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交易怎么开票怎么做账
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 ,学知识,来百度文库!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交易怎么开票怎么做账
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以下简称“预付卡” ) 交易的开票方式 问题,多年来未有定论,各省税务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也 不尽相同。近期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 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 53号,以下简称“ 53号公告” ) 使这一问题得到明确,从此预付卡开票终于有全国性的 税收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了。
在使用预付卡的过程中,主要涉及三项法律关系,即购卡者从 售卡方购买预付卡的交易,消费者持卡向销售方购买商品或服务 的交易和售卡方与销售方办理款项结算。 53号公告对于三项交易 的开票问题分别予以明确。
一、对于购买预付卡交易, 53号公告规定:“销售单用途卡, 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向购卡人、充 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这是因为,售卡方虽然收款但实际未提供商品或服务,不符合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条件。售卡方未实际纳税,所以购卡方也不 能抵扣进项税额,开具的发票只是作为资金收付凭证使用,属于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试行 ) 》中的“未发生销售行为不 征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售卡方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预付卡款项
购卡方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
范文二:预付卡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情分析]
第三单元 银行卡和预付卡
一、银行卡(★★★)(P109-P110)
1.银行卡的分类(2006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
(1)银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信用卡、借记卡
(2)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
【解释】(1)借记卡:卡上有2000元,最多消费2000元,不能透支;(2)贷记卡:卡上没钱,可以透支消费2000元;(3)准贷记卡:卡上有1000元,可以消费2000元。
2.计息
(1)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计付利息;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3.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1)免息还款期待遇
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2)最低还款额待遇
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2012年单选题)
【解释1】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持卡人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的透支利息;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应当支付相应的透支利息。(2008年判断题)
【解释2】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2011年判断题)
【解释3】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解释4】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4.收费(2013年重大调整)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1)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1.25%,其中房地产、汽车销售封顶为每笔80元;
(2)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一般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78%,其中批发类按照每笔26元;
(3)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民生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38%;
(4)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等公益类行业按照服务成本收取费用。
5.单位卡(2008年多选题、2010年单选题)
(1)单位人民币卡账户
①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②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③单位人民币卡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支取现金。
(2)单位外币卡账户
①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②销户时,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二、预付卡(2013年新增)(★★★)(P113-P115)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多用途预付卡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管理,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2013年教材讲述的预付卡为多用途预付卡,即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2012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针对预付卡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预付卡按是否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
1.预付卡的限额
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2.预付卡的期限
(1)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
(2)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3.预付卡的办理
(1)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3)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4.预付卡的充值
(1)预付卡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
(2)一次性充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3)单张预付卡充值后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相关链接】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4)预付卡现金充值通过发卡机构网点进行,单张预付卡同日累计现金充值在200元以下的,可通过自助充值终端、销售合作机构代理等方式充值。
