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农机质量投诉
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方式和注意事项2015-09-22
农机产品量投诉工作开展的原则是“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
用户购买的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向销售商所在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设立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进行投诉;也可向销售商所在市(地)级或省级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进行投诉,但一般由当地县(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进行就近处理。
黑龙江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设在*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地址:****** 投诉电话:*********投诉者应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
投诉者应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四项:
(一) 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以及被投诉方名称或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
(二) 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维修日期、销售商、维修商,质量问题和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故障状况描述以及与被投诉方协商的情况等信息。
(三) 有关证据。包括合同、发票、“三包”凭证、合格证等复印件。
(四) 明确的投诉要求。
农忙季节或情况紧急时,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投诉,根据反映的情况农机产品质量站与被投诉方联系进行调解,如双方能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投诉者可以不再提供书面材料。
范文二:农机质量投诉持续升温
农机质量投诉持续升温
http://www.yhhlc.com/ 玉柴发动机
【九正建材网】中消协称,在农机质量投诉中,收获机械、动力机械投诉是主体。2012年共受理农机用户质量投诉较2011年的226件增长了6.6%;玉米收获类机械投诉创历史新高。2012年共接到玉米收获机投诉占联合收割机投诉总量的83.1%。大中型拖拉机仍是拖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最新消息,2012年,中消协农机投诉站共收到农机用户对各类农机产品的质量投诉253件,受理241件,结案227件,结案率94.2%,为农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547万余元。 中消协称,在农机质量投诉中,收获机械、动力机械投诉是主体。2012年共受理农机用户质量投诉较2011年的226件增长了6.6%;玉米收获类机械投诉创历史新高。2012年共接到玉米收获机投诉占联合收割机投诉总量的83.1%。大中型拖拉机仍是拖拉机投诉的重点。 据介绍,玉米收获机械的投诉多集中在割台、发动机、提升器、剥皮机、秸秆还田机等部分。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采购的零部件存在瑕疵是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主因。此外,有些问题的出现与用户操作存在一定的关系。如:用户投诉玉米收获机割台易阻塞、动力输出不足等问题,其原因就是其不按照说明书中作业档位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了割台的不断阻塞,进而导致发动机熄火。有的用户投诉玉米收获机离合器易烧毁,其原因就是用户不通过油门大小控制车速,而是通过离合器来控制车速,使离合器一直处于半联动状态所致。 大中型拖拉机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液压系统、轮胎等部分。大中型拖拉机结构复杂,排除产品在设计、制造工艺、零部件质量等产品本身的问题外,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操作是否得当等问题都会对拖拉机能否正常使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不规范的操作、不及时保养甚至会直接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现,有的用户投诉拖拉机在作业过程中无力,冒黑烟等问题,其原因就是用户购机后未进行新机磨合,直接进行负荷作业,且工作190余小时未进行维护保养,未及时更换机油所致。 中消协同时指出,部分农机用户投诉要求过高。2012年在受理、处理农机用户投诉的过程中发
现,部分农机用户提出的投诉要求过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甚至脱离实际。有的用户在投诉时提出退车要求,但按照 三包 规定的有关条款,不符合退车的条件;有的用户提出赔偿10万元损失的要求,脱离实际且没有依据。过高的投诉要求不但增加了投诉工作人员的调解难度,而且容易导致谈判失败,最终往往难以达成调解协议,不利于农机用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王惜纯)
范文三: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思考
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思考
摘 要,随着科技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为农用机械的速度也在加快。在农业机械的进化过程中,农业机械产品数量呈大幅度增长,农民对农用机械的安全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加强农用机械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关键词,农用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133054
1 农机质量投诉出现的原因
1.1 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是农机用户进行农机质量投诉的主要原因。相同产品对于不同地区的适应性是不同的,任何的一个机械从设计到试生产到投放市场都需要多次试验和改进。但是有一些企业为了尽快占领市场往往缩短了这个进程,使不够成熟的产品或有着缺陷的产品进入到市场
1.2 农民对农机的期望与实际有落差
农民在购买农用机械时往往对市场了解不够,使农民的期望与实际有落差。随着国家农机补贴金额力度加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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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机的数量增大,但同时也缩短了一个单机在一个季度作业面积减少的情况,导致的是农户的收入下降。如果此时机械发生故障不能及时解除,则会提升农民对农机质量的不满情绪
1.3 农机使用者的水平不一
由于农民使用农机的水平不同,有时会夸大农机质量问题,也是导致农机质量投诉的一个原因。购买的农户增多,很多人是第一次购买和使用,没有使用经验,而且一个机器在不同地区工作效果是不同的,所以容易出现机器质量问题
2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重视程度低
基层管理部门存在对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不重视,投入经费少、工作力度小的问题,而且各个地方的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
2.2 宣传力度不够
农户在购买机械后普遍存在维权意识不足的问题,并且对于农机管理部门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也不了解,导致发生机械质量问题时,不知如何投诉,不知向谁投诉
2.3 监督评价标准不完善
目前监督评价标准不完善主要有维修质量标准不统一、作业质量标准不统一、售后服务标准不统一。对于这些标准,各地方评价指标各有不同,监管评价标准不能满足不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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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一产品的评价。同时监督的法律体系也不是十分健全导致开展工作时困难重重。在发生质量投诉时,由于协调过程中依据不充分,导致无法达成协议。农机产品出售时有三包规定,农机维修质量有相关管理规定,但是农机作业质量和售后的服务质量却没有相关规定,也无法指导各级投诉监管部门的正常工作
3 做好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基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立
地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应该经常指导和加强监督农机质量投诉工作。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设立专人管理投诉,对于发生的投诉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同,r要做好农机质量问题鉴定、质量监督还有公共服务的受理能力,遵行就近、就地受理、处理的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3.2 创建放心消费理念
