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清代文官二品袍补服
南京云锦是中国传统的丝制工艺品,有"寸锦寸金"之称,至今已有近1600年历史,因其色泽光丽灿烂,美如天上云霞而得名,南京云锦是一种提花丝织工艺品,为南京工艺 " 三宝 " 之首,南京云锦与成都蜀锦、苏州缂丝宋锦,广西壮锦并称中国四大名锦。
南京云锦配色多达十八种,运用 " 色晕 " 层层推出主花,富丽典雅、质地坚实、花纹浑厚优美、色彩浓艳庄重,大量使用金线,形成金碧辉煌的独特风格。
明、清时为宫廷织品。有多处官办织造局生产,用于宫廷服饰、赏赐等。晚清以来始有商品生产,行业中才产生"云锦"的名称,凤其富丽华贵,绚烂如云霞而得名。现代只有南京生产,常称为"南京云锦"。
妆花是缎底上突出五彩花纹,是云锦中制造技术最复杂、最华丽的提花丝织品。妆花类织物是代表云锦技艺特色和风格的品种,是在缎、绸、纱、罗等丝织物上用"挖花"技法织出彩色纬花图案,布局严谨庄重,纹样造型简练概括,多为大型饱满花纹作四方连续排列,亦有彻幅通匹为一单独、适合纹样的大型妆花织物(如明、清时龙袍、炕褥毯垫等)用色浓艳对比,常以金线勾边或金、银线装饰花纹,经白色相间或色晕过渡,以纬管小梭挖花装彩,织品典丽浑厚,金彩辉映,是云锦区别于蜀锦、宋锦等其他织锦的重要特点。
2010年12月15日,南京云锦研究所将复制的一件清代乾隆时期的文官二品官袍,移交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2011年2月,在瞻园的“清江宁布政使衙署文物史料展”展出。
这件云锦官袍称‘文官二品袍补服’,为吉服袍。官袍全身为云锦石青地织金云蟒纹妆花缎,外罩是一件芝麻纱对襟补服褂。
一、芝麻纱对襟补服褂
二、云锦织金地二品锦鸡纹妆花缎补子
花缎补子位于官袍正中间,五彩缤纷,上面织有五彩锦鸡单足立于江崖海水之上、八宝纹分列其下、回望天空中红日耀目、祥云环绕其上。补子为满金作地,是用手工搓制的22K真金线织成,价格昂贵,工艺复杂。
三、云锦石青地织金云蟒纹妆花缎文官二品吉服袍
云锦工艺独特,用老式的提花木机织造,必须由提花工和织造工两人配合完成,两个人一天只能生产 5-6 厘米,这种工艺至今仍无法用机器替代。 这件袍学名是吉服袍。龙是5爪的,蟒是4爪。
云锦文二品4爪蟒袍局部
瞻园曾经是江南布政使、安徽布政使以及江宁布政使衙署所在地,布政使是主管一省财政和人事的官员,为督抚属官,官阶从二品。清朝时期,瞻园作为200余年历史的布政使衙署,包括林则徐在内的147位布政使在这里为官施政,为了充实展览,瞻园特意委托云锦研究所复制了当年布政使文官二品袍补服。
范文二:明朝官服制度doc
明代官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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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服服饰属于汉族传统服饰体系,在经过元代蒙古人统治之后,明朝恢复汉族的传统,明太祖朱元璋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明代官服是当时材料工技水平最高的服装,就制度而论它承袭唐宋官服制度的传统,指导思想比较保守。但制作更趋精美,整体配套也更趋和谐统一。
1详细介绍
? 衮冕
? 通天冠
? 皮弁服
? 武弁服
? 常服
? 燕弁服
2皇后冠服
? 礼服
? 常服
3文武官服
4命妇冠服
5基本款式
? 交领式
? 盘领衣
? 束腰袍裙
? 合领
? 直领服装
? 斜领袖袍
6明代巾帽
7明代履制
详细介绍编辑
明代官服是当时材料工技水平最高的服装,就制度而论它承袭唐宋官服制度的传统,指导思想比较保守。但制作更趋精美,整体配套也更趋和谐统一。明太祖洪武元年,朱元璋鉴于局势尚未安定,学士陶安请制定冕服,朱元璋指示礼服不可过繁,祭天地、宗庙只需戴
