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的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怎么写
首先,要写出你辞职的原因,可以简单写也可以详细描述,语气要诚恳。
其次,写出你决定离开的最好时间,一般单位对辞职都有一个明确时间规定的,因此要严格按照单位的规定来执行。
最后,你还应当在信中向你的领导表示感谢,感谢单位之前对你的栽培和认可,领导、同事对你的帮助,以及你在单位学到了很多东西等。
1. 标题,在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
一般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称呼,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2. 正文,正文是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辞职理由。
即说明“为什么辞职”。
表明辞职态度。
直接说明自己要辞去什么职务,并请求批准。
也可先表明辞职愿望,再写辞职理由。
表示感谢。
感谢对方对自己过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诚恳地希望对方谅解自己的辞职。
3. 结尾,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一般用“此致敬礼”、“祝工作愉快”等。
落款,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4.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 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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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报告范文】申请并获得批准美国移民的公务员是吧是要辞...
这是在打擦边球,但我认为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第一条就要求具有中国国籍,如果他只是长期居留美国,而未加入美国国籍,是打擦边球,但已经加入美籍,则已经失去资格。
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人员考上公务员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需要的,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不辞职就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有关,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走之前,提前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信的写法: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 标题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
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
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7-12-24]...
考上公务员后向事业单位辞职报告怎么写
一,房地产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人在受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与第三者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纪行为。
二,房地产居间是房地产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一种房地产经纪行为。
具体是指经纪人员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向委托人收取佣金的行为。
三,说白了,代理是经纪公司与第三方的两方交易行为;居间是经纪公司与买卖(租赁)双方的三方交易行为。
公务员“高调辞职信”是“吐槽”还是吐露
首先,要写出你辞职的原因,可以简单写也可以详细描述,语气要诚恳。
其次,写出你决定离开的最好时间,一般单位对辞职都有一个明确时间规定的,因此要严格按照单位的规定来执行。
最后,你还应当在信中向你的领导表示感谢,感谢单位之前对你的栽培和认可,领导、同事对你的帮助,以及你在单位学到了很多东西等。
1. 标题,在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
一般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
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称呼,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2. 正文,正文是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辞职理由。
即说明“为什么辞职”。
表明辞职态度。
直接说明自己要辞去什么职务,并请求批准。
也可先表明辞职愿望,再写辞职理由。
表示感谢。
感谢对方对自己过去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诚恳地希望对方谅解自己的辞职。
3. 结尾,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一般用“此致敬礼”、“祝工作愉快”等。
落款,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4.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 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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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71号)已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7月24日印发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四)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 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应当直接送达公务员本人。
直接送达本人有困难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未予批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
申请辞去公职的,应当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机关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机关要求辞去公职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约定工作期限尚未履行部门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二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条件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
第十四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重新就业的,其辞去公职前在机关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