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行政许可的类型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行政许可的类型
一、对行政许可的学术分类
(一)一般许可与特别许可:如驾驶证申请与烟草专卖(二)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三)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如驾驶证与商标许可。
(四)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如护照与商标许可。
(五)依行政许可目的的分类:安全、健康、环境等等。
(六)依许可领域的分类:公安、工商、卫生、农业许可等等。
二、对行政许可的法律的分类
(一)特许是指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属特定领域,有数量限制;审查颁发许可要采用符合公平竞争的程序,如招标、拍卖等。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举例: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特定矿产资源开发。
(二)一般许可这又称作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没有数量限制。
举例:
(1)治安许可,包括集会、游行示威、出入境许可、持枪许可、机动车驾驶、公共娱乐场所经验,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许可。
(2)发展国民经济的许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进出口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
(3)保护生态环境和重要资源许可。土地适用许可、森林采伐许可、捕捞许可、排污许可。
(4)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许可。食品卫生许可,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个体开业行医许可。
(三)认可是指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特点是申请人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者考评程序决定。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举例:律师资格、医师执照、驾驶执照、为企业颁发质量信誉”证明、为相对人授予专利权。
(四)核准是指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特点是一种对特定物品属性的判断,对申请人的权利只有间接影响,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条件完成。
举例:民用航空器适航许可、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许可、电梯质量许可、农产品质量认证。
(五)登记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特点是确立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适用特殊的程序,不适用一般许可程序。
举例:工商企业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社团登记。
**补充: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法相关法律困惑,可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
来源:(行政许可的类型http://s.yingle.com/w/xz/188560.html)
精彩推荐:
印发《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药物不良事件抢救治疗的指导方案》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43.html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842.html
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41.html
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http://s.yingle.com/w/xz/298840.html
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38.html
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http://s.yingle.com/w/xz/29883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关于实行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衔接的思考http://s.yingle.com/w/xz/298836.html
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832.html
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831.html 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30.html 征求《三级中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修改意见的函
http://s.yingle.com/w/xz/298829.html
印发宁波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27.html
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http://s.yingle.com/w/xz/298826.html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面临司法审查http://s.yingle.com/w/xz/298825.html
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21.html
废止《土壤中铀的测定三烷基氧膦萃取http://s.yingle.com/w/xz/298820.html
印发《保亭县经济适用房销售及租赁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19.html 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18.html
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火灾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牵头承担
http://s.yingle.com/w/xz/298816.html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2017最新)http://s.yingle.com/w/xz/298815.html 行政拘留http://s.yingle.com/w/xz/298814.html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10.html
印发乌鲁木齐市穆斯林公墓墓地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09.html
做好2017年各运动项目市级体育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08.html 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807.html 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2017最新)http://s.yingle.com/w/xz/298805.html
组织开展解决部分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804.html
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http://s.yingle.com/w/xz/29880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99.html
同意调整花蒋路道路工程建设计划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98.html
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97.html 杭州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96.html 印发《深圳市对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94.html
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93.html 法律援助http://s.yingle.com/w/xz/298792.html
印发《湖南省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88.html
印发《毕节地区社会消防工作规则》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87.html
印发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86.html
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85.html
印发《深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83.html
印发《2017年全国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82.html
山泉派出所及时处理治安案件http://s.yingle.com/w/xz/298781.html
印发《巴中市光彩事业捐赠款管理办法(2017最新)http://s.yingle.com/w/xz/298777.html 印发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办法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76.html
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75.html 做好2017年度工资基金年审工作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74.html
修改《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决定http://s.yingle.com/w/xz/298772.html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771.html
贵港公安局开拓治安调解新局面http://s.yingle.com/w/xz/298770.html
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6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印发兰州市第五届黄河风情文化周暨第二届中国·兰州水车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http://s.yingle.com/w/xz/298765.html
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64.html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7最新)http://s.yingle.com/w/xz/298763.html 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http://s.yingle.com/w/xz/298761.html
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60.html
关于规范我省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http://s.yingle.com/w/xz/298759.html 南昌海关公告2017年第8号http://s.yingle.com/w/xz/298755.html
印发《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54.html 印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指导目录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53.html
组织科技代表团赴西安参加浙陕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52.html 中北影城改扩建‘中港演艺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50.html 印发《二连浩特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49.html 一次次踹掉护栏踹BRT 护栏者被处治安处罚http://s.yingle.com/w/xz/298748.html
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44.html 报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43.html
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42.html 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九龙坡分校的批复http://s.yingle.com/w/xz/298741.html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739.html
进一步落实增资政策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38.html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http://s.yingle.com/w/xz/298737.html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33.html
建立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32.html
印发《鹤壁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17最
新)http://s.yingle.com/w/xz/298731.html
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73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发放第十批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和收回部分单位许可证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28.html
加强全省民族风情旅游点管理意见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27.html
《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http://s.yingle.com/w/xz/298726.html
