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
姓名(本人) :姓名(本人) :
身 份 证:身 份 证:
地 址: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 址:地 址: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_________;位于第 _________层,共 _________(套 /间) ,房屋结构为 ___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其中 实际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 房屋用途为 _________;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该房屋内部附 着设施见附件二;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地产权证号) 为 。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 /原产权证上标明 /房地产产权 登记机关实际测定) 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 (以下简称暂测 面积) 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 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
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天内 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 件号为 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 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 平方米 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 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_________种:
(1)现金 _________;
(2)支票 _________;
(3)汇款 _________。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 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 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 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月利 息按 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 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 下述第 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 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 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 息。 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月利息在 _________个月内按 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 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_________利 率计算。
2、 逾期超过 _________个月, 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 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由甲方据实赔偿。
(2)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3) 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 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 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 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 乙方有权提出退房, 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 按已付款的 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有关按揭、 抵押债务、 税项及租金 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 契税由乙方向 国家交纳; 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 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 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 裁决或具体行政行 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
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 裁决或具体行政行 为。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 签订、 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 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 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 供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 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书信、传真、 电报、 当面送交等) 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 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 应自变更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 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征得对方同意后, 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 (书面通 知发出 _________天内) 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 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否则, 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 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 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 义务, 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 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 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 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 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 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_________日 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 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 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 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 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 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 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 行合同的能力, 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且遭遇不可抗力 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 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 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 使该方对本合 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 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 曾否宣战) 、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
则、 合同的目的、 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 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 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 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各 ________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范文二:二手房买卖合同
存 量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备案号: 备案日期:
房屋代码:
(合同编号: )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证件类别: 证件号:
(共有人信息见附件)
法定代表(负责)人/监护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房屋所有权人: 共有人:
【3】坐落: 区
【4】建筑面积:
【5】房屋用途: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成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选一项)
【1】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币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支付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买受方于 时,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 贷款付款: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首付人民币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人民币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支付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剩余房屋价款人民币买受方于 时,
¥ 元,即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4】 其他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出卖方应当在 前,将房产交付给买受方。房屋移交时,该建
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买受人。
第五条:按下列第 款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六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 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六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 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
