5)监测断面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资料。
2、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
断面;对于某一河段,只需设置对照、控制和削减(或过境)三种断面。
(1)背景断面:设在基本上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河段,用于评价一个完整水系污染程度。
(2)对照断面:为了解流入监测河段前的水体水质状况而设置。这种断面应设在河流进入城市或工业区以
前的地方,避开各种废(污)水流入处和回流处。一个河段一般只设一个对照断面。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3)控制断面:为评价监测河段两岸污染源对水体水质影响而设置。控制断面的数目应根据城市的工业布
局和排污口分布情况而定,设在排污区(口)下游,废(污)水与江、河水基本混匀处。在流经特殊要求地区的河段上也应设置控制断面。
(4)削减断面:是指河流受纳废(污)水后,经稀释扩散和自净作用,使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的断面,通
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
另外,有时为特定的环境管理需要,如定量化考核、监视饮用水源和流域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等, 还要设
置管理断面。
3、采样点的确定、设置监测断面后,应根据水面的宽度确定断面上的监测垂线,再根据监测垂线处水深确
定采样点的数目和位置。
对于江、河水系,当水面宽≤50m时,只设一条中泓垂线;水面宽50~100m时,在近左、右岸有明显水流
处各设一条垂线;水面宽>100m,设左、中、右三条垂线,如证明断面水质均匀时,可仅设中泓垂线。
在一条垂线上,当水深不足0.5m时,在1/2水深处设采样点;水深0.5~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
采样点;水深5~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设一个采样点;水深>10m时,设三个采样点,即水面下0.5m处、河底以上0.5m处及1/2水深处各设一个采样点。
四、水样类型及意义
(一)瞬时水样、是指在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的分散单一水样。当水体水质稳定,或其组分在相当长的时间或相当大的空间范围内变化不大时,瞬时水样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当水体组分及含量随时间和空间变化时,就应隔时、多点采集瞬时水样,分别进行分析,摸清水质的变化规律。
(二)混合水样、分为等时混合水样和等比例混合水样,前者是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按等时间间隔所采集的等体积瞬时水样混合后的水样,这种水样在观察某一时段平均浓度时非常有用,但不适用于被测组分在贮存过程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水样;后者是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变化的混合水样,即在不同时间依照流量大小按比例采集的混合水样,这种水样适用于流量和污染物浓度不稳定的水样。
(三)综合水样、把在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到的水样称为综合水样,这种水样在某些情况下更具有实际意义。例如:当为几条排污河、渠建立综合处理厂时,以综合水样取得的水质才疏作为设计的依据更为合理。
五、流量的测量
(一)地表水流量测量:1、流速-面积法、该方法首先将测量断面分成若干个小断面,测出各小断面的面积
和平均流速,计算处相应的流量,再将各小断面的流量累加,即为断面上的水流量,用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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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浮标法、测量时,选择一平直河段,测量该河段不小于10m间距内起点、中点和终点三个过水断面面积,
求出平均断面面积。在流动喝水上游中央投入浮标,测量浮标流经确定测量艰巨(L)河段所需时间,重复测量几次,求出所需时间的平均值(),即可计算出浮标平均流速(L/),再按下式计算流量 qV?K??
(二)废(污)水流量测量
1、流量计法、按照使用场合,可分为测量具有自由水面的敞开水路用流量计和测量充满水的管道用流量计两类。
2、容积法、将废(污)水导入已知容积的容器或污水池中,测量充满容器或污水池的时间,然后用其除受纳容器或污水池的容积,即可计算出流量。该方法简单易行,适用于测量流量较小的连续或间歇排放的废(污)水。
3、溢流堰法、这种发放适用于不规则的污水沟、污水渠中水流量的测量。
六、水样的保存方法 1、冷藏或冷冻保存法、作用是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物理挥发和化学反应速率。
2、加入化学试剂保存法(1)加入生物抑制剂;(2)调节pH;(3)加入氧化剂或还原剂。
七、水样的消解(一)湿式消解法:1、硝酸消解法 清洁水样2、硝酸—高氯酸消毒法 含难氧化水样
3、硝酸—硫酸消解法 提高消解温度和效果 4、硫酸—磷酸酸消解法 去除三价铁干扰
5、硫酸—高锰酸钾消解法 含汞 6、硝酸—氢氟酸消解法 7、多元消解法 8、碱分解法
(二)干灰化法 又称干式分解法或高温分解法 (三)微波消解法
八、富集与分离
(一)气提、顶空和蒸馏法、气提、顶空和蒸馏法使用与测定仪挥发组分水样的预处理。采用向水样中通入惰性气体或加热的方法,将被测组分吹出或蒸馏分离出来,达到分离和富集的目的。
(二)萃取法
1、溶剂萃取法溶剂萃取法是基于不同物质在互不相容的两种溶剂中分配系数不同,进行组分的分离和富集。
2、固相萃取(SPE)法:固相萃取法的萃取剂是固体,其萃取原理基于:水样中欲测组分和共存干扰组分与固相萃取剂作用力强弱不同,使它们彼此分离。
