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欧盟东扩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影响
作者:时雨田
《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2001年03期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339(2001)01-0065-03
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出于政治、经济、安全等多方面的考虑,欧盟迅速迈出了其东扩的步伐。从1991年至1996年,欧盟分别与中东欧10个国家签定了“欧洲协定”,确立了中东欧10国的联系国地位。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10国分别提出正式入盟申请。1998年1月和2000年1月,欧盟分两批启动了同中东欧10国及塞浦路斯和马尔他等共12个联系国的正式入盟谈判。以此为背景,在过去10年中,在“欧洲协定”框架内,欧盟对中东欧国家提供了广泛的、多种形式的贸易优惠,使冷战时期受到欧盟严格贸易限制的中东欧国家在短短几年内一下跃居欧盟金字塔形贸易优惠模式的最顶端。由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展中国家比较接近,它们的加盟将成为欧盟调整新世纪对外经济政策和确立同发展中国家经贸关系的重要因素。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已经产生较大的影响,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高度依赖欧盟贸易优惠政策的发展中国家关注的焦点。
一、欧盟东扩的贸易效果对非、加、太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地区经济一体化会产生贸易创造、贸易转移、贸易扩大等诸多贸易效果。东西欧目前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对外关税,但其最终目标是在21世纪初将中东欧国家纳入统一大市场并最终加入欧盟。在整个90年代,双方一体化进程已取得相当的进展。至1998年初,除少数农产品外,大约85%的商品由中东欧联系国输往欧盟已完全取消关税和配额限制,中东欧市场也已基本向欧盟开放,其贸易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出来。由于贸易障碍的消除,双方贸易迅速扩大。从1990年至1998年,西欧对中东欧国家的出口年均增长15%,从中东欧国家的进口年均增长13%。中东欧国家在欧盟区外进口所占份额从1990年的5.3%上升到1998年的11.9%,产生了明显的贸易创造效果,即实行贸易自由化后,由于东西欧双方从对方进口成本下降,创造出过去所不可能发生的新贸易。这一效果使欧盟和中东欧联系国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了资源的更佳配置,在贸易增长的同时,将最终促成国民收入的提高。可以肯定,一旦中东欧国家在21世纪初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国,这一效果将更加明显。
另一方面,东西欧贸易自由化也产生了明显的贸易转移效果,而受害最深的是那些以二战前的殖民体系为基础,战后与欧盟保持密切贸易关系的发展中国家。根据1975年欧共体与非、加、太46个发展中国家签订的洛美协定,欧盟一直单方面向这些前殖民地国家提供最优惠的贸易待遇。从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它保证了这些发展中国家在欧盟进口市场一直保持近7%的份额。然而进入90年代,尽管参加协定的发展中国家已从最初的46个增加到71个,但其在欧盟的市场份额却从1985年的6.7%降至1999年的4.2%。1990年至1998年欧盟从除南非外的其他非洲国家的进口平均每年下降2%,其中1997年和1998年降幅分别高达9%和10%。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欧盟从中东欧进口的迅速增长所产生的替代效应是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不妨把同期欧盟和美国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做一比较。1990年至1998年欧盟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额96.60亿美元增加到96.77亿美元,仅增长0.2%,而同期美国从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额46.63亿美元增加到63.36亿美元,增长37.65%。其原因之一是,参加洛美协定的非、加、太发展中国家,其中41个属于全世界最贫穷的50个国家之列,在90年代之前一直享有欧盟最大的贸易优惠,全部工业品和96%的农产品可免税进入欧共体市场。冷战的结束,为欧盟的东扩提供了机会,中东欧国家在贸易优惠上的超出加上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因素,使这些发展中国家成为最初的受害者。此外这些国家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制成品出口竞争能力差。从形式上看,它们与中东欧国家的出口结构并不冲突。1997年欧盟从中东欧的进口80.6%是工业制成品,而非、加、太发展中国家对欧盟的出口则以初级产品为主。但近年来,发达国家进口中初级产品的比重下降较快,如欧盟矿产品的进口比重已从1990年的45.3%降至1998年的13.8%。扩大对欧盟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正是发展中国家的希望所在,也是洛美协定的初衷之一。而面对来自中东欧国家工业制成品的竞争,使这些发展中国家扩大对欧盟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努力受到抑制,并导致市场份额的下降。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适应欧盟东扩的需要与WTO规则,欧盟在世纪之交开始调整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欧盟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将进入“后殖民体系”时期。原有延续殖民体系特征的合作形式将逐步被新的合作方式所取代。第四个洛美协定于2000年2月到期。经过18个月的紧张谈判,欧盟15国和71个非、加、太国家的代表于2000年2月2日至3日在布鲁塞尔达成了一项新的为期20年的伙伴协议,以取代于2月29日到期的第四个洛美协定。根据这项新的协议,现有的贸易优惠在2008年1月之前的准备期内将继续实施。在此期间,双方将就新的贸易安排举行谈判。由于WTO规则不允许在发展中国家间搞歧视性待遇,新的贸易安排将采取WTO规则所允许的地区经济合作形式,并在2008年之后开始实施,为期12年。而且,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加强,现有贸易优惠的实际意义还将继续下降。进入21世纪,多数发展中国家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将更加困难。
二、欧盟东扩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挑战
90年代,非、加、太及拉美、中东发展中国家在西欧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同时,亚洲发展中国家却一枝独秀,市场份额与中东欧各国一道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1990年至1998年,亚洲国家在西欧各国进口中所占比重从10.0%上升到11.9%。其中日本所占份额从4.3%降至3.6%,而中国的份额则从0.8%上升到2%,年均增长16%,比中东欧国家的增速还高出3个百分点。亚洲其它国家的份额也从4.3%上升到5.9%。看上去欧盟的东扩对亚洲国家影响并不大。其实,这种局面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进入21世纪,一旦中东欧国家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国,亚洲发展中国家也将面临挑战。在90年代,亚洲国家在欧盟市场的突出表现,首先得益于亚洲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及在整个世界市场上份额的扩大。从1990年至1998年,亚洲占世界出口的比重从21.8%上升到24.5%,而其中日本的份额,从8.5%降至7.4%,可见亚洲份额的扩大主要来自发展中国家。其中中国增长最快,从1.8%上升到3.5%。其次,欧盟对亚洲政策的转变在90年代抵消了一部分由于东扩而对亚洲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不利影响。二战后,欧盟对发展中国家经贸关系的重点是其前殖民地国家,欧盟的前几次扩大,都把一些相关的前殖民地国家带进洛美协定,而与亚洲发展中国家贸易的基数却一直很小。1976年欧共体从亚洲国家的进口只占其从区外进口的4.2%,而从洛美协定国的进口则占到6.7%。这显然与各自的竞争实力极不相称。冷战结束,欧盟在加紧东扩的同时,也开始重新确定其全球经济战略。经济迅猛发展的亚洲得以成为其新的战略重点。从1996年起两年一度的亚洲首脑会议标志着欧亚关系的历史性转变,从而促进了亚欧贸易的发展。
但这并不意味着亚洲发展中国家不会受到欧盟东扩的影响。90年代亚欧贸易的发展是在较低起点上取得的,有其特定的历史和政策背景。进入21世纪,特别是一旦中东欧国家成为欧盟正式成员,其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将会逐渐显现出来。首先,随着欧盟东扩的完成,欧洲将形成世界上最大的统一市场,它与届时可能出现的美洲自由贸易区相呼应,将使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亚洲国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第二,亚洲主要贸易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与中东欧国家比较接近。90年代中期以后,中东欧主要国家出口中,农产品和矿产品的比重均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则明显上升。1998年,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工业品出口均已占其出口的80%以上。而同年亚洲的出口中工业制成品占83%。中东欧国家融入欧盟市场后,将使亚洲发展中国家对欧出口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第三,中东欧国家的加盟,将使欧盟针对非成员国的贸易保护倾向有所加强,而制成品出口竞争力较强的亚洲发展中国家将首当其冲。为了完全融入欧盟统一大市场,中东欧国家正在加紧按照欧盟1995年6月发表的白皮书中有关统一市场的近300项立法建议对自己的法律法规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使之在经济、社会、环境、卫生、安全等23个领域尽快达到进入欧盟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为实现四大自由流通扫除障碍。问题在于,其中许多标准也同样适用于非成员国,凡不符合标准者无法进入欧盟市场。由于中东欧国家竞争力还相对较弱,一旦入盟,他们将为了自身的利益,促使欧盟对非成员国工业制成品进口在技术标准、商品流通与入关规定、卫生、安全标准等方面设置更高的门槛,反倾销措施也会随之加强,亚洲发展中国家将成为主要受害者。
当然,欧盟的东扩也将为我们提供一定的机遇。届时,欧盟统一大市场将进一步扩大,交易成本将有所下降,原中东欧各国的国家贸易壁垒将被明确性、规范性与透明度水平更高的欧盟统一贸易政策所取代。中东欧国家的实际收入水平将明显提高,关税同盟的贸易扩大效果将逐步显现出来。这些都会为区外国家提供更多贸易机会,而这些机会更青睐那些自身经济实力和产品竞争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
三、欧盟东扩与其对外援助地理方向的改变
欧盟及其15个成员国一直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援助资金的最大提供者。1997年,欧盟及其成员国对外援助达303亿美元,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外援助总额的55.30%。但在过去10年中,随着冷战的结束和欧盟东扩的启动,欧盟对外援助的方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一是地理方向的变化。90年代以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洛美协定国家一直是欧共体对外援助的主要受益者。1970年至1974年,在接受援助最多的15个国家中,非、加、太国家占有13席,而1997年只剩两席。1970年至1974年间,排在受援国家前两位的是两个亚洲国家——印度和孟加拉国,而1997年已没有一个亚洲国家能进入前15位。前15位中6席已被5个中东欧国家和俄罗斯所占据。非、加、太国家和中东欧国家占欧盟实际外援金额的比重在过去10年里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另一变化是外援指导思想的变化。冷战的结束与东扩进程的启动,成为欧盟重新构建其全球战略的基础,使其对外政策真正具有了全球化色彩。在对外援助的指导思想上,对较贫穷国家的考虑已退到次要地位,而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和巩固人权、自由、民主与法制已成为其对外援助的主要目标。援助的重点也从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转向推进短期的政治改革。为此目标,面向中东欧国家的法尔(PHARE)项目和面向独联体国家的塔塞斯项目便应运而生。从1990年至1998年,欧盟通过法尔项目向中东欧国家承诺的援助金额已达88.71亿埃居,实际到位54.55亿埃居,占其同期全部对外援助额的12%。同期,面向独联体的塔塞斯项目承诺金额也已达到38亿埃居。这种指导思想上的变化将把上述地理方向上的变化趋势带入21世纪。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以冷战的结束为转折点,以欧盟东扩为背景,欧盟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贸易政策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贸易优惠已不是发展中国家进入欧洲市场的金钥匙。要想在21世纪世界上最大的统一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发展中国家必须首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加快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并加强对东扩后的欧盟统一市场规则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在欧盟东扩中抓住机遇。
[收稿日期]2000-09-13
作者介绍:时雨田(1953-),男,吉林长春人,长春税务学院国际经济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研究。长春税务学院 国际经济系,吉林 长春130021
范文二:欧盟东扩对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的影响
作者:宋耀李宁
中国软科学 2005年02期
