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桂环发〔2010〕7号
文件
黎 敏 韦守德
签发人:
孙海潮 廖立勇
关于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学校、幼儿园”复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环保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委: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扎实、深入、持续、有效的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的通知》(桂环字〔2001〕15号)文件要求,自治区“绿色学校、幼儿园”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自治区环保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相关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的复查小组,自2009年9月起,对获得自治区第三批命名表彰的83所“绿色学校、幼儿园”进行复查。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复查采取实地考察和审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复查发现,绝大多数被复查的单位都非常珍惜已经取得的荣誉,切
— 1 —
实按照自治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严格要求,把“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和建设发展的各个方面。通过开展节水、节电、节约资源、废物利用等环保实践活动使广大师生的环境意识得到提高加强;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环境教育、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创建档案,使学校的发展纳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培养绿色人才,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示范性作用。复查也发现少部分学校自取得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称号以后,未能按照自治区“绿色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和评估标准的要求,持续开展创建工作,没有新的创建成效。
经研究决定: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等79所学校、幼儿园为复查考核合格单位,继续保留称号,有效期三年,时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由于梧州市第六中学、梧州市寺冲小学、融水县大浪乡潘里村小学、融水县大浪乡大浪塘中心小学未递交复查申请表,故撤销其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资格,给予摘牌处理。
附件: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幼儿园”
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绿色环保 复查 通报
抄送:环保部宣教司、环保部宣教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全国绿色
学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1月8日印发
(共印180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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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复查合格的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
“绿色学校、幼儿园”名单
南宁市(15所)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南宁市沛鸿民族中学 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 南宁市第四中等职业学校 南宁市新兴学校 南宁市东葛路小学 南宁市万秀路小学 南宁市石柱岭小学 南宁市北湖路小学 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小学 南宁市人民路东段小学 武鸣县武鸣中学 马山县马山中学 南宁市第一幼儿园 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 — 4 —
柳州市(10所) 柳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柳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柳州市第二十七中学 柳州市西鹅中学
鹿寨县寨沙镇寨沙初级中学融水县融水镇第二中学 柳州市潭中路小学 柳州市河西小学 柳州市公园路幼儿园 融水县高岭新区幼儿园 桂林市(8所) 桂林市第八中学 桂林光华学校 桂林市逸仙中学 临桂县临桂中学
灵川县灵川中学 兴安县溶江中学 阳朔县幼儿园 平乐县幼儿园 梧州市(4所) 苍梧实验中学 蒙山县蒙山中学 梧州市民主路小学 梧州市交通幼儿园 北海市(8所)
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第一中学合浦县山口中学 合浦县第四中学 北海市海城区第三小学 北海市第一幼儿园 北海市第二幼儿园 合浦县实验幼儿园 合浦县廉州镇第一幼儿园 防城港市(4所) 东兴市东兴中学 东兴市京族学校 东兴市第二小学
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中心小学 玉林市(6所) 玉州区茂林镇初级中学 容县黎村中学
玉林市玉州区南江镇苗园中学 玉州区第一实验小学(原玉州区实验学校) 容县黎村镇中心学校 玉林市玉州区东环小学 贵港市(4所) 桂平市江口中学 桂平市第一中学 平南县平南镇中心小学 平南县丹竹镇初级中学 来宾市(1所)
来宾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崇左市(2所) 大新县大新中学 天等县高级中学 河池市(4所) 宜州市实验小学 罗城县东门镇桥头小学 河池市金城江区实验小学
— 5 —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百色市(8所) 百色市百色中学 百色市第一中学 广西田阳高中 田阳县初级中学 隆林县新州镇中学 德保县德保中学 田东县第一幼儿园
— 6 —
田东县第二幼儿园 贺州市(4所) 昭平县五将中学 昭平县北陀中学 昭平县昭平镇第一小学昭平县昭平镇第二小学钦州市(1所) 钦州市第一幼儿园
范文二:标题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附件
广西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办理指南
一、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督管理工作,防治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广西境内从事市内、跨市以及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三、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原则
,一,为减少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风险,危险废物应就近转移处置。
,二,在我区已有综合利用设施和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原则上不向区外转移。
,三,我区无处置能力戒者国家指定处置地点不在我区的,不得转入。
四、申请转移所需材料
,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的单位需向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广西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附表1,,并附以下材料: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运输单位持有的交通主管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处置及运输合同戒协议;
,二,首次申请的单位迓需附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以及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主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五、审批办理程序
,一,危险废物移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报市环保局审批。分批次转移同类危险废物的,转移计划必须说明。
,二,市环保局接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是否正确齐全,材料正确齐全应予以受理:?市内转移的,可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准有关情况;?跨市转移的,须经接受地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同意后再审批,并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市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跨省转移的,市环保局初审同意后向自治区环保厅提出申请,并附企业申请材料;自治区环保厅接到申请并同意受理之后,15个工作日内商请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自治区环保厅根据接受地省级环保部门意见,组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包装、运输路线等进行核查,并将最终意见告知市环保局。
,三,同意转移的,市环保局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发给已编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附表2,。
,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3日内报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告移出地级市环保局,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局。跨省转移的,自治区环保厅污控处负责实施监控。
六、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流程
,一,工作依据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多类危险废物的,每一类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
,二,流程说明
1,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
,1,产生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单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单位;
,2,运输单位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不联单所填内容一致,无误后,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加盖公章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不第二联的正联交迓给产生单位;
,3,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2,运输单位运输废物
运输单位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3,运输单位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
,1,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后,填写联单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2,接受单位将第四联自留存档,将第三联交迓给运输单位存档,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
,3,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迒迓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5年,以贮存为目的转移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不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附表:1,《广西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式及填写说明》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附表1
广西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一、危险废物移出,产生,单位概况
废物移出,产生,单位,公章,
废物移出,产生,单位地址
企业法人代码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二、拟转移危险废物概况
废物 主要有有害包装 废物编号 废物类别 相态 废物转移量,吨, 名称 害成分 特性 方式
三、运输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电话 危运许可证编号
四、危险废物转移去向
发证废物接受单位,公章, 废物编号 许可证编号 联系电话 机关
沿途经过的地级以上市
五、拟转移危险废物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移出地市级环保部门意见 移入地市级环保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移出地省级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跨省时填写,
,盖章,
年 月 日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附表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式及填写说明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第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年 月 日 一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联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产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生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单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 _年 月 日
位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第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一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联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副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_转移时间______年 月 日
联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产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生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单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
位 ________
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第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二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联 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移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出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地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环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保________ 局 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第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二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联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副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_年 月 日
联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移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出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地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环________ 保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局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第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三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_转移时间_____年 月 日
联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运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输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单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
位 ________
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第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年 月 日 四
联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接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受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单________ 位 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接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废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别编号 数量 废物特性 形态_______________包装方式 外运目的:中转贮存 ? 利用 ? 处理 ? 处置 ?
