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包括哪些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包括哪些
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包括哪些
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 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 报关离境 ; 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 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 给予退 (免 ) 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 (不收汇核销 ) 。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 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 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 资的货物, 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 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 备、 原材料和散件, 以及补偿贸易、 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等。 二是报关不离境。包括运往港、澳、台地区的货物 ; 运往出口加 工区、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 (b型 ) 、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 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 ;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 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 出境口岸免税店 销售给出境人员的国产商品等。
三是不报关不离境。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 款,在国际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 ;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 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购买的物品和劳务等。 免税不退税货物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的计算机软 件, 出口的含金 (包括黄金和铂金 ) 成份的产品, 出口的避孕药品
范文二: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免、抵、退”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应用举例: 【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剔税 (2)抵税 (3)尺度 (4)比较 (5)挤兑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例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 (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应用举例: 教材【例6】: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 【2005年考题——综合题——节选】 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产品企业)200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12月取得境内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12月份200万元)、取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12月份6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3%;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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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90万元、歌厅收入40万元; (2)12月份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要求:(1)计算2004年12月出口货物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2004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24(万元) 当期应纳税=200×17%-(85+8.5-24)=-35.5(万元) 免抵退税额=600×13%=78(万元) 应退增值税=35.5(万元) (2)应纳营业税=90×5%+40×20%=12.5(万元) 【2003年考题——综合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 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 18 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 — 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 (1)11月份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0.4+5.8+1.26=171.96(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 =75(万元) ?应退税额=75(万元) ?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300+50)×(1+20%)=42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20×(17%-15%)=8.4(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 (万元) ?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 =[120+40]×17%+3.6-35.96=-5.16(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 × 退税率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
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型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
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
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
教材【例8】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套)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
票注明金额5000元,退税税率6%,该企业的应退税额:6000?(1+6%)×6%+5000×6%=639.62(元)
教材【例9】某进出口公司2005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成增值税发票一张,注
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10000×13%+2000×17%=1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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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
发布时间:2012/3/10 17:43:52 浏览数:99
一、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货物
对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在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都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这里的离境是指货物离开海关管辖境内,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等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也应视为离境。
未出口的货物、走私出口的货物以及不能提供出口证明的货物不能退税。
二、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一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没有直接出口,但最终为境外所消费的货物,如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耗用的货物;二是虽在境内消费,但出于公平或对等原则的考虑视同出口的货物。
如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由于境外中标产品进口时免征进口税收,为维护公平竞争,视同出口产品。
准予办理出口退税的特殊货物主要包括:
1.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
货物;
3.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4. 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物品;
5.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这一政策随着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而逐步取消);
6.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
7.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和蒸汽;
8.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9. 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10.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11. 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区内企业使用的货物;
12.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
13. 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
14. 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
15. 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出口的货物;
16 进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国内货物;
17. 进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货物;
18 经保税区仓储的出口货物;
19. 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在区内出口的货物;
20. 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
21. 出口企业出口的自用旧设备。
特准退税关联关系一览表
退税计算方适用退税税率的特殊特准退税类别 经营者类型 法 规定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
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2、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
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
收取外汇的货物; 其他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4、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
(除卷烟); 其他 免退税 适用征税率 5、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生产企业/其
(2009年将逐步取消); 他 免退税 17%或征税率 6、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
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
物品和劳务; 其他 免退税 征税率 7、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
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
的水、电、气和蒸汽; 生产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外贸企业 免退税 被修理货物的退税率 8、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
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9、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
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
出口的货物;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0、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外贸企业 免退税 17%或征税率 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
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11、区外企业销售给出口加工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区内企业并运入出口加工区供
区内企业使用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2、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
式出口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13、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按[2004]238规定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生产企业老的退税率 免抵退税
工程结构物产品;
14、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
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
品;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5、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出口
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6、进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国内
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7、进入保税物流中心(B型)
的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18、经保税区仓储的出口货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现行退税率 19、保税区(不包括保税物流外贸企业 免退税 现行退税率 园区)内企业在区内出口的货现行退税率 物; 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
20、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 其他 免退税 21、出口企业出口的自用旧设生产企业/外免退税或免备;贸企业/其他税
三、免税但不退税的出口货物
1.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
4.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5. 计算机软件;
6. 含金产品;
7. 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
