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职工临时困难补助规定
职工临时困难补助规定
为了合理使用职工集体福利费,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经所工会研究,对本所职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况而引起的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 职工本人因患癌症等重病,费用支出较大;
2. 职工本人或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和配偶患重病,费用支出较大;
3. 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生活困难。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本所职工,给一次性慰问补助费200元:
1. 因病住院治疗;
2. 生育、绝育手术和实行计划生育采取措施失败人工流产(出具医务室证明);
3. 直系亲属、配偶、公婆、岳父母死亡。
三、职工其家庭平均生活水准低于上海市总工会颁布最低生活标准线,可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四、具有下列情况者可申请助学补助:
1. 本人或爱人下岗,且家庭收入低,人均生活水平低于500元,子女在读书的。
2. 单亲家庭且经济负担较重,子女在读书的。
以上情况每学期开学前,本人可向分工会提出助学补助,经分工会同意,所工会福利组讨论审批,按不同学历及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职工死亡一般一次性补助500元,如有特殊困难,家属可提出申请,经分工会同意,所工会福利组讨论审批。
六、非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重病而引起生活困难,职工因出差或在所内失窃财物原则上不予临时困难补助。
七、本条例经所工会委员会讨论,从二??二年六月起试行。
302
303
范文二:陕西困难职工补助规定
陕西省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申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需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法足额缴纳工会会费
(一)区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1.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 800元以内。
2. 职工本人、父母、配偶、未就业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经医保 报销后全年自付医药费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 30%以上的。
3、职工本人家庭人均收入在 1000元之内,子女就读于大专及以上院校。
4、职工本人家庭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 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二)市级困难职工认定标准
1.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 400— 800之间,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
200元以上,或子女就读于大专及以上院校。
2. 职工本人、配偶、未就业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经医保报销后 全年自付医药费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 50%以上, 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 持有低保证的职工。
(三)市级特困职工认定标准
1. 职工家庭领取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后,本人、配偶、未就业子女 患重大疾病、 慢性疾病, 经医保报销后月自付医药费 200元以上, 或子女就读于 大专及以上院校。
2.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 400元 — 800元之间,本人、配偶、未就业子女患 有 10种重大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 经医保报销后月平均自付医药费 600元以上, 或子女就读于大专及以上院校,且月平均自付医药费 300元以上。
3. 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在 800以上,本人、配偶、未就业子女患有 10种重 大疾病或其他慢性疾病,经医保报销后,全年自付医药费超出家庭全年收入的 70%以上,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职工家庭因突发灾难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影响家庭基 本生活。
困难职工审批程序
(一)申请。在职职工、原单位负责管理的离退休职工(含病退、内退), 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实。基层工会接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据相关认定标准对申请人致困 原因和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入户核实, 并由核查人在 《困难职工登记表》 上签俱意 见。
(三)公示。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进 行初审后,对符合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条件的,在本单位或居住区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公示报告。
(四)填表。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总工会指 导符合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条件的职工填写《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 《困难 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 3份。
审核特困职工所需资料
1、特困职工名单汇总表;
2、特困职工登记表;
3、《特困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 3份;
4、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离(退)休证;
5、患者病历及 2012年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 1寸免冠照片 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审核市级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1、困难职工名单汇总表;
2、困难职工登记表;
3、石家庄市《困难职工优待证》审批表一式 2份;
4、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离(退)休证;
5、患者病历及 2012年全年医保报销费用单据;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公示报告;
8、 1寸免冠照片 1张;
9、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审核区级困难职工所需资料
1、困难职工登记表;
2、公示报告;
市级特困、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
1、致困主要原因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
需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灾害的:
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 财产重 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3、致困主要原因为供养子女上学的:
需子女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4、致困主要原因为残疾的:
需出具残疾证及复印件。
5、致困主要原因为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
需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低保证及复 印件)。
6、致困主要原因为失业的:
需出具失业证及复印件。
范文三:困难职工补助
困难补助申请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叫侯继超,现年59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现是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里的一名普通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经过再三考虑,特申请贫困补助。
我本人一直在承德建龙钢铁公司工作,原本家里生活就比较困难,我老伴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未参加工作,且身体患多种疾病:糖尿病、支气管扩张、哮喘、肝硬化等病。每月为维系老伴的身体状况,已经使家里生活在困难线上,后在2005年我的身体感觉不适,在承德附属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直肠肿瘤,为使我本人的身体状况好转,家里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做了直肠切除手术。本以为做完手术后,可以继续工作来偿还家中所欠医疗费用,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今年3月份复查中,我2005年所患直肠肿瘤,已转移至肺部及头部,为延续生命,在承德市第三医院(肿瘤医院)进行化疗、放疗。使本已非常困难的家,雪上加霜。
正值困难之际,厂领导来电话告知本人,承德建龙钢铁公司正在为生活困难家庭进行救济、援助。在此,我代表全家人对公司领导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有理由相信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范文四:困难职工补助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困难职工补助)
职权级别:区科层(工会)
职权内容:研究区科困难职工补助问题
责任部门:区科工会委员会
运行程序:
1、 负责制定《区科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并经区科职代会表决通过。
2、
3、 参加区科扶贫解困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困难职工情况。 召开工会委员会,审定、核实区工会小组上报的困难职工人员及材料。
4、 将确定的困难职工人员及材料报公司工会审批。 公开事项:公司有关文件、困补条件、困补人员名单及材料 公开范围:区科全体员工
公开形式:区务公开栏、局域网
配套制度:《区科扶贫解困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认真贯彻上一级工会组织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履行工会维权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政领导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使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为创造
和谐企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扶贫解困的原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①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② 实事求是的原则
③ 扶贫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困补职工的范围
第三条【困补范围】
区科全体符合困补条件的全体职工
第四章 困补职工的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 困难职工:
市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70元;
县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05元;
农村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130元。
收入略超(50元以内)上述界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列为困难职工:
① 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
