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安部三考题库之刑法判断题
刑法判断题
第一章 任务、基本原则和范围
1、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 )
2、有的行为尽管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只要它具有社会危害性,就可以比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 )
3、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定罪处刑。( ? )
4、罪责自负、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 )
5、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 )
6、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任何罪,都适用本法。( × )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罪处罚。 ( ? )
8、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必须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予以追究。( × ) 9、对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外交代表、国有企业领导在领域外犯罪,则不分法定刑的轻重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0、凡犯罪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之外的,不适用我国刑法。( ×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 )
12、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飞机、国际列车上犯罪的,适用本法。( × ) 13、只有犯罪的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才认定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 14、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15、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理解为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 )
16、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人和物。( × ) 17、犯罪必须具有危害结果才能予以处罚。( × )
18、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不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都不是犯罪。( × ) 19、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就是都预见到结果必然发生。( × ) 2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 21、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上的区别是前者是根本不可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 ? )
22、某甲驾一货车行驶在陡峭山路,某乙为尽快赶到投宿地想搭便车,冒然抓住车厢后部,但却无法攀上,甲知道这一情况后,为摆脱乙突然刹车,致乙摔入山沟死亡。甲对乙的死亡结果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 )
23、宁某为了不赡养老人,准备下毒杀死老人,但其发现老人与小孩一起吃时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此,宁某的主观上只有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 × )
2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25、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
26、无意识的危害社会的动作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 ? ) 27、王某正在匀速行车,8岁儿童李某玩弹弓,石子击中王的左眼,王本能地捂住自己的眼睛,方向盘失去控制将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死。王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 ? )
28、不作为犯罪是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而构成的犯罪。( ? )
29、十四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任何刑法禁止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 ) 3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
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32、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 )
3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34、15周岁的张某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 ) 35、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间谍罪、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
36、因不满16周岁不受刑罚处罚的,应由政府收容收养。( × )
37、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 )
38、犯罪对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 )
39、精神病人在任何时候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
40、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 )
4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
42、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43、醉酒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意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因此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 )
4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
4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4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免除处罚。( × ) 47、怀孕的妇女或年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 48、哑巴甲一日酒后入室盗窃价值2000元的财物,甲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
49、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 50、正当防卫讲的“必要限度”是不能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 × )
51、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 52、某夜,刘某(16岁)入室盗窃时见室内一女子正处熟睡状态,遂起歹意欲进行强奸,正当该女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
53、互殴案件,后动手的是正当防卫。( × )
54、防卫挑拨、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都是防卫过当的一种表现。( × ) 55、李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斗殴,李某声称要将王某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菜刀。王某害怕,在李某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将李某打死。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 ) 56、防卫过当,从其性质上讲,应该是防卫行为,是只是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 ? ) 57、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要求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里的不法侵害是指犯罪行为。( × )
58、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已经为实施侵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 )
59、实施正当防卫,防卫的强度并非不能大于不法侵害的强度,只是不能明显超出不法侵害的强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已。( ? )
60、只要行为人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 ) 61、任何人为避免本人危险而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都可以适用刑法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 )
62、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 ) 63、我国刑法规定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 ) 64、实施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即危险必须是现实的,具体的。( ?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或中止
65、对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
66、对于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 67、甲意图杀死其妻,某日误将碱面为砒霜投放在其妻将要吃的饭中,其妻吃后安然无事,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未遂。( ? )
68、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69、甲蓄意盗窃,于某日深夜窜至一单位财务室,但打开保险柜后却发现空无分文。甲的行为构成手段不能犯未遂。( × )
70、甲为了谋杀乙,在乙的饭菜中投毒,但乙因有急事未吃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应负刑事责任。( × )
71、一天傍晚,某甲在一僻静的胡同口遇见一位妇女,突然将该妇女抱住,正欲实施强奸,这时,附近有人走动,于是犯罪嫌疑人停止了犯罪,匆忙逃走,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
7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 73、在犯罪过程中,嫌疑人虽自动放弃犯罪但没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不属于犯罪中止。( × )
第三节 共同犯罪
74、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过失犯罪。 ( × )
75、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有时以共同犯罪论处。( × )
76、共同犯罪形式只能表现为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 ) 77、甲(15岁)与乙(16岁)在一住宅楼前闲坐,见女学生刘某、张某在马路上行走,甲说:“我一瞧这两女就来气。”乙听说便激起流氓心理,用手中弹弓向刘、张二人射石子,结果,打中刘的左眼,致刘左眼失明。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 )
78、王某为了杀害张某,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李某开枪将张某打死。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 )
79、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主犯。( × ) 80、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完全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 ? )
8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 )
82、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是三人以上多次实施故意犯罪。( × )
83、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
84、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不予处罚。( × )
85、教唆犯罪的行为只能是积极的作为,而不能是消极的不作为。( ? ) 8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教唆者不构成犯罪。( × )
87、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 ) 88、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 )
89、个体工商户也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 )
90、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于深夜潜入王家,恰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将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
91、王某被人强迫参加贩毒活动。由于收入很高,王某便积极参与,在贩毒集团中起了重要作用。王某从胁从犯转化为主犯,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罚。( ? ) 92、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据查,甲乙两人并无同谋。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
93、甲请乙为其到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两人相约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 )
94、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甲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 ) 第三章 刑罚
9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监狱。( ? ) 96、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共有8种。( × )
97、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 ? )
98、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
99、管制期满,由法院向犯罪分子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群众宣布解除。( × ) 100、管制执行的机关是政府基层组织。( × )
10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值,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
102、死缓是介于无期徒刑与死刑立即执行之间的一种独立的刑种。( × ) 10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和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 ) 104、剥夺政治权利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 × )
105、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 106、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担任公司企业的领导职务。( × ) 107、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政治权利也当然被剥夺。(×)
108、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担任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但可以在国家机关任职。( × )
109、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 110、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徒刑的,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111、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应当享有政治权利。( × )
112、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务。( × ) 第四章 刑法的具体运用
113、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序决定。( ? )
114、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 115、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限度以下判处刑罚。( × ) 116、对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 )
117、累犯是指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罪的人。( × )
118、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以后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不属累犯。( × )
119、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此罪的,以累犯论处。( × )
120、过失犯罪,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累犯。( × )
121、对于累犯,不适用减刑。 ( × )
122、某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4年内,他又犯交通肇事罪,某甲构成累犯。( × )
123、某甲因过失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7年刑满释放,1999年又因盗窃10000元,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时,认定某甲系累犯。( × ) 124、某甲被刑拘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应以自首论。( ? ) 125、因为送子或亲友归案并非都是出于犯罪分子的主动,因而不得以自首论。( × ) 126、犯走私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的江某,在服刑过程中经过改造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他罪行,有关部门以江某自首从轻处理。( ? )
12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 )
12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
129、张某犯罪后本无投案意图,只是在其姐姐劝说、教育下才同意投案,尽管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 ) 130、具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 ? )
13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应当免除处罚。( × )
132、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即使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也应当按照盗窃罪和其所实施的犯罪数罪并罚。( × )
