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消防栓配置要求
消防栓配置要求
火灾种类
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带电类火灾:指带电体燃烧的火灾。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 6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 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 或防护墙外。 范围内的消火栓, 或防护墙外。距罐壁 15m 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 量内; 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m;
4、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 150m 以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 15L/s 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 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10~15L/s 计算;不保护对象的距离在 5~ 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 1 个 DN150 或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 DN100 和 2 个 DN65 的栓口。 的栓口。 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 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 应有 DN100 和 DN65 的栓口各 1 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 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 5m;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 其间距不宜大于 60m。 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 12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 火栓。 单元式、 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 当设 2 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 可设 1 根消防竖管, 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 型消火栓。干式消火栓竖管应在首层靠出口部位设置便于消防车供水的快 速接口和止回阀;
2、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3、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 面高度宜为 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不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 90?角;栓 口不消火栓箱内边缘的距离不应影响消防水带的连接;
4、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5、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 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50m;
6、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 不应大于 25m;
7、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 时到达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m 且体积小于等于 5000m3 的多 层仓库,可采用 1 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日常维保时将消火栓箱信息录入iFire消防宝,对破损、缺少即使进行维修和补充。水枪的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 6 层的公共建筑 和层数超过 4 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 10m;高层厂房,仓库,、高 架仓库和体积大于 25000m3 的商庖、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 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 13.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 7m;
8、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 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 应有保护设施;
9、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 0.5MPa 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 压力大于 1.0MPa 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10、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 如为平屋顶时, 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 用的消火栓。
灭火器的布置
为了有效扑救各种类型的火灾,车间及仓库在放置物品的时候应按以上的分类放置,以使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都有标明适合扑救哪种类型的火灾。例如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合扑灭A、B、C及带电类火灾;而干粉灭火器适合扑灭B、C及带电类火灾,但对A类火灾的扑灭能力就不强。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场所所需的灭火级别按如下公式计算:
Q=K*S/U 其中:
Q——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单位为A或B;
S——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保护面积,单位为m2;
U——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配置基准;
K——修正系数,
新规范规定的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规定: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 严重危险级为3A;中危险级为2A;轻危险级为1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严重危险级为50平方米/A, 中危险级为75平方米/A, 轻危险级为100平方米/A;
新规范规定:B、C类火灾配置场所的最低配置基准是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为: 严重危险级为89B, 中危险级为55B, 轻危险级为21B,;
新规范规定: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B,: 严重危险级为0.5平方米/B; 中危险级为1.0平方米/B; 轻危险级为1.5
平方米/B。 。
在新规范中,对配置计算公式中的修正系数规定如下:
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K=1.0;
设有消火栓的,K=0.9;
设有灭火系统的,K=0.7;
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K=0.3;
可燃物露天堆垛,K=0.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K=0.3;
可燃气体储罐的,K=0.3。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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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消防栓器材使用评分标准
湖南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物业公司
消防器材使用评分标准(消防水带)
A、 仪容仪表(1分)
标准要求:服装整洁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领,两边不过耳,面部干净。
1.服装不整洁扣0.5分
2.面部头饰不整洁扣0.5分
B、 打开水带(1分)
标准要求:固定水源接口用手顺势将水带盘向前直线打开至指定区域。
1.未完全打开水带或未打至指定区域每项扣0.5分
C、 连接水枪头(1分)
标准要求:迅速拿去出水口接上水枪头。
1.连接不到位(或松动间隙大)扣0.5分
D、 扶枪及灭火姿势(2分)
标准要求:1、用左手臂挽紧水带,右手抓紧水枪头。
2、站弓步身体稍向后倾。
1. 扶枪及灭火姿势不到位每项扣1分
E、 卷收消防水带(2分)
标准要求:拆下水源口和水枪头后将水带拉直平铺于地面将水带内余水放干,从水带一头往另一头作圆圈式卷捆整齐紧凑。
1. 未卷整齐扣0.5分
2. 未卷紧凑扣0.5分
F、 消防器材放置归位(1分)
标准要求:按要求将消防器材放置原位。
1. 未放置原位扣0.5分
G、 速度加分(2分)
标准要求:按程序第一个完成工作任务的加2分。
范文三:(WSB03-W23)消防栓保养标准
『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1(0 适用范围:消火栓保养。
2(0 引用标准:无。
2(1 根据《设备管理总则》、《设备管理规范》对设备设施进行统计、分类分级,
并制定年度保养计划。
3(0 日常保养:物业服务中心
3(1 周期:月
3(2 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指示灯、报警按
钮、警铃是否齐全,有无脱落;消火栓的合格证是否完好。 3(3 栓外检查(用手电光透过玻璃照亮检查):检查栓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
是否良好,有无脱落;电线是否影响操作;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3(4 报警联动测试:消火栓泵处于自动状态,随机抽取一个消火栓报警试验,
栓上指示灯应亮,警铃应响,消防中心应有正确的报警显示,同时应联动
消火栓泵起动加压,待压力达到规定要求时,应马上停泵。 3(5 消火栓泵处手动状态,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5%,按消火栓报警按钮,
应报警正常。测试结果应百分之百合格,如发现一个不合格,则应加抽总
数的15%重新测试(要求百分之百合格)。
3(6 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3(7 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逐一进行修复。
4(0 一级保养:物业服务中心
4(1 周期:季
4(2 完成日常保养的内容。
4(3 测试消火栓报警按钮时应随机抽取总数的10%试验,要求同月保养所规定。 5(0 二级保养:
5(1 周期:年
5(2 完成日常保养中栓外检查部份。
5(3 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立即修补或更换;检查有无发黑发
霉,如有,取出刷净、晾干。
5(4 将水带交换摺边和翻动一次。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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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改变人生?做成功物业管理人~』 5(5 检查水枪头、水带接头联接地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
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5(6 检查电线接头、按钮触点、指示灯座(头)是否良好,进行除锈紧固。 5(7 检查管道上压力表、水流指示器是否紧固,指针灵活。 5(8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管道,检查整个系统有无渗漏情况。掉漆部位应重新
补刷同色油漆,管道标志、标识清晰。
5(9 管道进行放水冲洗除锈。将栓内阀门开闭一次,检查是否灵活,并清除阀
口附近锈渣,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5(10 将各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
5(11 逐个测试报警按钮、指示灯显示的正确性。
12 完成以上保养后,换上新的合格证。 5(
6(0 维保工作人员应及时把设备保养内容填写在《检修保养实施记录》,并报
负责人审核。日常保养内容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一、二级保养内
容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核。
7(0 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7(1 《设备管理总则》 WSB01
7(2 《设备管理规范》 WSB02
7(3 《检修保养实施记录》 R06—WSB01
