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包括
篇一: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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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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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
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不予执行的情形有那些
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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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行政执行的原则
篇一: 行政执行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原则
1.忠实执行与灵活运用相统一的原则
执行一项政策,总是为了解决问题。政策反映一定事物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对人们的行动提出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政策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行政执行的第一位要求就是在精神实质上忠实地执行政策,保证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政策本身所规定的对象、范围去实现政策目标。忠实地执行政策,并非要执行者机械、刻板地照抄照搬。政策往往只是确定一个大的目标方向和原则规定,愈高层级、愈大范围的政策愈是如此。而行政执行却是一个具体的、丰富的过程,它要求在遵循政策原则性的前提下,根据行政执行所处的具体环境,根据条件变化后出现的新情况,灵活执行。灵活执行实际上就是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它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2.果断迅速与注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任务在于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文牍主义、形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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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严重,行政效率也不高。这同市场经济要求的效率原则是不相称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求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行政领域,荡涤官僚主义的尘垢,使机关执行效率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在追求效率的同时,还要注重效益。只有在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才能说越快越好。不讲质量和效果的高速度是不可取的,会造成人、财、物和时间的巨大浪费,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为政策的继续执行留下消极影响和障碍。
只有把效率和效益统一起来,既有高效率又有高效益,才是好的政策执行。这就要确定效率和效益各在完成政策目标的要求中所占的权重,越接近这个权重要求的效率和效益就越理想。
3.发扬民主与强调集中相统一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原则,在行政执行中同样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为了保证行政执行的迅速果断,必须强调执行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集中代表全体的意志,统一协调各方行动,保证政策的有效推行。而高度的集中只能来源于充分的民主。因此,要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献计献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不同的意见有表达的机会。通过民主,使组织内部的矛盾得以充分地显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集中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行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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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败的关键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行政执行最根本的支持来源于人民群众,只有让群众知道做什么,为什么去做,怎么去做,群众才能有真正的积极性,政策也才能真正落实。
篇二:行政执行应遵循的原则
行政执行应遵循的原则
1.忠实执行与灵活运用相统一的原则
执行一项政策,总是为了解决问题。政策反映一定事物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对人们的行动提出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政策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行政执行的第一位要求就是在精神实质上忠实地执行政策,保证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政策本身所规定的对象、范围去实现政策目标。忠实地执行政策,并非要执行者机械、刻板地照抄照搬。政策往往只是确定一个大的目标方向和原则规定,愈高层级、愈大范围的政策愈是如此。而行政执行却是一个具体的、丰富的过程,它要求在遵循政策原则性的前提下,根据行政执行所处的具体环境,根据条件变化后出现的新情况,灵活执行。灵活执行实际上就是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它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2.果断迅速与注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任务在于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文牍主义、形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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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严重,行政效率也不高。这同市场经济要求的效率原则是不相称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求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行政领域,荡涤官僚主义的尘垢,使机关执行效率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在追求效率的同时,还要注重效益。只有在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才能说越快越好。不讲质量和效果的高速度是不
可取的,会造成人、财、物和时间的巨大浪费,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为政策的继续执行留下消极影响和障碍。
只有把效率和效益统一起来,既有高效率又有高效益,才是好的政策执行。这就要确定效率和效益各在完成政策目标的要求中所占的权重,越接近这个权重要求的效率和效益就越理想。
3.发扬民主与强调集中相统一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原则,在行政执行中同样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为了保证行政执行的迅速果断,必须强调执行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集中代表全体的意志,统一协调各方行动,保证政策的有效推行。而高度的集中只能来源于充分的民主。因此,要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献计献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不同的意见有表达的机会。通过民主,使组织内部的矛盾得以充分地显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集中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行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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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败的关键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行政执行最根本的支持来源于人民群众,只有让群众知道做什么,为什么去做,怎么去做,群众才能有真正的积极性,政策也才能真正落实。
篇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特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行政法具体规范的最稳定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法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它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产生于行政权各管理活动,它不是抽象的,是从客观实践中推导出来。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行政法的内在特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自然准则,就是说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客观性,是不以个的意志为转移的。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必须强制执行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下列几方面的特征:
(一)特殊性。
(二)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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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
合法性原则是指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行政权的来源、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合法性原则包括符合实体法和符合程序法规定两个方面,违反实体法与违反程序法均构成对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行政合法性原则与法治的发展密切相关。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演进。
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行政规章、地方规章等。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职权法定
第二,法律优位
