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承兑汇票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怎么背书转让?
08-09-11 09:04 发表于:《外贸会计证》 分类:未分类 银行承兑汇票怎么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在流通中转让时,以背书的方式进行。背书应当由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前一手被背书人应为后一手背书人,前一手被背书人企业名称必须与后一手背书人财务章相符合。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转让限制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随着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日益增多,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与委托收款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人们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规定不了解或印鉴上的问题,使银行承兑汇票的解付变得困难起来;许多银行承兑汇票因背书或委托收款出错导致了票据的不能解付。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可见,规范解决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出错的解决办法势在必行。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作为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排除假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主要审查:
1、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单处签章。
2、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出错,直接导致了承兑的不能解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及相关法律,与读者商榷下列解决办法:
1、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具体表现如A企业背书给B公司,但后手盖的却是C公司的印鉴,背书明显不连续。通过A、B、C三家企业的书面证明,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公司,B公司又转让给C公司,但B公司在转让给C公司时,在原本属于自己公司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公司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通过上述条款,A公司出证明背书给了B公司,B公司出证明背书给了C公司。这样,通过依法举证,证明了C公司的票据权利,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其他背书错误,以此类推。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
2、委托收款错误。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
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3、背书转让给个人错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给个人,当银行承兑汇票出现一处背书为个人时,解决办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二是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错误,看你有没试过,
我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我们是最后一家,前面有很多家,但是很多被背书人栏里都是空白的,结果抄写的时候把其中一家公司(简称A)名称写错了一个字,被付款银行退回,要求要写错的前一家(简称B)出一个证明,否则不给承兑。我们联系了B,但他们说他们当时给的是另一家公司(简称C),而他们跟A公司是没有业务联系,不认识的,所以他们拒绝出证明,除非要C公司出个承诺,承诺有经济纠纷的话C公司负责。我们又联系C公司,但C公司说他们没有在汇票上背书,也拒绝承诺。。这几天被这个事情搞的郁闷死了,到底该怎么办,大家帮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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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认真看下经济法里的票据法.只要票据是合法的,背书是连续的,只要在背书上签字的都要负票据责任,(票据被偷,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背书的背书人除外)
如果你实在没办法对应,就可以考虑找法院执行.
出票人和承兑银行是绝对的承兑人.直接找他们.(前提是你们要履行了相应的票据责任,就是你得到的票据上金额是你付出的劳动应得的收入,而不是受赠得来的)
不好意思,有点乱,具体请网上查下票据法.不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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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你
我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人家都给开证明~
我也给别人开过证明盖过章子~
楼主运气不好,遇人不淑~
再求求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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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专门遇到过这样的事好多回了,我都像铁打的了总能想也办法了~你告诉你一个最决的办法,我曾经做过。
刻章,有很大的风险。不过有8成胜算~
这是最后的下下策,方法还是要动之情,晓知以理哈~
我哪次还是10万元的承兑,都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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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楼上的?
这你都敢啊?
刻章啊?????
我是拿出1000%的注意力写的,前面足足有一米长的背书粘贴单的5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前手是个老太太,怕写错说自己眼睛花看不清楚没戴眼镜,让我替她写。丫的我居然可怜她替她写了,还好没写错,我开1000多万的支票都没那么紧张过。没想到写错汇票背书这么麻烦,后怕中~~~~~以后我带横戳去,盖上就得,可不手写了。也不再替任何人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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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铅毛写一次,再用水笔写,这样想出错都比较难。
惨痛的经验啊, 我曾经把一张汇票用快递转了几家人家,才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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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天天跟承兑打交道,也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有些单位懂票据法的,我给人出一反证明给对方,一般对方就愿意给出证明的,最怕就是碰到一些不懂的,而且中间背书不连续的,人家死活不出证明,你就打电话跟他说,只要背书了,都负有连带责任的,再说当时是他们自己不对,谁让他们背书出去的时候没有将被背书栏里填写呢,如果比较近的话,建议直接去该单位,比电话联系有效很多,实在不行的话,就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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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事情最麻烦了!
