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方(全称) :
分包方(全称) :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施工生产活动 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深圳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唐山世纪龙庭 楼结构分包工程与分包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唐 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及外地来唐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其他 关于外地来唐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条例。 任何因为分包 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 事故、 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 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须持有河北省建设厅核发的外地进冀企业施工许可 证 (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 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冀企业施工许可证(经 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 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
(3)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河北省户籍人员)需持有唐 山市劳动局核发的唐山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唐山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 所办理的暂住证、 唐山市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 凡因 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 行政、 法律责
任均由分包方承担, 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办 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劳务管理规定及总包方其他的 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
二、安全生产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非分包方 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 2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总 包方,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 总包方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总包方为抢救提 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 100%, 并达到河北省文明安全 样板工程标准。
(4)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 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有关唐山市外地来唐人员卫生防 疫管理的规定及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和 《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及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 、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
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 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 履行已方 责任。
(8)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①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总包方审批。改变原 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②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并 跟班检查管理。
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①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 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②分包方的工长、 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 须接受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 产资格证书》 ,持证上岗。
③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 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 考核后方可上岗。
④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并持有有效
证件(原籍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法定部门签发) ,经考核 合格者换领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 持上岗证。
⑤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⑥分包方必须执行每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①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 全生产检查。
②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 查。
③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④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 班长跟 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⑤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①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 机械性 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②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 方经理部验收。
③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总包方接受专 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④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 防护装置技术特性、 设
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 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⑤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验收制度。
⑥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 度。
⑦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⑧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⑨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 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 组织全力抢救伤员, 保护事故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移制动现场设备、 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 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 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 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总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 分包方应当 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总包方工作的事 件给总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对
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 制度者给予处罚。 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 标 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附后)
三、安全防范
(1)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 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 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 所安全, 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 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 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分包方的专业分包 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 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 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 需要时提 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 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总包方可要求分包方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 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 在任 何情况下, 此人不准再在雇佣于现场, 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 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分包方的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凡重要的劳动保护产品必须按发包方指定厂家购买。如:
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佩戴有效地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佩 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他人身防护设备。供方应呈送报批 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分包方应在签约后 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 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供方的安全责 任。 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 且分包至所有工作场所并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 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每 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 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消防保卫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河 北省政府、河北省建设厅及唐山市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 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 求组织施工, 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 对发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 通知, 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逾期不改或整改不 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 /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 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工人消防责 任造成的案例、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
经济责任、 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分包方独自承担, 因此给总包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资料管理
对于总包方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 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给总包 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严格遵守河北省及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 定。
(2)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 现场布置、 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 按总包方的规定执 行, 在施工过程中, 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富庄、 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违法 暴乱火灾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及 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 自己负责。
(4)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 安全和防止全体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 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 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均 由责任方承担。
(5)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 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 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6)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 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 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 工具。
七、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与工程分包合同具有等同效力, 由双方各持 一份,一份存查。
八、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与分包合同协议条款同期等效。
总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合格项罚款金额一览表》
范文二: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
乙方(承包人) :
为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对国家、企业、劳 动者负责的态度,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公司 项目部就 (工程名称) 的 (分包项目名称) 施工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与环保协议书。
在施工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1 双方共同确认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1.2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 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1.3现场无火灾、火警事故,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 100%。
1.4劳务用工合法;非法用工、治安及刑事案件为零。
1.5严格按发包人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及管理,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 文明安全工地 标准。
2 乙方 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履行如下条款:
1. 本着“谁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遵循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 理,统一指挥。
2. 乙方 必须是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方可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乙方 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相关资质和缴纳安全管理保证金。
3 . 乙方 进场时必须把其公司的相应资质和证书上报安全部门和监理部门审查, 并报项目部留底一份, 以备 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验。
4. 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 措施,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5. 乙方必须遵守并且服从甲方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 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对不服从甲方单位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甲方将予以处罚。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到会者必须认真记录并积极组织落实, 不断改进提高。
7. 职工入场,由乙方提供人员体质状况,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 不满 18岁的未成年工不准进场作业。乙方组织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
并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5乙方作业 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用电设备、配电箱、防护设施、脚手 架搭设等不得随意拆改, 必要时拆除需经甲方安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才可临时拆除, 作业完工后应及时恢复。 9.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登高(2米) 以上无防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固定的物体上并设专人保护。
9. 乙方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板) 、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和自身使用的工具,电气设备等,发现有 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管理人员 , 必须经整改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6.6乙方 每日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所在的施工区域干净、整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 清、下班场地清” ,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随时性。
10. 乙方作业时不得违章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严格按照现行标准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1. 乙方的作业人员,严禁拼体力,冒险蛮干,违章作业;
12.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包装物品、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打扫、清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和统一处理。 13. 乙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所有身带入场的施工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电缆 电线等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场。出场时,必须凭项目部开具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14. 乙方留宿人员必须遵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烧菜煮饭、使用水乌龟等, 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带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或留宿。
14. 乙方 接到甲方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保证在规定限期内 100%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或整改标 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15. 乙方因违反甲方以上相关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8如承包人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8.3对于安全隐患、消防及治安隐患、用工管理等隐患,在发包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后,承包人不能在 规定期限内达到 100%整改的, 处 500~1000元罚款。 同一隐患问题再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 100%整改的, 处 承包人 2000~5000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发包人可立即责令停工整改, 在进行处罚的同时, 追究承包人因停工 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
发包人安全、消防及环卫、环保人员在日常检查巡视过程中,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 生产协议约定行为的人员,有权依照发包人《施工现场隐患和违章处罚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处 罚额度为 50~500元。不服从管理,屡教屡犯者加倍处罚。
