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宪法相关法-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双重国籍及其法律实践兼论我国《国籍法》的立法改进
2006年5月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May,2006of No珊al No(3第3期 Joumal Nanj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双重国籍及其法律实践
——兼论我国《国籍法》的立法改进
杨树明1,印辉2 (1(西南政法大学经贸法学院,重庆40003l;2(西南政法大学教育信息中心,重庆400031) 摘要:近年来海外华人强烈呼吁我国政府恢复承认双重国籍,这在国内外广大有识之士中也 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双重国籍法律问题的产生有其历史的渊源,其冲突解决也是世界各国极为重
视的法律实践问题。从当今国际法发展趋势来看,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乃是吸引高层次人才和
广大海外华人积极参加我国的经济建设、从法律上保护全世界华人华侨根本利益的有效手段,应当 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灵活处理双重国籍问题,在恰当的时机修订 《国籍法》,以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键词:国籍法;双重国籍;冲突规范
中图分类号:D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l一4608(2006)03—0030,07 中国正考虑对海外专才实行相应的国籍优惠政策, 引言 使他们免去许多回国投资、就业和生活的障碍?j。
1999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 国籍关系到公民自身的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及
上,陈铎、杨伟光、李光羲等多名代表联名提出了 其义务的实现以及国家的司法管辖与法律适用,既
《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 包括私法问题,也包括公法问题,还涉及到国际关 建议案》(第2172号)的提案?,虽然没有就此形成 系、对本国国民的外交保护等一系列问题。 在我国, 法律修正案,但关于中国公民是否可以拥有双重国 随着国家经济政治力量的日益强
大,移居海外的大 籍这一法律问题却引起了法学界和世界各国华侨和 量华侨华人对祖国和中华
民族的天然的文化认同感 华人的广泛关注。 也愈加强烈,要求我国修订国籍法、在不放弃居住国 2003年12月,在北美华侨华人的主要聚集地 国籍的条件下恢复中国国籍的呼声高涨,因此,在当多 伦多,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听取了加拿大 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时代,深人研究公民 普通话华人联合会关于双重国籍民意调查情况的报 的国籍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告。由该会和多伦多信息港进行的双重国籍大型网 一、双重国籍的产生 上民意调查历时16天,于10月31日午夜结束。调 查结果显示,92(6,参与调查的大陆移民认为,中国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所谓国籍乃是“一个人 政府应该允许中国移民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人籍 根据其隶属于某个国家的现实而具有的身份或资 格”【2]。国籍的取得和丧失取决于国内法的规定和 公民后保留中国国籍,即对等承认双重国籍。这一
调查结果反映出加拿大中国大陆移民对保留中国国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建议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 籍的强烈关注和深切期盼。2004年12月,科技部 籍”规定。把握人民的意愿——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及复文 副部长刘燕华透露,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海外人才, 选[DB,oL](http:?cul(sina(com(cn,s,2003旬2-27,29528(htlIll, 2003旬2-27,20D5旬5m7 收稿日期:2006—01一07 作者简介:杨树明(1940一),男,西南政法大学经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印辉(1965一),
男,西南政法大学教育信息 中心副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 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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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而从国内法来看,国籍是一个人作为某一国 人结婚将立即获得法国国籍。而意大利1912年
家成员的身份,它意味着个人和国家的一种固定的 籍法也规定:外国妇女嫁给意大利人,就获得意 国 大利 法律联系,国家与个人之间彼此都承担有一定的权 国籍[5]。同时,各国大多并不规定其获得内 国国籍 利和义务?j。国家有权以自己的法律决定谁是它 以放弃其原始国籍为条件,因此客观上产生 的国民,因此国籍得失问题原则上属于国内管辖事 了双重 国籍问题。
项,即一国的内政问题一。。 (三)申请归化
