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基层“三转”存在的问题探析
发布日期:2015-07-31 15:28
作者:左新军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一项重要部署,既对加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但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过程中,由于受习惯思维、外部环境的影响等主客观因素的限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三转”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是“乱”,管的多、任务多、牵头多,不知在干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了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导致会议多、文件多,干部陷于文山会海,包办代替了不少本该职能部门做的工作,如参与招投标工作,虽参与了,但只知其面,不究其里,对幕后看不见的“操作”无法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事牵头、样样参与”,导致“杂事”很多、主业很“乱”,既没有做自己该做的事,也没有把该做的事做好。
二是“散”,到处跑、满天飞,不知在忙啥。有些部门为了体现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凡事都“惦记”着纪检监察机关。一些本应属于政府或其它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如招生、政府采购等,纪检监察干部与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同吃、同住、同工作,监督似乎无处不在,实际上只是打了“下手”,成了“左右手”,犹如辛勤的“园丁”,整天跟着跑来跑去,帮着“播种、收获”,但监督效果并不好。
三是“靠”,其它部门依靠你,把你由“裁判员”整成“运动员”“共同体”。哪里阻力大、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机关去负责、去参与,如征地拆迁、城市改造等,纪检监察机关陷入了“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监督员”变成了“共同体”,而一些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时,习惯于背靠“大树”好办事,借力纪委好推进,出了问题好推责,有了问题不好查。
四是“冤”,领导安排,不去不行,去了不好,干了很多,老百姓埋怨还多。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经常要求,参与很多。不去算“违令”,去了属“越界”,辛辛苦苦干了许多,受职能人员所限,领导可能不满意,总结成绩还没你,老百姓还埋怨;一旦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就成了暗箱操作的“挡箭牌”、成了部门的“保护伞”、成了“替人担责”的“埋怨对象”。
五是“愿”,有利益、有好处、有形象,愿意去,借机关权威,但没行机关职能。过去,一些业务部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会发一定的“会务费”“补助费”。这也造成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受利益驱动,积极性高,主动愿意争着去,至于监督职责则是在履行程序,做做样子。这对业务部门来说求之不得,既拉大旗作虎皮“吓”了别人,又明正言顺保护了自己。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热衷树形象,立威信,凡是“面子上的工程”一律参加,凡是“中心工作”一律介入,影响了主责主业的行使。
二、推进“三转”对策建议
推进“三转”,应处理好“七个关系”:一要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纪委应该严格区分监督和参与的界线,做到牵头不过头,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包揽,督促不代替,配合不撒手。二要处理好主业与副业的关系。首要任务是保证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但是,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要统筹协调,突出主业但不唯主业,完成副业但不影响主业,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将牵头抓、协调抓、具体抓有机结合起来。三要处理好“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关系。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常常扮演“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落实“三转”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找准职能定位,回归本位、干好本职,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当好“裁判员”。四要处理好“先转”“自转”和“共转”的关系。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三转”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悄无声息地只在内部“自转”,还要广泛宣传,让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领导“先转”起来,使他们认识清楚,明白职责,重新定位职能,重新给检监察机关分任务。这样我们的“三转”才有基础,才有共鸣,才能“共转”。五要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三转”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作,如果“三转”后,标准还没有质的提升,主业还没有成绩的显现,作风还没有明显的转变,落实“三转”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有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尤其要提升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的专业水平,增强权威性。六要处理好抓与放的关系。“三转”的目的在于加强主业,而绝不是放松。对过去错位、越位的地方,要坚决放手,对以往缺位、不到位的地方,要及时补齐短板,紧紧抓在手里,绝不能放松。七要处理好底线思维和惯性思维的关系。要实现“三转”,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凡事从最坏处想,争取最好的结果,这样才能有备无患、未雨绸缪。同时,要克服“惯性思维”,加强对各层面党员干部的思想引导,尤其是对一把手的思想引导,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银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左新军??撰写于2014年4月)
范文二:“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5)02-000-02
摘 要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适应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体制的现实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要明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 “三转”工作 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中与 “三转”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目前,油田公司两级纪委正在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稳步推进和落实“三转”各项工作。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干部作风不实、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这都与惩防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势必影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还不够合理
主要表现在:同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不一样,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包括审计科,只增加业务而未增加定员编制;有的单位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甚至有的单位把纪检监察部门当作照顾性、安置性岗位;现有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更高的工作要求,干部职级待遇与其他科室人员一样,解决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尴尬局面;当前油田纪委书记均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这种多头任职负责的局面,给纪委书记专司执纪监督职责带来困惑。
(二)职能定位、工作方式与“三转”要求还不相适应
一直以来,油田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是最能顾全大局、执行力最强的部门。然而,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包大揽”。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目前,油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把本应该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的信访维稳和员工涉油违法事件归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把监督招投标(商务谈判)和现场检查活动作为日常工作,习惯性把事前、事后检查变为现场监督;把组织协调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往往变成了对业务的直接监督管理,忽视了对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问责;全面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忽视了组织人事、培训教育、党委宣传部门的责任和作用。这样凡事亲力亲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仅耗费了纪检部门的大量精力,而且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反而降低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使“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很难落实到位。转职能、转方式,就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纪检职责定位,抓好主业,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从职能、方式的转变上根本改变这种“大包大揽”、“不堪重负”的状况。