第主要危险成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禁忌不应急措施
五发运人 运达地_______________ 转移时间______年 月 日
联
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
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接第一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受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地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环________ 保第二承运人 运输日期_____年 月 日 局 车(船)型: 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运输起点 经由地 运输终点__________运输人签字________
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
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不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接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废物处置方式:利用 ? 贮存 ? 焚烧 ? 安全填埋 ? 其他 ?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填写说明:
1,联单共分5联7页,第一、第二联均有正、副联,;
2,“类别编号”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对应的《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
类别编号;
3,“废物特性”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急性毒性、易燃性、
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包括爆炸性,、浸出毒性等;
4,“形态”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物理相态,如粉末状、直径××厘米的块
状、高浓度液态物等;
5,“包装方式”一栏应填写废物包装物戒容器的材质及规格; 6,“主要危险成分”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含主要危险成分的化学名称; 7,“禁忌不应急措施”一栏应填写运输、贮存戒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
会引发生产事故、人身伤害戒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须注意的事项及一旦
引发上述事件时的应急措施;
8,“发运人”一栏应填写废物移出单位负责废物启运人员姓名;“运达地”
一栏应填写废物运抵目的地的设区市地名;“转移时间”一栏应填写该
批废物启运确切时间;
9,“车,船,型”一栏填写交通工具的类型,应不公安戒交通部门核发
的运输工具牌照有关运输工具类型相符,;
10,联单由自治区环保厅统一印制;
11,联单编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方法遵
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
日令,。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范文三:时代家园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广西华侨学校
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广西华侨学校
编制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目 录
目 录 . .................................................................... I
1 建设项目概况 . ........................................................... 1
2 环境质量现状 . ........................................................... 2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 ................................................... 2
2.2地表水环境现状 ...................................................... 2
2.3声环境现状 .......................................................... 3
2.4生态环境现状简况 .................................................... 3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 3
3.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3
3.2项目的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4
3.3环境影响分析 ........................................................ 6
3.4环保措施及效果 ..................................................... 14
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 17
3.6环境管理内容 ....................................................... 18
3.7环境监测 ........................................................... 18
4公众参与 ............................................................... 19
4.1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 .............................................. 19
4.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分析 . ............................................ 20
4.3 公众参与结论 . ...................................................... 24
5评价总结论 ............................................................. 25
6联系方式 ............................................................... 25
1 建设项目概况
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清川大道一号广西华侨学校校园内。广西华侨学校自1960年建校以来距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校区内部分房屋老旧,并且随着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不断增多,原有住宅及相关设施已经不能满足现有人员需要,为改善学校师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优先实施低矮房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的危旧房改造。
项目建设地块上为旧师生食堂、旧师生公寓、旧教工住宅及部分临时用房,学校已为师生在校区新建了食堂、部分学生宿舍及教学楼,并对老旧的食堂、师生宿舍等进行拆迁,在本项目建设地块上建设教工住宅楼。目前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已建成一栋教工住宅楼,拟再新建教工住宅A 、B 、C 、D 四栋塔楼以满足教职工住房需求。教工住宅楼(已建)项目已获环评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目前该项目已经投入正常使用,该部分教工住宅的建设和使用不计入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建设单套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640套,住宅建筑面积8348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8924平方米,一层架空层建筑面积3411平方米,管理用房等配套建筑面积5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357平方米;附属工程为小区绿化、生态停车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项目预计2016年7月投入运营使用。
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国家发改委最新修改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广西华侨学校内,根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图(2011-2020)-中心城用地规划图》(附图6),项目用地在规划中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项目为教职工住宅小区,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提供舒适的居住条件,同时,项目的建设对广西华侨学校内危旧房进行拆迁、改造,利于改善广西华侨学校内建筑物群的合理布局,为校区内师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用地性质的要求。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属于二类功能区,环境噪声功能属于2类标准适用区。
表1.1-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2 环境质量现状
我单位委托广西绿保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4月3日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南宁市邕江河段的水质数据引用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的《环境质量月报》近一年(2012年4月到2013年3月)中南宁市邕江河段的水质数据,以及《水质周报》(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8日)珠江流域老口站的水质监测数据。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表明,各点位中PM 10、SO 2、NO 2监测值均符合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污染指数均小于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良好。
2.2地表水环境现状
根据南宁市环保局于网上公布的南宁市邕江老口断面和水塘江断面的水质数据,以及珠江流域老口站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8日的水质监测数据,项目附近邕江河段水质较好,pH 、溶解氧、高猛酸钾指数、氨氮均基本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标准要求。
2.3声环境现状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区域主要环境噪声贡献源为东侧清川大道交通噪声,项目临清川大道一侧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 类标准要求,拟建场址其他监测点及周边敏感目标监测点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2.4生态环境现状简况
项目拟建场地位于广西华侨学校内,校区内绿化设施良好,校园环境优美。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评价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1。
表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续表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3.2项目的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与运营期建设项目的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汇总分别见表3.2-2及3.2-3:
续表3.2-2 施工期项目污染源汇总表
表3.2-3 运营期项目污染源汇总表
3.3环境影响分析
3.3.1水环境
⑴地表水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和工具冲洗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另外,地基挖填以及由此造成的地表裸露、弃土临时堆放处等在大雨冲刷时泥土随雨水流失也会产生含泥沙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水泥、沙子、块状垃圾、油污等杂质。设置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雨季降雨较大时,雨水汇集至沉淀池,再由排水沟导流入雨水管网排放。