限期停止有偿机采血小板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22.html
印发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21.html
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720.html
公布营养指导师等八个职业培训项目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19.html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http://s.yingle.com/w/xz/298717.html
印发《深圳市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16.html
被罚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人民警察可当场收缴罚款http://s.yingle.com/w/xz/298715.html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11.html 开展以西瓜摊整治为重点的夏季乱设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710.html
认真贯彻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
http://s.yingle.com/w/xz/298709.html
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http://s.yingle.com/w/xz/298708.html
印发《中医药标准(2017最新)http://s.yingle.com/w/xz/298706.html
明确平江县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05.html
违规吸烟,当场处罚http://s.yingle.com/w/xz/298704.html
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700.html
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699.html 开展火电机组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698.html
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697.html
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69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s.yingle.com/w/xz/298694.html 治安案件公开处理http://s.yingle.com/w/xz/298693.html
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循环经济展的通知
http://s.yingle.com/w/xz/29868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范文二:行政许可七种申请类型需提交的材料
行政许可七种申请类型需提交的材料
(1)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②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③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④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延续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延续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②原许可证正副本;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④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变更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及办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变更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②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③原许可证正副本;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⑤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停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申请停业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恢复营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营业的,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申请表;②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歇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歇业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7)补办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补办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申请表;②遗失或毁损证明;③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范文三: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3703060102116
行政许可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业务手册
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2016-08-10
1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业务手册
目录
一、前言.............................................. 5
二、审批要素 .......................................... 5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 5
,二,实施机构 ..................................... 5
,三,审批对象 ..................................... 5
,四,审批依据 ..................................... 6
,五,审批条件 ..................................... 6
,六,审批材料 ..................................... 6
,七,审批证件 ..................................... 7
,八,审批时限 ..................................... 8
,九,审批收费 ..................................... 8
,十,审批咨询 ..................................... 8
三、审批流程 .......................................... 8
,一,收件 ......................................... 8
,二,受理 ......................................... 9
,三,审查 ......................................... 9
,四,审批决定 .................................... 10
2
,五,决定书领取 .................................. 10 ,六,审批流程图 .................................. 10 ,七,决定公开 .................................... 10 ,八,归档 ........................................ 10
四、投诉举报 ......................................... 11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 11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 11
五、表单及文书 ....................................... 12 ,一,申请预受理类 ................................ 12 ,二,审查与决定类 ................................ 13 ,三,特别程序类 .................................. 13 附件
1.流程图 .......................................... 15 2.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16 3.补正材料通知单 .................................. 18 4.受理通知书 ...................................... 19 5.不予受理决定书 .................................. 20 6.变更延续申请表 .................................. 21 7.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 22 8.行政许可代为申请委托书 .......................... 23 9.不予批准决定书 .................................. 24 10.送达回证 ....................................... 25
3
11.陈述申辩告知书 ................................. 26 12.陈述申辩笔录 ................................... 27 13.听证告知书 ..................................... 28 14.听证权利公告 ................................... 29 15.听证笔录 ....................................... 30 16.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 ............................. 31
4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2011年4月22日修正,、《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通过,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等。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编码:3703060102116
,二,实施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三,审批对象
在淄博市周村区规划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单位或个人。
5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2011年4月22日修正,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2.《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8月14日通过,第十四条:“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与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机构签订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合同。” ,五,审批条件
《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围栏~设置醒目告示牌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按照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位置、范围、管径、材质、工艺、时间段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设置管线标志,
埋设非金属地下管线和高危地下管线时应当设置金属标识或信标。
,六,审批材料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时提交下列材料:
6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地下管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会签的地下管线综合平面图,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先前往管线办办理,,
4.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详查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先前往管线办办理,,
5.施工中标备案通知书,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保证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供原件一份查验、备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9.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页~由建设单位打印出,~参见附件2,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区住建局通知为准,。 ,七,审批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本证自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见附件1。
7
,八,审批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
有关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的有关问题~可向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有关人员会及时做出答复~提高办理效率。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本业务申请材料的提交是通过窗口接收方式进行:淄博市周村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市民之家~联系电话:0533—6433356。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在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进行登记~并做好台账记录。