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双方共同申请预告登记的,则在有效期内出卖方同意买受方单方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
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单方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
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
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
买受方约定共有人之间的房产份额。具体为:
第八条:关于车库(车位)归属的约定
第九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 该房屋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为
2、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
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
金、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1】 出卖方承担。
【2】
第十条:关于买卖税费、佣金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1】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出卖方/买受方】自愿承担本应双方缴纳的税费。
【3】
2、房屋买卖代理佣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选一项)
【1】 买、卖双方未曾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代理
佣金。
【2】 买、卖双方各自按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3】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出卖方应保证上述房产的权属清楚,若发生与出卖方该房产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纠
纷,概由出卖方承担,由此给买受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方负责赔偿。
2、 若出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付房产或买受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房款,每逾期
一日,则由违约一方按日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
3、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买受方悔约,应书面告知出卖方,出卖方应在 日内将买
受方的已付购房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方,但买受方应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
出卖方。若出卖方悔约,应书面告知买受方,并在 日内将已付购房款返还给
买受方,同时支付违约金 给买受方。
4、 出卖方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户口迁移等手续时,应当
积极给予协助。由于出卖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向买受方支付违约
金 。
5、 其他:
第十二条: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
列第 款方式解决:(仅选一项)
【1】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合同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择、输入部分的文字与固定部分
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5份以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
文本由出卖方 1份、契税征收机关1份、地
方税务部门1份、 份,电子文档存入无锡市存量房
交易合同备案系统数据库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无锡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系统备案打印并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共有人信息栏:
出卖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买受方共有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及装饰情况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买受方:
附件二:补充协议
1、 出卖方应当在 前,向该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
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若未在前述期限内迁出原有户口(若有),出卖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费
用由出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其他: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监护人/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范文三:二手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售人(甲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甲方(及产权共有人 )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
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设定抵押;
(2)向 抵押,借款 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出租
(2)出租给 ,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 年 月 日时向甲方交纳 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
第六条 房款交付
该房屋买卖价款为 元。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
甲、乙双方按第 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
1、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3、 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条 有关税费
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按第 款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第 款约定支付: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3、
第九条 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四: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卖方 : 身份证号码 /护照 /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护照 :
买方 : 身份证号码 /护照 /营业执照号码 :
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护照 :
买卖双方在平等、 自愿、 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1、 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广州市
园 /苑 /大厦 /广场 栋 阁 座 层 单位 (以下简称该物业) 。 建筑面 积约为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 ,房地产性质用途为:(以上三 项均以房地产证或相关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本次交易约定交付的附属设备设施、装饰 装修、 相关物品等见附件清单, 清单所列设备、装修及物品等无须买方另行付费, 成交价已 包含清单所列物品价值。
2、 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 转让成交价为 币 (小写 ¥ ) 。
3、 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 (含当日) 向卖方支付定金 币
整 (小写¥ ) 。 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 (含当日) 再向卖方支付定金 币 元整(小写¥ ) 。本条所约定的定金交由双方所约定第 三方监管 , 监管方式、放款、退款条件等事项依买卖双方与第三方所签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 件而定 , 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管方或打入卖方已签署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上指定的监管账 号中后 , 视为卖方本人已收讫定金 , 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 卖方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 据的 , 不影响定金的生效。
4、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 约定买方按下述第 种方式给付定金、 交楼押金之外的楼款 (单 选) ,该楼款到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或其它第三方 进行资金监管, 卖方必须配合于买方付款日之前 个工作日内到上述机构办理监管手续签署一切相关文 件,如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有权待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1)一次性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买方除定金、交楼押金之外的全部楼款 币 )于 月
之前(含当日)支付至买卖双方指定监管机构的指定账号中。
(2) 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本条约定楼款 具体履行方式如下:买方预计向银行贷 款人民币 元整,实际以银行承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准。 A 、买方须将首期款 (不 含定金 ) 币 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含当日) 支付至买卖双方指定监管银行的监管账号或其它第三方的监管账号中 ; B 、 买方于 年 月 (含当日 ) 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 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 审查和审批等手续, 卖方需配合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提供所需业主 资料及相关文件并签署按揭银行要求的法律文件; C ,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买方 已支付的首期款、 定金和交楼押金后少于本合同转让成交价的, 则买方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 款承诺函后三个工作日内 (含当日) 补足, 如多于本合同转让成交价的, 则买方可向监管银 行或其它第三方要求将多出部分退回,卖方应无条件配合买方办理监管方要求的退款手续。 5、 递件过户时间约定 :如买方选择一次性付款,则在买方按约定将楼款打入买卖双方指定 的机构监管账号之日 (若卖方需赎楼的, 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且买方
