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温暖的炉火
温暖的炉火
今天早晨一进教室,就看见多了两组暖气片。一时间心中五味杂陈,一方面为即将告别掏炉灰,生炉子而欢呼雀跃,另一方面又开始怀念生炉子的日子。人哪,真是有点奇怪,失去才觉得这也好,那也好,天天接触反而横挑鼻子竖挑眼。在即将撤掉炉子的倒计时,一幅幅画面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晃动。
炉子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从小到大那红红的炉火一直温暖着我的冬天,可是真正与炉子打交道还是当班主任以后,一到冬天,支炉子,生火就成了我的烦心事。好在各位同事非常热情,一请就来,哪位家长 赶上了也会热心地帮我一把,叮叮当当一敲打,长长的炉管子就接好了,三两根铁丝在墙上一拽,保证不歪不斜,放心大胆地烧吧。多年生炉子,向各位同事学到了不少小窍门,想想将要束之高阁 ,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说起生炉子,除了脏一点,优点还是不少的,可以烧热水,烤馒头,烤
鱼干,花生米,可以说,一切可以解馋的东西都是可以做的,尤其是赶上大集,买上几斤海鲜,一边烤一边吃,热热闹闹的,那滋味,可比去烧烤店惬意多了。最好吃的莫过于烤地瓜,一大早,把几个地瓜悄悄地放在炉底,任炉灰慢慢地把它掩盖,等一俩个钟头后,地瓜的香气开始弥漫在空气中,一条条馋虫被勾的不住地嗅着,隔一会就会翻看一下熟没熟,那种期待,不亚于任何美味珍馐。终于熟透了,小心地拍去浮灰,轻轻一掰,红红的、黄黄的瓤透着一份滋润,咬一口,香甜,软糯,令人回味无穷......
对炉子最温暖的回忆是前年,两位大姐每天中午在炉子上做饭,或豆子汤,或面条,虽然简单,但配上各式小咸菜,或豆面菜顿麽球,也别有一番滋味,尤其是姐姐们舍不得我刷碗,说我的手冻了,沾不得凉水,有她们代劳就行了。坐在温暖的火炉边,幸福是说不出的舒坦。
岁月悠悠,一眨眼,时间就翻过了一天,一月、一年、十年......但有些人,有些事是不会变的,如陈年佳酿,一经打开,将跨越时空,飘香万里。
范文二:谁是温暖我的炉火?
父母 体肤、内脏与头发均受之父母,他们赠与我最至高无上的生命,从此,我便在他们的关心之下开始自己的生活。 小时候,没有什么可以控制自己的大脑,他们教育我。人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从小到大,饿了,给吃食;冷了,给衣物;受伤了,给安慰。无时无刻不让你觉得不动心,他们是世上最美的,至少在每个孩子心中是如此! 中学生总是叛逆的,理解不了父母的用心,又或是理解了也不愿去证实。所以,“代沟”这么一种本没有意义存在的词还是出现了。其实说出来只是父母与孩子之间不愿沟通的而迫使说出这样的词来自我安慰,而越这样恶性循环,只能是疾恶如仇,或许一辈子都难忘那恨! 父母给予孩子的,永远是最好的!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再有谁对你有对父母那般用心,这该是事实,即便有人现在不觉得,但总有一天会明白,就是等到你真正长大,懂得人该做的事情时。 记得近些日子我又认真地诠释了一回父母。很深沉、很琐碎的爱,却处处让人鼻感酸意。突发耳聋的日子是在高一开学的一个星期后,之后,我陷入一种说不清的感情之中。我没法说出那是绝对的痛苦,因为确实不是那么回事,但要说是完全开心也是决不可能的!悲喜交加,我努力平衡情感来缓解病症,父母也没有过于悲伤,不过我觉得那多是在我面前掩饰出来的,他们或许比我还痛,因为他们的心血仿佛就要凋零,一辈子仅有的梦想也不存在了!但他们不说,也没有表达,只是安慰,我知道目的是为了让我快些好起来,结局比想象中差了一点,但终究我还是快乐的,我也很欣慰,我感觉到了温暖,来自他们。 随笔本 它是我高中唯一的一个倾诉的工具,它没有生命,但是很诚恳的尽职,没有任何声响的存在着,承载着我的感伤与欣喜,我需要这样的寄托,它因为一直都没有发言,而是每次我都一个人反复品味往事的种种,每次读起来都有不同,都有很深刻的感想,我也顺便在那些发人深思的感想成长起来,越发理性,再不像当初那么单纯的思考,认识到了凡事都有两面性,不能根据自己的性情来分析问题,要从两边同时入手,全面分析,这样能有不一样的理解,即便别人会有不理解的,但只要自己能够理性认为是对的,那就足够了! 随笔没有日记的完整,我也没有每天都坚持记录,虽然随笔的形式是很像日记的,但是因为没有时间记录,时常是会延隔到次日,然后感情就不能很好的宣泄而出,但总体说,它还是为我付出了很多,如果没有它,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是个感情易变的人物! 