早在经济转轨初期,中东欧国家政府就意识到,在当时国内既缺乏金融市场又无法获得商业银行资助的窘境下,吸引FDI是发展本国经济最主要的手段之一。FDI一方面可以为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源源不断地注入新资,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这些企业打开国际市场,同时还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可谓一举多得。1995年,中东欧国家迎来了第一次FDI流入高峰,特别是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国家FDI流入量达到了当年中东欧国家FDI流入总量的2/3,其中源自欧盟原有成员国的流入资本占中东欧国家FDI流入总量的3/4[1]。2004年5月1日,八个中东欧国家(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以及马其他、塞浦路斯共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这些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会对本国今后FDI的流入产生何种影响?本文通过对原有文献的回顾以及对现有数据分析后认为: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可能会迎来FDI流入的第二次高峰,但是增幅规模不会超过转轨过程中发生的第一次流入高峰。
一、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现状
从下页表1可以看出,最近几年中东欧国家在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FDI净流入量不断增加。我们同时注意到,FDI净流入量所占比重最大的三个国家(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近几年除了捷克FDI净流入量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外,波兰和匈牙利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我们认为部分原因是由于这些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前期大量资本的涌入已使这些国家国内资本总量积累达到了较高水平,在短期市场饱和的情况下,无法消化更多的外来资本。如果不能创造更多投资环境以实现流入资本持续快速扩张,那么过剩资本只能通过资本外流的形式,到其他国家寻找效益更高的投资机会(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随着中东欧国家放松了FDI的管制以及部分国家采用“休克疗法”进行的激进式私有化改革,中东欧国家1995年均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资本流入。捷克、匈牙利和波兰1994年FDI的流入量分别为8.78亿美元、11.44亿美元和18.75亿美元;1995年,这三个国家的FDI流入量分别上升至25.68亿美元、45.19亿美元和36.59亿美元,增长率达到了192%、295%和95%。)。我们通过分析流入中东欧国家FDI的结构后发现,近几年中东欧国家源自欧盟原有成员国的FDI中,近一半份额都投向了非贸易部门,如水利、电力、天然气和交通、通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2]。由于这些领域的投资总量和建设速度一般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所以短期内无法再容纳更多外资。中东欧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一次大规模资本流入后,在随后几年出现FDI的平稳减少,这种资本“大量吸收→平稳消化→再吸收”的过程,完全符合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
表1 1998-2002年中东欧国家FDI净流入量
单位:百万$
国家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1998-2002
年均增长率
捷克 3700
6310
4990
5640
9320
31.97%
爱沙尼亚
581
305
387
543
285
-6.96%
匈牙利2080
2020
1690
2590
854
-8.25%
拉脱维亚
357
348
410
164
382
22.06%
立陶宛926
487
379
446
713
2.0%
波兰 6370
7270
9340
5710
4130
1%
斯洛伐克
562
354
205
158
401
-25.1%
斯洛文尼亚
216
107
136
503
1870
61.62%
东扩国(8)
14792
17201 17537 15754
17955
5.51%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数据库(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 database,August 2003)。
二、对影响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的理论分析
(一)对影响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的规范分析
FDI一般有两种分类方法。第一种分类把FDI分为水平型FDI和垂直型FDI[3]。水平型FDI可以和贸易相互替代,其目的在于减少贸易成本或者获取东道国市场准入。垂直型FDI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因各国生产要素禀赋丰裕度不同而导致的价格差异,减少产品的生产成本。第二种分类把FDI分为市场寻求型FDI(以进军东道国消费市场为目的)、效率寻求型FDI(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目的)、自然资源寻求型FDI(以获取东道国自然资源为目的)和资产寻求型FDI(以扩大投资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为目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不断完善的“FDI新理论”,把“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LI模式)[4]中的所有权优势和区位优势细化后加入一般贸易均衡模型(general equilibrium trade model)中进行研究[5]。这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垂直型FDI的目的:外国企业按照生产流程,把产品按照不同的生产阶段放置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内完成,主要是由于不同区域的要素禀赋不同,导致生产要素成本存在差异,通过垂直型FDI可以更好地节约生产成本[6-7]。
在对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的规范分析中,最经典的是R.J.Baldwin1997年的一篇论文[8]。该文作者断言,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可以从原有成员国中吸引更多的FDI。这是因为,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首先必须要遵循欧盟现行的各项社会政策和货币政策,完全消除其外汇波动的不稳定性,保证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并降低其国内市场的社会和政治风险,这都有利于促进中东欧国家FDI的流入。
我们认为,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可以促进FDI的流入。首先,这些中东欧国家成为欧盟成员国以前,必须满足所有人盟标准。由于这些标准透明度较高,而且对东扩国今后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均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所以遵守这些标准,势必提高这些国家融资信誉度,改善国内的投资环境,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此吸引更多FDI流入。其次,当前贸易投资一体化已经成为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商业活动之一。中东欧国家在加入欧盟后,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将完全消除,欧盟原有成员国可以在中东欧国家投资建厂生产产品,然后再借用已有的商业渠道和分销手段,按照“原产地替换”的方式和欧盟以外的国家进行贸易。由于这种方式可以让很多在中东欧国家生产的产品享受和原有成员国本地产成品同样的贸易待遇,从而使原有成员国的跨国公司获取更多利润。再次,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将与欧盟原有成员国组成新的共同市场。欧盟原有成员国都是发达国家,其国内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对于美、日等区域外国家的跨国公司而言,进入壁垒较大。中东欧国家目前刚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其国内产业较欧盟原有成员国而言竞争激烈程度小,很多产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投资空间,这些区域外的跨国公司必然会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在中东欧国家投资建厂,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国家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的优势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借用这些国家未来将加入欧洲共同市场的契机,以东扩国为跳板,把产品打入欧盟原有成员国市场,完成进军欧盟大市场的战略目标,实现FDI扩大潜在市场和提高生产效率的双重目的。最后,通过追溯欧盟南扩历程我们也可以得到类似结论:西班牙和葡萄牙在1986年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随后几年两国FDI的流入量都出现了快速增长,其中来自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投资占了绝大多数(注:1981-1985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年均FDI流入量分别占本国GDP的1.1%和0.8%。加入欧盟后,FDI均出现了快带增长,1998-1992年两国年均FDI流入量占本国GDP的比重也大幅提高到2.1%和2.9%。)。
(二)对影响中东欧国家FDI流入的实证分析
Lankes和Venables(1996)通过实证研究后证明,流入中东欧国家的FDI具有很强的异质性(heterogeneous)[8]。随后,很多学者都力图通过引力模型(gravity model)对这种异质性进行划分,以证明垂直型FDI和水平型FDI的存在。此外,他们还采用不同的参数选取法和引力公式,就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对FDI流入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Brenton和Di Mauro(1999)使用引力模型对中东欧国家FDI的流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用引力模型就这些国家加入欧盟后对本国FDI的影响进行了预测[9]。在引力模型中,他们把双边FDI的流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参变量包括东道国人均GDP、东道国与投资国的人口数以及东道国与投资国之间的平均距离,时间序列选择1992-1995年这一时段。投资国包括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东道国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35个国家。结果显示,FDI与东道国人均GDP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而与两国距离具有极强的负相关性。对于其它解释变量,如东道国市场规模(用东道国人口数加以转换)的相关性不强。此后不久,Brenton和Di Mauro(1999)把时间段扩充至1982-1995年后,再次使用相同的引力模型对中东欧国家的FDI流入进行了实证分析[10]。此次实证检验的结果显示,FDI与贸易具有很强的替代性,FDI向中东欧国家大量流入不会发生对欧盟其他国家FDI流入的挤占。Buch,Kokta和Piazolo(2001)在Brenton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解释变量,分别是:东道国的外贸依存度(东道国进出口总量占本国GDP的比值)和东道国金融系统规模,研究时段选择1990-1997年[11]。计量结果一方面支持了Brenton关于FDI与东道国人均GDP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而与两国距离具有极强的负相关性,对东道国人口量的相关性不强的有关结论;另一方面显示,FDI区域内转移的情况确有发生,从FDI长期均衡的调整过程中比较明显地表现出投资重心由欧盟南部国家向中东欧国家转移的趋势。此外,该模型的结果进一步发现,东道国的外贸依存度与FDI流入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而东道国的金融规模对能否吸引FDI的相关性不明显。Bevan和Estrin(2000)在研究影响中东欧国家FDI流量中,明确将东道国投资风险度(the degree of host countries'risk)纳入引力模型的解释变量中进行了实证研究[12]。Bevan等人认为,东道国投资风险度可以解释为其融资信誉度,它受制于东扩国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经济转轨的顺利程度和社会环境等各种因素。他们研究的东道国涉及18个市场经济国家和11个包括中东欧国家在内的转轨国家,时间段选择1994-1998年。此次实证研究的一项重大发现是:中东欧国家吸引FDI与其本国的融资信誉度相关性并不显著,而与其何时完成入盟的最终谈判以及何时加入欧盟息息相关。根据这一结果Bevan认为,中东欧国家能否顺利加入欧盟并不能直接提高这些国家的融资信誉度,真正的路径是通过加入欧盟,吸引更多FDI以提高本国的经济绩效,最终以良好的经济表现提升本国的融资信誉度。
