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桶装水供应合同
桶装水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方和乙方在送、订水的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送、订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送水地址、送水方式、时间和质量
(一)送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用水需求(免费送货上门)。
(三)甲方必须按乙方指定的,规格:。
因市场紧缺货源或生产厂家的原因造成缺水,甲方可向乙方说明,经乙方同意后方可为乙方调换价格相同的其他品牌的桶装饮用水。
(四)甲方必须在乙方需提供送水服务时,保证乙方不缺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3小时以电话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装水必须符合国家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符合国家《QS 水质卫生检验合格》。第二条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1. 甲方依据乙方指定的水,按每桶人民币元,瓶装水元. (此价格为现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汉德食品有限公司调价文件》
(二)水费结算方式:乙方按订水票方式,(订水量根据乙方的要求)水费结算采取现金方式。
第三条空桶押金
一.乙方必须交给甲方空桶押金按人民币元/个。如有损坏、丢失,乙方应按元/个,
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提供给乙方冷热饮水机台,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件由乙方负责)饮水机所有权归甲方,如需要饮水机消毒需另行交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_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解决。
第七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修订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电话:乙方负责人: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范文二:桶装水配送合同
纯净水配送合同
甲方:南溪县桂溪中学
乙方:
为改善饮用水质量,解决全体师生的饮水问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桶装水配送、供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配送、供给期限
甲方自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以下简称本合同期)期间,学校办公室和教室均使用净雪纯净水,并承诺在本合同期间学校不再使用其它品牌的桶装饮用水。
二、合同期间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向乙方订购的净雪纯净水,单价为每桶人民币:6.0——6.5元,价格随市场可作适当调整(该费用包括水费、送水到户的服务费)。
二、质量、容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桶装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桶装饮用水标准。
2、容量:18升。
3、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每天上课前将师生所需桶装水送至教室和办公室。送水时间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3%的违约金。
三、验收方法
乙方每次随配送桶装水提供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桶装水,甲方报请后乙方有权退货或要求更换。
四、结款方式:
配送桶装水货款由每班每月或每期末结算一次;学校教师用水在期末放假后3日内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水款。
五、违约责任
1
1、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配送,并按每天3%收取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战争与罢工等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约定:
1、配送桶装水水桶PC材质。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止或解除本合同,不再饮用乙方配送的饮用水时,违约金支付标准为人民币:50——500元。
3、 乙方必须提供纯净水的相关证照和检验报告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桶装水注册商标:净雪,容量18升,水质标准(,, ,,,,8)
3、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诉讼至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南溪县桂溪中学 乙方:
法定代表人:张可春 法定代表人:
2010年8月24日
2
范文三:桶装水销售合同
桶装水销售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洞池山泉桶装水的宜宾市(包含九县二区)代理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产品,代理区域及代理期限
(1)指定代理产品由洞池山泉水业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洞池山泉水,规格为 升,所有桶为PC桶。
(2)指定代理区域:宜宾市(包含九县二区)。
(3)代理期限:年,自年月 和乙方续签合同。
第二条 授权
甲方给予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指定代理产品总代理商的权利,乙方负责所代理区域该产品的分销、经销、终端零售以及市场扩展、品牌宣传等,并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在代理区域和期限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他代理商,且不得再经营该产品,甲方不参与与且无权产于乙方的上述行为,如经乙方发现甲方私自把该产品销售与他人,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年销售提成额 %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竞业禁止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限内,只得代理甲方的该指定产品不得再代理甲方提供产品外的任意一种产品,不得参与该产品外的任意类似产品的销售活动,且需全力维护甲方提供产品的品牌形象,如乙方私自销售其他品牌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代理权。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以普通装每桶4元的价格,金装每桶5元的价格将产品供应给乙方,甲方需以每桶水销售中提取1元/桶,提成给乙方,以每月实际销售数量为准,每月结算提成。
(2)甲方需免费将产品及时送达乙方指定的仓库或经销点,原则上产品卸下货品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全力协助下货。
