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刀疤豺母好词好句范文
刀疤豺母好词好句
刀疤豺母好词好句:
《刀疤豺母》好词:
不怀好意 威风凛凛 严严实实 无影无踪 忧心忡忡 胡思乱想
世世代代 声势浩大 欣喜如狂 神气活现 成千上万 方圆百里
玲珑娇小 如泣如诉 神出鬼没 自相残杀 斑斑驳驳 草草收兵
叮叮咚咚 淅淅沥沥 惨不忍睹 懒懒散散 唉声叹气 提心吊胆
稀稀落落 咬牙切齿 凄风苦雨 家家户户 五颜六色 念念有词
认认真真真 神神鬼鬼 斩钉截铁截 大大小小 八面威风威 恍然大悟
一窍不通不 小心翼翼 规规矩矩矩 翻来覆去 里里外外外 谢天谢地
疑虑重重重 一言九鼎 稀里糊涂糊 无地自容 不择手段手 争先恐后
凄凄惨惨惨 趁火打劫 浓烟滚滚滚 良心用苦 苦苦哀求哀 痛痛快快
铺天盖地盖 喜出望外 清清楚楚楚 烂醉如泥 四面八方八 寡
1 / 3
不敌众
东跳西闪西 三头六臂 无可奈何奈 冤家路窄 时时刻刻刻 刻骨铭心
毫不留情留 罪魁祸首 一时半刻半 十恶不赦 竭尽全力全 蹦蹦跳跳
卷土重来重 呲牙咧嘴 目不转睛转 凝神屏气 不由自主自 愤愤不平
理所当然当 挺胸昂首 逃之夭夭夭 晃晃悠悠 噼噼啪啪啪 张牙舞爪
有气无力无 半信半疑 手无寸铁寸 心惊胆寒 魂飞魄散魄 哭爹喊娘
茹毛饮血饮 双目圆睁 杀气腾腾腾 拳打脚踢 若有所思所 同仇敌忾
《刀疤豺母》好句:疤
1.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害之心不可无。之
2.烈焰腾空~枯枝败叶烧得焰噼噼啪啪地响~此时的噼一线一天变成了一片火海。风助火势~火扬风威。~张牙舞爪的火龙~
渐渐逼近桥头。好几只豺都逼绝望了~神经质地互相绝撕咬起来。撕有一只胸毛已掉光的老豺~闭着眼已睛~沿着桥面一步步地睛往往前走~想在不知不觉中一脚踩空~掉下江去中~以减少临死前~
的恐惧和痛苦。和
3.呦哦刀疤豺母仰天长啸~混乱疤的的豺群这才稍稍安静
2 / 3
些。互相打斗的豺停止了。撕咬~胸毛已掉光的老撕豺也收住了豺脚步~几十只豺盯着刀疤豺母~等只着刀疤豺母拿出逃生的着办办法。
4.刀疤豺母踏着碎步跑到桥中央~踏伫立在被我抽空了桥伫
面的铁索前~镇定地望着的我。这一次~它没有龇我牙咧嘴~露牙出扑咬的凶相来威胁我。它缩着脖相子~显出很温顺的样子子。。突然~它躺了下来~四条腿往外趴开~下巴四贴着桥面~嘴向贴上翘~耳廓下垂~露出柔软、耳易受伤害的脖颈~摇着易豺尾~豺发出轻柔而又凄惨的啸叫。惨
5.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先
6.强巴眉毛上挑~显得很惊讶的样子。得
7..它嘴巴紧闭~蓬松的豺尾拖在地上~缩着脖豺子~显得子很柔顺的样子。。
8.淅淅沥沥的春雨就像为表演作响的乐雨曲。曲
9.灰黄的草原爆出星星点点嫩绿的草爆芽。芽
10.密密的小草铺满草 整个大地~草原就像穿了一件薄如原
蝉翼的绿纱裙。翼
11.草原就像身穿翡翠绿色草紧身衣裤的女妖~妩媚紧的让的人喘不过来气。
3 / 3
范文二: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创作,讲述了草原上的一群豺,在老谋深算
的“刀疤豺母”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的种种恩怨,以及双方为了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不得不互相依赖和共处的故事。沈石溪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它是之所以热衷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有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他们大汗淋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他们,还他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刀疤豺母”是作者给他取的名字,他之所以去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它的脸
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豺母者,女中豪杰、粉黛魁首也。“我”第一次见到强巴对豺群有这样的仇恨,他甚至咬牙切齿的咒骂这群豺,后来,作者才知道是有原因的——他的爱犬“雪娇”与金背豺殊死搏斗,作者从强巴口中得知,雪娇是一直忠诚的猎狗,它和强巴闯荡丛林多年,还从火海把强巴救出来,可是当他们遇到豺群时,雪娇为了保护强巴以一敌十,我从中看出动物身上可贵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豺群的团结精神。对于一个团队来说,只有团结才能让他们顽强的生存,当我看到刀疤豺母领着豺群吊着豺尾的歪脖子树下时,豺群出现了骚动。后来强巴抓了八只吃奶的幼豺,企图以幼豺做诱饵吸引豺群的出现以达到复仇的目的。动物界那种浓浓的亲情在这一刻是多么的感人啊!