通天冠,穿纱袍。一品至五品官服紫,六、七品服绯。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礼部官员提出,古代服色按五德的学说,夏尚黑、殷尚白、周赤、秦黑、汉赤、唐黄。明取法周汉唐宋,以火德王天下,色应尚赤,朱元璋认可,并规定正旦、冬至、圣节(皇帝生日)、祭社稷、先农、册拜等大典要穿衮服。
皇帝冠服
衮冕
明朝在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始定衮冕制度,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永乐三年(公元
冕服
1405年)时又分别做过补充修改。
衮冕的形制基本承袭古制,在圆柱形帽卷上端覆盖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用桐板做成的綖,綖板前圆后方,用皂纱裱裹。綖板前后各有12旒,旒就是用五彩的缫(丝绳)12根,每根穿五彩玉珠12颗,每颗间距一寸。帽卷夏用玉草、冬用皮革作骨架,表裱玄色纱,里裱朱色纱做成。帽卷两侧有纽孔(戴时用玉簪穿过纽孔把冕固定在头顶的发髻上),下端有武(即帽圈),纽孔和武都用金片镶成。綖板左右悬红丝绳为缨,缨上挂黄玉,垂于两耳之旁,叫作〓纩充耳。此外,綖板上还悬有一根朱纮。
与此配套的衮服,据《明史?舆服志》记载,由玄衣、黄裳、白罗大带、黄蔽膝、素纱中单、赤舄等配成。据永乐三年的定制,玄衣肩部织日、月、龙纹,背部织星辰、山纹,袖部织火、华虫、宗彝纹,领、褾(袖端)、襈(衣襟侧边)、裾(衣襟底边)都是本色。纁裳织藻、粉米、黼、黻纹各二,前三幅、后四幅,腰部有襞积(褶裥),綼(裳的侧边),褐(裳的底边)都是本色,腰以下前后不缝合。中单以素纱制作,青色领、褾、裾,领上织黻纹13,蔽膝与裳同色,织藻、粉米、黼、黻各2,本色边。另有黄、白、赤、玄、缥、绿六彩大绶和小绶,玉钩、玉佩,金钩、玉环及赤色袜、舄,但《三才图会》的附图与此略有不同。
通天冠
洪武元年定制(公元1368年),加金博山附蝉,首施珠翠,黑介帻,组缨、玉簪导。与绛纱袍、皂色领、褾、裾的白纱中单、绛纱蔽膝、白色假带、方心曲领、白袜、赤舄配套,为皇帝郊庙、省牲、皇太子冠婚、醮戒时所穿。
皮弁服
嘉靖八年定制,弁上锐,黑色纱冒之,前后12缝,每缝间饰五彩玉12,与绛纱衣、蔽膝、革带、大带、白袜黑舄配套。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官朝觐,策士、传胪、祭太岁山川时服用。
武弁服
嘉靖八年定制,弁上锐赤色,上12缝,中缀五彩玉,落落如星状,赤色衣、裳、韨,赤舄。执刻有“讨罪安民”篆文的玉圭,亲征遣将时服用。
常服
洪武三年定制为乌纱折角向上巾,盘领窄袖袍,腰带以金、琥珀、透犀(即带有透线纹的上等犀角)
皇帝常服(万历时期)
相间为饰,永乐三年改为盘领窄袖黄袍、玉带、皮靴。黄袍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即一般所称的四团龙袍。乌纱折上巾造型像善字,故称翼善冠。
燕弁服
燕弁服(嘉靖时期)
皇帝平日在宫中燕居时所穿,嘉靖七年定制,冠框如皮弁用黑纱装裱。分成12瓣,各以金线压之,前饰五彩玉云各一,后列四山,朱绦为组缨,双玉簪。衣如古代玄端之制,玄色,镶青色缘,两肩绣日月,前胸绣团龙1,后背绣方龙2。边加小龙纹81,领与两袪(袖口)共小龙纹59,衽小龙纹49。内衬黄色袂(袖)圆袪(袖口)方,下裳用12幅的深衣,朱里青表绿边的素带和九龙玉带,白袜玄履。在定陵出土皇帝龙袍中,有一种过肩通袖龙襕袍,领与袖口用小龙花边为饰,但胸、背龙纹与《明史?舆服志》所记不同。 皇后冠服编辑
礼服
洪武三年定制,皇后在受册、谒庙、朝会时穿礼服,其冠,圆框冒以翡翠,上饰九龙四凤,大、小花