我曾经也遇到过!我们公司第一次接银行承兑汇票,更绝的是有9家背书单位!而这9家单位只盖了盖,被背书人全没有填写!后我一同事到银行办理,不知道怎么填,问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没说清楚,结果这9家全部填错.(要知道真正背书的有9家单位,而经手的单位就不知道有多少家了!)结果把这个事情交给我,没办法从最初的出票单位一家一家的联系,拜托人家给出证明!
说到这个证明,还有一个插曲.别的单位都让我们自己把证明写好后他们自己只盖章.我把证明写好后传给出票单位银行得到确认后再给所有背书单位传过去的.结果所有证明弄好后汇到出票单位银行,那银行又说证明的格式不对!TMD当时把我差点气得来吐血!后来又一一的联系所有背书单位又弄了一次才弄好!
证明弄好了,结果在办理时,我方银行工作人员未告知要把错误的划掉,重新填写正确.寄到出票单位银行后又被退回来.又重新填写了才算完!
所以啊!同志们,收银行承兑汇票时一定要让你的上家把单位名称那些信息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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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也是帮一个客户填写背书,少写了一个“有限”。麻烦大了,光出说明还不行,还要重新改好后由原公司盖章才行。天呀~票都转了很多手了。麻烦死了~交通银行真是烦人,其他很多银行都只要出说明就好,交行非要把票寄回原背书公司重新盖章。晕死~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
2009/11/11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进行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受让人)是票据债权人,应由背书人记载;背书人未记载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
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票据网(www.zgpj.net)提醒: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抬头需正确书写,且字迹工整,并背书有连续性,即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的抬头必须是下一个背书框中所盖的财务章的抬头。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受让票据时,应当审查下列事项,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或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受让票据时应在提示付款期限之前;
二、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签章应形式连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签章应是交易对象印鉴,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确为本单位,否则容易使自身票据权利受到影响。如图所示,该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背书签章时盖在了第二背书栏内,这样就造成了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受让人)难以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需要进行相关证明。
三、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无更改;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银行应加盖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四、前手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法人或组织(粘单粘接处)签章无瑕疵,否则影响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托收。(中国票据网)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被背书人作为票据权利人,在受让票据时,一定要注意审查相关事项,切实维护自我权
益。 结合大家比较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提醒被背书人注意事项如下: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是统一印制的凭证,银行承兑汇票是否真实,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
二、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与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三、是否做成转让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仅指被背书人的直接前手)的签章是否真实,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被背书人名称应与本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出现简写或者错字、别字等情况)。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五、汇票的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出票金额、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确定,是否正确,小写金额与大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银行的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加盖了汇票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章;
六、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承兑汇票贴现
百科名片
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 目录[隐藏]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申办程序
四、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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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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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
2、经中国人民银行年审合格的贷款卡原件;
3、申请人与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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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办程序
客户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经我行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贴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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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渠道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公司业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经营部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以及客户服务工作。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短期债务凭证,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多产生于国际贸易,一般由进口商国内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预先授权。
银行承兑的作用在于为汇票成为流通性票据提供信用保证。汇票是列明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双名票据,经银行作为第三者承兑后则成为三名票据。承兑银行成为主债务人,而付款人则成为第二债务人。实际上,银行承兑汇票相当于对银行开列的远期支票。持票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时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未到期时向银行尤其是承兑银行要求贴现取得现款。银行贴进票据后,可以申请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向其它银行转贴现,更一般的做法是直接卖给证券交易商,再由其转卖给其它各类投资者。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重要投资者是外国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为6个月或以下