很多学者对上述结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由于引力模型对数据的时间跨度要求很高(一般认为,时间跨度至少超过解释变量的个数),而中东欧国家在转轨时期,很多数据无法准确统计或统计数据存在失真现象,因此可选择的研究时段相对较少(一般都选择1992年以后的数据),上述研究在时间跨度小于解释变量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其客观性必然值得怀疑。由此,他们扩充了引力模型,采用合成数据技术(panel data techniques)弥补了转轨国家数据不全和失真的缺陷(注:合成数据技术是一类利用合成数据分析变量间相互关系并预测其变化趋势的计量经济模型,该模型能同时反映研究对象在时间和截面单元两个方向上的变化规律及不同时间、不同单元的特性。)。Holland和Pain(1998)采用合成数据技术,把中东欧国家的私有化进程、投资的总体风险和东道国工人平均收入作为影响FDI的自变量,选择1992-1996年的部分数据进行回归后,发现中东欧国家的私有化进程、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东道国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对吸引FDI有着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此外,劳动者平均收入对FDI的负效应也预示着效率寻求型FDI的存在[13]。José Caétano(2002)在前人基础上再次对引力模型进行了扩充,加入投资国和东道国特殊的双边效应(countrypair specific effects)这一变量,运用合成数据技术对1993-1999年的数据进行了回归[14]。Jos é Ca é tano的统计结果显示,东道国除了人口数、潜在需求量、外贸依存度与投资国之间的平均距离、本地劳动者收入对FDI流入量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外,东道国与投资国由于在历史、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特殊双边效应也对FDI有着十分明显的相关性。José Caétano通过结果预测,由于中东欧国家潜在FDI流入量大于实际流入量,在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源自欧盟的FDI会在一段时间内快速流入这些中东欧国家,直到潜在FDI流入量与实际FDI流入量达到均衡时为止。José Caétano还进一步认为,中东欧国家源自欧盟的FDI不会对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些南欧国家产生转移效应(diversion effect)和挤兑效应(crowding-out effect)。
三、对影响FDI流入的指标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中东欧国家在欧盟东扩后能否经历自经济转轨以后第二次FDI的流入高潮,可以从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动态增长情况、单位劳动力成本和生产率的变动情况、外贸依存度和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这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动态增长
上述提及的研究文献基本上都认为,东道国国内人均GDP对FDI流入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主要是因为东道国人均GDP的持续增长,预示国内蕴含着良好的投资氛围和稳定的经济环境,此外本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也有利于市场寻求型FDI的进入。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新近加入欧盟的这八个中东欧国家在1998-2002年五年间,人均GDP基本上都处于持续上升状态。在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国家中,匈牙利人均GDP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幅度。捷克在经历了一段低增长后,在2000年以后又重新加快了增长速度。波兰则在1998-2000年持续4%左右惊人的增长幅度,2001年和2002年增幅趋于平稳。其他几个国家,人均GDP均保持3%以上的高幅增长。由此可以看出,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较快增长,有利于在今后促进这些国家FDI的流入。
(二)单位劳动力成本和生产率的变动
总结上述文献结论后我们可以看出,东道国国内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FDI流入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这也与理论分析完全吻合。这是因为,本国工人劳动成本较低意味着效率寻求型FDI可以通过在中东欧国家投资建厂,达到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的目的。
表2 1998-2002年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动态增长率
单位:%
国家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塞浦路斯
5.0
4.8
5.2
4.2
2.2
捷克 -1.0
0.5
3.3
3.1
2.0
爱沙尼亚
4.6
-0.6
7.3
6.5
6.0
匈牙利4.9
4.2
5.2
3.9
3.3
拉脱维亚
4.8
2.8
6.8
7.7
6.0
立陶宛7.3
-1.8
4.0
6.5
6.7
马其他3.4
4.1
6.4 -1.2
1.2
波兰 4.8
4.1
4.0
1.0
1.6
斯洛伐克
4.0
1.3
2.2
3.3
4.4
斯洛文尼亚
3.8
5.2
4.6
2.9
3.2
数据来源:Eurostat。
表3 1998-2002年中东欧国家单位劳动成本和生产率的动态增长 单位:%
国家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塞浦路斯
-6.6
-0.1
- - -
3.9
3.7
捷克-2.2
1.1
1.3
-1.7
2.8
0.4
2.6
4.02.7
-
爱沙尼亚
-1.6
5.5
-6.5
-3.0
-2.1
6.8
3.8
8.85.5
4.5
匈牙利
-1.8
-4.1
1.23.1
-
3.0
1.0
4.23.4
2.6
拉脱维亚
- -- --
立陶宛
2.0
7.6
-6.4
-6.4
0.0
8.2
-1.3
8.01
1.0
16.1
马其他
-0.5
-0.9
-3.03.8
-0.9
3.4
3.3
5.6
-2.6
1.9
波兰-1.5
-0.9
-4.65.1
-
3.6
8.3
6.53.2
斯洛伐克
-
-3.3
- --
2.4
4.7
斯洛文尼亚 3.8
5.2
4.62.9
3.2
3.8
3.9
-3.81.9
3.3
数据来源:Eurostat
注:第一行数据为单位劳动成本的增长率;第二行数据为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
从表3可以看出,1998-2002年,爱沙尼亚、立陶宛和马其他等三个国家单位劳动成本持续下降,而劳动生产率却不断上升,这有利于效率寻求型FDI的流入。再看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国家,成本变动呈现出增减交错的形势,最近几年单位劳动成本的年变动率都控制在±5%以内,年均变化率分别为:0.26%、-0.4%和-0.48%。总体来说,这种变化是相对平稳的(注: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国家的平均工资明显低于欧盟原有成员国。作者做过统计,波兰和匈牙利2002年第一和第二产业的平均工资仅为欧盟15国2001年平均水平的0.18和0.22,与欧盟15国平均水平相差悬殊。)。再看这三个国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则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年均变化率分别为2.43%、2.84%和5.4%。由此可以看出,中东欧国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通过对国有企业私有化、股份制改造、大规模裁减国有企业冗余人员、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等各种手段,有效地降低了劳动成本,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中东欧国家国内劳动成本不断下降以及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注:中东欧国家自1998年以来,单位劳动生产率基本上都在不断提高,尤其是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国家年均劳动生产率的增幅均高于2%。),会吸引更多欧盟原有成员国以及欧盟外其他国家效率寻求型FDI的流入。
(三)外贸依存度和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
Bernard Hoekman(1996)从经济理论和实证检验上都曾证明,中东欧国家和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长对两者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有着极强的拉动作用。而产业内贸易和FDI一直被认为是可以相互促进的。这一理论在贸易投资一体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充分得到了印证。跨国公司通过FDI完成产品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再通过产业内贸易的形式,实现利润最大化。Jos Ca tano(2002)也用引力模型证明了在中东欧国家FDI流入中,外贸依存度是一个重要的参照指标[14]。可见,外贸依存度的变化,也可以预测中东欧国家FDI今后的变化幅度。从表4可以看出,捷克、匈牙利和波兰这三个国家外贸依存度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尤其是捷克和匈牙利,其外贸依存度均超过了100%。这三个国家中,捷克和匈牙利在2000年和2001年,外贸依存度均出现了大幅上涨,在2002年又有所下降,波兰的外贸依存度则一直保持在62%左右。从这三个国家与欧盟原有成员国贸易量来看,欧盟无疑是他们最主要的贸易对象,他们对欧盟的进出口量一般都占到本国贸易量的60%以上。最近几年,这一比重变化不大(表5)。这些国家加入欧盟后,原有的贸易壁垒将进一步削减,贸易品可以更加自由地在东扩国和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流动,在东扩国完成短暂的过渡期后,他们还将加入欧洲统一市场,东扩国与欧盟原有成员之间通过贸易创造后的双边贸易量会进一步上升。所以,单从中东欧国家贸易依存度的角度,可以预测东扩国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产业内贸易规模会不断扩大,由此会促进欧盟原有成员国FDI向东扩国的流入。
表4 1998-2002中东欧国家(3)外贸依存度 单位:%
数据来源:Eurostat
表5 中东欧国家(3)与欧盟(15)的贸易量占本国贸易总量的比例 单位:%
国家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捷克
出口
64.0
69.2
68.6
68.9
68.4
进口
63.5
64.2
62.0
61.8
60.2
匈牙利 出口
72.9
76.2
75.1
74.3
75.1
进口
64.1
64.4
58.4
57.8
56.3
波兰
出口
68.3
70.5
69.9
69.2
68.7
进口
65.6
64.9
61.2
61.4
61.7
数据来源:Eurostat
四、实证研究
为了验证上述推理正确与否,本文试采用引力模型结合合成数据技术对捷克1995-2002年源自欧盟原有成员国的FDI流入量进行实证研究。之所以选择捷克作为中东欧国家的代表进行研究,原因有以下几点:(1)捷克在转轨过程中没有经历激进式改革,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FDI和贸易量变化相对平稳,不像波兰等中东欧国家那样起伏剧烈;(2)1995年以来,捷克源自欧盟原有成员国的FDI占欧盟投向中东欧国家FDI总量的比重一直较大,尤其1998年以后这一趋势更为明显(注:具体数据参见表1。);(3)与波兰不同,捷克的地域和人口总量在中东欧国家中居中间位置,相对于欧盟来说是个小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中东欧国家在转轨过程中大量数据存在失真和漏缺的情况,作者通过查阅Eurostat和各国统计年鉴后,发现仅有捷克的经济数据最完整。本文FDI引力模型的表述如下:
——捷克第T年国内工人工作总补偿(注:工作总补偿=工人工资总支出+由雇主代为缴纳的社会支付(social contributions)。);
——捷克与i国之间的距离(注:统一用两国首都之间的距离表示。);
——i国相对于捷克克朗第T年的名义汇率;
T——代表广义时间序列(T=1,2,3,……)。
表6 捷克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FDI引力模型的计算结果
因变量:LOG(FDI)
方法:赋权重的广义最小二乘法
样本空间:1995-2002
怀特异方差-标准误差&协方差检验结果
用合成数据技术和广义最小二乘法统计结果如表6所示(注:本文在实证研究过程中,尝试引入接壤效应,但是通过检验发现对捷克而言,接壤效应并不显著,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没有将统计结果列入。):
统计结果的残差在10阶以内的自相关系数(AC)和偏向相关系数(PAC)均通过检验,表明统计序列不存在自相关性(注:统计结果的残差在10阶以内的自相关系数(AC)和偏向相关系数(PAC)均明显小于±0.5,就可以表明统计序列不存在自相关性(可参考赵卫亚,计量经济学教程,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91页))。
表6结果与上文做出的预测完全吻合。首先,投入中东欧国家的FDI与投资国和东道国的GDP正相关,表明中东欧国家的经济规模越大,则该国家的投资潜力就越大,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市场寻求型FDI的存在。第二,如果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开放度越大,那么这个国家对欧盟成员国的FDI来说就越具有吸引力。第三,从FDI与外币相对于捷克克朗正相关性的结果,可以认为中东欧国家本币相对于欧盟原有成员国国家的货币贬值,也会促进FDI的流入。最后,中东欧国家国内的工作总补偿相对于FDI来说呈现比较明显的负相关性也符合上述分析,证明了效率寻求型FDI的存在。
五、结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东欧国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曾出现过一次大规模的资本流入。这些资本中绝大多数以FDI的形式流入了捷克、匈牙利和波兰等当时国内经济改革最富有成效的国家[15]。这些国家如今也成为欧盟东扩进程中第一批正式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那么,这些国家正式加入欧盟后,是否会出现第二次大规模的资本流入呢?作者通过分析后认为,从理论上说这些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可以有效吸引FDI的流入,这是因为:首先,此次中东欧共8个国家加入欧盟,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欧盟对其经济转轨取得成绩的一种肯定;另一方面,与15个发达国家形成经济和政治同盟,也是在向世界发出一种信息,表明这些中东欧国家拥有强大的经济后盾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这些都有助于今后FDI的流入。其次,欧盟原有成员国与东扩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将进一步削减,原有成员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中东欧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通过转移生产基地,达到“原产地替换”的目的,在本国和中东欧国家之间通过垂直型的产业内贸易完成产品的垂直一体化生产,再利用原有的销售渠道销往欧盟以外的国家。再次,对美、日等欧盟以外的FDI而言,中东欧国家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其进入壁垒要远远小于欧盟原有成员国。欧盟以外的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占领中东欧市场,进一步打入欧盟原有成员国的市场。如此一来,在东扩国进行FDI就具有双重功效了,一方面可以利用中东欧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的特点,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打开这些国家甚至整个欧盟的市场。