5.预付卡的使用
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6.预付卡的赎回
(1)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赎回时,持卡人应当出示预付卡及持卡
人和购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他人代理赎回的,应当同时出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购买的记名预付卡,只能由单位办理赎回。
7.预付卡的发卡机构
(1)预付卡发卡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
(2)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发卡机构的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监管。
第四节 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分类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按不同标准,可以对预付卡做不同的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一)预付卡的限额
预付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具有透支功能。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 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 000元。
(二)预付卡的期限
预付卡卡面记载有效期限或有效期截止日。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三)预付卡的办理
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 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万元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四)预付卡的充值
预付卡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为预付卡充值。一次性充值金额5 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单张预付卡充值后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五)预付卡的使用
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伺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六)预付卡的赎回
记名预付卡可在购卡3个月后办理赎回。
(七)预付卡的发卡机构
预付卡发卡机构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
范文三:预付卡
预付卡(购物卡) 不能再开具发票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时,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
按接受的客户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
第二十四条 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
备付金
+++++++++++++++++++++++++++++++++++++++++++++++++++++++++++++++++++++ 所谓的代金券(卡)基本上有三种:
一、代替等值的现金使用; 实质上是消费者的预付款行为。如预付卡购物卡等等
二、作为再次消费的折扣金额使用。实质上是企业给消费者的销售折扣回扣让利行为。如代金券抵用券等等,
三、作为享受优惠打折凭证使用,实质上是企业给消费者的销售价格折扣商业折扣行为。如消费卡贵宾卡等等, ++++++++++++++++++++++++++++++++++++++++++++
怎样开发票预付费市场查询访问:你的购物卡和
作者:admin 出处:未知 时间:2010-10-17 07:51
怎样开发票预付费市场查询访问:你的购物卡和网上付出平安吗,近期,央行宣布《非金融机构付出处事打点方式》,将这一庞年夜的新兴行业纳入监管。你的购物卡和网上付出平安吗?巨额预付费该若何监管?寄放发卡机构的“沉淀资金”收益归谁?为此,“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追踪查询访问。
业浑家士泄漏,今朝北京市场上第三方发行的消费卡首要有资和信发行的商通卡、裕福实业发行的福卡等。此中仅资和信累计发卡金额就跨越100亿元。
“此刻公司发福利、过年过节送礼,都风行送消费储值卡,对公司来说可以避税,对贿赂者来说也便利。”在北京赛特购物中央门口,一位“黄牛”坦言,“年夜商场贵得要逝世,一些有卡的居平易近当然要变现,拿着现金干点啥不好啊?”
五花八门的购物卡,付出宝、财付通等网上第三方付出,8000亿元由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泉,使苍生消费和糊口变得十分快捷。(材料图)
若何斥地票五花八门的购物卡,付出宝、财付通等网上第三方付出,8000亿元由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货泉,使苍生消费和糊口变得十分快捷。但因为缺少有用监管,洗钱、贿赂、避税、套现等犯警活动正借此平台滋长舒展,伤害了经济平安和苍生权益。
央行有关负责人近期坦言,公款采办储值卡可以斥地票,然后送给私人,很等闲形成败北。为加强监管,6月21日,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付出处事打点方式》,对开放式的预付费卡有了监管,对发卡机构的准入前提进行了限制,并要求“实名制”,划定第三方付出公司不得开具预付款发票,可防范败北、偷漏税等环境。
在北京的sogo 、中友、百盛、王府井百货等年夜商场,常怎样开发票预付费市场查询访问:你的购物卡和网上付出平安吗常可见倒卡“黄牛”的身影。一位自称姓王的“黄牛”奉告记者,资和信的商通卡、福卡,9. 5折进,雅高e 卡9. 2折进,通俗商场的购物卡9折进。出的话,要9. 7折以上。“我们收售各类消费卡的平均利润率能到3%,会有一些常客,有时会上门收卡。”
小小购物卡,已成为时下部门居平易近消费常用的付出工具。一类是超市、商场、美容院等商家发行的单项消费卡,另一类是第三方机构发行的通用消费卡。后者不仅可以在签约超市、商场利用,也可以在签约的美容店、健身房、蛋糕店、餐馆等场所利用。
中国人平易近年夜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指出,购物卡潜在的风险包罗圈钱、违法或滥用预付资金、逃避税收、下降商品或处事质量、滋长败北等。事实上,因为消费卡易滋长败北,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央行等部门曾连系下发关于严禁发放利用各类代币券、卡的通知,叫停相关消费卡的通顺利用,但“严打”过后消费卡火速卷土重来,近几年更是快速增加。
记者查询访问发现,“黄牛”只是购物卡财富链的结尾。商家斥地购物卡,可获得庞年夜的现金“零息贷款”和丰厚的利润,良多持卡人几元或几十元的卡内余额也成为发卡企业的盈利,而一些购物卡可以在良多商场、超市、餐饮店、美容院利用,已涉嫌代替货泉通顺的功能。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的案例调研陈说显示,近5年来查处的贿赂纳贿案件中,涉及以代金卡为行纳贿标的的案件逐年增加,此中2008年的比例为15%,2009年高达83. 3%。
“元旦春节前后是旺季,那时辰可以收到几万元一张年夜金额的卡。此刻是淡季,一天能收十来张吧。”另一名“黄牛”徐姑娘奉告记者。
据国际发卡机构雅高委托零点公司的查询访问显示,2008年中国预付费市场规模就已跨越8000亿元。
但有关专家指出,央行的新规对百货、超市、美容、美发、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消费卡,仍未纳入打点之中。一些专家建议,针对消费卡的制作、发行、利用、利用刻日、反复利用(充值)、收受接管、
卡的面值、利用者的权利、发行者的义务、余额退还、是否可以作为企事业的福利等,监管部门应制订政策,进一步规范打点,并出台响应的惩罚方式。
购物卡:灰色消费的“重灾区”?
