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商业用地性质的住宅
商业用地性质的住宅,利弊如下,请参考: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
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长贷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如水费:3.7(住宅)/5.6(工业商业)/6.1(宾馆、饭店、餐饮业)
5、设计标准
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
6、落户问题
无法迁入户口
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保值性
开发商能将土地建造成本都较高的商用房,改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变现性强,风险小,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区域的住宅稀缺性强!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选择导致的,房产相应的保值性也比较好。
2、关于建造标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都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3、可以注册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写明房屋用途为
范文二:用地性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6.27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 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 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 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 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二)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三)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四)
第三章 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第3.0.1条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2条 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第3.0.3条 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 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3.0.6条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三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第四章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第4.0.1条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应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4.0.2条 在计算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人口数宜以非农业人口数为准。
第4.0.3条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第一节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第4.1.1条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应符合以下图表4.1.1的规定。
第4.1.2条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Ⅲ级内确定;当城市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Ⅱ级内确定。
第4.1.3条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4.1.3的规定确定。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第4.1.4条 首都和经济特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Ⅳ级内确定;当经济特区城市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Ⅲ级内确定。
第4.1.5条 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但不得大于150.0m2/人。 第二节 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第4.2.1条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的
规划人均单项用地指标应符合以下图表4.2.1的规定。
第4.2.2条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Ⅰ级,有条件建造部分中高层住宅的大中城市,其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少于16.0m2/人。
第4.2.3条 大城市的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宜采用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规划人均工业用地指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30.0m2/人。
第4.2.4条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Ⅰ级的城市,其规划人均绿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5.0m2/人。
第4.2.5条 其它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指标可根据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节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第4.3.1条
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第4.3.2条 大城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规定的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
第4.3.3条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Ⅳ级的小城市,其道路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下限。
第4.3.4条 风景旅游城市及绿化条件较好的城市,其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15%。 第4.3.5条 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用地总和占建设用地比例宜为60~75%。 第4.3.6条 其它各大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根据城市具体情况确定。
附录一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范文三: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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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S804
工业用地类型指的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工业用地分成的三种类型。包括基本无污染、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在城市规划中,工业用地可分为三类: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在规划图纸中用字母M1表示。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乱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在规划图纸中用字母M2表示。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在规划图纸中用字母M3表示。
摘自《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
备注: 年现状非农业人口 万人 年规划非农业人口 万人
范文四: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
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所确定的城市用地分类,对规划区范围的所有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对各类土地使用的范围、界限、用地性质等在地形图上进行标注,在详细规划阶段还应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状况进行调查,完成土地使用的现状图和用地平衡表。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按大类、中类和小类三级进行划分,以满足不同层次规划的要求。城市用地共分10大类、46中类和73个小类。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以达到中类为主。
城市用地的10大类及其代号分别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水域和其他用地(E)。
1. 居住用地
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根据这些用地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配备的情况、居住设施布局完整性情况、环境良好性情况等,将居住用地分成四类。一类居住用地(R1)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类居住用地(R2)是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R3)是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R4)指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各类居住用地内再进一步细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2. 公共设施用地
指居住区级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共分成以下几类:
(1)行政办公用地(C1)指行政、党派和团体机构用地,小类分为市属办公用地与非市属办公用地。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小类细分为商业用地、金融保险业用地、贸易咨询用地、服务业用地、旅馆业用地和市场用地。
(3)文化娱乐用地(C3)小类细分为新闻出版用地、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广播电视用地、图书展览用地、影剧院用地、游乐用地。
(4)体育用地(C4)分为体育场馆用地和体育训练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5)医疗卫生用地(C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等设施用地,小类分为医院用地、卫生防疫用地、休疗养用地。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小类细分为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地、科研设计用地。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不应归入到此用地,而应归入到居住用地(R)中。
(7)文物古迹用地(C7)是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
院等用地。
3. 工业用地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工业用地按照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的影响程度,分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三类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分为以库房建筑为主的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危险品仓库用地和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堆场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是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分为道路用地(细分为主干路用地、次干路用地、支路用地和其他道路用地)、广场用地(细分为交通广场用地和游憩集会广场用地)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细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分为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的供应设施用地(小类分为供水用地、供电用地、供燃气用地和供热用地),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的交通设施用地(小类分为公共交通用地、货运交通用地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的邮电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小类分为雨水、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粪便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的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地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绿地分为用于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公共绿地(小类分为公园和街头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小类分为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外事和保安等特殊性质的用地,包括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和保安用地。
10. 水域和其他用地
指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包括水域、耕地(细分为菜地、灌溉水田、其他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细分为村镇居住用地、村镇企业用地、村镇公路用地和村镇其他用地)、弃置第和露天矿用地。
调查方法
(1) 现场踏勘调查或观察调查
这是城市总体规划调查中最基本的手段,可以描述城市中各类活动与状态的实际状况。主要用于城市土地使用、城市空间使用等方面的调查,也用于交通量调查等。
(2) 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针对不同的规划问题以问卷的方式对居民进行抽样调查。这类调查可涉及到许多方面,如针对于单位,可以包括对单位的生产情况、运输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的评价,也可包括居民对其行为的评价等,如针对于居民,则可包括居民对其居住地区环境的综合评价、改建的意愿、居民迁居的意愿、对城市设计的评价、对公众参与的建议等。
(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性质上与抽样调查相类似,但访谈与座访会则是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面对面的交流。在规划中这类调查主要运用在这样几种状况:一是针对无文字记载也难有记载的民俗民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对历史状况的描述;二是针对尚未文字化或对一些愿望与设想的调查,如对城市中各部门、城市政府的领导以及广大市民对未来发展的设想与愿望等;三是在城市空间使用的行为研究中心的情景访谈。
(4) 文献资料的运用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所涉及到的文献主要包括:历年的统计年鉴、各类普查资料(如人口普查、工业普查、房屋普查),城市志或县志以及专项的志书(如城市规划志、城市建设志等等)、历次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规划所涉及到的一层次规划、政府的相关文件与大众传播媒,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等。
范文五: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是否划算,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性质是什么
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是否划算, 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性质是什么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就是土地用途为住宅建设,出让的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划算吗?
一、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保值性
开发商能将土地建造成本都较高的商用房,改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变现性强,风险小,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区域的住宅稀缺性强! 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选择导致的,房产相应的保值性也比较好。
2、关于建造标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都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3、可以注册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写明房屋用途为" 住宅(包括公寓、别墅)" 的,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是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 ,均不予登记注册。因此,非住宅类房产,可以注册公司。
二、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最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
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
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长贷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如水费:3.7(住宅)/5.6(工业商业)/6.1(宾馆、饭店、餐饮业)
5、设计标准
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
6、落户问题
无法迁入户口
三、住宅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性质:
从用地性质来讲,住宅用地与商业用地是不同的。商业用地只能建商业建筑,住宅用地只能建住宅。而且由于用地性质不同,其相应的控制性指标,包括建筑密度、系数、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高度等都是不同的。
商业用地上的建筑用途以商业经营为主,住宅用地上的建筑用途以居住为主; 商业用地的地价高于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的开发强度一般高于住宅用地。所以住宅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是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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