同时在记录时,我会随着感情不断地流入而出,我也开始释放自己的痛苦,会变得开心很多,因为那个世界没有他人地打扰,我可以无尽地宣泄,而也在宣泄之余不断地会感觉到自己对待事物的偏激以及幼稚的一面,然后会很快释怀而变得心情舒畅了! 它是很简单的东西,但是因为我给予它的事物很珍贵,而导致它在我心中的价值也很高昂了!花同样的钱能再买到它,却再买不到自己逝去的心! 朋友 自进入高中以来,对“朋友”这个词很敏感,我总是在反复揣摩,什么样的友谊才不会变质,可是一直都没有可观的答案,但不管我怎么去理解,有时侯友谊是很简单的东西,不一定是要彼此见面,只要能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温暖,无论是否就在身边,都会感觉到是一种欣慰! 我喜欢网络,是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活得很累,每天和同学一方面是很单纯的交往,实际上绝对还是会有心怀叵测之人,他们为自己活着,也不知道累不累,但和那种人一起,我却很累了!所以,大家都是知道的,网上不一定全部都知道来历,但是很多人都是很热心、很单纯的。 在网上,认识过一些不很熟悉的人,但是却可以聊得很欢,譬如我喜欢的人却在现实生活中遭受到嘲笑,很多溢迷都有同样的经历,在一起可爱地发泄一下是很畅快的,因为那样不用承载太多,简单的朋友会替你负担。 朋友不能太近,否则各自揣测的太多反而就不信任对方了。但是朋友终究是朋友,他的意义就在于在你痛苦和孤独时能为你分担一些不爽很难过,每次和她们说说,然后得到些共鸣和安慰,其实就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需要的温暖了! 沙溢 在这里的时候我有必要补充一句:这些排名都是分了先后的! 他也是我上高中后才喜欢上的一个人,我只能用喜欢和崇敬来形容,至于其它的词语也无法运用。 很多人在我说出他的名字之后随即问到的那么一句话永远都是:“他是谁?”我很尴尬地想要解释出来,但是心里是比较失落的,他的知名度还是没有到家喻户晓的境界,但是溢迷们要的不是这些,要得只是他能快乐,能够像现在这样顺利拍出更好的角色! 他是《武林外传》里的白展堂,大家大多只知道他是老白,只知道他会葵花点穴手,却不知道他真实的姓名。 同桌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又不帅!我觉得无法开口,我只是傻笑着略过这个回答,因为我无法一下子和他说太多的道理,但至少有个理由是不会变得,我是觉得他比时下的偶像巨星相比之下,要更实在很多,他是帅的,只是很多人都是喜欢那些仅有帅气外表的人物,他们忽略了很重要的东西,那是沙溢吸引我的,责任心以及尽业和低调的精神。这是精神,我绝对没有用错词,所以我觉得这才我所要追求的! 每次很伤心的时候,只要想起他,就记起他有一段时间也是很绝望的,但还是挺过来了,所以我也要和他一样,况且我只要想起他或电视里看到他就很高兴,似乎在我的心中已满是他,但我还是有必要说的,就像我在随笔里记的那么一句:“偶像(沙溢)在我偌大的脑袋中并不是充斥着所有,也只能说他占了脑内比例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只是摆于一个明显的地方,让我每天都能不至于忘掉,但他所占的空间并不大,也不妨碍我思考和记录问题!” 总结:上面的人物都有个无形的火炉,他们照耀在我痛苦时的心上,让我在痛苦中度过,我无法再用感谢来形容,只是我会永远记住他(它)们的! 创建时间:2007-5-19
范文三:炉火 它能给你一生的温暖
炉火 它能给你一生的温暖
1、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那些与你心心相携的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在我心中开出最美的繁花。今生与你,唯爱相依,唯你相依。爱染流年,许下一个不悔。希望在生命的下一个轮回里,还能这样的等着你,爱着你,守候着你。一季花开,遇到爱,便是圆满。一次回眸,遇到你,便是幸福。
2、看完此剧后,心许久不能平静,似乎把我带进了剧情里,也为我们更好的诠释了爱情,爱情的城堡里,有彼此的思念与牵挂,有彼此的位置,这个位置无人能代替。在这部剧里我能体会到建新与静秋不见面时的那种内心揪结,那个时代的爱情不能随着自己的意志而转移。
3、我一直相信有一种相遇可以在灵魂里,有一种爱可以深入骨髓。爱是梦醒时分对你深深的思念,爱是不经意间对你的牵挂,爱是想与你朝朝暮暮的期盼。爱是那场想与你天涯海角永相随的梦。爱是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真情。爱是痛着你的痛快乐着你的快乐的付出,爱是想你时的微笑和挂在脸上的泪珠。