已按一次性付款的条款约定将楼款全部打入买卖双方指定的机构监管账号之日) 起 日内 (含当日) ,买卖双方需签署《广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如买方选择 银行按揭付款, 则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 (若卖方需赎楼的, 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 件并注销抵押登记及买方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 起 日内 (含当日) , 买卖双方 需签署 《广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 递件回执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 或第三方指定的人员代为托管, 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日内 (含当日) , 买 卖双方须到国土局, 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完交纳税费及领取房地产证的手续。 领取 房地产证当日 (如国土产权部门要求附带送审报告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 则办理抵押登 记的时间为领取房地产证且送审报告通过后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均需配合办理送审手 续, 任何不配合办理送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如因送审原因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 承诺款项,则买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银行未能贷到的款项) ,买方须与第三方或担保公 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如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以拒绝缴纳 税费或是拒不办理递件, 拒不办理抵押登记等方式给交易制造障碍的, 按本合同第 10, 11 条 承担违约责任。
6、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以现状出售 , 买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 , 故买方不得 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产权现状及若存在抵押状态需赎楼的办理方式为以下第 种(单 选) :
本条款中该物业产权现状依卖方陈述确定, 卖方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没有查封情况, 如与 实际情况不符则卖方应按本合同第 11条承担违约责任。
(1) 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签署本合同后 (含当日) 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买卖双方监管定金及交楼押金的第三方。 (2)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自行筹资 还清按揭银行贷款并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同意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 替买卖双方监管定金及交楼押金的第三方或者第三方指定的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 之用,卖方应于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上述 第三方或第三方指定担保公司。
(3)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须于签署本 合同之日起 日内 (含当日) 出具公证委托书给替买卖双方监管定金及交楼押金 的第三方及担保公司指定人员,同时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配合签署一切相 关文件,卖方撤消公证委托又不在 日内(含当日)自行筹资还清贷款并办妥注 销抵押登记手续视为根本违约行为, 发生此情形则卖方应按本合同第 11条承担违约 责任。
7、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所附租约现状并同意以下第
本条款中该物业所附租约现状依卖方陈述确定, 卖方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或 卖方未处理好与承租人之关系导致买方无法按本合同顺利购入、 使用该物业, 则卖方应按本 合同第 11条承担违约责任。
(1)该物业没有租约 ;
(2)该物业现有租约正在履行中 , 卖方保证承租人放弃购买权并保证于本合同约定交楼时间 前承租人已搬离该物业且租赁关系已解除或终止 ;
(3)该物业现有租约正在履行中 , 其租期到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币 (小写¥ , 押金为 币 元整 (小 写¥ ) 。卖方保证承租人放弃购买权。卖方须于交楼后 日内(含当日)配 合买方与承租人办理租约业主更名手续, 如之前的租约在租赁所已备案则卖方还需配合办理
撤消备案的相关手续, 有关剩余租期、 租赁押金、 租金等事宜由买卖双方、 承租人另行约定。 8、按政府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支付税费有:(1)营业税 ;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附加费; (4)卖方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卖方房地产交易费; (8)土地使用费; (9)买方印花税; (10)契税; (11)产权登记费; (12)买方房地产交易 费; (13)房地产贴花; (14)因提前还贷卖方按揭银行征收的罚息及相关费用; (15)产权 查档费; (16)公证费; (17)评估费; (18)按揭服务费; (19)律师费; (20)抵押登记费; (21)赎楼担保费和短期利息; (22)其他 (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 经买卖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自愿支付上述
项;卖方自愿支付上述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部门原因发生税费种类、 税率或征收标准、 条件的变化导 致税费增加,则按相关税费规定的缴纳主体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9、 卖方应于 在交付该物业时, 应当履 行下列手续: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备设施、 装修装饰、 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该物业钥匙,买卖双方应在交 楼清单上对上述情况准确记载并签名确认。 为防范交易风险, 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物 业和结清所有费用, 双方协商同意在定金或首期款中预留 币 元整 (小 写¥ ) ,作为交楼押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该物业时进行结算。买卖双方约 定交楼押金交由第三方监管, 监管方式、 放款、 退款条件等事项依买卖双方与第三方所签订 的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而定。 卖方在交楼前, 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 电费、 有线电视费、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交楼前的所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 交买方确认, 否则, 买方有权要求交楼押金的监管方从交楼押金中抵扣上述欠款, 如交楼押 金不足抵扣,卖方应另行补足。
10、 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 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如买方逾期义务超过 日, 卖方可解除合同并 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 金。
11、 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 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如卖方逾期义务超过 日, 买方可解除合同并 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 定金。
12、 于本合同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 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 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 的,以本合同为准,资金监管协议或类似文件及物品清单、交楼清单等文件均为合同附件, 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对同类事项存在不同约定的, 以形成在后的附件为准。
13、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广州 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 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相关部门保存一份,均 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备注(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
卖方:买方:
代理人:代理人
范文五: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屋出售方):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焦作市 塔北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在房管局产权过户完毕后支付首付 ,余款 在甲方的协助配合下由乙方持产权证明以及房管局出具相关手续于焦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办下发公积金贷款后三日内一次性结清。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2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房款全部结清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3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2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3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以上项目所出现的杂费需由出卖人甲方在交房前全部结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焦作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 水
2、 电
3、 燃气
4、 有线电视
5、 通讯
6、暖气
7、其他
(二)装修情况:
由甲方所出售的房屋为毛坯房。
双方签署栏文本: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记栏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焦作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 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 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 甲方(卖方):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