通过总结国外学者一系列实证检验的结论,作者认为,根据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动态增长情况、单位劳动力成本和生产率的变动情况、外贸依存度和与欧盟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这三个方面,可以预测今后这些国家FDI的流入情况。这是因为,此次东扩的10个国家基本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有步骤地完成了一系列入盟要求,而且在加入欧盟后还有10年左右的过渡期,才最终达到并履行欧盟统一标准。可以说,这些中东欧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改革将是一个逐步变化的过程,绝不会再像“休克疗法”那样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上述三个经济指标也就具有一定的参考和预测价值。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从1998-2002年中东欧国家人均GDP的动态增长率、单位劳动成本的动态增长率以及外贸依存度的走势来看,它们的未来变化将会对今后中东欧国家吸引FDI起到正向促进作用,不会给FDI的流入带来负面效应。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中东欧国家第一次FDI的流入高峰是在部分中东欧国家采用激进式的“休克疗法”,迅速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向完全私有化的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发生的(注:1995年,波兰开始实施整体私有化计划,建立了15家国民投资基金,将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10%的512家国营企业约30亿美元资产的60%,分配给这些基金进行私有化改造。同年,波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正是这两个原因导致了当年波兰FDI的流入量比上一年增加了95%。),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瞬间被市场经济完全替代,对外来资本也由严格限制变成了积极鼓励,当时大量国有垄断部门和国有企业也在很短时间内实现了私有化的转变。如今,经过10多年的经济改革,这些中东欧国家在正式加入欧盟前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改革也基本完成,因此吸引FDI的流量也理应趋于平稳。通过前文分析也可以看出,中东欧国家吸引FDI中的一半以上都用于了基础设施建设,可进一步投资的空间也比较有限。一个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实现产业结构的重组和升级。因此,在产业结构发生改变以前,中东欧国家不可能在短期内持续不断地容纳外来资本的大规模流入,当投资市场趋于饱和后,资本必然会外流。
综合上述分析后作者认为,从最近几年中东欧国家FDI的流入情况来看,加入欧盟后,这些国家会迎来FDI流入的第二次高峰,但是此次FDI的流入增幅不会达到第一次的规模。
最后需要补充一点的是,从FDI引入规模和所起作用角度分析,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似,都处于FDI流入量迅速增长阶段,FDI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大,经济发展对FDI有较大需求。由于我国与中东欧国家FDI的行业结构相似,均集中于制造业、交通运输、金融、基础设施等行业,经济发展水平、贸易结构、劳动力报酬等因素也相似,因此在吸引FDI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以汽车行业为例,按德国汽车研究中心(CAR)2003年的研究报告显示:欧盟东扩使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等新成员国吸引外资的能力大大增强,德国汽车工业已计划在这些中东欧国家当地增设汽车生产基地或汽车配件组装车间。CAR认为,未来几年里,德国汽车工业移师东欧的规模将会因中东欧国家廉价劳动力以及欧盟丰厚补贴而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势头。现阶段,德国大众、法国标致—雪铁龙都已经开始在欧盟新成员国国内大量投资生产。CAR预言,2006年后,中东欧国家将成为全球FDI的“新宠儿”,欧盟在东欧国家生产的汽车数量将至少较2002年翻两番。可见,中东欧国家加入欧盟后,将成为我国吸引FDI的有力竞争者。因此,当前我们应加强对FDI影响因素的分析,未雨绸缪,认真研究欧盟东扩可能对我国吸引外资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提前做好完备的应对措施,继续保持对FDI的吸引力,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
作者介绍:宋耀 李宁,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范文三:EMU对欧盟经济的影响
作者:张谊浩陈柳钦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4年03期
[中图分类号]F11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4)01-0044-05
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European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简称EMU)自成立以来,持续推动着欧盟的货币一体化进程。到2002年1月1日,欧元已经成为合法付款方式,同尚存的各成员国货币一并流通;2002年7月1日起,欧元区各国货币已经全部退出流通领域,欧元成为欧盟内部唯一的合法货币。在这种背景下,欧元不仅成为欧盟内部成员国间进行相互结算和支付的手段,而且成为与美元和日元并立的世界三大国际货币之一。欧元作为欧盟的统一货币,代表着一个具有3亿人口的单一性市场和占世界经济总量1/5规模的真实经济,欧元的正式流通必将对欧盟经济及整个世界经济产生深远影响,这种影响涉及到各国(欧盟内部各国、欧盟与世界其他国家)间各种资源的配置和效率、各国间经济政策的博弈和协调及各国间经济福利的分配和结构等。本文将集中研究EMU对欧盟经济的影响。
一、EMU对欧盟经济的宏观影响
货币一体化是欧盟走向最终统一的标志性界碑,但对于那些本着经济或政治利益而急于获得欧盟成员资格(EU)的前东欧各国来讲,EMU提高了他们加入欧盟的门槛。当然,欧元正式流通意味着欧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深化,它对欧盟的整体经济环境都具有一定的裨益,但这种利益也是有成本的。
(一)EMU对欧盟宏观经济的积极影响
EMU的支持者认为,统一的货币将带来更趋稳定的汇率、较低的交易成本、较高的价格透明度,从而减少信息成本并激发欧盟内部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这些都有利于提升欧盟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随着企业成本的降低,欧盟内部消费者的经济福利也会增加。而且,按照德国中央银行模式构建的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ECB)也预期能够保证较低的通货膨胀率,降低真实市场利率从而激励投资、产出的增加和就业率的提高(EU Commission,1992)。
马斯特里赫特收敛性标准(The Maastricht Convergence Criteria)(简称MCC)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欧元区的经济稳定性,因为它对各成员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和国债约束)、货币政策(通货膨胀率和长期利率)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这些标准被ECB认为是利用减小不对称性外部冲击(注:不对称性外部冲击(asymmetric external shocks)指那些发生于外部的、一国政府无法控制但对国内不同部门经济产生差别性影响的事件。例如,世界石油价格急剧下降有利于英国或荷兰的能源产业,但会增加制造部门和流通部门的生产成本。根据这种情况,欧盟大部分国家将选择宽松性的货币政策以刺激他们的经济发展,而对于英国或荷兰两国来讲可能更偏好中性的或偏紧的货币政策。因此,对货币联盟各国经济制定越严格的收敛性标准,则越有利于降低这种由于不对称性外部冲击所带来的不对称性程度。)进而稳定欧元区经济的便利化机制。而稳定和增长协定(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简称SGP)也可以保证EMU加入国保持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因为当某成员国的经济增长绩效激起民愤或无法采取措施改善经济增长环境时,将面对处以此国GDP0.5%的罚款,其唯一的例外性条款是当该成员国正面临严重的经济衰退,即此国国民收入出现超过2%的持续下降(Artis&Buti,2000)。
(二)EMU对欧盟宏观经济的消极影响
EMU的反对者认为,统一的货币会导致各成员国对自主性调节经济的工具的丧失,从而引发欧元区经济的不稳定。由于无法对各国具有差别化特征的产业结构、就业和产出进行客观的测度,“真实收敛性标准”不具有现实性,反而容易引起不对称性的外部冲击。同样,面对多样化的各国经济,ECB力图用单一的政策工具——普通利率来稳定欧元区的经济将被证明是无效的。货币政策影响EU成员国的差别性效应根源是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经济结构的不对称性,直接原因是各个成员国具有不同的产权结构和多样的利率结构。例如,英国经济对短期利率变动的敏感系数是欧盟平均水平的4倍(Eltis,1996)。根据Minford(2000)的估计,ECB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调整可能引起成员国经济的衰退规模扩大1倍;而ECB通过推行低通货膨胀而树立信誉的决心可能导致成员国经济的过度通货紧缩。
这种内生于MCC和SGP的通货紧缩偏差,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估计减少了欧盟GDP5%的增长,并导致700~1000万欧洲人失业(Holland,1995)。SGP通过限制超出GDP3%的财政赤字,阻止了各国政府利用凯恩斯宏观政策对经济的反经济周期性调节。而且,本来在整个经济周期内一国的国家预算常常会以超过GDPl0%的比例变动,而SGP却硬性地规定一国在经济繁荣时期必须保持占GDP7%的预算结余,否则政府只能被迫在经济下降的中期增加税收并减少政府支出(Burkitt,Baimbridge&Whyman,1997)。因此,Michie(2000)认为EMU将使得欧盟经济处于“高失业水平的锁定状态”,而当需要应用活跃的宏观经济政策以降低失业率时却陷入了放任主义矛盾(the laissez-faire orthodoxy)。此外,各项收敛性标准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而遭偏废,在从1990~1997发生的120个场合(标准应当被执行时)下,MCC仅仅在13个场合下被完全实施;而在过去的近40年里450个可能机会中,SGP仅仅被依照执行了13次。
这些负面效应可以用工资和价格弹性、劳动力流动及财政的联邦化(fiscal federalalism)来解释。众所周知,欧盟经济趋于面临严重的工资刚性,尽管欧盟内部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别和较高的失业率,其内部的劳动力流动指标却只及美国的1/3(Layard,Nickell&Jackman,1991)。而且,这些数据还仅仅是各国内部的劳动力流动程度,如果涉及到成员国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则由于语言障碍、文化差别及非资历认同等原因,这个数据肯定更小(Masson&Taylor,1993)。财政的联邦化有利于更公平地在欧盟内部重新分配EMU带来的成本和收益,但即使对这种配置进行最为适中的调整也会引起欧盟预算的大幅度增加(欧盟预算现仅占其GDP的1.24%),所以具体操作起来会遇到很大的政治障碍。
Eltis(2000)认为,MEU会引发政府权力的扩张,这意味着对经济的过度管制和在福利政策上的过度开支,从而引起“欧盟硬化症”(Eurosclerosis),即一种集合高税收、高管制的劳动力和产品市场以及高政府补贴的局面,这将大大降低欧盟经济的弹性。Currie(1997)提出,要保持MEU的中长期稳定,关键在于对欧盟内部的财政、福利和劳动力市场配置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减少结构性失业。按照Edmonds(2000)和Monks(2000)的研究,欧盟内部的社会民主党派政治家和各个行业工会的领导人,将依据他们从MEU中获得的预期效用来决定他们对单一化市场和统一性货币的支持力度。
EMU支持者声称,EMU有利于避免欧盟内部的投资者被吸引到货币更稳定的地区,而且,单一化内部市场(the single internal market)的建立(简称SIM)可以抬高竞争对手进入的门槛,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保护主义带来的报复(Radice,2000)。但反对者则认为这种利益不具有现实性,因为对贸易进行刻意管制将直接违背罗马条约(the Treat of Roma)、单一欧洲法案(the Single European Act)和马赫条约(the Maastricht Treat),而且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将直接触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
三、EMU对欧盟经济的微观影响
EMU对欧盟经济的微观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欧盟内部的企业及其外部竞争者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性影响效力上。
(一)竞争能力
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欧盟企业的成本将会明显下降。首先,欧元的正式流通直接减少了欧盟成员间进行交易所需的货币兑换,从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根据欧盟委员会(1992)的估计,这种节约能够带来推进欧盟每年GDP0.4%的增加。(注:但Burkitt(1997)认为欧盟的估计过于夸大,他们研究发现:那些交易额超出5百万美元的交易中,货币间的兑换成本仅仅占到交易额的0.05%。)其次,单一的货币(欧元)可以消除跨国交易时所面临的汇率不确定性,因此有利于微观主体进行有效决策。企业也不必通过套期保值处理汇率风险了,可以节约相关的手续费。第三,统一的货币减少了汇率的风险溢价,导致真实利率降低,从而可以节省投资成本,欧盟委员会(1990)估计这种节省可推动欧盟GDP每年0.7%~1%的增长。
