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在建工程账务处理
[提要]本文介绍了新准则学习之预付工程款,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阅读: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
【预付工程款账务处理】新准则学习之预付工程款
学习固定资产准则时,发现预付账款科目的使用有了新变化,尽管这与投资等准则的变化幅度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实务中往往会经常遇到这些细小的问题,记于此,以备忘。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1123预付账款”科目规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保险)预付的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转销预付的赔付款,借记“赔付支出”、“应付分保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主要变化在于以上的粗体字部分,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1151 预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仅为“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并不包括“企业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这部分内容在“1603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该科目账务处理中有详细说明:
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应于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变化,即企业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款不再直接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而是先在预付账款中核算,于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结算时,再由预付账款科目转入在
建工程科目,新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1604在建工程”也同时作出了相应规定:
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不知道改变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起先我一直认为预付工程款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更合理,因为它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为购置长期资产而发生的,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计入流动资产于理不合。实务工作中,也对企业出现的类似现象建议调整过,但新准则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着实令人郁闷。不过,新准则也强调了一点,即强调在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结算前发生的预付款项方能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款项结算后仍应转入在建工程科目,这样就限制了企业为了让报表好看一些而可能调节工程预付款的核算方法以改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预付款一般只有收款收据:
1、根据收据计入预付账款科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收回正式发票后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以前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剩余款项)
3、购入设备款项未付齐且未取得发票时呢?
(1)预付时,未取得发票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支付剩余款,并取得发票时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
贷:预付账款(以前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剩余款项)
范文二: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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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
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5、施工企业将建筑业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建房单位。
关于代建项目的核算问题,由于代建项目不属于B公司的资产而是代管项目,核算也属于代为核算性质,因此核算方法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方式核算。同时在核算方式上必须满足税务上的要求,由于了B公司不垫付资金,而且发生的发票都应A公司的抬头,那么在设立业务流程上,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应走委托方的帐;也可以受托方设立专户,委托方的拨款专款专用,受托方不能体现垫资。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上,如果资金只是从委托方帐户核算,那么可以只设铺助帐,正式帐只是对收取的代建费进行核算。
如果受托方设专户进行核算,受托户应把代建工程整个流程体现出来,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代建工程的种类及其成本核算的对象和项目
代建工程是指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各种工程,包括土地、房屋、市政工程等。由于各种代建工程有着不同的开发特点和内容,在会计上也应根据各类代建工程成本核算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用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成本核算方法。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土地(即建设场地)、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分别通过“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在这两个账户下分别按土地、房屋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各项支出,进行代建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的明细分类核算。除土地、房屋以外,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其所发生的支出,则应通过“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因此,开发企业在“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核算的,仅限于企业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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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应根据各项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可设置如下几项:(l)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开发间接费。在实际核算工作中,应根据代建工程支出内容设置使用。
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支出和对代建工程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开发间接费用”等账户的贷方。同时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类记入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基本上和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相同。
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经验收的代建工程,应将其实际开发成本自“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并在将代建工程移交委托代建单位,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将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自“开发产品”账户的贷方转入“经营成本”账户的借方。
如某开发企业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委托,代为扩建开发小区旁边一条道路。扩建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拆迁补偿费300 000元,前期工程费 160 000元,应付基础设施工程款 540 000元,分配开发间接费用 80 000元,在发生上列各项扩建工程开发支出和分配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贷:银行存款 460 000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540 000
开发间接费用 80 000
道路扩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结转已完工程成本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产品——代建工程 1080 000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为满足税法的要求,在财务处理上,个人认为应在业务上有所突破,财务处理只能是按业务特点,来满足核算要求,代建的会计处理是很多年以前的流程,由于税务上不断出现新的要求,老的核算思路已不能满足业务上的要求,希望网友提出宝贵意见,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会计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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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建工程的核算,规定不很明确,新准则及新通则没有说明,房地产会计教科书说的太笼统,值得我们探讨。这里只探讨会计税务处理,不探讨筹划。
一、先看几个税务规定:
A、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二)苏地税发 [ 1996 ] 074 号三、关业其他代理服务的征税问题。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除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以外的其他受托事项的经营活动,并与委托方实行全额结算(原票转交),只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纳税人提供上述其他代理服务,可根据其实际取得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务依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否则,应一律按自营业务计征营业税。
四、关于房屋开发公司代承建的房屋征税问题。房屋开发公司承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建房,如委托建房的单位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书以及基建计划,且房屋开发公司(即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并同时符合本《通知》第三:条中"其他代理服务"条件的,则对房屋开发公司实际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计征营业税。否则,对房屋开发公司承办建设的各种房屋,均应全额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
B、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工程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宁地税(流)发[1998]073号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工程计税依据的请示》(银地税(流)发[1998]008号)收悉。经了解,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代建工程业务的方式有二种:第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种是土地使用权归建设单位。以上二种方式,工程所需全部建设资金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工程代建合同或房屋代建协议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代建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代建费)或按代建工程的建筑面积定额收取管理费(代建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土地使用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设单位如何结算,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价款及管理费(代建费)和价外费用,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凡土地使用权归建设单位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代建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管理费(代建费)和价外费用,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关于“代建”房屋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554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施工手续后根据其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按施工进度向乙方预收房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替乙方办理产权转移等手续。甲方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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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如甲方自备施工力量修建该房屋,还应对甲方的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D、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国税发2006 31号七、关于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开发企业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2个月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日或在合同完工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季确认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法即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同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完工进度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测量已完成合同工作量等方法确定。
(二)开发企业在代建工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节省的材料、下脚料、报废工程或产品的残料等,如按合同规定留归开发企业所有的,应于实际取得时按市场公平成交价确认收入的实现。
补充一下(一),一般是在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确认收入。补充一下(二),出售时,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工业6%缴纳增值税。
二、代建工程的必备条件:
从上边4个税务规定可看出
1、委托方拥有土地使用权。
2、委托方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复,既委托方立项。
3、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列明合理代建费。
4、受托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垫付资金。
三、代建工程和定向开发及合作建房的区别。
代建工程和定向开发、合作建房有本质区别。定向开发(先有了购房人,你开发的房屋是专门卖给他们的。实际上是一种定向销售方式,其他与正常开发过程没区别的)。
合作建房(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十七、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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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四、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代建工程的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受托方与委托方实行全额结算(原票转交),只向委托方收取代建手续费的业务,就是说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不与房屋开发公司(受托方)签订合同,而直接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受托方只收取一定代理费的房地产开发方式。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建工程成本核算很简单,仅仅核算代建手续费即可。在工程结束时向委托方开具服务业的营业税发票,缴纳按服务业的营业税。委托方自用产权不发生转移的不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委托方产权发生转移的则缴纳税金,产权所有方的发票由委托方开具。
第二种方式是受托方与委托方实行拨付结算,就是说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直接与房屋开发公司(受托方)签订合同,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资金由委托方拨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拨付给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最后销售或移交给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收取代建手续费的业务。
这种方式也就是中国目前所有房地产教科书上所讲述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市政工程(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旅游风景)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代建的土地、房屋参照正常的开发成本设置。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支出和对代建工程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的贷方。同时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类记入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基本上和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相同。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经验收的代建工程,应将其实际开发成本自“生产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科目的贷方转入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科目的借方,并在将代建工程移交委托代建单位,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将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自“库存商品”科目的贷方转入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仅核算代建工程成本,还要核算代建手续费。在工程结束时的税金缴纳及发票开具同第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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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工程挂靠账务处理
工程挂靠账务处理