在上海,则形成联华ok 卡一家独年夜,便当通卡、斯玛特卡、共享一卡通、畅购一卡通等多家竞起的格式,仅联华ok 卡会员就有约1600万个,发卖额早已上百亿元。
+++++++++++++++++++++++++++++++++++++++++++++++++++++++
法院调研显示购物卡成行贿工具 建议实名制办卡
2010年09月02日02:33陈博 王丽英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陈博 通讯员王丽英)假借着“人情往来”外衣,购物卡已成行贿受贿“新宠”。昨日,朝阳法院透露,该院近五年审结的涉购物卡犯罪案件中,用购物卡行贿的占到46%。丰台、石景山等区县法院的数据与之基本相同。法官建议,购物卡存在有监管漏洞,建议办卡用卡实名制。
朝阳法院刑一庭法官介绍,近5年,该院审结了13起涉及购物卡犯罪案件,其中将购物卡作为贿赂工具的案件6起,占总案件数的46%。且这类案件逐年递增。
法官介绍,目前,收取他人现金、实物及银行储蓄卡,受贿者都会被追究刑责。但购物卡不记名不挂失,且收受购物卡后,可送给亲友消费,也可通过黄牛党套现。“办卡、交易、洗赃都非常容易,追查难度却极大。”
来自丰台、石景山等区县法院的消息,均受理过利用购物卡行贿的案件。 朝阳法院法官建议,目前关于购物卡的法律政策及行业规定普遍缺失,建议对购物卡的办理与使用实行实名制监管,对购物卡所属权益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购物卡异化、演变为行贿工具。
“当前,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将购物卡作为福利发给员工,加上也有一些合法消费群体,购物卡监管急需立法规范。”朝阳法院法官表示。
■ 个案
女采购员收卡数张获缓刑
北京高井热电厂原采购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单位给予的财物共44500元。其中收受1000元购物卡2张,3000元购物卡1张,以及价值1000元的手机充值卡和购物卡。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 调查
办卡不实名还可得回扣
昨日,记者先后联系家乐福、翠微百货、美廉美、物美等多家大型商场,办卡人员均表示,办卡不用实名制。
一家商场表示,购买5万元以上的购物卡,可获得1.5%的返点,5万元以下返点1%,返点均以回馈卡的形式返给购卡人。另一家商场称,10万元以上大额购卡或是老客户,可以找商场领导谈返点和开发票事宜。
业内人士称,发卡可带来大量无监管的资金,卡过期后卡内余额也不用退还,因此,商家对办购物卡基本不设任何“门槛”,相反还会催生返点等违规促销手段。
++++++++++++++++++++++++++++++++++
其对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会产生影响,最多影响效果。至于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几句话说不清。建议去搜搜相关的新闻评论。曾经CCTV 新闻对此事做了评论,但不知他们的网站上还有没有。
下面是关于商场购物卡的新闻:
2月7日,记者在西安民生百货大楼6楼的财务大厅里看到, 这里正在排队买购物卡 的人相当多。面值分别有200元、500元、1000元等。当记者说需要买的数额比较大的时候,旁边一位工作人员将记者带到洽谈室问:“大约需要买多 少?”记者说:“10万元,但是可不可以面值大一点?”这位工作人员说:“可以,我们这里最大面值有5000元的。”记者又问:“那发票怎么开,可不可以 开成办公用品?”对方回答说:”没有问题,发票怎么开都可以,开办公用品、礼品、烟酒都可以。”咨询完毕后,记者和许多大客户一起随同工作人员七拐八拐地 来到了一个没有挂任何牌照的地方,里面正有许多人手持厚厚的百元现钞办理买卡手续。
在位于钟鼓楼广场的世纪金花购物中心,记者遇到了同样火爆的销售场面。在进 入办卡中心前首先要进行登记,然后是领号排队。在登记册上,大多是一些公司、企业,但也有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名称。记者领到的号是36号,在等候的时间,记 者和旁边的工作人员咨询后得知,这两天来他们这里办购物卡的特别多,这种卡使用起来比现金方便、没有找兑麻烦,而且购物卡不记名,还可
以反复充值。旁边一 个也在等待办卡的人笑着说:“你没有听过吗,现在流行这句话‘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购物卡’。”
下午3时许, 记者又来到西安开元商场了解办卡事宜。在商场一楼询问在哪里办 理购物卡时,服务员说在5楼会员服务中心。到5楼后,被告知办理购物卡的地方刚刚搬迁,搬到商场外开元培训中心的4楼。出了商场后,找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 这个并不显眼的培训部,一进院子,就看见有明显的“团购、办理购物卡处”的指示路标。到了上面发现,买卡的队伍已经快从4楼排到3楼了。在入口处, 有买卡 的说明,上面写道:办理购物卡请先填表,专用卡面值有6种, 最高5000元、最低200元;每张卡收取工本费2元, 有效期为1年;专用卡不记名、不挂失, 不退换。在办理发票处,工作人员完全按照办卡人的要求填写发票。咸阳一家煤炭公司一次购买了10万元的购物卡, 发票开了5万元的办公用品和5万元的烟酒, 还有一家会计局将5万元的购物卡全部开成了办公用品。