(三)吸附法: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的固体吸附剂将水样中一种或数种组分吸附于表面,再用适宜溶剂加热或吹起等方法将欲测组分解吸,达到分离和富集的目的。
(四)离子交换法:该方法是利用离子交换剂与溶液中的离子发生交换反应进行分离的方法。离子交换剂分为无机离子交换剂和有机离子交换剂两大类,广泛应用的是有机离子交换剂,即离子交换树脂。
(五)共沉淀法:共沉淀是指溶液中一种难溶化合物在形成沉淀(载体)过程中,将共存的某些痕量组分一起载带沉淀出来的现象。共沉淀现象在常量分离和分析中是应避免的,但却是一种分离富集痕量组分的手段。
1、利用吸附作用的共沉淀分离:该方法常用的载体有Fe(OH)3、Al(OH)3、MnO(OH)2及硫化物等,由于它们是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非晶体形胶体沉淀,故富集效率高。
2、利用生成混晶的共沉淀分离:当欲分离微量组分及沉淀剂组分生成沉淀时,如具有相似的晶格,就可能生成混晶共同析出。
3、利用有机共沉淀剂进行共沉淀分离:有机共沉淀剂的选择性较无机沉淀剂好,得到的沉淀也较纯净,并且通过灼烧可除去有机共沉淀剂,留下欲测元素。
九、物理指标检验
(一)水温:水温测量应在现场进行。常用的测量仪器有水温计、颠倒温度计和热敏电阻温度计。
(二)臭和味
1、定性描述法:取100mL水样与250mL锥形瓶中,检验人员依靠自己的嗅觉,分别在20℃和煮沸稍冷后闻其气味,用适当的词语描述臭特征,如有芳香、氯气、硫化氢等气味或没有任何气味。
只有清洁的水样或已确认经口接触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水样才能进行味的检验。其检验方法是分别取少量20℃和煮沸冷却后的水样放入口中,尝其味道,用适当的词语(酸、甜、咸、苦、涩等)描述。
2、臭阈值法:用无臭水稀释水样,当稀释到刚能闻出臭味时的稀释倍数称为“臭阈值”。操作要点:用水样和无臭水在具塞锥形瓶中配置系列稀释水样,在水浴上加热至(60±1)℃;取下锥形瓶,振荡2~3次,去塞,问其气味,与无臭水比较,确定刚能闻出臭味的稀释水样,计算臭阈值。
(三)色度:水的颜色分为真色和表色。真色指去除悬浮物后的水的颜色,没有去除悬浮物的水具有的颜色称为
表色。水的色度一般是指真色,常用铂钴标准比色法测定。该方法用氯铂酸钾与氯化钴配成标准色列,与水样进行目视比色确定水样的色度。适用于清洁的,带有黄色色调的天然水和引用水的色度测定。
(四)浊度:目视比浊法原理基于:将水样与用精制的硅藻土(或白陶土)配制的系列浊度标准溶液进行比较,来确定水样的浊度。规定1000mL水中含1mg一定粒度的硅藻土所产生的浊度为一个浊度单位,简称“度”。
(五)透明度:测定透明度常用铅字法、塞氏盘法和十字法等。
(六)固体物: 水中的固体物分为总固体物(又称总残渣)、溶解固体物(又称可滤残渣)和悬浮物(又称不可滤残渣)三种。
1、总固体物:总固体物是水样在一定的温度下蒸发、烘干后剩余的物质,包括溶剂固体物和悬浮物。
2、溶解固体物:溶解固体物是指将过滤后的水样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内蒸干,再在一定温度下烘至恒重时蒸发皿中的剩余物质。3、悬浮物(SS):水样经过滤后留在过滤器上的固体物质,于103~105℃烘至恒重后得到的物质称为悬浮物。
(七)矿化度:矿化度是水化学成分测定的重要指标,用于评价水中含盐量,是农田灌溉用水适用性指标的主要指标之一。矿化度的测定方法有重量法,电导法等。
(八)电导率:水的电导率与其所含无机酸、碱、盐的量有一定的关系。当它们的浓度较低时,电导率随浓度的增大而增加,因此,该指标常用语推测水中离子的总浓度或含盐量。用电导仪测量。(九)氧化还原电位
十、金属化合物的测定
(一)铝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 (二)汞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三)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四)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五)砷1、新银盐分光光度法 2、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十一、非金属无机化合物的测定(一)酸度和碱度
1、酸度(与pH的区别):酸度是指水中所含能与强碱发生中和作用的物质的总量,包括无机酸、有机酸、强酸弱碱盐等。
2、碱度(碱度的计算):水的碱度是指水中所含能与强酸发生中和作用的物质总量,包括强碱、弱碱、强碱弱酸盐等。
(二)pH:PH和酸度,碱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pH表示水的酸碱性强弱,而酸度或碱度是税种所含酸性或碱性物质的含量。
测定pH的方法有比色法和玻璃电极法(电位法),还有在玻璃电极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差分电极法。
(三)溶解氧(DO):溶解于水中的分子态氧称为溶解氧。实验室采用碘量法。在水样中加人硫酸锰溶液和碱性碘化钾溶液,水中的溶解氧将二价锰氧化成四价锰,并生成氢氧化物沉淀。加酸后,沉淀溶解,四价锰又可氧化碘离子而释放出溶解氧量相当的游离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释放出的碘,可计算出溶解氧含量。
(四)氰化物:氰化物包括简单氰化物、络合氰化物和有机氰化物(腈)。实验室采用硝酸银滴定法:取一定体
积水样的吸收液,调节pH至11以上,以试银灵作指示剂,用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则氰离子与银离子生成银氰络合物,稍过量的银离子与试银灵反应,使溶液由黄色变为橙红色,即为终点。
(五)氟化物:测定水中氟化物采用离子色谱法。离子色谱(IC)法是利用离子交换原理,连续对共存的多种阴离子或阳离子进行分离后,导入检测装置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测定的方法,其测定仪器称为离子色谱仪。
(六)含氮化合物