强巴平生第一次看到豺群出现的怪异行为,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迫不及待的继续读下去,断尾公豺被豺群围在中间,而刀疤豺母发出了一声长啸,这是刀疤豺母在惩罚它,读到这里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画面:断尾公豺将接受豺群的制裁。显然,这是刀疤豺母为了救幼豺所做的决定。
从中我可以看出刀疤豺母的智慧与聪明。他不懂得人类的思维方式。它
知道强巴想要的是什么,他也明白牺牲断尾公豺就可以换回幼豺的生命,但是,这并不是他想做的,他自己也十分无奈,因为这样就等于在残杀自己的同胞。
他为了让他安心一点和母豺们蹭他们身体的每个部位。最后断尾公豺完
全可以逃走,但是,为了拆群的利益,他毅然接受了死亡,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强巴并没有放弃对豺群的追杀,他又设了一个圈套,在铁索桥上抽掉木
板,在山崖洒上硫磺蒿草,这样豺群唯一的出路只有空的铁索桥,在他们无路可走时,刀疤豺母竟做出了令人惊讶的举动,作者不由得为他们开启了一条生命之桥。
刀疤豺母不是忘恩负义的当作者和强巴遇到驴的攻击时,豺群在刀疤豺
母的率领下吓跑了野驴,更让人肃然起敬的是,当老豺发现强巴是他们的敌人后,刀疤豺母面对豺群表现出的进退两难。但他却再一次表现出对人类还要强烈的宽容。这是一个动物表现出的正义吧!
我真想对刀疤豺母说:“你不愧是豺群之首!”
《刀疤豺母》读后感<三>
第二天,强巴把那八只幼豺放在了歪脖子树下,作者以为强巴已经消除了怒火,他想把幼豺放了让他们的家人团聚。正当他们和歪嘴母豺享受快乐的时候,又一幕悲剧即将上演,原来,强巴暗中组织了卡巴寨的猎手,想利用豺群救八只幼豺之际,将这群金背豺一网打尽了。人类的本性在这一刻是多么的残忍,作者沈石溪的视线也转到了刀疤豺母的身上,他心里遭到了巨大的打击,他泄气了、绝望了、难过了。谁能想到人类会下此毒手呢?刀疤豺母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豺母,他宽厚仁慈,与人为善。可是他却装着一肚子对人类的绝望,离开了这片世世代代相依为命的土地,流落他乡。村民们正在举行盛大的欢庆仪式,整个村子沉浸在欢乐之中,但是,作者却不觉得这是件高兴的事。
我觉得人类真是太愚蠢了。随之而来的是作者的预言——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他给这里的牧民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是很快到了令村民担心的程度——冬季才过,一大半草原就被吃的干干净净了,后来强巴组织了狩猎队,结果只消灭了几千只兔子。春天,春草肥牛羊壮,牧民所有的希望都在春天。现在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牧民没有办法只好投毒,但却连累了可怜的牛羊。这时强巴才知道沈石溪的预言正在实现,只有把金背豺请回来才是当务之急。
人类总是要以自己愚蠢的思维方式与大自然对抗。试想:如果金背豺能北灭亡,那么几千年来就不在这个草原上生存了,何必等到今天呢?这引起人类
的深思。
《刀疤豺母》读后感<四>
强巴的心灵再次受到了震撼,作者和强巴踏上了寻找金背豺的路。终于在怒江上游白龙峡附近找到了金背豺踪影。他们根据动物对水的依赖性,找到了豺群,并设法去接近它们。经过一年多的分离,作者必须经过刀疤豺母的精心验查后才能接近豺群。但是经过在尕玛尔草原上的遭遇。显然,这群豺提高了对作者的戒备,作者把风干的红毛兔作为礼物送给豺群,但出乎意料的是刀疤豺母并没有接受。
“送礼好办事”这是人类社会的特点。在动物界却一点也不管用。就这样,刀疤豺母再一次离开他们。他们试图用武力强制它们回尕玛尔草原,这样的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豺群也是有感情的动物,只有以情动人,才能说服他们。
终于强巴和作者找到了帮助他们的机会。一天一个长臂猿捅了马蜂窝,结果豺群被当作替罪羊,遭到了黄蜂的袭击。它们被豺群群追不舍,作者和强巴为了救它们费劲周折把他们引进地窝子,豺群终于领悟了他的好心。
我想说:人和动物同属大自然的生命体,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是有感情的动物。读到这部分时,我更加敬佩刀疤豺母的领导能力,因为没有他冷静的头脑和精确的判断力豺群可能就会走向灭亡。
《刀疤豺母》读后感<五>
终于得到了刀疤豺母的信任,再读这一部分的时候,最让我感动的是强巴和作者为他们吃药的情景。经过蜂豺大战后,豺群遭到了灭顶之灾,他们一个个遍体鳞伤,好似一群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十分痛苦。他们决定给豺群治疗。当刀疤豺母接受治疗时,别的豺才会放下警惕心也接受治疗。为争取刀疤豺母的同意,作者亲自做了艰难的示范。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懂得良药苦口利于病的道理,但是刀疤豺母也明白了作者的用意。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读这本书时,我也知道了金背豺有原始意义的医药保健知识。豺是一种集体观念很强的动物,当他们出去狩猎时,把仁丹公豺和秋水姑娘留下来,作者和强巴把这两个幼豺照顾得无微不至。当他们回来时看到熟睡的幼豺身上发生的显著变化时,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了动物身上的那种母爱和感恩。