(三)纪检干部作风建设与“三转”要求还有差距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是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然而,相对“三转”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素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少、新人多、业务生,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既懂管理,又会监督办案的要求来讲,整体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作风漂浮、畏难情绪、工作不实等问题,工作中对单位情况不深入调查研究,对形势认识不清,对问题掌握不准,在信访调查、监督检查中怕得罪人,不能、不愿或不敢发现问题,监督问责不严肃。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差距,与“三转”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落实“三转”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首先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来抓,只有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方式的转变。
二、油田企业如何推动“三转”工作落实
油田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归核职能、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大力推进油田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和“三转”工作。
(一)转变职能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主责
关于转职能,首先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油田公司关于党委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很具体,关键在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人员和每个职能部门。纪委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也很明确,工作重心是监督、执纪、问责,具体为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项主要职能。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清理主业主责,解决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要收缩战线,对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可管可不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主业主责工作抓到位。比如,可以把对反映员工利益诉求和一般员工涉油违法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明确交给信访维稳办和公安保卫部门负责,不能只要涉及举报问题就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某一领域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应明确给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只是对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进行监督评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应更加注重发挥组织人事、培训教育、企管法律、企业文化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二)转变方式提升执纪问责监督效果
关于转方式,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纪检监察部门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职责。要从注重过程参与转向更加注重结果的监督,从注重事项监督转向更加注重对人员的监督,从注重管理能力提升转向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比如,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退出招投标(商务谈判)现场监督和对某些业务领域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把过程参与转向对业务管理部门处理结果的监督,要更加注重对业务管理人员的监督问责;落实领导人员“一岗双责”,要具体量化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在综合业绩考评分中的权重,对考核不达标或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
(三)转变作风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关于转作风,首先要健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提高纪检干部职级待遇,解决“同级监督难”和“留不住人”的问题。其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适应公司发展和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变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所肩负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主动做好工作。纪检干部要严以律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碰硬,争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对本单位情况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不能当“睁眼瞎”、“甩手掌柜”。要围绕主业主责,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以案代训等方式,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以转变作风的新成效推进“三转”整体工作。
范文三: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关,对如何落实“三转”,聚力主责主业,还需要积极实践、不断探索。近日,笔者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乡镇纪委落实“三转”陷入了“四难”境地:
一是统一认识难。一是乡镇党政领导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党政“一把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央“三转”要求的重要性,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支持、打折扣。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自身认识不到位。有的顾虑重重,认为纪委工作只种刺不栽花,处理干部怕得罪人、丢选票;有的存在畏难情况,怕处理干部影响人际关系,有“老好人”思想;有的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一些既得利益。
二是专司专业难。按照乡镇纪委机构设置,乡镇纪委班子由纪委书记、纪检干部、纪委委员组成。虽然大部分乡镇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纪检干部和1至3名纪委委员,但事实上,乡镇纪委班子缺乏合力。因纪检干部要求为公务员,但目前乡镇合适人选不多,专职配置很难。纪检干部真正专职专用甚少,或多或少地参与了乡镇中心工作,有些还身兼数职。纪委委员大多身兼数职且年龄偏大。
三是能力提高难。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同时,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兴趣不高,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较低。镇纪委自办的大部分都是村干部工作失职、普通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类“简单”案件,经济类案件很少,基层信访件成案率低。稍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依赖于上级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四是依法履职难。基层站所大部分都属于市直管,编制、工资、考核都不在乡镇,乡镇纪委对其只能“看得见管不着”,难以实现有效监督;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纪委委员大多由民政、团委、妇联、综治等部门负责人甚至其他班子成员兼任,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委员基本上不参与纪委工作,很难正常履职。
二、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实际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理清职责,解决“主业不清”问题。建议出台《乡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明确乡镇纪委角色定位,乡镇纪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理清职责”、“退出越位”。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分别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健全工作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量化内容、细化标准,突出考核乡镇纪委执纪监督主要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纪检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挂钩,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培训,解决“水平不高”问题。将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方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水平。一是开展提升办案能力培训,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对乡镇纪检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活动,定期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教育乡镇纪检干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和办案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