1(贴现的概念。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2(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3(再贴现和转贴现: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转让汇票,转贴现是指贴现银行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让汇票,二者都是贴现银行以未到期的贴现票据,经背书后的再次贴现,中央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按规定扣除再贴现或转贴现的利息后,给申请贴现行兑付票款。
最佳答案
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贴现(Discount)
贴现概述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期限
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 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按规定不能出具增值税发票的除外)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贴现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持票人办理汇票贴现业务时,需填写《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或授权代理人章)后提交开户行,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
(2) 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对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出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无增值税发票作附件的,可由申请人提交足以证明其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其他书面材料)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 贴现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贴现期限
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贴现利率
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按商业银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下浮3个百分点执行。
关于贴现回购
票据贴现回购业务:是指当卖方企业(持票人)临时资金短缺时,持未到期票据来我行办理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后至到期日前,当客户资金充足时可按与银行约定归还票面金额,赎回票据。企业贴现回购分为定期回购和不定期回购。
适用对象
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大,产品或企业经营服务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存在季节性供需不平衡或其他业务而产生的不定期票据或资金结算的各类企业。
业务申请条件
1、据真实,记载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2、持票企业与其前手企业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企业应满足我行商票贴现授信条件;
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协议书
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办理程序
1、持票企业提供票据原件由银行代为查询,确定真实性;
2、持票企业填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
3、持票企业提供与交易相关的合同、交易发票;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由银行对出票企业进行授信审查;
5、银行审核票据及资料;
6、银行计收利息,发放贴现款。
7、按协议约定日,企业归还票据款,银行向企业归还票据并退还未使用资金利息。
贴现的计算方法
汇票面值-汇票面值*贴现率*(贴现日-汇票到期日)/365
假设你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则你贴现后得到的金额如下:
100-100*3.24%*76/365=99.325万
有的银行按月率计算,则:
100-100*3.24%*3/12=99.19万
范文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流程
1、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提出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受理承兑申请人的申请后,对承兑申请人各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撰写调查报告,提交审查。
3、受理承兑银行审查人对调查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核实、评定,签署意见后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4、受理承兑银行承兑审批人根据承兑审查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调查人。
5、受理承兑银行调查人收到同意承兑的审批意见后,与承兑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协议(保证承兑要对保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抵质押承兑要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或核实,按规定需要办理登记、公证、保险等手续的必须办理完有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权利证书(含有价凭证)信贷业务部门造册登记后,交出纳部门保管。
在上述手续办妥后,由承兑行负责人审查签批后交会计部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6、在承兑到期前,承兑人存款账户中应存入足够金额支付票款。支付票款后,信贷业务部门注销抵质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依据
中国票据网提示,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条件要求如下: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对象
承兑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或个体工商户。
二、基本条件
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自愿接受监督,如实提供有关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领有>且已经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意经营许可证;
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AA级),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提供农业银行认可的借款保证人或抵押物、质物作为担保(少数信用好的企业除外);
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
到期贷款和应付利息能按时清偿,到期的应付票据已全部兑付。
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须提供以下资料
汇票承兑申请书 ;
商品购销合同或证明 ;
各种合法证件 ;
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
担保条件或足额保证金 ;
承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承兑规定
中国票据网提示,抵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抵押物变现值的70%,质押承兑承兑额不超过质押物的80%。
五、银行承兑汇票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范文三:银行承兑汇票办理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要哪些资料,手续费用
一、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需资料:
1、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书(申请的原因 金额 期限 担保方式)
2、商品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