4、我在想世上真的有永恒的爱情,真的有至死不渝的爱情,爱出自于内心深处,当心里有一个人的时候,能感受到对方的情感世界,处处为他担心劳神。爱有几何,付出的一切都是为自己心爱的人。付出的是真心,付出的是生命。
5、今生为你,我愿用牵念将流年望穿。今生为你,我愿用思念诠释爱情不老的传奇。红尘深处,握着一路相随的暖意,浅浅相遇,深深相惜,心心相携,长相厮守。就算有一天青春故去,岁月老去,年华逝去,我们依然永如初见,深深相爱,温暖相望,回眸处,浅笑如初。
6、爱情的童话里,还好你遇到了我,还好我遇到了你。只是路过也如此美丽,美丽得连心疼都多余。只是这样看你微笑,一辈子,就够了。
7、其实,我很想告诉他,要把每一个爱情,当成所要追寻的幸福童话,那样,当我们对待爱情时,才不会那么盲目,那么无措。只要相信爱情,那么心中就能够放得下童话,我们只有相信童话式的爱情,才会爱得单纯,爱的平淡,爱的长久。
8、是谁说的,爱情里没有童话,又是谁说的,爱情不过是宿命里的一千个伤心童话,请要相信,相信我们写下的每一行文字,都是寄给爱情的一封最美童话式的情书。
9、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能够幸福,就是要他一定要幸福,把爱着的人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寂然欢喜。亲爱的,你告诉我愿意珍惜这场相遇。经年的遇见,你用浪漫的柔情暖一场相逢。那么再遥远的距离,也无法阻挡我对你的思念与牵挂,再寂寞的等待也是一种温暖的牵念。浮世繁华中能够与你邂逅是一种美丽,错落红尘中能够与你心灵相约是一种幸福。
、一直相信有一种相遇可以在灵魂里,有一种爱可以深入骨髓。爱是梦醒时分对你深深的 10
思念,爱是不经意间对你的牵挂,爱是想与你朝朝暮暮的期盼。爱是那场想与你天涯海角永相随的梦。爱是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真情。爱是痛着你的痛快乐着你的快乐的付出,爱是想你时的微笑和挂在脸上的泪珠。
11、相遇相知真的好美,任快乐的日子飞逝,任幸福在指尖流淌。亲爱的与你相爱在红尘最深处,你的笑魇让我醉入红尘,痴守轮回。如果你能走进我的心里,你一定会很幸福,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你。为你,我愿做一棵开花的树,只为你一人盛放,为你,我愿化蝶飞到你身边,缠缠绕绕你的眉眼间,沉醉于有你的世界里,不醒。
12、很多人想象中的爱情必须是经典、激情、浪漫,充满诱惑且让人感动,还希望让这份爱情永恒,能地老天荒。但是,这毕竟仅仅是我们的一相情愿。是当今文学和其他传媒的推波助澜误导了我们,在我们懂事的时候,它就开始把我们的爱情观引入了一个死胡同。
13、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声音,想念你指尖淡淡的烟草味道。想起你,我的嘴角会微微上扬,想起你,我的心就将幸福定格在这一刻,开出满树繁花。想起你,初恋的味道荡漾在心间。
素年如洗,你是我记忆里的那抹微笑。清浅流年,你是我生命里的那份暖。为你,我愿用三生烟火,换你一世幸福。今生,我只愿做你眼中最美的风景。
14、相爱的时候彼此相互吸引,当我们享受过了爱所带来的甜蜜和浪漫,一切归于平淡,回到现实,我们会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和一些琐碎的家务事缠绕着挥之不去,这时我们也许会怀疑爱情是否已经结束了。
15、人生都是这样的,因为残缺,因为遗憾,才感到凄美,正因为凄美才让人印象深刻,才会觉得爱情能够永恒。许多人是这样的,一心痴迷于自己幻想中的东西,得不到的才是美。有人说纯洁的爱情也许只有那个时代才有,因为心是纯净无瑕的,没有一点瑕庛,也没有受到任何污泥浊水的侵袭。
16、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那些与你心心相携的时光,在我心中开出最美的繁花。一季花开,遇到爱,便是圆满。一次回眸,遇到你,便是幸福。
17、人生最动人的情感就是彼此想念,彼此温暖,心灵邂逅,相携天涯。不需要朝朝暮暮,只要一个懂得就足够了。人的一生总会有一些记忆一些人在生命中刻骨,然后明媚一生。(moon hot yuedu.mipang.com)红尘中你我各守着一方天空,为了彼此珍重,珍重。我愿将你的心轻轻地放在我的心上,用最真的笑容温暖你的幸福。安静的为你守候。让一颗心在尘世中依然温润,因为我知道,没有你的日子,你要我笑魇如花。
