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文件编码:CXZY.081----2013
作业文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A/0版
编制部门:轧钢厂安全科
审 核 人:荣 鑫
批 准 人:常元光
2013—01—10发布 2013—01—15实施
山西长信轧钢有限公司 发布
文 件 修 改 履 历
文件编码:CXZY.081----201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维修正常生产与人员、设备安全,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轧钢厂所属各车间作业区、科室。
3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8.2.1文件规定
4定义
本文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定义。
5职责
5.1 本制度由厂长审批和签发。
5.2 安全科是该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5.3 各车间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制度的编写、适用性和有效性的审查以及文件内容的培训。
6 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
范文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 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
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项目部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公司和县安监局隐患排查系统,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项目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项目部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江苏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2-8-20
范文三: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形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质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车间主任、安全员参加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整改,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2、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安全生产部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车间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备案,同时上报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期限。
4、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车间或个人,安全科负责上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5、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上报县安监局,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定级,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
6、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公司须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厂进行1-2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潍坊泉鑫铝箔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日
范文四: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管理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
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
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管理科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范文五:客运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新蔡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事故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第二条 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
第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
第四条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重大事故
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治经费、保障预案) 。
第五条 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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