树各12,两博鬓、12钿(短头大花的花簪)。穿袆衣,深青地,画红加五色翟(雉鸟)12等(行)。配素纱中单,黻领、朱罗、彀(绉纱)褾(袖端)、襈(衣襟侧边)、裾(衣襟底边),深青色地镶酱红色边绣三对翟鸟纹蔽膝,深青色上镶朱锦边、下镶绿锦边的大带,青丝带作纽约。玉革带。青色加金饰的袜、舄。永乐三年改为冠式是饰翠龙九、金凤四,中一龙衔大珠,上有翠盖,下垂珠结;余皆口衔珠滴、珠翠云40片,大小珠花各12,翠钿
12,3博鬓,饰以金龙翠云,皆垂珠滴。翠口圈一副,上饰珠宝钿花12,翠钿12。托里金口圈一副。珠翠面花五样。珠排环一对。描有金龙纹,顶有21颗珠的黑罗额子一件。衣改用翟衣,深青色地,上织12对翟鸟纹间以小轮花,红领褾(袖端)襈(衣襟侧边)裾(衣襟底边),织金色小云龙纹。配玉色(极浅的青绿色)的纱中单,红领褾襈裾,织黻纹13。深青蔽膝,织翟鸟3对间以小轮花4对,酱深红色领缘织金小云龙纹。玉革带用青绮包裱,描金云龙,上饰玉饰10件,金饰4件。青红相半的大带下垂部分织金云龙纹。青绮副带1。五彩大绶1,小绶3。玉佩2副。青色描金云龙袜、舄,每舄首饰珠5颗。 常服
洪武三年定制,用双凤翊龙冠,首饰钏镯用金玉、珠宝、翡翠。金绣龙纹诸色真红大袖衣、霞帔、红
皇后常服
罗长裙,红背子。冠形如特髻,上加龙凤饰。衣用织金龙凤纹加绣饰。
永乐三年改为皂彀冠附翠博山(即额前帽花),上饰金龙翊珠1,翠凤衔珠2,前后牡丹2,花8蕊,翠叶36。珠翠穰(音ráng,同瓤)花鬓2,珠翠云21,翠口圈1。饰珠金宝钿花9,口衔珠结金凤2。饰鸾凤博鬓3。金宝钿24,边垂珠滴。金簪2。珊瑚凤冠紫(zī音资,冠角)1副。黄大衫,深青霞帔,织金云霞龙纹,或绣或铺翠圈金(先用孔雀羽线铺绣花纹,再用捻金线圈绣花纹轮廓),饰以瑑(zhuán音篆)龙纹,即雕有凸起龙纹的玉坠子。深青色绣团龙四〓袄子(即褙子)。鞠衣红色,前后织金云龙纹,或绣或铺翠圈金,饰以珠。红线罗大带。黄色织金彩色云龙纹带、玉花彩结绶、以红绿线罗为结,玉绶花1,红线罗系带1。白玉云样玎珰2,金如意云盖1,金方心云板1。青袜舄。 文武官服编辑
文武官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颁诏、开读、进表、传制都用梁冠、赤罗
一品文官朝服
衣,青领缘白纱中单,青缘赤罗裳,赤罗蔽膝,赤白二色绢大带,革带,佩绶,白袜黑履。以梁冠上的梁数区别品位高低。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笼巾貂蝉(貂原来挂貂尾,后以雉尾代替,蝉是金饰)。驸马七梁不用雉尾。一品七梁,玉带玉佩具。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绶,下结青丝网,玉绶环2。二品六梁,革带,绶环犀,余同一品。三品五梁,金带,佩玉,黄、绿、赤、紫织成云鹤花锦绶,下结青丝网,金绶环2。四品四梁,金带,佩药玉(即玻璃),余同三品。五品三梁,银带钑(音sà飒)花(即银质饰有凸纹金花),佩药玉,黄、绿、赤、紫织成盘雕花锦绶,下结青丝网,银镀金绶环2。一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二梁,银带,佩药玉,黄、绿、赤织成练雀三色花锦绶,下结青丝网,银绶环2。御史服獬豸(神羊)。八、九品一梁,乌角(牛角)带,佩药玉,黄、绿织成鸂鶒二色花锦绶,下结青丝网,铜绶环2。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将朝服上衣改成赤罗青缘,长过腰止七寸,不掩没下裳。中单改成白纱青缘,下裳赤罗青缘,前三幅后四幅,每幅三襞积(褶裥),革带前缀蔽膝,后佩绶,系而掩之。大带表里用素色。万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贺,不准穿朱履。冬十一月百官可戴暖耳。
文武官祭服
