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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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促使兴蒙时代广场项目部工程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的施工安全法、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建立安全体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和保障业主、监理人员、劳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定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奖励与处罚的条件及方式。
制定本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奖优罚劣,高标准,严管理。对在安全生产中积极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进行科学预防事故搞好安全生产的施工单位、班组及个人给予奖励,成绩突出的予以重奖;对忽视安全生产,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混乱漠视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因工伤事故,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的班组及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一、试用范围
试用于兴蒙时代广场项目部及所管辖的各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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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给予表彰,成绩突出者予以嘉奖(500-5000元); 2、职工安全意识强,安全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及时有效,现场管理符合标准规定,且无“三无”现象,安全管理资料规范,未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班组、责任人、分包单位;
3、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及有关人员。
4、在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中,及在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有所创造的班组及个人。
5、在消除隐患、遵章守纪、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
四、罚则
1、管理问题性质认定
1.1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罚款500-1000元
1.1.1未建立任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安全目标分解和安全目标责任人。 1.1.2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落实措施和执行检查记录。
1.1.3新入场的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或使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 1.1.4对转场、变换工种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 1.1.5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1.1.6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1.7高支模、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专职安全员未在现场进行监督。 1.1.8施工前未对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
1.1.9施工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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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未开班前安全会并做好记录。
1.1.11对未遂事故和工伤事故等按规定未进行报告、处理、调查。 1.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方案内容与现场用电严重不符。 1.1.13现场未设电器管理责任人,施工现场的电工等级与临时用电的难易和技术复杂性不相适应。
1.1.14对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未定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无电工巡视记录。 1.1.15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或电气配电线路出现故障未及时检修,使设备带病运行。
1.1.16电气管理人员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未做安全技术交底。 1.1.17电工或用电设备操作人员酒后上岗。
1.1.18塔吊无设备使用合格证,未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
1.1.19施工电梯无任何安装验收手续。
1.1.20中、小型机械无验收就投入使用。
1.1.21施工人员攀爬脚手架、临边防护,乘坐吊篮。
1.1.22施工人员擅自拆除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1.1.23在无安全防护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时,施工人员不系安全带。
1.2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罚款2000-3000元;
1.2.1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不全或未按规定实施。
1.2.2各级各班组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施工人员不懂或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未按相关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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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已过期。
1.2.5施工中对安全检查整改不按时及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
1.2.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记录不全,对接地电阻和用电设备,电气设备检查资料不全。
1.2.7未报告电工实施停电而移动配电箱和固定用电设备。
1.2.8检修电路和机械设备时,未挂“禁止合闸”等明显标志牌并排专人看护。 1.2.9电箱无编号、责任人、配电线路图。
1.2.10现场人员私自动用电炉、电热器具等。
1.2.11设备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1.2.12现场机械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牌。
1.2.13大、中型设备无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1.2.14塔吊作业中违反“十不吊”原则及操作规程。
1.2.15用手或工具伸入正在运转中的搅拌机内。
1.2.16拆除设备上的零部件。
1.2.17施工人员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或穿带钉易滑鞋从事高空作业。 1.2.1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安全帽带。
1.2.19“三宝”及扣件、个人防护用品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1.2.20凡是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劳务班组必须配备专职安管理全员(持有效期证件),不足50人的必须配兼职安全员。
1.2.21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上岗。
1.2.22卸料平台超载堆放。
1.3凡有下列之一为一般问题,罚款5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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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安全生产责任区划分不清或安全生产责任指标不明确。 1.3.2管理人员未及时办理安全资格上岗证。
1.3.3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
1.3.4班前讲话无针对性。
1.3.5塔吊指挥人员无明显标志。
1.3.6机械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内容未按实际工作台班记录。 1.3.7塔吊动作前无铃声示意。
1.4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安全隐患,罚款5000-10000元; 1.4.1脚手架所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
1.4.2脚手架施工层未满铺脚手板或使用竹跳作为脚手板或每隔10米无封闭硬
防护。
1.4.3脚手架未按施工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 1.4.4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设计荷载。
1.4.5洞口、临边无防护。
1.4.6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4.7施工中由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1.4.8脚手架基础未按规定平整夯实、垫木板、局部下沉。 1.4.9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4.10脚手架各种杆件对接或搭接位置不对。
1.4.11塔吊吊钩或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而继续使用。 1.4.12塔吊的各种限位、限载装置不全或失灵。
1.4.13各种用电设备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