关于国籍的取得,在各国的国内法中采用了多 种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自然人迁徙的日益频 原则和规定,而国籍问题的国际法统一进程十分 缓 繁,许多具有原始国籍而在它国居住的侨民希望获 慢,因此不论在国内法还是国际法实践中都会产 生 得居住国的国籍,而根据国际法及多项国际双边协
表 一系列国籍冲突问题,其中尤以双重国籍最具代 定的有关原则,大多数国家都陆续放宽了在内国居
住的侨民申请人籍的条件,如德国议会已经通过了 性。双重国籍的产生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民出生 承认境内的200万原土耳其人的德国籍的议案,同 按 Soli),出生于 时规定这些归化的土耳其人可以保留原土耳其国照国籍法中的出生地原则(Jus 某国家境内或隶属于该国家(如在该国家注册登 籍,从而使这些原土耳其人成为德土双重国籍公民。 记)的运输工具中的自然人,将取得该国家的原始 就归化人籍问题方面,近年来欧洲联盟本着 Bom 国籍或称生来国籍(Natural Citizenship),如美 “尽纳税义务者,同享政治权利”的人道主义精神与 国、德国等国家均采用此原则。而当该自然人的父 促进社会融合之目的,再三向其成员国作出“简化 母已经具有另一国家的国籍时,根据血统主义原则 入籍手续”与“允许外籍人士参加地方选举”的呼 (Jus Sanguinis),该自然人又可以具有其父母所隶属 吁。至于双重国籍问题,则没有制定任何具体规定 国的国籍,这时,该自然人便具有了出生地和其父母 予以限制。就发展趋势观之,欧盟范围内允许双重 隶属国的双重国籍。 国籍的国家越来越多。目前除了德国、奥地利、卢森 如长期采用单一血统主义原则的德国在2000 堡、瑞典、西班牙、芬兰之外,其他9个成员国均已在年 的国籍法修订中就规定,一个在德国境内出生的 法律上正式承认双重国籍。而德国的国籍法修订方 外国人的孩子,如果他父母双方中有一方:(1)八年 来常住在案的通过则将加速其它国家的法律变革。 德国,并且(2)持有永久居留证或至少三 年持有长期居留证,则他们(四)收养和继承 新生的孩子就可直接暂 收养在国际上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一种法律现 时获得德国国籍,同时,该子女必须在23岁以前自 象,大多数国家的收养法规定,在内国公民收养外国 己选择采用德国国籍还是其父母的国籍,如果放弃 人为子女时,可以赋予被收养人内国国籍,而一般被 其父母国籍为不合法,则可以在21岁前正式申请具 收养人的国家的法律也规定,被收养人不因被收养 有双重国籍。而法国国籍法规定:凡生于法国的外 而丧失该国的国籍。如德国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德 国人子女,凡法国人在外国所生子女,都是法国人。 国家庭根据德国法律收养一个外国孩子,只要这个自法国民法典开始出现国籍的概念至今,各国 孩子不满十八周岁,他就可以得到德国国籍。 的国籍法经历了从出生地主义到血统主义的不断转 在跨国遗产继承情况下,部分国家法律也规定 换过程,这也是属人法中最具争议并悬而未决的一 可以通过财产继承获得被继承人国家的国籍,如德 个关键性法律问题。在最近的各国立法中,如德国 国法规定,一个根据德国法律合法继承遗产的外国 2000年国籍法采用了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 人可获得其父亲的(德国)国籍?o。 合的方式,虽然原则上不允许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 在这种法律规定下,只要满足一定条(五)其它情形 件,就会出现双 除上述可能产生双重国籍的情况外,还有其它 重国籍问题。而在2003年印度的海外印度人节 多种偶然因素可能导致国籍的积极冲突甚至消极Bhar耐va (Pmvasi Divas)庆祝大会上,印度总理瓦 冲 突,比较典型的如国家合并与分离、转移,殖民杰帕伊正式宣布,印度政府将根据出生地主义和血 立和新型民族国家的成立等。地独 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双重国籍政策。? (二)缔结婚姻 ?佚名(印度鼓励回国投资部分印侨可有双重国籍(扬子晚报 很多国家在关于婚姻缔结的问题上均采用了属 13 丛P;碰!型!:!!丛:!!望丛!生!』!坐旦堕鱼!!!!!:塑堡!,2003旬1—10 48,2005-,05旬7 13:05人主义的方式,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外国女子与法国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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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得到了解决,而双重国籍问题则由于其复杂性和 在历史上,我国曾经也实行过双重国籍政策。
涉及各国法律、国际关系等问题暂时被搁置了下来。 1909年,清朝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国籍法
1951年5月,中共中央针对印度尼西亚华侨即《大清国籍条例》,这一条例是以血统主义为法律
国 原则的,而且对脱离中国国籍的情况做出了严格的 籍问题提出了三条处理原则:(1)凡父母双方或一
规定。该条例第三章第11条规定:“凡中国人愿人 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生时亦具有中国国
外国籍者应先呈请出籍”;“其未经呈请批准者,不 籍;(2)华侨变更国籍根据本人自愿;(3)出籍华侨 问情形如何,仍属中国国籍”;“凡妇人有夫者,不得 有要求复籍的权利。1953年4月,中共中央又做 出 独自申请出籍”;“凡呈请出籍者,应具呈本籍地方 了《关于处理华侨国籍问题的指示》,仍然承认华侨 官,详请该管长官,咨请民政部批准牌示”;“自批准 的双重国籍,并对回国华侨的国籍问题作出了四项 牌示之日起,始作为出籍之证”?J。因此,若未经呈 暂时规定? 。 请或呈请未经批准而入外国籍者,其 中国国籍得以 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际形势发生 了 保留。 一系列重大变化。首先,二战结束以后,亚非拉地区 晚清政府制订国籍法的目的在于争取广大华侨 的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导致了一大批新兴民族国家 的帮助和支持,并以此体现其外交主权和对本国侨 的诞生,包括印度尼西亚在内的东南亚诸国成为华 侨华人大量聚居的国家。其次,朝鲜战争的爆发和 民利益的维护,晚清政府深知“国以民为本,民以著
