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航次期租船操纵流程[资料]
航次期租的操作步骤
一、仔细研读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订立以后,仔细研读合同条款,理清各方的关系(注:本公司将船舶TCT进来后以程租方式转租出去),航次期租合同里的租家,船东及BROKER,期租合同中的租家,船东及BROKER,理清各方的责任和权限,作为租船人在此合同中的地位,义务,责任及权限,分析各条款之利弊,形成整体航次操作概念。
二、向船长发航次指示GENERLINSTRUCTION
向船长发航指示,告知航次期租合同相关条款,交还船时间地点,并通知船长下航次任务,告知该船长需配合租家在此航次的履行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该航次的NOR递交,B/L签发的规定,要求船长每天报告船舶动态,并递交船舶抵港离港报告,如果船舶在交船后马上就抵装港,则需要求船长报告预计的船舶积载计划PRE-STOWGEPLN及预计最大的载货量LODBLEQTTY,即要求船长宣载DECLRTION。
三(委托气导
委托一家倾向于自己的气导公司也是航次履行重要的一步,报告航行途中天气情况,分析航次耗油及航速,气导报告是以后若产生BUNKEROVERCONSUMPTION,及验证船舶航速是否属实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交船
如果在TCT合同里没有规定DEL/REDLYSURVEY,则均以船长的船舶为依据,如果在合同里规定交还船的检验,则先委托检验公司,以检验公司出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交船时最重要的是要注意交船的燃油数量,交船时间,交船地点,交船时船舶状态是否符合租约规定,这些都是履行TCT合同重要的依据,因为燃油的数量决定了履行此航次的加油数量,作为一个航次期租,装港卸港均已确定,所需的航次时间也能计算出来,而船舶每天的耗油也基本上是较稳定这样就能计算航次的加油数量,进一步在哪里加油,可依据航线来定;另外交船时间是计算租金的最大依据,合同里规定第一期租金在交船后的X工作日内支付。
五(到达装港前的准备
1(委托代理,关注装港情况
依据C/P的规定,若装港代理为航次合同中租家指定,应及时向租家索取代理资料,及早联系索取使费明细,一般包括引航费,泊位租用费,各项检验费,代理费等等,需仔细审核比较。若C/P规定是装港代理为船东代理,则应自己及早联系当地有实力的代理索取使费明细,仔细审核,询价(装港代理询价范本)时可向多个代理同时询价,仔细比较,拒绝不合理的港口使费。使费审核完毕后,安排支付使费,一般在船舶到达装港前把汇款支付到代理指定帐户(至少收到银行水单)。可从代理每天发来的泊位的LINEUP来看泊位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泊位拥挤问题,因为在租金相对较高的情况下,能减少一点时间损失,就能减少租金的损失,这些都是相当可观。
2(关注船舶每天动态,注意天气情况,结合我们预计的到达时间,发现船舶是否延误,向租家发出合同规定的船舶预计到达装港的通知ETNOTICE。特别要注意和约里对LYCN的规定,把握住此ETNOTICE的尺度,在实务操作中较重要,如果眼看船舶无法在LYCN时间内到达装港,为了不让租家CNCELL此航次则应适当合理地提前一点时间报告ET时间,不让租家提前找船,即使船舶真的超过CNCELLINGDTE到达装港,租家也不会轻易CNCELL此航次,因为再找船会延误很长时间,而不一定能很快找到合适的船舶,只好被迫接受这条晚到的船。当然也要结合市场情况而定。
六(抵达装港装货
1(NOR递交
从船舶离上一卸港时起,每天与代理保持联系,询问港口泊位情况、天气情况等,以便通知船长合理安排航速,以保证船舶直靠,保证NOR按租约规定递交,使NOR递交能能尽量多算LYTIME。
2(到港报告
装港代理和船长都会发装港报告过来,观察进港是否顺利,如有哪些时间不合理,许及时向代理或船长询问。
3(密切联系装港代理及船长,关注装货情况,若在装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象吊杆等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使装货最快完成。
七(装港后到达卸港前
1、收集各种装货单证,NOR,M/R,SO,CRGOMNIEST,STOWGEPLN,B/L等,审核B/L,注意签发提单的方式,是由代理签提单还是由船长签提单,若提单的运费是依据C/P支付,则和M/R核对无误方可放提单,注意签单时间,大副收据上的批注,若提单的运费为预付则需等收到运费之后才能释放提单。
2、运费:按C/P运费费率计算,总运费扣除佣金、OP(如果有),向租家索取收取运费,要求租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3、计算LYTIME,速遣费、滞期费:如果C/P规定装货速率为CQD,则无速遣,滞期;如果C/P中定有装卸率,则应按照SO,TIME SHEEP,C/P相关条款计算速遣费及滞期费,重要的是起算和止算,及中间的停装的原因。
4(关注船报及气导报告,关注船舶在航行中注意航速,耗油是否正常,及预计到达卸港时间。
5(中途加油
根据船舶上航次存油情况,考虑航线、卸港目前泊位,吃水情况,计算是否需要在中途加油,必要时即使油价贵也可考虑在装港直接加油。
6(委卸港代理,支付卸港使费,使费审核完毕后,应及早安排使费,保证船到卸港前,代理能收到使费(至少收到银行水单)。注意卸港情况,了解泊位情况。
7(一般外国船舶到达中国港口都需要准备吨税证书,因此,如果卸港为中国的港口时,在还未到达卸港前应准备好所需的吨位证书,使船舶安全靠卸港卸货。
8(发出合同规定的预计的还船通知,计算预计的第二期租金的支付。
八(到达卸港
1(NOR递交,和代理和船长密切联系,关注卸货情况,敦促代理尽快卸完货物。船离卸港后,及时向代理索取装货单据,计算LYTIME,速遣、滞期。如果C/P规定装货速率为CQD,则无速遣,滞期;如果C/P中定有装卸率,则应按照SO,TIME SHEEP,C/P相关条款计算速遣费及滞期费。
2(收取剩余运费。如果C/P规定先付95%运费,一般规定航次结束几十天以后,扣除卸港速遣费(如有),一并支付,应及时索取。
