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600459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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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第一条
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第二条
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第三条
(一)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三)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 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第四条
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
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第五条
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
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的第六条
各种业务和事项,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七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不断梳理与完善各第七条
项管理制度,以防范风险和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 第二章 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
第八条 公司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第八条
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一)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
(二)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管理。
(三)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执行管理。
(四)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进行监督。
(五)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部门与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计划目标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第九条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财务/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第十一条
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第十二条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财务/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第十三条
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一) 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二) 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 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 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 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四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第十四条
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 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第十五条
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及其第十六条
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第三章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第十七条
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第十八条
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
度。
第十九条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第十九条
(一)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条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第二十条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第二十一条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
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第二十二条
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第二十四条
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第四章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第二十五条
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二十六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第二十六条
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
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第二十七条
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八条 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第二十八条
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十九条 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第二十九条
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条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单第三十条
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
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第三十二条
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第三十三条
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第三十四条
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第三十五条
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第三十六条
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第三十七条 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第三十七条
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三十八条
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九条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第三十九条
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 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 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 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 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条 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第四十条
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七章 内部监督与评价 内部监督与评价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四十一条
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部控制
评价办法,规定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报告形式等,明确相关机构或岗位的职责权限,落实责任制,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四十二条 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第四十二条
实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三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十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十五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和要求,按照规定的权限报经批准后对外报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档案管理第四十六条
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
等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第四十七条
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第四十八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第四十九条
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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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跟踪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稽核监督效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切实落实整改,及时化解内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稽核整改跟踪工作原则
以稽核报告为稽核整改跟踪工作的开始,实施“督导改进为导向”的稽核事后监督。
第三条 稽核整改跟踪工作流程:
(一) 问题归类移交
对稽核或监控发现需整改的问题,按照重要性原则进行归类:
1. 第一类在现场稽核或监控中发现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即时向被稽核部门发《整改通知书》,同时监察稽核部对被稽核部门的整改进行指导、监督,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
2. 第二类是一般性问题,事后向被稽核部门发《整改通知书》,责成被稽核部门提出相应的整改计划,并组织落实整改,同时通报公司分管领导,。
3. 第三类是重大问题和建议,向公司领导或董事会报告,确定解决方案和责任部门后,向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其提出相应整改计划,并负责整改工作。
(二)整改期限
1. 对于第一类问题,要求被稽核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察稽核部。
2. 对于第二类问题,要求被稽核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监察稽核部提交整改计划,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察稽核部。
3. 对于第三类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向监察稽核部提交整改计划、抄送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察稽核部。
(三)整改计划
对第二类、第三类问题,被稽核部门在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计划。
整改计划要求有具体措施和方案,有明确时限和具体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整改计划报监察稽核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计划,监察稽核部有权退回要求重报。
(四)实施整改
被稽核部门在接到公司监察稽核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限定时间内报监察稽核部。对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报告,监察稽核部有权退回要求重报。
(五)整改催办
若被稽核部门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的,被稽核部门在整改限期内须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期限,报监察稽核部审批,监察稽核部应将审批结果抄报责任部门分管领导。
监察稽核部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整改报告或整改延期申请的,则进行催办。第一次为口头催办,三个工作日后未达到整改要求,则以书面(或OA)形式催办,三个工作日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且无延期申请,监察稽核部将向督察长递交报告,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被稽核部门递交整改报告后,监察稽核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条 本制度由监察稽核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六条 本制度在公司正式发文后执行。
范文三: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要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必须关注以下业务风险:
(一) 公司组织架构不合理,内部控制评价人员未能保持适当的独立性、客观性,影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有效性;
(二) 受内部控制评价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评价质量达不到专业要求,导致不恰当的判断。
第五条 评价依据和标准包括《公司法》、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简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简称:“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流程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即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公司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