籍为本”,国籍法的制订“上系国权之得失,下关民 结束使得中国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外交道路。第三,
美苏冷战导致东西方阵营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东南 志之从违”旧J。这部国籍法虽然有其较大的局限
性,但它从心理上强化了海外华侨华人对祖国的认 亚一些新兴国家由于原殖民地关系逐渐倒向西方。
随着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共处外交政策的显现, 同感,激发了他们的爱国热情,促进了他们的团结统
一,为维护海外华侨华人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 中苏关系出现了紧张局面,加之美国与日本、南朝
保障。这正如李浩培先生所指出的:国籍法是各国 鲜、南越、菲律宾等国结成盟友,致使刚刚成立不久 用来在人口问题上同其它国家进行斗争的一个 的新中国面临着西北和东南等两面夹击的态势,国 工具‘9|。 际形势对中国十分不利。 1953年2月,中央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二、我国政府对双重国籍的否定 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对海外华侨华人非 法》,该选举法规定:“人民武装部队和国外华侨得 常重视,并一直依靠和团结广大华侨华人,建立爱国 单独进行选举,其选举办法另订之”;“国外华侨应 民主统一战线。在1949年9月,“国外华侨民主人 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这比1949年 参 士”就被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 加第一届政协会议的代表名额增加了一倍。 议的参
在此期间,印度尼西亚政府决定在1955年实加单位,包括陈嘉庚、司徒美堂等在内的15
行 普选,直接选举国会议员,为此就必须解决国内侨民 名代表组成了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的华侨代表团,陈
及其后裔的国籍问题,以决定其是否具有选举权和 嘉庚等还被选为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委员,参加了新
中国的领导工作。在这次会议上通过的具有新中国 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这也是一个国家独立主权的
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宣告:“保护国外 体现,正如印尼政府曾经提出的:“我们将实现我们 华侨的正当权益”。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统 的独立主权,我们的国籍法是使亚洲侨民和欧洲侨 战部、中侨委等还下发批转了一系列有关侨务工作 民及其后裔迅速成为真正的印尼人及成为印尼的爱 的文件、指示和规定,涉及到华侨的政治、经济、文 国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印尼共和国颁布的《印尼 化、生活等各方面,形成了建国初期的侨务政策,为 共和国的公民法和居民法》对国籍采用了出生地主 其后的国内侨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 义,规定印尼当地出生的华人后裔为印尼国民。 但正如西方学者所评论的:华侨问题成为中国 为了缓和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消除由于华侨 共产党不得不继承的最复杂和最难处理的遗产。新 国籍问题所带来的不必要的误会,中国政府和印尼 中国成立后的侨务工作面临着三个遗留问题:侨党 政府于1955年4月在印尼的万隆正式签订了《中 两国关于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印 问题、与华侨所在地的关系问题和双重国籍问题。
该条 其中前两个问题通过中共中央有关部委的调研,根 约,凡具有双重国籍的年满18岁的华裔居
民,必须 据当时的世界局势以“团结、爱国、友好”的方针很 在两年内自愿选择一种国籍,并向有关
政府声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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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中国(或印尼)国籍;若在两年内未按规定手续选 而给他们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有时甚至还造成了感 定国籍者,其国籍随父亲国籍身份而定;已获印尼国 情上的极大伤害。显然这种结果是与国家制定国籍
籍但愿离开印尼并自愿选择中国国籍者,即自动丧 法的初衷相悖的,这对调动广大华侨华人参加祖国
失印尼国籍;已获中国国籍离开中国后自愿选择印 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也是十分不利的。 尼国籍者,即
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已明确具有中国公 笔者认为,取消双重国籍并非改善国家关系、求
民身份的华侨,不再给予选择国籍的机会?1|。 得它国支持的必要条件,从法理上来看,双重国籍并
1980年,我国第一部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必然导致公民在效忠国家和国家对公民的司法