第三,法律保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6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转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文档 网:行政执行的原则)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仅要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客观、公正。 合理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同样必须受到法律的控制,其行使不仅应当合法,而且应当合理、公正、客观,这是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一般认为,合理性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相对人;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基于正确的考虑,即应考虑相关的因素,而不应考虑无关的因素;
3、比例原则
(1)适当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
(3)衡量性原则
三、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正当原则是对行政权行使的程序性要求。
1、公开原则
2、参与原则
7
3、回避原则
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相对人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自己不得作为自己案件的审判官,行政主体对行政争议纠纷的裁决必须接受司法上的审查。—— 自然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 信赖保护原则的德国之源和中国之流
----德国安寡金案和田勇诉北科大案
四、信赖保护原则
思考:
1.学校是适格的行政诉讼被告吗,
2.学校对学生的处罚权的界限是什么,
3.法院如何论证田勇在被学校处理后的两年,即在他毕业时仍然未丧失他的学籍,
(一)信赖保护要件
1.信赖基础——使相对人产生信赖的行政行为
2.信赖表现——客观上有对行政行为信赖的表现行为
3.信赖利益——信赖利益明显大于变更、撤销或废止行政行为所代表的公共利益
(二)信赖保护方法
对抽象行政行为: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或订立过渡期限条款
对具体行政行为:填补信赖利益损失。补偿(合法)或赔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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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
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专业水平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相关法条:
《教育法》第28条第1款第5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5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者考试作弊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的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予一次补考机
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章 行政主体
9
第一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涵义和特征
(一)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该项权力并对行为的效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第一、组织,行政主体应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第二、权,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职权。
第三,名,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四,责,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承受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范畴的界限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2.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3.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
4.行政主体与公务人员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和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
(一)行政主体的类型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主体作不同的分类。
1、依行政职权的来源及产生方式,有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2、依行政主体实施职权的范围,有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
10
行政主体。
3、本行政主体与派出行政主体。当一个行政主体与另一个行政主体之间具有派出关系时,前一个行政主体谓之本行政主体,后一个行政主体谓之派出行政主体。
(二)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
在我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组织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涵义和特征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组织和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第二,行政机关是执掌和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它有别于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 第三,行政机关是具有执行性质的机关,在我国,它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种类
1、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3、关于受委托的组织
11
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它们不是行政主体。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诉讼被告的主体资格,当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诉讼时,其被告应是委托的行政机关而非受委托的组织。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构—内部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2)企业单位、事业单位。
(3)社会组织、社会团体。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关于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第一,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第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就行使所授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非行政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也即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三、行政主体的资格
(一)确认行政主体资格的方法
1、按行政职权确定
2、按行为性质确定
(二)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转移和丧失
1、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
法律要件:已由组织法或其他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其职责和
12
权限;
组 其成立已获得有关机关批准;
织 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工作人员;
要 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
件 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条件;
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关于授权行政主体资格的取得,必须依授权机关的授权行为而发生,授权决定的内容应当包括:
第一,授权人必须具有所授职权;
第二,授权人授出的职权应当小于或者等于自己享有的职权。
2、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
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主要有两种情形:
(1)行政主体分解。
(2)行政主体合并。 行政主体合并或分解后,其行政主体的资格由合并或者分解后的新的主体承接。
3、行政主体资格的丧失
行政主体资格的丧失有两种情形:
第一,行政主体被解散;第二,授权机关收回所授之职权或者授权期限届满。
(三)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行政主体实施法律
13
行为和参与诉讼活动的个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个人而不是组织;
2、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行政主体进行活动;
4、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行政主体的组成部分,其行为效果归属于行政主体而非法定代表人。
四、行政主体的地位:是行政主体权利、义务及其综合体现
(一)行政职权
1.含义和特征:公益性和优益性
2.内容
3.行政职权的转让----行政授权
(1)概念
(2)授权的法定规则
(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授权
4.行政职权的代行----行政委托
(1)概念
(2)行政委托的有效要件
法律依据问题
受托人资格问题
再委托问题
5.行政职权上的协助----行政协助
14
(二)行政职责
(三)行政权限
第二节 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
行政机关编制法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
一、表现形式
1.宪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设置及其职权职责的规定
2.专门的行政机关组织法
3.部门法中相关规定
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1.行政机关的性质和地位2.行政机关的设置和权限3.行政
机关之间的关系
行政机关编制法
一、编制
二、编制法的作用
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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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行政执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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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的原则