施工期驻场工人约10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估算为10.8m 3/d,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至校区内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校区内已有的污水管道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运营期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58.4 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 Cr 、BOD 5、SS 、动植物油、NH 3-N 等,项目营运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经已铺成的市政管网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纳入邕江下游河段。
⑵地下水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项目场地①为杂填土层,层厚0.1~5.00m,渗透系数K=0.05~0.10m/d,②为粘土层,层厚
2.50~9.50m,渗透系数K=0.01m/d,项目场地包气带渗透系数较低,若废水或废液发生渗漏,污染物下渗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地下水。
本项目含水层上为杂填土层和粘土层,土层对污染物有较好的吸附作用,因此施工期间应做好废水收集和沉淀池防渗工作,避免大量污水渗漏,从而避免因施工废水下渗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
地基开挖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项目基坑开挖深度标高约为71.45m ,根据项目岩土工程报告,施工区域地下水稳定水位高程为72.25m~73.59m,施工基坑开挖期间遇孔隙潜水,可能出现涌水、流土、流沙现象,应采取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导流等措施以保证基坑开挖和基础结构施工安全、顺利,降低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
此外,项目应做好地下室墙体和地面防渗防潮工作,避免因地下室墙体或地面渗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②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间,小区生活用水主要来自于市政自来水供给,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小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厨房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型UPVC 螺旋管和管件;靠近卧室相邻内墙布置的卫生间污水立管采用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或芯层发泡UPVC 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高层建筑的雨水立管采用加厚承压UPVC 排水管,排水横干管和出户管采用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潜污泵出水管等压力排水管管材采用镀锌钢管。项目选用的通水管材安装时设置防渗防漏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根据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在勘察钻探深度范围内揭露的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潜水,初见水位为6.00m~10.00m,稳定水位为5.40m~9.10m,稳定水位高程为72.25m~73.59m,项目基坑开挖深度标高约为71.45m ,低于地下水稳定水位。项目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微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微腐蚀性,项目地下室建设应严格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采取防腐措施,并注意地下室墙体设置防潮防渗措施,做好孔隙潜水的止水和排水措施,阻隔地下水与本项目污染相通,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
3.3.2大气环境
⑴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
一般来说,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围墙外100m 以内。由于距离的不同,其污染影响程度亦不同。在扬尘点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200m为轻污染带,200m 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施工单位在采取一系列有效的
扬尘控制措施后,施工扬尘将明显减少。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于广西华侨学校内建设,距离施工场地最近的教工住宅楼(已建)和学生住宅距项目红线距离小于10m ,项目红线西侧约35m 隔银华路的西建水岸华府小区和西北侧约70米的同人西湖东郡小区,距离施工项目最近的为广西华侨学校、西建水岸华府小区和同人西湖东郡小区,项目施工扬尘会给广西华侨学校师生和教职工、西建水岸华府小区居民的学习、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尤其是紧邻施工现场一侧的小区居民和师生住宅内师生。受建筑在阻隔和空间扩散后,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对西侧距离约127米骋望·骊都小区和其他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②运输扬尘
项目施工期间土石方和建筑物料主要从广西华侨学校东门驶进运出,运输道路主要为项目南侧江北大道和项目东侧清川大道。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西侧127m 的骋望·骊都小区和广西华侨学校南面紧邻江北大道,清川大道两侧多为居住商业楼房。项目应根据《2010年南宁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及建筑施工噪声整治方案》、《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2]43号文件等的相关要求,对进出施工场地进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施行密闭化运输,彻底解决运泥车在路上抛洒泥土问题;对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混凝土硬化,并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轮胎及车身的洗车平台,从源头上解决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引发扬尘的污染源问题。
③拆迁扬尘
项目拆迁施工工程在小区东面临清川大道一侧,拆迁工程场地离西侧居民小区较远,拆迁产生的扬尘受建筑物和空间阻隔后对其影响较小。但拆迁工程在广西华侨学校内进行,拆迁对校区的影响最大。并且该部分施工在教工住宅A 、B 、C 、D 建成后才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也会对已投入使用的教工住宅楼产生影响。
若拆迁时喷水、边界围档和防尘布及其他措施实施完善,扬尘量将减小至3.3t/期。 拆迁施工具有时间短、影响范围广、产生影响大等特点,根据《南宁市联防联控市区扬尘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12]43号文件等的相关要求,拆迁施工必须采取湿法工艺。本项目拆迁施工影响范围集中的广西华侨学校校区内,因此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拆迁施
工时间,应尽量选择学校寒暑假期间校区内师生较少的时候进行,以减轻拆迁施工对广西华侨学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扬尘影响。
⑵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燃气产生的废气以及厨房油烟,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烟气及室内装修废气等。
①生活燃料以管道燃气为主,住宅厨房烹调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饮食油烟,上述废气排放时间主要集中于就餐时段,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小区住宅楼在建筑设计上均预留有饮食油烟专用排放烟道,小区住户厨房经家庭抽油烟机净化后,引入楼内预留烟道引至楼房顶层排入大气,经净化并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项目拟配备备用柴油发电机,安置于地下室专用设备房间内。在停电的应急情况下才会发电。一般发电时间也较短,因此废气排放量不大。但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烟尘、SO 2、NO X 等有害污染物,在运行时排放的烟气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短期的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必须选用排气达标的产品。运行时所产生的烟气经发电机配套设置的烟气脱硝净化处理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管引入直通至屋顶的排烟通道排放。
③项目设置地下车库,设计地下停车位共404个。项目地下车库使用高峰期产生汽车废气污染物为CO 为4.29kg/d,HC 为0.54kg/d,NO 2为0.50kg/d,SO 2为0.0065kg/d。为保证地下车库的空气质量,地下车库最小排风量为38440.8m 3/h,在此排风量条件下,地下车库废气中CO 约为9.31mg/m3,HC 约为1.17mg/m3,NO 2约为1.09mg/m3,SO 2为0.014mg/m3,污染物排放均可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地下车库空气质量满足《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
项目地下车库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选取排风扇风量达到1067.8m 3/h/台的换气设备,并做好日常设备维护和检修。在满足换气标准为6次/h,地下车库换气通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对地下室室内及周边环境空气影响均较小。
项目设置地面生态停车场,位于项目东侧,共有停车位238个。地面生态停车场北面和西面均为景观绿化区,停车场距离校区内学生住宅和教工住宅距离较远,小区东、西两
个主入口均有校区道路直接通往停车场,汽车在小区内行驶距离短,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汽车尾气能够迅速扩散,加上周边绿化带对尾气的吸附作用,项目生态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对小区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
④垃圾收集站、公共卫生间恶臭
垃圾收集站
垃圾收集站按照无臭垃圾收集站的设计、建设、建成封闭式,采用密闭容器存储垃圾,减少恶臭排放。同时加强垃圾收集站旁的绿化。运营期间项目垃圾收集站应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垃圾收集点应定期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防止蚊蝇孳生,确保垃圾收集站对本项目小区内居民及校区内师生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公共卫生间
运营期间,小区相关部门应安排专人对该公共卫生间进行日常清洁管理,公共卫生间应进行每日清扫、清水冲洗等保洁工作,必要时还可以在公共卫生间内点熏香以去除恶臭,在进行有效的保洁和除臭后,可以有效的降低该处公共卫生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⑤建议本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和房屋装修完成后均应进行室内空气监测,并保证足够的空置时间,防止室内空气污染而造成各种不良的后果。
3.3.3声环境
⑴施工期
当施工场地没有围墙阻隔时,昼间,多数机械单台开启约需经过20m 的距离衰减后方可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挖土机需要40m 的距离;夜间,多数施工机械约需经过的150m 距离衰减后可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挖土机需要290m 的距离。
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在不考虑施工围墙、建筑隔声的情况下,200米范围内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不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2类标准,若夜间进行施工,则噪声超标量更大。在不考虑施工围墙、建筑隔声的情况下,土石方阶段,距项目施工区域最近的学生宿舍超标量(昼间)最高达到6.7dB (A ),教工住宅楼(已建) 超标量为1.5 dB
(A );结构阶段,距项目施工区域最近的学生宿舍超标量(昼间)最高达到13.6dB (A ),