(3)乙方在需要甲方送货时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甲方,否则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是乙方通知了甲方,因甲方原因耽误送水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将货送达乙方后,乙方需及时将该次货款清点并缴纳于甲方,原则上货款每次一结,如乙方因特殊情况当天结算不到,方可与甲方协商推迟付款。
(5)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周转用水桶押金每个,且甲方支助乙方500个水桶不收押金,超出由乙方支付水桶押金,乙方租出或卖出以及丢失的水桶数量由甲乙双方在年终盘点时核算,如乙方租出或卖出给客户以及被乙方丢失的水桶,需乙方承担水桶费用。
第五条 年终奖励
年终核算时,若乙方当年的销售额超过5万桶(含5万桶)甲方需返利给乙方每桶0.5元,若当年销售额超过10万桶(含10万桶),甲方需返利给乙方每桶1元,且返利以现金形式结算。
第六条 产品质量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桶装水生产标准,若产品质量不合格,如有异味,有杂质,有泄漏,标签破损,水桶破损等,甲方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在转仓库或送出途中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客诉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纠纷。
第七条 转让权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有权转让代理权,但转让前需经过甲方认准同意,且转让前需和甲方结算清所有账目,包括缺少空桶,所欠货款等,转让合同需有甲方作为第三方出现,否则甲方不承认乙方的转让。
第八条 优惠活动
如乙方需在周年庆等情况下做宣传活动,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一起做活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两方有一方违反以上约定,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字协议后,甲方无条件赠送1万桶水给乙方用于打开市场铺垫用,乙方不出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范文四:桶装水合同
桶装饮用水配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客户配送桶装饮用水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甲方应具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
照,取得各桶装饮用水的《卫生许可证》,桶装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条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为乙方客户提供桶装饮用水的配送服
务。
第三条 乙方客户直接与甲方签订桶装饮用水配送合同,甲方应向
乙方客户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条
第五条 合同期限:月年 月 甲方承诺其经营的产品符合国家级北京市的相关质量标准
和卫生标准,品牌桶装水应保证是正规厂家生产,不经营假冒或劣质产品,否则,发现一桶假水赔偿十桶同样品牌的合格水,并赔偿乙方客户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人为原因给乙方客户造成任何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客户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经营渠道证明及其产品信息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问题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甲方定期为乙方客户使用的所有饮水机免费进行清洗、消
毒、保养,时间为每三个月一次,若乙方客户临时提出需要清洗、消毒饮水机,甲方应按乙方客户提出的要求完成。
第八条 甲方需指派专人负责经乙方客户配送饮用水,在合同花期
限内,甲方送水人员需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九条 甲方应保证乙方用水,不得出现断水现象。每发现一次,
甲方应按当日送水量的二倍向乙方客户给予补偿。
第十条 甲方给乙方客户提供桶装饮水用 品牌,单价为
/桶。饮水机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需要每月
15号以前向甲方结清上月饮用水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在送水服务当中,品牌桶装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送
水人员没有重大错误,乙方在合同未到期日,不能停止饮用甲方提供的品牌桶装水。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
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
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范文五:桶装水订水合同
饮用水购销合同
甲方:长沙乐百氏185配送站 联系人:陈清 电话:15084881366
地址: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开元东路城东小区D区11栋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请双方共同严格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乐百氏”五加仑桶装纯净水,单价为人民币14元每桶(含
税),以送水记帐卡经甲方指定人员签收数量为结算凭证;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乐百氏”五加仑桶装纯净水必须符合国家直接饮用水水
质标准且包装完整;提供有效的桶装水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如甲方向
乙方提供的“乐百氏”五加仑桶装纯净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对乙方员工身
体及生命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免费借五加伦桶给乙方周转,甲方回收空桶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的,乙方
应赔偿甲方每只空桶?30元;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3台立式温热饮水机,供乙方使用,由甲方负责立式温
热饮水机的维护保养及清洗;甲方免费提供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五、订购及送水,由乙方指定人员电话通知甲方,送水数量及时间地点,甲方接
通知后将桶装水送到指定地点,并按乙方要求放置;乙方指定人员确定送水
数量及回收空桶无误后,在送水记帐卡上签名确认;
六、在乙方中途停止在甲方购买桶装水,或购买其它水店之桶装水,甲方有权收
回乙方所借之饮水机,若乙方要购买所借之饮水机,甲方按原价根据使用时
间的新旧折合出售。
七、结算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底与乙方指定人员核对送水记帐卡,无误后甲方
应于下月3日前将结算票据(含税发票)及送货单据交乙方,乙方应于一周
内以现金方式付款给甲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