近年来,随着各地纪检部门加大了节日反腐力度,以送现金和高档礼品为主的传 统送礼方式得到了遏制,取而代之的是送购物卡这种新手段。据知情者透露, 几乎所有的购卡行为都能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并且根据客户的要求,电脑上不留办卡记 录,不用担心上面检查。而买卡者除个别是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更多的则是一些企业和单位用来变相送礼。据记者了解,西安市几乎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都竞相 发售购物卡,一些销售部门的发售数额达数千万元。在商场,不少目睹这一场面的群众斥责说,用公款送购物卡是一种变相行贿,为何年年规范,可年年卡不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南宁市朝阳路、古城路上的几大主要百货商场及知名大型连锁超市均有购物卡办理,在深圳、广州、北京等地的许多大型商场、超市 也在埋头大量办理购物卡。现在各商场、超市办理购物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每天的售卡收入都成递增趋势,但各自的“返现”条件不太一样,如果买卡金额更 大,如5万、10万等,折扣率相对还会提高到2-5%。记者从深圳沙井某商场收银分部集团购买处了解到,该商场购物卡的返现扣率分别为:1至3万返现 2%、3-5万返现3%、5-10万返现4%,10万以上甚至可以返现5%。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深圳沙井的那家商场眼下有时一天的售卡收入就超过了100万元,一个节下来售卡收入几千万元都没有问题, 购卡者一般是以企事业单位、集团为主,私人很少购买。“私人消费不了多少购物卡,也就没什么优惠。单位一次买得多,有回扣,而且实际商场所给的扣率比你所 了解的扣率还要高,尤其是熟客、大客户。”
很多人认为,购物卡的发行存在诸多弊端。深圳市国税局龙希谷说:“送卡比送钱隐蔽得多,单位买卡可以用正规发票入账。购物卡其实是滋生腐败的一种
手段。 而且,购物卡一般都是大商场在卖,因为大商场的商品档次高,一些小商场和老实的商家没有卖购物卡,这样大商场就多了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样对小商场不 公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纠风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说:“国家对购物卡的态度是明确的,要严禁。但学术界、商家、消费者等对待购物卡的态度却有多种 声音。事实上现在全国都没法禁。以前我们也搞过明察暗访,也认真抓过,但没用。因为现在许多商家多是民营的。商家可以说他们售卡目的并不是让顾客来行贿。 而且普通消费者送卡也是一种礼尚往来,是礼节的需要。所以现在我们只能强调对领导干部多作要求与规定,严禁他们收受购物卡,一经查实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有这种行为,立即按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来严肃处理。” 俞青认为,虽然我们国家早就禁止使用购物卡,但购物卡至今依然存在甚至有反弹趋势,这说明当前社会仍然有其存在的空间。在现代 商品一体化的流通中,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要完全禁止购物卡可能做不到。“它即使不以购物卡的形式出现,还会以其他形式出现。政府要真正控制好 购物卡,就要先净化大环境、完善市场条件才行,要从提高市场的成熟度来掌控它。”
老李收到的这种购物卡,南昌的几家大型超市都有发售。记者调查发现,此类购物卡甚至可以一次性充值万元,不但购买的单位颇多,这几家超市为此也发了不小的“年财”。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那些购买购物卡(券) 的单位,绕过了有关财务制度的管理与监督,危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而那些依靠手中特权收受购物卡(券) 的人,总感觉自己接受的是“礼节”,合乎中国国情,没有“现金贿赂”的心理压力,因此购物卡(券) 实质上助长了权力腐败行为。
“商家开展高额的购物卡业务,其实就等于在公然充当‘贿托’——用金融业务的手段,做行贿受贿行为的‘中介’。”纪检部门一李姓工作人员如是认为。 “购物卡之所以盛行,关键在于它能够给商家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售出几十万、乃至上百万或千万的购物卡,商家就可以提前囤积大量资金。但这时如果商家携款潜逃或者倒闭,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大量不必要的损失。
22日,唐女士与家人到红旗大街家乐福分店购物,在收银台,她拿出了一张在半个月前购买的面值100元的家乐福购物卡结账。可被收款台服务员告知,该卡是一张空卡,里面根本没有钱。
无奈下,唐女士来到了家乐福太平分店,一男服务生对此事解释道,他们
店是先将购物卡卖出去,然后再通过银行存款,这些天负责这事的人出差了,出售的这批卡可能还没被存进去钱。接下来,唐女士又找了值班经理和前台经理,结果没有一个人能将此事说清楚,也解决不了此事。
昨天,记者拨通了该超市财会部的电话,工作人员称:“由于超市用卡量大,因此卖出去的卡都是空卡,第二天超市才会将钱存入卡中。”
那么为什么唐女士手中的卡在半个月后仍然没有钱呢?对此,记者将唐女士的卡号提供给该超市公关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经其核实,该卡确实是空卡,至于什么原因她也不清楚。王表示超市已经于昨天将钱存上。
对此,唐女士不解:用现金买的购物卡,为何会是一张空卡?而超市自称要第二天存入的钱,为什么过了半个月,还没有到账? (消息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王浩 叶勇)
天虹购物卡可以当现金使用但不可以换现金!!! 如果在网上购买产品就要达到200元或以上才能送货!
范文四:预付卡消费攻略