管 国籍法》正式颁布,该法共十八条,采血统主义和出 辖上的矛盾,相反,只要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处理双重国籍和司法管辖权的关系,完全可以正确 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其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 使华 裔居民与居住国其他居民和睦相处。 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该法第五 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还明确规定了丧失中国国籍或 三、双重国籍的法律实践与冲突规范 其它外国国籍而仅仅保留单一国籍的各种情况。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所有国 1980年《国籍法》的颁布得到了东南亚华侨华 际条约也不否认双重国籍,并要求对事实上的双重 人居住国政府的欢迎,消除了这些国家对国内华族
居民的担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国与东南亚国 国籍和多重国籍的持有者不得歧视,同时还提出了
家的关系。1990年,中国与印尼恢复外交关系,并 解决相应的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
且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陆续 (一)双重国籍的法律实践 与绝大多数东南亚
国家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并 首先,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
人 在国际社会中得到了包括东盟各国在内的许多亚洲 权宣言》提出了作为各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国籍权。
国家的支持。 该宣言第15条专门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 何 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情况来看,中国 人之国籍不容无理褫夺,其更改国籍之权利不容否 对双重国籍的否定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世界各国华 认。其第13条又对公民的迁徙和居住权予以规 侨华人的生存环境,而且在印尼、菲律宾、泰国等国 人人在一国境内有自由迁徙及择居之权;人人定: 有权 家还陆续发生了颇为严重的排华、迫害华侨华人的 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其本 国。 因此,国籍权已构成了国际人权的重要组成部行为,华族居民在这些国家受到了居住国政府在身 自由迁徙和流动必将导致事实上的双重国分,而 份认定、母语教学、进出国境、求学务工等多方面的
产生。 种族歧视。如加人印尼国籍的华裔居民必须另持有 国籍证,但不一定可以批准申请护照;而 籍的 马来西亚政 其次,1997年11月7日,欧洲理事会部长委
员 会正式通过了《欧洲国籍公约》,该公约在充分吸收 府计划取消在中小学数理课程中使用中文教学而全
部采用英文教学,并称华族反对政府的这项推广计 1930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国籍法冲突若干问
划将导致国民的种族对立;菲律宾的绑架杀人案件 题的公约》(即《海牙公约》)、联合国1948年《世
界 大多数是针对华族居民尤其是部分具有一定经济和 人权宣言》、1967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 公 社会地位的华族成功人士,菲律宾甚至还出现了一 约》以及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主要精神的 基 些当地军警和政治领袖狼狈为奸,警匪共同敲诈和 础上,专门对“国籍”、“多重国籍”等给出了立法定 迫害华商与华族政界杰出人士的重大案件?2。。 义。该公约第五章特别对多重国籍问题进行了详细 不容置疑,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世界各国的广 的规定:各缔约国应允许保留因出生或婚姻而取得 的国籍,一旦取得另一国籍就不必再予以保留,除非 大华侨华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丧失或放弃国籍是不可能或是不合理的,并强调了 而出于善良考虑,1980年的中国国籍法正式取消了 “婚姻关系并不必然导致国籍的自动变更原则”。 双重国籍的法律制度。中国政府还鼓励各国华侨华 该公约第六章要求处理好保留被继承国国籍与非歧 人融人居住国的社会,取得居住国的国籍并效忠其
视待遇的关系,规定对多重国籍者给予非歧视待遇。 国家政府,因此,当这些华族居民受到当地政府或其
而该公约第七章还具体规定了在多重国籍下的兵役 它种族居民的歧视与迫害时,从法理上说,中国政府
无法给他们提供实质性的法律保护和帮助。另外, 义务问题,并特别强调一次性兵役义务和兵役义务
当各国华裔公民由于工作或者生活需要必须经常进 的免除等? 。 出中国国境时,却由于一系列法律和
从法理上看,双重国籍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 政策上的限制万方数据 一33—
对本国国籍拥有者同时具有外国国籍的承认,二是 士登遂以外交保护为由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实际 对无本国国籍者之双重国籍的承认。从内国法的角 上,该案涉及到一系列有关双重国籍的法律问题,
度来说,一个国家有权承认和不承认其国民是否具 如:一国根据国内法赋予一人国籍,其它国家是否必
有另一国之国籍,但对第三国而言,一个人是否具有 须承认?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认?在什么条件下可
双重国籍则只是一个事实认定问题,即使一个国家 不承认其国民具有双重国籍,而 以行使外交保护?
