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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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讲 座 人:
学习形式:集中讲座
参加人员:所有涉及危废人员
培训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促进环境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概念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特性是指它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联单转移程序
联单转移操作流程
4、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生单位)
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废物不非法流失。 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5、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做到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处理。
6、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做好危险废物的防水、防晒、防渗处置。
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
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的正确操作方法。
7、对相关培训内容进行测试。
员工签名:
范文二: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记录
XXXX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讲 座 人:XXX
学习形式:集中讲座
参加人员:
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概念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特性是指它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联单转移程序
联单转移操作流程
4、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生单位)
要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废物不非法流失。 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5、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应急预案
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做到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处理。
6、实际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做好危险废物的防水、防晒、防渗处置。 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
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的正确操作方法。
7、对相关培训内容进行测试。
下附照片:
范文三:危险废物管理培训
危险废物管理培训
山西太钢鑫磊资源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是什么?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 称固废。 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渣; 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则称为垃圾。 “
固体废物的分类
(一)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在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污泥、粉尘 等。工业固体废物如果没有严格按环保标准要求安全处理处置,对土地资源、水资源会造 成严重的污染。 (二)危险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放射性 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从危险废物的特性看,它对人体健康和 环境保护潜伏着巨大危害,如,引起或助长死亡率增高;或使严重疾病的发病率增高;或 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或潜在危害等。 《危险废物名录》 (三)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 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有五类:一是感染性废物;二是病 理性废物;三是损伤性废物;四是药物性废物;五是化学性废物。 (四)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 废物。包括:有机类,如瓜果皮、剩菜剩饭;无机类,如废纸、饮料罐、废金属等;有害 类,如废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固体废物的危害
固体废物是环境的污染源,除了直接污染外,还经常以水、大气和土壤为媒介污染环境。 1、大量堆放固体废物,浪费土地资源 我国现在堆积的工业固体废物有 60 亿吨,生活垃圾有 5 亿吨,估计每年有 1000 万吨 固体废物无法处理而堆积在城郊或公路两旁,几万公顷的土地被它们侵吞。
2、固体废物的堆放,严重污染土壤 3、固体废物向江河湖海倾倒,水污染令人堪忧 4、固体废物向大气飘散,造成大气污染。 5、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死亡之城——拉芙小镇 。在美国,离尼亚加拉瀑布不远,有一条意为“爱之河”的拉芙运河(Love Canal) 。在一 段时间里,这条河带给人们的不是“爱” ,而是病痛和死亡。1947 年到 1952 年之间,当地 一家名为“福卡”的化学工业公司把含二恶英和苯等 82 种致癌物质、共 21800 多吨重的工 业垃圾倾倒在该运河中。运河被填埋后,这一带便成了一片广阔的土地,此地又被公司廉 价转卖给了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在此建起了小学和住宅。每逢降雨,这里便污水横溢,
恶臭扑鼻。 后来, 周围地区不断出现孕妇流产和死胎事件, l/5 的儿童有先天性畸形。 1980 年, 卡特总统宣布该地区处于紧急状态, 2000 多户居民迁离, 使该地区成为无人居住的 “禁 区” 。
得克萨斯垃圾带 “得克萨斯垃圾带”是最大的海洋“垃圾漩涡”之一,位于北太平洋亚热带海域。之所以 得名,是因为这个“海洋垃圾带”的面积和得克萨斯州面积相当。得州是美国内陆面积最 大的一个州,约 70 万平方公里。由于垃圾带仍在不断扩大,很可能已经超过了得州。这里 的漂浮垃圾估计多达上亿吨,以塑料为主,还包括玻璃、金属、纸等。
福建省屏南县铬污染事件
福建省屏南县城南溪坪村本是一个山水秀美的小山村。可是在近几年,溪水严重污染、河 流鱼虾绝迹;周边的农田、菜地、水果不同程度的欠收、绝收和抛荒;松树、杉树、毛竹 等不同程度地陆续枯萎、枯死;经宁德市林业局研究人员实地查看已达二千多亩,而且还 在不断蔓延。村民不仅仅经济作物欠收,更重要的是生活在污染的环境之中,疾病也不断 增加:当地很多居民出现头晕、脑胀、腹痛、恶心、呕吐、肩背腰痛、胸闷、心烦、干咳、 皮肤骚痒、眼酸流泪、记忆力衰退、头发脱落的症状。根据村里医生对全村的死亡人数以 及疾病进行统计和调查,记录发现:1990 年至 1994 年的 4 年间,溪坪村只有 1 人患癌症死 亡;1995 年至 1998 年的 3 年间,有 4 人死于癌症;而 1999 年至 2001 年仅仅两年里,竟有 17 人死于癌症。
福建省屏南县铬污染事件
经调查,1992 年后这里建成了号称是亚洲最大的氯酸钾生产基地的联营化工厂。该厂只顾 着经济效益发展,没有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进行建设生产排放,直接排放出来的废水、 废气、废渣,溪水水体严重污染,从而使周围环境被破坏。由于氯酸钾生产过程中主要产 生为含一类污染物铬的废水、废渣和氯气,使环境中的铬污染大量生成。因此可以推测, 铬污染是危害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一系列疾病的罪魁祸首。在化工上重铬酸盐的用 途最广,在电镀,皮革,制药,研磨剂,防腐剂,颜料以及合成催化等方面铬也有广泛的 用途。这些工业生产中均可产生含铬三废。溪坪村边上的联营化工厂,正是用重铬酸盐作 为生产原料之一进行氯酸钾生产的。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 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丢弃、遗撒固体废 物。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 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 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 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 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十四条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 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 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 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 倾倒、堆放; 第五十六条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废第五十八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 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五十九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 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转移危险废物途经移出地、接受地以外行政区域
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十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 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六十一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 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 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经营活动
危险废物
定义: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危害,或者在不适当的运输、贮存、处理和处 置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间接危害的固体废物,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 危险废物。
《固体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鉴别标准中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 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腐蚀性鉴别值 当 pH 值大于或等于 12.5, 或者小于或等于 2.0 时, 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急性毒性初筛鉴别值 按照《危险废物急性毒性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 过 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 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超过浸出液最高允许浓度(mg/L),则该废物是具有浸出 毒性的危险废物。 有机汞 不得检出 汞及其化合物(以总汞计) 0.05 铅(以总铅计) 镉(以总镉计) 总铬 六价铬 铜及其化合物(以总铜计) 锌及其化合物(以总锌计) 50 50 3 0.3 10 1.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铍及其化合物(以总铍计) 0.1 钡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镍及其化合物(以总钡计) 砷及其化合物(以总砷计) 无机氟化物(不包括氟化钙) 100 10 1.5 50