1、氨氮:水中的氨氮是指以游离氨(或称非离子态氨,NH3)和离子态氨(NH4+)形式存在的氮,两者的组成比取决于水的pH。
测定水中氨氮的方法有分光光度法、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离子选择电极法和滴定法。其中分光光度法具有灵敏、稳定等特点,但水样有色、浑浊或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及硫化物、醛和酮类等均干扰测定,需作相应的预处理。离子选择电极法通常不需要对水样进行预处理,但再现性和电机寿命尚存在一些问题。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比较简单,使用专用仪器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均可获得良好效果。滴定法用于测定氨氮含量较高的水样
滴定法:取一定体积水样,将其pH调至6.0~7.4,加入氧化镁使呈微碱性。加热蒸馏,释放出的氨用硼酸溶液吸收。取全部吸收液,以甲基红—亚甲基蓝为指示剂,用硫酸标准溶液滴定至绿色转变为淡紫色,根据硫酸标准溶液消耗量和水样体积计算氨氮含量。
2、亚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NO2-—N)是氮循环的中间产物,在氧和微生物的作用下,亚硝酸盐可被氧化成硝酸盐;在缺氧条件下也可被还原为氨。在常用的测定方法中,N—(1—萘基)乙二胺分光光度法灵敏度较高,选择性较好。
3、硝酸盐氮(NO3-—N):硝酸盐是在有氧环境中最稳定的含氮化合物,也是含氮有机物经无机化作用最终阶段的分解产物。在常用的测定方法中,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显色稳定,测定范围较宽。
4、凯氏氮:凯氏氮是指以凯氏法测得的含氮量,它包括氨氮和在此条件下能转化为铵盐而被测定的有机氮化合物。
(七)硫化物:水体中硫化物包含溶解性的H2S、HS-、S2-,酸溶性的金属硫化物,以及不溶性的硫化物和有机硫化物。主要方法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十二、有机污染物的测定
(一)化学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氧化1L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质量浓度(以mg/L为单位)表示。测定化学需氧量的标准方法是重铬酸钾法。
在强酸溶液中,用一定量的重铬酸钾在有催化剂(Ag2SO4)存在条件下氧化水样中的还原性物质,过量的重铬酸钾以试铁灵作指示剂,用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回滴至溶液由蓝绿色变为红棕色即为终点,记录标准溶液消耗量;再以蒸馏水作空白溶液,按同法测定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量,根据水样实际消耗的硫酸亚铁铵标准溶液量计算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钾氧化性很强,可将大部分有机物氧化,但吡啶不被氧化,芳香族有机物不易被氧化,挥发性直链脂肪族化合物、苯等存在于蒸气相,不能与氧化剂液体接触,氧化不明显。氯离子干扰可加入适量硫酸汞络合。
(二)高锰酸盐指数(IMn):以高锰酸钾溶液为氧化剂测定的化学需氧量,称为高锰酸盐指数,以氧的质量浓度(单位为mg/L)表示。其中碱性高锰酸钾法用于测定氯离子浓度较高的水样,酸性高锰酸钾法适用于氯离子质量浓度不超过300mg/L的水样。
(三)生化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是指在有溶解氧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在分解水中有机物的生物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有机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好氧分解氛围含碳物质氧化阶段和硝化阶段。硝化阶段在5~7d,甚至10d以后才显著进行,一般水质检验所测BOD只包括含碳物质的耗氧量和无机还原性物质的耗氧量,因此五日培养法能减少硝化阶段对耗氧量的影响。(四)挥发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方法。
第三章 空气和废气监测
一、大气和空气:大气系指包围在地球周围的气体,其厚度达1000~1400km,其中,对人类及生物生存起着重要作用的是近地面约10km内的空气层(对流层)。空气层厚度虽然比大气层厚度小得多,但空气质量却占大气总质量的95%左右。
二、空气中的污染物及其存在状态:空气中污染物的存在状态是由其自身的理化性质及形成过程决定的,气象条件也起一定的作用,一般将空气中的污染物分为分子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两类。
(一)分子状态污染物:包括在常温常压下以气体分子形式分散于空气中,和常温常压下挥发性强的液体或固体。无论是气体分子还是蒸气分子,都具有运动速度较大、扩散快、在空气中分布比较均匀的特点。
(二)粒子状态污染物:粒子状态污染物(或颗粒物)是分散在空气中的微小液体或固体颗粒,粒径多为0.01~100μm,是一个复杂的非均相体系。通常根据颗粒物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特性将其分为降尘(dustfall)和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 TSP)。将较粗的、靠重力即可较快沉降到地面上的颗粒物称为降尘,其粒径一般大于100μm;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则称为总悬浮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是空气污染常规监测项目。根据粒径的不同,将粒径小于10μm的颗粒物用PM10表示,称为可吸入颗粒物。