凡皇帝亲祀郊庙、社稷,文武官分献陪祭穿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至九品,皂领缘青罗衣,皂领缘白纱中单,皂缘赤罗裳,赤罗蔽膝,三品以上方心曲领。冠带佩绶同朝服,四品以下去佩绶。嘉靖八年定锦衣卫堂上官在视牲、朝日夕月,耕耤、祭历代帝王时可穿大红蟒四爪龙衣,飞鱼(龙头鱼尾有翼)服,戴乌纱帽。祭太庙社稷时,他们穿大红便服。
文武官公服
洪武三年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银花,四品素金,五品银
一品文官公服
钑花,六、七品素银,八、九品乌角。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谢恩、见辞及在外武官每日公座服公服。其制为盘领右衽袍,衣料用纻丝(缎织物)或纱、罗、绢。袖宽三尺。一至四品绯袍,五至七品青袍,八、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笏、带与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样,一品大独科花(团花),径5寸。二品小独科花(小团花),径3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散排的写生形摘枝花),径2寸。四、五品小杂花纹,径1寸5分。六、七品小杂花,径1寸。八品以下无纹。幞头有漆、纱两种,展角氏1尺2寸;先规定杂职官幞头不用展角,只垂2带;后准用展角。腰带;一品玉带,二品犀角,三、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为乌角(牛角)。带鞓青色,垂〓尾于下。黑靴。公、侯、驸马、伯服色花样同一品。百官入朝碰到雨雪,许服雨衣。
文武官常服
凡常朝视事穿常服。明初常服与公服都是乌纱帽、团领衫、束带。洪武六年规定一、二品用杂色文
二品武官常服
绮、绫罗、彩绣,帽珠用玉;三至五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帽顶用金,帽珠除玉外随所用。六至九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帽顶用银,帽珠玛瑙、水晶、香木。一至六品穿四爪龙(蟒),许用金绣。洪武二十三年定制,文官衣自领至裔(yì音义),去地1寸,袖长过手,回复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武官去地5寸,袖长过手7寸。洪武二十四年定制,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绯袍,绣仙鹤;二品绯袍,绣锦鸡;
三品绯袍,绣孔雀;四品绯袍,绣云雁;五品青袍,绣白鹇;六品青袍,绣鹭鸶;七品青袍,绣溪敕;八品绿袍,绣黄鹂;九品绿袍,绣鹌鹑。武将一品、二品绯袍,绘狮子;三品绯袍,绘老虎;四品绯袍,绘豹子;五品青袍,绘熊;六品、七品青袍,绘彪;八品绿袍,绘犀牛,
[1]九品绿袍,绘海马。以上所述的常服,就是著名的品服,也是传统戏曲所采用的官服形式。这些不同的鸟纹兽纹,都设计成方形框架之内,布置于团领衫的前胸和后背,下围装金饰玉的腰带,极其壮观。
明《大学衍义补遗》卷九十八说:“我朝定制,品官各有花样。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不在文武之数;文武一品至九品,皆有应服花样,文官用飞鸟,像其文采也,武官用走兽,像其猛鸷也。”接着讲明朝的常服,可由各级官员按其等级根据规定款式自制,不像宋代是由政府统一制作定时分赐。常服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一般文官都能遵循制度服用,武官往往违反制度穿公侯伯及一品之服,自熊罴至海马(即五品至九品)的服装,不但穿的人极少,而制造的人也几乎断绝了。