氰化物(以 CN-计)
1.0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有机农药类 滴滴涕 0.1 六六六 0.5 乐果 8 对硫磷 0.3 甲基对硫磷 0.2 马拉硫磷 5 氯丹 2 六氯苯 5 毒杀芬 3 灭蚁灵 0.0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硝基苯 20 二硝基苯 20 对硝基氯苯 5 2,4-二硝基氯苯 5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50 苯酚 3 2,4-二氯苯酚 6 2,4,6-三氯苯酚 6 苯并(a)芘 0.00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2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3 多氯联苯 0.00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苯 1 甲苯 1 乙苯 4 二甲苯 4 氯苯 2 1,2-二氯苯 4
1,4-二氯苯 4 丙烯腈 20 三氯甲烷 3 四氯化碳 0.3 三氯乙烯 3 四氯乙烯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标准 闪点 flash point 指在标准大气压(101.3kPa)下,液体表面上方释放出的易燃蒸气与空气完全混合后, 可以被火焰或火花点燃的最低温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 1、液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闪点温度低于 60℃(闭杯试验)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2、 固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5℃,101.3kPa)下因摩擦或自发性燃烧而起火,经点燃后能剧烈 而持续地燃烧并产生危害的固态废物。 3、 气态易燃性危险废物 在 20℃,101.3kPa 状态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体积分数≤13%时可点燃的气体,或 者在该状态下,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易燃范围的易燃上限与易燃下限之差大 于或等于 12 个百分点的气体。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爆炸 explosion 在极短的时间内,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高温.井放出大量气体,在周围形成高压的化学 反应或状态变化的现象。 爆轰 detonation 以冲击波为特征,以超音速传播的爆炸。冲击波传播速度通常能达到上千到数千米每秒, 且外界条件对爆速的影响较小。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1、具有爆炸性质 1.1 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 1.2 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 1.3 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2 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
2.1 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 2.2 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气或烟雾。 2.3 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 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 物废物分
解产生≥500mg 硫化氢气体。 3 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3.1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 3.2 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及范围——毒性含量 1、剧毒物质 2、 有毒物质 3、致癌性物质 4、致突变性物质 5、生殖毒性物质 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及范围——毒性含量 1、剧毒物质 acutely toxic substance (总含量≥0.1%; ) 具有非常强烈毒性危害的化学物质,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 共 39 种 常见的有铊、四乙基铅、亚砷酸钠、烟碱、氰化钾、氰化汞等 2、有毒物质 toxic substance(总含量≥3%; )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健康损害的物质。 共 143 种 常见的有苯胺、1,4-苯二胺(对苯二胺) 、二氯苯、苯乙烯、丙酮、 敌敌 畏、百草枯、甲醇、锰、乙醛等 3、致癌性物质 carcinogenic substance(总含量≥0.1%; ) 可诱发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物质。 共 63 种 常见的有除草醚 、 苯、甲醛、氯乙烯、三氧化二砷(砒霜)等 4、致突变性物质 mutagenic substance(总含量≥0.1%; ) 可引起人类的生殖细胞突变并能遗传给后代的物质。 共 7种 常见的有苯并[a]芘、环氧乙烷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及范围——毒性含量 5、生殖毒性物质 reproductive toxic substance(总含量≥0.5%; ) 对成年男性或女性性功能和生育能力以及后代的发育具有有害影响的物质。 共 11 种 常见的有醋酸铅、铬酸铅、烷基铅、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
6、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含量≥50 mg/kg; ) 具有毒性、难降解和生物蓄积等特性,可以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长距离迁移并沉积, 在沉积地的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中蓄积的有机化学物质。 共 11 种 常见的有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等 危险废物名录 《名录》的制定依据 依据我国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志 GB 13690-92》 关于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特性的定义, 参照《巴赛尔公约》 ,结合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经验,确定危险废物的危险 特性为五类,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和感染性 《名录》制定 “豁免” 、 “排除”管理制度 参照国际惯例,为鼓励和促进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降低废物的危害性,对列入《名录》 的废物,产生者如果能证明该特定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则可以向环境保护部提出申请, 对该特定废物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规定。
危险废物名录 豁免了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家庭日常
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 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 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 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 管理。 危险废物名录 列入《名录》的废物不需要进行鉴别,因为很多危险废物不需要、也不可能制定出鉴别标 准。例如医疗废物、废油、新化学品、转基因物质,只能依据《名录》来确定,是对鉴别 标准的补充,减少了执法成本和复杂程度。
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样式) 废物类别 HW17 表面处理 废物 行业来源 金属表面 处理及热 处理加工 废物代码 346-050-17 346-051-17 危 险 废 物 危险特性 T T
使用氯化亚锡进行敏化产生的废渣和 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氯化锌、 氯化铵进行敏化产生的废 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346-052-17? 346-053-17 346-054-17? 346-055-17? 346-056-17 346-057-17 346-058-17? 346-059-17 346-060-17 346-061-17 346-062-17? 346-063-17?
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 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镉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镉产生的 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镍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镍产生的 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镀镍液进行镀镍产生的槽液、 槽渣 和废水处理污泥 硝酸银、 碱、 甲醛进行敷金属法镀银产 生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金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金产生的 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镀铜液进行化学镀铜产生的槽液、 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钯和锡盐进行活化处理产生的废 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铬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黑铬产生 的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高锰酸钾进行钻孔除胶处理产生 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使用铜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铜产生的 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其他电镀工艺产生的槽液、 槽渣和废水 处理污泥 金属和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 锈、 洗涤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 洗涤液 和污泥 金属和塑料表面磷化、 出光、 化抛过程 中产生的残渣(液)及污泥 镀层剥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残渣
T T T T T T T T T T T T
346-064-17
T
346-065-17 346-066-17
T T