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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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室外消防栓的间距标准
室外消防栓的间距标准
2016-09-29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0m
另外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 60.0m 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 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火栓应设置在防火堤或防 护墙外。距罐壁 15m 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
3、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 120.0m ;
4、 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0m ; 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 150.0m 以 内,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 15L/s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5、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 10~15L/s计算; 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 5~40m 范围内 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6、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 1个 DN150 或 DN100和 2个 DN65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 DN100和 DN65的栓口 各 1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 2.0m ,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 5.0m ;
8、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宜大于 60.0m 。 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 120.0m 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边设置消火栓。
范文五: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一期)项目
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7D080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 购 人: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盖章) 代理机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7年 12月
-1-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 黄山市徽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监督部门
黄山市徽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68号
监督电话:0559-3587027
三、交易平台所在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黄山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3层)
电话:0559-2354008
网址:http://www.hszgj.cn
(保证金缴纳)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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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4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书 ................................................ 5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二、供应商须知 ........................................................... 6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 12
四、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按具体项目执行) ................................ 12
五、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按具体项目执行) ................................ 17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 19
一、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 19
二、商务要求 ............................................................ 24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 ............................................ 26
一、投标函格式 .......................................................... 27
二、开标一览表 .......................................................... 28
三、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 29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工程服务类项目适用) ................................ 30
四、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 31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工程服务类项目适用) ............................ 32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 33
六、施工方案 ............................................................ 34
七、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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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一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贵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请贵公司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并于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前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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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7D080 1
项目预算:10227826.32元
采购人名称: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黄山市北海路20号 2
联系人:许文彬 联系方式:0559-2521285
代理机构名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 3
联系人:徐蓓娜 联系方式:0559-2354518
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4
5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日
6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装订密封要求:详见“16、响应书的密封和递交” 7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递交窗口) 8 单一来源协商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6日15 时00分
协商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评标室以大厅显示屏为准)
9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地点: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10
11 投标保证金:无
公告公示媒介: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www.hszgj.cn/,并同时在
12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以下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请各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 13
专家评审费1390元。具体金额以现场实际支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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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黄山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1.3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构成
5.1采购文件包括: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书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没有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采购人认为采购文件未表述清楚的,可以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供应商。
6.2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表述不清的,可以要求采购人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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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的编制
7、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响应书、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构成
8.1响应书必须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牢固。活页式或容易拆解的响应书将不被接受,但投标人在协商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8.2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书,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3响应书的正、副本的正文,均需打印件,手工书写的须加盖公章。
8.4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人,其响应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5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单位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9、单一来源报价
9.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响应书将不被接受。
9.2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9.3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系统升级费用、系统维护费用、专家评审费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费用、专家评审费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7-
10、 报价的货币或形式