豺群在刀疤豺母的带领下来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尕玛尔草原。金背豺一出现,红毛雪兔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尕玛尔草原在一场春雨过后,草原一下子从叫花婆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金背豺在草原的地位一跃而起,成为了牧民们顶礼膜拜的神兽。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规律,沈石溪的《刀疤豺母》正反映了这一深刻的主题。我喜欢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比如:豺群在铁索桥前向作者哀求;豺蜂大战。这里还有沈石溪生动活泼的语言美,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窥视他对动物的了解及热爱程度。这些都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其实动物并不像人类想象的那样愚笨,相反他们却是人类反思自己的一面镜子。比如:知恩图报、舍生取义、团结奋进、顽强拼搏······读沈石溪的《刀疤豺母》让我回味无穷。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一环扣一环的,哪一处断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为了大自然、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整个地球,我们应该和动物友好相处,融入这个大自然,只有这样,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才不会被破坏,人类和动物才能幸福生活。
范文三:作文:刀疤豺母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范文四:刀疤豺母读后感
刀疤豺母读后感
导读: 刀疤豺母读后感(共2篇)...
篇一:《第七条猎狗读后感》刀疤豺母读后感。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第七条猎狗读后感。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
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者看到这里,肯定会问:?第七条猎狗怎么会是条忠诚的狗呢??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他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狗是人类的知音,请不要抛弃它们,要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二)
文/李超
是沈石溪的著名中短篇小说集,讲述了狼、狗、豺三种动物分别发生过的事情。
在读之前,我已经读过沈石溪的许多作品了,如:狼?狈?、灾之犬、老象恩仇记、斑羚飞渡、保姆蟒、虎女蒲公英、猫狗共处、逼上梁山的豺、牧羊豹等。这些小说都证明了沈石溪写作能力以及观察能力都非常好,堪称中国一流作家。
首先是说狼,讲到狼妻、狼?狈?、白狼三个故事。狼妻讲了一只公狼被猎人砸死,沈石溪却异想天开去披着狼皮观察狼怎样生活,并冒充母狼的丈夫抚养小狼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事情败露,沈石溪逃了出来。狼?狈?与白狼都是写为了亲人,而不顾自己性命的狼的故事。
其次说到了狗,讲到灾之犬、第七条猎狗、藏獒渡魂。最令我感动的是第七条猎狗,讲了一只狗差点被主人打死,逃进密林,但最后有一群豺攻击它原来的主人时,它又出身保护自己的主人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
再其次是豺,讲到逼上梁山的豺、暮色。()最感动的是暮色,讲了豺群没有了食物,但是发现了一窝猪。要挑选苦豺去挑战,豺王残忍的选择了母亲霞吐,因为苦豺必须是豺中最老的一个。但是出于母亲以往的对自己的爱,豺王就想代替母亲去当苦豺,但是母亲突然把它撞开,一下子钻进洞里与猪去搏斗,最后与猪同归于尽的故事。
希望大家能多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相信你一定会被那优美的文章而打动!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三)
文/于金航
我读完这本书时,我受到启发很深。
这本书是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写的,这本书的主要故事讲的是边境老猎人召盘巴先后养了六条猎狗,但这六条猎狗都没为召盘巴争过气。
一直到召盘巴六十大寿的时候,当地边防哨卡唐连长送他了一条军犬所生的小狗作为礼物送给召盘巴,这些局面才得以解决。
召盘巴把这条狗取名叫?赤利?,赤利从此忠心耿耿的跟着他一起去打猎。
但,因为一件事,赤利被赶了出来。
后来,有一次召盘巴上山,竟遇到了20多条小豺狗和母豺狗的攻击,召盘巴在把箭射完的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很熟悉的身影
闪电般的扑入豺群,救了召盘巴,它也身负重伤,它就是赤利!
