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续签合同申请表就是签合同了吗
跟别人打架与应该签订而未签劳动合同无关,公司是在玩弄遮眼法,实属可笑。
既然你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那么你的仲裁请求应该是裁决解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支付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之日期间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现在需要做的是,收集所有能够证明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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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申请我是做行政的,劳动合同到期了,想续签。
但是不知...
提供范文一份,供参考: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 XXXX公司: 申请人XXX,男,XX岁,XX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公司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公司XX部门任XX职务。
到贵公司工作以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现合同即将到期,本人希望能与贵公司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我在XXX部门上班,我始终牢记贵公司的服务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
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
我个人在上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如果贵公司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以优质的工作回报领导对我的信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合同期满公司提出不再续签,我需要写离职申请吗?
坚决不写,填了的话意义就不一样了,就变成你自己申请离职了,属于合同到期你自行提出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关系了,公司最多结算你当月工资就了事了,那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你填了离职申请到时单位可以这样说在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是员工仍然不续签的,那样是不进行经济补偿的。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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