133、陈某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陈某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陈某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陈某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陈某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陈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 )
134、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都应按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 ) 135、某甲连续杀数人,具备数个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数罪,进行数罪并罚。( × )
136、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又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罪的,应数罪并罚。( ? )
137、被告人A某拐卖妇女前往沿海地带,在拐卖的路途中,A某奸淫数名被拐卖的妇女,以迫使她们就范。A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 )
138、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
139、我国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组织。( × ) 第五章 其他规定
140、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 141、法律中的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 )
142、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 )
143、刑法中所指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侦查、检察、审判职责的工作人员。( × ) 144、刑法中所称的告诉才处理,是指控告人告诉才处理。( × )
145、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中起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 )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6、故意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 )
147、失火罪、爆炸罪、决水罪的犯罪主体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 × ) 148、王某与李某有仇。一日,王某趁李某不注意,将一砒霜投入李的水杯中,李某饮后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毒罪。( × )
149、行为人用火焚烧自己的房屋或财产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放火罪。( × ) 150、犯罪分子甲潜入某机关大院宿舍楼四楼的乙家门口放火,意欲焚烧乙。乙刚好外出。大火烧起后,被住在本楼的其他人发现,遂将火扑灭。甲的放火行为只造成乙家的大门损坏。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
151、非法携带爆炸装置,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 )
152、根据刑法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法定对象有电车、船只、航空器、火车轨道。( × )
15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既包括交通运输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 ? ) 154、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 )
155、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 156、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定故意杀人罪。( × )
157、“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 ? )
158、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 )
159、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6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 )
16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 )
162、张某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
16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指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犯罪收入。( × )
164、张某开办的地下药厂生产感冒冲剂,售出后获利2万元,经鉴定该药是用红糖和淀粉混合而成的,根本没有药物成份。张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 165、商店经理王某,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向人销售,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构成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 ? )
166、刑法中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 )
167、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伤以上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
16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三万元为起点。( × ) 16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 ) 170、走私淫秽物品罪,主观上要求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 )
17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纳税额不满5万元的,不构成犯罪。( ? ) 172、以进行走私、逃汇、洗钱、骗税等犯罪活动为目的,使用虚假、无效的凭证、商业单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应当分别按照刑法分则关于走私罪、关于逃汇罪、关于洗钱罪和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 ) 17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按照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处罚。( × ) 174、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 ) 175、根据刑法的规定,所有金融诈骗罪均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 ) 176、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 ) 177、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 ) 178、盗窃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行为构成盗窃罪。( ? )
179、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投保人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 )
180、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对投保人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 ) 181、投保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 × )
182、某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丁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丁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 )
183、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以,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 )
18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涉嫌抗税罪。 ( ? )
185、唆使、煽动纳税人、代征人、扣缴义务人抗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抗税罪的,以抗税共犯论处。( ? )
186、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的,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定罪处罚。( × )
187、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 )
188、王某从其所在的公司窃取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盗窃罪。( × ) 189、个人犯合同诈骗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能予以追究。( × ) 190、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 )
191、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经营香烟,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 ) 192、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 )
193、甲某以非碘盐充当食盐,私自销售30余吨,对其行为应按照非法经营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种罪行进行处罚。( × )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94、使母体内尚未出生的胎儿死亡,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溺婴则构成故意杀人罪。( ? ) 195、张三与李四有仇。某日,张三见李四前往公用的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结果导致李四饮水后死亡。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
196、甲因与乙有仇,为报复乙,在参加一境外恐怖组织后,借机将乙杀害,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197、张、刘二人因故发生争吵,刘气急败坏,想教训张,于是乘张不备拔刀向张的大腿部位刺去,不料刺中腿部动脉,张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刘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 198、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 199、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 ) 200、刑讯逼供的对象是罪犯。( × )
201、强奸罪的犯罪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 )
202、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室强奸违背妇女意志,而通奸则不违背妇女意志。( ? ) 20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涉嫌强奸罪。 ( ? ) 204、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果该幼女是自愿,则不构成强奸罪。( × )
205、甲欠乙债款5万元久拖不还,乙为了逼甲还债把甲锁在自家地窖中三个月,甲称无钱可还,乙很恼火把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应从重处罚。( × ) 206、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也构成非法拘禁罪。( ? ) 207、为勒索财物而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构成绑架罪。( ? ) 208、只有为索取非法债务而拘禁债务人的行为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 ) 20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 )
210、绑架并杀害被害人的,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 ) 211、甲婚后无子,遂偷盗一婴儿,养在家里,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 ) 212、行为人以收养为名,低价收买婴儿,又以送养为由高价倒卖,从中营利的,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 )
213、刑法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 ( ? )
214、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其前妻,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从重处罚。( ? )
215、诬告陷害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 ? )
216、青年工人甲因与同事乙有仇,遂捏造乙曾奸淫一幼女丙的事实,在外广为传播,造成很坏的影响。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 × )
217、虐待罪和遗弃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
218、侮辱罪和诽谤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
侵犯财产罪
219、侵犯财产罪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
220、田某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张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张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田某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张某当即被摔成重伤。田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 221、乘坐小型出租车过程中,乘机抢劫司机钱财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263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
222、抢劫银行办公用品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3条第(三)项规定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 )
223、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
224、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盗窃、诈骗、抢夺罪从重处罚。( × )
225、犯诈骗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
226、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和人身权。( ? )
227、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
228、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 )
229、对犯罪分子盗窃、抢劫所得的机动车辆及其变卖价款,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追缴。 ( ? )
230、王某窜至北京一居民区,连续强行进入7家进行入户抢劫,其行为应当认定是“多次抢劫”。( × )
231、甲某抢劫一信用卡,卡内共有1万元钱,其取出3000元消费。对甲的抢劫罪应按照1万元定罪量刑。( × )
23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以绑架罪和抢劫罪定罪处罚。( × )
233、王某骑摩托车乘张某不备将其撞倒后抢了其钱包,王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 ) 234、甲乙共同盗窃,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 235、驾驶机动车抢夺,一律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 × )
236、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 ) 237、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抢夺的行为。( ? )
238、甲晚上看到一老人手上提一只包(内有现金1500元),独自行走,甲冲上去一把夺过包就跑,由于用力过猛,将老人带倒在地,老人摔成重伤。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 )
239、张某、王某二人发现刘某一人独自行走,手提包内有大量现金,遂尾随其后,蓄谋行抢。当刘某走到一无人拐角处时,张某乘刘某不备从背后双手将刘某抱住,王某乘机将刘某手中提包抢走。张某、王某构成抢夺罪。( × )
240、李某对张某的钱财垂涎已久。一日趁张某一人在家之机将其杀死,拿走财物若干。对李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
241、乙为非法占有甲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将甲打死,将财物掠走。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 )
242、在以威胁的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时,威胁的内容既可以是以实施暴力相威胁,也可以是以揭发隐私相威胁,还可以是以毁坏财物相威胁。( ? )
243、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5000元。( × )
244、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接近“数额较大”起点,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
245、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 ) 246、实践中行为人盗窃数额接近数额较大起点,且盗窃残疾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也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 )
247、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 )
248、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 ) 249、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我国刑罚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
250、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窃取财物,应按照私自开拆邮件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 )
251、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 ) 252、刑法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 ? )
25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 ? )
254、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睡、无知觉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而当场将财物劫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
255、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 )
256、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 )
257、明知是盗窃车辆而介绍买卖的,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 × )