三、空气中污染物浓度表示方法: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有两种表示方法,即质量浓度和体积分数,根据污染物存在状态选择使用。
(一)质量浓度:质量浓度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污染物的质量,常用mg/m3或μg/m3为单位表示。这种方法对任何污染物都适用。
(二)体积分数:体积分数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含污染气体或蒸汽的体积,常用mL/m3或μL/m3为单位表示。显然这种表示方法仅适用于气态或蒸气态物质,它不受空气温度和压力的变化。
四、布设监测站(点)和采样点的方法
(一)功能区布点法:功能区布点法多用于区域性常规监测。先将监测区域划分为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工业和居民混合区、交通稠密去、清洁区等,再根据具体污染情况和人力、物力条件,在各功能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采样点。
(二)网格布点法:这种布点法是将监测区域划分成若干个均匀网状方格,采样点设在两条直线的交点处或网格中心。对于有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较均匀的地区,常采用这种布点方法。
(三)同心圆布点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污染群,且大污染源较集中的地区。先找出污染群的中心,以此为圆心作若干个同心圆,再从圆心作若干条放射线,将放射线与圆周的交点作为采样点。
(四)扇形布点法:扇形布点法适用于孤立的高架点源,且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以点源所在位置为顶点,主导风向为轴线,在下风向区域作出一个扇形区作为布点范围。
五、空气样品的采集方法
采集空气样品的方法可归纳为直接采样法和富集(浓缩)采样法两类。
(一)直接采样法包括注射器采样、塑料袋采样、采气管采样和真空瓶采样。
(二)富集(浓缩)采样法包括溶液吸收法、填充柱阻留法、滤料阻留法、低温冷凝法、静电沉降法、扩散(或渗透)法及自然积集法等。
1、溶液吸收法是采集空气中气态、蒸气态及某些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常用方法。常用的气体吸收管(瓶)有气泡吸收管、冲击式吸收管、多空筛板吸收管(瓶)。
2、填充柱阻留法:根据填充剂阻留作用的原理,可分为吸附型、分配型和反应型三种类型。
3、滤料阻留法中常用的滤料有纤维状滤料和筛孔状滤料。
(1)纤维状滤料:滤纸适用于金属尘粒的采集;玻璃纤维滤膜常用于采集悬浮颗粒物;聚氯乙烯或聚苯乙烯等合成纤维膜便于进行颗粒物分散度及颗粒物中化学组分的分析。
(2)筛孔状滤料:微孔滤膜适用于采集分析金属的气溶胶;核孔滤膜适用于精密的重量法分析;银薄膜适用于采集酸、碱气溶胶及含煤焦油、沥青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气样。
六、采集颗粒物效率的评价方法
对颗粒物的采集效率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用颗粒数采样效率表示,即所采集到的颗粒物颗粒数占总颗粒物颗粒数的百分数;另一种是质量采样效率,即所采集到的颗粒物质量占颗粒物总质量的百分数。只有全部颗粒物的大小和质量相同时,这两种采样效率才相等,但是,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粒径几微米以下的小颗粒物按颗粒数计算总是占大部分,而按质量计算却只占很小部分,故质量采样效率总是大于颗粒物采样效率。在空气监测中,评价采集颗粒物方法的采样效率多用质量采样效率表示。
七、气态和蒸气态污染物质的测定。
(一)二氧化硫的测定(必考):测定空气中SO2常用的方法有分光光度法、紫外荧光光谱法等。实验室采用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1、原理:空气中的SO2被甲醛缓冲溶液吸收后,生成稳定的羟基甲基磺酸加成化合物,加入氢氧化钠溶液
使加成化合物分解,释放出SO2与盐酸副玫瑰苯胺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其最大吸收波长为577nm,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2、测定要点:洗液加入0.5mL氨基磺酸钠溶液,混匀,放置10min以除去氮氧化物的干扰。
(二)氮氧化物的测定(原理细节及与SO2测定有什么区别):空气中NO、NO2实验室常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测定。该方法采样与显色同时进行,操作简便,灵敏度高。
1、原理:用无水乙酸、对氨基苯磺酸和盐酸萘乙二胺配成吸收液采样,空气中的NO2被吸收转变为亚硝酸和硝酸。在无水乙酸存在的条件下,亚硝酸与对氨基苯磺酸发生重氮化反应,然后再与盐酸萘乙二胺偶合,生成玫瑰红色偶氮染料,其颜色深浅与气样中NO2浓度成正比,因此,可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2、细节(不全):吸收液吸收空气中的NO2后,并不是全部地生成亚硝酸,还有一部分生成硝酸,计算结果时需要用Saltzman实验系数f进行换算。
八、颗粒物的测定
(一)总悬浮颗粒物:粒子状态污染物中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称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国内外广泛采用滤膜捕集—重量法。原理为用采样动力抽取一定体积的空气通过已恒重的滤膜,则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被阻留在滤膜上,根据采样前后滤膜质量之差及采样体积,即可计算TSP。实验室中采用滤膜校正法校正质量差。
(二)可吸入颗粒物的测定:可吸入颗粒物(PM10)主要是指透过人的咽喉进入肺部的气管、支气管和肺泡的那部分颗粒物,具有d50(质量中值直径)=10μm和上截止点30μm的粒径范围,常用PM10符号表示。PM10与TSP测定方法的区别是要采用切割器将大颗粒物分离。
