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创新创业社团管理制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创新创业社团管理制度
为了使会员管理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本社团社员的个人潜能,根据《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组织
1、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社长一名,副社长及社长助理两名。
2、社团活动由社长、副社长和相关教师组织。
3、组织社员在指定场地进行日常活动,加强社员之间的交流。
第二章
管理
1、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主要用于与社团活动相关的花费。 2、社团活动室要定期打扫,保证活动室的整洁卫生。 3、每学年开社员大会,招收新社员。
第三章
管理者
1、干部要求:
?对创新创业有较深的理解和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努力做好广大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增强本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围绕学校的方针、思想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第四章
社员
第一条
入社条件
1、凡承认本章程并履行本章程所规定义务的我校学生,履行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社社员。
2、本社成员不得进行打架,斗殴等各种暴力活动,如有参与者自行退出。
3、无特殊情况,连续十次无故不到者,均以自动退社处理。 第二条
社员的权利
1、有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和要求得到回复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3、社团成员可以凭社员证在社团活动室组织活动。
4、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可自由退社。
第三条
社员的义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1、爱国爱校,模范地遵守校纪社规。
2、认真完成社团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规定缴纳社费。
4、按时出勤。
范文二:社团管理制度
第三章、社团管理制度
1、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部门管理 第一条:本协会由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构成。
第二条: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协会日常事务的开展和安排。 第三条:外联部、活动部、编辑部、联络部和新闻部隶属主席团,由副会长负责。秘书处通知召开会员大会(不定期)及部长会议。
(2)活动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需按要求及时开办支教或志愿活动和并进行活动总结,并需要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 第二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会员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三条:每次安排人员外出支教,必须服从安排,支教人员的教案,课件,每次必须交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活动完成后,社团应及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一份活动总结和经费使用明细报告。
(3)经费管理
第一条:社团通过招新自筹会员费,15%交由教科院院社联管理,其余可用于平时社团活动支出。
第二条:社团必须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制度。必须确定学生分别负责帐目和现金管理,必须建立专用帐本,要有清楚完整的帐务记录。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各级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使用上必须合理,符合手续。社团成员应自我监督。
第四条: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活动,不得挪为私用.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团,将追究会长及财务人员责任。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第一条: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成绩优良。
第二条:工作过程中服从主席团(会长、副会长)的管理。
第三条:按時出席协会工作会议,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付工作,执行协会决策。
第四条:热爱协会工作,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对主席团交代的任务以及分配到的工作能够按時按质完成。
3、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协会将在学期末评出活动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者必须具有本协会会员资格。评优评先严格依据例会及活动出勤率。
第二条:学期末将由社团联合会对社团活动进行星级评定。
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社团换届制度
第一条:原主席团(会长、副会长)及会员共同从本社团中选出积极参与活动,并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的候选人。
第二条:候选人参与竞选,由社联主席团及协会原负责人投票选举,入选人提交职位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任本协会(副)会长一职。
范文三:社团管理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制度(试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高等院校学生社团管理的要求, 规范学生社团 的建设工作,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社 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 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 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是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关,经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批准,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是负责直接管理和监督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事务的学生组 织。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制定, 经与各社团磋商、 修改并报院团委 批准后颁布。
第二章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
第五条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是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会组织, 遵守 《机电 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直接对本院学生社团进行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
第六条 社团部有管理和监督社团的权利, 并有权筹划和组织学校安排或同意的社团 活动,以保证校园文化活动有序、高效的进行。
第七条 社团部有协调各社团活动和为社团服务的义务。 并应发挥联系社团和学校各 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社团的正当权益、反映社团的合理要求。