8. 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
四、不予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1. 原油以及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
2. 柴油;
3.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进料加工复出口除外);
4. 援外出口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除外);
5.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外的卷烟;
6. 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
7. 非列名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8. 国家规定的其他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
目 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10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12 参考文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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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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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作 提 纲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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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大众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步提高。而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其交易方会计信息要求也提高,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也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不可逆性的规定。按照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预期不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不应列入资产,预期不会带来原预计额的经济利益的资源要折扣后列入资产,即减除预计减值后的部分才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问题的研究,理论上提高企业对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促进企业完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提出建议,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完善。实践中,这一研究旨在加强企业对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认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提示相关部门就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以下就是我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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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大部分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是按单项资产计提。
1、计提公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2、全额计提情况: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是就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计提减值准备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制定的财务政策更加稳健。而从信息的使用者角度出发,适时考虑无形损耗,更精确计量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现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固定资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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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度终了”较好掌握,但是“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就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在操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可以随意制定计提时间,造成虚假信息泛滥,误导投资,也使企业之间提供的相关信息缺乏了可比性。
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是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报表。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而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的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开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因此公允价值难以得到合理的确定,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划分不同性质的资产所使用的计量属性,企业资产按照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待出售和处置或者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且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资产,如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另一类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通过持续使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资产,这类资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如企业的生产设备和产房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即使有公平的市场价格,但由于这类资产在正常经营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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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会被出售或处置的,因此,其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其特定主体价值的计量是无关的,其价值取决于其未来所能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折现值。即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同企业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下其特定主体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笼统的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取其高者,不仅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单个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和经营管理水平下降的条件下,企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能会大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可能大于现值,此时,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来看,企业应该以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来计提资产减值,这正是投资者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但是,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由不计提减值,而不对现值进行估计。而此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资产价值不仅没有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损害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获得的信息本身可能就是不完整的,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造成了投资者的决策失误。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难度较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来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
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取得是需要企业管理层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其中预计的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如销售量,以及售价的预测;为实现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如设备购置、厂房构建的预测;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固定资产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如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公允价值的预测。而这些预测,一方面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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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具有较高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对于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占据着市场经营的主体,而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不会单设部门去管理现金流量,这样一来,对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就会造成不确定,带来数据失真的后果。
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这样一来折现率成了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价值的会计估计显然会有差异,这样也容易导致利润操纵,因而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考虑进去。这样做企业将导致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一部分进入了产品成本,一部分进入了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做不是强行将本来属于一体的事物拆成了两部分,而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估计的大小将使营业费用与非营业费用之间的界限变模糊,进而影响到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计算结果。由于折旧率和尚可使用年限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各期均要做相应的改变,固定资产均要重新计提折旧,不但计算烦琐,而且容易出错。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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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利润操纵是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的效用少交所得税或实现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能够平抑各年度间的利润波动,为踌年度利润调节留出空间,有的企业甚至将视为操纵盈亏的“蓄水池”。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形式:
1、 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企业自身的动机,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或向银行贷款,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企业利润,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反映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来粉饰财务报表,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从而来得到想要的结果。
2、 多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盈利的公司加速计提,一些企业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固定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有些企业人为地多提或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主观随意性较大,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既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从而达到一定的目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使得企业想要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美梦破灭,避免出现虚列资产,少提减值而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这一项规定大大减少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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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并规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可能性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规定统一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时间,避免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年报时均应按照准则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准则还规定了,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后,会计期间内均不得转回。