3(如果提单在船舶已经到达卸港仍未提交,实务中LOI保函还是很常见的,租家会提供保函给船东,而船东则需要向原船东递交自己的包含,要求原船东同意凭保函卸货,因为船长在这种情况下只会听从原船东的指示,当原船东同意凭保函卸货,船长才相应同意。
九(还船
关注还船时间,还船地点,还船时的船上剩下的燃油,并扣除O-HIRE,BUNKEROVERCONSUMPTION,OWRSEXPENSE,和船东结算最后的租金。
十(整理归档
所有装卸港使费单据,仔细审核是否有误,将有关原船东费用整理出来与原船东结算。
如在代理那有使费节余应及时索取,如尚结欠代理使费,经核实无误后则应及时安排支付给
代理,收集所有的正本单证,做最后的航次结算。
范文二:航次租船合同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
3.绕航条款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
5.装卸费用
A班轮条款
货物应运至船边,使船舶能用自己的吊钩起吊货物。承租人应安排岸上和驳船上装船作业所需人员并负担其费用。
范文三:航次租船流程(新)
航次租船流程
一、
航次租船应注意并围绕以下几点来进行:
1.效率
“时间就是效益”.所以一切工作要以此为核心.
2.提前量
安排每项工作前必须留出充足的时间,因为越到最后作为船东压力越大.所以
必须预留出充足的时间.
3.细心
因为我们的工作环环相扣,如果一个环节疏忽,严重影响最终结果.所以每个环
节务必严谨仔细.每一项工作一定要牢记以下流
程:CHECK----DO---RECHECK-----OK.
4.积累
我们的工作就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所以每完成一个航次一定要总结积
累.
二、 谈货订货阶段
1.发布船舶动态:将船舶规范、所空港口与日期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场报出,
对重点客户再通过MSN、电话等方式联系沟通。
2.航次预算:对接到的货盘进行筛选,对于可以考虑的通过‘航次预算表’或
航运软件进行初步核算日租金,保留每票货的预算记录,以便总结参考。
3.港口情况查询:向装卸两港代理仔细咨询港口情况,包括:
1)港口基本情况(地理位置,港口简介,几个泊位可供本类货物靠泊等)
2)是否压港
3)是否有吃水限制
4)装卸效率
5)近期节假日安排
6)天气情况,如是否为雨季等。
注意在日租金等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作业泊位多、作业能力强的大
型港口为定货首选。
4.还盘: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对条款进行适当把握,原则性条款要坚持,对
于比较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应给予足够重视,如:滞期费/延滞损失的支付时
间等,尽量不签支付时间,以便我司把握主动。
5.查询租家背景及定船记录。对不熟悉的租家尽量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完税
证明等,如果是某些知名大公司的下属公司,务必找到证据,如其公司网站
上可以查到的公司间的关联。跟以前定过其货的船东查此租家的信誉度、运
费滞期费的支付情况等。再通过关系网,多跟其他人询问此租家的各种信息。
对于信誉好的租家,有时哪怕日租金比其他货稍微低一些,也要争取与其合
作,防范滞期费纠纷带来更大的损失。同时,平时要对租家信息整理归类,
做出评价,以供日后参考。
6. 签定租船合同。签合同之前主管互看过条款之后,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再
转财务盖章。一般应盖注册船东公司的章。如果注册船东不是我司的,对境
外租家用“泛洋国际海运”章, 对境内租家用“立信通商”章。主管将定货
详情通报总经理。
7. 操作阶段
(一)加油
1)随时关注船上的存油(IFO,MGO)是否足够到达下一可加油港口,每次安排加油的数量原则上以加完油后足够30天使用即可,根据每条船的不同情况灵活
安排。
2)把握原油价格的波动趋势,把握加油时机与加油量。
3)向至少3家以上加油商咨询价格。
4)争取尽量长时间的付款期限,保持与加油商的良好关系。
5)向加油港口代理询港口使费及港口情况,并指定代理。可以在外锚地加油的尽量在外锚地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港口使费
6)给加油港口代理传所需文件及信息。
7)将加油港口代理联系方式及港口指南通过北京C站发给船长指示。
8)给加油港口代理发5/4/3/2/1ETA NOTICE。
9)对于在国内加IFO/120CST, 船到可加中燃油的港口尽量加满,若不得已要加内贸油时,提醒加油商注意油的质量,控制加油量不要太多,付款方式一定要
后付。
10)定油前向加油商索要油的质量检测报告,给机务部预先评价油的质量。
(二)装港
1. 航次指示:
将合同主要条款、装卸港代理联系方式及装卸港港口指南通过北京C站发给船长或在前一个卸港以传真的形式发给代理,让代理转交给船长,无论何种货物,航次指示上都要提醒船长在大副收据上务必添加批注,以保护我司利益。如为包装货物,要求船长充分注意货物质量,拒绝包装不好的、货物潮湿结块等有明显质量问题的货物,如为散货,要求船长必须监督水尺检验的准确性。
2. 指定装港代理:
将船舶规范与合同主要条款发给几家代理公司,咨询预计港口使费与港口一般情况(港口概况、是否压港、是否有吃水限制、近期节假日安排、装货效率、天气情况等)。在得到港使费报价后,参考报价、公司实力、可信任度等因素指定一家作为装港代理。如果是租家指定的代理,则也要同时另询几家代理的报价,并参
考几家报价将租家指定代理的报价谈到合理的水平。定代理前,港口使费要通过主管同意。
同时,对代理公司进行整理归纳,并做出评价,争取每个港口有至少2家稳定可靠的代理为我们服务。
3. 查备货情况:
合同定好后,第一时间向租家索要发货人的联络方式,让装港代理直接联络发货人,查询货物备妥时间及地点,以及货物是否还存在信用证或出口许可等其他方面的麻烦,拿到盖有海关放行章的SHIPPING ORDER后基本可以确定该货为实货。对于货物未备妥或货物手续未办好而产生延滞损失的,应在发生半天后就制作发票给租家,并每天做一份当天延滞损失的发票,若96小时内未支付,我司有权取消该货并索赔损失。