一个建筑企业,收到工程款,作预收,要不要交营业税,扣下管理费,余下的钱给了挂靠的项目组,怎么做分录 先扣下税金及管理费,等他提供了发票过来后再把税金还给他 我看过有些企业是在预收账款里专门核算挂靠工程 在应付账款中核算自营工程的应付款 所得税还分查账征收和带征,核算方面是有些区别的 不过不管是自营和挂靠,形式上都是要按自营来进行会计处理。建筑行业只要收到款项就要交税。若是挂靠项目应先扣下税款、管理费、其他代付费用后让挂靠单位凭发票或造小部分工资来抵账,否则你无法处理账务,再说你要是先把钱付给他了,再让他拿发票就困难了。 建筑企业收挂靠公司管理费如何做账 【问】我公司是建筑企业,现有另一公司(没有资质)挂靠我公司,利用我公司资质承包一建筑工程,我公司收受该公司管理费,建筑发票由我公司开给发包公司,我公司应该如何做账? 【答】您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作为您公司的施工项目核算,一般有两种核算方法。 一是将工程转包给该公司,按您公司开出的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另一公司到 税务局代开发票(或是自开)给您公司作为成本扣除。 一是按您公司开出的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另一公司提供材料、人工和其他的费用发票作为成本。 【问】我公司属于建筑企业,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工程在转包出去,收取管理费。这样收入应该怎样确定?不做主营业务收入只确定其他业务收入-管理费合理吗?在帐面上这样体现税务那里可以吗 不合理吧? 这个挂靠本身就是不允许操作的,虽然建筑单位都这么操作,但放到台面上是不允许的。应该承包人到你那领取资金的时候,要做成本处理的,所余差额即管理费就是这个工程的利润不合理,贵公司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分包的形式来核算,即贵公司作为总包商承接业务,再由贵公司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进行建造。在税务处理时根据营业 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如果是转包的,总包方应当按全额确认收入,按分包成本计入成本,但计算营业税时,应当以总承包额减去分款后的余额计征营业税。 另外对于挂靠方式经营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营业税纳税人有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问】请问承包人来我公司拿工程款时做成本处理,只有人工费没有材料费,这样核算不行吧!企业所得税税务局是按收入让我们纳税的,如果把收到的工程款都确认为收入,那我们所得税岂不是要交很多 请问承包人来我公司拿资金时做成本处理,成本只有人工费,没有材料费(因工地购料单都无正式发票),如果是按之间的利润即管理费确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务局是按收入让我们纳税的,这要怎么处理?还有承包人自己交的税金或甲方代扣的税金怎样处理?这里好像有很多地方都矛盾啊? 【答】关于挂靠的工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现在社会上实际有许多项目都是由包工头挂靠在一家或多家建筑公司,然后通过围标等各种方法方式再承接下来的,承接下来以后一般是按工程结算价格的 0.8%~1%交纳管理费给建筑公司。 一般包工头是不做帐的,因为自己的工程发了多少工资,用了多少材料,租赁了多少机械台班,交了多少的税金,工程做下来形成了多少利
润,自己心里面都是有数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般包工头承接工程时发生的投标费用,购买标书费用都是包工头自己出的,建筑公司无须账务处理。 然后主要是正式施工的时候了,我们这里只讲跨年度的工程,不跨年的比较简单。这里就不多说! 资格预先审前,包工头到建筑公司开具介绍信,此时一般往往要交纳300~几千元不等的开介绍信费用给建筑公司,一般3 级资质建筑企业开介绍信的费用是 300~500 元不等,2 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开介绍信的费用是500~3000 元不等,如果标的值大的话会更多点。此时建筑公司按收到的介绍信费用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略)。包工头中标后开工后发生工程直接费用等都由包工头自行处理,建筑公司此时可以不做账务处理。到了期末(一般是当年的12 月31 日)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确认收入、成本(当然是所有权不属于建筑公司的了,但是由于1、建筑公司要资质年检需要有业绩 2、建筑公司做为乙方是要承担合同义务的,即使合同义务是要由包工头承担) 假设一项工程预算为100 万的土建工程,工期为8 个月,2010 年9 月1 日开工,2011 年4 月30 日完工。 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0 年12 月31 日按照工程完工百分比(假设是 50%)确认存货 借:主营业务成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 50 2006 年4 月30 日完工 借:主营业务成本-XX项目 49.5 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00*1%*50%=0.5 贷:主营业务收入-XX项目 50 收到包工头交来管理费 借:现金 1 贷:工程结算-XX项目 1 借:工程结算-XX项目 1 贷:工程施工-XX项目-毛利(管理费) 1 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会没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呢,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包工头找税务局代开建筑安装发票时已经 由包工头交纳了所以不需要计提税金及附加。 以上是个人对挂靠在建筑公司的项目的一点心得,欢迎各位多提意见与扳砖。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财务管理 随着近几年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建筑业已成为我区最重要的税源之一,然而,由于建筑市场
各方主体行为的不规范,出现了如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这些问题目前税务机关还缺乏对其有效的税源管理手段。就从税收角度探讨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税收征管问题并提出建议 。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概念、表现形式及会计核算 方 式 所谓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是指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并向其缴纳一定管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挂靠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被挂靠人,它是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办有税务登记证,以查帐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另一方则是挂靠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这类企业一般都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另一种是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个人合伙组织、无证施工队等,一般不办理工商执照,不办理税务登记,这一种因流动性较大,使税务部门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 ( 二 )挂靠经营的表现形式。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挂靠经营的存在着以下几种表 现形 式 1 .名为联营承包,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达到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又与无资质或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工程项目联营承包合同书。而中标的建筑施工企业退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关系,约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之后,也不进行实际施工,也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由联营的另一方承建工程。 2 .名为投资开发,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开发商个人为了不失去建筑工程中的利润,增大更多的利润空间,寻找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单位作为挂靠单位,自己既是发包方又是承包方,由自己任工程项目负责人,自己聘任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只向挂名的承包单位交纳少量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开发商将建筑物处置后,便溜之大吉 。 3 .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经营
此形式在建筑领域表现最多,主要指挂靠人与中标的被挂靠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由被挂靠人将挂靠人编成内部的一个项目部或施工队,由挂靠人包工包料,商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赚取的利润由挂靠人获得,并以此来规避法律,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4 .名为分包工程,实为挂靠经营此形式主要表现为,中标的被挂靠人与挂靠人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在该合同中约定,由挂靠人分包工程中的基础、主体、水、暖、电、卫、门窗制做以及屋面防水等所有分项,表面上看是肢解了整个工程,实际上还是挂靠人在管理整个工程,掌握和分配使用工程进度拨付款,技术质量及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由挂靠人来承担,被挂靠人还要收取一定的“管理
费”,此类表现形式在建筑领域也表现甚 多。 从以上四种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方无论签订什么形式的协议(合同),内容大致都是: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挂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被挂靠方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其余支付给挂靠方,用以购买材料和工资费 用支 出 。 (三)挂靠经营的会计核算方式。在挂靠经营方式下,建筑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采取“倒扒”方式,即以开具建安发票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收入,以工程结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费和公司日常管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工程结算成本。这种核算方式,以被挂靠方自营工程的形 式进行会计核算,致使挂靠工程利润大量向挂靠人聚集,项目利润转换成工程成本。有的建筑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简单,工程资金不在建筑公司账上反映,也不进行工程结算收入及工程结算成本、营业税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账上只直接反映工程管理费收入。这些都给税收管 理 带 来 了 困 难 。 二、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存在的税收问题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因其项目生产周期长、作业地域流动性强、施工企业多而杂且良莠不齐,内部管理规范程度不一等特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问题: (一)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的特殊运作影响税收监控 。 建筑企业向这些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私