任何因为承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 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2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本协议签订地点:本协议签订时间:年 月 日
3
范文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 责任及加强安全管理, 确保施工安全。 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 双方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一、 协议期限:
施工期限自乙方工人进场 年 月 日至乙方竣工验收后本协 议自动失效。
二、 协议内容: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 法规,条例、规定。
(一) 、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供乙方企业资质、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和所有工人的身份证进行收取审查,明确职责。
2. 乙方进场施工前使用的户外吊篮必须检测合格,证件齐全,经建设局备 案审批,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甲方认证。未提供建设备案资料者不得投入使用。 3.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企业资质、安全资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
4.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抓好安全施工管理,做好检查、督促、整改及复查工 作。
5. 甲方实施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整改, 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 整改消除安全 生产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二) 、乙方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职责及相关的义务。
1. 乙方应制定施工所需的安全操作规程, 督促检查你单位的安全生产施工 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负责人及安全部门的安全检查, 并对检查过程中查出 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经甲方复查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3. 乙方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监督落实。接受甲方的安全 监督,执行甲方的安全规定和制度。
4.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设施。
5.乙方在进行危险工序作业时,应通知甲方,由甲方验收你方达到安全 施工条件时, 方可进行施工工作业, 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违章作业后果自负。 6. 乙方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事故报告制度,按照 报告制度, 按照报告时限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 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
7. 乙方施工人员对所使用的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 现隐患, 立即停止施工, 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 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 施工前,乙方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的发生。三 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9.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和非伤亡
事故应积极做好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及善后的一切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不得挪动、 破坏施工现场的防护、 施工电梯及楼层防护门、 消防器材、 用电设施等,乙方私自破坏及动用的费用及后果你方负责。
11、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成品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损坏成 品的双倍价格赔偿,并处以 1000元经济处罚。
12、 乙方进场的材料及机械设备等必须通知甲方进行见证,提供明细, 未 见证的处以 1000元处罚,并责令退场。
13、 乙方出场的材料及机械设备等必须通知甲方见证, 按进场前见证的数 量退场,多余的按偷盗查处,处以 2000元处罚,并报派出所。
14、 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 必须由你方专业电工从总盘挂表扯 出一路临时用电系统, 所有用电线路、 设备设施归你方管理使用, 用电系数取 1.2 ,出现违规用电问题你方负责,私自乱接甲方用电系统,处以 5000元处 罚,并没收此路使用线路及设备。
15、 你方所用电盘必须经三方共同验收后采用封条封闭, 封条如有拆除视 为你方窃电,用电量按你方实际用电量的双倍计量,责任自负。
16、乙方必须配备专人管理乙方的材料设备,如有问题,后果自负。 17. 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需向甲方交施工用电电费 5000元(待定) 。 (三)安全文明施工违纪处罚规定
1、职工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未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 200元,未系好 下额帽带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
2、 现场中所有的吊篮均必须配备两根安全绳。 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大于两人, 均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绳。
3、严禁职工赤脚、赤背或穿拖鞋、穿高跟鞋、穿易滑鞋进入工地,违者每人 每次罚款 100元。
4、严禁职工酒后上岗作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0元,其责任乙方负责,责 令退场,不得违章作业。
5、在施工现场酗酒闹事、对总包单位不服从管理态度僵持、行为恶劣的,责 任自负,责任人开除工地,并处以 5000元经济处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6、新入场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者,发现 后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
7、 电工必须要经过本工种的技术培训, 经考核合格, 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现场非电人员或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私自未经允许破坏电盘接线, 违反者 处 1000元罚款。
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 TN- S接零保 护系统, 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电缆全部采用三相五线电缆, 现场临时用电必 须执行国家规范,必须一机一闸一楼一箱,严禁一闸多用,电线错乱。使用的 移动电线不得使用花线,插座、插头不得损坏。每次发现违反者处 500-1000元罚款。
9、现场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完好无损,绝缘良好,各项转动防护装置齐 全有效,不准有外漏或破损现象,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10、 现场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合格的产品, 并灵敏有效, 不准使用不合格产品, 不准使用破旧的漏电保护器, 每台设备都必须配备一套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违 反者处 200-500元罚款。
11、 现场内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全部使用按钮开关, 违反者处 200-500元罚款。 12、 现场电缆线必须按规定配制合格产品, 不准使用有破皮, 老化或不绝缘产 品,违反者处 200-500元罚款。
13、现场楼层内电缆线都必须要架空绝缘,不许拖在地上,不许拖在水里,不 许挂在金属件上, 不许乱接乱拉, 要排列整齐有序。 违反者处 200-500元罚款。
14、 现场内所有机械设备, 都必须确保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不许有一闸二机 或一闸多机现象, 所使用的机械电缆线必须是五芯电缆, 工作零和保护零必须 分开设置,临时用电采用 TN-S 系统,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违反者后果自 负。
15、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使用合格产品,不许私自拆卸或组装,违 反者处 500-1000元罚款。
16、 乙方配备的配电箱、 开关箱内不准有杂物, 必须清洁卫生, 箱体完好无损, 违反者处 200-500元罚款。
17、 宿舍内不准许使用 100瓦以上的大灯泡, 不许有长明灯, 不许乱拉乱接电 线,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18、 宿舍内不许使用电炉子或电钨灯取暧或做饭。 违反者处 500-1000元罚款。 19、现场内不许有人为地破坏电气设备和电气设施,违反者除按价值赔偿外, 并处 1000-5000元罚款。
20、现场内所有电动手持工具,必须检测合格,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工,都必 须按照劳动保护用品规定佩戴好保护用品, 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使用不 合格设施、设备违章作业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21、现场内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设置有序、整齐,安门配锁,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22、现场内不许将电线插头,直接插入插座内,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23、 乙方现场的电工每天必须进行检测和巡视, 发现异常立即整改消除, 经我 方接电时必须联系我方电工共同保证线路通畅,压线牢固,严禁超负荷工作, 违反者处 100-500元罚款。
24、严禁乙方职工随意生火,乱动消防器材,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500元。
25、 严禁职工随意破坏或乱拆安全防护设施杆件, 如有影响施工的需立即上 报甲方主管部门, 审批后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作业, 违反者罚款 500-1000元。
26、严禁职工从高处向下扔垃圾、材料、杂物等,需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 派专人监护,下方无人施工时方可。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 500-1000元。 27、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不允许随意破坏和拆除,私自破坏、拆除者每次罚 款 100-500元。
28、必须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清,每日一清,保持文明施工。违反 者罚款 500-1000元。
29、职工宿舍内及环境卫生,如脏、乱、差的宿舍,违者罚款 100-200元。 30、现场材料按划分区域堆码整齐,禁止乱堆乱放,违者罚款 500-1000元。 31、 现场内必须接受甲方安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发现推委扯皮或 拒绝执行者,罚款 500-1000元。