3、上年末及申请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贷款卡、 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以上均为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公章、财务章 各银行所需要的资料可能有所不同,最好再咨询一下办理承兑的银行。
二、手续费按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以 100%存款作保证金),不同银行略有不同。建行目前可以免费购买汇票。以工行和建行为例:
建行以30%存款保证金为例应收取手续费大约为0.2%,其中承诺费0.14%。
工行按30%存款保证金为例应收取手续费大约为0.4%以内,其中承诺费0.3%以上。
范文四: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承兑申请人签发,经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持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前应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方面
一、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办理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条件之一。一般在实务工作中,首先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然后才是到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存入保证金的规定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未评级客户按经办行有关规定对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证金。对能够提供符合经办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客户,可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敞口部分),承办部门为有效规避风险,应根据上级行(或总行)规定要求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担保)。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对现金流量充足、稳定,对本行综合贡献度大,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有权分行或部门批准,可免受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
对于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免除担保的客户,要承诺不以其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承兑银行的同意,但经经办行的总行批准的大型优质客户除外。
经有权分行特殊批准减免保证金或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担保的,必须及时逐户逐笔报受理行的总行备案。
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银行方面
一、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审查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在为客户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加强审查,稳健经营,防范潜在风险。
1.根据客户财务报表中上年度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倒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并采取与其所得税完税凭证核对的方式,核实其报表中反映的销售收入的真实性,识别其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需求的合理性和风险性。
2.审查对交易双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商品标的是否属于双方的经营范围,交易金额是否与双方的经营规模相适宜,是否存在利用子母公司或关联企业签订虚假贸易合同。
3.及时收集客户提供的交易发票,认真审查交易发票的真实性,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性。
二、银行开立承兑汇票收取费用规定
1.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手续费
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时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承兑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手续费。如出票金额为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为5000元;每笔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足1元的,按10元计收。 2.额度管理费:各家行的收取标准不同,公式为:
额度管理费=实际开票所占用额度*额度管理费率/12*开票的月数
(实际开票占用额度,比如30%保证金的票即占用70%的额度,100万占用70万)额度管理费各家银行收取的标准是绝对不同的,而且是因为企业的等级而不同,一般区间从0-2.5%) 以下为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仅做参考
(交通银行征收的风险敞口管理费,风险敞口管理费是交通银行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对敞口部分征收的管理费用。它分两个档次征收:1~3个月银承汇票征收比例为千分之八,4~6个月银承汇票征收比例为百分之一。其计算公式为:票面金额×敞口比例×相应档次的管理费比例。若本次开票不只一个期限,需要分别计算加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票面金额×敞口比例”后,不要四舍五入,无论小数点后有几位,都用作乘基,计算出来的最终数值可以四舍五入。还有,风险敞口管理费支票收款人要写开票分行的名称而不是支行的名称(即承兑人名称),账号是固定的,由银行提供,“用途”栏为:“风险敞口管理费”。)
3.印花税
银行承兑协议是指承兑申请人(即承兑汇票出票人)与承兑银行签订协议,承兑申请人必须先向承兑银行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提供担保,在汇票到期后,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凭票付款。若在汇票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银行需先垫付款给持票人,再按规定将垫付款从垫付之日起即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 因此,银行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实施办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签订时不用缴纳印花税。
但若发生了银行垫付票款的情形,则承兑协议已转换为银行与承兑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从垫付之日起,银行将相当于垫付款金额的资金贷与承兑申请人,对此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做如下处理
一.企业将承兑汇票持有至到期,办理托收
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目前最常用的方法),需要填写一份《托收凭证》,带上单位的预留印鉴,同时需要交纳寄汇票的邮费20元,手续费2元,总共22元。(以上收费仅供参考)
从票据法上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托收时间为票据到期后的十天内,也就是说企业可在到期后十天内的任一天到其开户行办理托收。 但一般建议提前几天办理,原因1.是银行需将票据寄至承兑行(付款行),可以提前寄到,付款行在票据到期当天就可将资金支付,这样可尽早收到钱。 2.是如果票据本身有瑕疵,如背书有误、签章不规范等,银行事先审核后可让你有充足时间进行补救,如找前手出具说明等。 因此,一般建议客户提前几天先将票送交银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或者单位本身具有较强审票能力,提前两三天交银行就比较合适了。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1、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单位财务部门应当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汇票或“应收票据备查簿”,看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到期。持票人(企业)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汇票最后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持票人在汇票被背书人签章处填写托收行名称及“委托收款”字样→托收行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瑕疵,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托收行受理托收后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托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交客户作受理回单→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与汇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如果汇票到期,而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兑银行将继续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划拨资金,同时按照承兑协议规定将不足支付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账户,并对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计收罚息。
