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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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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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文?篇一?
? ? 甲?方(?遗赠?人)?:
? ?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 ?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 ?一、?甲方?所有?的 ?(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 ?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
?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 ?元,?医疗?补助?费 ?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 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 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
?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 ?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
? 六?、本?协议?自 ?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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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 ? (?签字?、盖?章)? 乙?方:?
? ? (?签字?、盖?章 )父?? 年母房? 月??产继 日??承协?议书?范文?篇二? 现?户主?:
? ? 马?xx?妻:?
? ?住 现x??xxx市??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xx?与妻?子商?议,?将x?x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 ? 继?承人?:
? ? 长?女:?
? ?马x?x二?女:?
? ?马x?x三?女:?
? ?马x?x四?女:?
? ?马x?x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
?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
? ?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
? 三?、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 ? 四?、每?户赔?偿注?(9?0-?10?0平?方米?外)?所折?合的?面积?按国?家和?开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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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所?开发?的价?格折?合人?民币?,为?两老?人所?得,?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占?强拿?。
?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
?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
?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xx?,母?亲长?女:?
? ?马x?x夫?:
? ? 叶?xx?二女?:
? ? 马?xx?夫:?
? ?马x?x三?女:?
? ?马x?x夫?:
? ? 温?xx?四女?:
? ? 马?xx?夫:?
? ?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
?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
? ?签字?:
? ? ?年月?日 ?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范?文篇?三 ?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生日 出??期 ?住址? 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生日?别? ?期民族 ?住址? 出?? 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生日 出??期 ?住址? 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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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于?一九? 年?建筑?砖瓦?结构?房三?间。?于二?0 ?年 ?月被?继承?人去?世,?但其?遗产?没有?继承?,第?一继?承人?又与?她人?结婚?。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三?位继?承人?达成?继承?协议?,内?容如?下:?
? 一?、三?间房?屋是?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一间?半房?屋是?被继?承人?遗产?,另?一间?半房?屋是?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
? 二?、被?继承?人一?间半?房屋?是遗?产,?依法?应当?由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 ?
? 三?、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 ? 四?、第?一、?二位?继承?人经?过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归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一间?房屋?的价?款。?即一?间半?房屋?两人?商定?价款?时壹?万伍?千元?整,?所以?一间?房屋?的价?款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壹万?元整?,此?继承?事务?完结?。 ?
?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 ?第三?继承?人 ?年 ?月 ?日 ? IV
范文二: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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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14-07-17
?房产继承(www.166law.com)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那么,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公公、婆婆、方女士以及女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因此方女士不能独自处理这套房子,不能去单独办理产权变更。?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欠缺,房产继承纠纷不断。?丈夫重病去世,公婆要分房?丈夫刚“走”没多久,又跟公婆闹起来,方女士这段时间很郁闷。方女士说,她和丈夫结婚10年,女儿今年9岁,两人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这些年,丈夫一直生重病,把家里的积蓄花光。今年5月,丈夫病逝,房子是夫妻俩留下的唯一财产。“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丈夫的,现在丈夫走了,我想把房产证的名字变更为我女儿的名字。”方女士说。但她的这一举动遭到公婆反对,公婆担心方女士日后带着女儿改嫁,那房子的产权就说不清楚了。“我可以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吗?怎样变更才具有法律效应?”方女士说。?律师:尽管方女士所说的这套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且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可如今方女士的丈夫去世,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公公、婆婆、方女士以及女儿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因此方女士不能独自处理这套房子,不能去单独办理产权变更。当然,如果方女士的丈夫生前立下遗嘱,且遗嘱具有合法性,可以依照遗嘱相关内容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果方女士想变更产权,除非她公婆放弃继承权。?
范文三:遗产继承顺序房产证如何分配
遗产继承顺序房产证如何分配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人有一顺序、二顺序、三顺序。那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房产证如何进行分配。
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是先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继承开始后,由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时候,才会由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另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除此之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因此,在分割房屋遗产的时候,可以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除此之外,也可以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前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后一种方法,则应视为对前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范文四:房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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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o.lawtime.cn 房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 核心提示:房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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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父母房产给子女 继承最划算
连日来,公证机关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好事备受关注。据了解,房产行业人士一度认为“把房屋卖给子女,比赠与和继承过户更划算”,但从今年开始,房管部门和公证机关接连推出便民新政,那么,如今把房产给子女,究竟选择哪种方式更省钱?哪种方式又更方便?近日,信息时报记者走访房管部门、公证机关发现,如今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费用最低的方式不再是买卖,而是继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后公证收费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近亲属发生继承或赠与房产的有特殊规定。其中,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满五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也可免征营业税。另外,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市值300万的普通住房为例,一位70岁老人通过继承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在今年优惠政策前进行的,产生各种费用大概为3.7万余元。而在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后,子女自主选择不公证的方式去房管部门进行过户登记,则一次减少了2.57万元支出,只需要支付1.1万多元。
假如市民办理房产继承时不提交公证书,则需要根据国土部最新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其他必要材料。尽管办理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何时申办都可以。但是时间越久,手续可能越麻烦。相比之下,将房子卖给子女的流程简单不少,但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限制,如果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则在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