32、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炒菜,违反者罚款 100-500元。
33、严禁职工翻工地院墙进出,违反者罚款 100-500元。
34、严禁职工宿舍内男女混住或留外人住宿,违反者罚款 100-500元。 35、严禁职工随意乱倒垃圾、乱倒污水,在工地墙上、柱上宿舍或在厕所内乱 写乱画,在工地上随意大小便,违者罚款违者罚款 100-500元。
36、严禁职工偷盗现场材物,违反者按材物的十倍罚款,并报警查处。 37、 施工电梯使用时必须由我方持证电梯操作人员操作, 夜间加班时向总包单 位申请使用施工电梯, 电梯内、 外防护门、 内部设施及门锁随意破坏及楼层防 护门未关闭的,如发现施工中违反规定者,处以 100-1000元罚款。
此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其他未尽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
(2)施工用电安装电表,每月固定责任人电工抄表。
(3)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位置。
(4)所有材料均要为环保型材料。
(5)做好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
(6)高空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不得离开吊笼悬空作业,吊笼不得超载 运行。
(7)乘载吊笼必须从地面乘载,不得攀爬窗口乘载。下班后吊笼必须降 到最低,不得有悬空吊笼。
(8)吊篮臂长不得大于整臂的 1/4.内部配重必须满设,并加安全锁。如 不履行责任自负。
(9)在施工现场必须遵章作业,安全生产。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协议签订地点:xxxxxxxx 项目部办公室
协议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范文四:安全生产协议书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甲、 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切实加强落实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施工 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 《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协议。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各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执政方可上岗。 不得将所承接工程非法转包,由非法转包引起的问题及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1.2乙方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必须使用合格的劳务人员。并根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施工现场的 实际,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中贯彻落实。
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禁止酒后作业,严禁赌博、 酗酒、打架,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不得私自乱拉设备电线,特种职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需要进行交叉作业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4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防护标准》进行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带好安全帽,高处危险作业挂好安 全带,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动用明火作业要事先办理 “用 火证” ;出入工作区要走规定的通道;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保护现场的 整体安全; 机械设备要按规定采取降噪音、 排污、 降尘等措施, 保护现场及周边环境, 保证文明施工。
1.5乙方自带设备机具进场施工时,需对其机具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装、运转使用过程 中的安全负全责,需对其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责。乙方应确保其机械设备、车辆完好 合格使用,不合格存在隐患的不得投入使用。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甲方未提供安 全生产作业环境的,有权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
1.6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各项材料进行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应遵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安全用电服从总包方现场负荷分配 及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并在所属电箱体上标明分包单位名称。
1.8乙方单位应按规定派出专职住现场的安全人员,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进行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定期巡视检查纠正违章,整改隐患。
1.9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配合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按《北京 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 进行报告,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性质、 责任认定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认定意见为准。 凡由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的伤亡事 故,由乙方负全责。由交叉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按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认定的事 故责任,有责任方协商对事故进行处理解决。
2、临时用电:
2.1甲方负责检查乙方用电安全及规范落实情况,对乙方不执行用电规范、规程的,甲 方有权停止其用电。
2.2对生活区、乙方所住宿舍内不准私自使用电炉子、电热毯及非正常使用电器设施、 设备取暖做饭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其电器设施并给与经济处罚。
2.3乙方进入现场所使用设备的用电应报甲方检查,严禁私自乱接、乱拉。如乙方未经 甲方同意或不按甲方提供的供电系统违章用电, 造成甲方设备损失或出现安全事故 均有乙方承担责任,并包赔经济损失。
2.4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工作期间酗酒、打闹等,如有发生,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5乙方使用电气焊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 “持证上岗,开据用火证,配备灭火器具, 设专人看火” ,二次把线不随意乱拉,必须双线到位。若有违章行为,甲方将对乙 方给予经济处罚。
2.6乙方进场的设备、小型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自带的配电箱内必须装有负荷及漏电保护装置,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手持电动工 具及流动箱必须装有完整的插座插头,电动工具的开关需灵活可靠,严禁采用绞织 线做电源导线,手持电动工具不准随意加长电源导线。
2.7所有电动工具及电器设备设专人看管, 拆装电源线由专业电工负责, 杜绝事故隐瞒, 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 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制度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和处罚。
3、消防保卫:
3.1乙方进入本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
3.2乙方对职工经常进行法制、法规宣传教育,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对违法乱纪人员, 一经发现项目部严肃处理,除处罚外并清除出场,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3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看管,制定防范措施,防止 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事件。
3.4材料库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贵重、剧毒、易燃、 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 做到帐物相符。
3.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3.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易燃材料搭设。易燃、易 爆物品应设专库存放“分类存放” 。保持通风良好,用电负荷规范,不准在工程内、 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3.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吸烟到指定地点,否则造成一切损失, 由分包单位及个人负责,造成严重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8电、气焊作业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实施,作业人员施工前到项目部安全部门开据 用火证。持证上岗,配备灭火用具,设专人看火,并且按照电气焊要求施工。 “氧 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两瓶与作业点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禁止 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
4、环境保护:
4.1甲方负责对乙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2乙方在施工现场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要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采用有效的措施,防止环境噪声 污染,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4.3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4.4防止和减轻粉尘、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4.5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4.6项目完工后,应当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5、职业健康
5.1乙方必须保证本队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并对其进行日常性安 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2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必须监督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制止违章作业。
5.3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安全负责人,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分配施工任务时必 须按照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 5.4各班组长每天要在施工中进行自检,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施工队负责人必须 按照项目部及各级领导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人员、 按规定时间和整 改要求进行落实。
