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xxx公安局治安拘留所201X年度工作总结
xxx公安局治安拘留所201X年度工作总结 xxx公安局治安拘留所201X年度工作总结
xxx公安局治安拘留所201X年度工作总结 xxx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在201X年度中,由于得到市局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在县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始终以“xxxx”精神为指针,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继续围绕《治安拘留所达标办法》和《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为主线,在达标的基础上,以争创“示范拘留所”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大整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xxxxx名被拘留人员(其中司法拘留xxx人,投送劳教xxxx人)的管理教育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收效。
一、抓队伍,练本领,提素质 在县局的统一部署下,我所积极参加了大练兵活动,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并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不仅使全体民警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促进了民警执法水平的提高,而且在大练兵活动中使民警在体能上和技术战术上都有了较大的增强。
二、领导重视,为达标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领导重视是我所争先进位、积极创建的坚强基础和有力保障。201X年县局为了我所能够安全地担负起执行收押拘留、投送劳教的任务,投资几万元增高了拘室围墙和购买了一辆新警车,对我所给予了全力支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
1、安全工作是监所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今年我所始终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的同时,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每天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时的开展检查。通过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完善了对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处置内容。由于我们对此项工作的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2、根据县局绩效考核的规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各个岗位的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营造出了人人参与、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责任,彻底改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增强了全体民
警的爱岗敬业精神、集体荣誉感和工作竞争意识。同时,强化了民警提高自身素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四、改变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了经验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的转变 由于拘留所各岗位工作的单一性,民警往往凭经验、习惯进行简单的重复劳动,这是制约民警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领导班子调整后,针对民警中存在的“一收、二看、三放”简单、随意工作意识、工作习惯,对全体民警进行了重新定岗、定位,完善、制订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民警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同时要求民警在严格执行规章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开拓了民警的工作思路,培养了民警的工作创新、进取意识。 五、推行人性化管理,打造监管工作新亮点
一是保障合法权益,尊重在拘人员。在工作中,监管民警在人格上尊重被拘留人员,在法律上教育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不打骂体罚虐待他们,充分保障这些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为他们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制咨询和援助,协助他们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便民服务,关心在拘人员。在全体监管民警中树立“人性化管理”意识,搞好对在拘人员的“热情服务”。制定出台一套从收拘、提讯、会见、接物、管教、监督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警务公开栏”和在拘人员家属接待室,同时还充分利用集中讲话及个别谈话教育等方式,对在拘人员实施道德、规范、形势、前途、政策、法律、文化知识、劳动等诸方面的常规教育,转变其不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唤醒其良知,激发其改造热情,让拘留所真正变成一所改造灵魂,挽救人生的特殊学校,以净化社会环境,降低重新犯罪率,减少社会危害。为防止在押人员受寒中暑,专门购买抗感冒药和防暑降温品,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 201X年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所上下不懈努力,广德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立足监所安全的基础上,营造了监所等级达标。展望201X年,我所在继续坚决执行县局党委正确决策的同时,正视自身的不足和实际,确定明年的工作思路如下:
一是紧紧围绕确保监所安全的工作主题,继续创“示范所”模式,在制度上更完善,在措施上更落实,在效果上更体现。以“有利于安全,有利于发展,有利于提高效能”为目标,从提高全警素养,健全制度规章,改进管理方法等方面抓起,全面落实对在拘人员的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
二是紧紧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工作主线,继续提升民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监管民警努力工作的和谐环境,在争先创优上再出佳绩。立足本所队伍现状,进一步探索队伍的科学管理,全面落实对民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营造一支“耐得住寂寞,管得住自己,经得起考验,创得出佳绩”的具有现代监管形象的队伍。
三是紧紧围绕人性化管理的现代发展理念,继续拓展人性化建设,争取在资金投入改造拘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监控智能化建设。
四是紧紧围绕“狱侦监管”的新思路,积极深化狱侦工作实践,拓展思路,解放思想,以探索求发展,以实践促提高,进一步打造监管大狱侦工作全新局面。 .5151doc.