(注意:此过程也许可以得知真正租家)
4. 查港口情况:
每天跟代理要LINE-UP, 即使港口没有提供,也要逼代理自己做一份,船到装港前几天尤其要关注港口作业船舶和靠离船舶的准确情况,到港前几天向代理催要靠泊计划。对于港口压港严重,明显会产生高额滞期费的情况,要及时跟租家沟通,让其做港口工作。滞期费已经产生半天后立即制作发票给租家,其他操作同上。
5. 证书的提供:
指定代理后,及时咨询代理所需的船舶证书,并尽早将证书传给代理以供其在船舶到达装港前及时报关。
6. 通报船舶动态:
将装港代理联络方式及时告知租家,并每天向租家和代理通报船舶动态。
7. 监督和督促督促工作:
船舶到达装港锚地后,关注靠泊、开始装货、结束装货、开航情况。如果装率定的是CQD的合同,要格外督促代理和发货人尽快装货。并在装货过程中跟船长保持密切畅通的联络,随时了解具体情况。
8. 审核装船单据:
船从装港开出后,向代理要相关装货单据(提单、大副收据、舱单、积载图、NOR、事实记录、理货报告等),并仔细地审核这些单据。如果与实际有出入或不符时尽快通知代理进行更正。
9. 运费回收:
根据大副收据上的货物数量与航次租船合同制作INVOICE,并传给租家索要运费。INVOICE由主管签字后到财务处盖章。
10. 签放提单:
根据租约(很讲信用的租家)或收到租家运费汇款或真实银行的水单之后,才
可考虑让代理签放提单。如果提单与大副收据不符或者大副收据上有批注,或者需要换单等情况,都需要租家或发货人的保函才可签发清洁提单或换单(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要发货人的保函还是租家保函)。无极特殊情况不可签发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更要完全杜绝。
正本保函要求代理及时寄回我司。
课题:对于明显会因清洁提单产生纠纷或者收货人信誉很差(如越南收货人)的货物,在不影响船舶在卸港靠泊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将清洁提单的签发拖延,最好在船到卸港前不签出清洁提单,而在卸港直接无单放货。同时,将合作过的有劣迹的收货人名单整理归纳。
11. 按排港使费:
尽量争取见实际单据再付款,除非代理坚持预付并会因此影响船舶离港的情况。仔细审核港使费单据上的每一项,包括费率及计算是否有错。包干港使费跟实
际港使费单据一样,也必须要求代理出具正本港使费发票寄到我司。注意,每
一项费用,必须有代理当时的书面报价为依据,口头报价不被认可。
(三)卸港
1.指定卸港代理:
将船舶规范与合同主要条款发给几家代理公司,咨询预计港口使费与港口一般情况(港口位置、是否压港、是否有吃水限制、近期节假日安排、装货效率、天气情况等)。在得到港使费报价后,参考报价、公司实力、可信任度等因素指定一家作为装港代理。如果是租家指定的代理,则也要同时另询几家代理的报价,并参考几家报价将租家指定代理的报价谈到合理的水平。定代理前,港口使费要通过主管同意。
2.航次指示:
有特殊原因卸港及卸港代理没有能在上一航次卸港给船长的情况下,通过北京C站发给船长或在装港以传真的形式发给装港代理,让代理转交给船长。
3.单据的提供:
指定代理后,及时咨询代理所需的文件,并尽早将其传给代理以供其在船舶到
达卸港前及时办理船舶通关手续。
4.通报船舶动态:
将卸港代理联络方式及承运船舶动态及时告知租家,并每天向租家和代理通报
船舶动态。
5.查收货人:
将卸港代理的联系方式给租家,让收货人联系卸港代理或直接向租家索要收货人的联络方式,通知给卸港代理让其联络收货人,查收货人的货物进口通关手续是否及时办好。
6.细查港口情况:
每天跟代理要LINE-UP, 即使港口没有提供,也要逼代理自己做一份,船到卸港前几天尤其要关注港口作业船舶和靠离船舶的准确情况,到港前几天向代理催要靠泊计划。对于港口压港严重,明显会产生高额滞期费的情况,要及时跟租家沟通,让其做港口工作。滞期费已经产生半天后立即制作发票给租家,其他操作同装港。
7.监督和督促卸货工作:
船舶到达卸港锚地后,关注靠泊、开始卸货、结束卸货、开航情况。如果卸率定的是CQD的合同,要格外督促代理和收货人尽快卸货。并在卸货过程中跟船长保持密切畅通的联络,随时了解具体情况。
8. 卸货单据:
船从卸港开出后,向代理要相关卸货单据(NOR, 事实记录)。
正本提单要求代理及时寄回我司。
9. 放货安排:
我司收到全款运费后,若收货人持有正本提单,且我司与租家无滞期费等纠纷,可以确认代理放提货单(D/O)给收货人。若收货人没有正本提单,需收货人提供银行保函,特殊情况如贸易为现金交易的,最好要到收发货人和租家的三方保函。若与租家有滞期费纠纷且数额较大的,可以暂时扣货不放,作为我司的保障。如果无法保证能扣住货物,则可以考虑不开舱卸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货物手续未办好而产生延滞损失的,应在发生半天后就制作发票给租家,并每天做一份当天延滞损失的发票,若96小时内未支付,我司有权滞留货物,对于卸完货之前已产生了较大数额滞期费的,也应及时制作发票,必要时停卸,留置船上剩余货物。
10. 滞期费计算:除了之前提到的在装卸港的特殊解决方法之外,对于信誉好的租
家,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将滞期费/速谴费/延滞损失在合同规定的时间
内计算完毕,并将计算文件与装卸事实记录和NOR提供给租家,以供租家计
算,达成共识,并及时催要租家对滞期费的支付。
11. 按排港使费:尽量争取见实际单据再付款,除非代理坚持预付并会因此影响船
舶离港的情况。仔细审核港使费单据上的每一项,包括费率及计算是否有错。
包干港使费跟实际港使费单据一样,也必须要求代理出具正本港使费发票寄到
我司。注意,每一项费用,必须有代理当时的书面报价为依据,口头报价不被
认可。
12. 租家及相关客户回访.
对合作过的租家、发货人、收货人保持密切联系,以维持长久合作关系。
四、航次总结:
1.航次结束后,将本航次相关的所有往来文件打印留底,将所有应收回的正本单
据收回后,装订成册。重要文件在服务器备份。操作在‘航次文件流程表’上
填写并签字,并交主管签字,一并留存。