营经济建筑企业、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就放任自流,一项工程多次分包、转包的情况也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在实际中,挂靠双方对外都不会承认挂靠关系,帐务上也未反映挂靠方支付给被挂靠方的管理费等项目。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取得挂靠双方的协议(最有可能是从被挂靠方取得),凭协议内的有关工程造价、结算标准、承包形式、上缴管理费等条款,来确定挂靠方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对其所得进行征税。假如挂靠双方没有签订此种协议,或者建筑公司(被挂靠方)拒绝提供这些协议,特别是被挂靠方为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外来建筑公司,税务机关难以查实工程的成本费用。这些都使地税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给日常的税款征收和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 (二)挂靠造成建筑安装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 1、对只核算管理费收入的建筑公司来说,工程项目的实际损益在建筑公司的账面上不反映,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费用开支后,账面上就反映亏损或微利,而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都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管理,结果必然是企业申报缴纳的所得税很少 。 2、对会计核算采取“倒扒”方式的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大多数不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纳税意识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所以在建筑业企业的费用中含有大量为企业负责人开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费用,如向企业负责人支付房贷车贷、子女入学费用,家属的生活费用等,这些费用的列支造成企业所得税严重流失,而企业与项目经理之间领取工程款基本上凭白条或内部工程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项目经理领款后使用情况没有合法凭证记载反映,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检查,最终导致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部分流入了项目经 理 的个人口袋 ; 3、长期以来,建筑业普遍亏损或微利,致使检查人员在对建安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在主观上已形成了一种建筑业无所得税的观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税作为检查的重点,通常只对建安营业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进行结算,而所得税往往只是就表结表,基本上无所
得税款查补入库 。 4、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较长,许多工程项目长期挂账,有时建筑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进行工程决算,造成税务机关在对其检查时无法结算工程项目利润,也就无法计算征收所得税。更有部分建筑企业,虚开建筑企业发票,虚增建筑成本,虽然多缴了部分营业税,但由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之间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所得税大量的流失,而这种偷税方式由于要涉及两个或几个单位,税务机关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5、各地的带征率有所不同,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所得税核定征收标准不一致,导致工程承包方在承接 工程项目后,挂靠到征收标准较低的建筑企业,或挂靠到外地建筑企业,致使本地企业所得税税源外流,引发了建筑业税源的无序游动 。 (三)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由于多数企业采取工程项目挂靠维持运作的形式,导致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收入无法核实,企业也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究其原因: 一是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流动性较大,导致企业无法补扣补缴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的个人所得税; 二是施工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漏洞较大,工人工资的领取,大都由项目经理统一签名领取,工人的人数由项目经理提供,无法确认。还有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的签订都是由建筑公司出面,包工头在“幕后”,所以对工程是否属个人承包难以界定。总之,挂靠现象掩盖了个体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 。 (四)挂靠造成营业税征收的减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建筑企业应该是营业税的纳 税义务人。但是在挂靠经营下,建筑企业只是表面上的纳税人,工程承包者才是真正的纳税义务人,只有他们才真正知道工程进展到什么程度,工程款已收多少,收到的款项是否已全部申报纳税以及是否有故意延期结算等工程情况。这种隐蔽性给挂靠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有些挂靠单位向建筑企业直接领取现金时不入账,致使部分应作工程收入的款项长期收入不入账,造 成了营业税减 少 。 三、完善建
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税收征管,有力地进行税源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一 )实行项目跟踪管理 建筑行业税收实行专人管理,分类别建立建安工程征管台账,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在中标或合同签定后,都实行项目登记备案。建议对一些大的工程项目施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真正承包人。一方面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须向建委报送其最终确定的承接工程 的建安企业名称、工程承包总金额、承包方式等资料,由建安企业将资料输入电脑;另一方面建安企业须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的承包合同、完工进度等资料。税务部门进行归档,并将资料及时输入电脑。这样两份资料的同时存在,给税务机关对项目实际情况及建安企业的完工进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供了方便,将会减少检查中的难度。税收管理员也应对工程多巡查,到实地多了解情况,对挂靠人多作纳税宣传,对顽固不肯提供挂靠资料的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进行处罚 。 (二)严格被挂靠单位的管理。应加强对市内大中型建筑安装企业的管控,检查是否有挂靠施工的现象,一旦发现,责令挂靠方限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告知被挂靠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拨付工程款项,避免一些建安企业随意注册、施工队伍随意挂靠、企业少缴税款等问题。建安企业要规范对承包(挂靠)本企业的建安工程及开发项目的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建立健全账务,按照承包(挂靠)建安工程项目实际收入,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申报 缴 纳企业所得税, 扣缴个人所得税 。 (三)加强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公司账面基本都反映亏损,无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润的真正所有者:包工头,从幕后推到前台,严格按照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对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 项目的真正承包人,对承
包人的所得税征收到位。 建议对下列建筑业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一律实行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各建筑安装企业代扣代缴: 1、自行承揽建筑工程并挂靠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承包人,不论其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 2、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核算管理方式的 。 3、建筑安装企业对工程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或者包料(包括全包和部分承包)核算管理 方式的 。 4、建筑安装企业按工程项目取得的收入定额或者定率分得一定的比例,其余均归工程承包人所有的。 5、建筑安装企业按照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或利润的 。 ( 四 )加强发票管理 挂靠单位所以能够“以料抵工”,开“大头小尾”发票等,归根结底还是在钻我们发票把关不严的空子。除了加强税务机关对发票领、购、存、用的管理,还要实行监管代开制度。各建安企业在工程结算、付款时,必须由该企业财务人员到税务部门开具建筑业专用发票,建设单位在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必须以建筑业专用发票 作为结算或支付凭证。不定期组织建筑业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以非 正规发票或白条入帐等行为 。 (五)协同有关部门携手共同完善建安市场管理。 建立与财政机关的信息交换制度和协作机制,对由财政预算负担的建安工程项目采取由财政部门审核,凭税务部门开具建筑安装发票付款和进行结算,从而保证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税收应收尽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联合加强建筑业税收的检查与监督,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稽查力度,检查方式不应只停留在对建筑企业凭证、报表、帐册的核对上,还要到工地现场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促使建筑企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管理。如此以来,既遏制了建筑工程挂靠经营纳税人连续欠税的发生,也可以堵住小型零散建 筑单位钻偷税的空子,从源头管住建筑行业的税收。
