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重点]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销售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
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
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
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
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希望有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情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内容须简明
扼要。
第三十章、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总经理:兹收到《销售人员管理规定》壹份,经我认真阅读,本人已完全明白制度的详细内容。本
人谨此声明:保证按本制度尽职尽责和严格贯彻执行,如有违反纪律,绝不会推卸责任,
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执行人(签字):
编制单位:广西宏伟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日期:2012年02月12日
范文二:EL-7重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GFZ01040 第1版 签发:欧阳英鹏
重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对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根据《上海市重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重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办法》,结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保密办公室主管和指导全公司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单位、部门的保密组织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
2重点涉密人员的范围
2.1本规定所称重点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经常接触、处理或了解、掌握涉及国家秘密或重要企业秘密事项,在保守国家秘密或重要企业秘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
2.2公司重点涉密人员按照岗位的涉密程度、涉密事项、涉密项目的原则进行界定。
2.3公司重点涉密人员的具体范围: 2.3.1公司直管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 2.3.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
2.3.3保存、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重要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档案的人员;
施
2.3.4在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技改、技措及科研项目的计划、规划、设计、科研开发、对外谈判、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中,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企业秘密的人员。
3确定重点涉密人员的方法程序
3.1各单位依据本规定第2.1、2.2、2.3条的规定进行提名,各单位保密组织填写《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涉密人员情况一览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1040-02A),报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审核;
3.2认定的重点涉密人员,公司保密办公室统一交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与重点涉密人员签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详见表格编号:GFZ01040-01A)。
3.3对工作调整上岗或离岗的重点涉密人员,人事部门必须将调整情况及时通知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然后由各单位保密、组织(人事)部门随时按程序落实。
4对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
4.1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由所在单位的保密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4.2对重点涉密人员,应着重抓好岗前、在岗和离岗三个重要环节的保密教育:
4.2.1对安排上岗的重点涉密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工作基本知识教育,明确涉密岗位保密工作基本要求;
4.2.2对在岗重点涉密人员必须加强日常的保密教育,教育的内容可结合保密工作的形势任务和本单位实际选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4.2.3对准备离岗的重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使重点涉密人员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离开原来工作岗位后,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或重要企业秘密,继续按照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5对重点涉密人员的管理
5.1重点涉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有较
强的保密法制观念等。
5.2重点涉密人员由各单位保密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管理。 5.3重点涉密人员不得到与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或部门兼职。
5.4重点涉密人员在岗期间或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重要企业秘密解密前,因私出境除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需事先征得本单位保密组织同意。
5.5重点涉密人员有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应及时向本单位保密组织报告备案。
5.6重点涉密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保密组织报告除公务以外的与境外组织、机构、人员(不含直系亲属)联系、交往的情况。
5.7各单位、部门领导应经常了解掌握本单位、本部门重点涉密人员与境外组织、机构、人员联系、交往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公司保密组织联系,视情采取措施,并进行教育、处理。