2.航次结束后一周内,操作将航次结算表或航运软件结算交给主管,主管审核后
交给财务部,并应尽量在上交结算表后一个月内收集齐全相关正本单据,将本
航次封闭。
3. 本航次结束后,尽快将关于船员工资的航次信息表提供给船员部,每月16日前
将上月开关舱、扫洗舱费信息表提供给船员部。
4. 每月5日前注意财务部发来的上个月固定费用表格及船长收条,及时审核做账。
5. 航次结算表中所做的本航次总结:
1)实际日租金跟预计不同的原因.
2)港口情况.
3)代理工作及配合情况.
4)租家或BROKER信誉及控制货源的详细情况.
5)本航次发生关于货物的纠纷等意外情况
6)本航次非计划停泊情况及原因
7)自己的想法及感受.
五、下一航次的货:
在做本航次的同时,算出预计空出的时间,寻找下一航次的货物。市场好的时候,不急于定货,可以在手中多谈一些货,在最后时刻选择最理想的货物,市场差的时候,以早定货为原则,遇到日租金跟标准差距不大的货物应尽早定下来。
六、每周例会制度:
每周一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流程为:
1. 各人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2. 各人本周工作计划,主管可补充。
3. 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讨论。
4. 每周一个人提出一个学习方向。
5. 将本周工作计划、工作中的问题及探讨的结论做好会议记录并放到服务器留
存。
七、学习制度:
1. 目的: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 内容:航运基本业务,航运法规、惯例,案例等。
3. 方式:每人轮流在每周例会中提出一个学习方向,各人在一周时间内自行查找相关资料学习。
4. 考核:每月末由主管出一套本月学习相关内容的试题,考核全部门职员。
5. 奖惩:月考核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
范文四: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
船 方:
代表人:
租 方:
代表人:
经友好协商,合同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船舶及船规范;
载重 /吃水:________MT/________M
总長 /总宽:________/________M
总吨 /净吨:________ / ________
散装舱容 /包装舱容:________
建造年:________
货舱 /舱口:________/________
吊杆:________
舱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
船舶类型: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及货量
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
货量为:________________, 10%增减幅度由租家选择。
范文五:航次租船合同--ASBATANKVOY
航次租船合同--ASBATANKVOY
(美国)船舶经纪人与代理人协会 本租船合同代号:
1977年10月 ASBATANKVOY
前言
时间 地点
兹由蒸汽机,内燃机船舶(以下称“本船”)的承租船东 ,船东(以下称“船东”)与
(以下称“承租人”)于本日达成协议,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运输应依照本租船合同(包括前言和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中的条款和条件。如第一部分的规定与第二部分的规定相抵触,以第一部分的规定为准。
第一部分
A.本船说明与动态
载重量: 吨(2240磅) 船级:
在确定的夏季干舷时满载海吃水 英尺 英寸
载货能力: 吨(2240磅) ,上下由本船选择。
Coated: ?是 ?否
Coiled: ?是 ?否 上两票货物:
现处于: 预计准备就绪时间:
B.受载期:
起始: 解约日:
C.装货港: 由承租人选择
D.卸货港: 由承租人选择
E.货物: 由承租人选择
F.运费率: 每吨(2240磅)
G.运费付与:
支付地点
H.合计装卸时间(连续小时):
I.每天滞期费:
J.佣金由船东于收取运费之时按实际运费数额的 ,付与
K.共同海损理算地点和仲裁地点为伦敦,纽约(选择其一)。
L.油船船东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船东保证本船系本协定成员,并在本租船合同期间保持此种状况。
M.特殊规定:
兹证明,双方当事人已缔结本租船合同,由前言、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组成,于开头所述日期签署生效。
证人签字
签字人:
证人签字
签字人:
第二部分
1.保证--航次--货物本船具有第一部分所述船级,并应在本租船合同期间保持此种状态,本船将尽力以合理速度驶往按第4条指定的装货港或其附近本船所能安全抵达(始终处于浮泊状态)的地点。本船应适航,各种输油管、泵及加热管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在各方面适于航次。经谨慎处理能满足前述条件的范围内,海上风险及任何其他船东和,或船长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本船应(在始终浮泊状态下)装载由承租人的代理人提供的满舱满载的散装石油和,或石油制品,但不超过除去燃油、应耗物料、锅炉用料、蔬菜及饮用水、船上定员及其财产(并为货物膨胀留出充分的货舱舱容)后本船所能合理载运的范围。如此装载后,本船应按所签提单规定的
顺序,直接驶往卸货港或其附近本船所能安全抵达(始终处于浮泊状态)的地点,交付上述货物。如承租人要求对货物进行加温,船东应谨慎处理保持所要求的温度。