第八条 社团部应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学生社团负责人队伍的建设, 逐步提高学生社 团的整体竞争力。
第九条 社团部的职权:
1、审核院级学生社团的成立;
2、根据实际需要提议成立院级学生社团;
3、 定期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会议, 听取各社团的工作汇报, 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指导 性建议;
4、对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进行管理,检查各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并汇总、整理、 公布各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
5、对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对学 生社团的各项事务及社团活动进行考核。 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 负责人进行奖惩;
6、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监督并做好记录;
7、经院团委批准可解除学生社团负责人职务,暂停或撤消学生社团;
8、接受和处理对学生社团的投诉;
9、机电工程学院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学生社团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申报学生社团的基本条件:
1、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的专业范围和活动方针;
2、有固定的社团名称和基本的理事会,有至少一名指导老师;
3、 申报社团的主要成立者不得少于五人, 主要成立者构成社团理事会暨社团成立筹 备组并专门负责申报和社团建设、管理事宜;
4、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不得与现有社团的重复或相互包含。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经院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审核, 经院团委批准后, 报校 社联、校团委审批。
第十二条 通过申报审批的学生社团于结果公布之日起, 正式成为院级学生社团, 接 受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的领导、管理与监督。
二、学生社团的注册
第十三条 登记成立的院级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初须到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进行例行 注册,未在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注销。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注册时应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
2、社团本学期经费预算;
3、社团的理事会成员及全体注册会员名单;
4、社团章程制度;
5、其他变更情况及材料。
第十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向已注册的学生社团颁发资格认证 书并向全校宣布已注册的学生社团及其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 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 但可以自备艺术图章、 会徽或其他标志, 并 须在获得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批准后使用。
三、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应当按照自身章程, 在有关部门和老师的指导下, 积极开展科技、 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 (包括例会) 和特色活动。 学生社团每两周至 少开展一次面向会员的常规活动(每学期开始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每学期至少开 展一次面向全校同学的特色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在开展常规活动三天前须上报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 审批同意后 方可开展;
第二十条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根据本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权确定社团常规或特 色活动的开展与否。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在开展特色活动一周前须填写 《社团活动审批表》 并提交书面 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2、活动的具体流程、时间和场地安排;
3、活动的经费预算和产生方式;
4、活动的宣传方案;
5、活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并应在活动过程中自觉接受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的指 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特色活动结束后三天内, 须向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提交有关材 料,内容包括:
1、活动总结;
2、活动新闻稿;
3、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财务清单;
4、活动开展过程中所使用和形成的一系列材料。
第二十三条 学生社团举办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团体、 单位的联合活动, 须事先上 报合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活动方案,征得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同意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 学生社团举办有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的活动, 须通机电工程学院社团 部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 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若确有需要为活动 赞助商进行形象推广或其他商业宣传的,须通过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报院团委批准 后方可开展。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提高宣传质量, 扩 大宣传力度,增强其在校内外的影响。其中,校外宣传须经院团委批准后执行;校 内宣传如张贴海报等,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举办集体出游或募捐活动须得到院团委批准, 未经批准集体出 游者,出现事故由社团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四、学生社团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理事会应包括社团主要负责人 (会长、 团支部书记、 副会长) 、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第二十九条 各社团可结合自身情况增设职能部门。
第三十条 学生社团设会长一名,团支部书记一名,副会长一到四名,部长、副部长 若干。
第三十一条 有团支部的社团可设相应职能部门,团支部书记不得兼任会长。
五、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应有明确的负责人, 实行会长负责制。 各学生社团的会长是 其社团内部理事会的最高管理者和代言人。任期一学年。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要求:
1、河北工程大学在籍本科学生;
2、所在学生社团的会员;
3、 以活跃校园气氛、 丰富校园生活为根本目的, 有较高的思想先进性和学生工作积 极性;
4、学习优秀,无挂科;
5、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应严格按其社团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经 院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审批后, 统一组织竞聘, 通过院团委的批准后方可任职。 (院 团委直接任命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在任职前必须签协议书:本人必定忠于职守,尽职尽 责,任劳任怨,对社团无私奉献,坚守岗位,任期内不无故退出,遵守《机电工程 学院社团管理制度》,积极完成社团部交予的任务,认真组织本协会活动。
六、学生社团的财务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源:
1、学生社团会员会费;
2、院团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划拨的学生社团活动经费;
3、学生社团校内外自筹资金,如各种形式的赞助等。
七、学生社团的考核
第三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考核分为月考核、 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考核由机电工程学 院社团部组织进行。
第三十八条 月考核主要包括:社团常规活动开展情况; 社团配合机电工程学院社团 部情况。学期考核主要包括:社团常规活动开展情况;社团配合机电工程学院社团 部情况;社团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社团综合情况。学年考核主要包括:社团常规活 动开展情况;社团配合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情况;社团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社团综 合情况。
第三十九条 学期考核分值 =本学期月考核平均值×35%+社团特色活动开展情况×30%+社团综合情况×35%,年度考核等于本学年学期考核平均值。
第四十条 考核标准参阅《机电工程学院社团考核标准》。
八、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四十一条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根据学生社团的考核情况及实际情况对社团和社 团主要负责人进行奖惩。对社团的处罚包括:警告、严重警告、中止和撤销。对社 团负责人的处罚包括:警告、留职检查和撤职。
第四十二条 每年进行一次社团建设优秀个人评选,评选条件:
1、 所在社团年终考核位于前三名(每社团不超过三人);
2、 积极参与社团各项活动,尽职尽责,表现优秀;
3、 积极配合社团部工作,广受老师、学生好评。
第四十三条 以下协会会长、团支书,经院团委批准后予以撤职:
1、连续两个月月考核分数低于 60分;
2、协会学期考核中,考核分数低于 60分;
3、不积极配合社团部工作、办事不利、能力欠佳。
九、学生社团的中止和撤销
第四十四条 学生社团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社团解散时, 经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批 准可视为撤销。
第四十五条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有权予以中止: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严重违反本章程及其他有关管理细则;
3、社团成员一学年不足三十人;
4、社团理事会无法正常运行;
5、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
6、不接受院团委和学生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任务;
7、社团出现其它应予以中止的情况。
第四十六条 社团中止, 则进入整顿期, 不得以院级社团或学生会名义组织或进行任 何活动,但可列席社团负责人会议。在此期间,社团主要负责人应积极检讨错误, 构思社团的长期发展方向,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十七条 社团中止予以整顿后,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经院 团委批准后有权将其撤销。
第四十八条 学生社团的撤销,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应给出具体原因, 并出据财务清 算报告书,经院团委核准,正式注销。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会员
第四十九条 学生社团必须充分保障会员的利益。
第五十条 学生社团应对会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应当定期对会员公开。
第五十二条 学生社团的会员应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五十三条 学生社团的会员应尽力促进社团的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团委 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
范文四:社团管理制度
第四章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节 换届制度
第十六条 本社团理事、常委任期均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在全体大会上举行,时间由社联给予安排;若未给与安排,应在每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
一、 在举办时间两周前通知全体社员参加;
二、 尊重社员享有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保障社员权利;
三、 保证到会社员必须超过社团实际社员人数三分之一,否则大会无效;
四、 要求理事及常委汇报社团一年工作总结及财务报告;
五、 进行新一届常委选举,基本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所得票数,并结合绩效考核
表的情况综合任命。
第二节 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 每个部门根据部门成员的课程表制定合理的会议时间(即会议时间固定) ,原则上二周一次,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例会每三周一次;理事常委会议每三周一次;理事会会议每周一次,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变。
第十九条 每次会议(包括理事、理事常委会、例会) 都由秘书部的人进行会议记录, 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开展两天前,秘书部把会议流程发到群邮,供大家参考;会议结束三天内,秘书部把会议记录、出勤表整理成电子版发群邮供大家查询回顾,会议记录要附上各部门出勤情况;会议结束三天内,宣传部上传会议照片。
第二十条 会议要签到考勤,签到人员由秘书部负责,途中离开要向签到员说明。 第二十一条 每次会议开始之前由主持人带领合唱社歌。
第三节 物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社团物资需要进行登记及公示, 登记内容应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保管人,联系方式;若有外借转移,要做好登记并确定物资的及时归还;若有购进物质,要上报秘书部,由秘书处及时对物资登记表进行更新。登记人员由秘书部专人负责。
第四节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每次活动的物资购买需要索取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经费的唯一有效依据; 第二十四条 活动负责人在活动开展前写好经费预算,并把预算交给秘书长审批,所有的活动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报销。
第二十五条 社团经费出纳由秘书长负责,财务记录和发票由秘书部管理,受全体社员的监
督。
第二十六条 社团经费来源为社员、会员缴纳的社费、会费、学校的拨款及奖励,以及社会活动赞助。主要用于宣传、联系、活动开销等等。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违例者一律开除出社团,情况严重者上报学校。