我从赤利身上感悟到了它的那份忠诚与勇敢。刀疤豺母读后感。
篇二:《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刀疤豺母读后感。
蓬乱的头发苍白的脸,清澈见底的大眼睛,总是淡淡的微笑,机器人的剪刀手,美好纯真的心灵这是我对剪刀手爱德华最总结的描写了。我看完这部片子时,心里一阵感动,不禁赞叹爱德华的美好的内在和对人们内心的那种黑暗的一面的消极情绪的强烈鄙视。
剪刀手爱德华是一部非常经典的片子,这片子讲述了:爱德华是一名机器人,只有剪刀手,被好心的女推销员带到小镇。他对推销员的女儿金一见钟情,却导致金的反感。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金在不良朋友的唆使下,说服爱德华干坏事,并在关键时刻撇下他跑了。爱德华因此受到人们的误解,但他始终承受着。终于,悔恨不已的金爱上了爱德华。这时,这极力歌颂了爱德华心灵的善良纯净,不会用任何计谋,他就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对人类社会中黑暗的一面会感到束手无策,不知该怎么办,因此也对他人毫无防备之心,总是极力想对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好,却有是又会不自觉会伤害到那些人,也反映了人们社会的复杂和黑暗面,当然也反映了人们的无聊空虚的心理,玩弄欺负外貌虽然古怪,但是内心十分善良的爱德华。
此片中,金也是一位有天使般的容颜,像小仙女一般姿色出尘
的女孩。她最后被爱德华感动并爱上了他,最后帮助爱德华解难。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爱德华对金的爱是永久不变的爱,他把他对金的爱情与他自己一起封锁在了他原来的城堡里,这是一种伟大的爱,实在无法与常人的世俗的爱情相提并论。
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二)
由于今天是周末,天气阴冷,心情烦躁,不适宜出行,于是我只得无奈的躺在床上守着电脑看片了。看了看电脑的d盘里,满满的电影,突然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应该看哪一部。是看有文化素养的文艺片?眼花缭乱的动作片?抑或是俗套的现代爱情片?前两天备考的时候无意间翻到一本电影杂志,看到了几年前曾经看过的电影叫做,突然心血来潮想重新回味一遍。
我不得不说,我很佩服约翰尼德普作为演员的敬业精神,这么有难度的造型,这么自毁形象的角色他也敢接,我想好莱坞其他帅气的男演员不一定都会接这种片子。纵观他这几年的一些片子,,还有最近的一部,真是可谓百变啊。且不说效果如何,单是把脸弄得人不人鬼不鬼,服装另类得稀奇古怪就够让人难以接受得了。
回到正题,说这部吧。片中的他饰演一个独自居住在古堡里手上全是各式各样的剪刀的半机器怪人。()脸上惨白仿佛涂了厚厚的一层面粉似的,还有陈旧的被自己弄伤的刀疤横在脸上,全身上下好像穿了盔甲一般,猛的一看,让人很难以接受。最近很是流
行这样一句话哥不是,是寂寞,可是,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感受到了另外一种比寂寞更寂寞的情感。片中的爱德华如孩童一般对世界对现实茫然不知,不懂得利用自己的价值,不懂得最基本的道德常识,不懂得人情世故。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白痴级的呆傻人物也面临了自己的爱情,就这样毫无预兆的陷入了爱情里。他为了心爱的女人不惜被情敌欺骗进行偷盗,最后被抓也没有说出来他们的名字。生气,委屈,冤枉,即使是看影片的我也不禁感到了愤恨,为爱德华那颗善良的心而感到不公。可是,上天却是公平的,在遭遇了一系列的误解而被迫逃离的他终于感动了女主人公,她的良心受到了感化,渐渐地她爱上了这个简单的剪刀手。其实观看的时候,我们不难看到影片中各种对人性的精辟的呈现,那些家庭主妇无知的女人们是如此的势力。爱德华在帮助她们的时候,无怨无悔,不辞辛劳,但是一旦当她们得知他偷窃的时候就变得虚伪起来,害怕爱德华会偷她们。可悲而又可笑的人性啊!