2.运费运费应按第一部分规定的费率,根据检验人员的检验证书上记载的装船数量(不包括第3条规定的亏舱费)计算。运费应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时,由承租人无折扣地支付,但扣减在装货港和,或卸货港为船东或船东的代理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或垫款及其保险费。运费不得因货物中含有水分和,或沉淀物而作扣减。油量检验人应由承租人安排并支付费用。承租人应向船东提供一份检验证书副本。
3.亏舱费如承租人未提供满舱满载货物,由船长选择,经承租人要求,船舶可以开始其航次,只要载货油舱所装货物足以使本船处于适航状态即可。但在此种情况下,应按第一部分规定的费率,根据已装船数量与本船达到本航次最低允许干舷高度时所能载运的数量之差,支付亏舱费。
4.指定装货港和卸货港
(1)承租人至少应于本船在前一航次最后港口或为本航次而加油的港口作好开航准备之前24小时,或者,如船舶已开航,则在签署本租船合同之时,指定装货港。但是,承租人可选择指示本船前往下列目的港等待无线电指示:
在前往位于下列区域的港口的航次中:
圣?肯茨 加勒比海或美湾装货港
赛得港 东地中海或波斯湾装货港
(从赛得港以西港口)
(2)如果合法并与第一部分和提单相一致,承租人可选择在本船到达下列地点或附近之时或之前,用无线电通知船长所指定的卸货港:
地点 在前往位于下列区域的港口的航次中
地角 英国,大陆(波尔多,汉堡区域)或斯堪的那维亚(包括丹麦)
苏伊士 地中海(自波斯湾)
直布罗陀 地中海(自西半球)
(3)任何与变更(已指定的)装货港或卸货港有关的额外费用,应由承租人支付,本船因此损失的时间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
5.受载期除非承租人同意,在第一部分规定的日期之前不起算装卸时间。如本船在第一部分规定的解约日下午4时(地方时)之前尚未作好装货准备,则承租人可选择在解约日之后24小时之内通知船东解除本租船合同。否则,本租船合同仍具有完全效力。
6.半年准备就绪通知书本船到达每一装货港或卸货港习惯锚泊地点,船长或其代理人应用信件、电报、无线电或电话通知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本船已作好装货或卸货准备,而不论本船靠泊与否。装卸时间(见后规定)从收到通知书6小时后或者本船到达泊位(即在海上装货或卸货泊位靠完泊或在码头边装货或卸货时,系妥缆绳)之时起算,以较早者为准。如本船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后因承租人不能控制的原因延误本船进入泊位,此种延误不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
7.装货和卸货时数第一部分规定的连续小时数应是允许承租人使用的装货和卸货时间,但因本船的条件或本船设备损坏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货或卸货而造成的任何延误不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如船东或港口当局的规则禁止夜间装货或卸货,因而损失的时间不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如承租人、托运人或收货人禁止夜间装货或卸货,因而损失的时间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本船从装货港或卸货港锚地移至装货或卸货泊位所用的时间和排除压载水及污水所用的时间,不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
8.滞期费如果装货和卸货所用的时间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实用装卸时间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可用装卸时间,承租人应根据第一部分规定的费率,按每一连续小时(不足一小时按比例计算)支付滞期费。但是,如装货港和/或卸货港出现的滞期系承租人、供货人、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工厂内外火灾、爆炸、风暴或由于罢工、关厂、停工或劳动限制或因机器或设备损坏所致,滞期费率应减第一部分规定的每连续小时(不足一小时按比例计算)滞期费的一半。对本船船长、
船员或拖轮或引航员的罢工、停业、停工或劳动限制造成的延误,承租人不负责滞期费。
9.安全靠泊--移泊本船应在承租人指定并获得的、本船能驶抵、停留和驶离且一经到达即可挂靠的安全地点或码头、或船边或驳船边装货和卸货。货物过驳的任何费用、风险和危险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在装货港和,或卸货港将船舶从一个安全泊位移至另一个安全泊位,但须支付移至下一个泊位所需的一切拖带费和引航费,以及抵达和驶离该泊位所需的航路费、额外代理费、加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多泊位而引起的额外港口使用。移泊所用时间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但第15条另外规定者除外。
10.泵入与泵出货物泵入本船的费用、风险和危险应由承租人承担;货物泵出本船的费用由本船承担,但本船承担风险和危险仅以本船永久性输油管连接处为限,承租人或收货人在该处接取货物。如经承租人要求,本船卸货后应向岸上输油管泵水以清洗输油管,因此所用时间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本船在各国应提供卸货所用泵和必要的动力及人员。但如有关规则禁止船上明火而使本船无法提供此种动力,则承租人或收货人应提供卸货以及装货所需动力并承担费用,但为其他用途提供给本船的动力的费用,应由船东支付。如货物从驳船上装入本船,经承租人要求,本船应提供将货物泵入本船所需的蒸汽,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以本船具有产生蒸汽之设备及允许在船上明火为条件。在装货和,或卸货期间船员的加班费由本船承担。