第三国仍然可能认 国际法院认为,国籍问题虽然属于一国内政,但
定该人具有双重国籍。 其能否针对别国行使外交保护,则是由国际法所决 以上的法律原则在国籍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 定的,行使外交保护的依据是该国籍必须反映个人 义。如在中国香港特区居民的国籍问题上,根据上 与国籍国之间存在着最密切的实际联系。Nottebo— 述原则就会出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的情况。一是按 hm长期居住在危地马拉,而在事业和家庭上一直与 照英国政府的“居英权”计划而获得英国国籍的香 德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在申请列支敦士登国籍 港居民,对第三国来说具有双重国籍;二是取得“英 之前与该国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危地马拉可以不承 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居民也具有双重国籍; 认其列支敦士登国籍,不接受该国提出的外交保护 三是在中国全国人大制订的《国籍法解释》第5条 规定情况下所产生的双重国籍,《国籍法解的要求。 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释》?第 2(有效国籍原则 的中国公民的国籍发生 有效国籍原则(E虢ctive Nationality)又称为
主 变更,可凭有效证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受理国籍申 or Real 要国籍原则或真实国籍原则(Dominant
请的机关申报,据此,定居国外的香港居民,当自愿 tionality)。在对Me唱e案的审理中,意大利一美国Na? 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并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 调 解委员会(Italian-U(S(Conciliation Commission)根 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关申报,则其中国国 据国际法院对Nottebohm案的判决原则提出了有 籍得以保留?4|。 国籍原则或称主要国籍原则。后来,经过伊朗一美国 效 一个十分简单而颇具说服力的案例是,在美伊 权利申诉法庭(Iran-U(S(C1aims,bunal)的进一步 战 争中,由于英国加入对伊作战而成为伊拉克的敌 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和主要国籍原则成为了解决国,一位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居民在巴 双重国籍法律问题的基本规范。5|。 1 救,由使馆出具该香港居民格达被扣押,几经磨难,最后其向中国驻伊使馆求 3(主权平等原则 的中国身份证明才得以 1930年《海牙公约》第4条规定:“一国不得 为 顺利离开伊国。显然,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双重国籍 一国民向其另一国籍国要求实行外交保护。”伊朗一 身份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美国权利申诉法庭及联合国赔偿委员会的特别报告 (二)双重国籍的冲突规范 指出,针对一具有双重国籍的人所应效忠的国家来 双重国籍及其冲突在国籍法实践中大量存在, 实施外交保护是不正当的,双重国籍持有者涉及的 因此如何解决其法律冲突就成为各国和国际社会十 有关国家在主权上是平等的,而在确立了双重国籍 分关注的问题,从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实践中我们可 的情况下,不加分析地一律适用主要或者有效国籍 以总结出相应的一系列法律原则作为其解决该问题 原则可能会产生不恰当的结果并且危害国家的主 的冲突规范。 权。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 1(最密切联系原则 支持。 1930年的《海牙公约》第5条规定:具有一个以 4(正当归化原则 上国籍的人,在第三国境内应被视为只有一个国籍, 《世界人权宣言》要求人人有自由迁徙和选择 即该人经常及主要居住国的国籍,或者在各种情况 国籍的权利,在当今的全球化浪潮中,归化也是自然 下与该人实际上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国籍。 人国籍选择权利的体现。然而,在法律实践中的诸 与该原则有关的最著名的实际案例是Nottebo— 多案例表明,国籍的自由选择也会给一部分自然人 hm案。德国籍商人Nottebohm长期居住在危地马 提供不适当的法律保护。因此,联合国赔偿委员会 拉并从事经营活动,为逃避二战中的敌侨身份,他向 二战中的中立国列支敦士登申请了该国国籍,而危 ?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地马拉仍然将其视为德国人,对其实施逮捕并移交 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国籍 美国当局扣押,没收了其在危地马拉的财产,列支敦 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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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律问题时,国籍国并不必然可以在任何情况 特别报告指出,以欺诈手段归化、以歧视方式给予归
下对其国民实施外交保护。因此,在20世纪50、化或在国籍国与该个人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的归 60 化都是不适当的,在这种情况下,给予国籍的国家滥 年代导致东南亚华侨华人由于具有双重国籍而受到 用权力就会形成不正当的归化。一般说来,国家可 居住国政府歧视的外部原因已经基本消失,在这种 以预先假定个人具有善意,在决定给予一个人国籍 情况下,为了方便广大海外华人回到中国参加经济
之前,应当详细地评估该个人是否具有必备的联系 建设,维护其正当的基本权利,激发广大华侨华人的
爱国热情,进而调动其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因素。该特别报告同时提出,一个人的新国籍国不
的积极性。政府应当适时地对1980年《国籍法》得为该人仍为其先前国籍国国民期间对其造成的损
予 以修订,以适应新时期的国际法实践。笔者认为,在 害而针对该人的前国籍国实行外交保护。
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下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 在一个国家是否可以接受他国犯罪嫌疑人的避
面对现行国籍法进行立法改进。 难申请时,正当归化原则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如 在20世纪90年
(一)关于双重国籍的否认 代初发生在美国的一起以色列裔美 国人谋杀案中,犯 1980年国籍法的突出特点便是明确提出了对 罪嫌疑人由其父兄护送潜逃到以 于双重国籍的否认,这就是该法第3条:中华人民色列,根据以色列的“以色列人回归法”要求依其父 共 亲的以色列国籍而归化以色列,以色列政府最初接 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而世界上绝大 受了其请求,并拒绝了美国政府提出的引渡要求,但 多数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相反,大多数国家 后来在美国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国际社会的呼吁 还不允许其公民放弃或丧失其国籍。同时,由于中 下,以色列政府不得不驳回了该犯罪嫌疑人的入籍 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在这两个 归化申请,并将其引渡回美国。 法域内事实上已经存在着双重国籍的居民,并得到 几年前,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要犯罪嫌 了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国籍法解释》的默认。疑人 赖昌星在事发后潜逃加拿大温哥华,身份暴露 另外,中国政府现在实际上已放宽了对户籍的 限制。2003年8月7日,在公安部公布的新的七后向加拿大政府移民局提出难民保护和入籍归化要
户籍管理便民措施中第六项专门规定,从发布之日 项 求,并得到了加国内部分政治势力的支持,经过法庭
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 多次审理,同样在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