范文二:治安拘留所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治安拘留所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治安拘留所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治安拘留所工作问题整改报告:2013-7-10 15:01:06治安拘留所对工作中所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治安拘留所工作问题整改报告 市公安局: 20xx年x月xx日上午,局长xx、分管副局长xxx来我们治安拘留所检查指导工作时,发现个别管号民警对自己的管理对象“一问三不知”。反映出我所存在着爱岗敬业意识差,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当场对所领导提出了严厉的批评,限期要求我所进行认真整改。当天下午,xxx、xx二位副局长带领局纪检、督察部门的同志来到我所,针对我们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作为分管副局长,xxx同志语重心长地提出了具体地、有针 齐的庄严承诺。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也要人人过硬,在所内实行“一级带一级,一级看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运行机制。紧接着陈xx从剖析思想根源入手,做了深刻的检讨。会议主持人宣布了对陈xx“双百考核”扣分和罚款的处罚决定。按照会议要求,每位干警都分别发了言。干警们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所里存在的其它问题,各抒己见,大家都谈了十分衷恳的看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以下整改共识。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只有思想意识放松了工作才会放松。从现在起,我们不能只管工作而忽视基本的政治思想素质,只管面上的工作而忽视细部深处的工作。我们要紧紧抓住每周的学习日不放松,学习要联系思想,联系工作。象孔繁森同志说的那样,我们拿着人民的工资,不能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切实增强每位干警的爱岗敬业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把安全放在首位,每位干警只能为我所 “全国示范治安拘留所”添光加彩,绝不能为其抹黑。 2、针对干警中对“六熟知”要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要求全体干警尽快达到“六熟知”,即熟知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案情、基本诉讼程序、思想动态、身体健康状况和检举揭发线牵。为此,每月由所长对管号民警进行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考核。对考核成绩的第一名给予奖励,对考核的末名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认识和工作两个层面,推动人人达到“六熟知”,做到“六熟知”。 3、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民警《一日工作细则》。严
禁当班时脱岗、离岗和做与岗位不相干的事情。各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好值班民警。所长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带班领导和值班民警进行检查监督,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事情,不论大小,除及时给予严厉打击外,还要给予行政的和经济的处罚。从全所各项工作出发,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细化、量化和规范化出发,来切实加强拘留所管理,增强干警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4、切实开展互相监督和互相帮助。要保持我所“全国示范治安拘留所”的荣誉,必须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范文三:工作文档《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的管理探讨与研究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的管理
第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应当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 治安拘留所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参加适当的劳动。劳动的收入主要用于补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必需的生活、学习费用。
对被拘留人劳动的收支应当在财务部门指导下单独立帐、专人管理,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因为招工、升学考试或者遇有妻子生育,近亲属病危、丧葬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所时,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担任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批准后离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逾期不归的按违反所规处理。
被拘留人离所期间,不计入执行拘留时间。
第十四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能够主动揭发、检举和制止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拘留所所长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建议,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填写《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提前解除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拘留期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第十六条 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严禁让被拘留人为个人办事。严禁利用被拘留人看管被拘留人。
第十七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提出的申诉、检举、揭发材料和控告治安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应当及时送交上级主管单位或者有关领导处理。
第十八条 治安拘留所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必须注意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杀、哄闹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对于有证据表明确实有上述行为可能的被拘留人,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戒具。
第十九条 治安拘留所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非拘留所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必须进入时要经所长批准,由工作人员带领。
第二十条 认真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对患病的被拘留人要及时治疗;患传染病的,要立即隔离;患严重疾病必须出所治疗的,可以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出所治病,其尚未执行的拘留日期可以宣布不再执行。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或医生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报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来的,由治安拘留所负责拍照后火化,骨灰保存一年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要制订《治安拘留所规则》,要求被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治安拘留所规定的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错误。
(二)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打架、骂人、讲污秽语言、敲诈勒索;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强行索要他人饭食或物品。
(三)不准传播犯罪手段;不准拉帮结伙。
(四)不准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所内。
(五)爱护公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六)对他人违反所规的行为要及时劝止,并报告工作人员,不得包庇、隐瞒。
(七)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治安拘留所。
(八)按照规定及时交纳伙食费、粮票和医疗等费用,不得拖欠。
第二十二条 对被拘留人违反所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训诫、责令检查。有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执行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如被裁决拘留处罚,应当与正在执行的拘留期合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确实无力交纳拘留期间伙食费和医疗费用的,可以允许缓期交纳,或者由治安拘留所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申报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第二十四条 拘留期满的,应即解除拘留。
范文四: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
1990年1月3日,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治安拘留所是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场所。
第三条 治安拘留所由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设置,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管理。
相当于县级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局(处)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可以设置治安拘留所。