(一)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并审阅内部审计监察机构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监事会对董事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监督。
(四)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第八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
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 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公司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三) 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四) 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五) 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六) 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
第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一般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年度评价是指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目标,对公司某一年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日常评价是指公司在特定时点对特定范围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
第十一条 年度评价为定期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完成定期检查并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日常评价一般为不定期评价,根据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受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的限制。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按内部审计监察机构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提供评价所需的原始凭证、
报表、操作规程和书面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针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四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五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以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六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七条 公司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八条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
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监察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九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工作底稿详细记录公司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和认定结果等。评价工作底稿的使用要满足设计合理、证据充分、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要求。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公司授权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拟订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根据获批的评价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吸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必须回避。
公司可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二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通过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及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第五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第二十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提出意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最终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第二十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二)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三)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第二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评价质量进行交叉复核,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对评价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所认定的评价结果签字确认后,提交内部审计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
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持续改进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向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报告,重大缺陷提交董事会最终认定。公司对认定的重大缺陷及时采取应对策略,切实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并追究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种类包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日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二十九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如下:
(一)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按照评价指引及本制度的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并汇总评价结果,在此基础上编报评价报告初稿;
(二)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交叉复核,并经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人复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存在的缺陷、问题和提出的应对措施进行评估后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并提交董事会;
(四) 董事会根据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及相关信息,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意见;
(五) 董事会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按规定披露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意见;
(六) 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后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持续关注,以确定相关单位已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针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进行设计,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等内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 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 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根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十三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后对外披露或
报送相关部门。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评估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对外报送或披露。公司以12 月31 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 个月内报出。
第三十五条 除定期检查评价外,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日常内部控制评价,日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内容可参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三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资料作为内部控制档案妥善保管。内部审计监察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督及奖惩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活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检查评价过程或结果的公正性有质疑的,可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映。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范文四: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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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编 制:企业管理中心
审 批: 董 事 办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 总则 ..................................................................................................... 2
1.1内部控制的目的和意义 ...................................................................... 2
1.1.1目的 .......................................................................................... 2
1.1.2意义 .......................................................................................... 2
1.2内部控制的目标 ................................................................................ 3
1.3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 3 2 、内部控制管理细则 ................................................................................. 4
2.1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 ...................................................................... 4
2.2发展战略管理控制 ............................................................................. 5
2.3合同管理控制 .................................................................................... 6
2.4财务资金管理控制 ............................................................................. 6
2.5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 .......................................................................... 8
2.6存货管理控制 ................................................................................ 10
1
2.7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 12
2.8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 13
2.9资金筹措管理控制 ......................................................................... 15
2.10财务报告编制控制管理 ................................................................ 16
2.11违规行为控制管理 ....................................................................... 18
3、附则 ................................................................................................... 18
1、 总则
1.1内部控制的目的和意义
1.1.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1.2意义
本制度的实施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落实责任、控制公司风险、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资产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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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等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2内部控制的目标