当然,由于在欧元区交易的所有商品、服务及要素都由统一的欧元来标价,EMU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提高了交易商品的价格透明度。价格透明度的提高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并强化欧盟内部的企业竞争,带来价格向下的压力,这有利于增加欧元区消费者的福利(Simon,2000)。依据欧盟委员会的估计,这种效应将带来欧盟GDP每年0.3%的增加。(注:Burkitt(1997)、Hallett&Vines(1993)认为需要谨慎地对待欧盟委员会所做出的这些估计,因为依据相关分析,货币统一带来的各种“好处”加起来最多能够推动欧盟GDP每年0.3%的增长。)
(二)单一性市场
低信息成本、高价格透明度及汇兑风险的消除都有利于欧盟单一化内部市场的完善,尽管现在EMU仅仅局限于欧盟15国中的12个,但毫无疑问的是“一价定律”将会逐步扩展到全欧盟,从而提升整个欧盟的市场交易量及竞争激烈度。单一性市场无疑为各国的多样化产品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台,各种产品在价格、质量、品牌及服务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市场竞争战略可能由价格差别化转向品牌差别化上来。此外,将不同产品的不同货币标价转化为统一的欧元标价可能引起产品的价格结构、生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例如,某种饮料在法国原来的标价是人们所熟悉的FF14.90,在转换为欧元标价EUR2.25时,人们可能产生心理上的不适感。此时,如果厂商提价将引起消费者的敌视(认为企业利用货币转化来恶意抬高售价),而厂商降价则由于厂商只有较小的边际利润而不可行,为此厂商会考虑对此种饮料进行重新包装从而引起饮料单位品质或数量的改变(可能涉及到生产线的重新组装)(Henderick,1998)。
SIM对不同产业部门的影响效果不同。制造业部门会因真实利率的降低而获益,因为它们的厂房和生产投资具有较长的寿命周期,其中那些生产耐用消费品的大型企业会因市场边界的扩大而扩大生产规模。为此,通信或航空行业的企业兼并现象会越来越多,而小企业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更容易被敌意性收购,未来涉及生产性行业的购并活动会逐步增加。相反,对于欧盟内部那些不具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产业来讲,由于受到单一性市场内生的自由主义,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已签订的开放商业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协议以及EMU带来的价格透明度等的影响,都面临着不小的竞争压力,其中邮电、商业和信息产业首当其冲。
金融产业部门是受货币一体化进程影响最深的部门。单一的货币有利于推进欧盟资本市场的一体化进程,有利于强化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竞争,并引起金融兼并的活跃和投资理性的增加。当然金融机构竞争压力下的低金融服务费用在有利于企业融资的同时将以增加金融服务部门内的失业率为代价。对于那些能够持续推进自身金融创新的金融机构,在争夺欧元区市场份额的竞争中会为自己多争得一些契机和胜算。
对于那些经营跨国交易或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讲,单一化市场意味着他们已有优势的丧失,这类企业被市场竞争淘汰的可能性今后会大大增加。事实上,单一化市场意味着所有企业的边际利润会出现显著下降,不过这种下降的幅度取决于企业的市场权力和产品价格弹性(Burkitt,Baimbridge & Whyman,1997)。
(三)劳动关系
强化内部的劳动关系对于EMU推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微观企业的业绩提高都很有裨益,由于政府缺乏调节本国企业以适应国际竞争的替代性工具,各成员国只能依赖工资政策而将本国总体实际工资的增长与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相挂钩。欧盟关于增长、竞争力和就业的白皮书中就有关工资限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而欧盟经济政策委员会也认为对工资进行限定是必要的(EFILWC,1999)。有关的研究也表明,通过在中观的产业层面对工资谈判进行协调,便于有关各方将通货膨胀的影响内生化于其决策中(Calmfors&Driffill,1988),因此像荷兰、德国和爱尔兰等国已经在政府和劳资双方之间签订了相关的社会性协议,以保证本国实际工资的调整能够适应EMU标准。(注:但Marsden(1992)研究发现,这种协调性工资谈判无法微观地影响到企业对工资制度的具体应用,因为企业为了激励雇工带来更高的生产效率往往需要较大的工资调节弹性,企业对工资的过分调节也时有发生。)事实上,欧盟对企业进行内部的集体性劳资谈判也是鼓励的,为了能使企业具有较好的工资调整弹性而又不违背EMU的规定,现有的工资谈判常常集中于非工资性条款或条件,如教育培训、提升机会及组织纪律等方面。
为了提高欧盟内部劳动力的流动性,需要建构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但现实的条件决定了这种统一性劳动力市场只能局限于特定的劳动力群体,比如具有特殊技术或管理技巧的群体、具有高流动性的劳动力群体、更年轻的劳动力群体等(Walsh et al.,1995)。但在建构针对这类群体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会面临原有各成员国及各行业工会组织的强烈抵触,其博弈过程是长期而复杂的。
此外,货币的统一将增加各地区各部门间差别化工资的透明度,但日益增长的平均主义思想会增加劳动力市场的刚性,这种思想无视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却要求工资公平(Berthold&Fehn,1998)。这将引起工资水平的收敛性(趋同性)压力,由于各成员国间在劳动效率和工资水平上具有相当的不平衡性,这种工资水平的地区平均性倾向会使那些低收入的成员国(如爱尔兰、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产生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失业率的提高(Norman,1998)。20世纪90年代,东西德合并后的德国就发生过类似情况。
(四)过渡性成本
引入一种货币替代其他多种货币是有成本的。这种货币过渡成本(transition cost)包括:(1)消费者对新货币价值体系进行适应的心理调整,这种心理调整的成本是潜在的而又不可忽视的;(2)会计和账户体系的重建成本,即需要对计算机系统重新调整,还需要开立新的欧元银行账户;(3)价格标签重制成本,其中从2002年1月1日到2002年7月1日需要标出本国货币和欧元两种面值的价格,2002年7月1日以后全部商品价格标签都需要换成欧元标价。根据欧洲银行联合会的估计,欧盟的商业银行在货币过渡期间的4年内需要花费63亿~79亿英镑,大约占到每年商业银行总运营成本的2%。英国零售协会估计整个英国零售商将因货币过渡花费35亿英镑的成本,其中的17%是在欧元正式流通之后开始的6个月商品双标价时期的成本。Arestis&Sawyer(2000)估计英国加入货币联盟的货币过渡性成本将达到187.5亿英镑,大致占英国GDP的1.9%。(注:Whyman(2002)分析认为,对货币过渡成本进行估计,从产业层面的测度精度要优于从宏现经济整体层面进行的测度精度,因此Arestis&Sawyer(2000)的估计不是很准确。)
(五)外部性影响
欧盟的货币一体化进程不仅仅对“欧洲型”企业具有影响,那些投资于欧盟的跨国公司也必须与欧盟的企业一样承受EMU带来的各种收益、成本和风险;对于那些与欧盟企业保持互补性关系的非欧盟企业,EMU给其带来的效应更多地是直接性的正向效应;而对于那些与欧盟企业产生竞争的非欧盟企业来讲,由于EMU引起欧盟内部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具体原因如上文分析),未来对市场的争夺将日趋激烈。
此外,EMU对外商直接投资(FDI)(存量和流量)也有一定的影响,按照Porcano&Price(1996)的分析,影响对欧FDI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需求水平,而产品的需求水平又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和市场活跃的程度以及整体经济环境和劳动力质量。这样,由于EMU一方面能够推进欧盟单一化市场的建立及提升市场的活力(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微观经济的高效),同时可以强化欧盟内部的劳动联系(通过增加劳动力的流动性及统一性劳动力市场的建构),外加相对稳定的汇率,这些都有利于对欧FDI的流入,当然对欧FDI流入的增加速度还取决于投资者对EMU未来成功的预期。至于EMU对欧国际贸易的影响,可以利用经济一体化理论中的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扩大效应来解释。
[收稿日期]2003-12-01
作者介绍:张谊浩,男,山西晋中人,南京大学金融学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资本市场;南京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3 陈柳钦,男,湖南邵东人,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金融理论。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天津 300202
范文四:【doc】东扩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的双重影响——期望差异的分析
东扩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的双重影响——
期望差异的分析
东扩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的双重影响
期望差异的分析
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胡荣花沈肖肖
内窖捷要:以稳定,安全和繁荣为主要目标的欢盟东扩是欧iI1j一体化当前发展最主要的任务之一.中
东欧政治经济转轨国家在强烈的回归欧洲"意识驱动下,纷纷申请加人欧盟.但是,在东扩进程中?欧盟内
部长九积存的问遥,如机构体{|I和决策效率问题,有限的预算与利益分享不均等矛盾,将随着扩大而更加
凸现一同样,中东欧国家能否达到欧盟提出的人盟标准以厦加人后能否与原成员国在价值琨,社会经济,法
律法规辱方面完全聚台,这十问题还有持观察.事实上,欧盟成员国和申请国双方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经济,
文化,宗教差异.需要有一十较长对问的协谢和磨台过程.因此,无论欧盟息实现.大欧洲梦想也好,还是
候选国投力息成为欧洲大家庭中名剐其宴的一员也好,它们的期望与现实目前至少是有一定距离的.
美蕾词,欧盟东扩期望差异中东欧国家
玲战后,欧洲两极对峙的格局被打破了.在变化的世界力量对比中.欧盟的国际政治和
经济的地位有了日益显着的提高.为了与美,俄争夺欧洲主导权的需要,为了欧洲的安全,稳
定和繁荣,以期实现统一欧洲的梦想,欧盟把向中东欧扩展的战略作为21世纪的最初10—
20年中完戚的一项事关欧洲一体化发展,改变欧洲地缘政治经济影响力的大事.
因此,欧盟
认为,东扩是其当前一体化发展的最重要的目标.而中东欧国家出于新的国际形势及权衡政
治经济利益的战略需要,在坚定实行社会政治和经济体制向西方模式转轨的同时,对外政策
追求"回归欧洲.为了分享欧洲一体化的种种好处,纷纷提出加入欧盟的中请.欧盟和中东
欧国家在接纳和加盟问题上看似两厢情愿,但是,前者和后者对于扩大和加人的且的以及期
望,客观上还是存有差异的.本文试图通过对欧盟在东扩进程中内部面临的难题,戚员国与
中东欧候选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存在的实际差距,以及候选国对人盟的态度与璜望
的分析,就东扩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双方将产生的影响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
,
欧盟东扩期望与现实
欧盟东扩的目的用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的话来说,是"不受地理,经济和杜会等因素
的约束",去实现大欧洲"的梦想.因此,东扩的意义不只是简单地从地域上的扩展和纯经济
利益的考虑,而更是从政治和文化方面来理解的.也许正是基于这一点,此次东扩具有的特
点是:首先,在扩大规模上,候选国的数量是前四次扩大所未有的,并打破了传统上的欧洲地
理界限:其次,在经济实力上,候选国与成员国之间的差距非常之大(1O个中东欧国家的人
坶GDP不到现有欧盟l5国人均的]/3),从而使欧盟经济社会政策的协调难度增加:第三,
解决深化与扩大的矛盾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关头,它迫使欧盟不得不下决心对现有决策程序
及机构运行机制进行改革.基于上述几点,概括地说,欧盟的这次东扩,对其一体化发展带来
的影响是历次扩大中最广泛和深层的,同时,它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是最为严竣的.
-gO
从欧洲(欧盟)一体化走过的历程来看,以深化为主而兼顾扩大是欧共体长期以米一体
化的一个总体发展战略.它从促进商品贸易自由化的关税同盟起步,发展到资本服务,人
员,技术等在统一大市坜的自由流动,直至建立经货联盟乃至政治联盟,走的是一条不断深
化的道路.与此同时,在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进程中,自70年代至90年代以来,欧共体(欧
盟)历经4次扩大,成员国从6国增加到了15国这几次的扩大,由于新老成员国政体一致,
经济发展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在这种条件下的扩大,对于深化基本不构成障碍.而这次东扩,
情况却大有不同.目前正在进行的两批入盟谈判的中,东,南欧12个申请国,事实上,在政治
经济,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价值观等各方面与原成员国之间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正因
为如此,这个过程对于欧盟来说不会是轻松的.它需要有一个较长时向的协调和磨合期.而
在这期闻,欧盟内部长久面临的财政负担,利益得失之争,贫富差别和地区发展失衡等一系
列的难题,随着新成员国的加人,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棘手.此外,中东欧国家政治经济体制
转型所付出的代价,将可能对敢,洲一体化的发展产生制约性影响. (--)东扩将进一步造成欧盟财政上的困难,从而加剧内部利益的矛盾冲突. (1)耗资巨大的东扩进程,本身需要欧盟投人大量的财力.为了实现扩前战略",帮助中
东欧申请国有敢转轨以及向人盟的趋同标准靠拢,欧盟不得不承担对这些国家经济上提供
大量的支持和援助的义努.据估计,在2000年到2006年间,东扩所需的费用就将高达800
亿欧元.在未来的8年中,欧}IIl投资银行还将向这些国家提供172亿欧元的低息贷款0.这
将使欧盟的财敢日益见紧.