文武官燕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规定品官燕服为忠静冠。忠静冠是参照古时玄端服的制度而定的,鉴于当
文武官燕服
时服制出现混乱现象,故用忠静之名,勉励百官进思尽忠,退思补过。通过服装来强化意识形态的效果。忠静冠冠框用乌纱包裱,两山具列于后,冠顶仍方中微起,三梁各压以金线,冠边用金片包镶,四品以下用浅色丝线压边,不用金边。衣服款式仿古玄端服,古制玄端取端正之意,士之衣袂(衣袖)2尺2寸,衣长亦2尺2寸,正裁,色用玄,上衣与下裳分开。明代用深青色纻丝或纱、罗制作。三品以上织云纹,四品以下素,缘以蓝青,前后饰本等花样补子。深衣用玉色,素带,素履,白靴。凡在京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在外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及都督以上武官许穿之。
特赏的赐服
蟒服、飞鱼服、斗牛服这三种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飞鱼服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说:“蟒衣如像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元典章》卷五十八记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不花帖木耳奏:'街市卖的缎子似皇上御穿的一般,用大龙,只少一个爪子。四个爪子的卖著(者)有奏(着)呵'。”说明四爪大龙缎袍(即蟒袍)在元初就已经在街市出卖。《明史?舆服志》记内使官服,说永乐以后(公元1403年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次则飞鱼……。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正向,尤贵。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据《碎金》称作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马也。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但)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黄之别耳。”这段记载可知,蟒衣有单蟒,即绣两条行蟒纹于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两条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纹,这是尊贵的式样。至于曳撒是一种袍裙式服装,于前胸后背饰蟒纹外,另在袍裙当膝处饰横条式云蟒纹装饰,称为膝襕。
飞鱼,据《山海经》载:“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话色彩。《林邑国记》说:“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斗牛服
斗牛原是天上星宿,《晋书?张华传》说,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后张华
被杀,剑忽不见。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明代斗牛服为牛角龙形。