② 遭遇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 单亲家庭且需供养子女上学的;
④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 特困职工
①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以上三种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且因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在大中专院校读书,使家庭支出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有负债且无年内偿还能力的职工。
② 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重绝症,致使家庭支出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负债万元以上且无年内偿还能力,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职工。
第五章 职工申请、审核、上报
第五条【困难职工申请程序】
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必须在每月22日前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叙述申请理由和困难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如:本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条)、家庭人口情况证明、无就业或学生在校学习的证明等。由工会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符合条件上报区工会。
第六条【区科工会审核、上报程序】
①区工会生活委员负责核实、调查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补助人数和补助金额,并形成会议纪要,上网、上公开栏进行公示。
②生活委员负责将讨论结果按规定编制表格,包工会主席签批,并于24日前报矿业公司生活保障部批准。
对于困难比较大或特殊情况(如:家庭遇到火灾、水灾、被盗等)的职工,区工会应及时向矿业公司工会报告情况,取得矿业公司
工会组织的支持。有必要时组织和动员员工捐款,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问题。
③ 生活委员应按时参加矿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困不平衡会,及时全面地反映区困难职工的状况,给矿业公司工会组织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章 困难补助发放与公示
第七条【补助与公示】
生活委员应按矿业公司工会批回的困补金额,及时交给困难职工并登记在册,同时将公司工会审批结果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定期对困难职工进行家访,确保职工生活稳定。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领导小组】
成立区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主抓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由工会生活委员和组织委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章 有关规定
第九条【工作制度】
扶贫解困工作人员要宣传党的有关扶贫解困的政策和规定。认真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做工作,严格按标准行事,实事求是,不许有任何的随意性。
区扶贫解困工作小组掌握本区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状况,知晓他们的困难原因,摸清他们的底数,并建立必
要的职工家庭生活档案和困难职工档案,同时做好困难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十条【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困难或特困职工
1、 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
3、
4、 赌博且仍不思悔改的; 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 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2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照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的;
5、 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 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
7、
8、
9、 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 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1、 无法定赡(抚、扶)养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
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抚、扶)养;
12、 按河北省《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3}40号中)“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家属的常住户口”的规定登记常住城镇户口未满三年的(城中村集体转非的除外)。
1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开拓二区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配套流程图:公开区科困难职工补助流程图
范文五:困难职工补助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困难职工补助)
职权级别:区科层(工会)
职权总则
第一条【目的】
认真贯彻上一级工会组织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履行工会维权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政领导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使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稳定,为创造
和谐企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扶贫解困的原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 实事求是的原则
? 扶贫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困补职工的范围
第三条【困补范围】
区科全体符合困补条件的全体职工
第四章 困补职工的条件
第四条【基本条件】
一、 困难职工:
市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70元;
县区城镇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205元;
农村户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130元。
收入略超(50元以内)上述界定标准,且同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列为困难职工:
? 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
? 遭遇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 单亲家庭且需供养子女上学的;
?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 特困职工
?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以上三种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且因职工(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在大中专院校读书,使家庭支出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有负债且无年职工申请、审核、上报
第五条【困难职工申请程序】
困难职工申请困难补助,必须在每月22日前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叙述申请理由和困难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如:本月工资收入证明(工资条)、家庭人口情况证明、无就业或学生在校学习的证明等。由工会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讨论,符合条件上报区工会。
第六条【区科工会审核、上报程序】
?区工会生活委员负责核实、调查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困难职工补助人数和补助金额,并形成会议纪要,上网、上公开栏进行公示。
?生活委员负责将讨论结果按规定编制表格,包工会主席签批,并于24日前报矿业公司生活保障部批准。
对于困难比较大或特殊情况(如:家庭遇到火灾、水灾、被盗等)的职工,区工会应及时向矿业公司工会报告情况,取得矿业公司
工会组织的支持。有必要时组织和动员员工捐款,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问题。
? 生活委员应按时参加矿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困不平衡会,及时全面地反映区困难职工的状况,给矿业公司工会组织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章 困难补助发放与公示
第七条【补助与公示】
生活委员应按矿业公司工会批回的困补金额,及时交给困难职工并登记在册,同时将公司工会审批结果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定期对困难职工进行家访,确保职工生活稳定。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领导小组】
成立区扶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主抓日常工作,其他成员由工会生活委员和组织委员组成,并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章 有关规定
第九条【工作制度】
扶贫解困工作人员要宣传党的有关扶贫解困的政策和规定。认真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做工作,严格按标准行事,实事求是,不许有任何的随意性。
区扶贫解困工作小组掌握本区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状况,知晓他们的困难原因,摸清他们的底数,并建立必
要的职工家庭生活档案和困难职工档案,同时做好困难职工的思想工作。
第十条【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困难或特困职工
1、 在就业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下岗人员;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的; 2、
3、
4、 赌博且仍不思悔改的; 子女自费择校就读的; 家庭住宅人均使用面积超出当地上年度人均使用面积2倍以上的(家庭人口不足3人的按照3人计算)或二年内新装修住房的;
5、 使用汽车、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 电话月消费总额(包括月租)连续两个月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8%的;
7、
8、
9、 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
假证明材料的;
10、 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1、 无法定赡(抚、扶)养的老年人、病残人员及孤儿,其财
产赠与他人的由财产受赠人负责(抚、扶)养;
12、 按河北省《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3}40号中)“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当地申请办理本人及共同居住直系家属的常住户口”的规定登记常住城镇户口未满三年的(城中村集体转非的除外)。
1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开拓二区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配套流程图:公开区科困难职工补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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