教工住宅楼(已建) 超标量为7.6dB (A ),西建水岸华府超标量为7.7dB (A ),拟拆教工宿舍最大超标量(昼间)为6.3 dB (A ),骋望?骊都最大超标量为2.3 dB (A ),同人西湖东郡最大超标量为6.2 dB(A );受拆迁阶段施工噪声影响最大的为距拆迁区域最近的教工住宅楼(已建) 和学生宿舍,其中学生宿舍超标量(昼间)为0.3dB (A ),其余敏感点噪声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夜间施工,学生宿舍、教工住宅楼(已建)、教学楼1、教学楼2、西建水岸华府、骋望?骊都、同人西湖东郡均超标,学生宿舍超标量为7.6~23.5dB(A ),教工住宅楼(已建)超标5.1~17.3dB(A ),拟拆教工宿舍超标
4.5~15.8dB(A ),教学楼1超标1.6~10.8dB(A ),教学楼2超标7.9dB (A ),骋望?骊都超标2.4~11.6dB(A ),西建水岸华府超标7.8~17.5dB(A ),同人西湖东郡超标5.1~15.6dB(A )。
陈西村距项目教工住宅ABCD 四栋塔楼施工区域最近距离约为316米,土石方和结构阶段施工对陈西村影响不大;在拆迁施工阶段,陈西村距拆迁区域最近距离约为135米,且陈西村与本项目之间有清川大道和沿线商铺阻隔,拆迁施工产生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考虑现有建筑隔声,项目施工噪声影响最大的为距离施工场界最近的学生宿舍及教工住宅楼(已建) ,其次即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小区、居民房的第一排建筑,其后建筑,受第一排建筑的阻隔作用,受影响程度较为轻微。本项目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均由运输车辆运输主入口为广西华侨大学东门,运输主要路线为江北大道和清川大道。运输车辆对道路两侧近距离(35m 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影响,故在道路建设中应加强对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路过项目敏感点时应慢速运行,禁止鸣笛;运输车辆禁止在休息时间经过小区居民集中的区间支路;车辆不得超重装载;合理调配运输时间,运输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特别是在夜间应停止运输,同时项目应配备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保养好车辆,从源强上降低噪声,以降低项目物料运输的汽车噪声对道路两侧的敏感点影响。
⑵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配套生活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进出车辆汽车噪声。 ①设备噪声
项目生活水泵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同时运行时,项目内、外敏感点昼间、夜间声环境仍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在
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的公用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小区内居民和校区内师生及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不会造成干扰影响。
②停车场汽车噪声
本项目小区内设有地面生态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设置于小区东面临清川大道一侧,与校区住宅最近距离约73m ,离最近的教学楼也有50m ,因此地面生态停车场对小区居民和校区内师生日常学习、生活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车库出入口高峰期进出车辆较为频繁,且由于驶出车库时为爬坡,汽车运行噪声较大,因此,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噪声对临近的住宅楼(教工住宅A 、B 和D )和最近的学生住宅低层住户易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影响。同时,汽车在校区内驶过时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环评建议项目在各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道上设置吸隔声顶棚,以有效降低机动车在出入地下车库过程中的噪声影响,同时在出入口相应位置按照规范设置醒目的限速和禁鸣喇叭标志。运营期小区内管理部门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噪声对相临低层住宅不会造成干扰影响以及汽车低速经过减速带不产生噪声影响。
3.3.4固体废弃物
⑴施工期
项目建筑拆迁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拆迁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总量为7.55万m 3,填方总量为0.96万m 3,施工建设产生永久弃土弃渣量为6.59万m 3(运往广西华侨学校新校区建设地块用于场地平整)。
本项目将弃土统一运至距项目西北侧3.4km 处的广西华侨学校新校区建设地块,用于场地平整。该地块位于罗文大道东侧的凹地,周边以空地为主,东北侧约100米为四联村,南侧490米为圣堂村,其余周边200米范围均为待规划地块,现状为荒地或杂草地为主。广西华侨学校新校区建设地块位置距南侧邕江约为2.7公里,距东侧可利江约为1.7公里,远离地表水域,对邕江和可利江基本无影响。罗文大道与可利大道、大学路、相思湖西路相交,距本项目距离仅为3.4公里,渣土运输车辆可利用现有的道路可以到达,不需另建运输便道,交通便利。
⑵运营期
项目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24t/d,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垃圾送外卖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集中袋装化,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桶中,再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3.5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⑴项目外环境主要污染源
项目西北侧约260米为相思湖农贸市场,农贸市场距离本项目较远,两者之间有同人西湖东郡小区相隔,对南宁市麻村菜市场、星湖菜市场、琅东菜市场等农贸市场的现场调查了解表明,禽畜摊位和水产摊位产生的异味一般在10~15m范围内,在距离摊位20m 外基本闻不到异味。因此相思湖农贸市场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本项目外环境影响主要为周边已建及即将要建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以及校区内校园活动噪声。
⑵交通噪声环境影响
由本项目声环境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评价区域清川大道一侧昼夜间监测值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 类标准,拟建场址其余监测点及周边敏感目标监测点监测值均可达到2类标准要求。项目住宅楼与清川大道直线距离约200米、与江北大道直线距离约420米,教职工住宅楼距江北大道、清川大道较远,且之间还有校区其他多排建筑阻隔,经空间衰减和建筑阻隔后江北大道和清川大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而项目北侧规划道路为区间支路,其规模和使用性质与银华路相同,根据声环境现状可知,银华路一侧监测点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银华路对本项目住宅楼影响较小。类比银华路一侧声环境现状结果,待规划道路建成后,规划路对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
⑶校园活动噪声影响
当校区内举办体育活动时,学生的欢呼声和广播声对小区教工住宅楼群的声环境影响较大。考虑周围建筑、绿化带等隔声情况下,体育场产生的噪声主要对教工住宅D 临体育场一侧影响较大,其他住宅楼受建筑墙体阻隔和空间距离衰减后,噪声影响较小。由于校
区内举办大型体育活动较少,且主要发生在昼间,运动场有校园活动的时候大部分教职工也参与,校区运动场噪声对小区居民影响较小。
3.3.6水土流失影响
通过对项目区水土流失预测分析,工程建设期间共扰动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
1.80hm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体积为7.55万m 3。如果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80hm 2,造成的新增土壤流失总量为870.17t 。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区域为主体工程区。 水土流失防治布置宜综合运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发挥其速效性和控制性,在重点地段布设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线”和“面”上的林草建设,充分发挥植物措施的后效性,同时加强临时防护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进度的安排结合主体施工,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边坡防护及排水应在施工前期完成,施工时加强临时防护和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防治绿化,实现水土流失的根本治理。
为了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应该在项目区内设置监测点对水土保持进行适时监测,重点监测工程防治分区中的主体工程区,以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发挥效益,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扩大,将水土流失量降到最低限度。
3.3.7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需要进行大量的建筑物料运输,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施工期物料主要沿江北大道和清川大道运入施工场地。江北大道和清川大道为已建成多年的市政道路,现状车流量较大,项目施工周期约为3年,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多且以大中型车为主,因此,项目施工将会增加周边沿线道路的交通负荷,在交通高峰期可能进一步加剧区域交通拥挤的状况,因此,项目在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同时,积极与交通管理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区域道路的交通流量状况灵活调整车辆的运输途径,以减小施工运输对区域沿线道路的交通负荷。
3.4环保措施及效果
⑴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制定严格的施工环保管理制度,教育施工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并加以严
格监督和管理;施工人员的吃住等生活地点应统一安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校区内污水管道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倾倒一切废弃物,包括施工和生活废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施工作业区应设置沉淀池,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对施工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设备维护和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后回用,多余部分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入道路雨水管道前,应设置细隔栅,拦截大的块状物;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集中分类管理好各种建筑施工材料,水泥、沙土等尽量避免露天堆放。加强工地化学品管理,不得随便丢弃涂料等化学品容器,避免含油污水和残余化学品流出对周边排水沟造成污染。
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施工场地四周修筑高2.5~3.0米的围墙,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建议在面向教工住宅、学生住宅和教学楼的一侧,设置遮挡围栏的高度应适当增加,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加高至3m 以上;施工材料运输路线及土石方运输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选取带有机械化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施工车辆进出场地时对汽车轮胎进行冲洗;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封保存,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盖;建筑材料堆场设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土方开挖和拆迁工地要实行湿式作业,干燥、易起尘的施工作业,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扬尘产生影响大的工段应避免在干燥、大风的日子进行,可选择于广西华侨学校寒暑假期间进行。