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建设、完善、实施,优化公司内部环境、各项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制度,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3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3.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3.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1.3.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1.3.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做到奖罚有对象,责任可追溯,避免发生越权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1.3.5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内部牵制体现公司单位之间、员工之间以及各岗位之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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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的互相验证、相互制约的关系,特别要明确单位、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管理授权要适度、明确。
1.3.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1.3.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1.3.8包容性原则。本制度力求避免与公司其他制度相矛盾,尽可能包容公司不同的现有的内控制度。对不符合内控要求的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并以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1.4 内部控制的适用范围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中心、部门。
2 、内部控制管理细则
2.1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
2.1.1内部机构运行关键管理控制点
2.1.1.1内部机构梳理。
2.1.1.2内部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运行的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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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内部机构设置和运行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运行效率低下的,应当及时解决。
2.1.2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细则
2.1.2.1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机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内部机构设计与运行中存在缺陷的,应当进行优化调整。
2.1.2.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时期和战略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对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并作出相应的优化调整。
2.2发展战略管理控制
发展战略管理是对公司经营的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过程。
2.2.1发展战略关键管理控制点
2.2.1.1战略目标制定应考虑周全,目标定位准确。
2.2.1.2战略规划制定应有阶段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2.2.1.3战略规划应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
2.2.2内部机构运行管理控制细则
2.2.2.1战略规划中心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准确的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目标。
2.2.2.2战略规划中心严格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编制实施计划、步骤、预算报表及绩效指标。
2.2.2.3具体业务部门对公司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综合分析,寻找出现偏差原因、提出计划(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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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调整意见。
2.3合同管理控制
2.3.1合同关键管理控制点
2.3.1.1合同起草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方利益实现的条款和遗漏必备条款,文字表述存在歧义。
2.3.1.2合同文本合法性、规范性。
2.3.1.3合同签署是否按照会签流程进行审批。
2.3.1.4公司行政印章使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2.3.1.5合同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资质,合同对方未能信守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的处理及变更或解除。
2.3.2合同管理管理控制细则
2.3.2.1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合同管理程序、严格会签审批程序。
2.3.2.2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启用公司行政印章和合同印章进行签署合同。
2.3.2.3合同管理员与合同承办人之间加强沟通,把握合同进度、对方消极执行合同时采取应对措施,反映实际合同变更或解除需求。
2.4财务资金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4.1财务资金关键管理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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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4.1.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2.4.1.3与财务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
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2.4.2财务资金管理不相容岗位
2.4.2.1财务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4.2.2财务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2.4.2.3财务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2.4.2.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2.4.3财务资金使用的审核批准程序
申请→ 审核→复核→审批→支付。
2.4.4财务相关印章管理
2.4.4.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4.4.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2.4.4.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2.4.4.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2.4.4.5会计人员名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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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严禁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严禁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2.4.4.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2.4.5票据管理
2.4.5.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5.5.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2.4.6财务资金管理控制细则
2.4.6.1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2.4.6.2公司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2.4.6.3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2.5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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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采购与付款关键管理控制点
2.5.1.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5.1.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5.1.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2.5.1.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2.5.2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
2.5.2.1请购与审批。
2.5.2.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2.5.2.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2.5.2.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2.5.2.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2.5.3采购与付款管理控制细则
2.5.3.1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单位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主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转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
2.5.3.2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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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2.5.3.3购回商品交物资部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部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2.5.3.4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物资部需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应向财务部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部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2.6存货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配套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2.6.1存货关键管理控制点
2.6.1.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置的控制流程清晰。
2.6.1.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2.6.2存货管理控制细则
2.6.2.1物资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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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部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物资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2.6.2.2物资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部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2.6.2.3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部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2.6.2.4公司物资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部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物资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2.6.2.5财务部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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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7.1固定资产关键管理控制点
2.7.1.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7.1.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2.7.1.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置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2.7.2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细则
2.7.2.1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
2.7.2.2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2.7.2.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2.7.2.4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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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2.7.2.6财务部门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等单据是否真实、完整,按审核无误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年末根据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分析,对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8成本费用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8.1成本费用关键管理控制点