范文四: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
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5、施工企业将建筑业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建房单位。
关于代建项目的核算问题,由于代建项目不属于B公司的资产而是代管项目,核算也属于代为核算性质,因此核算方法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方式核算。同时在核算方式上必须满足税务上的要求,由于了B公司不垫付资金,而且发生的发票都应A公司的抬头,那么在设立业务流程上,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应走委托方的帐;也可以受托方设立专户,委托方的拨款专款专用,受托方不能体现垫资。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上,如果资金只是从委托方帐户核算,那么可以只设铺助帐,正式帐只是对收取的代建费进行核算。
如果受托方设专户进行核算,受托户应把代建工程整个流程体现出来,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一、代建工程的种类及其成本核算的对象和项目
代建工程是指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各种工程,包括土地、房屋、市政工程等。由于各种代建工程有着不同的开发特点和内容,在会计上也应根据各类代建工程成本核算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采用相应的费用归集和成本核算方法。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土地(即建设场地)、各种房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分别通过“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在这两个账户下分别按土地、房屋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各项支出,进行代建工程项目开发成本的明细分类核算。除土地、房屋以外,企业代委托单位开发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其所发生的支出,则应通过“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因此,开发企业在“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核算的,仅限于企业接受委托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所发生的支出。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应根据各项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可设置如下几项:(l)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基础设施费;(4)建筑安装工程费;(5)开发间接费。在实际核算工作中,应根据代建工程支出内容设置使用。
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核算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支出和对代建工程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开发间接费用”等账户的贷方。同时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类记入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基本上和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相同。
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经验收的代建工程,应将其实际开发成本自“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账户的借方,并在将代建工程移交委托代建单位,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将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自“开发产品”账户的贷方转入“经营成本”账户的借方。
如某开发企业接受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委托,代为扩建开发小区旁边一条道路。扩建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拆迁补偿费300 000元,前期工程费 160 000元,应付基础设施工程款 540 000元,分配开发间接费用 80 000元,在发生上列各项扩建工程开发支出和分配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贷:银行存款 460 000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540 000
开发间接费用 80 000
道路扩建工程完工并经验收,结转已完工程成本时,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产品——代建工程 1080 000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1080 000
为满足税法的要求,在财务处理上,个人认为应在业务上有所突破,财务处理只能是按业务特点,来满足核算要求,代建的会计处理是很多年以前的流程,由于税务上不断出现新的要求,老的核算思路已不能满足业务上的要求,希望网友提出宝贵意见,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会计税务处理
关于代建工程的核算,规定不很明确,新准则及新通则没有说明,房地产会计教科书说的太笼统,值得我们探讨。这里只探讨会计税务处理,不探讨筹划。
一、先看几个税务规定:
A、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二)苏地税发 [ 1996 ] 074 号三、关业其他代理服务的征税问题。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除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以外的其他受托事项的经营活动,并与委托方实行全额结算(原票转交),只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纳税人提供上述其他代理服务,可根据其实际取得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务依5%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否则,应一律按自营业务计征营业税。
四、关于房屋开发公司代承建的房屋征税问题。房屋开发公司承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建房,如委托建房的单位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书以及基建计划,且房屋开发公司(即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并同时符合本《通知》第三:条中"其他代理服务"条件的,则对房屋开发公司实际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计征营业税。否则,对房屋开发公司承办建设的各种房屋,均应全额按"销售不动产"计征营业税。
B、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工程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宁地税(流)发[1998]073号
你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工程计税依据的请示》(银地税(流)发[1998]008号)收悉。经了解,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代建工程业务的方式有二种:第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种是土地使用权归建设单位。以上二种方式,工程所需全部建设资金均由建设单位提供,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工程代建合同或房屋代建协议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代建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代建费)或按代建工程的建筑面积定额收取管理费(代建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土地使用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设单位如何结算,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价款及管理费(代建费)和价外费用,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凡土地使用权归建设单位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代建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均应包括管理费(代建费)和价外费用,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C、关于“代建”房屋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554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施工手续后根据其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按施工进度向乙方预收房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替乙方办理产权转移等手续。甲方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不动产,应按
“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如甲方自备施工力量修建该房屋,还应对甲方的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D、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 国税发2006 31号七、关于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开发企业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超过12个月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日或在合同完工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季确认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法即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同比例确认收入和费用。完工进度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测量已完成合同工作量等方法确定。
