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租赁合同年限
租赁合同年限
篇一:租赁合同期限的最高限制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这里就有个租赁期限的问题。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其使用租赁物的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主决定。应当说租赁期太长并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因为客观情况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不动产,其价格可能会因一个国家的经济形势变化而大起大落。
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例如,日本民法规定,租赁契约的存续期间不得超过20年,如果所订租赁契约比这个期间长的,要缩短为20年。意大利民法典规定,租赁不得超过30年,如果约定期间超过30年或者永久的,则将被减至30年。德国也规定30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租赁契约之期限不得逾20年,逾20年者,缩短为20年。我国合同法
借鉴了这些规定,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发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确定租赁期限长短时,总是要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和承租人的使用目的来确定的。在动产租赁中,租赁期限是比较短的,一般都是临时使用。例如,租赁汽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的使用寿命是10年,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约定一个租赁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较长的是不动产租赁即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中,用于承租人居住需要和用于商业性租赁是不一样的。一般讲用于居住租赁的承租人希望租期长一些,使这种租赁关系相对稳定一些。商业租赁中、在订立合同时房屋的租价比较低的情况下,承租人就希望将租赁期限订的长一些,租金固定下来;在房屋的租价偏高的时候,出租人就希望租期订得长一些,这样就能保证其得到更多的租金。当双方当事人不能自己寻找一个公平的交叉点时,法律总是要在利益双方中找出平衡点的。这也是规定最高租赁期限的一个目的。
20年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最高限,因为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并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
系,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随时都可以为之,这种情况被称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 帆文摘:租赁合同年限)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种情况被称为“约定更新”。
篇二:租赁合同,有效期
篇一:租赁合同有效期
租赁合同有效期
一、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租赁合同有效期、租赁合同最长期限
1、合同法第214条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根据以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最长20年:
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4、这样规定,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5、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6、定期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
7、续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8、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1、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2、租赁合同终止协议
3、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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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二:关于延长租赁合同期
限的申请书
关于延长租赁合同期限的申请书
****公司:
***于2014年10月20日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区白***号***房;租赁期限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10月19日;现合同即将到期,特申请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16年10月19日。请予以批准~
申请单位:******
2015 年** 月 ** 日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案例:租房期限双方存争议,租房者利益受损
可是半年过后,双方因为一些其它的事关系恶化、矛盾越来越大。肖先生提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可是钱先生不愿意,一方面是钱先生因为矛盾和肖先生斗气,另一方面肖先生用公
寓办公搬家涉及电话号码的变更、公司宣传资料的地址调整等很多事情,很不方便。于是肖先生提出要么按约定的两年期限履行,要么钱先生要赔偿肖先生因搬家产生的损失才可以解除。
后来,肖先生到法院起诉,要求钱先生搬出公寓。钱先生主张双方已达成协议租期为两年,现在未到租期,要求继续履行,驳回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
双方事实上已形成租赁关系,但就租赁期限双方存在争议,钱先生主是是两年,但未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据,肖先生也不认可。而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院据此认定双方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肖先生已通知钱先生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了钱先生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搬家,已经尽了法定的义务。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钱先生限期搬出所租公寓。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有什么特殊规定,
1、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方式。
“口头协议”由于发生争议时其内容的不可证明性,对双方都存在不确定风险。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关于形式和期限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有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有什么区别,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是否明确方面不同,定期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明确的期限约定,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这个明确的期限。
这一点不同,在实践中对双方的权利影响很大,定期租赁的,在约定期限到来前,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拒绝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
时间即可。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和其它合同不同,突然解除对双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对出租人而言,要尽快找新的承租人,否则就面临房屋空置的损失。对承租人而言要找新的承租地点,这倒在其次,很多人租房子是为了经营,好不容易招揽了固定的客源,一旦搬家这个损失往往无法计算,实践为房东看房客经营红火想收回房屋自营或加价出租的事情很多,房客往往就是吃了“不定期租赁”的亏。就算不是经营是自住,随着房价和租金的上涨,在同样的区域,过几个月或一年后,原来的租金水平就未必能租到原来的房子了。
而这些风险,在双方形成租赁合同时往往并不为双方所注意,很多人在面临对方突然提出解约时,往往是不理解“凭什么呀,我房租一直交,住得好好的,你说解除就解除,”可从法律上讲,不定期租赁,确实是说解除就解除,只要给合理的期限就可以。所以,一旦产生的争议和风险,后悔也就晚了。
针对这种风险,律师认为,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但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而且应该有明确的期限约定,以避免一方突然提出解约,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国的一些特殊的财产国有制度,比如土地国有,一些房屋和土地的交易受到限制。而往往有些交易者为了规避这种限制就想出“长期租赁”或“永久租赁”的变通办法。
针对这类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合同法》作出了对租赁期限的限制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限制,那超过部分就是无效的。
我个人认为,房屋租赁期限是不宜过长的。现在租房自住的,很少有长年租住的需要,一般长期限的租赁往往是出于经营的需要,可这种长期经营的租赁对交易双方都有些不便和风险。因为在数年甚至十几年的租赁期间,房屋的价值、周围的租金水平都会有大的变化,您想想您现在住的地方十年前的房租和现在的房租就明白了。
而一旦这个租金水平发生大的变化交易的稳定性就会受影响,如果当初的租金高了,承租人就会想办法违约解除合同。如果周围地段租金大涨,房东肯定吃大亏了,一旦房东感到吃亏一定会想方设法找承租人的毛病或设置障碍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这种可能造成交易不稳定的因素,整体来看,其实对哪一方都不利。
所以,长期租赁双方都要谨慎,如果期限真的要比较长,律师认为为公平起见,在合同中双方应该对租金的标准留下一定变化的余地,比如约定三年或五年后依据某种客观的标准进行调整,这样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对双方公平,才真正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期限20年范本模板
案情回放
2003年1月,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转租协议书,约定:李某将其承租房屋中的东侧三间正房转租给王某,使用权46年,租金28000元,由王某一次性支付。所租房屋的使用、翻新、装修等由王某负责。
2007年,李某以转租违反合同法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转租协议无效并返还给王某全部租金。王某认为: 该租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
通州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与王某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关于租赁期限的内容,自200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18日有效,自2023年1月19日以后的部分期限无效;原告李某返还被告王某房屋租金15826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
年。因此,李某与王某的转租协议在20年以内的部分有效,其余26年无效。但是,这仅能导致转租协议部分无效,而不能导致转租协议全部无效。因此,原告李某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转租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另外,合同法规定承租人须经出租人同意才能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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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商铺租赁合同年限
商铺租赁合同年限
篇一:商铺租赁合同(通常版)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
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坐落于商铺
(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
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3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
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
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4.2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元)。 双方协商一致,交租一次,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 ,: 元),应于公历月初(15日内)交纳。
4.3
4.4 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 个月租金
即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金。
4.5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
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
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甲方,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
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
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
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
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
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 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装修和改建
6.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
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
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
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
生的任何
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
乙方独立承担。
6.4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
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
任。
6.5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