九、空气污染指数: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API)是指将空气中污染物的质量浓度依据适当的分级质量浓度限制进行等标化,计算得到简单的量纲为一的指数,可以直观、简明、定量地描述和比较环境污染的程度。
十、固定污染源监测
(一)采样点的布设
1、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选在气流分布均匀稳定的平直管道上,避开弯头、变径管、三通管及阀门等易产生涡流的阻力构件。一般原则是按照废气流向,将采样断面设在阻力构件下游方向大于6倍管道直径处或上游方向大于3倍管道直径处。
2、采样点数目:采样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依据烟道断面的形状、尺寸大小和流速分布情况确定。
(1)圆形烟道:在选定的采样断面上设两个相互垂直的采样孔。将烟道断面分成一定数量的同心等面积圆环,沿着两个采样孔中心线设四个采样点。若采样断面上气流流速较均匀,可设一个采样孔,采样点数减半。当烟道直径小于0.3m,且气流流速均匀时,可在烟道中心设一个采样点。
(二)基本状态参数的测量
1、温度的测量:对于直径小、温度不高的烟道,可使用长杆水银温度计。对于直径大、温度高的烟道,要用热电偶测温毫伏计测量。
2、压力的测量:测量烟气压力常用测压管和压力计。
(1)测压管:常用的测压管有标准皮托管和S形皮托管。:标准皮托管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但测孔很小,当烟气中颗粒物浓度较大时,易被堵塞,适用于测量含尘量小的烟气。
S形皮托管开口较大,适用于测量颗粒物含量较高的烟气。
(2)压力计:常用的压力计有U形压力计和斜管式微压计。:U形压力计用于测量烟气的全压和静压。 斜管式微压计用于测量烟气动压。
(三)烟尘浓度的测定:测定烟尘浓度必须采用等速采样法,即采样速度(烟气进入采样嘴的流速)应与采样点烟气流速相等。当采样速度大于采样点烟气流速时,由于气体分子的惯性小,容易改变方向,而烟尘惯性大,不容易改变方向,所以采样嘴边缘意外的部分气流被抽入采样嘴,而其中的烟尘按原方向前进,不进入采样嘴,从而导致测定结果偏低;当采样速度小于采样点烟气流速时,情况正好相反,测定结果偏高。
第五章 土壤质量监测
土壤是指陆地地表具有肥力并能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介于大气圈、岩石圈、水泉和生物圈之间,厚度一般在2m左右。
一、土壤组成:土壤是地球表层的岩石经过生物圈、大气圈和水圈长期的综合影响演变而成的。由于各种成土因素,诸如母岩、生物、气候、地形、时间和人类生产活动等综合作用的不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土壤。
土壤是由固、液、气三相物质构成的复杂体系。土壤固相包括矿物质、有机质和生物。在固相物质之间为形状和大小不同的孔隙,孔隙中存在水分和空气。
二、土壤的基本性质
(一)吸附性:土壤的吸附性能与土壤中存在的胶体物质密切相关。
(二)酸碱性:土壤的酸碱性是土壤的重要理化性质之一,是土壤在形成过程中受生物、气候、地质、水文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三)氧化还原性:由于土壤中存在着多种氧化性和还原性无机物质及有机物质,使其具有氧化性和还原性。
三、土壤背景值(必考):土壤背景值又称土壤本底值。它是指在未受人类社会行为干扰(污染)和破坏时,土壤成分的组成和各组分(元素)的含量。
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目的 (一)土壤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土壤质量现状的目的是判断土壤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状况,并预测发展变化趋势。
(二)土壤污染事故监测:目的是调查分析主要污染物,确定污染的来源、范围和程度,为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污染物土地处理的动态监测 (四)土壤背景值调查
五、采样点的布设
(一)布设原则1、合理地划分采样单元。
2、对于土壤污染监测,坚持“哪里有污染就在哪里布点”,并根据技术水平和财力条件,优先布设在那些污染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地方。
3、采样点不能设在田边、沟边、路边、堆肥周边及水土流失严重或表层土被破坏处。
(二)采样点布设方法
1、对角线布点法:该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的废(污)水灌溉或污染河水灌溉的田块。
2、梅花形布点法:该方法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物质和污染程度较均匀的地块。
3、棋盘式布点法:这种布点方法适用于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地形完整开阔,但土壤较不均匀的地块。
4、蛇形布点法:这种布点法适用于面积较大、地势不很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
5、放射状布点法:该方法适用于大气污染型土壤。
6、网格布点法:该方法适用于地形平缓的地块。
六、土壤样品的加工与管理
(一)样品加工处理:样品加工又称样品制备,其处理程序是:风干、磨碎、过筛、混合、分装,制成满足分析要求的土壤样品。加工处理的目的是:除去非土部分,使结果能代表土壤本身的组成;有利于样品较长时间的保存,防止发霉、变质;通过磨碎、混合,使分析时称取的样品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二)样品管理:土壤样品管理包括土壤加工处理、分装、分发过程中的管理和土壤入库保存管理。
七、土壤样品分解方法
土壤样品分解方法有:酸分解法、碱熔分解法、高压釜密闭分解法、微波炉加热分解法等。分解法的作用是破坏土壤的矿物质晶格和有机质,使待测元素进入样品溶液中。
八、土壤污染物的测定(一)土壤水分(计算题)
含水量(湿基,%)?