18、我相信,如果,爱情里没有了童话,就像这世界,没有了盛开的千娇百媚的花,自然也没有了色彩与层次。即便有,也只是在寂寞时光里凋谢的花,再是美丽的盛开,也悲悯不回早已冷落的芳华。而那些苍老的岁月,就如同失去味道的清茶,舌尖上沉淀着浓郁的苦涩,咀嚼不出幸福的味道。
19、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奇迹,那么,毫无疑问,一定是爱创造的奇迹。我们相信童话,相信爱情,奇迹就会出现在我们身边,终有一天,会得到王子公主般的幸福。
20、爱情归于平淡后的生活是朴实无华的,象炉火,它能给你一生的温暖。它没有耀眼的光芒,没有炙烈的火焰,但它却让你心静如水,让你舒适,能陪着熬过无数个漫漫冬夜。当你从寒冷中回到家里,伸出冰冷的手,让淡淡的炉火烤着,你的心也会温暖起来。所有的激情最终都会归于一种平淡,我愿守着这一炉暖融融的火度过温馨而平淡的生活。
范文四:迄今最美的叶芝诗集,在炉火边品读怦然心动的美好
(爱尔兰诗人叶芝 ?阿诺德·根瑟摄,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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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
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
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多少人爱过你青春的片影,
爱过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
惟独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心,
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留痕。
在炉栅边,你弯下了腰,
低语着,带着浅浅的伤感,
爱情是怎样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
怎样在繁星之间藏住了脸。
——叶芝《洒掉的奶》
人生如树,枝叶虽多
但根茎却只有一条
在他青年时代里
那些为梦想而说谎的日子
如今,终已萎缩成真理
青年时代的刺伤成诗
威廉·巴特勒·叶芝,每个文艺爱好者都绕不过去的名字。这位盎格鲁–爱尔兰诗人和幻想家,以字里行间惊人的想象与浪漫气质闻名于世,他的笔下,“神秘的幻想世界与理想化的爱尔兰交织在了一起”。
青年时代,是一个无法绕过,却又过度热烈,过度真诚,过度伤感……因为总是需要过度一点,才能把余额留给自己的余生。
从理想中的《当你老了》,到梦破碎后的《墓志铭》,叶芝的诗歌影响了无数普通人,也在许多文学艺术家的创作里打下了烙印。
所以,1923年,凭借“一种高度艺术的形式表现了一整个民族的精神、永远富有灵感的诗”,叶芝被授予了诺贝尔文学奖。
乔伊斯称他“超现实主义诗人无人能望其项背”,艾略特亦称他是“20世纪最伟大的英语诗人”,奥登在写给叶芝的挽歌中感慨,“疯狂的爱尔兰将你刺伤成诗”,而自己“成为了他的崇拜者”。
叶芝墓园
当艺术被诗歌点燃
一千个人的心中就有一千个叶芝。
一个的普通读者,是不大会去读一本叶芝研究的专著的。但是他的诗又确实可以隔着时空与语言的障碍,让人得到心灵的烛照。
所以其实并不需要从全部的叶芝里去理解叶芝,我们只需用我们的经验去读他诗,如此而已。他的诗就像是一个虫洞,通过它抵达了另一个时空,但我们一定是也有过那个时空的记忆,因为那些“青年时代说谎的日子”,终是在我们内心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却又不可或缺的烙印。
那属于叶芝的青年时代
在所有爱叶芝的人中,有三十三位世界艺术家和作家,将他们心头激荡的叶芝诗歌,注入了笔下炙热的绘画作品,把他们对叶芝的爱,传达给所有被叶芝打动过的人们。
马丁·盖尔画作《在那些柳园的下边》
比如这首《在那些柳园的下边》——
在那些柳园的下边,爱人和我曾会面,
用一双雪白的小脚,她走过那些柳园。
她教我把恋爱看轻易,一如枝头生叶,
可是我年少又无知,不同意她的见解。
在河边一片野地里,爱人和我曾驻足;
在我斜倚的肩头上,她搭着雪白小手。
她教我把生活看轻易,一如堰上长草,
可是我年少又无知,如今满眼泪滔滔。
著名画家马尔·盖尔将诗中的人变为画中的人,诗中的情,仿佛我们在哪见过,仿佛那一刻,也曾怦然心动过。“可是我年少又无知”,时光却已不再。
秋野畅子画作《拐走的孩子》
人类的孩子啊,走!