三是协同作战,解决“单打独斗”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凡涉及镇直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适时启动协作区,实行镇案市办、镇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建立乡镇办案人才库,案源线索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市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四是创新管理,解决“角色尴尬”问题。全面落实中央纪律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实行乡镇纪委委派工作机制,乡镇纪委的人、财、物由市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纳入市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专职不专、出路不宽、经费紧张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制度和办法,探索在乡镇纪委设立副科级纪检员岗位,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对于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纪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于怕干事、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纪检干部,要坚决调离,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范文四: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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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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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思维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三)要求不严格,干部作风虚化。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若隐若现,表现在:一是精神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主动下访,即使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流于表面,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疑难访推诿扯皮,不愿担责,不善于用群众语言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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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是有些纪检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甚至有的还存在违纪违法消极腐败行为。>
二、分析原因>
(一)自身认识不到位。当前个别地方纪检部门存在思想误区,以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管的全、伸得长就是工作到位,监督有方。眉毛胡子一把抓,主责不明确、主业不清楚就会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越位、错位的结果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二)领导体制不顺畅。目前,地方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地方纪委虽然由上级纪委与地方党委共管,但实际上地方党委管理比较多。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在分管工作方面,党委、政府给纪检监察机关交任务,压担子,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推卸,往往只能充当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部门。以至于目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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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上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关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农业执法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全程参与。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和招商引资等方面,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脱离群众,存在庸懒散等现象。一方面是理想信念动摇,在日益强调物质生活的今天,部分人放松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放松了思想的革新,思想迷茫,不思进取,追求奢华。部分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创新思维不够,对于群众的期待视若罔闻,不积极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急。另一方面是特权思想在作怪。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就是保险箱,纪委有特权,只有纪委监督别人,其他人无法监督纪委,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以特权为自己办事。>
三、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三转的对策与建议>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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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发展空间。加快推进三转,就是要抓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要职责,聚焦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三大主要任务,转变的最好途径就是将推进三转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全过程。>
(一)加强学习,明确主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职能>
转职能重在突出主业,定好位、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其要旨是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切实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
首先,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主责,自身定好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纪检干部,我们不但要学党规党纪基本理论,学各个时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讲话及文件精神,学群众路线,更要钻研纪检监督、检查、信访及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特别是学习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在学习中明确工作定位,做到主业主责心中有数,案件查办思路清晰。要定好位,耕好自家地,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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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突出主业,积极清理取消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
其次,要争取党委和政府理解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强调(党章中也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承担监督责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中回归本位,强化执纪监督。纪检机关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
总之,转职能就是要做到变大包大揽为有的放矢,变冲锋在前为后方监督,变单打独斗为合力反腐。>
(二)勇于创新,主动出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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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方式重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准、抓快、抓早、抓小。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工作规律,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做法,勇于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监督、执纪和问责。>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学习,向上级学习,向群众学习;二是要沉下基层开展调研走访,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走访中拓宽认识,在讨论中理清思路,在总结中创新方式方法;三是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来信、来访等送上门来的群众意见要进行综合分析,利于工作的要充分采纳;四是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不主动、不进取、不创新三不问题和等、靠思想,并及时整改;五是树立不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处是渎职的观念。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围绕民生、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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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于律己,加大惩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转作风>