③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修订)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固定设备采取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物主要是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总量为7.55万m 3,填方总量为0.96万m 3,施工建设产生永久弃土弃渣量为6.59万m 3(运往广西华侨学校新校区建设地块,用于场地平整)。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处置。对于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
钢筋、木块等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不具回收利用价值的砖块、砖头等应根据《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应由城市管理局指定收纳场统一管理。
由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回收利用与不可回收利用分为两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⑵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厨房油烟控制措施:居住区厨房油烟经各家各户厨房抽油烟机抽至楼内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地面停车位周边的绿化建设,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地下车库通过车道入口进风,内部采用机械排风,选择排风量大于1067.8m 3/h的风机,保证地下车库每小时换气6次。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由通风系统统一收集经排气口排放,排气口应位于绿地中。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配套的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独立设置的烟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排放口应尽量远离敏感建筑,并避免朝向居民住宅或人群集中地区。
垃圾收集站恶臭:项目垃圾收集站应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产生少量的垃圾渗滤液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保持垃圾收集桶清洁卫生,防止蚊蝇滋生;垃圾收集桶应为有上盖式垃圾桶密闭保存,保证垃圾不外漏,以减轻垃圾恶臭对局部区域居住环境的影响。
公厕恶臭:项目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公厕的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保持公厕环境清洁,做到便池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保洁人员定时给公厕喷除臭剂或空气清新剂;加强对公厕设施的维护,及时修复公厕门窗、洗手池、水管、照明灯等设施;公厕排风口不得面向居民楼,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
②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设备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并在进、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备用柴油发电机和生活水泵放置在地下室专用机房内,机房采取隔声降噪设计,机房内作全封闭,内墙、天花板以及门窗均采用隔声建筑材料;机座配置减震装置;水泵设置独立基础;管道连接处装设弹性波纹管;水泵与水管连接时采用软接头或橡胶避震喉。
小区内机动车噪声防治措施:限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速度,禁止在小区内鸣喇
叭。
外界噪声防治措施:邻近道路和广西华侨学校校区体育场一侧的教工住宅应加强绿化。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由住户每天将垃圾放到小区内设置的垃圾桶内,由校区相关部门指派保洁工作人员每天收集垃圾收集站,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进行统一处理,垃圾日产日清。
④水污染控制措施
运营期小区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最终排往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于促进南宁配套生活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南宁市城镇化程度、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⑴本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的生活质量,同时可改善广西华侨学校校区环境,具有较好社会效益。
⑵对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的经济投入,将使建设项目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大大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⑶从环保投资的经济损益分析可见,环保投资及运行费用的投入虽然不能给项目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但从保护当地环境质量来看,是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的。
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将会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将会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正面效益;而导致的环境方面的负面影响,只要认真、确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本项目造成的环境方面的负面效应是可以由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弥补的。
由于环境效益目前较难以用定量来表达,但从整体上来看,这些环保投资的环境效益将超过由此投入的治理费用。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保证环保投资及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的情况下,环保投资将产生间接的环境正效益,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从环境经济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3.6环境管理内容
⑴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依照施工环境管理合同,对施工单位防尘降噪等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⑵项目校区后勤管理部门的环境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①负责项目化粪池以及污水管道的正常运行管理,化粪池的污泥应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理;
②负责项目绿化的保养、维护和改造;
③负责项目公共场地的卫生保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分类垃圾从每个居住单元做起,加强垃圾存放管理,及时清运处理。 3.7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的前提。为确保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应制订环境监测计划。从保护环境出发,根据本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其目的是根据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结果得到的反馈信息,发现出现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防治环境质量下降,保障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环境监测计划应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各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并根据具体指标分别采取常规监测和定期监测,环境监测内容主要是污染源监测与必要的外环境监测。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为了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随时掌握环保设施及生产设备的运转情况,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环境监控计划(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进行监控)。
根据以上监测计划和内容,污水水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相应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执行,污染源监测主要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承担。
4公众参与
4.1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4.1.1 工作方式
参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提出的工作方式,公众参与一般有以下步骤:
⑴公开环境信息
①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a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b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c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d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e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f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第二次公告) :
a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b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c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d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e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f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g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h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⑵征求公众意见
采取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的形式,现场征询周边公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4.1.2本次评价公众参与具体调查工作内容
根据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方式,本次评价过程进行的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内容如下: ⑴ 公众参与公示
评价单位于2013年3月18日接受委托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于3月19日于项目建设场地周边最可能受影响的广西华侨学校、骋望·骊都、西建水岸华府和同人西湖东郡等居住区及相关单位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公告(见附图9),向该区域居民公告了项目建设的信息;随着环评编制工作的进展,在报告书编制后期,环评主要结论形成后,于2013年4月15在项目附近最受影响的敏感点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公示(见附图10)。项目处于成熟的南宁市中心城区,附近敏感点较多,在进行现场公告的同时也一并在南宁市环保局官网进行网络公示,网上公示链接为:
http://www.nnhb.gov.cn/html/article/201303/19/55998.html, http://www.nnhb.gov.cn/html/article/201304/15/56310.html。 ⑵ 发放调查表进行现场调查
