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结婚礼金的归属法律无明文规定
结婚礼金的归属法律无明文规定
【找法网 结婚彩礼】摘要:中国是礼仪之邦,参加亲朋好友的婚礼,向举行婚礼的新人赠送的“喜钱”,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又表达了对新婚夫妻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结婚礼金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结婚礼金到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送给谁就属于谁的财产呢?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请求分割婚姻礼金的案件逐渐增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分析受理的此类案件,发现其产生原因主要是夫妻结婚不久,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人为干预要求离婚并请求分割包括婚姻礼金在内的财产。
结婚礼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文规定
分割结婚礼金案件的显著特点是新婚夫妻结婚时间较短,缺乏双方父母的支持,一方在成长背景、经济基础、文化层次、工作职务等方面明显优于另一方,处于优势一方的家庭负责操办婚礼,婚礼上所收礼金的绝大部分是该方父母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给予的,且这部分礼金多由处于优势的一方或其父母保管。一旦夫妻关系濒临悬崖,特别是婚姻关系因优势一方的过错难以维持时,劣势一方主张分割数额不菲的婚姻礼金就会在所难免。
婚姻礼金俗称“份子”钱。结婚给“份子”体现了中华民族礼尚往来的传统习俗,表达了对新婚夫妻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累加的“份子”亦是一笔可观的收入。现有法律对婚姻礼金的性质和归属无明确规定,学理上关于婚姻礼金性质和归属的认识亦不尽相同,一种认为属于新婚夫妻共同财产,一种认为哪方亲朋给予则归属哪方个人财产,一种则认为表明赠与给哪方的则归属哪方所有。实际诉讼中,处于优势一方认为“份子”钱中的大多数都是其父母的亲朋好友送的,且这部分礼金还需要其父母日后归还,与对方毫无关系,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处于劣势一方则认为礼金是来宾对新婚夫妻的祝福,受婚礼场合和赠与目的的特殊限定,礼金应属于新婚夫妻共同所有,己方有权要求分割。
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处理请求分割婚姻礼金的案件,除了要考虑法律原则、举证责任和可予参照适用的法条规定外,还要结合人情世故、一般社会经验法则和婚姻举办花销等方面情况,力争使案件处理得更加公平合理。
法官支3招避免结婚礼金纠纷
尽管法院受理的请求分割婚姻礼金的案件数量不算太多,但由于婚姻礼金涉及人员多,影响面广,关系每家每人利益,因此,如何减少甚至避免因礼金纠纷而对簿公堂则成为新婚夫妻及其父母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对此,法官做如下提示。
一是婚姻礼金登记本应作详细记载。婚宴上的礼金登记本不是炫耀和显摆,而是对亲朋好友赠送礼金的详细记录。礼金登记本不仅要记载来宾姓名和礼金数额,更要分门别类记载来宾属于新婚夫妻双方还是其父母的亲朋好友。如此记载不仅能将礼金登记本作为美好回忆的载体,亦能使得婚姻礼金的来源一目了然,便于日后回赠还礼。同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一般规则,一旦发生纠纷,礼金登记本可以为礼金归属和数额的认定提供直接证据。
二是新婚夫妻及其父母应事先明确约定。婚姻礼金涉及一般民法上的赠与和婚姻法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由于其来源复杂,赠与对象和目的不易判断,加之法律无明确规定,因此,新婚夫妻及其父母对婚礼上收受的礼金进行明确约定十分必要。约定内容可包括置办婚宴费用是否在收受的礼金中扣除,收受的礼金归谁所有,将来的回赠还礼由谁负担等。根据意思自由和法无明文规定不禁止的
民法精神,将婚姻礼金自愿约定为属于新婚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一方的父母所有,不仅不违反法律规定,反而能避免相关纠纷的产生。
三是明确来宾的意见和意图。婚姻礼金本质上是一种赠与,是亲朋好友对新婚夫妻甚至对双方家人的一份祝福。一般而言,如果来宾无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妻的共同赠与,并作为新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对待,离婚时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特别表明其礼金是给男方或女方或其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则应尊重来宾的真实意思表示,将这部分礼金认定为属于特定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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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员工结婚公司送予礼金的管理规定1
员工结婚公司送予礼金的管理规定
被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结婚,公司将送给员工礼金以此表示公司领导对员工的祝贺,具体规定如下:
1、部门经理、副经理,作业区经理、副经理,工厂厂长、副厂长,送给礼金1500元。 2、部门主管、作业区执行代表、工厂车间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送给礼金1000元。 3、一般员工(不含理货员、促销员)送给礼金500元。
4、员工领取礼金的程序为本人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本人填写礼金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行
政人事部核实签字?财务部签字?主管副总(副厂长)签字?总经理(工厂厂长)批准。 5、男女双方员工同在本公司工作只能领取1份礼金,以领取额度高的员工为主。 6、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而且热爱企业、工作认真负责者方可享受此待遇。 7、送给总部人员、作业区人员的礼金费用由公司财务部支付,“审批表”在行政人事部领取;各工厂送给员工的礼金由各工厂自行支付,审批表在各工厂行政人事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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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军人结婚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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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法律规定
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总政治部作出 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
导读:由于军队的性质,军人担负的任务和职业特点与一般公民不同,总政治部作出 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
按照规定的要求,军人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军人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应积极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关于军官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营以下军官申请结婚,由团政治机关审批,团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经批准结婚的军官,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关于士兵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士官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提出结婚,可利用探亲假期间回原籍结婚;结婚时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义务兵或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也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总政治部还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应持慎重态度,在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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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结婚礼金表格
篇一:婚礼礼金登记一览表
婚礼礼金登记一览表
合计人数: 位; 合计金额: 元。第 页
篇二:结婚必备表格
婚 礼 预 算 管 理 单
项目名称 喜帖印制 婚纱摄影 婚戒 新娘礼服购置 新娘配饰 新郎礼服及配饰双方父母礼服 伴娘伴郎礼服 花童礼服
预算金额
实际花费
备注
美容 美体 喜酒、饮料、茶水
喜烟 喜糖 婚礼蛋糕 背景舞台布置 婚礼用花 荧光香槟塔 租车(包括司机)费用
司仪费用 化妆师费用 婚庆费用
摄影师费用 摄像师费用 相册制作 胶卷及冲印 追光灯 婚车布置 宴会布置 新房布置 蜜月旅行 杂项支出 其他 费用总计
差额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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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申请结婚登记表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本人申请结婚登记,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国籍: 出生日期:年 月 日(转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文档 网:结婚礼金表格),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未婚,离婚,丧偶) 对方姓名: 性别:国籍: 出生日期:年 月 日,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常住户口所在地: 婚姻状况: (未婚,离婚,丧偶) 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自愿结为夫妻。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声明人: 监誓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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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结婚礼金政策
一、 宗旨
为鼓励员工长期在公司发展,并能享受公司的相关福利,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转正后的员工初次结婚,公司将给予礼金
以此表示公司领导对员工的祝贺。
三、礼金标准
人民币600元/人(请婚假时提出申请,休完婚假回公司上班一个月后现金礼包发放)
四、申请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员工,结婚时均可获得公司赠送的结婚礼金,以结婚证登记日后半年内
申请有效。
2.申请结婚礼金人员需凭结婚证原件到公司人事课填写《员工结婚礼金申领登记
表》,经审核通过后交予人事为其登记办理。
附件:
员工婚假礼金申请表
五.本制度经总经理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授权人事部解释,本制度自发文公布之
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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