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找几本交通行政执法的询问笔录示例吗?我是一个刚加入交...
笔录是对证言的记录,是证据的一种,录像也是对证言的记录,只是记录方式不同。
从证据的证明力上看,物证书证的证明力远大于视听资料,但是录像也还是有证明力的,就是看你的录像中是否把非法营运成立要件都包含其中,重要的是录音录像要原始的,还要有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你提供的录像要把原始载体一同提供。
另外,还可以搜集其他证据(如广告名片、仿造票据等)来印证司机的违法事实。
还有一点要搞清楚:非法营运的范围太大,只要是与现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违背的经营行为都是非法营运,而无证经营指的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按楼主所说的内容来看,不能表述为非法营运,应为无证经营,否则在适用法律上会有问题。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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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做笔录时说有录像证明我非法营运。
我要求看录像,他说只能...
个人意见:1、运政部门的录像是他们说你“非法营运”证据之一,不是唯一证据。
他们的证据可能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除当事人陈述要给你看并要你签字外,其他证据可以不给你看。
2、你觉得被“冤枉”,可要求“陈述和申辩”(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用的),还可以要求“听证”。
3、当交通行政部门对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你还可以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注明的途径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非法经营经济犯罪检察院笔录三万如何处理
1、《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2010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1] 的通知中,第七十九条中规定: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3、非法经营犯罪,已经在检察院确认你违法所得在3万元的,侦查机关如果已经核实,那么,将作为检察院起诉意见的重要考虑,确定起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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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经营场所有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上签字怎么办?
刑事案件询问笔录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询问笔录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和98条的规定,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时所作的问答式书面记录。
询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询问笔录是处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证言。
是侦查员分析案情、侦破案件的依据之一,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经过查证核实的询问笔录即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重要证据之一。
所以,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对于及时查明案情,核实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其他证据的真伪、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揭露惩罚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
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
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
开头,第一问答。
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
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
一般包括三项内容:1.记清情况来源;2.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3.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
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
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
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三、注意事项 取证目的要明确。
记录员要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即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询问人与本案关系。
明确询问每一证人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记清所要问的问题。
询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讲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因此,正文的开头用记录原话或转达的方法记明询问人对被询问人的政策交待和证人的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因此,询问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将两个以上的被询问人集合到一起进行询问,以防互相启发、影响,确保证言的真实客观。
询问者的语气要恰当,不能过于生硬或委婉,对于不同性格不同情况的人要采取不同的方法。
记录时均应记清楚。
记录要客观、全面、准确、具体。
重要的地方要记下原话,不记原话的也要保持其原意。
侦查预审结束时,询问笔录存入侦查、预审案卷(主卷)。
【 范 文 】 询问笔录(第1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1时50分于12时30分止 地点:金水分局刑侦九中队 询问人姓名:程海涛记录人姓名:许帅军 被询问人姓名:慎红民族:汉曾用名:慎丽 性别:女年龄:29岁出身: 成份:文化程度:初中职务: 原籍贯:**市 现住址:**市东大街8号 问:你今天来派出所干什么? 答:报案,我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
问: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答:99年1月20日上午10点多钟,我去儿童医院给儿子取药,我把我的手机放在我的左边的口袋里装着,当时,在我给儿子送病历单的时间,从我的后面挤过去一男青年,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停了几分钟听见有人喊谁的手机丢了,我听到喊声,看见一个高个子青年手里拿的手机,我一看是我的手机,我随手摸了摸了我的口袋,手机不见了,这时我听见高个儿青年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我过去说手机是我的,同时,看到旁边几个人抓住一个男青年,这个人正是我刚才在我身后挤的青年,身穿一件棕色皮夹克,下身兰裤子,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
随后我和公安人员一块到派出所。
问:你的手机是多少号,价值多少钱,什么时间买的? 答:手机号1383865230,价值2500元钱,我是98年5月份买的。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
以上记录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慎红(指印) 1999年1月20日
机动车肇事更换驾驶员或酒驾笔录范例
屡教不改,只有歇菜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按规定是6个月。
不可以再次出现醉酒了...
减免非法营运罚款的申请
减免罚款的话,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是否可以满足以下减免的条件。
主动承认错误,尽量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或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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