第五节 激励及考核制度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全体社员,社团推行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制度,贯彻于社团的各项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 对社团整体的活动,部门内部活动,外访交流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考勤率与参与率。
第二十九条 在学年结束时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选社内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和相关证明。部门,小组的绩效考核最后由本部门部长,组长进行综合考核;部长,组长的绩效考核最后由副社长进行综合考核。秘书部负责登记和统计全体社员的出勤率。
第三十条 活动积极、表现突出者,由社团向学校推荐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
第六节 工作制度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在学年开始前要进行学年年度计划;换届时,要做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 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两个星期前将活动方案交由理事会进行审批,理事会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第三十三条 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开展一个星期前将前期宣传稿交由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宣传。
第三十四条 活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活动结束后必须完成工作总结,提交总结资料(包括活动项目会议记录、方案、申请表、照片、通讯稿、总结、财务报表)至秘书部存档。
第七节 请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社团例会、常委会、社团整体活动(如三下乡报告会、周年庆等)等全体社员都必须签到,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填写社团的请假条并交各自部门,再由部长交至秘书部;若部长请假,需将请假条直接交至秘书处;过后补假条的必须在活动后3天内;
第三十六条 全体社员每学期无故缺席上述活动并无假条的次数满3次即视为自动退社; 第三十七条 部门内部活动有事请假的社员必须向部作口头请假;
第三十八条 全体社员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5次,社团内各种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十九条 社团各类活动的参与率、会议的考勤率将与评优挂钩。
范文五: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联合会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加强对各社团的管理,发扬“团结,奉献,求真,务实”的精神,发扬社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实现社联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为了加强社团联合会内部管理,以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干部,塑造严明实际、团结一致,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组织,努力形成良好的组织文化。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由主席团、管理部、信息部、活动部、财务部五个部门组成。
第二条:社团的指导部门为团委学生处,具体管理部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一章 社团联合会工作准则
1.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须严格遵守社联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开拓新思路。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发散思维,开创新局面。
3.社团联合会要与各社团保持紧密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4.全体社联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的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和社团联合会整体形象的事情。
第二章 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一)主席
1.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校学生会全面工作,按照学校和上级学联组织的工作精神,讨论制定校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2.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督促和帮助副主席做好分管的工作。
4.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校学生会各部、校社团联合会及各系部学生分会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校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增强校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负责校学生会工作的总结,并在校学生会全体大会上做工作报告。
7.代表校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8.完成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
2.认真做好自己所分管的各部门的工作,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工作。
3.完成主席分派的其他工作。
4.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经校团委同意,代表主席行使各项主席职责。
5.完成校团委和主席团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管理部
1.在校团委指导下,做好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工作,做好对学生社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2.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申请审批、注册工作,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对学生社团干部进行考核和评奖工作。
4.负责制订社联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5.负责社团表彰、惩罚及违规社团的处理。
6.负责与其他学校或各系部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交流
7.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活动部
1.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审批和活动场所申请审批工作。
2.指导、帮助并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发展和活动开展。
3.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月活动。
4.负责学生社团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督工作。
5.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实施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工程,按品牌建设思路,负责社团项目的申请、答辩、审批工作,通过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效果突出的一批重点社团活动的扶持,影响带动社团整体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6.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部