10.1供应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响应书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协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无)
11.2.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第3.1节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11.2.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协商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协商、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响应书的一部分。
11.2.3联合体被授权供应商应能全权处理协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被授权供应商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11.2.4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响应书中提交12.1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12、 货物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供应商应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书的一部分。
12.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相关要求进行承诺。
12.3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交证明货物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 投标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协商前,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协商。
13.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转账。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委托管理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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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托方(本项目交易平台)作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决定,并上缴财政:
13.3.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13.3.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3.3.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4、 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有效期。
15、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签署
15.1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书中。
15.2响应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的递交
16、 响应书的密封和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用包装袋封装,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封口处应盖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响应书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响应书包装袋上必须清楚标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6.4响应书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6.5响应书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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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
17.2未按本文件16.1、16.2、16.3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协商与评审
18、协商
18.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协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的,待打开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8.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以上的协商小组。
18.3协商小组将首先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进行符合性评审,了解其与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8.3.1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
18.3.2是否及时、按规定、足额交付了保证金;
18.3.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是否照规定的份数、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18.3.4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8.3.5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18.3.6响应书对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18.4符合性评审结束后,协商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就响应书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或协商小组提出的其他内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采购需求进行协商并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和技术内容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进入后续程序。
18.5符合性评审通过后,协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并确定最终合同价格。
供应商每次报价都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协商小组。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未进行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报价应不得超过响应书中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最终报价仍超预算的,否决其投标。
19、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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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协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评审,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19.2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后,应将结果在指定的网站公告。
20、异常情况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 授予合同
21、 合同的签订
21.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协商情况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人。
21.2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投标人原来总价的10%。
21.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1.5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2、 履约保证金
22.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2.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单位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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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详见第三章
付款条件:详见第三章 2
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章 3
四、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按具体项目执行)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2)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 技术规格
2.1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但包装材料严使用松木。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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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装运条件:
5.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5.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 合同款的支付
6.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或合同约定)付款: (1)运输部门出具的凭证;
(2)发票;
(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装箱单;
(4)验收证书。
7. 技术资料
7.1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7.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买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的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8.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不少于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9、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
10、索赔
10.1如果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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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10.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的索赔时,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其它必要费用。
B.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价格。
C. 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过交易中心从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赔偿。
11、卖方误期赔偿
11.1 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 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不可抗力 12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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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3、税费
13.1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14、履约保证金
14.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3规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