11.输油管路:系泊于海泊位装货和卸货所需管路应由承租人提供并负责连接和摘除,或者,经船东选择,由船东负责连接和摘除,但风险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装卸时间计算至管路摘除为止。如本船在海上泊位装货或卸货本船应具有在此种地点装货或卸货所需的适当设备,包括适当的锚泊属具、系泊缆绳和水下输油管路操作设备,并由船东承担费用。
12.捐税--税金--码头费承租人应支付各种货物税款、应付款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物的海关加班费、委内瑞拉供给税、勒阿弗尔海上贸易进口税,以及葡萄牙海上贸易进口税。承租人还应支付在装货港或卸货港的各种运费税,以及虽然目前并未征收,但将来可能向本船或运费征收的各种特别税和政府费用。船东应支付向本船征收的各种捐税和其他费用(不论此捐税或费用是否按货物数量计收),包括但不限于法国码头税和西班牙derramas税。本船应免费使用承租人为装货或卸货安排的任何码头、港池、场所或系泊设施,但船东应承担仅为本船目的,如装货或卸货之前、期间或之后等候船东命令、油舱清洗、修理等而使用此种泊位的费用。
13.(1)除外蒸气压力的货物货物如在华氏100度时,按美国材料试验协会现行规程(Reid)D一323测试的蒸气压力超过13.5磅,则不得装船。
(2)闪点货物如按美国材料试验协会规程D-56测试的闪点(闭口)低于华氏115度,则不得从驳船上装入本船,但此款规定并不限制承租人在有浅滩的港口或地点,在浅滩以内或以外从其他船舶或驳船将原油装入本船或装满油舱。
14.(1)冰冻如装货港或卸货港因冰冻本船不能驶入,本船应按船长的判断确定航线,如可行,应用电报或无线电通知承租人、托运人或收货人。承租人、托运人或收货人应用电报或无线电指定另一不冻且有装载或接收散装货油设备的港口。从本船因冰冻原因而开始改向至驶抵不冻的装货港或卸货港(视情况而定)所用时间,应由承租人按第一部分规定的滞期费率支付费用。
(2)如因冰冻船长认为驶入或停留在装货港或卸货港有危险,担心本船会受冰封或损坏,如果可行,船长应用电报或无线电与承租人、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联系。承租人、货物托运人或收货人应用电报或无线电予以答复,指示本船按第14条(1)的规定驶往另一无冰冻危险,且具有装载或接收散装货油的必要设备的港口,或者,指示本船停留于原定港口而由他们承担风险。无论何种情况,对本船可能延误的时间,承租人均应按第一部分规定的滞期费率支付费用。
15.两港或多港按一港计算参照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F项订明的运费率标准,在规定的港口或泊位的特殊集合或组合的范围内,每一集合或组合中的任何两个或多个港口或泊位应按一个港口或泊位计算运费和滞期费,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对其使用的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的航程,应按第一部分F项订明的最高费率支付运费;
(2)因使用一个以上泊位而通常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按第9条的规定由承租人承担;
(3)本船在特定集合或组合内的港口或泊位之间移泊所用时间,不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
(4)本船在特定集合或组合中的某一港口或泊位内移泊所用时间,应计为装卸时间。
16.普通货承运人不得装运任何种类的包装货或非液态散装货。本船根据本租船合同装载的货物应仅为第1条规定的液态散装货物。
17.(1)检疫如承租人指示本船前往存在检疫期的任何港口或地点,因此造成本船的任何延误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但如在本船开始前往此种港口的航程之前检疫尚未宣告,则承租人对造成的任何延误不负责任。
(2)熏舱如本船在开始履行本租船合同之前或之后已挂靠或挂靠有鼠害或黄热蚊的港口,则在其驶往无鼠害或黄热蚊的港口之前,船东应对其进行熏舱并承担费用,但如系承租人指示本船前往有疫情的港口,则由承租人承担熏舱费用。
18.清洗船东应清洗本船油舱、管路及油泵,直至承租人的检验人满意。如装运的油类品质超过一种,本船对因此产生的掺混不负责任,也不对货物渗漏、污染或变质负责,除非货物掺混、渗漏、污染或变质起因于(1)本船装货时或开始航行时存在经谨慎处理能发现的不适航,或者(2)船东的受雇人在货物装载、照管和卸载中有过错。
19.一般免责条款除本租船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本船、船长和船东对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任何灭失、损害、延误或不履行本合同均不负责:--船长、引航员、船员或其他船东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不履行职责或故意行为;火灾,除非因船东本人设计或疏忽所致;碰撞、搁浅,或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风险、危险或意外事故;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重量或体积的减少或其他因货物固有缺陷、质量或瑕疵引起的灭失或损害;承租人或货主、托运人或收货人、他们的代理人或代表的任何行为或不为;标志不充分或不当;锅炉爆炸;轴断裂或任何船体或船机的潜在缺陷;本船不适航,但因船东未尽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所致时除外;或者任何其他非船东实际过失或私谋引起的原因。除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无论是本船或船长或船东,还是承租人,对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损害、延误或不履行本合同,概不负责:--天灾;战争行为;海上风险、海盗或海上窃贼;君主、当权者或人民的扣押或拘禁;或依法扣押,但迅速提供担保使本船或货物得以获释;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或全面的罢工或闭工或停工或劳动制;暴动或骚乱。
