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砂石料供应合同
砂石料供应合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购数量及单价 是否含税:是,否,
333水洗砂M 单价 小石子M 单价 大石子M 单价
注:结算时按实际方量计算。
二、 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砂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三、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委派运输司机或工地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现金交易;有特殊原因;另做协商。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自提,甲方不承担运输任何费用;如要送货上门;运费另算。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经济合同执行。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范文二:工地砂石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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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 mso=, mgo=, mwo=,
2、质量比:mco:mso:mgo:mwo=1:x:y:z
这种表示方法只要知道一种材料的质量,就可以知道其它材料的质量。 (八)、试配、调整、确定试验实配合比
以上初步计算的配合比,主要是通过经验公式等计算所得,因而不一定能够完全符合具体的工程实际情况,必须通过试拌调整,直到砼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为止,然后,做成试件,检验强度是否满足要求。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若坍落度过小,则在水灰比不变的条件下,增加水泥浆的数量5%~10% 2、 若坍落度过大,则在砂率不变的条件下,增加砂、石量5%~10%。 (九)、计算施工配合比
1、 表观密度的校正
(1)、计算砼表观密度的计算值ρC,C
ρC,C=mco+mso+mgo+mwo
(2)、计算砼的配合比校正系数
当砼表观密度实测值与计算值之差的绝对值不超过计算值的2%时,由以上定出的配 合比,即为设计配合比,当二者之差超过计算值的2%时,应将配合比中的各项材料用量均乘以校系数δ,即为确定的计算配合比。
2、 施工配合比
设现场的砂、石的含水率分别为a%和b%,则
mc′= mc(?)
ms′= ms(1+0.01a)(?)
mg′= mg (1+0.01b) (?)
mw′= mw-0.01ams-0.01b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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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砂石供应合同
砂石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湖南宸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买 方: 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乙方为承建 东湖和庭创新城 工程,需购买甲方沙石,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在平等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达成以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单位、单价(不含税)
二、 供货与计量验收方式
乙方所需砂石由甲方运送到乙方工地或砂石料场,运费由甲方承担。对所供应砂石由乙方指派专人进行检验验收,收货视为产品质量合格,若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改善货
源。计重以甲、乙双方电子地磅秤重或磅单为准(甲乙双方磅差在百分之三为正常情况)。 三、 对帐方式及时间
甲乙双方必须在当月28日前核对当月供货数量,无异议为准,双方指定人员结算、统计并签字,双方签字后的单据为砂石货款的有效依据。
四、 货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暂垫付乙方砂石货款:际货款金额,乙方按月结方式支付甲方当月总货款的80%,(次月五号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到位)剩余货款的20%累计到下月的总货款中进行结算支付。(每月按此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2、 乙方待一期工程主体外架落地之日起,余款的90%(包括前期垫付乙方砂石货款贰拾万元),余款10%乙方需在三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3、 合同执行期内按以上付款方式支付,如中途甲、乙任何一方导
致合同无法执行,乙方需在 壹 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剩余货款。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所供应的砂石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整顿及改善货源质量,如整顿及改善后还不能达到乙方质量要求,导致乙方停工待料,无法正常生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含水量标准:百分
之五以内为正常。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原则上提前24小时报单),如
遇交通管制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时,应及时告知乙方。 3、 甲方运送沙石到乙方工地或料场时,乙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
适合重型卡车顺利通行并便于卸货。如因乙方场地原因,导致运输车无法通行或到达乙方指定位置时,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及时付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
日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5、 甲方给乙方垫付砂石金额: ,除却因不可抗力因素
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购买砂石,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价格(不含税)为目前市场价格,在合同期限内砂石价
格将视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甲方应当将价格变动及时以调价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具体价格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为准。
2、 乙方确认 件一张。采购负责人权限为代乙方签订、履行或变更合同经办人;代为进行沙石合同项下的结算。采购负责人的预留签字为 。乙方确认 为收货员,预留签字
为 ,并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 甲、乙双方共同就本合同条款做了全面、精准的理解。甲、乙
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经达成完全一致。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
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
商解决不成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之后,乙方如继续购买甲方的砂石则适用该合同。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范文四:砂石供应合同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甲方(购货方):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高速乙方(供货方):
土建工程施工C19标段
合同编号: TJ19[2015]-000
砂 石 供 应 合 同
C19标项目部
砂 石 供 应 合 同
(合同编号:TJ19[2015]000号 )
甲方(购货方):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高速C19标项目部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高速C19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C19标段中的砂石材料由乙方供应,在乙方认真研究施工图和进行了详细现场勘察后,经过对本工程项目情况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双方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C19标段