2、托收要点
(1)若因各种原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办理托收的,持票人应出具逾期托收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托收。并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持票人承担”,说明应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2)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后,由票据中心经办人员审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有无需要处理的瑕疵后,在托收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第一联由持票人保存,以便查询款项托收事宜,第二联由持票人托收银行保存,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第三、四、五联与汇票寄往付款行,等待到期收款。
(3)托收行经办人员应妥善保管邮寄凭证,并及时匡算邮程,电话联系付款行查询是否收到托收汇票,有效监督汇票去向,防止汇票遗失。
3、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款项内容:“货款”等
11、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2、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4、银行委托收款业务介绍(以下资料以工商银行为基准,不同银行会有不同要求)
1. 定义: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 特点:同城、异地均可使用,不强调经济合同和发运证件,也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3. 功能介绍: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使用此结算方式收取同城或异地款项。委托收款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4. 基本条件: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5. 办理程序:
委托收款结算过程分为委托收款、通知付款、划转款项、收款入账四个阶段。
(1)委托收款: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委托收款凭据(债务证明)委托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收款人开户银行将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委托收款凭据(债务证明)邮寄付款人开户银行转交付款人。
(2)通知付款:付款人开户银行受到收款日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委托收款凭据(债务证明)后,属于本行的债务证明应于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属于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并将有关债务证明交给付款人。
(3)划转款项: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付款通知的次日起第四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付款的债务证明,应通知银行于债务证明的到期日付款。付款人未于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付款通知的次日起第四日在债务证明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债务证明到期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的,应通过被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4)收款入帐:系统内,收款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开户行发出的实时或批量贷报报文,系统自动将委收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跨系统,收款人开户行凭转汇行交换过来的划收凭证及时将委收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
6. 注意事项:
(1)拒绝付款的处理: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需拒绝付款的,应在3日内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债务证明交开户银行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2)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是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采取定期委托其开户银行发出委托收款凭证,付款人开户银行根据付款人授权直接从付款人账户中划拨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此种结算方式收付双方必须事先签定经济合同或协议,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通知银行按约收款,经开户行同意报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3)收费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标准执行。手续费每笔1元;托收银行负责寄送单据的,向收款人收取单程邮费:普通1.00元,快件5.00元;向付款人收取电子汇划费,具体为:汇划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账的加急业务,以上述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加收30%。
(附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收费表)
人民币基本结算业务收费表(一)
二、企业做背书转让:
企业可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专门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中介公司就是采用背书转让的方式来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赚取利差。目前市场上做银行承兑汇票的中介机构一般比银行贴现利率高1-2个百分点,比如工商银行出具的500万的6个月 期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贴现率为为6%(年)左右,中介方面报价为7.6%(年)手续费。
背书转让:即背书交付,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1.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3.背书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按我国现行票据法律相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现有实物操作中,则以签章连续性证明汇票权利。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进行完全背书时,务必对应上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名称。
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背书不连续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给个人,当银行承兑汇票出现一处背书为个人时,解决办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二是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三、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买方企业: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2、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3.企业办理贴现需缴纳的费用