14.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和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3 如卖方经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买方的责任
15.1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15.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5.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在交易中心的参与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交易中心通报。
15.4 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严格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买方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
16、交易中心的责任
16.1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交易中心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16.2 在由交易中心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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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仲裁
17.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的交有关省、市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7.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8、转让
18.1 除交易中心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卖方和见证方各执壹份,送出资方留存壹份。
19.2合同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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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按具体项目执行)
招标编号:
买 方: 电话: 卖 方: 电话: 见证方: 电话:
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书“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合同文件内容 2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包括特殊条款);
(2) 《采购文件》;
(3) 卖方提交的投标书;
(4) 中标通知书
(5)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加入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3的内容)
5、项目完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至买方验收。
6、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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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并在见证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期限为 个月;招标服务费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备案方: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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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1、招标范围:中心城区范围内消防栓的设计(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的深化优化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3)、施工:项目范围内现场的三通一平、临时工程及临时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保通工程、计划停水供水,具体包括:自来水管道铺设、道路拆除及修复、消防栓建设、阀门等,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提供缺陷责任保证等全部配套工作。
4)、运营维护:采用EPCO模式,即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维护、保养、运营、水费等,保证正常运行。
2、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B证,有市政公用类给水或消防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的业绩(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
2)、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有市政给水工程或消防栓建设施工业绩(已完工程)。
3)、设计项目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
3、其他要求:
1)、安全用水要求。消防栓配置与自来水管道相连,涉及居民用水安全问题,施工前后均不得对居民用水安全造成影响。
2)、用水保障要求。消防栓配置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计划停水和供水。
3)、选材用材要求。所有消防栓连接自来水管道的管径、选材等均需与自来水管道的各项参数匹配。
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5、报价说明:见附件一
6、合同价及支付方式:见附件二
7、项目清单及控制价: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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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报价说明
一、一类建设费用说明:
1. 计价依据
1.1 本工程计价依据主要有:现行规范及标准,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及相关规定。 1.2 本工程参考计价依据和补充资料主要有: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现场察看,当地的工程造价信息。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3.1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有:业主提供情况及施工现场条件;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和补充答疑文件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J34/T-206-2005)、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及相关规定。
3.2 工程量清单编制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3 本次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根据业主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承包人要求等资料结合投标深化设计自行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表只做参考,如缺漏项、工程量不符合投标单位应自行测算,不得因此索赔而增加工程量及清单子目。
4.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有:
?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企业定额,或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文件、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地质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缺漏项、施工干扰、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现场勘察情况等施工期间一切风险。
?其他相关资料。
(10)人工费执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造计〔2013〕16号文件按68元/工日计取; (11)税金调整按造计〔2016〕11号文增值税11%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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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5、 本价格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现场条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等文件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6、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清单和报价时,必须考虑齐全,结算时以投标人出具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结算书、投标清单为依据,结算价格须经审计部门确认。除经业主和相关部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总价一律不予调整(重大设计变更指方案、结构、标准、建设规模变更)。
7、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括材料调价)、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措施项目费用、税金、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全部风险。
8、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9、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部分。
10、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差错,按投标须知规定修正。
1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2、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4、本工程设计范围外的项目费用如需发生时,承包商必须提出足够的资料,需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招标人核实认可后方可支付。(经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方可增加支付)
15、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措施,对施工现场附近原有和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进行保护,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由于保护不当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6、本次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自行填报工程量及报价,对工程量清单的遗漏与错误负责,投标人所报工程数量应尽可能与施工图纸相符,结算时招标人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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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投标人不可对招标人提供项目清单说明进行删减,招标人不因项目说明增加或减少而调整项目单价和总价。
18、投标人可根据预算定额、施工图纸、现场情况、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进行填报,此措施项目清单是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明示或隐含的措施,措施费用不予增加。
19、本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二、二类建设其他费用:
1、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项目的补勘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控制中心的全过程勘察设计费用;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相关设计服务。
2、运营维护费用:按发包人要求,应由运营费用、维护费用、大中修费用、移交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等。