258、张某为某私营企业的会计,一日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用钥匙打开保险柜拿走单位现金2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
259、冒充高干子弟进行诈骗,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不以招摇撞骗罪论处。( ? ) 260、凡是行为人以诈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都构成诈骗罪。( × ) 261、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交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
262、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 263、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 )
264、他人的埋藏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 )
265、职务侵占罪主体不可能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 )
266、某村民小组组长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因此甲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 )
267、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 268、侵占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拒不返还其所占有的他人财物为条件。( ? ) 269、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特殊犯罪主体。( ×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70、甲某因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被工商部门责令停产,在工商人员对其设备查封时,甲某对其拳打脚踢,不让工商人员实施,造成一名执法人员重伤的后果。甲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 )
271、某甲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罚款,便对税务工作人员某乙怀恨在心。一日在某乙下班回家的路上,甲将乙打成轻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 × ) 272、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妨害公务罪处罚。( × )
27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造谣撞骗罪。( × )
274、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 ? )
275、聚众“打砸抢”,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依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 )
276、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 )
277、张某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将对方参与斗殴的王某打成重伤,张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 )
278、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 × ) 279、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
280、为组织、策划**组织人员聚集滋事、公开进行**活动而进行聚会、串联等活动,对于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 ? )
281、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 )
282、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之一。( ? )
283、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该按照所参与的犯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罚。( ? )
28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特征之一。( ? )
285、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首要分子、罪大恶极者或其他积极参加者。( × )
286、甲是一无业游民,为寻求精神刺激,多次带着他的一帮朋友在街道上追逐妇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甲的行为属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 287、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 )
288、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应从重处罚。( ? ) 289、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生、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应按赌博罪定罪处罚。( × ) 290、伪证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 )
291、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买卖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共犯论处。( ? )
292、民事诉讼中的鉴定人不能成为伪证罪的主体。( ? )
293、伪证罪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对案件的重要情节,故意作虚假说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 ? ) 294、李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1人重伤,李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
295、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属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 ) 296、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行为人对于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应认定为数罪。( ? ) 297、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冒充医生在医疗单位从业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和医疗事故罪。( × )
298、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手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应按非法行医罪论处。( × )
29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如果数量很少,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
300、对以出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应定贩卖毒品罪。( ? ) 301、行为人走私的物品中既有毒品又有假币、淫秽物品的,应定走私毒品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 ? )
30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 30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传播性病罪。( ? ) 304、构成传播性病罪必须是将性病传染给对方。( × )
30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营利为目的。( × ) 306、王某、张某等人在他人组织卖淫活动中受雇充当保镖、领班、皮条客,为组织卖淫活动提供帮助,是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因此应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论处。( × ) 307、对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进行处罚应按引诱卖淫罪论处。( × ) 308、如果行为人在组织卖淫活动中实施了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的行为的,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论处。( × )
309、孙某制作、复制大量的淫秽光盘,除出卖外,还多次将淫秽光盘借给许多人观看。对其行为应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 )
范文二:解读公安部新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
解读公安部新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 作者:朱艳
来源:《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年第08期
[摘 要]2013年“五一”期间,国家公安部出台了一条新规“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三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三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本文简称“一车三证、一证三
车”),此条新规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笔者从新规出台的背景、新规出台的影响以及如何正确解读新规三个方面对此条新规做了认真的解读,从而明确了新规的真正意图是制止市场上存在的“驾照代扣分”的现象,从而规范道路交通行为。
[关键词]新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
2013年“五一”过后,有部分司机去交警大队处理车辆的违法记录,在司机出示驾照等待扣分处理时被告知“本车本年度内已经有超过三本驾照的违法行为处理记录,您不能再使用新的驾照进行违法行为处理”或者有人被告知“您的驾照已经有超过三辆车的违法处理记录,您不能再为新的车辆进行违法处理”,这样的回答让很多前来办理车辆违法行为处理的群众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是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意外”的回答主要是因为国家公安部在“五一”期间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三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三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本文简称“一车三证、一证三车”),这条新规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笔者也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条新规进行解读:
一、解读新规出台背景
一般来讲,一项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主要出于两个目的:制止现有的不合理现象和防患将来可能发生的不合理现象,笔者认为此条新规重在前者目的,具体来说,公安部之所以会在“五一”期间出台此条新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补充修正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近年来,由于以酒驾事故频发为代表的道路安全事故数据不断攀升,国家公安部联合相关部门,在经过不断的努力之后,颁布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项新的规定也被称为“史上最严新交规”,之所以称它为“最严”就在于关于违章记分的规定,因为这部分是改动最大的,而且对很多违章行为都进行了更严厉的记分,这些规定使得很多司机同志们叫苦不迭,但是根据网络的民意调查,对于此项新规,在主流态度上大家还是对这部新交规表示支持和赞成的。但是,毕竟每一项大变动的法律法规背后都有可能引起新的不合理现象的产生,因此会有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出现,而笔者所探讨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新规定,也正是对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补充与修正,使其更加完善,更加便于执行。
(二)制止目前市场上的“驾照代扣分”现象
深圳李女士于2007年取得驾驶执照,须于2013更换新证,3月初到深圳车管所更换驾驶证,发现自己曾有在外省交通违法的扣分记录,更匪夷所思的是,这条记录虽未清除,却有人主动替她缴清了罚款,这让李女士非常吃惊。因为事发当天自己正在深圳上班,而且从未去过该省。这个事件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目前“驾照代扣分”现象的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交警部门的摄像头只拍车不拍人的漏洞,滋生了相当大规模的“驾照代扣分”现象,甚至有偷窃别人驾照进行代扣分交易的违法行为出现,一部分人竟然沦为职业买卖驾照分的经营者。笔者试着在淘宝网上搜索“驾照代扣分”,竟然有多达几十页的推荐店铺,笔者试图跟店家联系,竟然有很多店家回应到“根据您所需要购买的分值不同,价格有所不同,我们可以按照您的要求为您提供需要的分值”,这种公然叫卖驾照分的行为势必会对新交规的实施产生一定的反作用,使一部分承担得起“买分”代价的司机更加无视法律的惩处,这样的交易行为更是使一部分本该收到法律惩处的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很显然,这种“驾照代扣分”的现象的存在是不合理的,但是由于其证据的难以寻得,交易时很难看出破绽而使得相关部门无法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制止,因此,在这种大环境下,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成为一种必然,这也就有了后来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新规定。
二、解读新规出台后的影响
(一)对“驾照代扣分”市场的冲击
笔者了解到,在新规出台后,有记者曾经暗访过“驾照代扣分”的经营者,他们中的一部分就表示新规出台后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使用手中的闲置驾照,因为“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新规使他们不得不暂停手中的业务来重新规划该如何更合理地利用这些驾照资源。当新规出台后笔者再试图在淘宝上联系驾照代扣分的经营者时,也有部分卖家如是回答“我们短期只提供6分以上的购买交易,小额交易暂不进行”,当问及原因时,很多卖家都回复说因为新规的出台使得他们手中的驾照资源变得有限,在选择交易对象时更倾向于“大宗客户”,由此看来,这条新规的出台对当下的“驾照代扣分”现象的制约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二)对司机同志们的再次警示
新规的出台除了对“驾照代扣分”市场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外,更是对广大的司机同志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安全驾驶、谨慎驾驶才是唯一免于法律处罚的途径。在新交规出台后有记者在网上做了一项调查,有76.73%的网友表示新交规的处罚严厉,以后在驾驶过程中一定会更加小心,同时也有12.33%的网友表示以后会在有摄像头的路段多加小心,尽量不被扣分,如果真有扣分多的情况出现,也会考虑借亲朋好友的驾照帮帮忙,或者干脆有部分网友表示会购买驾照分。此条新规出台后,又有记者做了一项同样的调查,结果显示96.43%的司机同志们明确表示以后会更加小心驾驶,确保安全,绝不寄希望于依赖他人帮忙或者买卖驾照分来逃避责任。由此可见,这项新规的出台对司机同志们起到了应有的警示作用。
(三)对交通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在新规出台前,交通执法部门大多是依据原有的《道路交通法》和新交规进行道路执法,据笔者了解,之前已有部分执法者对某些行为提出质疑,尤其是对“一车多证,一证多车”的现象尤为质疑,但他们表示因为法律禁止执法人员限制公民合法权利,哪怕明知这种权利行为只是表面的合法。因此,很多执法者表示对眼睁睁地看着有一些违法人员光明正大地钻法律漏洞的行为很无奈。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出于关系利益甚至钱权交易,为部分违法行为人秘密挪用他人驾照分值,使一部分长期不使用驾照的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分”,武汉某女士长期留学在外,却在近期回国之后查询自己驾照之时被告知其驾照被扣了569分,这样的事件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道路安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疏漏之处,而这条新规的出台也将给执法者的执法行为起到进一步的规范作用,相信日后的交通执法行为会更加规范化,类似的秘密“被扣分”的现象也会得到一定的遏制。
(四)对汽车租赁业带来不小的困惑
在新规出台前,汽车租赁业一直有序的开展着,“谁违规谁负责”也一直是这个行业的经营模式,很多消费者也渐渐习惯了这种自由、方便的汽车租赁业务。由于司机的流动性过大,加之“谁违规谁负责”的经营原则,使得一辆车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超过三个以上的驾驶员违规成为一种常态,而一辆车有超过三个以上的驾驶本违规处理记录也很司空见惯。因此在新规出台前,整个行业都是一直坚持“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经营者们也只是负责告知违规人员前去处理事故,并不负责代其承担责任,当然,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利。但是这条新规的出台使得这种无限制的“谁违规谁负责”原则出现了一定的困惑,规定在制止一些违法行为的同时并没有特意为汽车租赁业这个特殊行业开一盏绿灯,所以这些经营者陷入暂时的困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
三、如何正确解读新规
新规一出,就有很多网络媒体在网上大呼“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一辆车可以用三个本来处理违法行为”,直白的理解,就是公安部允许“一证管三车、一车用三证”,听起来,似乎是公安部允许三次以下的代处理行为,只是不允许更多次的代处理行为,事实上,公安部出台此新规是此意思吗?笔者不这样认为。
首先,“代扣驾照分”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谁有过错谁负责”一直都是法律坚守的基本原则,运用在道路事故上,也自然是“谁违规谁负责”。衡量一种行为是否合法或者违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这种行为的模式是否符合法律具体规定的行为模式,当一种行为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违背法律条文规定的时候我们还要考虑该行为的存在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很显然,代替他人进行道路违法事故处理本身就是违反了最基本的处罚原则“谁又过错谁负责”,所以法律是不会支持也不能支持“代扣分”行为的。
其次,本条新规所允许的不是“代扣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违规自己负责”。很多网友对此条新规有这样的误解:公安部允许一个驾照为三辆车辆进行违法事故处理,也允许三个驾本借给同一辆车辆进行道路违法事故处理。这显然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此条新规所包含的意思不是“可以代为消分”,而是当某人驾驶他人车辆出现违规行为时,就应该是自己去处理,而不能单纯看谁是车主。这条新规也从另一个方面为车主朋友们提了个善意的醒,不要随意将车辆借给不谨慎驾车的人驾驶,以免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再者,本条新规出台的真正目的是制止无合理依据的“代扣分”现象。根据以上两条分析不难看出,当一种行为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时候,任何一条对应的法律条文的出现都不可能是从强制性意义上来确认这种行为存在的合理性,而只可能是从强制性上明确这种行为的不合理性以及禁止性,所以,“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实质目的不是认可这种行为,而是否定这种乱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大家应该正确地认识公安部此次出台的“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的新规定,应该正确看待这条新规出台背后的意义,应该严格遵守,禁止代为他人处理道路违法事故,也禁止请他人代为处理道路违法事故。
[参考文献]
[1]李康.城市交通安全理论探讨[J].道路交通与安全,2001.3.