5.8重点涉密人员在岗期间应保持相对稳定。重点涉密人员的调动,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
5.9非组织调动的重点涉密人员离开本单位,必须提前六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调离涉密岗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
5.10各单位保密组织每年年底填写一次《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涉密人员流动情况一览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1040-03A),并报上级保密、组织(人事)部门。
5.11各单位保密组织每年年底对所属重点涉密人员落实保密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考核(详见表格编号:GFZ01040-04A),并将考核结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
5.12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工作成绩显著的,经本单位保密组织审议,应给予奖励。 各单位、部门要创造条件,为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奖励、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5.13重点涉密人员如违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
的有关事项,按《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护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附则
6.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规定所称的“重要企业秘密”是指“企业机密级”以上的企业秘密。
拟稿:吴永杰 日期:2002年06月28日 审核:许宏钧 日期:2002年06月28日
表格编号;GFZ01040-01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协议书
甲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 工号: 身份码:
部门: 从事涉密岗位名称: 为了保障甲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保密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第19条第2款、第22条,《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5条,以及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法规,就保守甲方秘密签订本专项协议书,它是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
份和延续。
1、乙方对所了解、掌握的甲方秘密,必须严格、自觉地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2、乙方主动要求离开甲方,必须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由甲方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采取相应脱密措施。提前通知期少于劳动合同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相应延长至与提前通知期一致。
3、乙方调离涉密岗位或离开甲方后,必须继续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对在岗时所了解、掌握的甲方秘密,在未解密之前,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扩散。
4、 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提前通知期内,单方面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即视为违约行为。
5、乙方违反本协议,将甲方秘密泄露或扩散,对甲方的政治、经济、技术等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违约行为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专项协议书壹份已交乙方。
签收: 年 月 日
表格编号;GFZ01040-02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涉密人员情况一览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涉密岗位名称”是指以所从事的涉密工作内容确定的名称。 2、填报此表单位为各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
表格编号;GFZ01040-03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涉密人员流动情况一览表
注:1、填报此表单位为各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 2、填报此表的时间为每年十二月底之前。
表格编号;GFZ01040-04A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涉密 人员保密责任执行情况自查考核表
范文三:[重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
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习,现对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做如下规定:
一、每年11月份前科室必须制定并上报本科室医务人员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当年未实施者,第二年须重新上报,逾期不上报的原则上不准予外出进修;科室必须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根据科室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临时派出进修者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才能外出进
修。
二、进修人员条件:
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但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或承担各级立项科研课题需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院长办公会批准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2、有明确的进修目的,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3、再次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是本科室的主要业务技术骨干。
三、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外出学习?1个月的学习。
四、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部长把关,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科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并签订《医院外出进修合同书》,一式二份,人事科、当事人各一份留存;