在评价区范围内,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于2013年4月27日向广西华侨学校、骋望·骊都、西建水岸华府和同人西湖东郡等居民区及相关单位发放《公众参与征询表》,征询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对结果进行分析。
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项,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项目对公众的切身利益的影响、公众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关心程度;第二部分为问答题,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有何其他的具体要求和建议。调查内容及部分公众调查表见附件。 4.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及分析 4.2.1现场公示意见反馈情况
在两次张贴公告发布期间和发放公众参与征询表期间,环评单位曾收到项目建设附近周边民众发来的匿名邮件,邮件中表示现场某单位在休息时间施工的泥头车经过同人西湖东郡和西建水岸华府小区路段时,运输车辆超大噪音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严重影响正常居民生活。并且在现场征询民众意见时,民众表示居住区附近现场施工单位在休息时间施工对居民的休息造成很大困扰。居民要求禁止本项目晚上施工,并且要求产生噪音大的运输车辆禁止通过居民众多的小区路段。 4.2.2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
本评价公众参与共发放征询意见表7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66份,回收率为94%。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对象基本情况和选项的统计结果分别列于表4.2-1和4.2-2。
表4.2-1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结果
表4.2-2 公众参与征询意见表选择项统计结果
4.2.3 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
⑴接受调查的公众大多数知道或了解(55人,占83.33%)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建设情况,有11人接受调查的公众是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的介绍才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情况,说明本项目建设的消息已通过各种传媒方式使周边大部分公众获悉,但项目仍应加强相关的宣传和介绍工作,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⑵接受调查的公众中,大部分的公众认可当地环境质量,其中66.67%的公众觉得当地环境质量较好及以上,31.82%的公众认为当地环境质量一般,调查中仅有1名(占1%)公众认为该区域周边单位施工给区域环境带来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变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日常监管。
⑶公众普遍关注项目施工期间的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其他方面的要求较少。群众普遍要求项目应做好减噪除尘工作,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⑷10.61%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间或多或少将对其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大多数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间的各种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对施工期间暂时的污染影响表示可以理解,可以接受。
⑸大多数的公众认为项目运营期间校区范围内人流量增多,相应产生的社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大,分别占71.21%和51.52%,其次是人流量增大,不注意公众卫生的人随意丢弃垃圾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占36.36%),其余关注的是油烟废气(7.58%)和生活污水(9.09%)。
⑹接受调查的公众中占89.39%认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采取控制措施以后对其正常工作生活不会造成不良影响,认为项目属于住宅小区建设,运营期间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周边环境的因素。
⑺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自已是有利的,有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改善环境质量(53.03%)、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34.85%)和带来经济效益(7.52%),但同时有12.12%的公众觉得项目运营后人流量加大,会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
⑻本项目属于教职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有别于工业型项目,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广
西华侨学校校区环境,给该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因此,从区域建设和保护环境综合考虑,接受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均无反对意见,仅有6.06%的群众对项目持无所谓的态度。受访的公众普遍表明项目施工期间或多或少将对其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周边正在施工的场地夜间和休息时间施工给他们带来很大困扰,公众均表示希望本项目施工时在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并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各类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2.4 公众主要的意见和建议
在本次公众调查期间,公众反应的主要意见、建议和要求,具体如下:
⑴希望施工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按照环境标准要求实施,尤其做好噪声和大气污染防范的各种措施;要求项目工程建设应准备充分,资金到位,确保施工进度一步到位;
⑵项目周边小区居民和广西华侨学校的学生均要求项目在休息时间禁止施工,禁止噪音大的施工车辆经过居民集中区间的道路;
⑶希望运营期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汽车尾气、噪声和生产废水带来的污染。 4.2.5 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根据调查结果,受访公众主要关注项目施工期间的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活污水影响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上述意见反映了公众的切身诉求,本环评予以采纳并已整理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间的扬尘及施工噪声影响,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减缓和控制措施,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注意加以落实。 4.3 公众参与结论
综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接受调查的大部分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仅有极少数的群众持无所谓的态度。对于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公众普遍关注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确实落实各项有效的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的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在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缩短施工过程的污染时间。
项目在施工过程应确保落实到位,确保施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将施工噪声和扬尘控制在施工场地小范围内,将施工期间对周边民众的影响降到最小。
综上分析,本环评认为,建设单位应认真采纳公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关于项目在施工
过程中对周边部分居民造成影响的问题,本报告第五章中关于施工期影响做了相应的分析,针对施工期间的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活污水影响,本环评在第七章中提出了相应的减缓和控制措施,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注意加以落实要求项目施工期间应注意加以落实。本项目建设过程,建设单位应注重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和交流,重视当地居民关注的问题并积极做出相应的回答,以做到和周边居民建立和谐的友邻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期间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注重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取得周边公众对于本项目的支持和认可,则可实现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环境的和谐相处。
5评价总结论
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广西华侨学校建设,项目建设是为广西华侨学校教职工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进行危旧房改造可进一步的美化校区环境。项目选址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水土流失等的影响,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气、生活垃圾等的影响。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①环评单位:
名称:浙江省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凤; 电话:0771-5688884 ②建设单位:
名称:广西华侨学校; 联系人:黄辉广;
地址: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电话:0771-3246923。
范文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厅政府环境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 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政府环境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 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 2010〕 5号)、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 关配套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环境信息,是指本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 的信息。
第三条 成立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 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厅领导担任, 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厅办公室。 负责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 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厅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信息中心、宣教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情况临时集中 办公。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工作; 研究制定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工作规则; 组织编制或修订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 录,负责编制年度专项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工作报告;组织维护和更新本厅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负责依 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受理、 送审和催办工作; 协调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监督指导下级环保 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监督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考核 本系统各业务机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 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厅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组织编制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环 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