含水量(干基,%)?m1?m2?100m1?m0m1?m2?100m2?m0
式中:m0—烘至恒重的空铝盒质量,g;m1—铝盒及土样烘干前的质量,g;
m2—铝盒及土样烘至恒重时的质量,g。
(二)pH:测定土壤pH施用玻璃电极法。
第六章 环境污染生物监测一、生物样品的预处理:包括样品的分解和各种分离富集方法。
(一)消解和灰化测定生物样品中含大量有机物,测定无机物或无机元素时,通常都要将其大量的有机物基体分解,使欲测组分转变成简单的无机化合物或单质,然后进行测定。分解有机物的方法有湿式消解法和干灰化法。
(二)提取、分离和浓缩
1、提取方法:提取生物样品中有机污染物地方法应根据样品的特点,待测组分的性质、存在形态和数量,以及分析方法等因素选择。常用的提取方法有:振荡浸取法、组织捣碎提取法和脂肪提取器提取法。
(1)振荡浸取法:蔬菜、水果、粮食等样品都可使用这种方法。(2)组织捣碎提取法:该方法提取效果较好,应用较多,特别是从动、植物组织中提取有机污染物比较方便。(3)脂肪提取器提取法:常用于提取生物、土壤样品中的农药、石油类、苯并[a]芘等有机污染物。(4)直接球磨提取法:可用于提取小麦、大麦、燕麦等两市中的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
2、分离方法(1)液—液萃取法:是依据有机物组分在不同溶剂中分配系数的差异来实现分离的。(2)蒸馏法:适用于测定蔬菜、水果等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磷)农药残留量。(3)层析法:层析法分为柱层析法、薄层层析法、纸层析法等。其中,柱层析法在处理生物样品中应用较多。(4)磺化法和皂化法:磺化法常用于有机氯农药的净化,对于易被酸分解或与之发生反应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则不适用。皂化法是利用油脂等能与强碱发生皂化反应,生成脂肪酸盐而将其分离的方法。(5)气提法和顶空法:这两种方法也常用于分离生物样品提取液中的欲测组分或干扰组分。(6)低温冷凝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有机化合物在净化过程中不发生变化,并且有良好的分离效果。
3、浓缩方法:常用的浓缩方法有:蒸馏或减压蒸馏法、K—D浓缩器法、蒸发法等。其中,K—D浓缩器法是浓缩有机污染物的常用方法。
第十章 环境监测管理和质量保证二、实验室名词解释
(一)准确度:(二)精密度:常用标准偏差表示。(三)灵敏度:因此常用标准曲线的斜率来度量灵敏度。 评价准确度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用某一方法分析标准物质,第二种时“加标回收”法,即在样品中加入标准物质,测定其加标回收率,以确定准确度,多次回收试验还可以发现方法的系统误差,这是目前常用而方便加标回收率?
的方法,其计算式为:加标样品测量值-样品测量值?100%加标量(四)空白试验(五)校准曲线(六)检出限:某一分析方法在给定的可靠程度内可以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含量。
(七)测定限:测定限分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测定下限是指在测量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含量;测定上限是指在测定误差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大浓度和含量。
最佳测定范围又叫有效测定范围,系指在测定误差能满足预订要求的前提下,特定方法的测定下限到测定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
方法使用范围是指某一特定方法测定下限至测定上限之间的浓度范围。显然,最佳测定范围小于方法使用范围。四、基体和基体效应:在环境样品中,各种污染物的含量一般在10-6或10-9甚至10-12数量级水平,而大量存在的其他物质则称为基体。 由于基体组成不同,因物理、化学性质差异而给实际测定带来的误差,叫作基体效应。五、环境标准物质实验中使用过的标准物质是碳酸钠。美国是最早研制环境标准物质的国家。
范文五:体育保健第四版学习重点
体育保健学重点
体育保健学:是研究人体在体育运动过程中保健规律与措施的一门新兴的综合应用学科。 营养:营养是人体不断从外界摄取食物,经过消化,吸收,代谢和利用食物中的身体需要物质来维持生命活动的全过程,它是一种全面的生理过程,而不是专指某一种养分。
营养素:人体为维持生命必须从外界摄取食物,食物中的养分称为营养素,营养素是维持人类生命活动和健康的最根本物质,其摄入不均衡不但会影响人体的健康水平,而且会影响人体的活动能力。
宏量营养素:有蛋白质,脂类,碳水化合物组成的营养素称为宏量营养素。
必须氨基酸:人体不能合成或合成速度不能满足机体需要,必须由食物的供给,称为必须氨基酸。
合理营养:提供符合人体生理机能和一起活动的平衡膳食。
脂肪酸:脂肪酸是由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的一类化合物,是中性脂肪,磷脂和糖脂的主要成分。
糖的作用:唐是人体主要能量物质,供能优点:1.消化快 吸收快 产热快2.氧量少3.无氧酵解供能4.代谢产物易排除体外。
维生素: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物质代谢和某些特殊生理供能不可缺少的低分子有机化合物。