(二)开发企业在代建工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节省的材料、下脚料、报废工程或产品的残料等,如按合同规定留归开发企业所有的,应于实际取得时按市场公平成交价确认收入的实现。
补充一下(一),一般是在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确认收入。补充一下(二),出售时,缴纳增值税,按小规模工业6%缴纳增值税。
二、代建工程的必备条件:
从上边4个税务规定可看出
1、委托方拥有土地使用权。
2、委托方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批复,既委托方立项。
3、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列明合理代建费。
4、受托方(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垫付资金。
三、代建工程和定向开发及合作建房的区别。
代建工程和定向开发、合作建房有本质区别。定向开发(先有了购房人,你开发的房屋是专门卖给他们的。实际上是一种定向销售方式,其他与正常开发过程没区别的)。
合作建房(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十七、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
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四、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代建工程的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受托方与委托方实行全额结算(原票转交),只向委托方收取代建手续费的业务,就是说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不与房屋开发公司(受托方)签订合同,而直接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受托方只收取一定代理费的房地产开发方式。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建工程成本核算很简单,仅仅核算代建手续费即可。在工程结束时向委托方开具服务业的营业税发票,缴纳按服务业的营业税。委托方自用产权不发生转移的不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委托方产权发生转移的则缴纳税金,产权所有方的发票由委托方开具。
第二种方式是受托方与委托方实行拨付结算,就是说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直接与房屋开发公司(受托方)签订合同,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资金由委托方拨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拨付给施工方、设计方、监理等。最后销售或移交给委托方,并向委托方收取代建手续费的业务。
这种方式也就是中国目前所有房地产教科书上所讲述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市政工程(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旅游风景)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代建的土地、房屋参照正常的开发成本设置。
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支出和对代建工程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开发间接费用)”等科目的贷方。同时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类记入各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基本上和房屋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相同。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经验收的代建工程,应将其实际开发成本自“生产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科目的贷方转入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科目的借方,并在将代建工程移交委托代建单位,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将代建工程开发成本自“库存商品”科目的贷方转入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仅核算代建工程成本,还要核算代建手续费。在工程结束时的税金缴纳及发票开具同第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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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怎么写:医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不帮劣下圆满的宋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
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
先后及时的宋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宋成工作,工作效率高,
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劤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
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医学教,育网**理论和“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
向各位局领导以及全体教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职工进行述职,请予批评指正。
一、工作目标宋成情况
我校一年来,秉承“质量是生命,师德是灵魂,公平是民心,
安全是保障”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以“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为学校发展目标,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大打翻身仗,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实现了“质”的飞越。
在全体教职工的劤力下,我们基本宋成了《XX年目标管理责仸状》中的德育管理、教学管理、两基、师训、标准化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艺体卫、财务管理、捐资劣学、组织工作、信访监督、工会及团队、行风建设、安全、政务等xx项工作仸务。3、与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及时准
确的宋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较好的宋成
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
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亮点
1、确定和生成了“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的学校发展
目标。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是指教育必须遵循规律,脚踏实地,摒弃功利思想,拆掉空中楼阁,不折腾。劤力让学校教育贴着“地面”,接受地中之气。更多的关注学校教育不师生愿望、诉求、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使教育根植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丰润土壤,根植于新中国教育的优秀经验,根植于中国的国情,根植于不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全体师生在学校教育中真正快乐成长、并福成长、茁壮成长,创建一个全“新”的学校。
2、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中,全校上下戮力同心,攻坚克难,目前,已经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被评为市级先进,推荐省级先进。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迎接近期到来的省教育督导室的复检。在九月二十一日是的检查验收中,验收组的袁主仸用感劢、惊奇来形容他的心情,给予我校有内涵、有特色、有发展的高度评价,当场决定推荐我校为省级先进学校。
3、德育工作我们重点抓住“诵弟子规 孝行天下”德育主题
教育活劢,开展“孝道”教育,传递“正能量”。“一周一行”已经成为我校的一个传统,一大特色。学生为父母长辈洗脚洗头、端茶倒水,做家务等,使孩子们从小就懂得感恩,并带劢父母及全社会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学校收到家长反馈信息四百余件。我们编写了《诵弟子规 做小孝星》校本教材,已经投入使用。学校自编了“孝亲操”,得到市督导室领导的首肯。(述职报告 )我们把感恩教育延伸到了校外,全校师生长期照顼无儿无女的抗美援朝老军人卢爷卢、卢奶奶,定期看望,送去生活用品,全体男教师为其捆玉米秸秆等,老人给学校送来了锦旗。主题读书活劢成果显著,我校吴彥川同学被选为我县唯一一名优秀学生进京领奖。学校设立朵朵爱心基金,全体师生每年募捐一次,用于救劣校内外的弱势群体。
4、劤力构建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为主的“构建自主学习的高效课埻”教改活劢,一年来,举行了上下学期各两个月的教改展示课活劢,天天展示,天天评课,使我们的教改取得了可喜欢的成果。曹红军的快乐课埻、王玉荣的自信课埻、周杰的高效课埻、宊永亮的激情课埻已经形成了鲜明教学风格。教学管理上,我们强化“规范”这一主旨,越是常规的工作,我们越是强制规范。学校实行查课制度,一年来,仅我参不的查课就进行了五次。
4、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劢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
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宋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宋成。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
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宋善,这有待于在今后
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劤力使思
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
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
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
个美好的未来!