1.4.14各种机械设备无防护棚、防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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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机械设备无防护罩
1.4.16现场未按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及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4.17配电线路未采取保护措施。
1.4.18一机多闸或一漏多机。
1.4.19保护零线未按有关规定做重复接地或PE线与N线混接。 1.4.20现场照明系统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低压变压器一二侧未设置保险装置。
1.4.21焊机未使用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1.5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安全隐患,罚款3000-5000元;
1.5.1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标准,不牢固。
1.5.2安全网绑扎不严密,水平网的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1.5.3脚手架的剪刀撑不按规定设置或缺扣件。
1.5.4脚手架的立杆垂直度超过规范要求。
1.5.5保护零线未按规定使用双色线或截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 1.5.6电缆线路沿地明设,不采取防护措施。
1.5.7在同一配电系统中,照明和动力未分路设置或各种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部相适应。
1.5.8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元件破损和不满足设备要求的电器元件。 1.5.9配电箱、开关箱内堆放杂物
1.5.10电焊机无防护罩,无防雨措施。
1.5.11移动照明灯具的安装未采用规范规定的安全电压和专用多股铜芯软电缆。 1.5.12配电箱内的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未采用端子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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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破损后不绑扎或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
1.5.14钢筋弯曲机芯轴、挡块、转盘有破损和裂纹。
1.5.15未按规范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1.5.16消防器材不符合有关标准。
1.5.17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5.18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1.5.19办公室、宿舍、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1.5.20食堂管理混乱,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伙食内外脏乱,炉具不洁净。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穿整洁工作服,个人卫生差。 1.5.21 办公、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保卫值班员,未实行24小时值班,并禁止闲人进入。
1.5.22未定期打扫工棚,严防垃圾杂物等易燃烧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未戴好防护镜或面罩。 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完毕未按规定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未切断电源就离开。
1.6凡有下列之一的为文明施工不合格,罚款3000-5000元
1.6.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加工场地等布置未按平面布置图设置。
1.6.2每道工序每天未做到工完场清。
1.6.3宿舍内私拉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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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打架斗殴及酒后上班。
1.6.5随地大小便及偷盗公私财物(除退赃物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 1.6.6浇筑混凝土时污染外架安全网、墙面等。
1.6.7破坏成品的除罚款外还需负责恢复还原。
31.6.8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周边现场内有大量(0.3m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1.7围哄、辱骂现场管理人员每次罚款500-2000元。
1.8出现施工班组及工人在工地闹事、封堵大门、拉闸断电、跳楼或爬塔吊、阻碍现场正常施工罚款5000-20000元/次。
1.9出现工人围堵甲方办公室、阻碍交通道路等引发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带来社会名誉损失的罚款20000-50000元/次。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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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惩罚条例:
⑴ 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者(每人次),处以罚款50~100元
① 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私自将设备交给非专业操作人员使用者; ② 施工现场打闹、赤脚、赤背、穿高跟鞋、拖鞋者;
③ 施工现场吸烟者;
④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
⑤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由上往下扔东西者。
⑵ 有违反下列安全管理规定之一者(每人次)处以罚款100~500元
①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工件损坏者(除扣除直接损失外);
② 因工作时间喝酒导致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或责任者; ③ 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服从安全员管理、整改安全隐患不力者;
④ 不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乱拉、乱接电线者。
⑶ 有违反下列安全管理规定之一者(每人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① 不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挥、无端抵抗、辱骂管理人员者;
② 结伙打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均停职,对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严
重者,除按条款处以罚款外,还要根据情节及后果决定是否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医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③ 职工宿舍私拉、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隐患,易产生电气火灾者; ④ 盗窃公司财产、破坏设备、设施者进行辞退处理,情节严重交送司法机关。 ⑷ 领导者责任:(公司视其情节给于经济处罚或减扣年终奖金)
①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或经
济损失的当事人或主要责任者;
② 无视安全管理规定,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安全措
施不得力发生事故者;
③ 领导者凡犯有上述(一、二、三)条款之一者,加倍处罚。
2、奖励:
具备以下条款之一者,公司将视其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或年终嘉奖。 ① 在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者; ② 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安全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者;
③ 举报或抓获破坏、盗窃公司财产、工地设备、设施、材料者。
范文三: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根据建筑业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管理规定, 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 此安全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安全帽者罚款 1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
100-500元,穿拖鞋、高跟鞋、光背裸身作业罚款 50元。
2、严禁任何施工队、班组活个人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除、破坏、挪用安全防护设 施。若影响正常施工, 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同意, 并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方 可,完工后立即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违者罚款 1000元以上;
3、未按临电方案及临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行“三相五项制,三级配电、两级 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发现一处罚款 200元。
4、配电箱未按下出下进线施工,线路上未使用绝缘子固定、随地乱拖拉的,每 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若用铁丝绑电线者罚款 200元 /处。
5、电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箱内开关破损、失灵的,闸刀无 盖、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的,不按规范接线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元。