维生素缺乏的原因:1..体内不能合成和转化,储存量有限。2.各种食物含维生素的量差别较大。3.维生素性质不稳定。4.运输时储存被破坏。5.特殊生理状态下缺乏。6.疲劳吃药破坏维生素的吸收。7.喝酒破坏维生素吸收。
矿物质:矿物质又称无机盐,也是构成人体组织个维持正常生理活动的重要物质。 水:水是人体重要的营养素。水是人体数量最多的成分,约占体重的百分之50-60,。 水的生理作用:1.水是人体内各种生理活动和升化反应必不可少的介质。2.水是体内吸收、运输营养物质,排泄代谢废物最重要的载体。3.维持正常体温。汗液的蒸发可散发大量热量,从而避免体温过高。4.润滑供能。泪液、唾液、关节液、胸腔腹腔的浆液起着润滑组织作用。 人体的能量消耗:人体在正常情况下消耗的能量主要包括基础代谢,体力活动和食物的特殊动力作用所消耗的能量。
基础代谢:基础代谢是维持生命最基本活动的代谢状态,基础代谢消耗的能量石维持生命活动最基本的能量需要。
体力活动:人体能量消耗主要部分是体力活动的消耗。体力活动消耗能量的数量与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姿势及熟练程度有关。
能量的来源:食物中的糖、脂肪和蛋白质是人体的能量来源。
体育运动体格检查的目的:1.确定能否参加运动,2.确定参加运动项目。3.确定运动量。4.评定运动效果。5.早起发现运动伤病。6.评定训练。
形态测量:身高、体重、胸围三项式评价发育程度的基本指标。
联合机能实验:联合机能试验是由三个不同时间、不同强度的一次机能负荷试验组成。试验方法是先检查安静时脉搏及血压,接着按顺序做三个一次机能实验:1. 30s20次蹲起,做完后测量恢复期的心率和血压,共测3min。2. 15s原地快跑,做完后测量恢复期的心率和血压,共测4min。3. 3min原地跑,要求高抬腿,步频为180次/min,跑完后测量恢复期的心率和血压,共测5min。
运动性疲劳:运动性疲劳是指:在运动过程中出现机体工作(运动)能力暂时性降低,但经过适当的休息和调整以后,可以恢复原有机能水平的一种生理现象。
消除运动性疲劳的方法:劳逸结合:1.放松活动。2.睡眠。物理措施:1.温疗浴、桑拿浴。
2.按摩。3.吸氧与负离子吸入。
体育教育的医务监督:是指用医学的知识和方法对体育运动参与者的健康和身体机能进行监护,预防锻炼中各种有害因素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督导和协助科学的锻炼和训练,使之符合人体生理机能发展的规律。
体育课健康分组依据:1.健康状况。2.身体发育状况。3.生理功能状况。4.运动史和身体素质状况。5.性别、年龄。
健康分组的组别:1.比较正常的可分为基本组。2.健康水平一般,机能水平正常可分为准备组。3.凡身体发育不良或健康状况明显异常者(如病残者等)可分为医疗体育组。
体育课的医学观察:1.观察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机体反应。2.观察课的组织和教法。3.观察和检查运动环境、场地设备的卫生条件。4.观察分班和分组,观察承受运动负荷的情况、观察动作的难易程度。
脉搏测量的意义:1.评定机能状态、运动量。2.评定训练水平、运动强度。
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期间采用自我观察和检查的方法,对健康状况、身体反应、功能状况及比赛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
尿蛋白,运动后即刻出现,第2天消失。其影响因素:1.与运动强度有关。2.与项目有关。
3.与机能有关.4.与训练水平有关。5.与情绪有关。6.与年龄有关。
运动训练医务监督的常用指标:1.脉搏:检查训练课后心率的恢复情况,可了解运动负荷大小。课后5-10min,心率已恢复到课前水平属小运动负荷;心率较较课前快2-5次/min,属于中等负荷;心率较课前快6-9次/min,属大负荷运动。2.血压:在训练期间应经常做血压检查。正常成人动脉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如果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95mmHg,则成为高血压。3.血红蛋白:在训练期间血红蛋白正常,成绩提高,说明机体功能状况好;如果血红蛋白下降至男子低于120g/L,女子低于105g/L,称为运动性贫血,此时一般均有运动成绩下降,说明机体功能不良,可能有过度训练和过度疲劳,应当注意调整训练,并应注意在饮食中多补充铁和蛋白质,以弥补运动训练中过多的消耗。 兴奋剂问题:将任务形式药物或非正常量的生理物质,通过不正常的途径摄入体内以达到提高运动能力的目的,即成为使用兴奋剂。
当运动员练不动时的该怎么处理?1.询问病史,运动史,运动成绩。2.分析训练计划。3.机能试验结果。4.临床检查结果,排除肺结核,肝炎,肾炎,心脏病等疾病。
过度训练:过度训练是运动负荷与机体机能不相适应,以致疲劳连续积累而引起的一系列功能紊乱或病理状态;或疲劳伴有健康损坏。
对过度训练的处理方式:1.消除病因;2.调整训练内容和/或改变训练方法;3.加强各种恢复措施;4.对症治疗。
运动应激综合症:运动应激综合症是指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时,体力负荷超过了机体的潜力而发生的生理功能紊乱或病理现象。
运动应激综合征原因:1.训练水平差和生理状态不良,比赛经验较少。2.患病而长期中断训练后突然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3.患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动脉硬化、高血压、各种心脏病病人,参加剧烈运动时也可发生过度紧张,严重时可导致猝死。