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
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6.6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
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6.7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
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7.1
7.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
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八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8.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同
意,并按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8.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相关管
理部门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
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9.1
9.1.1
9.1.2
9.1.3
9.1.4
9.1.5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前 天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
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
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
9.2.1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
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
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
或法律责任。
9.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
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
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
乙方负责赔偿。
9.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
修原因须临时
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
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
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
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
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
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0.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
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
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
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 一方可以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
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
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
,逾期超过 日甲方另可停止
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
算至实际给付日)。
11.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
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1.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
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 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各执份,
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年月日签署于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篇二:商铺租赁合同法
商铺租赁合同法
商铺经营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和使用,但是目前尚未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制。商铺经营权作为现代商事租赁制度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合同法上的租赁合同制度不敷堪用,商铺经营权应被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物权种类。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铺租赁相关合同法。欢迎阅读和参考!
商铺租赁合同法如下: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
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
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
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
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
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
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
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篇三: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简单版)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产权商铺,甲方同意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从事商业合法经营,双方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订如下协议:
一、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店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甲方给予乙方 月的装修期,即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为装修期,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装修期满,无论乙方是否装修完毕都应按时交纳租金。
三、租金及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
1、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共计人民币元;***********等等。
起租日前 天内,乙方支付甲方第一期租金,以后租金支付方式以此类推。上述租金不包含店铺出租税,如涉及缴纳店铺出租税,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 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乙方方可办理进场装修。
3、押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甲方扣除合同中提及的乙方拖欠费用及违约费用后,将剩余押金无息归还给乙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犯罪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保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交还给甲方。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承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0度,电表底数为0 度,此度数以后经营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税费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提前 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违纪违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发生偷盗、火灾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押金 倍收取。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押金 倍收取。
十、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a href=“http://www.bdfqy.com/ziranzuowen/zuo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霾钩涔娑ǎ 钩涔娑ㄓ氡竞贤 哂型 刃ЯΑ?/p>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红谷滩金街租赁服务部和万达物业部各执1份备案。 十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转账收款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范文三: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篇一:农村土地出租合同期限规定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期限规定
[导读]农村土地出租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达成出租协议,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协议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
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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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长埔晒谷场,用以农作物设施生产用地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2014年 8月1 日,结束时间为2044 年7 月 31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土地租赁合同书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五万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4、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5、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三)】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_____元,每亩租金合计
人命币______元(共计____亩,合币______元
<_____________>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15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18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21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土地租赁合同书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
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四)】
甲方(出租方):
甲方(承租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本着互惠互利,发挥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的荒废土地,达成如
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范围
西环路广场寺庙东南侧荒废土地 亩租赁给乙方;
第二条、承租年限及租金
承租年限为50年,自月日起年 月日止。租金每年5000元,共计25万元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时收取租金;
2、指清四至界限;土地租赁合同书3、甲方需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保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合法经营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进行协调
解决;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时付清租金;
2、坚持原则,守法经营;
3、承担合同生效后,所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
1、 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另行商议。
2、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修路或征用土地,土地赔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属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
3、 在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4、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对本合同进行补充协议,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书(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
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路,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
用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以及合同不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适当证据。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接触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续租
7.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7.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