跟一个精灵,手拉手,
到那水上和荒野里,
因为人世溢满你不懂的哭泣。
——节选自叶芝《拐走的孩子》
秋野畅子笔下的《被拐走的孩子》,将大自然和其中的神奇童话世界描写得美轮美奂。她希望孩子可以远离世界的纷扰,得到属于他们的童真与快乐。
麦克尔·坎宁画作 《尘世的玫瑰》
谁曾梦见美像梦一般飘逝?
为了这红唇——满含哀怨的骄傲,
哀怨没有新的奇迹会来到——
特洛伊在一场冲天的葬火中消逝,
乌什纳的孩子死掉
——节选自叶芝《尘世的玫瑰》
这首萦绕在无数人心头的《尘世的玫瑰》,被画家麦克尔·坎宁赋予了如梦幻般的褪色玫瑰的影像。
迄今为止最美的叶芝诗选
这些饱含深情的创作,正像是叶芝诗歌在多年之后的回声,它们被诗歌的灵魂点燃,形成了这部独特的艺术图书《寂然的狂喜:叶芝的诗与回声》。
对所有热爱诗与美的人们来说,这本书都是最值得期待的版本。从来没有一本叶芝诗选,像它这样珍惜印刷的价值。它像一座回荡着叶芝诗歌的美术馆,在这里,你可以读到叶芝诗作中最能激发艺术灵感的三十首作品,涵盖了叶芝对爱情、生命、政治和信仰的理解。
它第一次把绘画艺术和诗歌精神结合得如此紧密,精心地将诗歌设计成小插页,镶嵌在每幅画作间,你在翻阅叶芝诗歌的同时,艺术家为它诠释的绘画就会映入眼帘。为了实现这种独特的图文间叠的效果,每本书都进行了复杂的纯手工插页。
全书中叶芝诗歌都为中英双语,印刷完全还原了三十三幅高清版画的视觉效果,并匠心独运地用丝网印刷的工艺,在丝带书签上印上了叶芝的诗句。
伟大诗歌与艺术的相遇,注定会产生最美的图书。外封的设计灵感来自活页夹,并特别选用自然机理的日本特种纸,书名的烫金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示出不同变化。它是给那些用耳朵和心灵去聆听叶芝的人的最好礼物。
不仅如此,这本美书的诞生,还在于出版人的执着。他们第一次把绘画艺术和诗歌精神紧密结合,创造了出版界的“纸间艺术”——
《寂然的狂喜》——之纸间艺术欣赏↓↓↓
寂然后,狂喜
美,值得所有人拥有
用耳朵和心灵去聆听
那远方微小却激荡的回声
“斯威夫特无处不在”
却要从“青年时代说谎”的日子说起……
范文五:炉火边的碎时光(外一篇)[权威资料]
炉火边的碎时光(外一篇)
冬天的阳光穿过枯旧的树枝,再零零落落地撒在地上,像一只裂了纹的瓷瓶,虽说没了完整的容颜,却还能在裂痕里寻得一份回忆。于是一些有关冬天的碎片也便在这充满阳光的冬日里循迹而来,斑斑驳驳地落进记忆的狭缝里。
冬天的脚步还没伸进门槛,父亲就开始在奶奶的屋里盘炉子。
盘炉子是个技术活,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拿得出手,除了要有一定泥瓦匠的基本功外,带点创新的思维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盘出的炉子才能既实用又美观。父亲经常给人盖房子,也算是个“大工”,这方面还是很拿手的,所以盘个炉子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搬砖,和泥,砌砖,经过大半天的工夫,青砖红泥的炉子便盘成了。父亲盘的炉子很大样,像是烧饭的灶台,这样的炉子最大的好处就是省炭,在村里人看来,省炭才是硬道理。盘好的炉子分两个台面,一个专门用来生火,另一个用来放东西,或者说用来炕东西。“炕”字在这儿是动词,就是烤的意思。除了衣服鞋袜可以炕外,发面的大瓷盆也可以放上去,这样就可以节省发面的时间,所以炉台的其他作用也是很明显的。
炉子里烧的不是纯煤炭,那样太奢侈,也没人烧得起,我们一般是用泥和煤的混合物作燃料,我们叫它砟子。砸砟子是体力活,也是由父亲来完成。烧炉子的人家一般都有专门砸砟子的池子,池内放上煤炭,先用带榔头的大木棍把煤砸碎,再加上块状的红泥。红泥是从干涸的水沟里挖来的,这是不需要钱的,所以特别的经济。砸碎的煤炭加上红泥用水调和一下,再用榔头砸一阵,这种半硬半软的东西就是砟子。整个冬天,我们就用砟子来取暖。为了省炭,父母