运动中腹痛发病原因:运动性腹痛往往与下列一些因素有关:缺乏锻炼或训练水平低;准备活动不充分;身体状况不佳、劳累、精神紧张;运动时呼吸节奏不好,速度突然加快,运动前食量过多或饥饿状态下参加剧烈训练和比赛等。
腹疼症状以及位置:1.肝脾淤血-右侧痛,2.呼吸肌痉挛-胸部痛,3.胃部痛-左侧痛,4.左下腹痛-肠痉挛,5.右下腹痛-阑尾炎,6.脐周痛-寄生虫或腹直肌痉挛。
肌肉痉挛原因:1.寒冷刺激。2.电解质丢失过多。3.肌肉连续过快收缩而放松不够。4.疲劳。 肌肉痉挛处理:不太严重的肌肉痉挛,只要以相反的方向牵引痉挛的肌肉,一般都可使其缓
解。牵引时切忌用力过猛,用力均匀缓慢,以免造成肌肉拉伤,同时在痉挛肌肉部位按摩,手法以揉捏、重力按压为主。严重的肌肉痉挛有时需采用麻醉才能缓解。
运动性中暑:中暑是由高温环境引起的,以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丢失过多为特点的疾病。
运动损伤:人体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损伤,称为运动损伤。
运动损伤的预防:1.加强思想教育。2.合理安排运动负荷。3.认真做好准备活动。4.合理安排教学、训练和比赛。5.加强易伤部位的练习。6.加强医务监督。
运动损伤急救概念及目的:急救是指对意外或突然发生的伤病事故,进行紧急的临时性处理。其目的是保护伤员的生命安全、避免再度损伤、防止伤口污染、减轻痛苦、预防并发症,并为伤病员的转运和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损伤止血方法:1.冷敷法。2.抬高伤肢法。3.加压包扎止血法。4.加垫屈肢止血法。5.直接指压止血法。6.间接指压止血法。7.止血带止血法。
绷带包扎法:1.环形包扎法,适用于头额部、手腕和小腿下部等粗细不均匀的部位。2.螺旋包扎法,用于包扎肢体粗细相差不多的部位,如上臂、大腿下段和手指等处。3.转折形包扎法,用于包扎前臂、大腿和小腿粗细相差较大的部位。4.八字包扎法,多用于包扎肘、膝、踝等关节处。
三角巾包扎法:1.大悬臂带:用于除锁骨和肱骨骨折以外的上肢损伤。2.小悬臂带,用于锁骨和肱骨骨折。
骨折原因:引起外伤性骨折的暴力,按其作用的性质和方式可分为直接暴力、传达暴力、牵拉暴力和积累性暴力四种。
骨折的急救原则:1防止休克,严重骨折,多发骨折或同时合并其他损伤的伤员可能会发生休克,急救时应多注意预防休克。若有休克必须先抗休克。2.就地固定,骨折后及时固定可避免断端移动,防止加重损伤。3.先止血再包扎伤口,伤口又血时先止血,可根据情况选择适宜的止血方法。
心脏复苏:心脏复苏是针对呼吸、心跳停止所采用的抢救措施,即以人工呼吸代替病员的自主呼吸,以心脏挤压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并诱发心脏的自主搏动。
人工呼吸:人工呼吸是借助人工方法来维持机体的气体交换,以改善病员乏氧状态,并排出二氧化碳,为恢复病员自主呼吸创造条件。
胸外心脏按压:此法是通过按压胸骨下端而间接地压迫左右心室腔,使血流流入主动脉和肺动脉,从而建立有效的大小循环,为心脏自主节律的恢复创造条件。
休克:休克是人体遭受体内外各种强烈刺激后所发生的严重的全身性综合症,临床上以急性周围循环衰竭为特征,有效循环血量锐减是复杂综合症中的主要矛盾。
休克的急救:1.安静平卧休息,2止血,3伤口包扎或固定,4.保持呼吸道和血液的畅通,5.保暖或防暑。6适当饮水,7给镇静或止痛药,8.针刺或按摩。
软组织挫伤:软组织挫伤是钝性暴力直接作用于人体某处而引起的局部或深层软组织的急性闭合性损伤,是体育运动中最常见的损伤。
肌肉拉伤的原因:1.准备活动不足。2.训练水平不够。3.过度疲劳。4.意外事故。
肌肉拉伤症状及论断:1.有典型的受伤动作,且大多在损伤时有撕裂或可听到撕裂声。2.疼痛。轻者伤处疼痛,可行走,在运动时,特别是重复受伤动作时加剧;重者行走疼痛,并出现跛行。3.肿胀。肌腹拉伤时肿胀明显,且不久出现皮下瘀斑。4.压痛。伤处压痛明显,肌张力增高,并可触及痉挛的肌肉。5.肌肉抗阻力收缩试验。在患者作受伤肌肉的抗阻力收缩时,其损伤部位将出现疼痛。
疲劳性骨膜炎:运动新手易出现,原因:训练水平低,手段不合理,动作不合理,地面过硬。 疲劳性骨膜炎症状及诊断:1.典型的运动史,发病史和反复疼痛史。2.疼痛:初期在运动后
局部出现疼痛,休息后常可消失。3.肿胀:急性期大多出现局部的凹陷性水肿。4.压痛:在局部骨面上可摸到散在压痛点,并可触及单个或串珠样结节,触之锐痛。5.后蹬痛、支撑痛:当患者足尖向后用力蹬地时出现疼痛,而抗屈踝、屈趾时则无疼痛,此为胫、腓骨疲劳骨膜炎的重要体征。6.X线检查:早期X线检查无阳性征象,反复发作的患者逐渐出现骨膜增生,骨皮质边缘粗糙等现象。
疲劳性骨膜炎处理方法:发病早期,应减少局部负荷,局部进行热敷、按摩,休息时抬高患肢,运动时用弹力绷带裹扎局部,一般都可随局部适应能力的逐渐改善而痊愈。
骨骺损伤:骨骺损伤是儿童少年中的一种常见的特殊损伤,多发于青春前期的生长发育期。 脑震荡:头部受到暴力作用使神经细胞和神经纤维受到震荡而出现一时性的意识和功能障碍。
脑震荡的检查:指鼻试验,闭目举臂单腿站立试验,100-7的试验。
医疗体育:医疗体育是根据疾病特点采取体育手段或机体功能练习方法;以达到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医疗体育特点:(与临床学相比)1.是一种主动疗法。2.是一种全身疗法3.是一种自然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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