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7.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7.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7.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7.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8.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8.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每年,
8.3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8.4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9.1.1 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9.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 补偿
9.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2.4 依照前(转载自:www.hnBoXu.com 博 旭范文 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篇三: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G5107-10-ZL-0328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本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日在 宜昌 签订
土地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加油站经营需要租赁乙方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土地利用目的和方法
甲方在租赁土地上新建加油站及配套设施。甲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
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土地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乙方提供土地的具体如下:
土地权利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第三条 土地利用期限
甲 ,乙方确保在此期间甲方对土地独占、排他的利用。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土地租金总计 (大写: 整),租金包括土地租赁费用、税费。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租赁款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税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总表下的使用水电等,按实际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结算。
第五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付甲
方使用。在本土地租赁契约有效期间内,即使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土地租赁也不消灭。
第六条 甲方加油站在建成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其场内另设加油点,甲
方保证该站油品供应价格按照国家规定零售价格执行。
第七条 当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政府有关机关办理
土地租赁登记。
第八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加油站能够顺利建成。该加油站商务许可由甲方自
行办理;消防、规划等建审由乙方负责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排除妨害,继续履
行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政府和政策性拆迁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本合同内容无法正常履行的,
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租赁土地的土地补偿归乙方,租赁土地的地上补偿归甲方所得。乙方因其他特殊因素需要提前解除该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退还剩余期间租金,并以甲方投入的不动产按解约时评估的价值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租金。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最迟须在期
满之日前三个月向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
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年限届满
后,加油站地上资产及加油站的全部油料、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
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由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
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土地租赁土地平面图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经办人:经办人:
范文四: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年限
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
1、租赁土地位于 的土地范围内,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红线图为准。
2、面积为 亩。其中水田 亩;荒田 亩;旱田 亩;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鱼场 亩(详情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为50周年,即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租土地返还给甲方。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水田 亩,每亩 元,计币 元;荒田 亩,每
亩 元,计币 元;旱土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每亩 元,计币 元;鱼场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年交纳,第一年租金从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日起15日内付清。以后每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
3、租金以现金形式的方式支付。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甲方如出让出租土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出租土地出让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甲方应保证购买人履行完本合同租赁期限甲方的全部条款。
2、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拆迁出租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租地范围内已葬的坟墓乙方权要求迁坟。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土地林木等青苗交甲方处理,若甲方不处理,则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现有公路进出口允许乙方通行及改造维修。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的田梗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国家种田补贴一律归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让稻田荒芜,如因稻田荒芜致国家种田补贴不发放的,由乙方按国家种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给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六、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除已交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外,另向甲方支付5年的租金作为赔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凭,邮亭圩镇政府存档一份。此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五: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共5篇)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共5篇)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一、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那么,农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来买地网就来带大家一起看看-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规定。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
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来买地网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楼回目录农村土地租赁协议(简易)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 2017-01-10 9:16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一、租赁土地状况面积约为 亩(以 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租赁土地用途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三、租赁土地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
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四、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3楼回目录2016年8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 2017-01-10 23:29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
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至 年。每年租金为 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五、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
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4楼回目录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 2017-01-10 19:52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个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
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具体甲方地亩数长宽多少米。)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土地用途主要以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等。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小麦400公斤按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兑现给甲方。2.每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预缴纳本年度的承租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
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农户个体小麦补贴除外)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7.合同到期乙方恢复原地貌给甲方。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已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土地的赔偿归甲方,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种植、建设设施的费用和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国家给予相应的补偿归乙方。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八、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甲
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赔偿乙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剩余年限租金的20%。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楼回目录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 | 2017-01-10
22:3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广西都安润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将位于澄江乡六柱村六坡队沿河边,俗名为的农用耕地(面积
亩,该地东临,西邻,南邻,北邻)承租给乙方使用。二、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地上物的处置甲方须保护好地界,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整理好一并归还甲方。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承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当年的承租金。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任意终止本合同。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须保证通往承租地道路的畅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自主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4.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六、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5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生产队各一份。出租方:(签字)出租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出租方队长(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