要坚决对农机的销售、修配及配件市场进行查整,发现假冒有缺陷的产品一律关门整改,决不姑息。建立完善的检验制度,加大对假冒产品的清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假冒产品流通到市场上。在进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时,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以保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科学严肃性。达到市场净化,竞争有序,向健康方向发展。同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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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农机补贴的回访工作,以维护农民和农机消费者的利益。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上维护好农机购买人的利益,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使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购买和使用
3.3 组织农机质量调查工作
随着国家对大型企业的农机补贴力度加大,全国农机化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时农机质量问题也不断出现,为了保障补贴的农机器具的质量,需要农机管理部门的调查人员深入到田间,对享受补贴的农户进行农机使用安全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性能进行调查。在取得第一手基本资料的基础上,听取使用者对农机改进的意见,之后将资料汇总,以做到提高农机质量的作用
3.4 加强宣传学习
宣传与学习是农机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要认真学习相关管理文件,或实地考察,将先进经验和模式带回,提高农户对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制的认识,可以通过多渠道发放宣传资料,或通过流动车进入村户进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宣传,使农户增加维权意识。要对从事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和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以提高业务能力。相关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下达考核任务,及时上报考核情况,总结成果,规范自身行为,坚持以高效、公正、廉洁的态度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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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流程
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工作流程
投诉案件来源
口头、电话、来访、来信、传真、上级转办
审理、2个工作日内答复
不予受理并通知投诉者 管辖外的转相关部门 补充材料方可受理 受理 不予受理的理由
农机投诉站将有关投诉材料(复印件)转送被投诉者,要求其在3天内进行处 理,农忙季节应在2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农机投诉站和投诉者本人。
如被投诉方逾期不予答复,农机投诉站则发“催办通 投诉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调解 知”,连续三次催办不予处理的,可公布有关投诉材料。
前期调解不成,但仍有和解可能,需要进行现场调查 争议双方经调查、调解、达成和解方案 的,投诉站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再次调解。
调解中需做技术鉴定检测的,由 争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方 应形成书面或口头协议, 争议双方约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案,可终止调解,通知各当事方,并告知 投诉站负责监督执行。 ,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其它解决途径。
达成和解方案 进一步调解
投诉材料整理归档,上报
网上填报
范文五:发现农机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发现农机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newmaker 农机消费者购买农机产品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要求进行售后“三包”服务出现问题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消费者往往因没有掌握正确的投诉方法,导致投诉无门或走了许多弯路。本文在此介绍如何正确投诉农机产品质量等问题。
1、投诉内容
凡农民或用户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机产品,因产品质量和服务引起争议,可直接向当
地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如果当地市县解决不了的,可向省消费者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安徽省消费者委员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电话:0551-5122464),或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电话:010-67347472)。
2、投诉需准备的材料
投诉方式包括口头、书面投诉。需要调解或协助处理的必须出具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包括:
1)购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诉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3)被投诉者名称(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4)所购农机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发生的质量问题损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
5)投诉要求。
3、投诉受理原则
1)依法受理、调解当事人的争议。
2)受理投诉、调解争议,要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依法、合理、公正为基础,以当事人自愿和解为宗旨。
3)受理投诉、调解争议实行无偿服务。
4)受理投诉必须有投诉者提供的与案件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
4、不予受理投诉的几种情况
1)经营者之间或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购销纠纷。
2)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之外发生的质量纠纷。但超过保修期和保证期,因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除外。
3)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4)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部门或地方消协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5)符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免责条款的。
6)争议各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7)其他单位转来的投诉,主投诉人没有要求向农机投诉站投诉的,不直接受理,不直接答复受投诉人。
5、减少投诉的方法
在“三包”期内,不要一有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就去投诉,这样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可直接找经销商处理。根据国家经贸委、农业部等六部局《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和《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在保证期内按规定或约定对其销售的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因此,农机消费者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销售单位,否则会对农机产品的维修、投诉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此外,还要认真学习说明书;加强操作技能培训;遵守操作规范,讲究保养方法。
6、投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章第十二条:农机部门要根据农机使用者的投诉情况,组织调查。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第十三条规定,农业部对目录初审要审查是否有集中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投诉;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使已列入推广目录,但使用者集中投诉率高的产品,应予取消。因此,希望广大农机用户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动地到当地市县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投诉,同时也希望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要加强农机质量管理和做好售后“三包”服务,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