2、工程地点: 理县米亚罗镇境内 3、工程范围:砂石料供应
4、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砂石料供应及所需的运输机械设备。 二、合同工期 1、 供应日期
本工程暂定供应日期为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年 10 月 31 日,合同工期为 14 个月。
2、进度计划: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定的砂石料供应计划,提供砂石料。 三、工程价款及工程量计量规则
1、砂石料供应单价:到场价105元/m3,包含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方量验收根据过磅称重与实际装车方量或堆载体积进行双重验算,以甲方认定验收方量为准。
2、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包括了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诸如: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供应砂石料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各种税金等;包括乙方充分考虑本工程的风险费用。
本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包括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工期的变化、天气影响以及工程量增减等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物价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费用增加或减少,均不得调整本合同单价。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尺寸规格、质量符合甲方要求的砂石料,并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合同总价为乙方供料并经甲方确认的最终合格工程量乘以合同中相应单价之和。 5、本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砂石料供应的全部工作,甲方仅对乙方完成合格砂石料项目办理结算,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任何风险引起的额外费用。
6、乙方完成的数量以其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为准。其中,中期计量结算以甲方按约定程序书面确认计量为准,工程最终计量结算以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四、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办法
1、工程款结算报送办法及审核流程
本合同按到达现场砂石料满20000m3办理一次进度结算,结算工程款项应以甲方验收的、经试验室抽检合格出具证明资料的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数量为结算依据,由工程合同部工程师出具结算单,经现场材料员、机料部长、试验室、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及项目经理核准签字后方作为结算依据,凭该结算单办理中间(分期)结算。 2、工程款结算时应将以下手续带齐:
(1)合同文本、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所有工程量经依约确认的单据(注:工程量应大写);(3)质量不达标等代扣金额手续;(4)材料借支、归还手续;(5)借支凭据(复印件)。 3、具体支付方式
3.1本合同按100%支付,在每期计量时,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工程数量,数量无误,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及物资部门出具的材料领用以及借支、垫支财务凭证等办理结算。
3.2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
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正规发票方能办理结算和支付工作。 五、税费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缴纳税费,甲方有权从计价款中扣除缴纳给有关部门。 六、验收
1、乙方提供材料必须满足甲方要求、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材料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 3、验收中若发现质量间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七、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
由乙方提供的成品砂石骨料应达到混凝土骨料使用规范标准要求,对不合格骨料应按甲方质检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解除
1、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7 日通知违约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14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发生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没有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期间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3、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款不予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引起的任何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在此限。 十一、 合同生效和终止
在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签字、盖章手续后合同生效。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甲方支付完毕应付乙方的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1、附件: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资信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C19标 段项目经理部(公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理县米亚罗镇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范文五:砂石供应合同
砂石供应合同
需方:绵西高速十二标段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种砂石,由甲方自行运输至甲方工地内。
2、甲方工程建设所需要的砂石全部从乙方购买,总方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乙方达不到甲方的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购买。
二、供货单价(此单价不包含税金,发票)
1、水洗机砂:25元/吨;
2、干机砂:24元/吨;
3、1-3石子:16元/吨;
4、规格按甲方要求提供;
5、在绵西高速结束前此价格不能浮动。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双方确定样板进行验收,符合绵西高速中心实验室质量要求。
加工原材料必须达到3cm 以上,所生产的碎石必须达3个破碎
面。
四、供货期限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向乙方购进所需砂石,甲方每次需次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砂石的种类、型号、数量。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每月月底支付该月货款的80%,剩余20%在下月的月底付清,每月剩余20%的货款,此款作为供货保证金,筹足20万元后;下月付清上月所有货款。
六、如乙方所供砂石质量不能达到甲方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七、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所在地方人民法院判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