[2]尹红亮.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新思考[J].公路交通科技,2000.8
[3]郭忠印,方守恩.道路安全工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4]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5]http://www.s1979.com/news/society/201211/2764030527.shtml.
[作者简介]朱艳(1987—),女,河南信阳人,信阳农林学院财经系教师,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范文三:公安部警车治理实施方案
张公督 [2010]18号
各县、区公安局:
现将甘肃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 《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 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 ,请结合 省厅、市局方案和《十条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贯彻落实, 确保我市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张掖市公安局
二 O 一 O 年二月十四日
甘公 ( 督 )发? 2010? 5 号
甘肃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全国公安 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
现将公安部 《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省厅方案和《十条措 施》进一步完善细化,贯彻落实,确保我省警车和涉案车辆违 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甘肃省公安厅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
关于传发《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 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公安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着力解 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公安部决定,从 2010年 2月起 至 11月底,对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开展专 项治理。现将《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公 安 部
二 〇 一 〇 年二月三日
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
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着力解 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公安部决定,从 2010年 2月起 至 11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 题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 切实解决警车和涉案 车辆违规问题, 整肃公安机关警风警纪, 推动 《警车管理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五条禁令”等制度要 求落到实处,提高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 制度化 水平,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促进公安机关执 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治理重点
(一)公安机关警车方面
1、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 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 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2、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3、转借警车、牌证的;
4、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5、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6、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 器的;
7、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8、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 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 9、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 口的;
10、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二)涉案车辆方面
1、违法扣留、扣押的;
2、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三、任务分工
公安部成立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纪委书记、 督察长刘金国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部纪委、监察局、警务督 察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治安管理局、刑事侦查局、交通管理 局、法制局、装备财务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督
察局。各地公安机关要参照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 室。
(一) 警车使用单位是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要摸清本单位警车的底数和状况,登记造册并上报有 关部门及本级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要 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研究、建立和完善警车管理使用的长效机 制,建立健全警车派遣、使用登记等管理制度,教育民警严格 遵守警车驾驶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警车的管理 使用。
(二) 执法办案单位是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要摸清本单位涉案车辆的数量及案由、承办人、 审批、车辆保管状况等情况, 登记造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及本级 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要认真开展自查 自纠,积极整改扣留扣押、保管、处置涉案车辆等方面存在的 违规问题。
(三)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 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积极 开展现场督察, 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发现查纠力度, 严格按照 《公 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置。
(四)公安机关装备财务、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公安 机关警车管理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现有警车的数量、
来源、 分布、 车况、 牌证以及警车或牌证外借等情况进行核实、 汇总, 注重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中发现查纠警车 违规问题并通报有关部门, 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牌证不全的警 车而不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要坚决予以收回。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警车管理使 用和涉案车辆扣押、保管、 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要依照规定及时 作出处理,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2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传达全国 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学 习讨论, 加强教育引导, 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要坚持开门治理、 阳光作业,部、省、市三级公安机关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 举报。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以扩大积极的社会影响,推动专项治理健康深入进行。
(二)自查自纠 (3月至 6月底)。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 此次专项治理确定的重点逐项排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 涉案 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 不全的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 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 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要恢复原车外观、拆除并收缴警用 标志灯具、警报器,对喷涂的警车外观制式、安装的警用标志
灯具、警报器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对使用伪造、变造警 车牌证的要予以上交销毁,对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 牌证转 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要责令纠正、 限期追回,对使用的 警车为报废、拼装的要予以拆解、报废,对非警务人员驾驶警 车的要坚决改正。要对违规停放、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 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警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查摆剖析, 积 极整改。要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 动车辆要依法依规及时退还车辆所有人, 对确属涉案车辆应当 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三)建章立制 (7月至 9月)。各警种、部门和有关单 位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坚持边 查边改、 边改边建, 研究制定简便易行、 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 对警车、 涉案车辆实行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通报评比制度,推进警车、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 化建设。
(四)检查验收 (10月至 11月)。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 重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等 方式,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评比,通 报治理工作情况。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要层层把关,保证 专项治理质量。各地工作结束后, 公安部将组织全国性的检查 验收,全部实行异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公安机关要深 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各省 区市公安厅局的实施方案,在 2月 10日前报公安部备案。公 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 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主管领 导要靠前指挥,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涉及地方党政部门及有 关单位的事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专 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建立例会制 度,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警种、部门要加强 沟通,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制度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将 强有力的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 同步跟进,及 时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彻底消除 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的隐患漏洞。 对发现的问题, 要全 部登记备案,并及时通报公安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涉及相 关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及时抄告。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 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的对策。