明朝只有皇帝和其亲属可穿五爪龙纹衣服,明后期有的重臣权贵也穿五爪龙衣,则称为“蟒龙”。嘉靖权相严嵩被参劾倒台后,在江西分宜县严嵩的老家抄没成千上万件丝绸衣料和各种华贵服装。《天水冰山录》记载着从严嵩家抄没的财产名录,其中有五爪云龙过肩妆花段(缎),各种颜色质料的蟒龙纹衣料。如蟒龙补、过肩蟒龙。蟒、蟒补、过肩蟒、过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补、斗牛过肩、斗牛过肩补;飞鱼、飞鱼补、飞鱼过肩、飞鱼通袖等各式衣、圆领、袍、袄、女衣、女袍、女袄、女披风等成衣和织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结构裁片排料而织制的服装匹料。明代蟒服、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苇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门外板仓村明墓、广州郊区明墓均有实物发现。
命妇冠服编辑
洪武元年定,命妇一品,冠花钗9树、两博鬓、9钿。穿绣有9对翟鸟的翟衣,素纱中单,黼纹领,用朱色縠镶袖口及衣襟边。蔽膝绣翟鸟两对。玉带,佩绶,青色袜舄。二品,冠花钗8树、两博鬓、8钿。穿绣8对翟鸟的翟衣,犀带,余同一品。三品,冠花钗7树、两博鬓、7钿。衣绣翟鸟7对,金革带,余如二品。四品,冠花钗6树、两博鬓、6钿。衣绣翟鸟6对,金革带,余如三品。以下五品至七品每低1品,减花钗1树,减1钿,衣减绣翟鸟纹1对。带用乌角带。自一品至五品衣随夫色用紫,六、七品衣随夫色用绯。大带如衣色。
洪武四年,因文武官改用梁冠绛衣为朝服,不用冕,故命妇亦不用翟衣,改以山松特髻、假鬓花钿、真红大袖衣、珠翠蹙金、霞帔为朝服。以珠翠角冠,金珠花钗,阔袖杂色绿缘衣为燕居之服。一品,衣金绣文霞帔,金珠翠装饰,玉坠。二品,衣金绣云肩大杂花霞帔,金珠翠妆饰,金坠子。三品,衣金绣大杂花霞帔,珠翠妆饰,金坠子。四品,衣绣小杂花霞帔,翠妆饰,金坠子。五品,衣销金(用金粉调胶画花)大杂花霞帔,生色画绢起花妆饰,金坠子。六品、七品,衣销金小杂花霞帔,生色画绢起花妆饰,镶金银坠子。八品、九品,衣大红素罗霞帔,生色画绢妆饰,银坠子。首饰:一品二品,金玉珠翠。三品四品,金珠翠。五品金翠。六品以下,金镶银间用珠。
洪武五年改定品官命妇冠服。一品礼服:头饰为松山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衔珠结。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朵,珠翠云喜花三朵,后鬓珠梭毬一,珠翠飞翟一,珠翠梳四,金云头连三钗一,珠帘梳一,金簪二珠梭环一双。衣服为真红大袖衫,深青色霞帔,褙子,质料用纻丝、绫、罗、纱。霞帔上施蹙金绣云霞翟纹,钑花金坠子。褙子上施金绣云翟纹。
一品常服:头饰用珠翠庆云冠,珠翠翟3,金翟1,口衔珠结。鬓边珠翠花2,小珠翠梳1双,金云头连三钗1,金压鬓双头钗2,金脑梳1,金簪2,金脚珠翠佛面环1双。镯钏都用金。衣服为长袄、长裙,质料各色纻丝、绫、罗、纱随用。长袄镶紫或绿边,上施蹙金绣云霞翟鸟纹,看带用红、绿、紫,上施蹙金绣云霞翟鸟纹。长裙横竖金绣缠枝花纹。二品礼服,除特髻上少1只金翟鸟口衔珠结外,与一品相同。二品常服亦与一品同。
三品礼服:特髻上金孔雀6,口衔珠结。正面珠翠孔雀1,后鬓翠孔雀2。霞帔上施蹙金云霞孔雀纹。钑花金坠子。褙子上施金绣云霞孔雀纹。余同二品。三品常服,冠上珠翠孔
雀3,金孔雀2,口衔珠结。长袄,看带或紫或绿,并绣云霞孔雀纹,长裙横竖襕并绣缠枝花纹,余同二品。四品礼服特髻上比三品少1只金孔雀,此外与三品同。四品常服与三品同。
五品礼服:特髻上银镀金鸳鸯4,口衔珠结。正面珠翠鸳鸯1,小珠铺翠云喜花3朵,后鬓翠鸳鸯1,银镀金云头连三钗1,小珠帘梳1,镀金银簪2,小珠梳环1双。霞帔上施绣云霞鸳鸯纹,镀金银钑花坠子。褙子上施云霞鸳鸯纹。余同四品。五品常服冠上小珠翠鸳鸯3,镀金银鸳鸯2,挑珠牌。鬓边小珠翠花2朵,云头连三钗1,梳1,压鬓双头钗2,镀金簪2,银脚珠翠佛面环1双。镯钏皆银镀金。衣服为镶边绣云霞鸳鸯纹长袄,横竖襕绣缠枝花纹长裙。余同五品。