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目前贴现利率为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
贴现利率的确定
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的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按照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再贴现利率(2.97%)基础上加一定百分点方式确定,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汇票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利息计算应另加3天划款日期。
制订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率的依据:(目前银行贷款利率)
(1)根据中央银行制订的再贴现利率,这是决定贴现利率的基础。
(2)以同档次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上限。
(3)根据最近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及票据回购利率综合确定,票据贴现利率一般与这两个市场的利率走势呈正相关,并略微高于这两个市场的利率。
(4)根据本地票据市场利率情况。由于贴现利率已经市场化,客户对贴现利率敏感度较高,银行制订贴现利率的时候,必须考虑同业的票据贴现利率。
(5)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情况。综合贡献度越大的客户,定价越低;反之,定价越高。
(6)风险配比原则。实力较强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率要低于实力一般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7)内外有别原则。对本行系统内承兑的票据提供相对有一定比较优势的贴现利率,以鼓励客户尽可能在本行系统内出具银行承兑汇票。
(通过电话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贴现率的确定需考虑多方因素,无法给出准确数据,目前银行承兑汇票的平均贴现率统计见下表)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计算公式
(1)本地票据贴现利率: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贴现利息计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承兑汇票金额(贴现日+汇票到期前一日)贴现利率/360
(2)异地票据贴现利率: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另加三天的贴现利息计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承兑汇票金额(贴现日+汇票到期前一日 + 3天)贴现利率/360 实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产品,取得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600000元,签发承兑日期为4月8日,付款期为6个月。5月22日,申请贴现,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23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假定月贴现率为6‰。
则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600000元×138天×6‰÷30=16560元
实付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600000一16560=583440元
银行承兑汇票查询费用: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时需做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如银行承兑汇票委托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办理票据异地查询业务,按人民银行规定每笔需支付30元,实行实时结算的方式;若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通过核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银行方面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防范
1、贴现申请企业必须能够提供与汇票相关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保证汇票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这是防范政策性风险,并一旦出现银行之间纠纷关键保障。
2、必须做好汇票的提前查询工作,确认承兑行曾经承兑过该号码的票据。(在查询银行承兑汇票过程中,收到的最常见答复“本行确系承兑过号码为×××的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自辩”,这很正常,是当前克隆票频出情况下的无奈选择)
3、必须查询承兑行是否具备办理银行承兑的资格。
4、贴现银行必须为承兑银行核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操作贴现业务。
5、票面要素及真实性必须经过会计人员严格审核,确保汇票真实性。
6、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对于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人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的,银行即使取得该票据不违法且票据的形式要件亦合法,也只能要求除记载上述字样的原背书人以外的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接受该种票据贴现有一定的资金风险,所以,应当在充分衡量风险后,斟酌是否予以接受。 对于背书人记载 “委托收款”字样内容的票据,持票据人将票据向银行贴现的,由于持票人对于该票据并非享有票据权利,持票据人无权以该票据实施转让行为。若银行贴现接受该种票据,则可能造成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建议不予接受该种票据。
范文五: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怎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并由银行保证到期兑付的汇票。
一、承兑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经工商机关年检的企业法人。
(二)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在结算过程中未发生违反结算纪律的行为。
(三)企业信誉良好,银行借款无欠本息现象。
(四)有真实有效的商品交易合同,符合《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和受益人。
(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完整、真实的上年末及近期的财务报表,财务情况符合我行对贷款企业的要求。
(六)应提供经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二、担保方式:
银行根据对委托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在银行的结算状况的分析,将向承兑申请人收取部分保证金(30%以上、10%以上等档次)、全额保证金或免收保证金,对于没有提供足额保证金的承兑申请人,必须对差额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期限和手续费:
(一)额度:每张汇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二)期限:根据贸易合同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每笔不足人民币10元的,按10元收取。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招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记录;委托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效的公司合同及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人的上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表。
(三)与银行承兑汇票有关的商品交易合同。
(四)按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有关材料。
经审批同意后,我行将与申请人签定《承兑协议》、《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或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
五、银行承兑汇票的兑付:
汇票到期前10天按合同约定,承兑申请人应保证其帐户上有足额资金。汇票到期时,我行将按有关规定从承兑申请人帐户扣收相应款项用于向持票人付款。若申请人帐面余额不足,我行将对欠款部分做逾期贷款处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三计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