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面试考场纪律及规则
面试考场纪律及规则
(建议考生将此份材料打印出来,可带入考生侯考室)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根据《面试岗位场次安排表》的安排,上午场于7:50前,下午场于13:50前)到达考生侯考室报到,谢绝亲友陪同。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当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请自觉于讲台前排队,将本人身份证拿出来,接受监考人员的核查。考生在候考期间和面试时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呼机、平板电脑等任何有可能与外界取得联系的电子产品)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如面试指导或参考的书籍、材料等),所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及与面试有关的资料,一律在接受核查时自觉上交监考人员集中保管。对未按规定上交统一保管的,一经发现,不论其是否使用,均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接受核查完毕之后,请在候考室内对号入座,保持安静,暂勿离开候考室,等候听取《面试考生注意事项》及参加抽签。
4.考生候考期间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得影响其他考生候考,特殊原因需离开候考室应征得监考人员同意,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采用半天封闭的方式进行,考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入场,之后除本人面试结束或特殊情况外不得离开面试考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考生请勿空腹参加面试。考生按岗位的不同分成若干组,考官也会分成若干组。考生组与考官组的对应关系将由考生代表抽签决定。同一岗位的考生将由同一组考官进行面试。每个岗位的考生面试顺序由同岗位考生抽签决定,抽到的签号请先自行妥善保管。
6.考生接到面试入场通知时,请到讲台来,将面试顺序签号交给引考员,在引考员的带领下离开候考室。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计分员会将考生的岗位和面试顺序号报给考官知道,考生自己不得自报姓名、不得作自我介绍。考生席上有面试试卷、空白稿纸、铅笔、橡皮和小时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含准备时间5分钟。准备时可以在空白稿纸上记些要点,切记不能写在面试试卷上。考生以口头作答方式答题,答题前请说明回答的是第几题。所有题目都要回答。考生全部回答完后,请说“回答完毕”,然后请先留在座位上,等主考官宣布了面试成绩后再离开考场。考生的手机等私人物品会放置在面试考场门外的椅子上,离开时请记得带走。
7.考生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带走试题,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以到一楼门厅等候总成绩公布,等候时也请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同岗位考生或若干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会对分数进行汇总,并在一楼门厅公布。
8.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考生面试成绩如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
9.考生候考室备有饮用水,考生可自己取用。
10.体检待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2014.09.27
范文二:考场纪律及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面试考场纪律及规定
一、面试考生须知
1、面试的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于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试处候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事先征得主考部门的同意。无故不参加面试或开考后迟到的参考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考生在候试处等候,未经面试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使用手机和传呼机,不得擅自向外界传递面试信息。
4、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答题,答完题后报告“答题完毕”。
6、面试结束后,考生在休息室等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完毕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7、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3,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4,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5,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6,有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不交者。
二、面试考官纪律
1、遵守考官封闭管理规定,不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人员联络,佩戴工作牌出入指定区域。
2、遵守作息规定,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3、遵守保密规定,不在考场外谈论面试情况,不将面试题本、评分表等面试材料带出考场,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评分参考等。
4、遵守回避规定,如有有亲属参加面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务人员均属回避之列。
5、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独立评分,不以任何方式暗示、影响其他考官评分。
6、不接受任何人说情打“人情分”,不接受考生钱物。
7、认真履行考官职责,按测评要素和相关要求进行评分并签字。
三、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纪律
1、遵守封闭管理规定,面试期间不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人员联络,佩戴工作牌出入指定区域。
2、遵守作息规定,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遵守保密规定,面试工作期间不打听、不谈论面试试题,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评分参考等,不泄露考官相关信息。
4、遵守回避规定,如有有亲属参加面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务人员均属回避之列。
5、认真履行职责,严谨细致、按时保质做好本岗位工作,不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脱岗,不串岗。
6、不利用工作之便找考官为考生说情,不接受考生钱物。
笔试考场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考场纪律要求规定,熟悉监考业务。
3、监考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将手机带入考场。
4、监考人员在考前领取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和数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集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5、监考人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
6、监考人员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并组织考生入场,按考生名单引导考生入座,依据考场规则要求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证件是否齐全,核实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入场完毕,试卷拆封前宣讲考试纪律,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7、考试开始的统一信号发出时,监考人员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8、监考人员不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公布。不得监守自盗,不准监外不监内,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违纪。
9、监考人员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对于考试严重违纪、作弊者,监考人员应立即收缴其考卷,当场宣布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监考人员应将作弊者的姓名及其作弊行为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名,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在该考试结束后当天交考试监督组。
10、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1、监考人员应制止非考试相关人员进入考场。
12、在考场内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睡觉等,。
13、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并整理试卷,按要求装订试卷后,将试卷及考试用品送集团人才招聘工作组并办理交接手续。
14、监考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上述各条要求,一旦经巡考监督发现,违反规定,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考生反映强烈,造成影响,将对监考人员责任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相应处分处理。
范文三:考场须知:公务员考试考场纪律及处罚规定
考场须知:公务员考试考场纪律及处罚规定 公务员考场纪律是什么?公务员考场常见注意事项,公务员考场规则介绍以及公务员违纪行为处罚规定。
公务员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得提前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六、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 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九、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 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范文四:考场规则及考试请假制度
考场规则及考试请假制度
1、学生应在开考前 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没有学生证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按规定座次,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迟到 30分钟者,不准参加本 场考试,以旷考论处。
2、学生参加考试,除可带直尺、圆规、钢笔、铅笔、计算器等必备工具外, 其它书籍、笔记、草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答卷一律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蓝或黑色)书写,不得用铅笔(画 图除外) 答卷。 答卷前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好本人的班级、 姓名、 学号等信息。 4、考试中考生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不准冒名顶替,不准 使用夹带、传递夹带、交换试卷。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但不 得要求解释题意。 考场内不得吸烟或随意走动。 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 具,不能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考场者,应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 5、 考试结束前 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同学掌握时间。 考试结束时, 学生应 立即停止答卷,全体起立,并尽快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 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6、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 应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7、考试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无法参加考试者,按《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的有关条款处理。缓考申请要从严掌握。
2)凡不请假又不参加考试或经审查认定不符合缓考条件而未参加考试者, 一律按旷考论处。
3)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后续考试,必须严格办理缓考申 请。
范文五: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考研初试考场纪律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第 1 页 共 1 页 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场规
则、考研初试考场纪律
2018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于 1月 7日至 8日进行,考试时间超过 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 9日进行。预知 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详情,请阅读下文。硕士研究生考试 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 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 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在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包 括不得携带考试文具,考试文具由考场统一配置。 已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 ; 考生 物品存放处 ; 。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 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二、考生入场后 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三、 监考员发卷时 应保持安静, 不得交头接耳。 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 应首先浏览卷面, 看科目是否正确, 有无缺页、 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 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 问题, 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如果没有问题, 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 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姓 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 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五、客观题答题卡用 2B 铅笔填涂黑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 笔作答;不得用铅笔作答。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 涂实,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 响得分。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 整洁,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 字迹潦草影响评 阅的会影响得分; 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 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 不得在答卷上 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内容, 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 六、 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 序。 不得吸烟, 不得喧哗; 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 不得打手势、 做暗号; 不得夹带、 旁窥、 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如遇监考员或其他考试考务人员 查验准考证、身份证时,应予主动配合,不得拒绝。七、考试结束前的 30分钟内方可交卷 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考试结束前交卷时不得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和 文具(最后一科考试交卷后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