(三)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 要坚持纪律的刚性 不动摇, 严格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要求。 要注重把握政策, 凡认识到位、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既往不咎;对自查自纠
工作不认真,甚至瞒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 门领导责任。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问题,真正取信于民。 (四)加强信息报送,实行通报制度 。各地公安机关要高 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收集、 成果统计上报。 要坚持典型引 路,建立工作情况量化考核制度,严格兑现奖惩,以考核促工 作。公安部将实行 “ 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 ” 制度,对行动 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进展较快、成绩明显 的予以表彰奖励。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 各省区市公安厅局要 于 12月 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主题词:警务督察 通知 转发 公安部
━━━━━━━━━━━━━━━━━━━━━━━━━━━━━━━━━━━━━━━ 抄送:厅属各单位
───────────────────────────── 甘肃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0年 2月 11日印发 ━━━━━━━━━━━━━━━━━━━━━━━━━━━━━━━━━━━━━━━ 承办人:陈志力 校对:陈志力
范文四:公安部一所政府网站安全服务方案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
安全服务方案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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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概述 ........................................................................................................................ 3 1.1 背景 ................................................................................................................. 3
1.2 系统简介 .......................................................................................................... 4
1.3 系统功能 .......................................................................................................... 6 1.4 优势与特色 ...................................................................................................... 8 1.5 服务内容 .......................................................................................................... 9 2 基础服务内容.......................................................................................................11 2.1 7*24小时电话网络支持 ...................................................................................11 2.2 现场培训 ........................................................................................................ 12 2.3 应急服务 ........................................................................................................ 14 2.4 门户网站安全分析报告................................................................................... 15 2.5 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防提醒............................................................................ 16 2.6 微信报警 ........................................................................................................ 16 2.7 不限G01安装数量.......................................................................................... 17 3 增值服务内容...................................................................................................... 17 3.1 高级防护策略配置.......................................................................................... 18
3.2 网站安全优化................................................................................................. 19
3.3 网站攻击实时监测平台................................................................................... 20 3.4 高危网络攻击监测和分析修复 ........................................................................ 21 3.5 安全分析报告................................................................................................. 22 3.6 服务器多机集中管控 ...................................................................................... 23 3.7 云中心子账户增值服务................................................................................... 25 3.8 安全事件追踪................................................................................................. 26 3.9 敏感日远程值守 ............................................................................................. 27 3.10 行业网站安全监测分中心建设 ...................................................................... 28 4 服务实施流程...................................................................................................... 28 5 服务报价方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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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政府网站是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实现国家对政府网站的三大功能定位: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政府网站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窗口,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方便公众参与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对外宣传政府形象、发布行业信息、开展电子政务的主要平台,是国家重要信息系统。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是首款针对政府网站服务器进行安全防护的服务器安全软件。该系统采用CS架构,通过PC端、移动终端客户端即可实现对服务器端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1.1 背景
据监测,2014年我国境内被篡改的政府网站1763个,被植入后门的政府网站1529个,分别占全部被篡改网站的4.8%和全部被植入后门网站的3.8%,据通信行业信息,出现的一个新特点是大量政府和教育类网站的子页面被篡改并植入钓鱼页面。黑客组织对我国政府部门网站的攻击依然频繁。“匿名者”等黑客组织先后篡改了我国400余个网站,在针对中国大陆和香港政府网站的所谓“OpHongKong”攻击行动中,黑客组织宣称对我国150余个重要政府部门的网站发动大规模攻击,并公布了大量攻击目标的URL链接、网站服务器类型、IP地址等详细信息,据CNCERT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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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攻击成功的网站达到40余个,除网页篡改和植入后门外,还发现许多技术手段复杂、流量规模大的拒绝服务攻击,以及窃取网站内存储的用户信息并公布的情况,严重影响网站的正常运行。由于国家层面没有全面的网站攻击监测手段,导致大规模攻击发生前不能有效预警,发生时不能实时取证,发生后难以全面准确评估损失。
为解决以上问题,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研发了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提供给成员单位使用。系统具有防网页篡改、防数据盗取、黑客入侵自动拦截、攻击者追踪定位等功能,能有效地解决政府网站安全防护问题,并协助公安机关对攻击政府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系统采用大数据技术,将网站攻击监测数据安全传输到云端进行全局分析,安装后能有效感知和评估我国网络安全态势和监测境外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对提高我国网络安全水平有重要作用。
1.2 系统简介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是首款针对政府网站及服务器进行安全防护的安全软件。该系统采用C/S架构,通过PC端、移动终端即可实现对服务器端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跨平台支持Windows及Linux双操作系统,以操作系统内核加固技术、web访问控制技术为核心防御体系,针对操作系统核心资源,如注册表、系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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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等进行有效防护,同时,采用web访问控制技术有效抵御网络层攻击。系统防护功能包括:系统防护、网站防护、敏感词汇过滤、网络攻击追踪溯源、抗CC攻击、登录防护、防护日志等七大核心模块。可有效帮助政府网站发现并抵御CC攻击、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用、木马、后门等黑客入侵行为。防护系统采用“低-中-高”分级防护模式,依据不同程度的防护能力级别,使政府网站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图1.1展示了“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的系统架构,如图1.1所示:
图1.1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架构图
在图1.1所示的系统架构中,“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通过“政府网站安全综合监测平台”为用户提供在线实时查看被防护网站的安全态势服务。“政府网站安全综合监测平台”通过对政府网站防护日志等数据的收集及挖掘分析,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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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化方式全方位向用户展现被防护网站在各时间段内的攻击情况、安全现状及安全态势等网站安全信息,使用户全面掌握被防护网站的安全情况。
1.3 系统功能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具有操作系统防护、网站防护、敏感词过滤、抗CC攻击、网络攻击溯源、防护日志及报警等多重功能。
操作系统防护方面:一是通过基于操作系统内核加固技术,针对操作系统核心资源,如注册表、网络连接、系统文件、进程等资源进行有效防护;二是针对Windows及Linux操作系统的远程登录进行限制进行防护,可对“用户名”、“IP地址范围”、“时间范围”进行具体设置,并通过选择“允许登录”、“禁止登录”等相应的处理方式达到防护目的;三是通过限制web服务器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能力,以降低网页木马等恶意代码对系统安全的威胁。四是对服务器和网站的目录及文件进行全面巡检扫描,对服务器和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修复。五是可对受保护的网站服务器系统进行重启操作,进行应急保护。
在网站防护方面:一是网站漏洞防护,包括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用、web服务器溢出、web服务器文件名解析、禁止非法的HTTP请求、禁止浏览畸形文件、禁止下载特定类型文件、网站浏览实时防护、HTTP容保护等;二是通过将网站真实后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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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重定向至网站自定义后台地址的方式,防止网站后台地址被暴力猜测,达到保护网站后台的目的。三是文件上传防护,只允许网站用户将指定类型的文件上传至受保护的网站目录;四是保护网站目录下的文件不被黑客恶意篡改。
