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15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15
厦门房价均价19999元/平米,直逼一线城市,但是最低工资标准却只有1320元/月,差距之大,令人咋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厦门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标准,8月1日起,厦门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今年最低工资标准相比去年的1200元,涨幅10%。8月1日前,如果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新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也要按照调整后的执行。
2014年厦门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第一全国第十
日前,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调整福建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4个档,分别为1320元、1170元、1050元、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4个档,分别为14.0元、12.4元、11.1元、10.1元。
其中,厦门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适用范围包括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厦门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适用范围包括思明区、湖里区、
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据了解,近几年,厦门的最低工资逐年都在增长,其中2011年为1100元、2012年为1200元、2013年为1320元。今年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比去年幅度提高10%,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名第10位,而在福建省内各地中,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最高。 失业保险金加班工资 本月起跟着发生变化
据了解,本月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员工的失业保险金、社保缴费基数和加班工资等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其中,厦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调整前最高为1140元(1200×95%),调整后最高为1254元(1320元×95%);加班工资,调整前为每小时6.9元(1320元/174小时),调整后为每小时7.59元(1320元/174小时),其中174个小时是每个月平均工作小时。 厦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际加班费计算为:按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分别按加班工资的1.5倍、2倍和3倍计算,即11.38元、15.18元和22.7元。
外来员工社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其中,缴费满1-3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60%发放;缴费满3-5年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75%发放;缴费5年以上的,按累计缴费总额的90%发放。外来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迟9月份开始执行。
2015年厦门最低工资 至少每人每月1750元
另据透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按照目前厦门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4377元来计算,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每人每月1750元。 相关提醒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这些
厦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 加班加点工资;
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特殊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举报
厦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企业用工成本有所增加,如果有个别企业通过增加工作时间或提高工作强度来“降低损失”,按照《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将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按规定补发劳动者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热线:0592-5110656、0592-5038040
范文二: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14
导读:2014年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厦门市包括各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时,厦门全日制最低月工资标准又是多少呢?相关内容由为您介绍。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2014
厦门市包括各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320元,每个月比去年提高了1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元/时,比去年提高了1.3元/时。
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320元、 1170元、1050元、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4.0元、12.4元、11.1 元、10.1元。
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20元;
二、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4.0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注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含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范文三:福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厦门最低工资1500元居首
导报讯(驻福州记者 杨文) 昨日,福建省政府对外公布了我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省政府研究,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新的调整,新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省政府表示,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省政府将再适时作调整。
新的方案中,厦门市六个区(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为全省最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
第二档标准为1350元,范围有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
第三档标准为1230元,范围有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区、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霞浦县、古田县。
第四档标准为1130元,范围有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最高,每小时为16元。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最低,为每小时12元。(海峡导报(微博))
同题报道:
东快讯(记者林娟)昨日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通知》,我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500元/月、1350元/月、1230元/月、11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6.0元/时、14.3元/时、13.0元/时、12.0元/时。
按照新发布的2015年福建最低工资标准四档标准,调整后厦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仍位居第一档。厦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比去年每月提高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0元/时,比去年每小时提高了2元。
调整后的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第二档。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比去年每月提高了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时,比去年每小时提高了1.9元。
东快记者了解到,2014年福建最低月工资标准也设也四个档,分别为1320元/月、117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2014年福建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4.0元/时、12.4元/时、11.1元/时、10.1元/时。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东南快报(微博)(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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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拟再上调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拟再上调
来源:海峡导报 时间:2006-07-21
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拟再上调
额度估计在50元左右,同安翔安调整幅度可能更大.导报讯 (记者 李玉燕)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在去年调整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上调,上调额度估计在,,元左右。
据有关人士披露,各区的上调额度可能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四区调高,,元左右,同安、翔安两个区调整幅度可能更大一些。目前,相关的申报资料已上报至省有关部门审批,具体情况近期将会公布。
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至少须每两年调整一次。厦门为全省首个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的城市,从,,,,年首次调整至今,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在,,年内调整了,,次。
不过,,,,,年至,,,,年间以及,,,,年并没有调整,使得厦门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其他省市的差距拉大。虽然,,,,年,厦门大幅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集美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但这次调整显然还是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基于以上情况,厦门今年拟再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已经为此做了许多前期工作,如就调整幅度反复征求企业、劳动者、工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同时对比周边、国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等。有关人士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元左右,同安、翔安两区调整幅度适当增大,不仅符合全市工资分布的实际情况,也比较符合目前全市的经济发展水平。
范文五:厦门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导读: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7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关于公布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39号),为便于我市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厦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
二、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2.7元。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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