定”,即今后中国公民出国不再要求注销中国国籍。 下加方政府拒绝了其请求,赖昌星只能通过上诉加
这条规定使得现在广大出国留学、工作的人员合法 拿大联邦法院和最高法院以拖延其审理期限,而最
保留了中国的国籍,即使这些出国人员日后有可能 近加最高法院也驳回了其申诉的请求。
加入其他国籍,只要他们回国还拥有中国户籍,则同 四、中国国籍法的修订 香港特区情况一样,事实上仍被视为中国公民。因 从上文中所论及的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原则可 此,国籍法第3条实际上已失去意义,可以考虑在 国 知,国籍的主要作用在于其持有者有权具以向有关 籍法修订中删除该条款。国家提出外交保护,而国 籍国则具以对该国民实施 (二)关于国籍的取得 司法管辖。但是在世 界进人2l世纪之际和全球经 1980年国籍法对于中国国籍的取得采用血统 附加出生地原则,但却没有对国际法中通行的由于 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自然人的自由流动已经成为一 婚姻、收养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归化问题加以规定。 种国际法中的基本权利,各国的国际私法也随之发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其中最突出的一个变化就是 采用婚姻等方式进入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逐渐增 国籍不再是一个普遍的确定管辖权的连接点,这一 多,这必将带来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问题。我 位置将逐渐为居民的住所地替代,这既是各国所承 国已经通过“永久居留证”等方式承认外国人在中 担的国际条约义务的要求,也是在经济全球化形势 国的居留权,因此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将外国人的 下确定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必然选择。 正当归化问题纳入国籍法调整范围。 如1995年5月意大利颁布的新国际私法就废 弃了传统的国
(三)国籍的保留和丧失 籍管辖原则,该法第3条第1项规定, 当被告在意大利有住
所或居所时,不问其国籍,意大 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有自由选择国籍
利法院拥有管辖权?6|。 的权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允许其公民国籍的
另外,国际法发展的另一个趋势是,在涉及双重 放弃和丧失,除非因严重犯罪而剥夺其国籍。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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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ww(neworiental(org,backd五ce,news,viewnews(asp? 在不否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应当对1980年国籍法
=1895(第5条、第8条,以及第9、11、13条进行适当的修 I(alw [2]Henry Black,Black’s C锄pbell DictionaIy,5th 订,取消对国籍主动丧失的规定。
West ed(, Publishing Co(,1979:923( (四)关于双边协定下双重国籍的承认 大多数发达国家如法
[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辞典编委会(法律辞典 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z](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41( 等国公开认可双重国籍,对于这些国家,可采取对等 方式承认双重国 [4]马福威(浅析“有效国籍”原则[J](当代法学,2002 籍。采用双边协定和国际条约的方 (1):100( 式与部分国家达成互相承认双重国籍的谅解,对于居 住在这些国家并经常回中国大陆参加经 [5]董立坤(国际私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济、科技合作 [6]钱跃君。入籍的法律问题(一)[z]((2003彤-交流的外籍华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似的 115( 15)[2005- 05_02]http:?www(“-world(de法律制度安排实际上已经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 00(htIIll(,dw,anicle,o,,8087“, 政区,完全可以借鉴其经验,推广到全中国境内。 [7]王子昌(海外华人与国籍法[J](现代法学,2003 (五)关于“绿卡”制度问题 (4):170( 从全世界来看,移民绿卡制度在国家问科技人 才的国际竞争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发达
[8]张静,尹朝晖(晚清国籍法之由来及影响探析[J](柳州 国家的移民
师专学报,2002(9):94( 制度构建了发展中国家科技人才流向发达国家的桥 梁。移民制度一直是一些 [9]李浩培(国籍问题的比较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 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和 1979:2( 加拿大等移民国家赖以迅速发展壮大的基本国策。 自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技术移民在移民 [10]程希(试论中国放弃“双重国籍”的历史背景和国际环 中的比重不 境[J](东南亚民族关系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2003( 制 断增加。现在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设立了技术移民 [11]王子昌(海外华人与国籍法[J](现代法学,2003 度,这标志着发达国家吸引外来科技人才已经进 (4):171( 入法制化和制度化阶段。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非移 民国家如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也开
[12]高伟浓,万晓宏(东南亚华侨华人政策的变化及华人社 始注重吸引和
会经济概观[J](东南亚纵横,2003(5):38( 引进人才。
[13]蒋新苗(欧洲区域性统一国籍法问题探析[J](湖南公 2004年8月,我国出台了正式的“绿卡”制度。
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8):35( 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部长周永 康、外交部部长 [14]刘华(国籍立法:华侨国籍问题与中国国家利益[D](广 李肇星联合签署第74号令,正式发 州:暨南大学,2002( 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发布施行,是中国政 in and[15]Ad锄I(Muchmore(Passports N砒ionality 府适应全球化趋势,规 Intema- tional U(C(Davis J(Int, l Law,10 L(,P0l’y 301,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 FuU,bunal held tllat“the S研ng,2004(111e 不过,从申请“绿卡”的规定来看,主要是针对 relevallt mle of intemational is tlle rule fbll()’vs f而m lawthe高学历和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其门槛太高,以至于 of 11J1e of real and e珏幻tive dictum Nottebohm,lhe 有关部门批准的案例数量极少?j。 nationality, and tlle search factual ties between tlle for‘stronger person 从“绿卡”制度的价值取向来看,该制度对海外 concemed of tlle States is in- andonewhosenationality 华人的义务要求太高,不是从保护华人根本权益的角 volved(”’1 度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方便条件,因为还有很多 华侨华人并不具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和