其它防护方面:可进行敏感词汇过滤防护,防止用户提交和浏览反动、暴力、色情类敏感词汇;可防止CC攻击;可对攻击进行追踪溯源;可对防护日志进行查询并报警。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通过制式化的分级防护机制,对不同类型、不同目标、不同安全需求的网站进行低、中、高三级防护,用户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对应级别的防护模式。表1-1展示了“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分级防护模式的具体内容。
表1-1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分级防护内容 级别 具体功能及防护效果
具体功能:
(1) “网站漏洞防护”默认防护功能,不可进行防护规则的配置。 低
(2) 可进行“安全巡检”、“重启系统和网站”。 级
(3) 可查阅“防护日志”。
防 防护效果:
护 (1)防护简单的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用、病毒、木马、后门等
黑客入侵行为。
具体功能:
(1) “网站漏洞防护”、“抗CC攻击”默认防护功能,不可进行防中 护规则的配置。“抗CC攻击”防护级别为“低级”; 级 (2) “操作系统加固”、“网站权限控制”功能;
(3) 可进行“安全巡检”、“重启系统和网站”; 防
(4) 可查阅“防护日志”。 护 防护效果:
(1) 保护系统资源;限制web服务器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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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护一般性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用、CC攻击、病毒、木
马、后门等黑客入侵行为;
具体功能:
(1) “网站漏洞防护”、“抗CC攻击”、“敏感词汇过滤”、“网
站后台防护”、“文件上传防护”、“网页防篡改”、“登录防
护”等防护功能,均可进行具体防护规则的配置;
(2) “操作系统加固”、“网站权限控制”功能;
(3) 可进行“安全巡检”、“重启系统和网站”;
高 (4) 可查阅“防护日志”。
防护效果: 级
(1) 全方位防护系统资源;限制web服务器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能力; 防 (2) 依据防护规则的配置,可全面防护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
用、CC攻击、病毒、木马、后门等黑客入侵行为; 护
(3) 隐藏网站原始后台地址,防止暴力破解后台地址;
(4) 限制文件上传类型,防止网站关键目录传入木马;
(5) 禁止网站文件被篡改,防止网页被暗链挂马;
(6) 服务器远程登录限制,可进行具体规则的配置。
(7) 全面抗CC攻击防护,可对“抗CC攻击”功能进行不同级别的调
节,以应对不同防护情景。
1.4 优势与特色
与当前市场中流行的安全防护软件相比,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具备如下优势与特色:
网络攻击追踪溯源:通过全面分析防护日志数据,可帮助政府网站管理方掌握攻击方信息,为侦破安全事件提供有力证据。
针对政府网站特性,强化了“网页防篡改”及“敏感词汇过滤”功能。
基于操作系统内核加固技术,保护超过100多项操作系统安全薄弱点。
建立政府网站安全综合监测平台,全方位掌握政府网站安全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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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支持Windows/Linux,独创Linux远程图形界面管理功能。
采用C/S架构,占用服务器资源更少、效率更高。
独创网站后台防护功能,智能隐藏网站后台URL地址,让黑客无迹可寻。
“高压线”智能识别百万级木马、后门、Webshell等安全威胁,采用“基于特征码”和“基于行为”的双检测技术对网站木马进行扫描、清除。
一个软件,三层防护:政府网站、服务器操作系统及系统应用的统一安全防护与监控,简化运维,提升管控。
支持“微信”告警提醒功能,方便、快捷地掌握服务器及网站安全状态。
1.5 服务内容
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通过软件免费、服务收费的模式进行推广。其形态是一套的软件产品,用户可通过官方网站下载安装包,通过免费授权直接安装使用,产品部署后能对网站进行基本的防护。对于网站的深度防护和用户的定制化安全需求,则通过服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具体内容如表1-2所示:
表1-2 服务内容清单
分类 服务内容 描述
7*24小时电话网络通过电话、网络等为客户提供5*8小时的全方位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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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持服务; 础
为客户提供涵盖软件安装、部署、使用等内容的现服 现场培训 场培训;
务 应急服务 为客户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及时解决突发性问题;
对于用户指定的网站,按季度提供针对此网站的安门户网站安全分析
报告 全分析报告;
对互联网、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的重大安全事件及重大安全事件应急
预防提醒 时进行预防提醒
微信报警 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方便的向用户进行报警;
对于需要对多个网站进行防护的用户,此服务可以不限G01安装数量 不限制本软件的安装数量;
对于安全需求很高的网站,根据用户的防护需求、高级防护策略配置 保护要点,对G01的高级防护策略进行专业的、定
制化的策略配置;
提供服务,对用户的网站进行整体的安全优化,以网站安全优化 更好的保护网站安全;
提供用户统一的针对自身网站的安全监测管理后网站攻击实时监测
平台 台,实时掌握网站的整体安全形势;
提供服务,对用户遭受到的高危网络攻击进行监测高危网络攻击监测
和分析修复 和分析,并对潜在的风险和漏洞进行修复。
为用户提供针对自身网站的安全分析报告,对安全增 安全分析报告 态势、攻击情况、防护情况进行分析; 值
提供服务,用户可通过多机集中管控机制,对多个服务器多机集中管
服 控 被防护的服务器进行集中管理;
务 提供服务,为用户开启云中心子账户功能,通过此云中心子账户增值账户,可登入云中心后台,管理本系统或本行业全服务
部下级单位的网站、服务器安全状态;
提供服务,对用户提出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追踪、安全事件追踪 溯源,挖掘攻击源头;
提供服务,对于用户指定的敏感日期、关键日期进敏感日远程值守 行远程值守,保护网站安全;
提供服务,根据用户的需求建设分级云中心,以管行业网站安全监测理本系统或本行业内所有纳入防护的网站和服务分中心
器;
表1-2所述的为政府网站综合防护系统(网防G01)的标准服
务内容,反应了绝大多数用户的共性需求,但不代表网防G0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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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内容,对于用户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以及其它未在表1-2中描述的服务,可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明确服务的内容、方式、价格等,以保证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周到的安全服务。
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坚持“信守合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精心组织,细化实施,为客户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
2 基础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包括:7*24小时电话网络支持,现场培训一次,每年应急服务4次,门户网站安全分析报告每季度1份,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防提醒,微信报警,不限G01安装数量等。 2.1 7*24小时电话网络支持
此项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等为客户提供5*8小时的全方位支持服务;
, 5*8小时电话支持:免费热线电话:4000104696
, 5*8小时网络支持:QQ号: 微信群号:
支持人员包括,研发、运维、售前、销售、实施等。通过热线电话和在线网络,用户可随时就系统的问题进行咨询,客户人员会对客户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对于一般性的故障问题,售后人员可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指导用户解决,对于电话或网络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售后流程,进入下一服务环节。直至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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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网络支持服务的一般性流程为:
第一步:用户通过电话或在QQ群、微信群内提出故障问题;
第二步:值守售后人员收集用户的故障现象。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为用户解决;
第三步: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收集能够确定故障原因的相关信息;
第四步:将收集到的信息推送给相关研发或运维进行解决;
第五步:若仍无法解决,根据售后流程进入一下服务环节,并根据可能的故障原因,为用户建立一个可行的服务实施计划;
第六步:执行服务实施计划,做好每一步测试和观察,每改变一个参数都要确认其结果,直至故障症状消失。 2.2 现场培训
此项服务,用于为客户提供涵盖软件安装、系统部署、使用方法等内容的现场培训;
为使客户的相关技术人员能对网防G01系统系统安装、部署、配置、日常运行、例行维护、故障处理等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在系统交付后,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客户指定的维护管理人员、工程人员免费进行系统安装、部署、配置等操作和维护的培训,培训流程及安排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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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培训流程图
在上述的培训流程下,将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的场地、培训的人员、培训时间等,依据编制的培训课程对用户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的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安装、部署配置、日常运维、安全巡检、故障判断、基本操作等。培训内容安排如表2-1所示:
表2-1 培训安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授课人员 培训方式 1 系统安装 实施人员 PPT讲解+现场演示 2 部署与配置 售后人员 PPT讲解+现场演示 3 日常运维 售后人员 PPT讲解+技术资料 4 安全巡检 售后人员 现场演示 5 故障判断 售后人员 PPT讲解+技术资料 6 操作方法 售后人员 现场演示
表2-1的培训内容除了具体的知识点、操作方法讲解外,也包含上述专业的系统原理的讲解、技术特性分析等,针对客户培训人员的具体需求,也可以对上述培训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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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急服务
此项服务,用于在客户网站遭到攻击或出现严重故障时,用户主动提出或服务中心向用户汇报后,启动应急服务机制,以及时解决客户的各类突发性问题;
应急服务,适用于本系统在销售客户中发生的,在整个产品应用周期内的包括销售、安装、使用、运维、售后等,产生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及客户突发性产品需求、安全服务需求等。通过应急服务的处理流程,以及时应对和解决客户的突发性问题,应急服务处理流程如图2.2所示:
问题报告单出现突发情况
报项服务中心
处理记录服务中心协调、处理
采取措施避免情况通报单类似事件发生不满意
提交用户用户反馈
满意
结束
图2.2 应急处理流程图
图2.2所示的应急服务流程,主要用于处理用户的各类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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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事件,事件内容包括:产品安装环节的问题、使用环节的问题、运行期间的问题、重大安全事故问题、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客户投诉问题等。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于已购买此服务的客户,上述发生的任何问题均可通过应急服务及时的为用户解决。应急服务的响应处理方式包括:技术热线电话、网络服务支持、现场技术服务等。
2.4 门户网站安全分析报告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指定的门户网站,提供针对此网站的安全分析报告;用户指定的门户网站指的是在服务合同签订时用户所约定的网站,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当门户网站有多个时,按网站个数进行收费。
门户网站的安全分析报告,通过网防G01系统的防护机制、拦截机制以及捕获的外部攻击数据用来对网站的运行状态、安全状态、遭受攻击情况、及其它可能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对可能引起网站被攻击、网站瘫痪、网站崩溃等对网站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故障和风险进行警示,从而对整个门户网站的安全水平进行评估,找出门户网站系统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建议性的解决方案。