1、判断资产减值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是否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可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看,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幅度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有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看,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2、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时,应当按照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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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资产的公允价值经济安全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顾及另一项金额。
3、由于该企业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企业的特有信息。然而,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很短,各项措施都极不完善,在这
[9]种情况下不宜赋予企业过多的选择权。因此,应该对资产减值的试用范围作较详细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尽可能减少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权。
对于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会显得标准得多,好掌握的多了。所以,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该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该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作为企业治理、会计准则市场的不完善和不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给了企业一定程度的会计适应性,安心的企业通过专业判断与会计选择给市场的特定企业的信息。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市场仍然很短的开发时间,这些措施都是很不完美,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有太多的事要让企业期权。因此,我认为审理的范围应是资产减值,为一个更详细的要求,减少会计人员估计的范围和判断的人类,避免企业主观和任意实施会计政策、统一和规范会计资产的减值准备等上述方法、规定比例方法来减少同类业务的多样性和选择。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固定资产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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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金额的确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 经济 环境而定。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预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状态管理,并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及时分析,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要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正确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更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开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虽然对逆转资产减值是一种严重的虐待在中国的政策,但作为一个实际的政策,,其存在的修订的精度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数据。如果未来的资产价值的逆转恢复,然后要自然减值亏损公认。为了防止损害调整利润情况是由企业、计提的减值,之前的资产价值回收和逆转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属于企业谨慎性原则在过去对反向的滥用,秘密的准备。我想,是区分开发有关系统提供了一个标准,而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减值准备的转移反应,进行应用回顾性的调整。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这个禁令不是逆转,但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标准,而发展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的使用的固定资产减值。
2、加强信息披露
在目前的有关规定,规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化,在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不应详细描述了哪些变化。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提供或者转让大型回来时,并没有提及或少提及的原因是资产减值,而且没有透露细节,甚至如果投资者想知道更多的损害企业资产,没有开始。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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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披露企业的资料,减值准备的利润来提高使用现象的控制有一定的影响。此外,作者建议监管部门披露信息作为上市企业将被评估的重要部分,限制人为操纵利润。
3、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 科学 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企业自身要注意到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减值计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资产减值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审计证据,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中可收回金额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差异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一项错报,并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如差异金额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则不必调整,但各项差异的累积数对会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各项差异综合起来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例如强调不相容职位的相互分离与相互牵制。为了使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比较公允地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减值情况,正确报告当期的资产和经营业绩,对于在测算过程中的一些关键岗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分离,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效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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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业内部监督部门作用,对于一些需要有关人员做出判断的事项应当交由相关的监督部门再次核查。
综上所述,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对此我有了一些了解,但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我并未能完全深入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本文只是粗浅的分析,尚未触及课题的精髓,仍需要加强学习知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因此这篇文章只是一个粗浅的研究与论述,我今后仍需多加学习,运用更多的实践知识,在具体应用方面多以研究,并做进一步的探讨与分析。 评语:看了你的论文,与上一稿相比没有太大改观啊,尤其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部分,要继续找一些资料,可以到收费网站或找一些权威的书刊杂志的资料来补充。一定要找一些有深度的资料,不能过于简单了。佟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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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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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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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的运费可以按进项税11%抵扣吗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的运费可以按进项税 11%抵 扣吗
网友提问:
已享受出口退税的产品,收到的该产品发生的运费 (专用发票 ) , 可否按进项税 11%抵扣 ?
律师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 (三 ) 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 税率为零 ;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 策的通知》 (财税 〔 2012〕 39号 ) 第二条规定, 适用增值税退 (免 ) 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 退税办法。
(一 ) 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 (视 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 4) 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列名生产企业 (具体范围见附件 5) 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 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 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 ) ,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 退还。
(二 ) 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以下称外贸企业 ) 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免征增值税, 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 还。
根据上述规定,已享受出口退税的产品,该产品的税率为零。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范文五:王术芳/哪些企业出口货物才能享受退税?
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具有一定资格的才能够享受退税。
一、是否必须一般纳税人
依据财税2012 39号,小规模企业出口货物执行免税政策,只有一般纳税人出口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二、有无进出口权
依据财税2012 39号:
1、???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商贸企业出口,必须具有进出口权的才可以退税,对于不具有进出口权的商贸企业出口执行免税政策;
2、???具有生产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生产企业,有无进出口权都可以享受退税。对于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可自营出口,也可以委托出口,自行办理退税;对于不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只能委托出口并自行办理退税
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依据商贸函2007 122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办理进出口权,也就是说只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具有生产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分公司委托出口货物才能够退税,对于商贸性质的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委托出口的不能享受退税
四、计税方法
1、对于生产企业,必须是采用一般计税才可以享受退税,如果采用简易计税则执行免税政策。由于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计算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需要抵扣,而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简易计税办法的生产企业不能享受退税(在国税公告2013 12号附件11中的免税类型中列示了生产企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出口货物需要免税处理)
2、对于商贸企业,不论采用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都可享受退税。商贸企业的退税依据为进货专票,其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对于商贸企业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对其退税没有影响。
综上所述,对于出口货物能够享受退税的企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才能够享受退税:
1、生产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必须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要求必须有进出口权和法人资格
2、商贸企业:必须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进出口权、必须为法人资格、不要求必须一般计税方法
声明:
本文由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邀讲师、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跨境电商委员会特聘专家讲师王术芳讲解并拥有版权,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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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大纲:进出口会计实务/出口退税实务操作视频课程
课程涵盖:
外汇政策及应用服务平台操作讲解
电子口岸操作讲解、无纸化通关操作
贸易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成交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结算方式讲解及风险规避
离岸公司讲解及实务合规操作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列讲解
进出口业务会计实务讲解
进出口贸易风险讲解
出口退税政策讲解
外贸2.0、生产2.0退税系统操作
进出口企业资质办理(含三证合一流程)
跨境人民币操作讲解
跨境电商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区域讲解
进出口疑难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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