(2)农业开支将随中东欧国家的加入而急剧增加.在中东欧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农业所
占的比重很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国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从前苏联分离出来的
立殉宛拉托维亚和爱沙尼亚的农业也占相当大的比重.1997年上述6国农业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为11.2@.申请国的农业基本上处于结构老化,农业劳动生产力低下的境地;
农民生活贫困,它们都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从共同农业政策中得到好处.据统计,如果将现
有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办法扩展到中东欧新成员国,就意味着支付给它们农民的价格补贴
费用,将占去整个共同农业政策预算的3O以上.由于欧}IIl共同农业政策涉及到成员国的
利益得失问题,多年来,欧共体内部一直为摊款与受益不均的矛盾发生冲突因此,在接纳中
东欧国家人盟谈判进程中以及东扩后,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方向仍将是欧盟所面临的一大
难题.
(3)在东扩进程中,乃至东扩后的较长时间内,如何有效地对新老成员国社会经济政策
进行调和,尤其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构基金分配的办法,将是欧盟面临的又一难题.由此,欧
盟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将更加突出.中东欧申请国与欧盟15国经济实力悬殊,经济发展
水平普遍低于欧盟15国中最穷成员国.根据欧盟统计局的资料,中东欧10国(保加利亚,捷
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渡兰,罗马尼亚,斯洛佳克和斯洛文尼亚)2000年
GDP总额为325.9亿埃居,仅相当于欧盟15国GDP总额的3.8(15国为86210亿埃
居),人均GDP不到现有欧盟15国人均的1/3(28.5)@基于这种状况,欧盟《2000议程)
霉鐾器藿蛋鑫藉嚣挽;0年09世}.发展报告,?散据计算.@吐叠委员畚ltEurostat}1999年版.
?10?
对2000--2006年间结构基金和聚舍基金的运作作了安排,井对新成员国规划了专用款(约
占这部分总开支的17.5).欧盟结构基金中的地区援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内部的
贫富差距.然而,束扩后,如果按照现有地区政策的办法,那么,加入欧盟的所有中东欧国家
都将属于结构基金目标l(旨在促进落后地区的开发和结构调整,资助那些人均GDP不到
共同体平均水平的75的经济落后地区)的受助国,这将使预算中的结构基金开支人不敷
出.地区发展不平街的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内部市场的有效运作及其竞争力的削弱.
(--)中东欧国家因转型带来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等问题,使人们对今后大欧洲的社会
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性产生疑虑.
虽然,经过10多年的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的转轨,中东欧国家总体上已基本度过转轨
时期的经济衰退困难阶段,进入过渡期新的阶段.但须指出的是,这些国家普遍存在着高通
胀率高失业率,以及财政困难,资金短缺,农业萎靡不振,出口竟争力不足等诸多经济问题,
近期内要彻底完成和达到建立西方式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预定目标,尚需时日.即使是东
欧国家中率先实行转轨的渡兰和前苏联中率先独立和转轨速度较快井已建立和奠定市场经
济基础结构的渡罗的海三国(1997年爱沙尼亚私有化企业占全国企业比重已超过85,立
陶宛和拉托维亚两国私有化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同期也分别达到了65和60)0,
其领导人均称离建立完整的市场经济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中东欧国家总体上依然处
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总进程中.
还须指出的是,由于中东欧国家在政治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的政局动荡和经济连年衰
退,利益再分配以及信仰,道德危机和价值观念变换,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社会问题日趋
增多和加剧.具体反映为t社会犯罪上升势头迅猛;失业问题严重;社会福利待遇下
降;两极
分化加大;贫困人口急剧增长;走私贩毒猖撅等等.人们担心候选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加之文
化,宗教方面的差异,在东扩后将波及和影响欧盟的社会稳定.这与欧盟束扩安全,稳定,繁
荣的意愿相违的.
诚然,在欧盟东扩的目的中,综舍安全是其更主要的考虑因素,但是,经济的聚舍是实现
欧洲统一的基础.因此,候选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经济水平的悬殊的差距,将影响欧盟一体
化的质量.
二,中东欧国家面临的欧盟东扩
近些年来,成为欧盟成员国一一同时归属北约(有的已先前加入了北约),主导了中东欧
国家的对外政策,也在本质上决定了它们的经济政策.这些国家的官方舆论认为,完成这一
且标,意味着进入自由政治经济体系的必然结果,可以更新目前与西欧存在的经济差距,同
时结束向市场经济转轨所谓的过渡时期@.但是,只看到加入欧盟所带来的利益,是过于天
真的.事实上,东扩过程对于候选国来说不会是轻松的,它们必须付出不小的代价.对此,中
东欧国家已渐渐有所认识,并在人盟态度和立场上,内部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这里我们
归纳为三类,即:一心想尽快完成加人进程的领导层信心不足;曾一度支持加人,但现在又强
烈批评加入可能带来的主权丧失和过渡时期高昂的社会成本的政党;以及在全民拥护外表
霉言急嚣::鼍妻品轰}譬疆}}蠹'末NO眈.中4,P2研~究.""年第期?第页? ?II?
下日渐分离的民意.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效应,必将对中东欧国家在加入欧盟进程中各个方面
的预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各国政府:从未有过的决心和日渐丧失的信心.
中东欧国家在转型过程中虽然政局交替频繁,但历届政府一贯将加入欧盟作为其对外
政策的主导,甚至把加入欧盟作为其政府台法化的一部分的.因此,他们选择和制定的经济,
政治及社会政策都直接要求其符合欧盟提出的人盟标形,并接受一切先决条件为了做好人
盟的准备工作,自9O年代初以来,中东欧申请国接受了欧盟为其提供的经济援助,使处在结
构转型中而经济手段极其有限的国家经济,得到了不可或缺的支持而当PHARE计划在政
体上帮助中东欧国家转型并得到一定实效时,中东欧各国政府都确信,他们的政治经济发展
将不会再有大的起伏.因此,加入并完全融人共同体之中只是时日可待了. 然而,当欧盟委员会对候选国政治经济改革成果进行评估后.以还有不少国家离人盟条
件相差甚远为由,推迟了候选国的加入时间尽管1999年l2月欧盟赫尔辛基会议上一致同
意确定从2003年起接纳新成员国,但表示不能确定候选国加入的具体时间表,只承诺成熟
一
个接纳一个.对此,中东欧候选国感到不安和失望随着谈判的深A,这些国家的政府代
表们已意识到双方实力存在着绝对的差异,并且不可能获取例外的优惠.因此,他们在提出
新成员国应分享原成员国一切好处的同时,除了抱怨欧盟过于苛刻的^盟.门槛外,对完全
融入共同体己最有了足够的信心.
(=)各国政党:由支持加入转而保守的态度.
中东欧国家加^欧盟的先决条件是全盘接受.现有共同体"(acquiscommunautaire),
这
意味着必须放弃部分国家主权中东欧国家的一些政党,虽然原则上同意其国家加入欧盟,
但在某些问题上采取保守的态度.在一些民族主义的政党看来,主权和民族独立是个敏感的
问题,决不能低估因感情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比如,1999年3月北约对科索沃执行军事干
预,在是否对北约的空袭开放领空的问题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的议会就发生过激烈
的争论或许是对过去的历史不能忘却,有些反对党如匈牙剥InsvanCsurka的LeParti.
hongroispourlaiustieeetlavie,还有罗马尼亚的RomniaMare等,对转轨过程中所有制归
属问题提出异议,指出土地私有化或向外国人出售土地,将会给国家带来安全方面的危
机此外,对欧盟主张地区化及其超国家的一些社会经济政策也有不少争论.例如捷克前
总理VactavKlaus锈导的政党认为,过于强调欧盟的集权,会削弱中东欧转型国家尚未稳
固政权圆.同时认为,在某些工业锈域,私有化为大量的外国投资者敞开了太门,且加快了对
欧iIjj进口的边境开放.这些都会影响到本国生产,从而导致诺多的社会经济问题.理论和实
践都证明,区域一体化程度越深,超越民族国家主权的国际调节程度也就越高.这
些已经脱
离苏联帝国1O多年的东欧国家,十分担心加入欧盟可能使国家主权再次失落. (三)公众的态度:对加入欧盟的进程漠不关心甚至不满.
中东欧国家民众对欧盟东扩的态度显然与他们目前所处的境况紧密相连的.一方面,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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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的欧洲人身份感,使他们有一种"回归欧洲大家庭的迫切愿望;另一方面,他们无法理解,
为什么加人欧盟从各方面来看,都要以他们作出太多的牺牲为代价.在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失
业严重,贫富差异悬殊,社会不稳定等问题,使很多老百姓留恋社会主义的种种好处.由此导
致的不满在社会各阶层中蔓延,而随之产生的懈怠可以从他们逐渐疏远政治,或更广泛地
说,疏远一切与政治有关的事情(参与选举率极其低下就是一例).他们对加人欧盟的进程漠
不关心的态度,除了上述原因外,农村人口比重较高削减了信息覆盖的有效率,也是一个原
因之一.但是,这些旨在加强政治敏感度的信息传播,在有关人士看来是不可能取得很大效
果的.据多次民意测验表明,对欧洲一体化说"不"的阶层主要是各国的退体人员,非熟练工
人,罗马尼亚和渡兰的的农民,以及居住在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俄罗斯接壤地区的人们.此
外,一些社会阶层不满欧盟就人员的自由流动规定10年的过渡期,指责欧盟的做
法是对他
们国家公民的歧视,担心欧盟的东扩过程犹如树起了第二道柏林墙而将他们隔离.因此,最
近几次民意测验中选择欧洲一体化的支持率又下降了@在加人欧盟的问题上,日渐分离的
民意使一些观察家开始担忧几年后在每个候选国举行全民公决的结果. 三,结论
目前,欧盟同时面临着深化和扩大的两个过程.与前几次扩大相比,欧盟的这次东扩最
具挑战性.候选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差距,使人们对今后"大欧洲"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
定性产生疑虑,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在短期内很难消除.由于共同农业政策和地区援助政
策的改革找不到适合各方的良策,有限的财力与利益纷争的矛盾将有可能随扩大而加剧.对
人员的自由流动规定的1O年过渡期,候选国意见很大,但是一下子开放边境又害怕加人国
经济移民和廉价劳动力对原本棘手的成员国就业市场带来冲击和加剧社会问题.此外,欧盟
规定人盟的三个必备的原则t候选国能否完全达到,这个问题还不能肯定. 对于中东欧候选国来说,加人欧盟的进程是一条艰辛的道路,他们明白归属欧盟必须付
出极大的努力和高昂的代价,也意识到这并不能作为解决他们国家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候
选国的政府,政党以及民众在抱怨欧盟过于苛刻的同时,不得不降低其人盟的期望值.
因此,概括地说,不管是作为扩大一方的欧盟,还是作为加人一方的候选国,双方都存在
着期望与现实的差异性.然而,尽管困难重重,但欧盟扩大势在必行,因为,"它不仅
仅是一个
经济社会问题,更重要的它有助于提高欧洲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以及欧洲的政治
稳定和安
全嘧
害望善亳};j餮罂;差置:翟嘉爵年,第.
?13?