范文五:浅议国际EPC工程账务处理
浅议国际EPC工程账务处
理近年来,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工程项目日趋 算准则、会计核算对象等方面是相同的。国际工程作为企业一 ◎文/李敬军 大型化、复杂化、多元化,总承包模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空 个海外项目,作为子公司或项目必须纳入合并报告,提供的信
EPC 间。由于在资源配置、综合效益、实务性等方面的优势,息必须符合国内标准要求。: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合 同 模 式 越 来 越 :二:两套账的运行方式和方法 这两套账都是由企业财务部
EPC,是指工程项目中的设计 受到业主和承包商的推荐。所谓 门负责,但是应该分配给不同:Engineering:、采办:Procurement:和施工:Construction: 的人员各负其责、相对独立、分工协作。国际 EPC 工程项目的 的交钥匙工程,需要注意的是 所表示的设计是指 Engineering 某一经济活动发生后,首先由管理国内账的财务人员将该经济 加工制造方面对设备、装置以及系统等方面机理与流程方面 活动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然后由国内账的财务人员将相关单 的设计。作为一种交钥匙工程,EPC 尤其适用于专业性强、 据的原件给负责国外账的财务人员,并且将该经济活动单据的 技术含量高、结构和工艺较为复杂并包括大量非标设备的工业 复印件留在国内账中,负责国外账的财务人员收到送来的单据 项目。在 EPC 模式下,由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营体与 之后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这样的运行方式、方法的优点是程 业主签订承揽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 序严密、职责分明,而缺点是手续比较复杂,若单据传递不及 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时则很多账务处理就要推迟。国际 EPC 工程涉及的业务量大, 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自我国加入 WTO 以来,我国企 所以很适合我们以上所说的方式方法。业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日趋频繁,国际工程项目也有大幅度的增
长,而此时我国企业所面临的会计账务处理也出现了很多新的
挑战。了解国际 EPC 工程的账务处理,可以有效的规避企业 二、记账本位币及汇率的选择 的财务风险,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描述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 记账本位币及汇率的选择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 题。币折算》:2006 版:中有所谈及,其中第二章第四条指出“企业
通常会选择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
币为主的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则第五条规定选定其中一种货币
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报表应当这算为人民币。” 一、采取两套账制度 我国《会计法》中对此也有相似的规定,但是《会计法》并没 19 号——外币折算》中 :一:两套账的内容 有其他的详细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 国际 工程涉及了本国和工程所在国两个国家,由于 EPC 规定,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每个国家的政策、税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建立两套 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且对外币财务报表的 账。首先,国际 EPC 工程的执行者是国内的企业,所涉及到 折算也给出了详细的折算汇率。本文建议将与母公司相同的人 的账务处理和会计信息报告的披露都必须要遵循我国的会计制 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以即时汇率反映。之所以选择人民币 度、会计准则以及税收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国际 EPC 工程 作为记账本位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材料设备大多从国内买进 通常情况下,国际工程合同项目的所在地在国外,企业服务的对象是项目所在国的政府、 一般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企业或者私人,因此,该工程的账务处理和会计信息报告的制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际工程合同与人民币的业务关系极 作、披露应当遵循当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以及税法等相关 为密切。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原材料产品出口国,海外工程项 EPC 法律法规。为了满足国内与国外两方面的需求,所以需要建立 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大多从国内进口,不可避免发生人民币业务 工程会计核算工作各方面的需求。两套账制度是国际 EPC 工程 两套账用来适应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法规政策,满足国际 关系,所以将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会提高工程项目核算的效 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和手段,在账务处理过程中起着重要重 率。 :二:减少外币折算差额的产生要。两套账目在所使用的语言、账务处理的形式、账本的内 《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要求,不管选用何种货币
容、入账的时间、成本的范围以及纳税基础等方面都有所不 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样才符合两种 同,但是相同工程项目的同一经济活动在两套账目上的会计核
素,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很多,需要企业严格遵守相关的规 三、结束语 定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工作,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可谓是跌宕起伏,也一直是社会各界 检查。关注的热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实务处理涉及到的法律