5.5甲乙双方管理人员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 工,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5.6乙方有责任监督和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出现打架斗殴、酗 酒、 赌博、 盗窃、 传播淫秽物品、 围堵政府和公司办公机关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 并负法律责任。
5.7严格履行劳务合同的规定,并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施工人员的 劳务费。
5.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要监督施工人员作业及生活场所安全、卫生隐患,及时整改,加 强卫生、安全教育,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及健康。
5.9发生各类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向项目部汇报。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向总承包方的上 级申请调解。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末尽事宜,填写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同等 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五: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舟山市大神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立协议单位
乙方: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工程承包合同》 的原则条件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生产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工程承包的资质,其承包工程的范围应与营业执照所列经营 范围相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本着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本协议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甲方代表人共同签署。
2、乙方法定代表人
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做好安全、消防 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处理。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00人以上的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00人以下单位设置 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指定
负责本部门工程人员的施工安全、消防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施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上岗前的安全资格培训,持任职资格证上岗,其持证率 须达 100%。
4、乙方认真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 消防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并提供本公司制订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 产的文件精神;所有在甲方单位从事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每年必须通过由甲方组织的一次安 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转入乙方组织的其它二级安全教育, (员工三级教育率和转岗 安全教育率应达 100%) 。
5、甲方督促乙方组织安全生产保障系统,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 活动,每月底把安全活动结果报甲方安全部门。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要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 的督促、 检查;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 消防管理及督促、 检查义务, 对于查出的隐患, 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承包工程必须年满 18岁至 50周岁(从事危险作业人 员必须满 18周岁,从事特种作业有证人员可以放宽至 55周岁) ,并经体检合格(包括在岗人 员的年度体检) ;患有心脑疾病、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生理和肢体缺陷及患国家规定的不 得从事高危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允许进入甲方单位作业,如乙方不遵循本条款,由此引起的一切 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施工单位必须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用于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环 境保护、教育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等,乙方要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并参加社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9、乙方施工单位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脚手架工、起重指挥工等) 必须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否则不能上岗 操作,如无证操作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0、甲方协助乙方对从事特种作业的无证人员组织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乙方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培训、取证,培训费由乙方支付解决。
11、乙方在施工中所有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备的设备、工具,应完全符合国家安全生 产标准及施工安全,并保持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检修,确保使用时为良好状态;如在施工 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设备,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 负责解决,并在未整改完毕前有权拒绝施工;严禁使用和驾驶无证、无牌车辆在甲方区域内行 驶。
1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施工工艺严格实施,不得擅自违反施工工艺,如违反施工工艺所 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将所有安全文件按浙江省 DB33标准,自觉到安监局备案。
二、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配足专、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负责人汇报。
2、乙方单位施工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主持的周安全例会和 现场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和落实甲方各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并认真布置、检查、 评价,总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台帐。
3、乙方单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的监督、检查,遇有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严禁冒险作业。
4、乙方必须负责对所有在甲方单位工作的人员,按规定发放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 劳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 专制安全带、防滑鞋。同时配备相关预防职业危害的劳护用品,以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处 罚
1、乙方人员在甲方单位工作中如有违章行为和对事故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将按甲方有关 规定给予处罚。
2、乙方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甲方单位的周安全例会和现场安全检查的将按 有关规定记入考核档案,并给予当事人处罚处理。
3、乙方所属的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时,除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外,还 将对其负责人处罚。
4、如乙方工程承包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不严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停止其现场作业, 有权令其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5、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除依法追究乙方 法律责任和按有关安全部门要求处理外, 甲方将按规定对乙方予以罚款处理并对造成事故的责 任单位予以清退。
6、乙方所属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设备、工具,甲方除强令乙方检验外,一经查 出为不合格产品,对使用单位给予处罚。
四、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工伤事故,双方应协力紧急抢 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及时向甲方安全部门报告,如不报,经查实按甲方规定处理;如乙方施 工时不慎被第三方伤害的,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对双方不能解决时,经甲方有效调查 后,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大小酌情处理,如双方不服可向舟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其一切费用及善后处理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尽量提供方便。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甲方按国家劳保规定承担工伤事故费用,但一切善后 事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配合。
4、若事故责任双方均有,则经济费用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调不成,以舟山市相关仲 裁的机构结论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本协议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时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承包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舟山市大神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