如今,市场上的各类预付卡五花八门。一类是开放式的预付卡,如OK卡、斯玛特卡、杉德卡、东方文化卡等。另一类是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商户发行的单项预付卡。如何用足、用好这些预付卡,充分享受各类预付卡带来的优惠和便利,避免被牵制消费自由和落入消费陷阱,大家要费点心思。
巧心思,不做“卡糊涂”
拿到开放式预付卡,首先要摸清卡片的基本要素,如预付卡的面值、是否有有效期(如延期是否有费用)、消费使用范围、消费优惠折扣政策、是否有押金(如有该如何使用)等。首先,要了解预付卡的面值。不同的预付卡对卡内金额的标识不同,如OK卡面值直接标示在卡片背面,一目了然。而斯玛特卡面上有一串16位规律数字组成,其中第7位数字显示卡内金额,如该数字是8,则表示面值为800元。大家可以根据该预付卡网站上的指导或拨打客服热线获得帮助。其次,要了解预付卡的有效期。不同预付卡有效期不同,如斯玛特卡为1年,东方文化卡为3年。如果要延长使用期限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OK卡需要扣除2%的积点,所以大家可以将OK卡积点转入OK会员卡再消费,这样就不受有效期限制。东方文化卡必须到发卡公司去激活延长有效期,还要收取管理费,所以最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第三,不同预付卡的消费范围各不相同。如OK卡、斯玛特卡、杉德卡、东方文化卡都有自己的加盟商户,涵盖了餐饮、美容、百货、超市等生活各领域。而且优惠折扣和收费各不相同。如话费充值,OK卡可以网上或电话充值,还有优惠。杉德卡也有充值优惠,但必须是实名制用户才能在网上为手机充值。对于公共缴费,有的预付卡不需要手续费,而有的要收取费用,如OK卡缴纳电话费的手续费为单笔金额的1.2%,杉德卡对于每月网上缴费金额超出2000元的部分收取0.省略
范文五:资和信预付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为社会各界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商通卡属于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和信)发行的预付卡系列产品,是资和信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资和信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第三条 商通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以人民币计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使用。
第四条 商通卡面向个人及单位发行,按产品分为客户卡、普通卡、福利卡;按信息存贮介质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磁条芯片复合卡、图形、密码等。
第五条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
“资和信”指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购买人”(也称持卡人或客户)指使用货币资金购买商通卡及用于消费支付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特约商户”是指与资和信签约,接受商通卡进行交易的实体和网上记名单位。
第六条 资和信、购买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及《商通卡技术服务协议》等在购卡时签署的协议。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手续
第七条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的购买人,均可凭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资和信申请购买商通卡。
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商通卡产品时,应按有关法规和资和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保证向资和信提供的证明文件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同意资和信通过合法手段核对购买人提供的基本信息,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三章 购卡规定
第九条 购买人首次申办商通卡时,资和信为其开立记名客户卡,用以管理
其名下的所有商通卡。购买人须凭本人客户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购卡业务。客户卡充值后即相当于记名商通卡,也可以用于消费。
第十条 普通卡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单张购卡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的可选择不记名卡,单张购卡金额在1000元(不含)至5000元(含)的须购买记名卡。
第十一条 购买人购买记名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卡1 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 购买人可以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购卡。同一购买人可购买多张普通卡。