五、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六、 进修期间待遇:
1、进修3个月以内者(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1.0系数发放奖金。
2、进修3个月以上者(不含3个月),每月按医院综合奖金的0.5系数发放综合奖。
3、所有外出进修人员均发放西部补贴。
七、外出进修12个月者十年内不得调离医院;进修6-12个月者八年内不得调离医院;进修6个月以下(不含6个月)者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人员根据签定的《医院外出进修人员合同书》中的有关要求赔偿相应的费用。
八、医院要求临床科主任(含科副主任)每两年至少到
上级医院学习或进修1个月以上(含1个月),未达要求者扣第二年12月份的责任奖。
九、进修结束
(一)长短期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科、人事科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二)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在科室内进行讲课,同时必须按照科教部的安排进行院内讲课,并在临床工作中应该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
范文四:重点病人管理规定
关于对重点病人加强管理的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现将重点病人范围确定如下,请各科室遇以下重点病人,及时上报医务科,并按预案及时处理。
1、急、危、重症患者;突发事件患者。
2、低收入患者、长时间不能确诊者。
3、孤寡老人或者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4、自费患者、已交高额费用者、病情无好转者。
5、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6、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已预料者。
7、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8、交待病情过程中表示难已理解、情绪偏激者。
9、已发生院内感染、出现检查或手术并发症。
10、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
11、住院预交金不足、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已经产生投诉的患者。
13、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内置耗材者。
14、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5、交纳点名费(吃饭、礼品)或经他人介绍者。
16、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
17、病情需检查、手术、转院而患者或家属不同意。
18、无名氏或无直系家属。
19、已出现危机值。
20、已有误诊、漏诊、延迟诊断、需二次手术者。
说明:危、重是指生命体征不稳定,时刻可能危及生命。
急症是指包括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急性中毒和意外损伤等,以及虽无生命体征改变,但病情重笃、复杂,可能有不良预后者。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医务科 2010年4月9日
范文五:重点商品管理规定
重点商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众所周知,重点商品的损耗额占每一次大盘点商品损耗金额的 80%以上,为了规范门店日常重 点商品的管理,降低重点商品在管理过程中商品损耗的产生,特制定此规定。
二、重点管理细则
1、 重点商品选取或确定的依据
(1) 盘点结果中损耗数量最高的 50个 SKU
(2) 盘点结果中损耗金额最高的 50个 SKU (高价值商品除外)
(3) 价格较高的开架陈列商品
(4) 内外盗盗窃较多的商品
(5) 发现空包装较多的商品(饮料除外)
(6) 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高,销量占门店销售排名前 20%的商品
(7) 240103巧克力、 250401奶粉、 2502咖啡、 2304礼盒、 28 烟酒
(8) ??(除生鲜处,但包括日配柜组)
(9) 区域内大分类(各柜组)损耗数量、损耗金额分别排名前 10个 SKU
(10) 每个柜组重点商品最终选取数量在 50-100个 SKU 以内
2、 重点商品确定的范围
(1) 由于区域性质的不同, 各门店所确定的重点商品应该有所区别, 但每个门店重点商品 数量至少占各门店盘点差异 SKU 数量的 10-20%, 中超店(2000平米以下) 、四级店 (600-1000平米) 、五级店(600平米以下)原则上不要求确定各柜组重点商品明细, 但各门店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 《重点商品管理规定》 规定确定各柜组的重点商品明细, 并做好日常重点商品的管理工作。
(2) 重点商品明细由各柜组主管根据最近一次大盘点结果, 结合其它商品损耗因素进行确 定, 每月 5日之前将重点商品明细报门店防损处进行审核、 备案, 并经门店店总经理、 防损处确认后签字存档
(3) 通过一段时间的人防、技防、日盘、月盘、内外盗抓获、空包装控制等手段发现所确 定的重点商品没有损耗,以不需要重点进行防范,可对重点商品明细进行更新,时间 为每季度更新一次,更新的重点商品必须经门店防损处、店长重新确认
3、 重点商品的防范
(1) 重点商品的收货必须由门店防损、柜组、收货三方共同清点、验收,柜组在接到收货 通知后必须 10分钟到达收货区域,完成重点商品的收验货工作,确保收货数量与系 统库存的一致
(2) 原则上重点商品必须 100%进行上扣,但根据商品特性及门店实际硬件设施条件的限 制各门店可自行调整,但奶粉、洋酒、高端白(红)酒、礼篮、礼盒、保健品、化妆 品等高端价易损耗商品必须加装防盗标签(范围:奶粉类单品售价在 100元以上,酒 类单品售价在 50元以上,礼篮、礼盒单品售价在 100元以上,保健品类单品售价在 100元以上,化妆品类单品售价在 30元以上)
(3) 建立重点商品盘点表,各柜组营运员工、驻场员工每天、每班对其进、销、存进行全 程监督与跟踪,门店防损处每日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 15个单品
(4) 落实重点商品的区域责任人, 制定控管措施并执行 (所执行的措施以不影响销售和顾 客服务为前提)
(5) 弱段时间重点商品区域应有专人在岗负责商品的销售与安全, 专柜等区域必须实行一 对一服务,且在未销售或无人在岗情况下专柜门必须上锁,钥匙专人管理
(6) 监控镜头必须尽可能覆盖重点商品陈列区域, 防损处监控岗位人员值班期间应重点进 行监控
(7) 防损处便衣岗位联合当班营运员工、 驻场员工对重点商品进行不间断监控, 造成差异 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 所确定的重点商品在每月月末按照《重点商品盘点规定》必须进行一次大盘点,并跟 进差异产生的原因,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以防范
(9) 重大节假日、促销活动、日常陈列调整,需要对重点商品的陈列方式、地点更换时, 门店柜组必须前一天通知门店防损处, 以便及时对监控镜头进行调整, 并采取有效的 安全防范措施!
(10) 收银员、无购物、出口岗位防损人员应认真熟悉本店各柜组的重点商品,对于重点商 品销售、购物小票应认真稽核、检查!
三、重点商品盘点
1、 日盘点、滚动盘点
(1) 月度内各柜组所确定的重点商品必须滚动盘点一遍
(2) 各柜组损耗排名前 10名的重点商品必须每日、每班进行盘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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