第四条 治安拘留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正、副所长,根据需要配备民警。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民警。
第五条 治安拘留所的拘舍要牢固、通风,采光充足。
对被拘留人应当男、女分舍拘禁。
对被拘留人中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应当单设拘舍。
有条件的治安拘留所应当设置学习室和活动场地,可以开辟劳动场所。
第六条 治安拘留所新建、扩建、修缮和购置必要设备、器材等所需经费,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地方基建、财政预算,专项拨款、专款专用。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公安业务经费预算解决。
第二章 入 所
第七条 治安拘留所接收被拘留人,须凭裁决机关开具的《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或《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
第八条 被拘留人入所时,要查验其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并填写《入所登记表》。
第九条 对被拘留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检查登记,除允许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必需品外,其余物品由治安拘留所统一保管,并填写《暂存物品收据》,出所时发还。
入所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品或者应予没收的危险物品,工作人员要作笔录,并开具《违反治安管理没收财物收据》交原裁决机关处理;对不便交回原裁决机关处理的,可以由治安拘留所制作笔录,就地处理。
第十条 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因为被拘留人有其他犯罪行为,决定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等处理或者予以少年收容教养的,应当根据有关凭证终止拘留,并办理出所手续,注明出所的具体时间和所去地点。
第三章 管 理
第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应当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法制、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 治安拘留所可以组织被拘留人参加适当的劳动。劳动的收入主要用于补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必需的生活、学习费用。
对被拘留人劳动的收支应当在财务部门指导下单独立帐、专人管理,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因为招工、升学考试或者遇有妻子生育,近亲属病危、丧葬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所时,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批准后离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逾期不归的按违反所规处理。
被拘留人离所期间,不计入执行拘留时间。
第十四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能够主动揭发、检举和制止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拘留所所长可以提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建议,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填写《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提前解除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拘留期的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
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第十六条 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严禁让被拘留人为个人办事;严禁利用被拘留人看管被拘留人。 第十七条 治安拘留所对被拘留人提出的申诉、检举、揭发材料和控告治安拘留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应当及时送交上级主管单位或者有关领导处理。
第十八条 治安拘留所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必须注意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杀、哄闹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对于有证据表明确实有上述行为可能的被拘留人,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第十九条 治安拘留所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非拘留所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必需进入时要经所长批准,由工作人员带领。
第二十条 认真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对患病的被拘留人要及时治疗;患传染病的,要立即隔离;患严重疾病必须出所治疗的,可以由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出所治疗,其尚未执行的拘留日期可以宣布不再执行。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报上级公安机关及其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没有家属或者家属不来的,由治安拘留所负责拍照后火化,骨灰保存一年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治安拘留所要制订《治安拘留所规则》,要求被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治安拘留所规定的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错误。
(二)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打架、骂人、讲污秽语言、敲诈勒索;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强行索要他人饭食或物品。
(三)不准传播犯罪手段;不准拉帮结伙。
(四)不准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所内。
(五)受护公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六)对他人违反所规的行为要及时劝止,并报告工作人员,不得包庇、隐瞒。
(七)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治安拘留所。
(八)按照规定及时交纳伙食费、粮票和医疗等费用,不得拖欠。
第二十二条 对被拘留人违反所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训诫、责令检查。有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执行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如被裁决拘留处罚,应当与正在执行的拘留期合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确实无力交纳拘留期间伙食费和医疗费用的,可以允许缓期交纳,或者由治安拘留所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申报当地财政部门解决。
第二十四条 拘留期满的,应即解除拘留。
第四章 出 所
第二十五条 被拘留人出所时,应当在《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或者《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通知书》上签名,注明拘留期满的日期和出所日期。被拘留人凭《暂存物品收据》,领取所存物品。
第二十六条 被拘留人出所时,如有必要,应当通知其亲属或单位来人接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规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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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治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ICS 1 3(310
A 90
A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77—1998
:厶
,口 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standard of detention house The construction
1 998—07—01实施 1 998—05—04发布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GA,T 177—1998
J吐—L
舌 嗣
为加强治安拘留所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治安拘留所的设置规模及标准,切实发挥治安拘留所教 育、挽救违法人员,预防、减少犯罪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治安拘留所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技术装备配置、监督检查治
安拘留所工程项目整体建设过程和建设标准的尺度。
本标准中“面积”是指使用面积,特别规定的除外。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山、原中治安管理局。
波、张晓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177—1998治安拘留所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detention house Th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治安拘留所的一般要求、等级划分依据和条
件,
本标准适用于治安拘留所的新建、迁建工程项目。扩建、修缮工程项目也可参照执行。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
义。
detention house 2(1 治安拘留所the
对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执行短期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和法制教育的场所。 2(2等级grade
用一、二、三级表示治安拘留所的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3治安拘留所一般要求