3.编号。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工作人员在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领取。
8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在窗口即时领取。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在窗口受理过程中~接收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3.受理决定。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
1.现场勘查。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跟有关科室协调~派出相关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并在工作联系单上写出勘察意见。
2.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局业务主管领导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最终窗口人员签字批示。
9
,四,审批决定
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人员审查审批资料~对施工许可证进行打印并盖章。
,五,决定书领取
由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人员通知申请人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证件。
,六,审批流程图
参见附件1。
,七,决定公开
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周村区政务服务中心网址公开,网址:http://172.17.11.11,~公开内容如下表: 受理编号 受理部门 申请事项 申报日期 承诺日期 办件状态
,八,归档
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部分资料由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剩余资料交予业务科室存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10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2011年5月30日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投诉~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投诉的~应当向投诉人书面说明理由。行政投诉工作机构处理行政投诉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上级交办的行政投诉事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20日内办结。重大、复杂的行政投诉事项经本级行政投诉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20日。因特殊原因仍不能按期办结的~经上级投诉工作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6.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
11
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7.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经过初步核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8.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和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作出处理后~应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
9.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预受理类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见附件2
2.补正材料通知单
见附件3
3.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4
4.不予受理决定书
见附件5
12
5.变更延续申请表
见附件6
6.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见附件7
7.行政许可代为申请委托书
见附件8
,二,审查与决定类
1.不予批准决定书
见附件9
2.送达回证
见附件10
,三,特别程序类
1.陈述申辩告知书
见附件11
2.陈述申辩笔录
见附件12
3.听证告知书
见附件13
4.听证权利公告
见附件14
5.听证笔录
13
见附件15
6.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
见附件16
14
附件1
周村区住建局窗口
《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流程图
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不收费(1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
申请 受理
即办 1、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窗口受理 2、受理通知书 有关资料
3、补正材料通知书
网上审核后 携带纸质材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窗口审查申请材料 料至窗口
0.5天 窗口现场踏勘 查看是否已开工,是否符合开工条1.建设工程规划许
件可证 审2.地下管线施工图 查 审查合格书
窗口审核 审核申报资料、签署审核意见 3.联合会签的地下
管线综合平面图 4.施工区域内的地 下管线详查资料 5.施工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备案表
6.地下管线建设工 0.5天 窗口负责人签字批准 签署审批意见 程施工合同 7.地下管线建设工决
程监理合同 定 8.保证地下管线建 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的具体措施
9.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核发证件 取 窗口发证 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 证
发证
受理地点: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窗口服务电话:0533-6433356
监督投诉电话:0533-6612345
15
附件2
申请单位 (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16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及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及资质等级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地址 及资质等级
批准立项 文件及编号 初 承办人: 科室: 审 报建证编号 意 建设规模 工程概算 万元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
审 主要领导: 规 划 分管领导: 批 许可证编号 意 见 年 月 日 资 年 月 日
金
证书编号 落
实
备
情
注 况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时间 注:此表一式一份,赶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
17
附件3
建设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20XX-XXX XXXXXXXXXXXXXXX:
20XX年 X 月 XX 日~本机关收到你关于XXXXXXXXXXXXX工程项目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业务的申请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所送的材料不齐全~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所送材料中缺少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
请你依照《淄博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433356
监督电话:6401101
,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给相对人,
20XX年XX月XX日
18
附件4
审批手续受理通知书
编号:周XX20XX-001
20XX年 X月 X日~我科窗口接收 XXXXXXXXXXXX 申请建设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相关资料~并办理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 手续~附资料 X 份~将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办结~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地下管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联合会签的地下管线综合平面图,
4.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详查资料,
5.施工中标备案通知书,
6.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7.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8.保证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533-6433356
周村区住建局
20XX年 XX月XX日
19
附件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编号: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经审查~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20
附件6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 被许可人
地 址
许可项目
项目名称
联系人 电话或手机号码
变更
延续
内容
及其
理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21
附件7
行政许可事项撤回申请书
周村区住建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审批手续受理通知书》,编号: ,~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手续~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 撤回申请的原因,可附页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住建局批准意见: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22
附件8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代为提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受委托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中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23
附件9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不予批准决定书
周建许可不准字[ ] 号
XXXXXX公司:
我局行政许可科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公司提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受理编号: ,。经现场勘验和审核:该地区XXXXXXXXXXXXXXXXX~根据《XXXXXXXXXXXXXX》规定~经研究决定~不予批准。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0533-6433356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一式二份:审批机关一份~申请人一份。
24
附件10
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执
受送达人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送达文书名称
及文号
收件人签章
年 月 日
收到时间
代收人,身份,及
代受理由
见 证 人
备 注
注:1、送达文书应交给受送达人或单位负责人~如本人不在可以交给其成
年家属或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代收,
2、如系代收~应注明其与受达人的关系,
3、如系邮寄送达~请收件人将本送达回证填写寄回,
4、如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签收的~可实施留置送达,送达人可邀请
非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说明情况~把许可文书留在其住处或办公场所~
并注明情况和送达日期~即视为已经送达。
25
附件11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周建许可告字[ ] 号
:
因 申请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与你,单位,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你,单位,有权力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3—6433356
邮编:255300
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市民之家~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
,盖章,
年 月 日
26
附件12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陈述申辩人:,姓名: 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许可办理人员:
记录人 :
告知:,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本机关拟做出的许可决定~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听清楚了。
,以下记录陈述的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
许可办理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27
附件13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姓名:
利害关系人姓名: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 提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写明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3—6433356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28
附件14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公告
编号:
年 月 日~本机关收到 提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经本机关依法审查~发现该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该申请影响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均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必须是该取水申请影响范围内的其他取水所有人,含承租人,~且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2、由于该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众多~若要求听证的人数超过6人~则由本机关在申请听证的人员中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6名申请人参加听证会,若要求听证的人数不足6人~则如数直接参加听证会。
3、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时~需一并向本机关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承租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利害关系人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还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机关提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市民之家~周村区住建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3—6433356
监督电话:0533—6401101
年 月 日
29
附件15
行政许可听证会笔录
案 由: 时 间: 地点: 许可申请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许可利害关系人:,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许可办理人员,审查人员,:
,按照听证实际进行顺序如实记录,
听证人员签名:
许可申请人签名:
许可利害关系人签名:
第 页~共 页。
30
附件16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编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由于 原因~二十五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延长十日~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许可专用章,
年 月 日
31
范文四: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_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_行政许可
更
多精
品源
课
件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是指谁有权实施行政许可,也即是关于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的规则。相比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 1、行政许可权作为一种行政职权,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组织没有许可权,也就不能实施行政许可。但是对这一原则的理解应当注意,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都享有行政许可权,只有依法享有行政许可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权也可以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实施。这主要是考虑到间接行政的问题,按照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通过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但授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职权依据必须是法律、法规,即法律、法规授权行政许可权;(2)接受授权的组织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行政许可权也可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作为委托者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所委托的行政许可权,委托者不可能将自己所没有的权力委托他人;(2)受托者必须是行政机关,即一个行政机关对另一个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将行政许可权委托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实施;(3)委托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即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4)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与行政处罚法关于授权与委托的规定相比,行政许可法有了新的发展,即明确了授权与委托的性质及相应的规则。就授权的性质而言,接受授权的组织取得与行政机关相同的法律地位,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同样也适用于被授权的组织。这意味着被授权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权,同样他也要对实施行政许可权所产生的后果独立承担责任。就委托的性质而言,受托的行政机关与委托的行政机关之间是代理关系。这就意味着受委托的行政机关要在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委托与受托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身份关系,受托的行政机关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4、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由于行政许可是由一个庞大的组织系统实施,因此会产生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问题。行政机关内部关系需遵守以下几项规则:(1)相对集中许可权。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但此时在实体上必须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程序上则要经国务院批准;(2)“一个窗口对外”,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3)“并联审批”,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4)“一站式审批”,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更
多精
品源
课
件
范文五: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项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如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目前财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对一些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确定其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行政许可
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
行政许可
英文名称: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定义: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
的行政性管理行为。
应用学科:
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资源管理学(二级学科)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编辑本段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编辑本段作用
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编辑本段种类
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
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特许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
认可
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
核准
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
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
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
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编辑本段范围
1、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题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编辑本段原则
1(合法性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3(便民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
4(救济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
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编辑本段设定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行干预。
2(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不应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这些民事权利可能对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并且这种损害难以通过事后赔偿加以弥补、补救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3(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设定行政许可,不能仅仅考虑当前和眼下的利益,而应当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及生态环境的协调,保持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分配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可以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以外设定其他行政许可。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大,但在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时,行政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能增设行政许可。
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但在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因条件、情况发生变化而废止以外,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设定,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设定。
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对有关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5(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执行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6(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该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该地区市场。
7(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编辑本段实施主体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
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该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二,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第三,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第四,该组织应当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第五,该组织能对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以下规则:(1)委托主体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2)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和规章;(3)委托机关应当对被委托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被委托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5)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被委托行政机关和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编辑本段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的实施通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的除外。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应申请人的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处理,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对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期限。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但行政机关应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5(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6(特别规定。主要包括:(1)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3)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依法应当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6)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编辑本段监督检查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