住的屋子里是没有炉子的,所以冬天,只有奶奶的屋里才暖和些。
记忆里是寻不到爷爷的影子的,奶奶一直和老奶奶住在一起,婆媳两个一处便是几十年,倒像是娘俩了。后来有了我们小孩子的加入,便成了真正的老少组合。
奶奶喜欢和衣而睡,无论冬夏,奶奶从来没有一觉到天明的时候,半夜会起来几次,给老奶奶端水端药拿吃的。冬天也一样,奶奶脱掉外套,贴身的棉袄棉裤便是奶奶的睡衣,只要有事,奶奶一骨碌就爬了起来。
早晨,第一个起床的是奶奶。她,,,,地摸着火柴,嗤啦一下,火柴亮了,一盏老式的煤油灯也便在黑暗里举起了那片昏黄的光。咔嚓~咔嚓~奶奶用火锥把封严实了的炉子叉开,再用火锥在炉眼里这么一阵乱捅,燃了一宿的炉灰就顺着下面的通道落了下来。奶奶再重新添上砟子,然后坐上锅,一家人的早餐也便在噼噼啪啪的炉火上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一切就绪后,奶奶便开始叫我们起床上学。奶奶没文化,不会看表,但奶奶的生物钟特别准,所以我们一般不用担心早自习迟到。在奶奶一声声的呼唤里,我们不情愿地从热被窝里钻出来。奶奶麻利地把烤在炉边的棉袄棉裤递过来,再把烤好的鞋袜拿过来,于是我们的躯体便从一种温暖进入另一种温暖,我们通身便被这种炉火的余温包围着,身上暖暖的,心里也是暖暖的。
在炉火边炕东西也有失误的时候,早上的黑暗还没退尽,迷迷糊糊中,右脚的大拇趾总被一种来自地面的冰冷摩擦着,到了教室才知道,原来我的棉鞋烤焦了一个洞。当然奶奶的自责也来了,唉~咋就把鞋放得离炉火那么近呢~我却为烤焦了的棉鞋暗自高兴,这样我就可以提前穿上母亲做的新棉鞋了。
奶奶与老奶奶两个过早失去丈夫的女人,守着一膛炉火,守着一个残缺的家,她们用特有的勤劳与坚强把一个破落的家庭支撑下来,让家重新有了完整的模样。
农闲了,整个冬天,母亲都用针线来打发时间。
母亲是喜欢熬夜的,冬天的夜晚,母亲便围着炉火纳鞋底。锥子与针线在手里交替着,母亲先用锥子在鞋底上扎出洞来,再把针线穿过去。嗤啦,嗤啦,麻线一针一眼地从板硬的鞋底里穿过来,又穿过去,像是一首沧桑的老歌,在寒冷的冬夜里充满了浑厚与深沉。母亲把纳好的鞋底挂在墙上,鞋底像是一张精致的蛛网,密密匝匝地排满了虫子一样的针脚,却是密而不乱,横竖有序。
农村的冬夜里寒冷的,透过窗棂,却也有一小撮的温暖在跳动,那是还没熄灭的炉火。“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其实并不是诗人独有的情怀,冬日家庭的温馨也是这样的场景。红砖红泥的火炉倒是真真切切,只是酒却换了内包装,要用茶水来代替了。这样的日子,下不下雪也无关紧要,只要渴了,顺手拿杯子就是了。
母亲把茶杯放在炉台上,一边纳鞋底,一边自斟自饮,倒也是份乐趣。整个冬天,母亲守着火炉,守着一个破旧的茶杯,一家人的鞋子便在这通红的火炉旁有了各自的模样。
其实我们小孩子同样喜欢炉火旁的碎时光。晚自习一下,我们便急不可耐地从学校跑回家,把冻得胡萝卜似的小手伸向炉火边,霎时,一种隐隐的胀痛便在指间蠕动。不过疼痛是暂时的,继而被一种热烘烘的感觉代替了。
“地瓜干烤好啦~”母亲放下鞋底,从炉火旁边取出地瓜干。原先煮过又晒干的地瓜干放在炉火边一烤,一种略微的焦黑覆盖在上面,里面却是金黄酥脆,香味便穿过鼻腔欣然而来。
我们吃着香脆的瓜干,再喝着母亲泡过的茶水,冬夜的幸福便在这种简单而又老式的生活里弥漫开来。我们再顺便搬个凳子,继而挨着母亲写作业。
有时花生和爆米花也会在炉火边派上用场,只要我们喜欢,母亲整个晚上都会守着一膛炉火,烤制我们喜欢吃的东西。
生活并不是因为贫穷就减少了快乐,在没有多少零食可吃的年代,在自家炉火边烤制的小食物照样把快乐填得满满的。
冬天的寒冷总在一场雪后变得更加凛冽,炉火的温情也在寒冷里显得愈发可爱。
秋末冬初,姑姑送来了一只小狗,满月多一点,毛绒绒的煞是可爱。只是母亲不同意养狗,在我们这样的家庭,老的老,小的小,口粮总是紧巴巴的,哪儿还能为狗寻找生路~可我却极喜欢小狗那身软软的小黄毛,还是闹着让母亲留下了。