6、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箱门敞开,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
7、机具、设备使用无开关箱的,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的,每发现一处 罚款 200元。
8、施工现场用单芯塑料线或花线充当电源线的、电源线老化破皮绝缘差或电线 接头未包扎好,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以上。
9、现场照明设照明开关箱,禁止动力照明混用,每一单项回路上,灯具和插座 数量不宜超过 25个,违者罚款 500元。
10、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用具,违者没收并罚款 500元。 11、 电锯、 平刨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无护手安全装置, 不安装漏电保护器, 无保护接零,无开关箱,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
12、手持电动工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 13、 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零,无防水设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线绝缘不好或用用 箱其他的导线替代,一次线,二次线过长等,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元。没有焊机 专用线罚款 200元。
14、 氧气瓶、 乙炔瓶无明显标注, 无防震胶圈, 无防爆防晒设施或放置不合理的、 不符合安全距离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元。
15、各施工队及个人应互相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个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 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方属谁,一律对双方单位罚款 1000元,并对责任方和 肇事方在加罚 1000-5000元。 并对肇事者个人及情节不断改进劣分子罚款 500元 以上,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工地。
16、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大便罚 200元,小便罚 100元,对发现举报 的奖励 50元。
17、严禁以任何理由盗窃、破坏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成品、半成品,违者罚 款 100-5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开除出工地,对举报者进行 奖励。
18、严禁在墙面、地面上乱写,破坏成品、半成品,违者罚款 100-5000元。 19、严禁在本施工现场进行赌博、卖淫嫖娼等行为;如有违反,没收赌资并罚款 200-1000元,有卖淫嫖娼者,一律送交派出所处理。
2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安全警戒牌,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 违者罚款 100-1000元。
21、现场材料堆放严格按现场管理要求放置,做到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 符合安全要求。违者罚款 100-1000元。
22、不按规定倾倒垃圾废品者,罚款 200-1000元,每班工完场不清,发现一次 罚款 100-1000元。
23、 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等物品, 凭项目管理人员及物品所有单位负责人共同 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门,未经批准者,不准出门。否则以偷窃处理。
2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 100元,
25、 动用明火作业 (如电气焊等) 须到项目部开具动火证, 经项目有关人员签字, 并设立专人携带好灭火器材看火, 方可施工。 如没有看火人和灭火器者对施工队 伍罚款 100-1000元。
26、严禁职工在在建工程内住宿,违者对其个人罚款 100-500元,并对其所在单 位罚款 500-2000元。
27、 严禁非电梯司机私开电梯, 违者罚款 1000元, 并对当班司机及机长罚款 200元。
以上条例希望各分包单位认真执行,如被发现,项目部将加倍重罚。 签发单位(人) :接收单位(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四:学校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学 校 安 全 管 理 奖 惩 制 度
根据学校的情况,在每学期中,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无发生任何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学校行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形式以通报表扬、记功等为主,物质奖励根据责任人的实绩,奖励数额在100元到500元不等范围内。
由于责任人疏忽麻痹、责任不到位、严重违反制度,造成学生、教工的直接伤害、学校财产受到损失。责任人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程度,作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一般以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公开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等形式。经济处罚一般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实际数额的半额、全额和加倍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以上奖励、处罚等条款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员工中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奖惩的具体额度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高坎乡中心校
2011年3月12日
范文五: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1)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1)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2)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4)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5)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7)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8)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能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9)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10)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安全文明违章处罚条例
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①整改通知书不及时反馈者100元;
②参加安全会议迟到50元;无故缺席100元;
③对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500元;
④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100元;
⑤一闸多机100元;
⑥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100元;
⑦开关箱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100元;
⑧动力线路未架空造成车辆碾压200~500元;
⑨未经允许,任意撤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200~500元;
⑩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200~500元;
2)高空坠落物的罚款标准
①凡是在高空场所施工不得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掉落下层,违者罚款100~500元;
②严禁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违者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坠落者罚款500元;
③在外加卸料平台上及地面严禁使用塔吊吊1米以内物件,违者罚款200~500元;
④在外脚手架卸料平台上超载堆放罚款200~500元;
⑤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罚款200~500元;
⑥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准抛掷,违者罚款100~500元;
3)违反一般安全规定
①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50元;
②戴帽不系帽带20元;
③把安全帽当凳子坐50元;
④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50元;
⑤安全带系挂不正确或不挂30元;
⑥进入现场穿拖鞋30元;
⑦工作牌不随身戴或乱戴10元;
⑧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100~500元;
⑨违章指挥100~500元;
⑩违章不听劝告30~100元;
?故意损坏安全文明设施及标牌100~500元;
?使用无防护设备的队组或个人50~100元;
?酒后上班200元;
?施工现场大小便50元;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一次100元;
4)安全奖励标准
①每次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者,奖励责任人500~1000元。
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有突出贡献者奖励1000~5000元。
③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3000~5000元。
④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