转作风重在疗毒治病,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于律己,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熟、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纪检机关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狠抓干部作风转变。一要在教育实践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纪检干部要带头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求别人做的自己要先做表率,时刻做到自律、自警、自省,牢牢把握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坚决守住政治底线;二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工作纪律,纠正四风,切实走实、走稳、走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末梢神经,在活动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三要杜绝灯下黑,办事公开公正。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机关要加大宣传,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事流程及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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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在服务群众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四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严肃执纪,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通过拓宽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现象;五要加大执纪处罚力度,严查纪检系统内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护短,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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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Word文档]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关键字: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推进“三转”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为Word文档,感谢你的关注,
摘 要 自十八大以来,“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成为当前推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章,创新改进各高校反腐工作机制的关键所在。但是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实践过程中依然出现不少问题,如工作队伍薄弱、思想认识不足、职责地位不明确等。因此,为了全面落实“三转”工作,响应党风廉政建设的号召,高校应该加强纪检部门的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明晰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全面贯彻实施“三转”工作。
关键词 纪检监察部门 “三转” 存在问题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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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前言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进行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组织者。在新的形势下,中央纪委明确提出了“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工作要求,为纪检监察机关指明了工作方向。作为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实施中央纪委的“三转”工作要求,推动高校反腐斗争和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并有着重要的意义。
1推进“三转”工作必要性
为了更好的落实党章赋予纪委新的工作职责,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纠正过去一些因认识不到位而出现的错位、越位、缺位等工作问题,更好的承担监督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的作用。同时这也是提高党风建设的必由之路。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三转”工作,这既是全党
贯彻落实党章要求的重要一部分,同时也是高校开展反腐斗争,加强党风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对全党“三转”工作任务的实现、高校各项功能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2推进“三转”工作存在问题
目前,全面开展“三转”工作是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这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转变思想观念,回归本质,明确监督职责。但在传统工作模式和思维惯性的影响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三转”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工作队伍薄弱
当前,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这人员较少、内设结构单一的问题。在纪委监察处,除纪委书记外工作人员只有一到三人,总人数不过五人,有的高校审计处、监察处和纪委的领导由一人兼任,总人数不过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完成党风廉洁建设的基本任务都比较困难,更何况是新形势下的“三转”工作任务。此外,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查办条件的保障工作方面也是十分薄弱。根据“三转”的工作要求,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整合原有的内设机构,充实执纪人员队伍,将力量集中于执纪监督上来,这是个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2思想认识不足
全面开展“三转”工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既受监督责任影响又受主体责任影响。一方面,对中央纪委提出的“三转”工作要求和自身思想认识的不足,不会转或不想转。有少数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人员在错误的权力观、政绩观的影响下,思想错位,片面认为“有为才有位”,担心专设纪检监督职责,放弃一些原先参与的“中心”工作会削弱自己的权利,从而被边缘化。有的高校纪检监察领导对中央纪委的新要求把握不稳,仍持观望心态。另一方面,对党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三转”工作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上不能做到专司其职,
管好该管的事,这将势必导致纪检监察权威的削弱和工作效率的降低。
2.3职责定位不明确
职责定位的不明确是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的重要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机构管理和设置混乱,审计处、监察处、纪委多种机构组合,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不相符,纪检应当承担哪些职责,不该管理哪些事物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定,在实践中各高校方式不一,往往疲于应付,开展各项实践工作效果参差不齐。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范围不断延伸,参与的各项事务日益增多,甚至出现一些“种别家的田”、“荒自家的地”的尴尬局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的错位、缺位、越位问题普遍突出,严重削弱了执纪监督的主要业务职责。
3解决对策
3.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合理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解决“一人多职”的问题,做到专职专用,这样才能集中精力和时间来落实“三转”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方面把好进口,选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加入队伍;另一方面要把好使用关口,在工作中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养,为深化落实“三转”提供人员基础。
3.2提高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与中央纪委的工作决策和要求保持思想上的一致,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不足的重要问题,明确监督和被监督关系,巩固纪检监察部门职责的思想基础。在现实工作中做到精准发力、同向共振,努力实现双赢效果,真正从思想意识上、行动上贯彻落实“三转”工作的开展,实现纪委监察部门工作职能的有效转变。
3.3明晰职责定位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积极寻求符合本校现实情况的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和设置模式,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找准定位,明确工作职责,有效避免审计处、监察处、纪委三部门之间无章可循、分分合合,同时有效解决工作人员编制的不均衡、管理设置和岗位职责不相符等问题,在工作中紧扣“三转”工作重点,提高纪检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4结语
总之,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认识“三转”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更好的履行执纪监督义务,响应党章号召,积极推动“三转”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 钟慧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实现“三转”[N].广西日报,2015-02-05.
[2] 丁永豪.当前“三转”存在的问题分析[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1-13(6).
[3] 杨明.论高校开展“ 三转 ”工作的意义与路径[J].学校党建,c思想教育,2015(1):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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