提供给用户的门户网站安全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安全情况概述和高危攻击分析两部分,其中安全情况概述,用来阐述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态势,涉及攻击类型分析、攻击地域分析、攻击时间分析、攻击IP分析等多种分析,以呈现网站所遭受攻击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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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高危攻击分析,用来分析针对门户网站的各种攻击行为,涉及SQL注入攻击、非法请求攻击、应用程序漏洞攻击等,以从中发现门户网站的攻击点和潜在风险点,及时定们和防范。 2.5 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防提醒
此项服务,用于为客户就互联网、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应急预防提醒。让用户及时知晓此安全事件的详细信息,及时评估此安全事件对自身网站及系统的潜在危害,及时做好应对和防护。
重大安全事件包括:境外对国内尤其是政府网站的最新攻击情报、最新的漏洞信息、最新的黑客动态信息、行业重大安全信息、经过系统后台大数据统计后发现的潜在重大安全事件等。这类安全事件一旦被掌握或捕获,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客户,对客户进行预防提醒,同时会实时追踪事件动态,进行同步反馈,以避免这类安全事件对客户造成危害。
上述安全事件中,对于可能会给用户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会及时提出防护策略,并综合用户方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解决方案,尽可能的减小或杜绝此类事件对用户正常应用的影响。 2.6 微信报警
此项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将网防G01系统的实时防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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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最新的安全动态、重大安全事件、遭受攻击的情况等信息及时方便推送给客户,第一时间向客户进行安全报警,及时指导客户做出预防和处理。
通过腾讯微信公众号平台申请的微信公众号,已经完成认证,通过其提供的研发接口与网防G01的实时报警进行对接,按需进行告警信息的推送。当用户网站受到攻击时,网防G01拦截攻击并按照用户自配的告警策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告警提醒。
用户在安装系统的时候,即可订阅此公众号,除了上述的自动报警外,通过此公众号,后台管理员也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用户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的便捷服务。
2.7 不限G01安装数量
此项服务,对于需要对多个网站进行安全防护的用户,可以不受本软件安装数量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用户完成注册后,即可下载网防G01进行安装,但同一注册用户的安装数量是有限制的。购买此服务后,对于同一系统内、同一行业内需要对多个网站进行防护时,网防G01的安装数量可以不受限制。
3 增值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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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内容包括:高级防护策略配置、网站安全优化、网站攻击实时监测平台、高危网络攻击监测和分析修复服务、安全分析报告、服务器多机集中管控、云中心子账户增值服务、安全事件追踪、敏感日远程值守、行业网站安全监测分中心等。 3.1 高级防护策略配置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的高级防护策略进行配置,强化系统的安装防护功能,最大化的发挥系统内核加固技术的优势,以满足用户更高级的网站安全需求。
网防G01系统有低、中、高三个层次的防护功能,不同的层次代表了不同的防护能力,一般情况下,系统默认的低级、中级防护功能可以满足大部分网站的安全防护需要,而对于安全需求很高的网站,则只有高级防护功能才能满足。
网防G01的高级防护功能,需求通过高级防护策略的配置来实现,要对操作系统、网站中间件、运行环境等各底层的运行机制和策略进行设置,此服务的内容就是根据用户系统应用的特点、网站防护的要点、防护的目标等需求,对网防G01的高级防护策略进行专业的、定制化的策略配置,经满足更高级的安全防护需要。
网防G01系统高级防护模式的具体功能有:“网站漏洞防护”、“抗CC攻击”、“敏感词汇过滤”、“网站后台防护”、“文件上传防护”、“暗链挂马防护”、“登录防护”等防护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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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均可进行具体防护规则的配置;“操作系统加固”、“网站权限控制”功能;可进行“安全巡检”、“重启系统及服务”;可查阅“防护日志”。高级防护策略配置后,可达到的防护效果有:全方位防护系统资源;限制web服务器对系统资源的访问能力;依据防护规则的配置,可全面防护sql注入、xss跨站、漏洞利用、CC攻击、病毒、木马、后门等黑客入侵行为;隐藏网站原始后台地址,防止暴力破解后台地址;限制文件上传类型,防止网站关键目录传入木马;禁止网站文件被篡改,防止网页暗链挂马;服务器远程登录限制,可进行具体规则的配置;全面抗CC攻击防护,可对“抗CC攻击”功能进行不同级别的调节,以应对不同防护情景。
3.2 网站安全优化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的网站进行整体的安全优化,以更好的保护网站安全;
大部分的政府网站,在建站过程中,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规划和设计,在网站上线后,也没有专业的安全运维和管理,如网站数据库账号管理不规范、门户网站程序设计存在安全隐患、WEB服务器配置不当、系统本身安全策略设置存在缺陷、WEB应用服务权限设置不合理、WEB服务器系统和应用服务的补丁未及时升级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门户网站被黑客入侵。网站安全优化服务,就是以网站自身的安全、优化、加固为目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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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的网站在建站和运维过程中的潜在问题,更好的保护网站安全。
3.3 网站攻击实时监测平台
此项服务,提供用户统一的针对自身网站的安全监测管理后台,实时掌握网站的整体安全态势;
政府网站安全监测平台基于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通过建立安全监测云中心,收集政府网站防护数据,对防护数据进行清洗过滤、挖掘分析等操作,提炼出政府网站安全态势等有价值的安全信息,以图表等方式展现给用户,使用户全面掌握当前自身政府网站的安全态势。实时监测平台的截图如图3.1所示:
图3.1 实时监测平台界面
此平台通过对全国受防护政府网站防护日志的大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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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全面掌握全国政府网站的安全态势。效果如图3.2所示:
图3.2 全国政府安全态势展示图
通过上述的实时监测平台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到安全监测云中心,在此平台中查看网站的相关安全信息,全面、及时的掌握网站防护的整体情况。 3.4 高危网络攻击监测和分析修复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遭受到的高危网络攻击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对潜在的风险和漏洞进行分析和修复。高危网络攻击监测内容包括:
,SQL注入攻击监测
,文件非法下载监测
,XSS跨站脚本攻击监测
,网页木马攻击监测
,文件解析漏洞利用监测
,上传漏洞利用监测。
对于上述的高危网络攻击,通过网防G01的自动报警和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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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分析的方式在后台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到的异常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对可能造成的风险点进行修复。修改的内容包括:
,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
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非法入侵。
,对网防G01的防护策略进行针对性的配置,防范出现的问
题
,做好WEB服务器数据的备份工作,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给予
及时恢复,数据备份应异地备份。
,在操作系统的内核层面,对其进行加固配置,从底层保护
系统的安全
3.5 安全分析报告
此项服务,用于为用户指定的网站或服务器,提供针对性的安全分析报告,对指定目标的基本情况、攻击情况、防护情况、安全态势等进行定点分析;
网站或服务器的持续、高效和安全运行是用户业务正常运行的基础。针对用户网站或服务器的安全分析报告,可以让管理者能够随时掌握门户网站运行的关键指标,及时发现异常并预警;当故障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定位问题点、分清责任并分析原因,从而减少故障时间;一旦受到攻击或发生安全事件,可以有手段有依据,实现有效地定位、分析和取证。
安全分析报告的内容,请参考基础服务内容部分的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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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分析报告。
3.6 服务器多机集中管控
此项服务,提供用户通过一个注册帐号对多台分散的、安装了网防G01的服务器进行集中管控,方便用户管理工作的开展。
网防G01系统,用户需要注册方可下载软件进行使用,完成注册后,在安装服务端软件的时候,需要对注册信息进行验证,若同一系统或同一行业的内有多台服务器需要防护,在安装过程中,每台服务器在安装网防G01时,都可以使用同一注册账号进行验证,这样所有这些使用同一注册账号进行验证的服务器及网站,将归属于此账号下并能进行统一的管控。服务器批量管理的示意图如图3.3所示:
图3.3 批量服务器多机管控登录界面
使用注册账号登入系统后,所有通过此账号验证的服务器和网站,都纳入此账号的管理视图下。如图3.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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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多机服务器管理列表
在批量管理过程中,会显示被管理的全部服务器列表,并可选择列表中的任意服务器进行单独管理,如图3.5所示:
图3.5 服务器集中管理界面
服务器的多机集中管理与单台服务器的管理,内容和功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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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样的,如图3.6所示:只是集中管理对于有多个网站或服务器需要防护的用户而言,大大方便了日常的巡检工作。
图3.6 多服务器集中管理巡检界面
3.7 云中心子账户增值服务
此项服务,用于为用户提供在云中心后台的子账户管理和应用功能,通过此账户,可登入云中心后台,管理本系统或本行业全部下级单位的网站、服务器相关安全信息;
云中心子账户主要是针对同一系统或同一行业内部,有多个单位部门、有统一管理的条件、有上下级管理需求的用户,有两种实现方式:
方式一:上级单位注册一个账号,将该账号打包到网防G01的程序安装包中,此单位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所有下级单位,用这个内置了上级单位注册账号的安装包,在所有需要防护的机器上进行安装,这样安装了此安装包的机器都自动内置上级单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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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的账号信息,就纳入到上级单位的统一管理,通过该账号就可查看所有下级单位网站安全情况。若各下级单位安装时用自己创建的账号安装,就只能看到自己账号下面的服务器及网站;
方式二:上级单位创建一个账号,所有单位依此账号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上级单位在安全监测的后台云中心,创建管理子账号,配置此子账号的管理权限,将所有下级单位服务器或网站分配给此子账号,通过子账号就可以在后台云中心查看所有下级单位的网站或服务器的安全情况。也可以根据分级管理的需求,对子账号进行细粒度的权限设置,以控制每一层级的访问范围,实现分级分层管理。
用户可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防护需求,选择对应的云中心账户管理方式。
3.8 安全事件追踪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提出的重大安全事件进行追踪、溯源和分析,挖掘攻击源头,辅助安全事件调查。
网防G01系统,自带网络攻击的追踪溯源的功能,此功能旨在对安全事件中的攻击方进行反追踪。通过反向发送具有信息采集功能的js脚本到攻击方,当脚本运行时,攻击方主机上的个人信息便被读取、存储并发送到远端的信息收集服务器。通过对攻击方信息的收集,可得到其IP地址信息、邮箱信息、QQ信息等重要个人信息,为安全事件的侦破提供坚实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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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防G01系统无法自动溯源的安全攻击事件,可采用人工的方式对其进行追踪溯源。进行人工安全事件追踪时,会根据用户的追踪溯源需求,针对事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追踪溯源处理方案。一般性的操作流程包括:
,现场确认以及取证;
,现场勘验被攻击的设备,采集攻击的各类记录和日志;
,分析攻击场景,确认入侵者IP;
,通过特殊手段来实施反向溯源;
,对攻击IP进行深度关联分析;
,通过特殊手段,比如反控其攻击服务器的方法来追踪其攻
击者来源。
上述的安全事件追踪,会将整个追踪的过程、结论等形成追踪溯源分析报告,提交给用户,为客户立案侦查提供协助。 3.9 敏感日远程值守
此项服务,用于对用户关注的敏感日期间如两会期间、重大活动期间、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期间等,进行远程安全值守,确保客户网站不出安全问题。
远程值守的工作内容,就是对客户的网站和服务器进行全程安全监测,包括网络攻击监测、服务/服务器运行状态监测、网站防篡改监测、操作系统运行情况监测、数据库运行监测、异常访问监测、网站文件上传/下载监测等。在监测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的问题,如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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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系统遭到恶意攻击和破坏、网站内容被删改或者出现不良、反动等信息迹象、网站无法访问等,应及时启动应急服务响应机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及时解决问题。
3.10 行业网站安全监测分中心建设
此项服务,以整个行业为目标,为用户提供针对本行业的安全监测云平台的管理分中心,通过此中心,可以管理本系统或本行业内所有纳入网防G01系统进行防护的网站和服务器;
网防G01的系统架构中,前端防护软件安装在被保护的服务器上,管理客户端用于对前端防护软件进行配置和管理操作。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统一的“政府网站安全综合监测云平台”,此平台通过对政府网站防护日志等数据的收集及挖掘分析,以图形化方式全方位向用户展现被防护网站在各时间段内的攻击情况、安全现状及安全态势等网站安全信息,使用户全面掌握被防护网站的安全情况。
对于某一行业而言,因为存在统一管控、上下级管理、集中考核的现实业务需求,可以基于某一大型业务部门或某一大型行业领域,建设面向本系统或本行业的“政府网站安全综合监测云平台分中心”,此分中心,专用于本系统或本行业内的网站安全态势分析和管理,以提供更加专业、专用的安全服务。 4 服务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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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在推广网防G01产品的过程中,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售后技术服务队伍,这支队伍包括网络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系统工程师等技术人员,也包括售前、售后、商务、运维等具体实施人员,他们负责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全程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与产品服务。服务处理流程如图4.1所示:
电话、网络、传真、邮件等方式产品故障客户单位
客户服务中心(专职服务人员)
客户服务中心提核实技术故障(技术/研发人员)供远程派出或诊断报告技术人员现场诊断故障现场协助断断故障类型
技术团队会商诊断再次解决问题线路问题联系网络工程师
操作问题提供正确的操作建议
软件问题采集相关维护措施
配置问题核实配置,提供恢复手段
设备问题反馈至用户设备提供商
系统问题提供符合要求的系统标准
其它问题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派出资深技术人员作为专问题是否解决,项任务解决
向客户单位提供最终解决方案
图4.1 整个服务流程图
通过图4.1所述的服务流程,可以及时响应用户的服务需求,售后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在报负责人的同时,会协调相关资源分析问题根源,确定解决方案和临时解决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问题得到稳定或彻底解决后,形成问题汇报,避免以后类似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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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发生。
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不但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而且根据长期以来的客户服务工作经验,建立了常用售后知识库,其中包括多种常见技术故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当获悉出现突发事件时,技术支持人员可以 立即从知识库中获取相应的应急策略,并综合用户方的具体情况,给出相关解决方案,然后在第一时间以电话、邮件支持或现场服务的方式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尽最大努力减小产品故障对用户日常应用的影响。
5 服务报价方案
网防G01系统,提供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基础服务按照,以服务套餐包的方式进行整体报价,增值服务按照用户的需求、投入的人力成本、服务内容的难易程度等,进行分项报价。具体服务如表5-1所示:
表5-1 服务列表
分类 服务内容 说明 备注
以电话、网络形式进行7*247*24小时电话网络支小时“网防G01”安装、配持 置、运维服务支持。
基 培训内容为系统的安装和使现场培训 础 用 按年计价。 服 应急服务 每年应急服务不超过4次
务 门户网站安全分析报每季度提供一份网站被攻击
告 情况的安全分析报告。
重大攻击实时监测报实时监测网站被攻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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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告警重大攻击事件。
实时监测服务器运行状态及服务器异常监测 资源使用情况,告警异常状
态,保证服务器有效运行。
根据网站业务及正常运行需高级防护策略配置 求,详细配置高级防护策略,
以达到最佳防护效果。
根据网站存在的安全问题进网站安全优化 行网站优化配置。
对用户网站或服务器存在的
网 高危网络攻击监测和高危网络攻击进行全程监分析修复 测,并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站
进行修复。 安 按年计价,重要系全面评估网站环境、网站防
统服务器数量小全 网站防护安全评估 护规则策略的有效性、完整于10台,同时网
性、出具评估报告。 服 站数量小于20
基于客户端、管理平台的多个。 务
服务器多机集中管控 机管理模式,一个账户即可
内 管理多台网站服务器。
容 根据需求,为用户开启云中
心子账户功能,通过此账户,
可登入云中心后台,管理本云中心子账户 系统或本行业全部下级单位
的网站、服务器安全状态;
限定3个子账户,超出范围
按照个数计算费用。 网站攻击实时监测平开放后台云中心给授权用户按年计价 台 使用,按年计算费用
对安全事件攻击源进行全球
范围内的追踪定位,挖掘攻
增 安全事件追踪 击中虚拟身份、地理位置信价格面议
值 息,为后续调查提供有力的
数据支持。 服
在敏感日期间实时对网站进 务 敏感日安全监测远程行全面人工安全监测与值按人天计价 值守 守,告警异常情况,远程处
理安全事件。
行业网站集中管理中对行业网站进行集中管控,按服务器台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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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有效监测行业内部网站攻击价
情况,全面掌握网站安全态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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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2016年洛阳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2016年洛阳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
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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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安机关破解繁重任务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近年来,我国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如何科学有效管理这支队伍,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其充分发挥作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七大任务之一。
6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长期研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王毅虹教授。
队伍不稳定流失率高
王毅虹认为,当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存在5大突出问题。
一是适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目前仅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规
定,如河北省《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
二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科学不规范。具体表现为:警务辅助人员定位不够清楚,职责不够明确;录用标准、晋升机制、职业管理、教育训练不规范。
三是警务辅助人员保障不到位。具体表现为:工资收入低,一些地方警务辅助人员收入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相差无几;福利及保险不够齐全,与其从所事的工作不相匹配;退出后缺少相应保障。
四是警务辅助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正是由于工资收入低等原因,使得愿意从事警务辅助的人员相对较少,进入门槛低,人员素质与警务辅助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影响到工作成效,也给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五是队伍不稳定、流失率高。保障不到位,职业发展路径不畅,影响到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忠诚度,相当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有临时为之的考虑,一旦谋得其他职位会立即辞职,导致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极不稳定。
5大创新解所存难题
在王毅虹看来,可以从5个方面加强创新,破解当前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及其管理中存在的难题。
一是通过完善法律规范、科学管理,使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向正规化方向迈进。
她分析说,一方面要走法治化的队伍建设道路,制定国务院法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明确警务辅助人员职责定位,加强入口、出口管理,规范激励与约束、待遇与保障、考核与开发等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走正规化的队伍建设道路,坚持以塑造警务辅助人员核心价值理念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抓手、以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打造职业忠诚度高、警务辅助能力强、作风优良的队伍。
二是强调警务辅助力量的性质与定位,分类明确各种警务辅助力量的具体职责与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是警务辅助力量,而非辅助警察。这是我国警务辅助力量与英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辅警’本质上的区别。”王毅虹说,英国的“辅警”可以称为辅助警察,具有执法权,而我国警务辅助人员是警务辅助力量,本身不具执法权,而是警察的助手,辅助警察执法。
1. 2016年呼和浩特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
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2. 2016年西宁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3. 2016年银川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4. 2016年兰州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5. 2016年海口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6. 2016年贵阳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7. 2016年乌鲁木齐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8. 2016年唐山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9. 2016年淄博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10. 2016年温州公安部辅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公安部辅警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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