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
1(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2(行政许可的注销。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六种:(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编辑本段行政许可中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几种违法行为包括:(1)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的程序实施行政许可;(3)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违反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4)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行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行为;(5)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行为;(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是:(1)有关机关责令设定行政许
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2)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行政赔偿。
2(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或者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二)行政许可申请人及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
行政许可申请人及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分为两个幅度,程度较轻者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限制申请资格,较重者予以刑事处罚。其中,行政处罚是原则,限制申请资格和刑罚是例外。
1(行政法律责任。包括两种,即行政处罚和限制申请人申请资格。
行政处罚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第二,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第三,有下列情形且违法程度较轻的:(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2)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3)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
限制申请人申请资格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刑事法律责任。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本段行政许可问答
问: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答 行政许可的特征:
1(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2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为;3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问:行政许可的种类,
答:根据行政许可在性质、功能、适用事项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将行政许可可划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大类:
1(普通许可。是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住址是否具备从事特定许可活动的条件的许可方式。是实践运用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其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比如,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设立许可、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等。
2(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比如,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无线电频率许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排污许可等。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
3(认可。是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所必需的信誉条件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资格。
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判断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设备、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比如,消防验收、动植物进出境检疫。
5(登记。是行政机关确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许可方式。比如工商企业注册、社团登记等。
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三)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和申请国家赔偿权。
(五)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问:《行政许可法》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中国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对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该法主要对政府提出了以下新的要求:第一,行政许可设定要于法有据。第二,行政许可管理要公开透明。第三,行政许可服务要便民快捷。第四,行政许可权力要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第五,行政许可实施要强化监督检查。
问: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有: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都属于行政机关,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实施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实施行政许可。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指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责任的组织,如医院、学校、图书馆以及一些公用事业机构等。这类组织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授权,也可以实施行政许可。
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一些行政机关虽然具有行政许可权,但囿于某方面原因,可能无法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此种情况下,这部分行政机关可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问:行政许可如何办理,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对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比如:某项行政许可涉及到林业局的几个处室,则林业局应当确定由其中一个处室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并负责送达行政许可的决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由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该部门受理后要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比如某项行政许可涉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建设、环保和国土资源三个部门,则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交由建设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建设部门受理后要转告环保、国土资源部门分别提出办理意见,或者组织环保、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或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
问: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二是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三是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行政机关来说,应当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便利:一是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二是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三是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问: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答: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是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是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问: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二是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三是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行政机关来说,应当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便利:一是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二是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
供。三是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问: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答: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是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是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问: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答: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一是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二是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三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问:《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二是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三是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四是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五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问:哪种情况下实施行政许可要听证,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不得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收取听证的费用。
问:申请人如何变更与延续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
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八、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种类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
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二)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
1(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
2(行政许可的注销。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六种:(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