(二) 信息中心负责按照有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 完善厅门户网站建设, 科学设置本厅政府环境信 息公开目录, 设立投诉电子信箱, 维护更新本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厅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环境信 息,网站信息管理发布,本厅门户网站所公开的各类政府环境信息数量的统计等工作。
(三)法规处负责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在本厅网站的公开工作,对本厅 拟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处理本厅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涉及到的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 作。
(四) 区环保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报刊、 广播、 电视、 网络等媒体的宣传报道, 组织召开新闻(信息)发布会等工作。
(五)监察室负责协助做好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投诉的受理工作,将政 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并公布考评结果。
第五条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室(单位)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职责分工由本厅各处室(单位) 负责各自日常制作或保存的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见附 1)。
第六条 本厅各处室(单位)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单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 具体负责实施本处室(单位)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 公开范围
第七条 本厅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环境信息: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环境保护规划;
(三)环境质量状况;
(四)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 ;
(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六)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 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七)设区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八)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 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结果;
(九)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数额、实际征收数额以及减免缓 情况;
(十)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
(十一)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十二)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十三)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十四) 发生重大、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 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 名单;
(十五)全国生态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学校、机关等环境保护创建的审 批结果;
(十六)厅领导简介与分工、机构设置和职能简介、联系方式等情况;
(十七)环保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十八)环保招标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九)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
流程图;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外,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 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环境信息。
第三章 保密审查
第九条 保密审查, 是指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及其 他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可以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第十条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 “ 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既 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 ” 的原则,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环境信息不得公开。
第十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
(二)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二条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厅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日常文件的审批签发同步进行,各处室(单位)在办理公文填写《广西 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文件审批笺》时,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提出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初步意见。 并在文件的附注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为 “ 主动公开 ” 或 “ 依申请公开 ” 的字样。
(二) 厅办公室负责对各处室 (单位) 拟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提出审核意见, 报厅环保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三)厅领导如同意签发该文件,即视为同意该信息的公开意见;如对该信息公开有不同意见,需做出明 确批示。
(四) 本厅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需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保密工 作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下列政府环境信息可以公开
(一)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的政府环境信息;
(二)属于国家秘密并在保密期限内但已提前解密的政府环境信息;
(三) 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 影响的政府环境信息。
第十四条 下列政府环境信息不予公开
(一)已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并仍在保密期限内的政府环境信息;
(二)虽已满保密期限,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政府环境信息;
(三)虽未标注国家秘密标志,但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环境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五)其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环境信息。
第十五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确需公开的, 应当先行解密或者对国家秘密内容采取删除、 变更等方 式进行非密技术处理。
第四章 主动公开
第十六条 应当以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本厅政府环境信息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本厅门户网站();
(三)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
(四)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环境信息的形式。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经过保密审查的政府环境信息, 需公开的纸质材料由制作或保存该信息 的处室(单位)负责公开。即相关处室(单位)在印发该公文(信息)时,同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 馆、 图书馆寄送一份该公开信息的规范性的纸质正式原件, 供公众查阅; 需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厅门户 网站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由厅信息中心负责及时从厅内网 “ 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 中下载电子文档发布到相应网 站进行公开。
第十八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 开。 政府环境信息本身包含明确产生时间的, 以该时间为政府环境信息的产生时间; 政府环境信息本身不包含 明确产生时间的,以最后定稿时间为产生时间,一般为厅领导签发的时间。
法律、法规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厅应当编制、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 应当包括政府环境信息的分类、 编排体系、 获取方式,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 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明确的公开范围编制本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 且包 括政府环境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 在门户网站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如已失效且需要下网的,信息原产生处室(单位)应 当于失效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告知信息中心将该信息撤下网站。信息中心对已明确失效的信息也可主动撤下 网站或注明失效。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除本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外,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 生活、 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厅提出申请, 本厅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和本厅办公室均可受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厅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 文形式) ;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 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 由受理该申请的人员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申请表。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形式要求(见附 2)。