在宠物不盛行的年代,小狗是没有名字的,廉价得就像一片白菜帮子,扔掉也不足为惜。小狗身上的毛是黄色的,我就叫它小黄狗。没事的时候我就抱着小黄狗玩,小黄狗很贴我,总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吃饭的时候,我顺便掰下一块窝头或者杂面的卷子扔到它嘴里,它就高兴地在地上转来转去。后来小黄狗也有了点本事,它能表演满地打滚与叼手绢的才艺,这就足以让我很开心。只是每顿饭每个人的干粮是一定的,我喂了小狗,家里可能就有人吃不饱,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还是用小狗的饥饿来取得家人的温饱。 在冬天的肃杀里,小黄狗瘦弱的身体难以抵挡外面的风寒,所以它很喜欢在炉子旁蹭来蹭去。小黄狗很会找地方,在炉子的下方,有个三四十公分的洞,我们叫它炉倾,那是炉灰下落的地方。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小黄狗就钻进炉倾里,那儿成了它的安乐窝。
在炉倾里的日子是温暖的,只是也有让小黄狗心急火燎的时候。捅炉灰是不定时的,很多时候并不去注意小黄狗是不是在下面,一堆炉灰下去,小黄狗便被烫得汪汪直叫,一溜烟地跑开了。不过小黄狗也不长记性,还是经常往炉倾里钻,时间一长,小黄狗的身上便这儿一撮毛烧焦了,那儿一撮毛烫没了,满身像长了疮,实在难看得很。
烫伤的小黄狗变得越来越难看,家里人都不喜欢它了,我有点为小黄狗伤心。我有时会拿着梳子为小黄狗梳理身上凌乱的毛发,可那些毛发几乎成了一个疙瘩,梳都不开,每梳一次,小黄狗都极不情愿地汪汪直叫。小黄狗身疼,我心疼,所以也就不再梳了,随它去吧。
食物的匮乏还是让小黄狗处在了生命的边缘,尽管我偷偷塞给它食物,但还是改变不了挨饿的命运。两个多月下来,小黄狗瘦得皮包骨头,再加上满身被烫的伤疤,简直就像一只乞丐狗,只落得了别人的奚落。
一个寒冷的午后,我竟然找不到小黄狗了。后来,在西屋的桌子底下,我发现了已经站不起来的小黄狗。受冻挨饿已经让小黄狗无力支撑自己的躯体,它浑身颤抖着,两眼哀怨地看着我。我心痛极了,赶紧给它灌了点玉米粥,它却不张嘴。我想它一家是冻坏了,又赶紧把它放在炉火边。火苗发着微黄的光,热量也慢慢传递到小黄狗身上,可它好像感觉不到,依然没有气力。我把半块卷子掰成小块放在它嘴边,它也没张嘴。我心里凌乱着,不知怎样才能让小黄狗好起来。上学前,我又把小黄狗放进了炉倾里,希望它可以好起来。整个下午我都无心上课,只惦记着奄奄一息的小黄狗。放学后,在堂屋的门口我一眼就看到了小黄狗。它僵硬地躺在地上,已经闭上了哀怨的眼睛,我的眼泪也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知道,错在我,如果不能对一个弱小的生命负责,就不要拿它来玩乐。小黄狗原本该去一个富裕的人家,而我
却用幼稚提前结束了它的生命。小黄狗走了,我的心受到了谴责,从此,我再也不养狗。
绿色之外韵味
大巴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一片片绿色的田野不情愿地逃出视线,飞快地向后撤去,我的心情却因这片绿意而飞扬着。
或许是长途颠簸的疲劳,坐在车里,人的精神也像霜打的茄子,蔫蔫的没有丝毫生机。沉静久了,就会有另一种声音来造访,不知谁冷不丁打了响响的喷嚏,那声音之大,仿佛要把车撞起个大包。大家在迷迷糊糊中被惊醒,这才呵呵地笑着,把酸痛的脊背来回晃一晃,伸个懒腰,然后七零八落地打着呵欠,也有人哧哧啦啦地从包里往外拿东西,那份沉默才慢慢退去。
坐在我旁边的是几位年轻漂亮的古筝女教师,阳光随意地穿过玻璃,映着她们恬静而柔美的面容,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优雅与高傲像尊贵的女神一般和着温暖的阳光一起婉约成一道另人眩目的色彩。