1.忠实执行与灵活运用相统一的原则 执行一项政策,总是为了解决问题。政策反映一定事物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对人们的行动提出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政策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行政执行的第一位要求就是在精神实质上忠实地执行政策,保证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政策本身所规定的对象、范围去实现政策目标。忠实地执行政策,并非要执行者机械、刻板地照抄照搬。政策往往只是确定一个大的目标方向和原则规定,愈高层级、愈大范围的政策愈是如此。而行政执行却是一个具体的、丰富的过程,它要求在遵循政策原则性的前提下,根据行政执行所处的具体环境,根据条件变化后出现的新情况,灵活执行。灵活执行实际上就是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它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2.果断迅速与注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任务在于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文牍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严重,行政效率也不高。这同市场经济要求的效率原则是不相称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求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行政领域,荡涤官僚主义的尘垢,使机关执行效率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在追求效率的同时,还要注重效益。只有在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才能说越快越好。不讲质量和效果的高速度是不可取的,会造成人、财、物和时间的巨大浪费,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为政策的继续执行留下消极影响和障碍。 只有把效率和效益统一起来,既有高效率又有高效益,才是好的政策执行。这就要确定效率和效益各在完成政策目标的要求中所占的权重,越接近这个权重要求的效率和效益就越理想。 3.发扬民主与强调集中相统一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原则,在行政执行中同样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为了保证行政执行的迅速果断,必须强调执行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集中代表全体的意志,统一协调各方行动,保证政策的有效推行。而高度的集中只能来源于充分的民主。因此,要充分发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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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得以充分地显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集中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
下,行政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行政执行最根本的支持来源
于人民群众,只有让群众知道做什么,为什么去做,怎么去做,群众才能有真正的积极性,政策也
才能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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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的原则
精品源自历史科
1.忠实执行与灵活运用相统一的原则
执行一项政策,总是为了解决问题。政策反映一定事物的客观规律和现实要求,对人们的行动提出规范化的要求。所以,政策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行政执行的第一位要求就是在精神实质上忠实地执行政策,保证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照政策本身所规定的对象、范围去实现政策目标。忠实地执行政策,并非要执行者机械、刻板地照抄照搬。政策往往只是确定一个大的目标方向和原则规定,愈高层级、愈大范围的政策愈是如此。而行政执行却是一个具体的、丰富的过程,它要求在遵循政策原则性的前提下,根据行政执行所处的具体环境,根据条件变化后出现的新情况,灵活执行。灵活执行实际上就是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辩证法的具体运用,它强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2.果断迅速与注重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行政执行的任务在于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圆满地实现决策目标。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文牍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较严重,行政效率也不高。这同市场经济要求的效率原则是不相称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要求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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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竞争机制引入行政领域,荡涤官僚主义的尘垢,使机关执行效率有一个根本的改观。
在追求效率的同时,还要注重效益。只有在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才能说越快越好。不讲质量和效果的高速度是不可取的,会造成人、财、物和时间的巨大浪费,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为政策的继续执行留下消极影响和障碍。
只有把效率和效益统一起来,既有高效率又有高效益,才是好的政策执行。这就要确定效率和效益各在完成政策目标的要求中所占的权重,越接近这个权重要求的效率和效益就越理想。
3.发扬民主与强调集中相统一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根本组织原则,在行政执行中同样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为了保证行政执行的迅速果断,必须强调执行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集中代表全体的意志,统一协调各方行动,保证政策的有效推行。而高度的集中只能来源于充分的民主。因此,要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献计献策,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让不同的意见有表达的机会。通过民主,使组织内部的矛盾得以充分地显露,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集中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行政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行政执行最根本的支持来源于人民群众,只有让群众知道做什么,为什么去做,怎么去做,群众才能有真正的积极性,政策也才能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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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源自历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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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行政执行的手段包括
篇一:行政政策执行的手段包括( )。 A.行政命令B.行政指挥C.行政控制D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
1
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行政执行的手段包括( )。 A.行政、经济、法律、思想教育等手段B.政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2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政策执行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
政策执行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
行政手段:依靠行政组织或行政首长的权威,按照行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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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和行政层次,通过行政命令、指示、规定及规章制度等行政方式来实施政策的措施和方法。
它是政策执行活动的常用方法。
行政手段的特征:
第一,权威性;
第二,强制性;
第三,垂直性;
第四,具体性。
行政手段具有协调统一,令行禁止的优点,特别对那些特殊的、紧迫的、爆发性的问题解决,更能有利于扭转政策执行中的不利局势,保证政策的顺利运行,行政手段对上级机关的要求较高,上级如有失误将会导致连锁反应。执行过程中的无偿性和下级的被动地位都不利于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经济手段: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利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政策顺利实施的措施和方法。
经济手段的特征:
第一,间接性;
第二,有偿性;
第三,灵活性;
第四,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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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手段在政策执行中的运用,能够将实施政策的任务与物质利益挂钩,并以责、权、利相统一的形式固定下来,间接规范人们的行为,给人以内在的推动力,才能充分调动人们执行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策效力。
但经济手段在解决政策执行问题时,容易导致唯利主义倾向,忽视执行中的思想问题和社会效益。
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法令、法规、司法、仲裁工作,特别是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方式来调整政策执行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措施和方法。
法律手段的特征:
第一,规范性;
第二,稳定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强制性。
法律手段在政策执行中的运用,能够消除阻碍政策目标实现的各种干扰,保障政策执行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有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
但法律手段在处理特殊的、个别的问题时,缺乏灵活性,不利于具体问题(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 文档 网:行政执行的手段包括)的妥善解决。教育手段:通过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诱导政策执行者和政策对象自觉自愿地去贯彻执行政策,而不从事与政策相违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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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手段常用的途径或形式有:
第一,制造舆论;
第二,协商对话;
第三,耐心说服;
第四,奖功罚过。
教育手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具有长期性、能动性、广泛性、灵活性的特征,它能够最大
限度地激发政策执行者和政策对象的热情,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往往使用效果不明显。
综合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教育手段,完成政策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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