1.负责社联的财务整体管理。
2.负责社联工作预算,严格审核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做好活动经费初审工作。
3.负责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工作,做到帐目清晰,管理规范,档案齐全。
4.负责社团活动经费报销前审核工作。
5.负责校外经费往来帐目的管理工作。
6.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部
1.做好我校学生社团的信息统计和调研工作。
2.负责学生社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3.负责学生社团各种活动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4.注重各系部管理学生社团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存档工作。
5.同校学生会综合部、宣传部配合,办好《工作简讯》和《菏医学子》,不断丰富社团网络新闻内容。
6.完成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
工作。
第三章 社团联合会成员选拔制度
(一)主席的产生方法
1.来源
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成员,或特别优秀的成员以及考虑各社团推荐特别优秀部长及以上成员。
2.过程
(1)前任主席推荐
(2)竞职演讲
(3)对社团联合会工作及发展的贡献
(4)由校领导综合考察给予任命
(二)部长及副部长的产生方法
1.来源
社团联合会内部的副部长及干事
2.过程
(1)前任部长推荐
(2)自荐,被推荐的同学填写自荐表
(3)主席团考核
(4)报校领导任命
第四章 招新制度
1.每学年开学期间,通过志愿报名、导员推荐的方式,社团联合会组织各部门全面招新。
2.面试
(1)由各部部长或者副部长组成临时评选小组,对每一位报名者进行面试,选出相对优秀者。
(2)由校领导、社团联合会主席及各部部长对其进行第二次面试 ,选出能胜任的优秀者。
(3)校领导及社团联合会主席、各部部长根据优秀者能力和特长,安排所在部门。
3.新成员会议
(1)由校领导主持召开新成员见面会议,具体时间、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召开工作安排会议,要求新成员对社团联合会以及各部门做一下了解,认真学习各部门的职责,安排新学期的工作。
(3)由各部长根据校领导的工作安排给各部门干事进行工作安排。
第五章 干部管理制度
1.社团干部应自觉遵守校纪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干部及部员接到活动通知,应积极主动参加;未按时到岗者,因请假说明原因。
3.社团干部应热爱社团工作,有责任心,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社团干部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社团联合会的规章制度,违反社团联合会章程者,考查原因并予以相应处罚。
5.社团主要干部应及时向社联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社团发展状况。
6.对于无故消极对待社团制度的干部,社联会有权撤销职务。
7.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考查原因;无故不参加者,给予严重批评,有两次以上者劝退。
8.开展活动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提出批评教育。
9.有损学生社团联合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
10.积极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策划或批评建议,并被主席采纳、实施者,在例会给予表扬奖励。
11.每项工作按时到岗并认真完成分配任务者,在例会给予表扬奖励。
第六章 例会制度
1.社团联合会每周召开一次主席和各部长会议,总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加开紧急会议。
2.社团联合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社团联合会扩大会议,会议出席人员包括社联会的主席,各部部长,以及各社团的社长或主要负责人。会议内容为对社团的近期发展情况和社联会的决议进行讨论,安排下一步工作。
3.社团负责人连续两次缺席,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其负责人必须做出书面检查。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管理部每次都要记录会议的出勤情况,有事提前请假,两次违反者管理部点名批评,三次以上由主席与各部部长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部长与各社团负责人要有相应会议记录。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成员都有发言权。
7.社联干部三次请假为一次旷会,三次旷会将自动离职。
8.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第七章 社联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社联信息部对社联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社联的工作顺利进行。
2.社联各部门整理制作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及时进行存档工作。
3.各类档案是主席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第八章 值班制度
1.为增强社联工作人员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职责,维护社联形象,社联办公室室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社联所有人员均有值班义务。
2.值班时间:各部按照值班次序表轮流值班。
3.值班人员由主席以及各部门部长商议制定。
4.当日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日志;接待来访,来访的信息记录在日志上;处理日常事物,不能处理的事件记录并上报分管副主席或值
班主席;同时向有关部门传达;临走前必须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整齐,并关闭电灯、锁好。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规定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5.值班期间如有人向值班人员外借办公室物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在物资管理记录本上,值班期间如有物品丢失,后果值班人员自负。如外借物品丢失后果由经手值班人员自负。
6.严禁带领非社联成员在办公室开展私人活动,抽烟 ,酗酒或聚餐。
7.值完班后要登记,汇报值班情况。
第九章 社团活动制度
1.社团内部任何问题应首先向社团联合会有关部门汇报,不可越级上报。
2.各社团活动应提前一周于周一、周二两天向社团联合会汇报申请,并领取相应的活动申请表。
3. 社团联合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社团联合会扩大会议,会议出席人员包括社联会的主席,各部部长,以及各社团的社长或主要负责人。会议内容为对社团的近期发展情况和社联会的决议进行讨论,安排下一步工作。
4.所有社团活动必须有社团联合会进行全程参与指导与监督。
5.各社团每次活动后,由相关人员进行活动总结,图片收集,并且汇报社团联合会信息部。
第十章 社团活动细则与流程
1.各社团每次活动必须上交活动方案,其中内容包括:
(1)活动名称
(2)活动背景
(3)活动目的
(4)活动主题(其中包括:活动地点、活动时间、活动对象)
(5)活动负责人
(6)活动开展
活动完成后必须上交活动记录,以便备案。
2.各社团活动要先向社团联合会管理部申请,得到报批后向活动部申请场地及器械,关于活动的一切开支、赞助都财务部最后审核,关于活动信息的归档整理、总结、图片都由信息部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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