第十三条 单位一次性购卡超过5000 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卡超过5 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须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商通卡。
第十四条 福利卡为记名卡,购卡人为单位或其员工。同一单位可为其员工办理多张福利卡。
第十五条 资和信将客户购卡资金按照国家监管部门对支付机构预付卡备付金的有关规定存入备付金账户,并确保备付金的资金安全。
第四章 交易及业务规定
第十六条 持卡人可凭商通卡在特约商户(包括网上特约商户)进行交易,使用范围以商通卡网站上的最新信息及特约商户的店内明示为准,交易以联机或脱机方式完成,并即时扣除预付价值。
第十七条 基于持卡人联机交易打印的凭证或凭商通卡磁条、芯片卡号或密码等电子数据而办理的各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第十八条 使用商通卡不得透支消费,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资和信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资和信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第十九条 依据商通卡种类不同,资和信提供不同的充值服务,具体方式在办卡时以资和信与购卡人的约定为准。充值后的金额记名卡每张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不记名卡每张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第二十条 可以用于网上支付的商通卡可向在资和信开立的实名网络支付账户充值,但同一客户的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年累计充值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元。 第二十一条 商通卡毁损无法交易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新卡的,可在资和信指定场所办理更换,资和信可要求客户在办理业务时出示身份证件,换卡时客户应交纳换卡费。电子钱包性质及脱机完成交易的商通卡不可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 根据购卡时资和信与购卡人的约定并按照相关流程,可以对商通卡设置密码。购卡人应在购卡时确认商通卡初始密码覆膜完好,并应当对其带离购卡现场后的商通卡密码的安全负责。持卡人密码遗失,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商通卡,按照资和信相关规定,通过书面申请或致电资和信办理补制密码手续。
第二十三条 记名商通卡遗失可办理卡片挂失手续。资和信网站提供24 小时免费紧急挂失服务,正式挂失和补卡在15日内通过网点以书面形式办理。办理书面挂失及补卡时,购买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资和信要求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第二十四条 记名商通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通卡有效期为三年以上,到期日以卡面标识为准。
第二十五条 商通卡赎回仅限于记名卡,在购卡3个月后可以办理赎回。赎回时,购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客户卡、购卡时资和信提供的相关凭证及拟赎回的商通卡到资和信网点办理。赎回商通卡,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由资和信将赎回资金退至原购卡银行账户。用现金购买或原购卡银行账户已撤销的,赎回资金应当退至与购卡人同名的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单张商通卡赎回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可退回现金。
第二十六条 资和信为持卡人提供如下消费便利:
(一)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资和信提供延期、激活、换卡等服务,保障持卡人继续使用。
(二)免费向持卡人提供特约商户名录、卡内资金余额及一年以内的交易明细查询服务。
(三)向持卡人提供至少一种方式的24小时免费查询服务。
(四)资和信可以为持卡人持卡消费组织一些优惠活动,并及时将优惠活动信息通过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持卡人,优惠活动的具体形式以特约商户现场提供为准。
第二十七条 持卡人与特约商户间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持卡人与特约商户自行解决,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等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款项、偿还使用商通卡引起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第五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二十八条 购买商通卡须支付所购卡面金额的3%的手续费,卡面金额低于500元的按每张卡15元收取。