六品、七品礼服:首饰特髻上翠松三株,银镀金练雀4,口衔珠结。正面银镀金练雀1,小朱翠花4朵,后鬓翠梭毬1,翠练雀2,翠梳4,银云头连三钗1,珠缘翠帘梳1,银簪2。衣服绫或罗、绸、绢大袖衫,绣云霞练雀纹霞帔,钑花银坠子。褙子上施云霞练雀纹,余同五品。六、七品常服冠上镀金银练鹊3,又镀金银练鹊2,挑小珠牌,镯钏皆用银。衣服为有边长袄,紫或绿绣云霞练鹊文看带,横竖襕绣缠枝花纹长裙。余同五品。
八品、九品礼服:首饰为小珠庆云冠,银间镀金银练鹊3,又银间镀金银练鹊2,挑小珠牌,银间镀金云头连三钗1,银间镀金压鬓双头钗2,银间镀金脑梳1,银间镀金簪2。衣服为大袖衫,霞帔,褙子,霞帔上绣缠枝花,钑花银坠子,褙子绣摘枝团花。及襟侧镶边绣缠枝花长袄,余同七品。
洪武五年又定命妇团衫之制,用红罗制作,绣雉鸟纹分等第,一品9等(行),二品8等,三品7等,四品6等,七品3等。其余不用绣雉。
洪武二十四年规定,大袖衫领阔3寸,两领直下1尺,间缀纽子3,末缀纽子2,纽在掩纽之下。霞帔2条,各随品级绣7个禽鸟纹,前四后三,坠子中钑花禽1,四面云霞纹,禽如霞帔随品级用。
洪武二十六年对命妇官服作了一些更改,主要是简化了冠饰,如一品命妇冠为珠翟5,珠牡丹开头2,珠半开3,翠云24片,翠牡丹叶18片,翠口圈1副,上带金宝钿花8,金翟2,口衔珠结2。二品至四品,用珠翟4,珠牡丹开头2,珠半开4,翠云24片,翠牡丹叶18,翠口圈1副,上带金宝钿花8,金翟2,口衔珠结2。一、二品霞帔、褙子均云霞孔雀纹,钑花金坠子。三、四、五、六品冠用珠翟3,珠牡丹开头2,珠半开5,翠云24片,翠牡丹叶18片,翠口圈1副,上带抹金(金粉抹涂)银宝钿花8,抹金银翟2,口衔珠结子2。五品,霞帔、褙子具云霞鸳鸯纹,镀金钑花银坠子。六品,霞帔、褙子具云霞练雀纹,钑花银坠灯。七品至九品,冠用珠翟2,珠月桂开头2,珠半开6,翠云24片,翠月桂叶18片,翠口圈1副,上带抹金银宝钿花8,抹金银翟2,口衔珠结子2。七品霞帔与六品同。八品、九品,霞帔用绣缠枝花,坠子与七品同。褙子绣摘枝团花。摘枝花是带一两张叶子的花头,团花是外圈轮廓为圆形的纹样。摘枝花与折枝花不同之处,是折枝花是长枝,而摘枝花只是带几张叶子的花头。
明代命妇复杂繁盛的冠饰和缠足陋习,都带有封建社会束缚女权、压迫女性的特殊心态。繁复沉重的冠饰压得女子头不能抬,目不能斜视。从小用裹脚布而变了形的小脚,使女
子步履艰难,还偏偏用一种“美”的外衣来掩盖封建礼教摧残女性的真相,重温这种历史,应该唤起现代女性的警醒。
基本款式编辑
交领式
为按照古礼继承的传统形式,多用于祭服、朝服、燕服及中单内衣。民间的劳动者所穿短衣,也多为交领式服装。
盘领衣
为继承唐宋以来的圆领袍衫发展而来,明代公服,常服大多为高圆领、缺胯,宦官所穿有的在衣裾两侧有插摆,袖多宽袖或大袖。平民所穿无插摆,袖为窄袖,但60岁以上老者可穿大袖,袖长也可适当加长至出手挽回至离肘3寸处(官服可挽回至肘)。明代衮服原为交领式,自明英宗开始,衮服也改成盘领式,饰十二团龙和十二章纹样,北京定陵曾有此种款式的缂丝衮服出上。
束腰袍裙
其形式与元代以来的辫线袄近似,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明宪宗行乐图》长卷,宪宗皇帝就穿这种袍子,上衣为右衽窄袖,腰间束敛作襞积(褶裥),下裳散摺。山东邹城九龙山明朝鲁王墓曾出土用织金缎织成料制作的四爪蟒袍,上衣为交领式,在两肩及胸背部位设柿蒂形装饰区,内饰行蟒四条,袖为窄袖,腰间有片金横道线纹装饰,腰身收敛,其下打竖向细裥,使下裳成为裙状。此种形式明朝称为曳撒。是君臣外出乘马时所穿的袍式。另外,明朝内廷宦官如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乾清宫管事牌子、各执事近侍,许穿红贴里、缀本等补子,有的更在膝下加襕,即横条花纹为饰。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官长,随内使小伙者,穿不缀补的青贴里,这种贴里的款式也是袍裙式样,但腰部不加横线纹装饰。又在南京明徐俌墓出土的“程子衣”,也是这种式样。程子衣据明王世贞《觚不觚录》记载:“腰中间断以一线道横之,下竖褶之,则谓之程子衣。”在明刘若愚《明宫史》则称为“大褶”。前后作36或38褶不等(即打36或38个马牙褶),明代士大夫日常生活服装也穿它。50年代,广州东山梅花村明弘治至正德间尚书戴缙墓出土一件通长1.32米的白棉布袍,也是这种款式。 合领