20.提单的签发及条款
(1)船长应根据要求,对装船的货所有提单而进行的货物运输,应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条下述第?至?项规定或按下列格式签发提单而不影响船东或承租人根据本租船合同条款具有的权利。对本船不能安全驶入、停留和驶离并始终浮泊的任何港口或任何被封锁的港口,不得要求船长签发提单。
(2)根据本租船合同和为货物签发的载明的其他条款。此种条款应逐字并入此种提单或依此种提单中的揭示而视为并入此种提单。下述各项及其提到的法案中,“承运人”一词应包括船东和本船承租船东。
?首要条款本提单应受1936年4月16日通过的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的约束。但如在本提单签发地,其他法案、法令或立法赋予1924年8月布鲁塞尔统一提单若干规则的国际公约以成文法效力,则本提单应受此种法案、法令或立法规定的约束。此种所适用的法案、法令或立法(以下称“法案”)应视为并入本提单,并且,本提单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应视为船东放弃根据法案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豁免,或增加其根据法案应承担的义务或责任。如本提单中的条款与法案相抵触,则此种条款无效,但以所抵触的部分为限。
?杰逊条款如在航次开始之前或之后,由于无论是疏忽与否的任何原因而引起事故、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合同或其他规定,船东对此或其后果概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应在共同海损中与船东一起分摊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有关货物所发生的救助报酬和特殊费用。如救助船为承运人所有或由其经营,其救助报酬应犹如该救助船系为他人所有一样全额支付。船东或其代理人认为足以支付货物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报酬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经要求,应由货物托运人、
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在提货之前付给船东。
?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应按1974年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理算、解释和解决。有关该规则未规定的事宜,按纽约港或伦敦港(以第一部分中订明者为准)的法律和习惯处理。如要求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则应在美国或英国(以第一部分中订明者为准)由船东选择的港口或地点(除双方另有协议外)指定并经承租人认可的理算师编制。该理算师须专心于共同海损的解决和分摊的收集,并收取习惯费用。如经要求,船东和,或承租人,和,或货主和,或收货人应提供共同海损协议和,或担保。作为共同海损和,或救助报酬担保而交存的任何现金,应汇给海损理算师并由其保存并承担风险,存入编制共同海损理算书地点的经适当授权的有证银行的特别账户。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如本船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船东的受雇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合同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就船东的一切损失或其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给船东以补偿,但此种补偿应以上述损失或赔偿责任所体现的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的所有人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的数额为限,且这种损失或赔偿责任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消、扣除或追回。如果非属相碰船舶或物体的、或在相碰船舶或物体之外的任何船舶或物体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触碰、搁浅或其他事故中犯有过失时,上述规定亦应适用。
?责任限制即使本租船合同另有相反规定,船东仍享有现行法律或法规赋予船东或承租船东的各种赔偿责任限制和免责的利益。
?战争险
(a)如本租船合同订明的任何装货港或卸货港,或者,根据提单条款本船可能被适当指示前往的港口被封锁,或者
(b)如由于战争、敌对行为、类似战争的行动、内战、暴乱、革命或国际法的行动,船长或船东根据其判断认为(a)进入此种装货港或卸货港或者在此种港口内装货或卸货有危险或被禁止;或者(b)船长或船东根据其判断认为本船驶抵此种装货港或卸货港有危险或不可能,则承租人有权指令可能受影响的货物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在本租船合同规定的装货港或卸货港范围内,指定其他安全港口装货或卸货(但此种其他港口不是被封锁的港口,或者船长或船东根据其判断认为进入该港或在该港装货或卸货有危险或被禁止)。关于卸货港,如在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船东关于指定替代港口的请求后48小时内,船东未收到承租人的指示,则船东有权将货物卸于一个其他或船长根据其判断确定的安全港口(不论该港是否在本租船合同确定的卸货港范围之内),且就所卸货物而言,此种卸载应视为已适当地履行运输合同。如货物在本租船合同规定的装货港或卸货港各自范围内的其他港口装货或卸货,则就运费及其他各种条件而言,所履行的航次应如同本租船合同原定的装货港或卸货港一样,但如货物是在本租船合同规定的卸货港范围之外的某一港口卸货,运费应按原定航次支付,有关抵达实际卸货港和,或在那里卸货的各种额外费用,应由承租人或货主支付。在后者情况下,船东因此种额外费用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c)本船可自由服从船旗国政府或其他政府、地方当局,包括任何事实上的政府或地方当局或代表或声称代表此种政府或当局,或经此种政府或当局授权的个人或团体发出的任何有关船舶离港、到港、航线、挂靠港、停航、目的港、航区、水域、交货或其他方面的指令或建议,或任何委员会或个人根据船舶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的此种指令或建议。