作者单位 :江苏金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规较多、计算方法也很复杂,并且还需要考虑时间价值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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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读 Practice Analysis
法律法规的原则。选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最终折算报告 工作任务全部由承包商来完成,并且承包商基本上承担了项目 时,不需要使用“外币折算差额”项目,使得财务报告更加清 的所有风险,所以在 EPC 模式下企业应该更加慎重的制定成本
晰明了,避免因“外币折算差额”存在的误差。控制计划。一般情况下,成本控制应该针对工程项目的设计、 :三:及时反映项目的经营成果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采购、施工每个阶段进行,以在各阶段实行限额为原则,以满 最为关键原因是信息使用者要足业主提出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实现经济效 求,国内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同时以即时汇率 益为目的,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分阶段、分内容的执行工程项 折算为人民币,可以同步反映出当期的经营成果。目成本控制计划,并对其进行分析、监督和考核,找出不足之
处,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但是在实际情况中 EPC 工程的设
计、采购、施工阶段可能穿插进行,每个阶段的划分不会很明 三、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二:分阶段的实施成本控制 确,所以在成本控制时需要特别的注意。国际 EPC 项目合同一般采购用外币计价,按计划节点或里 1. 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包括最初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 程碑支付,有别于单纯的建造合同,对于未能按计划完工或达 以及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应该既要考虑设计任务 到预期的计划,业主将采取工期滞后罚款,没收履约保函和预 以标准人工时定额确定的设计成本,也要考虑到该阶段材料和 付款保函来保证其他权益,因此加强工程的资金管理需要降低 设备的技术标准、施工标准,通过这两方面核定设计阶段的设 资金的财务风险、合理调配资金是十分必要的,需要特别注意 计成本。并且该阶段分包合同的签订也会对成本产生重要的影 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主支付与收入关系不是很大,有别于土建合同可以 响,应该注意这一点。2 采购阶段和实施阶段。一般采购阶段和实施阶段都是共 .以业主办理的结算来确认为收入,EPC 工程的收入只能通过参 同推进的,所以成本控制不能只是针对采购阶段的内容进行或 照建造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来确定当期收入,业主的支付款类似 者只针对施工阶段的内容进行,应该对当期的成本进行分析和 于期中预付款性质。而工程的完工程度需要该项目的成本控制 控制。成本控制的标准是材料和设备的施工标准、技术标准以 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程现场实物测量的结果、存货情 及单项材料和设备的预算。采购阶段的成本控制的内容是招投 况、在途物资情况以及订货情况等方面确认。:二:业主签发支付令后,按国际 FIDIC 条款,在 56 天内 标和询比价、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以及项目方案和实施计划 的执行 ;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内容是施工分包投招标的实施、 支付是允许的,期间是不能计算融资费用:利息:的,只有超 施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以及施工方案和成本控制计划的执行。 期才能计算融资费用,因此存在外币收款汇率变动的风险及融 这些内容是控制和分析的重要部分。资的财务风险,汇兑损益的核算工作也需要特别注意。并且国 际 EPC 工程的业主很多都是在第三世界国家,其政策和政局经
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很有可能会产生货币贬值、外汇管制、减 缓工程进度等风险。:三:国际工程外部变化因素大,EPC 项目一般只有在最后
竣工移交才能真正确认经营成果。国内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通
常都会采用支票、汇票等结算手段,程序相对简单,兑现速度 五、结束语 较快。而国际 EPC 工程很多都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在交易 EPC 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模式,其存在很多方面的优势,
但是与此同时也有较多的不足,并且承包商要承担巨大的风 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信用证条款规定的要求和时间,顺利支付
险。做好国际 EPC 工程的账务处理工作对避免财务风险、合理 或者收取信用证上的注明的款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符合信用证
调配资金以及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有着重要作用,企业需要不断 要求的单据。如果没有及时收到信用证上注明的款项,那么考 完善工程项目的账务处理过程。虑到国际汇率的变动,对项目的收益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加快 作者单位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结算的速度,可以有效的确保工程项目流动资金的良性循
环。
四、注重工程的成本控制
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与管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的
影响,同时也是考虑项目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国际 EPC 工
程项目的所在地是在国外,所以其成本控制与管理方面需要特
别的注意,使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国际市场竞
争力。国际 EPC 工程的成本控制与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 面 :
:一:制定具体的成本控制计划和目标
国际 EPC 工程在项目开始之前就应该根据项目各项预算
制定成本控制的计划和目标。国际 EPC 工程与传统的国际承包 工程的最大区别是在 EPC 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这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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