[16]耿勇(意大利新国际私法管辖权规则初探[J](政法论 技术水平。因
坛,2003(6):171( 此,建立“绿卡”制度,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保护华侨华 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出发,适当
[17]佚名(中国“绿卡”门槛高欲申办者须详细对照条规定其申请条件,使
(2004m8—30)[2005旬5舶]http:?news(sina(com(cr?c大多数海外华人都有一个叶落归根的机会。 件( , 2004旬8—30,03034172389(shtllll( (责任编辑:吴增基 )参考文献: (英文部分下转第56[1]佚名(中国侨办主任陈玉杰重视双重国籍民意调查[EB, 0L](多伦多信息港((2003(11一03)[2005旬5旬6]http:? 页)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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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dB蛐king,1995,nomic J伽mal,1988,98:675?76( 27(2):05-31( [10]slllidock,tIle of useabetween ontlIe(n?)relationship [12]Timme,S(G(aIld Y雠g,w(K(,0n M(Evidence direct re。me鹊ure of emciency imeresting-stmct?陀-pe而珊锄ce concentration锄d b蚰king[J](如??Z旷 pr曲tabili哆in state Paper,(?orgia uniVersity,lationships[D](Working 胁n够,cr础t勰d眈崩增,1985 ,17:69-831( 1991(in tests of [11]Berger,A(N(ne profit rel“?ship b锄king (责任编辑:赵仁康)market efficient(st兀lcture power蛐dhypotIleses[J](credit aliI吼0f lnvestlmnt nlnd Structure(CImduct(Pe讳啷咄mce M 砌【et l瓜l吣衄iIl
Based on Data from 1999 to 2004 An Empirical Analysis LV Si(xian Hou(iun,FENG (Sch00l“Business, 210093,China) university,N 删ing Nanjing one to a combination in China is f而m a market stmcture of fund Abstract:The industry transfo眦 ingmonopoly of on t11e conduct of fund ef玷ct and has industry(This paper points animponaIlt bo山monopoly competition(7rhis out aJld the unreasonable fee rates ba耐ers system bring铲eat the administrative by empirical analysis,that an to retum which fund inVestors are to have supposed our fund enough profits maJlagement company,but not西ven haVe( Both China fund indus?in inValid CoUusion Emcient Structure Tradition Hypothesis(ECH)are Hypot}lesis(TCH)and and marketbetween market stmcture Stmcture canbetter the Emcient relationship try( Adjusted Hypot}lesis explain some also in fundourindustry(nis p印er brings up pe怕maIlce adVice( 1【ey wortb:Fund Industry;Stmcture—Conduct-Ped(o 咖ance
(上接第36页) Its Dual and Practices: Nationmity Legm of Law in C瞰Debate on Re、risions NationaUty HuiYANG Shu(ming,YIN na of Political Science锄d I删,ChoIlgqing 40003l,Chi聃) (Southwest University ac— the wodd that China could restate the fIDm overseas Chinese was a tllroughout Abstract:There great appeal in tlle circles of domestic scholars(Du’ also rise to a lot of of dual knowledgement nationaLlity,which gave re8ponses
tlle would be resolVed as weU as other countries of al stems f而m of China anationality long story p鹕t,which of pm— tlle intemational astlle ofthe wodd law,it’s legal practices(With deVel叩ment dently by govemments
indispen-
e妊’ectiVe instmment to dual under some conditions as an for the Chinese to admit getsable govemment nationality tlle interests to se?e the social constmctions of China and and other senior vaIious Chinese protect overseas experts China for of weU鹪砌end tlle Act of of the Chinese aU tlle Republic overwodd,as Nationality People’s people tlle of of of and in te咖 sthe fund锄ental to meet the needs time convenient economy society practical development prin— law(of intemational ciples mle8nationality;comlict 1【ey words:nationality 1aw;d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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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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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mportant Notice: This English document is coming from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ING FOREIGN-RELATED MATTERS" (1991.7)which is compiled by the Brueau of Legislative Affairs of the State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s published by the China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In case of discrepancy, the original version in Chinese shall prevail. Whole Document NATION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dopted at 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Fifth National People'sCongress, promulgated by Order No. 8 of the Chairman of the