如由于或因服从此种指令或建议所作的行为或不为,均不得视为违约。如由于或因服从此种指令或建议,本船未驶往原定的卸货港,或根据提单条款可能指示其前往的港口,则本船可驶往船长或船东根据其判断决定的任何安全的卸货港而在该处卸下货物。此种卸货应视为已适当地履行运输合同,并且,船东有权按货物在原定港口或根据提单条款本船可能被指示前往的港口卸货一样,收取运费。有关抵达此种其他卸货港并在该处卸货的各种额外费用应由承租人和,或货主支付,船东因运费和所有此种费用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绕航条款本船可自由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可自由拖带或被拖带,援助遇难船舶,为救助人命或财产或使船上有病或受伤人员登岸而绕航,以及为添加燃油而挂靠位于正常航线之上或之外的任何港口。任何救助报酬仅由船东受益。
21.留置权船东得因所有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和为得到此种费用而花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各种费用而对货物享有绝对留置权。此留置权应延续至货物交与承租人或此货物的提单持有人或仓库保管人占有之后。
22.代理人船东应在所有港口指定本船的代理人。
23.违约违反本租船合同的损害应包括各种能证明的损害,以及因此进行的诉讼中发生的一切诉讼费和律师费。
24.仲裁因本租船合同引起的任何性质的分歧和争议,均应在纽约或伦敦(以第一部分订明者为准)提交由三人组成的仲裁庭,依据当地实施的有关仲裁的法律进行仲裁。其中一名仲裁员由船东指定,一名由承租人指定,另一名由所指定的两名仲裁员选定。三人中任何两人就任何问题作出的决定应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的一名高级职员(不论其在何处)送达书面通知而提请此种仲裁。通知中应指明首先提议的一方指定的仲裁员的姓名和地址及该方希望提交仲裁的争议或争执的简要说明。如另一方未在收到首次通知后20天之内向首先提议的一方的一名高级职员送达通知,指定仲裁员对载明的争议进行仲裁,则最初提议的一方将有权指定第二名仲裁员,而无需进一步通知另一方。该仲裁员应是一公正人,如同由另一方指定的一样,具有完全相同的效力。如在指定第二名仲裁员后20天之内,两名仲裁员未能选定第三名仲裁员,则其中任何一名仲裁员均可申请上述城市中具有海事管辖权的法院的法官指定第三名仲裁员。该法院根据此种申请指定的仲裁员,如同其系两名仲裁员选定时一样,具有完全相同的效力。在仲裁员裁决终结之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员及另一方的一名高级职员送达通知,说明进一步提交审理和裁断的分歧或争议。根据本条做出的裁决可列明各种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并且,对因此作出的裁定,前述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作出判决。
25.转租承租人有权转租本船,但承租人始终负有按本租船合同的一切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26.油污条款船东同意参与承租人的防止油污计划。此项计划禁止向船外排放带油的污水、压舱水或任何持久性油类,但本船货物或海上人命安全遭受危险的紧急情况除外。
船东一旦得到要求采取防止油污措施的通知,便应指示船长将收集的洗舱水、污压舱水等油类残余物,尽可能地分离水分后,集中于一分隔舱。被分离的水排出船外。
如承租人要求使用反乳化剂分离油水,则此种反乳化剂应由船东提供,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油类残余物,无论是经分离的油类、污压舱水还是与货物掺杂的油类,若承租人可以安排,应在装货或卸货港泵至岸上。如有必要,将油类残余物留在船上与拟装的货物掺杂或分离,承租人应支付因此产生的污舱费。
如决定将残余物留在船上与货物掺杂或分离,船长应安排与供货人一起测定洗舱水的数量,并将所测数量记入本船膨胀余位记录。承租人同意对根据其指示在载货部分航程中留在船上的洗舱水、污压载水等按本租船合同规定支付运费,但其数量不超过本船在该航次合法总载重量的1,。本船在装货或卸货港将残余物泵至岸上的各种额外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并且,如此项作业花费额外时间,则应计为实用装卸时间。
提单
兹由托运人在装货港将外表状态良好的货物装于(蒸汽机/内燃机)号船上,系本船船长。货物将在卸货港或本船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在支付运费后交与收货人或凭指示交货。运费率为。
本次装运按照并根据与承租人在纽约/伦敦签订的(合同/租约)中的条款履行,上述(合同/租约)中的任何条款,除前述运费率及其支付外,适用于并制约本次装运有关当事方的权利。
为证明以上各项,船长签发份此内容和日期的提单,经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
签发日期:
签发地点:
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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