3(1 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 针、政策,从各地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宜。因地制宜地进行,做到安全、适用、
经济并注意美观。
3(2治安拘留所的建设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扩建的治安拘留所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3(3治安拘留所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4等级划分和依据
4(1 治安拘留所可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圾。等级越低,表示治安拘留所的规模越高。例:一 级高于二级。
4(2治安拘留所等级划分以当地实有人口数、日治安拘留量、项目构成、建设规模为依据。
5等级划分条件
5(1 一级
5(1(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100万人以上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单独设置。
m2。5(1(2占地总面积不少干6000
5(1(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300人。
5(1(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1(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1(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1(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1(8配备必要鲍交通和通迅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8—05—04批准 1998—07—01实施
GA,T 177—1998
a)安装电话;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量的摩托车。
5(1(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机。
5(1(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1(11 拘留区
5(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200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1 m2; 外活动场地;
m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60 2; d)值班
m2; e)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40 m2; f)浴室面积不少于100 不少于200
m。;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2。
5(1(11(2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o m,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m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占有面积不得低于3 2,其
m2; d)每间普通拘舍拘押人数不得多于10人; e)有拘押外国人和无国中人均铺位面积不得低于2
籍人的拘舍,内有洗漱池、厕所。每舍人数不多于4人(人均占有面积不低于5 m2。
5(1(12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40 m2; 室、民警食堂;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150 m2;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60 m2; e)接待
m2; f)医务拳面积室面积不少于50
n?’; g)财务室面积不少于4:少于50
m二;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30 30 m!;
1)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于60 m:。
5(1(13 劳动区 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
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2 场地; 000 m2。
5(2二级
5(2(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3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
局单独设置。
800 ITl2。5(2(2占地总面积不少于3
5(2,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200人。 2
GA,T 177—1998
5(2(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2(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2(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没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2(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2(8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 a)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安装电话;
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
量的摩托车。
5(2(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
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饥。
5(2(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2(11 拘留区
5(2(1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500 ITl2; 外活动场地;
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60 m!; d)值班
m2; O)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30
m2; f)浴室面积不少于60 不少于100
rn2;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
5(2(11(2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0 rn,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占有面积不低于3 m!(其中
m2; d)每间普通拘舍拘押人数不多于10人; e)有拘押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人均铺位面积不低于2
拘舍,内有洗漱池、厕所。每舍人数不多于4人,人均占有面积不低
m于5 2。
5(2(12 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挡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30 m2; 室、民警食堂;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100 m2;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40 m2; e)接待
rn 2; f)医务室面积室面积不少于30
m2; g)财务室面积不少于不少于20
m2;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20
m 2; 20
m2。1)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于60
5(2(13 劳动区 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
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1 场地; 500 m2。
GA,T 177—1998
5(3三级
5(3(1 治安拘留所由人口总数在30万人以下的县(自治县、旗)、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单独设置。
400 m2。5(3(2占地总面积不少于2
5(3(3拘舍设计容量不低于100人。
5(3(4选址在交通、通讯、水电便利的城郊结合地带,与闹市区、居民稠密区分开。 5(3(5布局合理(明确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和生产劳动区。 5(3(6根据当地气候,有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5(3(7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抗震设防烈度达到当地规定的等级。 5(3(8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 a)
b)有无线电对讲机和必安装电话;
要的械具; C)配备汽车和一定数
量的摩托车。
5(3(9配备必要的教育器材 有电视
机、录音机、扩音机、录放机。
5(3(10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a)对轻微患病者及时诊治; b)患传染
病的立即隔离; C)重病及时送医院治
疗。
5(3(11 拘留区
5(3(11(1 构成 a)有拘舍、审查室、值班室、学习室(活动室)、食堂、洗澡间、洗漱池、厕所和室
b)拘舍总面积不少于200 m2; 外活动场地;
mC)审查室总面积不少于40 2; d)值班
m2; e)学习室面积室总面积不少于20
rn2; f)浴室面积不少于40 不少于60 m2; g)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少于2
m2。
5(3(11(2 拘舍
a)拘舍安全、牢固、卫生、采光充足,层高不低于3(0 FD_,有全封防范金属窗栅,门窗视线通透;
b)拘舍内设床铺,需留有一定空间供被拘留人员活动; c)拘舍内人均
mm2; 2,其中人均铺位面积不低于2 d)每问普通拘占有面积不低于3
舍拘押人数不多于10人。
5(3(12 办公区 a)有所长办公室、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接待室、医务室、财务
m2;b)所长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30 室、民警食堂;
m:; C)民警办公室总面积不少于60
m:; d)会议室面积不少于40 e)接
m2; f)医务室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 g)财务室面积面积不少于20
m2; h)档案资料室面积不少于20 m2; i)民警食堂面积不少不少于20
m2。 于40
5(3(13 劳动区 4
GA,T 177—1998
a)有必要的生产劳动场地;
000 m2。b)占地总面积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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