第二十三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厅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 应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或者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代理人申请时应出示申请人、 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 本厅对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人申请后,应当予以受理、登记,并 进行分类处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填写 《广西环保厅答复信息申请人不 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表》 (见附 3),经厅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厅分管领导签发后报送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主 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详细的查询方法、具体地址等。 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可以同时提供。
(四) 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 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 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 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送达第三方征求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 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六) 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由包括本厅在内的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或保存, 或涉及其他行政机 关职责的,应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
(七) 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或依法不属于本厅公开的, 应当告知申请人。 对能够确定该信息 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八)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书形式要件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 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作为提交新的申请,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九)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十) 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向本厅提出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本厅已经答复的, 可以不再处理。
(十一)本厅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 一般不属于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十二) 本厅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环境信息, 应当是现有的, 一般不需要本机关汇总、 加工或重新制作 (作 区分处理的除外)。本厅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十三) 对于要求本厅机关为其大范围提供课题研究所需资料、 数据的申请, 若所需政府环境信息已经主 动公开的,可告知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部门统计年鉴、相关公开出版物和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 阅点等渠道自行查阅。
第二十五条 收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由厅 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转送有关处室(单位)负责答复。有关处室(单位)应当自本厅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按申请要求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应当经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 并书面 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厅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六条 已归档的政府环境信息材料, 厅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只负责向相关处室 (单位) 提供查询服务, 该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给申请人信息的发送等工作仍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
第二十七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 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 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相关处室(单位)应当为其提 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九条 依申请提供政府环境信息, 除可以收取检索、 复制、 邮寄等成本费用外, 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各处室(单位)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环境信息。收费标准依据 《自治区物价局自 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 2009〕 86号) 执行。
第六章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
第三十条 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 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或散布, 与事实不相符, 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环境信息。
第三十一条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 落实责任、 处置迅速、 控制得当的原则。 各处室、直属单位依据职责,承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的调查和反馈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发现机制, 及时发现涉及本厅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环 境信息。 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的渠道, 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工作预案。 发现涉 及本厅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 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环境信息。
第三十三条 以本厅名义进行澄清的信息, 须经厅主要负责人审批; 涉及自治区其他部门职责或工作内容 的,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本厅办公室和监察室在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负责对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 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实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厅各处室(单位)主要 负责人承担本处室(单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三)做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处室 (单位) 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本厅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并由厅监察室、办公 室和人教处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 况汇报,每年 3月 31日前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本厅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厅监察室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处室 (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内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政府环境信息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的。
(六)未及时澄清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环境信息,或不作为的,对社会稳定、社会 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全区各地级市环保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参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0年 10月 1日起施行。
附:1.广西环保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2.广西环保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表
3.自治区环保厅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
附 1
广西环保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
附 2
广西环保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 3
自治区环保厅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
范文五:附表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附表一
注:如果一个企业有多台设施,每套设施分别填写一张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排监察现场记录(污水处理厂COD )
注:如果一个企业有多台设施,每套设施分别填写一张表。
(国控重点源COD )
注:1、是否正常均分别用“1”表示
2、其他情况说明填写影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企业停产。
附表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排监察月汇总表
(国控重点源SO 2)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是否正常均分别用“1”表示
2、其他情况说明填写影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企业停产。
(投运减排工程COD )
注:1、是否正常均分别用“1”表示
2、其他情况说明填写影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企业停产。
附表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排监察月汇总表
(投运减排工程SO 2)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是否正常均分别用“1”表示
2、其他情况说明填写影响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企业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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