范文五: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9900字
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9900字 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9900字
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 一、导言 随着欧盟银行市场的一体化趋势不断深入,欧盟金融业出现了一种类似于罗伯特蒙代尔(Rbert A. undell) 所提出的金融三元悖论的典型状态:金融一体化、 金融稳定与各成员国的金融监管三者之间出现了难以同时协调发展
欧盟银行监管改革及其对中东欧国家的影响
一、导言 随着欧盟银行市场的一体化趋势不断深入,欧盟金融业出现了一种类似于罗伯特 蒙代尔(Rbert A. undell) 所提出的金融 三元悖论 的典型状态:金融一体化、 金融稳定与各成员国的金融监管三者之间出现了难以同时协调发展, 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 [1] 这种现象在欧盟银行业一体化、银行业的稳定和银行的有效监管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 即如果要促进欧盟银行业的一体化, 就将加大欧盟银行业的潜在风险,也使欧盟成员国的监管变得更加苍白无力;如果要加强各国监管,就将减缓银行业一体化的速度,将有可能促进或降低金融稳定;如果以金融稳定为主,则一方面需要强力减缓一体化的速度,另一方面,需要实现欧盟成员国监管制度一体化。斯马克(Shenaker)进一步指出,欧盟的金融稳定、金融一体化和欧盟成员国的金融主权三者已经构成了 金融的不可能三角 。[2] 金融危机反映了欧盟银行监管尤其系统性危机状态下审慎监管中存在巨大问题,对于跨国银行来说,问题更为严重。三者中最多能同时实现两个目标。2015年的《德拉鲁西埃报告》 ? 也注意到这种现象的存在, 并指出, 金融的不可能三角 在2015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中得到充分体现。 代写论文 在金融稳定需要维持, 而一体化进程又不能逆转的情况下,在这三难中,惟一能动刀的就只剩下欧盟各成员国对金融业的监管制度了。在欧盟内部,过去虽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但要做出改变十分困难。 2015年,由美国次贷危机为肇始,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欧盟银行业成为遭受损失最大的领域之一。富通银行(Frtis bank)、德克夏银行(Dexia Grup)、考普森银行
(Kaupthing)等欧洲银行业巨亨都遭遇了失败和改组。 金融危机暴露了欧盟金融制度的众多缺陷,从银行监管的角度看,主要包括:欧盟成员国缺乏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欧盟监管机构缺乏, 监管技术落后;各成员国监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东道国参与太少;只关注微观审慎监管,缺乏宏观审慎监管;监管部门普遍缺乏有力的制裁权。其中,危机管理机制的缺乏、 欧盟银行业一体化与监管的割裂化成为导致危机不断升级的重要原因。 近几年来,为了解决危机,欧盟对金融监管制度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改革, 其中对跨国银行监管制度改革是这次改革中的核心环节。 改革的中心思想是, 将过去主要靠成员国来维护金融稳定转变为主要通过欧盟层次的制度统一及协调来维护欧盟金融稳定。 ? 二、 危机前欧盟银行监管制度与东欧的困境 危机之前, 欧盟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银行监管制度,有学者将其主要原则归纳为5个方面:(1)协调原则, 指通过欧盟银行指令对各成员国银行监管制度的重要方面进行最低限度的协调。(2)相互承认原则, 指各成员国必须相互承认对方现行银行法规的效力。(3)母国控制原则,指欧盟内任何一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应该受其母国监管当局的排他性控制和监管。该条和相互承认原则结合在一起,使银行的东道国必须承认母国监管当局的监管模式和方法,同时也要承认母国银行的监管法律, 尽管该法律可能与东道国银行法律相冲突。(4)单一许可原则,是指凡在欧盟一成员国内获得许可的信用机构, 有权在其他成员国内自由设立分行并提供经许可的服务,而无须取得东道国的另外许可或授权。(5)互惠待遇原则, 是指当欧盟与第三国处理银行业务关系时,只有第三国给予欧盟国民以优惠待遇的条件下, 才给予该第三国国民以相当优惠待遇。 [3] 母国控制原则,或说母国并表监管原则,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原则; 相互承认原则实际上主要是要求东道国承认母国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 单一许可原则则要求东道国承认母国许可的有效性; 协调原则虽然要根据欧盟银行业的整体利益, 对母国和东道国进行协调,但由于母国在银行监管中的强势,事实上更多的是要求东道国向母国靠拢。 从《1983年指令》开始到2015年金融危机之前,欧盟银行制度的一条主线就是母国并表监管制度的不断加强。如果《1983年指令》、1989
年的《第二银行指令》是欧盟并表监管制度的萌芽阶段,那么1992年欧盟出台《并表监管指令》 [4] 则是欧盟并表监管制度正式形成的阶段, 该指令也是欧盟并表监管制度的核心指令。其后,随着欧盟一体化的加速,欧盟对母国并表监管的权力又有所加强,逐渐形成了 强势母国并表监管 模式。 强势母国并表监管 的特点就是母国权力过大,东道国只享有少部分 权利 ,而丧失了监管 权力 。母国负责银行的审慎监管、资本充足、偿付能力、日常监管等,东道国只保留与银行监管有关的货币政策及在银行出现问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例如在母行、分行及子行监管职责划分方面,就体现了强势母国 权力 。 母行、分行、代理处等银行机构,完全属于母国并表监管的范围。 母国一旦给予了某个信用机构执照或许可, 则其可以在欧共体范围内自由设立分行及提供所规定的服务。 ? 东道国只保留一些辅助权利或次级权利:在分行流动性方面,东道国配合母国承担监管责任; 东道国监管当局可以要求分行呈交其经营情况的报告;保留国内货币政策的权利,但不能损害母国单一许可原则; 如果信用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某种经营活动违反了东道国的国内法 该国内法必须与欧共体的银行法或金融法不相冲突,东道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该分公司终止某项经营活动。 银行子行由于是独立法人, 需要从东道国重新获得从业许可,因此从法理上讲,东道国是其主要监管责任方。 ? 虽然《并表监管指令》第3条第8款规定,给予银行子行营业许可的国家负责对该子行实施单独监管,但第9款又指出,子行东道国可以和母国签署双边协议,将子行监管责任委托给母国。2015年的《信用机构设立及其业务经营指令》 ? 及2015年的《信用机构设立及业务经营指令》 ? 对母国权力都有所扩大。例如两指令均指出,当多个信用机构处于同一管理层之下, 则多个信用机构 不论其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可以实施并表监管。这使母公司可以将其并表监管延伸到由其子行或者分行所控股或投资的 旁系公司 ,而不仅仅局限于 直系公司 ,大大扩展了母国的权力。 由于东西欧银行业发展的巨大差异及中东欧国家积极争取 入盟 ,导致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老欧盟(15国)大量跨国银行开始大举进入中东欧国家, 使外资银行资产和市场份额都超过了中东欧国家银行业总
资产和市场份额的一半, 有的甚至高达90%以上。 ? 这些投资中东欧国家的跨国银行绝大多数来自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法国、德国等老欧盟成员国,其中,奥地利银行的优势在中东欧表现得尤其明显 占18%左右, 而且在2015年之后几年里又迅速上升,到2015年底时,奥地利银行占中东欧国家市场份额的23%。 [5] 毕业论文 欧盟银行业这种 二元结构 和强势母国并表监管模式结合在一起,对中东欧产生了众多不利影响:(1) 西欧较为发达的老成员国主要作为银行市场的 监管者 而存在,中东欧国家主要作为 被监管者 而存在。这就剥夺了中东欧国家的银行监管主权,固化了欧盟经济层面的 二元结构 ,从根本上阻碍了中东欧国家的追赶速度和融入速度。 由于中东欧国家银行监管制度才刚刚建立,还很不完善,银行监管专业人才非常缺乏等因素,根据欧盟银行制度,东道国可以将子行监管责任委托给母行, 结果导致大量中东欧国家的子行都最后交给了母国监管。 例如2015年底,奥地利各大银行在中东欧地区的73家子公司都作为并表子公司接受母国并表监管。 ? (2)在日常监管层面,母国监管当局往往由于监管责任 超负荷 ,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例如银行业十分发达的德国, 其跨国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非常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被金融监管机构BaFin监管的银行及其所有分支机构达到2079家, 而且多数分支机构分布在德国境外。 ? 再如奥地利2015年底在中东欧国家的并表子公司达到73家, 奥地利中央银行(enB)对这些银行承担现场监管责任,如果对这73家并表子公司进行一次现场监管, 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奥地利金融市场管理局(FA)的银行管理部在2015年12月31日时只有68位员工,至2015年12月31日时减少至59位。 ? 东道国即使发现了母国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却往往无权力对其进行监管和改革,因此在监管上很容易出现 两头落空 的现象。(3)在危机时刻,跨国银行和母国监管者倾向于照顾母国的利益而不是东道国的利益,这样东道国很容易出现危机的恶性膨胀。 [6] 2015年下半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就有大量西欧跨国银行将投资撤出中东欧,甚至宣布停业,导致西欧银行业对中东欧银行业的投资直线下降, ? 中东欧企业也因此陷入融资困难和债务危机。(4)中东欧银行监管发展相对落后,使
东道国监管职能进一步落空。由于中东欧国家的市场文化和银行业的发展水平与欧盟老成员国相差很大, 使欧盟成员国的银行在进入中东欧银行市场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仍然比较严格,在东欧的子公司一般主要是承担开拓市场的任务, 重大决策权仍然保留在母公司,这就是子公司的 分公司化 倾向。正如蒂曼(Thiann)所指出,在波兰,实际上部分的子公司就像分公司一样运行,业务重点集中在销售方面,只有很有限的决策权,而且风险管理权也部分地属于国外;在匈牙利,大量的子公司也就像分公司, 这些很明显地表现在决策体制和风险管理体制上,[7] 使老欧盟成员国的跨国银行往往通过分行方式进入或者促使子行职能 分行化 ,进一步规避东欧东道国监管。 总之,欧盟银行监管权力过于向母行和母国集中,而东道国基本无法监管,这种监管错位构成了欧盟银行监管的重大困境。 三、金融危机与欧盟银行监管制度改革 2015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发达国家全面的金融危机。从2015年开始,欧盟银行业遭遇了战后欧洲一体化以来的最大危机,危机不仅使大量银行破产,也使很多实体经济部门受到重创。祸兮福所倚,从这次巨大的金融灾难中, 欧盟认识到了自身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着巨大缺陷,并开始对其存款保证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危机管理制度、监管机构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改革, 欧盟新的金融监管机制正在浴火重生。改革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监管权力上移 欧盟银行制度改革的一个核心就是成立欧盟层次的实体性监管机构, 将过去属于母国的部分权力 上交 给这些新成立的机构。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要求,2015年2月的《德拉鲁西埃报告》对欧盟金融监管体制建设提出了整体性设想。 欧盟于2015年9月达成 泛欧监管体系 方案,从欧盟整体乃至整个欧洲层面出发, 对旧的金融监管体系做出了巨大变革, 开始建立新的银行监管机构体系。 首先是成立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的欧盟系统风险理事会(Eurpean Systei Risk unil,ESR)。其次,在微观金融监管方面,过去的欧盟银行监管者委员会、欧盟证券监管委员会、 欧盟保险与养老委员会分别改名为欧洲银行监管局(EBA)、欧洲证券和市场监管局(ESA)、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局(EiPA),并加强其职能,主要负责出台欧盟银行监管制度,统一与协调母国与母国之间、 母国与