其实,影片的最后我感觉很是牵强,有很多疑问:例如爱德华一个人生活如何自给自足?为什么女主人公说他死了大家就都相信了,甚至不管吉米的死讯?爱德华雕的冰雕确实是美丽生动,可是他哪里来的如此巨大的冰呢?为什么当女主人公已经容颜衰老时他却依旧如故呢?
唉!电影毕竟是电影,更何况还是一部科幻爱情片,现实不现实姑且不去考虑,重点是呈献给大家的一份真挚可贵的爱情吧!
剪刀手爱德华读后感(三)
知道这部老旧的电影是因为选修课的老师播放了,所以理所当然就看了。
是一部关于机器人的现代童话。它讲述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制造出了各种东西,最后还造出了一个机器人,并给他起名叫爱德华。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他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象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围绕着这个家、这个小镇、小镇上的人,当然还有永恒的话题爱情。
爱德华的出现,给她们百无聊赖的生活增添了新鲜的刺激,所以大家都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友好甚至亲昵。当他展露出用剪刀手修剪植物、设计发型的才华,全镇的人几乎都为他癫狂了,把他当成了明星一样的宠儿。但他也有自己的痛苦,那就是爱上了佩格的女儿、美丽绝伦的金。金早已有了男友,而且对这位家庭新成员一直有抵触情绪。为了金的一个请求,爱德华硬着头皮潜入金男友父亲的豪宅,不慎被警察逮捕后也没有吐露真相,唯恐连累心上人。虽然他不久由于没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被释放,但周
围的人都把他看成蓄意抢劫财物的危险分子,对他以及佩格全家敬而远之。在这一过程中,金逐渐看清了男友的丑恶嘴脸,与他决裂,并对爱德华产生了好感。
圣诞夜大雪纷飞,矛盾达到了最高潮,爱德华越想做好事就反而被误会得越深,全镇居民都要求驱逐爱德华,甚至连佩格也认为他应该回到古堡中去。在古堡的打斗中爱德华杀死了金恶毒的男友,金也接受了爱德华不求回报的爱。这是爱情最初的交融,也是最后一次的交融,从此爱德华永远隐藏进了不为人知的角落,在那里修剪他的植物、冰雪和爱情
看似悲剧的结尾也许是最好的结局,纯洁的爱情
范文五:读《刀疤豺母》有感
读《刀疤豺母》有感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是一本讲人和动物之间情谊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在草原上,和一群豺的故事,茫茫的大草原上,有一群豺。沈石溪的“同盟者”强巴因为三年前他的爱犬为了救他,被豺咬成碎片要报仇,但是找不到。后来强巴想了一个办法,在一个沟谷中用它们的孩子当做诱饵,豺们会毫不迟疑的来营救,然后点火叫他们往怒江边跑,而沈石溪早就在那边守着了。多亏沈石溪饶他了一命。最终,还是强巴把他们赶走了。可是红毛雪兔没有了天敌,他们吃草根,草也就长不出来了。没过上几个月草原就成了叫花婆。强巴最后还是决定了要把这群豺请回来。他们走了七天七夜,见到了豺。经过好几次的努力,帮助豺打黄蜂,给豺喂了药,去掉了蜂毒,还给豺的儿子做了手术,给他们喂了食,总算豺群同意了回草原。强巴和沈石溪都很高兴,红毛雪兔也少了。
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所以不要破坏了生态平衡。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刀疤豺母好词好句范文
五>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