2.8.1.1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成本费用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8.1.2成本费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的流程应当清晰,对成本费用核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2.8.2成本费用固定资产管理控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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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根据公司成本费用的历史数据、人力及物力的状况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运用本量利分析、定量及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成本费用预测应符合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期限来制定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根据公司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费用目标,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
2.8.2.2 将费用支出根据其属性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2.8.2.2.1办公用品的支出由行政管理部门控制,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
2.8.2.2.2人工成本由人事管理部门控制,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8.2.2.3车辆维护修理费的支出由车辆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维修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修理合同、修理费支出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2.8.2.2.4其他费用的责任部门为费用实际支出部门和财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8.2.2.5费用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生的接待费用、差旅费用、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提交部门领导、会计、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出纳复核并办理付款。
2.8.2.3财务部门对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报销,根据费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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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4公司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单位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各种耗费。
2.9资金筹措管理控制
本制度所称的资金筹措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的合法资金筹集的活动。
2.9.1筹资关键管理控制点
2.9.1.1筹资决策、执行与偿付各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筹资方案的拟定与审批、筹资合同的审核和签订、筹集资金的收取与使用、还本付息的审批与办理等应有明确规定。
2.9.1.2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9.2资金筹措管理控制细则
2.9.2.1财务部门每年末根据下一年的经营指标预算及资金计划,预测公司自有资金和长短期筹资规模,编制筹资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报董事会审批。
2.9.2.2根据批准后的筹资计划,按照规定程序与筹资对象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法律顾问需对合同或协议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意见。
2.9.2.3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的取得相关资产。取得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实有数额及时入账;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根据合理确定的价值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并办理有关财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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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手续。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时进行评估。同时公司需按照筹资计划所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当要改变资金的用途时,按规定权限报批。
2.9.2.4财务部门负责借款本息的管理和核对,做好备查工作,每月(季)及时与银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权限办理付款审批,按时偿还本息。
2.9.2.5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后的相关凭证,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借款利息需提供计算依据。
2.10财务报告编制控制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注:1、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2、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2.10.1财务报告关键管理控制点
2.10.1.1在准备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流程控制要求明确。
2.10.1.2财务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2.10.2财务报告管理控制细则
2.10.2.1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当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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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审议。
2.10.2.2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与实务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账账相符。
2.10.2.3财务人员在审核凭证的过程中,对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或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0.2.4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2.10.2.5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2.10.2.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审计过程中,公司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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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违规行为控制管理
2.11.1违规行为关键管理控制点
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工作失职和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2.11.2违规行为管理控制细则
2.11.2.1公司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并对重要控制制度和强制性规范进行宣传贯彻。
2.11.2.2公司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11.2.3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职能领域内出现的重大违规事项的发生与处理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3、附则
3.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3.2本制度是公司的重要文件,属公司机密,应对外保密,各单位、部门未经允许,不得复印,不得对外泄露。
3.3本制度由董事办授权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修订。
3.4颁布及生效日期:本制度于二○一四年一月一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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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现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现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 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单位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需要现金时,应填制现金借款单或经费支出单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
业务经办人员收回的款项,应填制收款单据,并注明收款的类别、
项目及金额,收款人签章。
2、 审核凭证
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应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填明业务内容及用途以及金额并签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
财务部门收到现金收支凭证后,由财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人员负责进行审核。
3、 编制记账凭证
财务主管或指定分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由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付事项。对现金收付款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
4、 收付现金
单位出纳人员对收付原始凭证进行复核,按照凭证所开列的金额收付现金并加盖现金“收讫”或“付讫”戳记。
5、 复核凭证
财务主管或指定的人员审核收付款记账凭证,审核合格后在凭证上签字并进行传递。
6、 登记账簿
出纳人员根据复核后的收付记账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
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会计登记有关的明细分类账及总账。
7、 清点现金
出纳在每天业务终了时,结出“现金日记账“的收支发生额和余额,清点库存现金实有数,并进行核对。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登记现金缴款单,连同现金及时送存银行,经银行盖章后将现金缴款单的回联作为登记入账的依据。
8、 核对账簿
月末,会计和出纳人员应核对现金日记账及有关的明细分类账及总账的发生额及余额,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以示核对。
银行存款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 授权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规定授权有关业务人员办理涉及银行存款收支的经济业务事项。
2、 签订结算合同
经办人员同对方签订合同,就收付款项的结算方式以及结算时间等内容做出规定。
3、 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业务经办人员按照规定填写经费支出单,列明所要付款的单位及金额,作为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书面证明。
4、 签审凭证
业务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填清业务内容并签字盖章。业务部
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签字,批准办理结算手续。会计部门收到银行存款收支原始凭证后,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会计人员负责进行审核,审核后签字盖章,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凭证不予受理。
5、 填制或取得结算凭证
出纳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根据审签的原始凭证正确选择和使用银行结算方式及填制或取得结算凭证。
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银行存款结算凭证回单联,并同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保证结算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金额同原始凭证一致。
6、 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根据审核的银行存款结算凭证及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收款或付款凭证。
7、 登记账本
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款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合格后的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
8、 核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由非出纳人员或指定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 行对账单”,如有差错,应逐笔查明原因,分清错误与未达账项。由对账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与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
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 对账
出纳和会计应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票据与印章的管理
单位应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置票据登记簿进行记录。对已使用和作废的支票要在登记簿中详细记录,并由签收人及主管会计签章。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有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各类印章必须分处存放、分人保管,严禁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或交他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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