东道国之间及东道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监管政策, 解决各成员国在监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推动各国监管合作。 三个机构共同构成欧盟金融监管组织(Eurpean Syste f Finanial Supervisin,ESFS)。 最后, 建立监管者协会, 银行问题专家小组(Grup f Experts in
Banking Issues,GEBI)等技术性机构,以及强化了欧盟银行委员会、欧洲银行联合会等机构的作用,以协助 三局一会 的监管工作。 至今,欧盟新的银行监管体系已初具规模,参见表1。 (二)提高监管要求 欧盟银行监管制度改革的另外一个方面是银行监管要求的全面提高, 包括加强对银行的压力测试、提高银行的资本要求、明确与强化最后贷款人的责任、提高存款保证的效率与覆盖额度等。例如在银行资本要求方面,虽然欧盟内部存在分歧,但欧盟还是决定将2015年的《资本要求指令》废止,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有步骤地实现《巴塞尔协议?》中的资本要求。 鉴于2015,2015年期间欧盟对各大型银行压力测试的结果并不乐观, 欧盟首先要求欧元区国家的系统重要性银行首先将一级资本充足率从4%提高到6%。同时,欧盟委员会对1998年通过的《第二个资本充足率指令》进行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对于交易账户,要求银行增强对违约风险管理,制定该账户下证券头寸的风险加权要求; 对于银行证券化业务, 加强对交易账户中资产证券化风险敞口的信息披露; 对银行从事复杂的再证券化投资业务加以限制; 赋予各国监管机构审查银行薪酬政策的权力, 对违规自定超标高薪者给予惩罚等。[8] 再如,在存款保证要求改革中,在存款保证的覆盖额度方面,2015年10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先将存款保证计划覆盖额度提升至5万欧元,再提升到10万欧元的 两步走 计划。截止到2015年底,各国最低覆盖水平都达到了5万欧元,此后,多数国家开始逐步过渡到10万欧元,至2015年底, 有16个成员国已经实现或正在出台法律实现10万欧元的存款保证最低覆盖额度。 论文代写 (三)加强危机管理 欧盟银行危机管理改革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自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出台过多个关于金融业危机管理制度框架建设的通讯, 包括2015年10月关于 欧盟跨国银行业危机管理的框架 ;2015年5月关于 建立银行处置基金的通讯 ;2015年10月关于 欧盟金融业危机管理框架 。这
些通讯的内容包括危机早期的介入制度、危论文联盟http://机期间的处置制度、危机管理中的协调机制、 关于银行破产制度以及危机状态下的成本分摊制度。这些制度最突出的理念有两个:一是危机提前预防理念,二是危机主动介入理念。 在危机提前预防理念方面,通讯指出,跨国银行的危机早期介入的机构是欧盟审慎监管机构, 主要强调加强欧盟宏观审慎监管机构 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的职责。要求其在各母国监管机构的配合下,收集各国及欧盟相关机构的监管信息, 对金融形势做定期分析,该机构应根据欧盟的 资本要求法令 对银行进行审慎监管。如果出现违反 资本要求法令 的行为或其他相关风险,审慎监管机构可以要求相关母国监管当局或直接要求银行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规做法; 或直接采取资产剥离、 成立中介银行、短期接管银行业务、 撤换银行领导层等方式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或介入早期风险。 毕业论文
危机主动介入理念更多地体现在处置制度及与此相关的处置基金的建立上。 危机处置制度是在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或偿付危机但还未破产时主动介入的一种制度。处置是指在危机状态下,对问题资产或负债采取救助、剥离,拍
危机主动介入理念更多地体现在处置制度及与此相关的处置基金的建立上。 危机处置制度是在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或偿付危机但还未破产时主动介入的一种制度。处置是指在危机状态下,对问题资产或负债采取救助、剥离,拍卖等主动介入的措施,从而恢复企业集团的健康运行, 防止危机扩散的危机管理方法。 ? 处置制度与过去其他监管制度的一个巨大区别是,它可以在银行出现风险,或该机构认为某银行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 主动出击, 采取经济、政治等方面的行政性措施解决问题。目前,多数欧盟成员国已建立处置机构和处置基金, 开展处置工作。例如,德国已经根据欧盟要求制定了国内的处置制度,并开始向银行机构摊款,计划每年度征款10亿欧元左右;瑞典建立了一个 稳定基金 ,以应对瑞典金融产生的严重风险, 主要根据银行的负债进行征税, ? 征税额为负债的0.036%,计划15年内 稳定基金 的金额达到瑞典GDP的2.5%。不过,不足的是,
由于各成员国存在众多分歧,欧盟层次的处置机构和处置基金还尚未建立。 总之,欧盟这次改革的特点是:第一,将过去以母国监管为主的欧盟 平行监管模式 逐步转变为强调欧盟层次监管重要性的垂直监管模式;第二,加强欧盟层次的监管主体建设,促使欧盟层次的 非实体性 监管逐渐转变为 实体性监管 ;第三,鉴于危机前的监管制度缺乏危机管理的环节, 这次银行监管改革以危机管理为重点;第四,由于需要强化欧盟层次的监管机构及其监管权力, 需要成员国让渡比过去更多的金融主权,因此这次改革的难度很大,持续时间将会很长。 四、 欧盟新的银行监管制度对中东欧银行业的影响 由上可见,欧盟银行监管制度正在发生着裂变,这种变化是通过牺牲成员国金融主权换取欧盟金融稳定和欧盟金融一体化,以破解金融 三元悖论 的难题。 欧盟银行监管制度改革从总体上和中长期来看,将大大促进欧盟金融一体化的步伐。对于中东欧国家来说, 欧盟层次银行监管机构的成立及银行制度的进一步统一, 对促进这些国家融入欧盟一体化有积极意义, 对于银行监管制度相对落后的中东欧国家来说,是一次制度完善和提升的机遇。但笔者认为,虽然新的改革总体上反映的是欧盟的整体利益,但改革也是更多地站在西欧银行业的角度出发进行的, 因此, 欧盟银行监管新机制对于中东欧国家来说,在短期内可能带来以下冲击: 第一,欧盟银行监管制度升级,在短期内对大型银行,尤其是系统重要性银行将产生重大影响,对外拓展能力将在一段时期内呈现下降趋势, 中东欧获得外资银行投资的难度加大。 欧盟新的银行监管制度要求,欧盟及成员国对银行监管的要求升级,银行在资本要求、存款保证的投入加大了。在资本要求方面,欧盟对大型银行,尤其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已经升级, 而且目前仍存在继续升级的可能性。在存款保证制度方面,2015年3月的圆桌会议上,专家基本倾向于各成员国的存款保证资金通过 事前模式 向银行筹款(但在危机情况下,政府必须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7月欧盟委员会的政策建议 ?比较明确地指出了欧盟成员国存款保证计划的资金:(1) 存款保证计划的主要资金是事前方式,即事前向银行征税的方式获得。在10年的过渡期里, 欧盟各成员国的存款保证计划需要拥有银行符合条件的存款额1.5%的资金, 这种
事前方式的资金,应该在存款保证计划中占75%。(2)在危机情况下, 银行还需要向存款保证机构交纳相当于银行符合条件的存款额0.5%的存款,这种事后方式获得的资金, 应该占存款保证计划资金的25%左右。(3)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增加存款保证计划的财力。新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了银行业的运行成本。对于相对弱小的中东欧银行业来说, 将使其竞争力进一步下降, 有可能在长期内只能作为欧盟银行业的 低端产业 而存在。而对于较为强大的西欧银行来说,尤其在中东欧银行业具有大量投资的德国、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在危机之前,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 新的要求给这些国家的银行业将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 将削弱跨国银行的海外拓展能力, 这些国家的大型银行需要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调整,才可能重新进军中东欧。或者,系统重要性银行将寻求向东道国和消费者转嫁成本的可能性, 使中东欧国家重新引进时需要更大的成本。 依赖西欧银行投资程度较高的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的银行业,将可能面临更大的困难。 毕业论文 第二, 新的监管制度加大了欧盟机构在危机状态下的处置权力, 相应的则是大大减少了银行本身在危机状态下的应变能力。 银行在危机状态下应变能力下降,也会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后果:(1)银行为应对危机状态下行动能力削弱的现实, 很可能进一步加强母公司对全局的掌控能力, 而削弱分支机构, 尤其是国外分支机构的权力及危机状态下的行动能力。 银行的这种做法, 是为了避免在危机状态下,某个分支机构出现问题,可能危及整个集团被欧盟监管机构严密监控甚至被 托管 。如果加强母公司的权力, 则可以随时掌握各大分支银行的运行情况,以在被欧盟监管机构 下手 之前采取包括调整营业项目、内部资产转移、停业整顿、宣布破产等方式规避欧盟机构的监管。而跨国银行母行权力集中,分支机构权力缩小, 将使西欧跨国银行在中东的投资更加不确定, 同时也需要更多地考虑整体银行集团的利益而不是中东欧国家的利益。(2)危机状态下银行行动能力进一步受限的现实, 将使大型银行集团在海外拓展时更为谨慎。 例如对投资的规模进行一定限制,选择条件更为优惠的东道国。这将使中东欧国家引进西欧银行难度加大,成本增加,主要靠外资推动的中东欧经济将面临新的难题。同时,在新的监
管制度下, 主要作为银行业东道国的中东欧国家对本国银行业的监管权力并没增加, 中东欧银行业反而可能在遭受母国、 欧盟机构双重监管之下,又增加了西欧银行业母公司的强大压力。 毕业论文 第三, 新的监管制度使欧盟对银行业的监管制度升级, 将大大增加中东欧国家的财政成本和制度变迁成本。新的监管制度不仅涉及到欧盟层面,也涉及到成员国层面, 例如各国都需要建立处置机构和处置基金,各国需要共同负担欧盟稳定基金,这些都会增加中东欧国家的财政成本和制度成本。 由于中东欧国家在财力和银行监管制度基础方面远远落后于西欧国家,使它们需要有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间成本。同时,欧盟银行监管制度的升级,必然反映到其东扩进程之中, 对于那些正在争取加入欧盟的中东欧国家来说(例如克罗地亚、乌克兰)和东南欧国家来说,它们要入盟,就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 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大的投入。 同时也可以预见,欧盟的未来东扩过程将会出现更多的曲折,金融危机使中东欧国家和东南欧国家加入欧盟增加了更多的变数。 第四,从更深层次来看,中东欧国家面临再次让渡金融主权的考验。在存款保证制度、危机管理、规范中央银行在银行监管中的职能等方面, 需要进一步统一各国做法, 欧洲银行监管机构及欧洲中央银行将在未来银行监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些都将进一步削弱成员国监管当局的作用。 这对于本来就处于弱势http://之中的中东欧国家监管机构来说, 是雪上加霜。 它们在欧盟银行监管体系中的权力在受到母国监管当局和欧盟层次监管机构的双重挤压下,将进一步缩小。中东欧国家金融主权进一步丧失,将使其国内政治决策进入一个敏感时期。 其中一个敏感问题就是 中东欧国家是否仍然积极加入欧元区,作为中东欧小国的捷克、匈牙利可能不顾国内反对意见,义无返顾直奔欧元区,但对于企图保持欧盟大国地位的波兰来说, 加入欧元区的努力将在国内遭遇更大的阻力, 国内置疑欧盟的力量有可能在短期内迅速增长, 国内不同力量的斗争也很可能进一步加剧。 毕业论文
总之, 如果欧盟无视东西欧金融发展阶段不同的事实,而急于强调监管一体化,不仅对中东欧国家不利,也将对欧盟金融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欧盟银行监管制度一体化的程度应以不超越欧盟银行业一体
化程度为限度。当然,在看到欧盟银行监管制度改革对中东欧国家产生种种影响的同时, 又不能过分夸大这些影响。中东欧国家由于影响力尚有限,又难以团结一致,因此,尽管银行监管制度改革对其存在不利甚至将丧失部分金融主权, 但一体化的利益诱惑和东扩惯性将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中东欧国内的疑欧声音。 论文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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