危险废物名录 1. 行业来源 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除“非特定行业”外,其它均可对应到行业的具体工艺或流程或使用的化学品,或是指明 了废物类型和行业特点。 2. 废物代码 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 为 8 位数字。 根据产生源所在行业及废物类别编制。 如 251-001-08。 ——第 1-3 位
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直接引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02》 的三位中类代码,如“151-001-34”中的 151 代表饮料制造中的酒精制造业。 ——第 4-6 位为废物顺序代码。是对行业内具体的危险废物产生源进行流水编号。 ——第 7-8 位为废物类别代码。参照《巴塞尔公约》及我国原有《危险废物目录》进行编 号,如 34 代表废酸
危险废物名录 3.危险废物 描述了具体的危险废物,具体指出了废物的来源(除产品类、社会源危险废物外) ,如行业 的具体工艺、流程、使用的化学物品等。其中的黑体字与废物代码中最后两位数字所代表 的废物类别相对应。 4.危险特性 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C) 、毒性(Toxicity,T) 、易燃性(Ignitability,I) 、反应 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 共 5 种,以对应的英文词组开头大写字母表示
范文四: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培训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
广东省废物管理中心 许冠英 二00八年五月
主要内容
危险废物概念与基本管理理念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典型违法案例
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法律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 体废物。(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一般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 一定危害的,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 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特征 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 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 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性等等
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 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 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 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 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序列为最小 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 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切实做到对危险废物 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 监管。
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危险废物标准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国际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5日生 效) □关于就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国际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 -P-二噁英)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 序的鹿特丹公约(化学品的进出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经济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
处置收费制度 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 通知》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国家目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国家规划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地方法规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部门规章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地方规划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1、申报义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申报登记。”(固体法第45条) —制定并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制定并申报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排污申报 2、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3、跨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依法报批。 4、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 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 物识别标志。 5、贮存场所的管理: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 施,并不得超过一年 ;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 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如果同时产生了危险废物,则应 承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1、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 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2、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3、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 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 事项。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年限和存档管理要求。 5、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 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 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 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申报登记制度
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 有关资料”。 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
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 记时弄虚作假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固废法》第七十五条) 管理计划的内容及依据: 依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危险废 物环境管理,检查危险废物标志、贮存、转移以及自 行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危险废物的源头消减 计划,完善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等。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名录制度 固废法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 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 现行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版) 即将发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修订版名录内容 共列危险废物401种,主要根据产生源(产生行 业,产生工艺过程)确定并分类; 《名录》(修订稿)共计九条,以及名录本体和附件 (具体请参考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别管理)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统一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标志制度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 别标准、鉴别方法和识别标志。(固废法第五十一条 )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固体法第五十二条 ) 危险废物要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 器分类收集。 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特性 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老化,能有效地防止渗 漏、扩散。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贴有标签,在标 签上详细标明危险废物的名称、重量、成分、特性以 及发生泄漏、扩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补救方 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一万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固废法》第七十五 条)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者处置制度(原则)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固体 法第五十五条 ) ……,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 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 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固体法第七十六 条)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兴建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 施,用于处理、处置其它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必 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高毒性、致 畸、致癌、致
