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及时缴纳专利年费
及时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缴纳的费用。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专利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和当年的年费。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此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先缴纳。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则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每一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1. 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
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
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2.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
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
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3. 复审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
纳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
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4. 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
未提出。
5. 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6. 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范文二:专利年费缴纳
专利年费缴纳
【什么是专利年费】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权所有人为了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费用。
【缴纳年费的作用】
由于专利权是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合法的技术垄断权,因此,正确、及时的缴纳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必要程序,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会导致权利终止,专利权终止后,技术归入公知技术领域,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年费的标准】
收费项目 单 位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第1年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第2年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第3年 每年/每件 900 600 600
第4年 每年/每件 1200 900 900
第5年 每年/每件 1200 900 900 年
第6年 每年/每件 1200 1200 1200
第7年 每年/每件 2000 1200 1200
第8年 每年/每件 2000 1200 1200
费第9年 每年/每件 2000 2000 2000
第10年 每年/每件 4000 2000 2000
第11-12年 每年/每件 4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第13-15年 每年/每件 6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第16-20年 每年/每件 8000 权利终止 权利终止
【年费缴纳的方式】
1、通过邮局汇款;
、通过银行转账; 2
3、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
4、我司代为缴纳;
【注意事项】
1、年费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减缓,但仅限于自授权起三年的年费;
2、年费的减缓有以下几种情况: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年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年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年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年费。
3、应当及时的缴纳当年度的年费,错过缴纳期限会产生滞纳金甚至丧失专利权,年度的计算方式以专利申请日与当年的相应日为界,即从逾期的第二个月开始,逐月递增滞纳金的额度比例,基数为当年年费,逾期6个月后,官方会下达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4、当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下达视为收到之日起2个月期限内办理权利恢复,超过权利恢
复期,权利彻底丧失,应当建立年费提醒机制,及时、快速的代为缴纳年费,避免经济损失。
【哲力的特色】
1、 全程专业指导全套材料准备制作,确保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
2、 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为专利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3、 提供专利综合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获得最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规避经营过程中遭遇到的风险。
【注意事项】
经专利局审查,会为符合资质的专利事务所发放专利代理资质证明,因此,在寻求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应当寻求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事务所合作。
范文三:专利年费缴纳须知
专利年费缴纳须知
缴费时间: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缴费方式: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邮寄汇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邮政编码:100088。
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年费缴纳标准(可以减缓授权后三年的年费)
1.发明专利
1-3 年 900 减缓70% 270
4-6 年 1200 减缓70% 360
7-9 年 2000 减缓70% 600
10-12年 4000 13-15年 6000 16-20年 8000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1-3年 600 70%180
4-5年 900 70% 270
6-8年 1200 9-10 年 2000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
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关于通过邮局汇款缴纳专利费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北京邮政储汇局邮政汇兑系统升级后,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专利收费汇兑业务设置了商户客户号。为了便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其他相关人通过邮局汇款缴纳专利费用,使汇款能及时、准确汇达,缴费人汇款时应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的商户客户号。现将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款人姓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二、“商户客户号”为:110000860
三、附言栏中必须填写正确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以及费用名称,专利申请号(专利号)应当填写9位或者13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中的小数点不需填写。
四、每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应当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件或两件以上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费用通过一张汇单汇出。
五、汇款时填写的费用名称简写为费用名称的第一个字,例如:申请费——申;审查费——审;恢复费——恢;年费——年;滞纳金——滞;变更费——变等。
六、该公告自2008年4月10日生效。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填写样式
范文四:专利年费缴纳通知表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The Patent Office in Chengdu Bank Corporation
关于专利年费缴费的通知
呈:汤凤奎
请按以下《附件清单》在申请日的后20天(如:申请日为2010-10-20,则每年缴纳专利年费日期必须在11月10日之前缴纳)之前缴纳相应的专利年费,超期将产生滞纳金,若有疑问请来电查核。
如有问题可与 流程部 联系,电话:028-68296501 028-85593006,传真:028-68296518。
万分感谢您的信任和合作。
注:由于银行账户为对公账户,若需我公司帮忙代缴,请予通知日期提前5天(周六、周日除外)进行打款!!!!
附件清单: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B座8C 联系电话:028-85593006
1.如超过申请人期限1个月将会产生滞纳金,如超过期限6个月未缴纳年费,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专利权。
2. 专利费用请到衣冠庙省知识产权局缴纳,地点:一环路南四段2号4楼,电话:85530362,如有疑问请向公司来电!
3. 如自己交费后,烦请来电(028-68296501)与流程部 易婷 联系告知,以便为您继续监督下年年费;如未告知我公司,您的下年年费监控将由于不能获知缴费情况而无法进行。
4.如有放弃专利权的专利,烦请通过邮件告知我司(478644886@qq.com)并标注放弃专利的专利号。
5. 如需我公司代缴,需缴纳80元/年/个的代理费,请汇款至以下账号: 户 名:成都市中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984 0188 0000 6640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府支行
6. 专利权人汇款后烦请将汇款单传真到我公司(028-68296518)并标注专利权人和专利号,或邮件告知我司(478644886@qq.com)并标注汇款信息及专利权人和专利号,以便我司对应缴纳相关专利年费。由于专利权人汇款后未将上述汇款信息及相应专利权人和专利号信息通知我公司而导致超过缴费期限产生滞纳金或专利权视为放弃等后果均由专利权人承担!!!!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B座8C 联系电话:028-85593006
顺颂 业祺!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2-04-05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B座8C 联系电话:028-85593006
范文五:专利年费缴纳代理合同
专利年费缴纳代理合同
编号:
甲方(委托方): 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代理方):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甲、乙双方就乙方
代理甲方缴纳专利年费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与甲方专利权有关的 事务:1.1专利年费缴纳;1.2专利复审费缴纳。
二、代理权限:乙方负责完成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消灭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明确书面授权。
三、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代理委托书(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的证明复印件;
□外观设计电子版图样张;
。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朱斌滨(身份证号: )
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务。乙方指派的人员必须具备完成委托事务的能力和素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守完成委托事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和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泄露、自己使用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完成委托事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和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约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委托事务完成前乙方变更代理人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委托事务完成前,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完成情况,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
2、在委托事务完成后,甲方有权获得与本合同委托事项相关文件、资料、单据、
证件、权利凭证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协商及履行过程中、履行完成后及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对完
成委托事务过程中所知悉及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专利申请相关的信息、技术秘密以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为完成代理事务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或自己使用完成代理事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专利申请的有关信息、技术秘密、专有信息等相关信息或从事任
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应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
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还有权单方通
知乙方后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后10 日内完成委托事务(不得超过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缴费期限)。
3、乙方应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
果作出任何虚假承诺。
4、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专利局
意见或相关通知后24小时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5、如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完成该事务,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其他人员
接替,并保证代理工作及时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
乙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七、1.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后10日内乙方应向
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
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
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
逾期支付费用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务后终止。甲方在乙
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务前,可单方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
十、其它约定:甲方有关电子文件的传送应发送至乙方公司邮箱,地址为:
zbb0107@163.com 。收到乙方确认邮件后视为乙方已经收到所传送文件,并对文件内
容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遵从中国专利代理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本合同未尽
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合同双方都有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
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均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0595-22116961
邮箱: 邮箱:
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