对我这个不懂韵律的“门外女”来说,会弹古筝的美丽女子简直让人羡慕的有点嫉妒。有好几次,我都想冲破沉静和她们探讨关于音乐或者近似音乐的话题,可想来想去,总觉自己太浅薄,就像穿了背心再套马甲,怎么遮盖都会露马脚,反而尴尬了自己。但也不能说自己一点音乐细胞也没有,要说能与音乐占点边的话,吼两句流行歌曲还是吓不倒人的。
从乡村的偏僻走进城市的繁华,虽然在地理位置上也算是一个城里人,可我的眼睛还是经常被一片片的土地所诱惑。我喜欢看土地上长出绿绒绒的庄稼,喜欢看一排排庄稼快乐成长的样子,喜欢听一株株庄稼拔节抽穗的声音。换句话说,在骨子里我还是非常乡土的,从小在坷垃堆里长大,那份带土的质地竟不容易改掉,这一点不用别人说,我自己就清楚。
当窗外驰骋的绿树把我的眼睛扯得晕眩,我不得不把视线从窗玻璃上移开,然后扭过头来,也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
找不到合适的话题,又不想让自己懈怠在时间的流失里,于是我打开包,拿出一本《文苑》杂志来打发寂寞的车程。一般在旅途中我都会带一两本杂志来调节自己的心情,一是用来消遣,二是让自己的脑子多装一点东西。长篇大著这个时候我一般是不带的,尽管自己喜欢看长篇,可感觉留给自己思考的时间太少,就像急急赶路中的一顿大餐,精华是有了,匆忙塞进肚子,消化却不那么容易,说不定还会引起不良,所以短小精悍的文字于旅途中的我来说,欣赏起来更为合适。
我的目光在文字里游弋,可还是不够专注,忽然就感觉视线的边角有一片绿意在移动,我又把视线投向窗外。真得呢~一片片整整齐齐没有丝毫杂质的“绿绒毯”让我的目光生出些许惊喜。远远看去,那是怎样的一种平整啊~就像用压路机把高低起伏的部分给压平一般,竟然没有丝毫的波澜,简直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设计。那成片的绿野看上去非常得开阔,睁大眼睛望上半天,视线才好不容易碰到远处模糊的边缘,然后目光再折回来,又会落在那片平整的绿野上。
我兴奋之余,大声地欢呼着:“快看~好平整啊~像绿绒毯,好大的绿绒毯~”我的尖叫声再一次把沉静扯破。优雅的女子抬起头,漫不经心地把目光投向窗外,立马再把视线收回来。“什么绿绒毯~真会想像,不就是庄稼么~那是小麦,要不就是韭菜。大惊小怪,不说了,好土。有人悻悻地驳了我的惊喜,然后继续她慵懒的困倦。
我的兴奋没有引起别人的共鸣,此时我就像一只落单的喜鹊,除了自鸣自唱之外,没有一个人来捧场。我忽然感觉,处在优雅的群落里,一个不优雅的人竟然显得那么的俗不可耐。
其实我也是喜欢古筝的,但我却不懂,我喜欢它,纯粹是喜欢它的声音,喜欢那种清越脱俗的音调,喜欢那行云流水般浅浅低低的韵律。压抑的时候我会在《云水禅心》里倾听“风吹山林兮,月照花影移”的清寂;孤独的时候我会在《高山流水》中体会人生难得一知己,千古知音最难觅的韵韵依依。
试想,在流水一般娇柔清丽的古筝韵律里,在袅袅升腾如梦如幻的烟幕里,一群婀娜的女子,在“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的空灵里,在唇红齿白倩笑嫣然的妩媚里,冷不丁跳进一个布衣布裙素面朝天的女子,还把一曲不入流的乡间叫卖调拨的极高,那阵势,绝对是极其的冷淡与对立。
不是别人的不好,只是自己的不合时宜。在尴尬里我终于明白,有些音调不是可以任意调和在一起的,并非和弦的东西,强加在一起,反而削弱了它的音质。别人不喜欢而自己以为好的东西,还是放在心底不去张扬,只有独享它的美妙了。
我知道,庄稼与我是有特别感情的,我喜欢庄稼,就像父母乡亲喜欢我一样,是不分年代与地域的。庄稼在绿色之外,也是有着特别韵味的,即便单调,即便没有古筝一样的优雅,我也一样喜欢。
(责任编辑/孙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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