突变性等高危险废物。 ……鼓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持证 单位回收利用。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如果自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必 须符合有关条件。省环保局文件规定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强制处置和代行处置制度(原则) ……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 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固废法第五十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 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 以下的罚款。(第七十六条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排污收费制度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 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 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 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 六条 ) ……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 污费的; ……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 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 以下的罚款。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 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 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 取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 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固体法 第57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 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没收违 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第77条)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 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 者数量多少,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 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 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 告,跨省、地级市转移的,必须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 申请同意。 目的:实行转移联单制度是为了控制危险废物的 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 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从
事经营活动的;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 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处二万元 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75条)
我国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七联单)
德国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6联单)
日本的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行政代执行制度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 置;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处 置,处置费用由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固 废法》第46条) 行政代执行制度是一种行政强执行措施,它保 证了危险废物能及时妥善、适当的处置;同时按照“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规定处置费用由危险废物产生单 位承担。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 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 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 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 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检查机关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 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 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 件。(固体法第十五条 )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现场检查的,由执行现 场检查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检查时 弄虚作假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 十条 )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 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 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固体法第六十二条 ) 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固体法第七十五条)
危险废物违法案例
案件1:中石化广州分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
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和碱渣)非法委托给 不具备资质的经营单位处理,其中,2004年委托处理 487吨,2005年2月委托处理168吨,违反了《固体法》 和省《固废条例》规定。省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 违法行为并给予5万元人民币罚款处理。
案件2:芳村海北化工购销部偷排化工废酸液案
广州市芳村海北化工购销部明知本部
不具备处理污水能 力,为了赚取利益,于2006年5—9月,先后从佛山顺德 华平热处理厂拉回230多吨废酸液,在未作任何处理的情 况,通过事先偷埋在地下的29条暗槽,直接排入珠江佛 山水道,造成河道严重污染。目前,该购销部负有直接 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何剑平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危险废物违法案例
案件3: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案
北江镉污染事故发生后,省环保局对故意不正常 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生产废水而造成 北江水域污染事故的韶关冶炼厂罚款100万元,并对 该厂违法转移含锌、铅、镉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 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韶关十多家无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小冶炼企业进行了处罚。这些无证企 业利用大型冶炼企业产生的炉灰、烟道灰等提取 铟、锗、铅、锌等金属,环境污染严重。
案例4: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业务员 陈小华收到印染企业的印染污泥处置费后,并没有 按规定把污泥拉回绿由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而是私 自把废物倒入中山鸡鸦水道内,造成了二次污染。 被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曝光。陈小华被刑事处罚。
范文五: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试卷
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考试
主要考核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重要提示:本次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部门: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90分)
1、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产生固体废物的( ),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 )、( )、( )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 )、( )和( ),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 ),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
7、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 ),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 )。
8、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 )、流向、( )、( )等有关资料。
9、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 )设施、场所,安全( )存放,或者采取( )处置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 )。
10、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 )。
11、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计划,并向所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2、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13、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 )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1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 )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15、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 );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6、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17、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4、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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