3、保险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 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4、所有施工范围内的管、杆线(含所有强电、弱电、燃气、机场管线、自来水、污水管道、军用光缆、中航石油等)的加固、保护费用。所有施工期内迁移工程的配合工程:如多次的挖槽,回填等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投标人应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察报价,包干使用,不增加费用。
5、所有施工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辅道、广告牌的拆除及恢复。投标人应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现场勘察报价,包干使用,不增加费用。
6、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17〕1949号)的文件精神,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机构由建设单位委托并单独签订合同,同时按规范要求需检测的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检测费用按检测合同约定的金额从该EPC项目的总合同价中予以扣除(桥梁桩基大、小应变及超声波检测、动静荷载的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不含于总报价中)。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该因素,将检测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故意压低或抬高该项检测费用。同时要求:无论检测合同约定金额的多少,均同意建设单位从该EPC项目的总合同价中扣除检测费用后支付相应工程款,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变更请求。
7、联合试运转费:试运行一个月的所有费用。
8、运营维护费。
(三)其他费用:
1、不可预见费:投标人自行填报,所有风险费用,除暂定价和招标文件规定可变更价款外,其余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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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需支付初步设计及招投标过程中的专家评审费。
3、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2018版计价依据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投标单位因综合考虑因计价依据的变化而造成的造价调整的风险因素,实施过程中不得因此提出变更要求。
附件二 合同价格与支付
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中标价即合同价。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总价款除以下因素允许调整外,实施及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1)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调整工程规模、设计
标准和设计要求所引起工程费用增减时;
(2) 发生不可抗力及政府的指令(含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指令)。
(3)招标人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指方案、结构、标准、建设规模变更。
1.1.1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不受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变化、总造价变动的影响,结算时不作调整。
1.1.2 暂估价项目执行暂估价:无
1.1.3 如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以上可调整项目,中标人应严格按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的时效提出变更工程价格的报告并提供测算依据;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审价单位确认后调整价格。变更工程价格按下列方法进行:
1.1.3.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1.1.3.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1.1.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中标人依据下列的“变更工程价格的组价原则”提出变更工程价格,按黄山市工程住建委工程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变更工程价格的组价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安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及造价相关规定编制。
?、管理费利润的计取:按费用定额相应单项工程管理费和利润下限计取。
?、措施费的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费用定额下限计取,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实计取。
?、规费及税金的计取:按现行标准费率下限计取。
?、材料价格:主材参照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皖价服〔2001〕181号文执行,其余材料按施工期的《黄山工程造价与定额》的平均价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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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组价原则汇后乘以“投标总价与招标限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变更价款。 2工程进度付款
2.1 付款时间及比例
2.1.1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第三方图审后7日内支付至70%,余款留作为末次考核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按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2.1.2施工工程费用:(1)按月支付至(完成相应形象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60%(2)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建安价款的80%(3)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5)质保金3,保修期满付清一次性付清(无息)。
2.1.3运营维护费用:竣工验收,按5年摊销运营费用,每年末(达到业主考核要求后,考核办法别行约定)付运营总费用的20%,5年后运营费用另行约定(无息) 3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3%。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 求
1 质保期 2年
2 供货要求 工期约120日历天
3 售后服务 运营期5年
4 验收 一次性验收合格
5 付款 付款单位:黄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第三方图审后7日内支付至70%,余
款留作为末次考核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按
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施工工程费用:(1)按月支付至(完成相应形象进度)已完成工程
量的60%(2)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建安价款的80%(3)工程审
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5)质保金3,保修期满付清一次性付
清(无息)。
运营维护费用:竣工验收,按5年摊销运营费用,每年末(达到业
主考核要求后,考核办法别行约定)付运营总费用的20%,5年后运
营费用另行约定(无息)
6 工程质量保合同结算价的3%。
证金
7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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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国家职能部门确定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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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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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单位的名称)
1、根据贵方 号采购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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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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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货物服务 制造或服务单价 总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最终提供商 (元) (元) 与型号
专家评审 费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系统升级费用、系统维护费用、专家评审费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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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分项报价表(工程、服务类项目适用)
总价 序号 内容 备注 (元)
施工费用清单 分项填写
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专家评审费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施工、服务价格、专家评审费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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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序响应情品牌及型号 数量 货物名称 号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况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所投产品或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填写”中,必须详细地列明产品的所有参数和品牌型号,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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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工程、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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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已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货物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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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方案
(一)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各类方案的基本考虑或服务方案
(详细说明)
(二)质量及售后服务
七、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质和产品的合格性文件: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接受三证合一。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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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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