第二十九条 因商通卡毁损及其他原因需更换新卡的,每卡收20元换卡费。 第三十条 客户在柜台办理正式挂失业务,每卡收取挂失及补卡费30元。 第三十一条 商通卡延期费用。对于设定有效期的商通卡,资和信提供系统自动延期和手动延期两种方式供客户购卡时选择。选择自动延期的,卡片过期后仍可使用,每月收取延期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到期日余额的1%,最低2元;选择手动延期的,商通卡过期后不能继续使用,应当由购卡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到资和信网点办理延期,每次延长效期为一年,每次一次性收取延期卡片激活费10元,卡片余额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免收激活费。对于在本章程生效前办理的商通卡,在本章程生效后,资和信全部按自动延期方式办理,如果购卡人要求采用手动延期方式,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和商通卡到资和信网点办理。
第三十二条 办理赎回业务时,按商通卡内余额的3%收取赎回手续费。 第三十三条 对连续5年未发生消费交易的商通卡,资和信对该卡作为不动卡单独管理,每月按转为不动卡当日余额的1%收取不动卡管理费。不动卡重新发生交易次月,资和信停止收取该卡本期的不动卡管理费。
第三十四条 在资和信以外的网点或渠道办理充值业务时,收费方式与标准以该网点或渠道与资和信的约定为准,但在持卡人办理充值时应提前告知。 第三十五条 持卡人查询一年以上商通卡交易明细,每次收取10元/卡查询费。
第三十六条 除购卡手续费外,其他收费均在商通卡余额中内直接扣收。
第六章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资和信的权利
(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人按规定提供个人、单位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并依法保存。
(二)对于违反本章程使用商通卡的,资和信有权暂停该商通卡的使用。
(三)因供电、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商通卡的,资和信可以为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因此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资和信的义务
(一)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等规定保证客户备付金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购卡人和持卡人信息的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未经购卡人和持卡人同意,不得用于与购卡人和持卡人的预付卡业务无关的目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站,向客户提供商通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领用合约、使用说明、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四)资和信应向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受理等服务。资和信应在收到持卡人投诉、咨询或查询请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九条 购买人的权利
(一)购买人享有按规定使用商通卡的权利。
(二)购买人有权知悉商通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购买人对商通卡交易有疑问的,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资和信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
第四十条 购买人的义务
(一)购买人应当向资和信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购买商通卡。
(二)购买人未妥善保管商通卡,导致商通卡遗失、灭失的,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三)购买人对商通卡、密码或密钥保管不善,导致他人冒用商通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自行承担。
(四)购买人不得在资和信指定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使用商通卡。购买人未按约定进行交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参与商通卡业务处理的各有关机构、持卡人均须共同遵守本章程。
第四十二条 资和信变更商通卡章程应当提前30日在其网点、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新章程中涉及新增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降低优惠条件等内容的,资和信在新章程或协议文本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对原有客户按照原章程或协议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2012年12月9日起生效。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交易怎么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