Standing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and effective as ofSeptember 10, 1980)Article 1This Law is applicable to the acquisition, loss and restoration ofnational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rticle 2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a unitary multinational state; personsbelonging to any of the nationalities in China shall have Chinesenationality.Article 3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oes not recognize dual nationality for anyChinese national.Article 4Any person born in China whose parents are both Chinese nationals or oneof whose parents is a Chinese national shall have Chinese nationality.Article 5Any person born abroad whose parents are both Chinese nationals or one ofwhose parents is a Chinese national shall have Chinese nationality. But aperson whose parents are both Chinese nationals and have both settledabroad, or one of whose parents is a Chinese national and has settledabroad, and who has acquired foreign nationality at birth shall not haveChinese nationality.Article 6Any person born in China whose parents are stateless or of uncertainnationality and have settled in China shall have Chinese nationality.Article 7Foreign nationals or stateless persons who are willing to abide by China'sConstitution and laws and who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may benaturalized upon approval of their applications:(1) they are near relatives of Chinese nationals;(2) they have settled in China; or(3) they have other legitimate reasons.Article 8Any person who applies for naturalization as a Chinese national shallacquire Chinese nationality upon approval of his application; a personwhose application for naturalization as a Chinese national has beenapproved shall not retain foreign nationality.Article 9Any Chinese national who has settled abroad and who has been naturalizedas a foreign national or has acquired foreign nationality of his own freewill shall automatically lose Chinese nationality.Article 10Chinese nationals who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may renounceChinese nationality upon approval of their applications:(1) they are near relatives of foreign nationals;(2) they have settled abroad; or(3) they have other legitimate reasons.Article 11Any person who applies for renunciation of Chinese nationality shall loseChinese nationality upon approval of his application.Article 12State functionaries and military personnel on active service shall notrenounce Chinese nationality.Article 13Foreign nationals who once held Chinese nationality may apply forrestoration of Chinese nationality if they have legitimate reasons; thosewhose applications for restoration of Chinese nationality have beenapproved shall not retain foreign nationality.Article 14Persons who wish to acquire, renounce or restore Chinese nationality, withthe exception of the cases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9, shall go through theformalities of application. Applications of persons under the age of 18may be filed on their behalf by their parents or other legalrepresentatives.Article 15Nationality applications at home shall be handled by the public securitybureaus of the municipalities or counties where the applicants reside;nationality applications abroad shall be handled by China's diplomaticrepresentative agencies and consular offices.Article 16Applications for naturalization as Chinese nationals and for renunciationor restoration of Chinese nationality are subject to examination andapproval by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China.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shall issue a certificate to anyperson whose application has been approved.Article 17The nationality status of persons who have acquired or lost Chinesenationality before the promulgation of this Law shall remain valid.Article 18This Law shall come into force on the day of its promulgation.
(完)
范文四:双重国籍及其法律实践_兼论我国_国籍法_的立法改进
2006年5月第3期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Nanjing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May,2006
No.3
双重国籍及其法律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