明代男式对襟衫长袖的不多,半长袖对襟式短袄是从宋代的貉袖(即旋袄)发展而来,先为劳动者骑马所穿,后渐及士大夫。再有比甲(马甲)是无袖无领的对襟式上衣,始于元代,至明中叶成为青年妇女穿着的半长外衣,至清代又缩短衣身,称为坎肩、背心。明代还
有一种较比甲长,较披袄短的罩甲,为超短袖型,已见前述。明代还有一种合领或直领对襟,衣长与裙齐,左右腋下开禊,衣襟敞开,两边不用纽扣,或以绳带系连的褙子,为女子便服,合领对襟大袖者为贵族妇女所穿,直领对襟小袖者为平民妇女所穿。
直领服装
据明万历年间著名通俗小说《金瓶梅》,描述当时妇女所穿服装,上穿对襟衫、袄,下着挑线裙子,各式高底鞋儿,冷天再在衫外穿比甲,或裙内套膝裤,额裹眉勒,头梳假髻,插戴钗钿簪梳和珠子箍儿(用金玉珠石作花鸟,长列鬓旁叫钗,小的叫掠子),手戴钏镯、戒指,耳戴耳环、耳坠,胸前挂金玉佩饰“坠领”,裙腰佩七事(用玉作的名“禁步”),是上乘时髦装束,与宋代女式时装一脉相承。对襟衫、袄与挑线裙、高底鞋配套的时装,用料、色彩、工艺都十分讲究,可以举《金瓶梅》中所描写的几个例子为证,例如:?“上穿香色潞绸(山西潞安州、今长治出产)雁衔芦花样对襟袄儿,白绫竖领,妆花眉子,溜金蜂赶萄纽扣儿(明代女衫领部用金属揿扣一二个,余用带结),下著一尺宽海马潮云(纹)羊皮金沿边(用以薄羊皮为衬的金箔切成金皮条钉绣成边饰)挑线裙子(用丝线将裙褶挑联使裙褶定型的裙子),大红缎子(面)白绫高底鞋(在鞋底后跟部加垫一长圆形高底,北京定陵曾出土尖翘凤头高底鞋,鞋长12厘米,高底长7厘米,宽5厘米,高4.5厘米),妆花膝裤,青宝石坠子,珠子箍。”
?“家常挽着一窝丝杭州攒,金累丝钗,翠梅花钿儿,珠子箍儿,金笼坠子。上穿白绫对襟袄儿,下著红裙子。”
?“上穿沉香色水纬罗对襟衫儿,玉色绉纱眉子,下著白碾光绢挑线裙子,……头上银丝〓髻,金厢玉蟾宫折桂分心翠梅钿儿。”
?“上穿柳绿杭绢对襟袄儿,浅蓝色水绸裙子,金红凤头高底鞋儿。”
?“上穿鸦青缎子袄儿,鹅黄绸裙子,桃红素罗羊皮金滚口高底鞋儿。”
?“上穿着银红纱白绢里对襟衫子,豆绿沿边金红心比甲,白杭绢画拖裙子,粉红花罗高底鞋儿。”
上引六例,第一例是暖含灰调上衣与金彩下装,大红白底鞋子相配,色彩华贵而不入俗。第二例是白色上衣配红裙,用金绿色掏袖形成局部对比,形成活泼明快的调子。第三例上衣为暖含灰色与光亮的白裙形成温柔雅洁的色彩。第四例柳绿上衣与浅蓝裙子,是素雅的同类色,以金红凤头高底鞋作小面积对比,使色彩素而不寒。第五例鸦青缎袄与鹅黄绸裙,桃红镶金边高底鞋形成相互对比,是极其大胆的配色,由于鸦青色性格稳重,故整体协调,华美大方。第六例对襟衫的银红、比甲的金红心与鞋的粉红是同类色,比甲的豆绿沿边起对比作用,对襟衫的白绢里和白绢画拖裙则提高了整体的色彩明度,这是一种以红色为基调的对比配色,爽朗而有青春感。这些色彩配套中金色搭配极为慎重,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斜领袖袍
如直裰(又称直掇、直身)、襕衫、道袍,这种款式的衣服衣身宽松、衣袖宽大,膝下拼一横幅为襕,故又称襕衫,四周镶大宽边,前系二带,为古代家居常服。隋唐时,朝野人士都穿,明代称作直裰,儒生都穿这种服装,凡举人、贡生、监生穿蓝色四周镶黑色宽边的直裰,故亦称蓝袍(后举人、贡生改穿黑袍,生员仍穿蓝袍)。元、明僧衣道袍与此款式相同。明初,太宗定庶民穿青布直身,也是此款。民谣有:“二可怪,两只衣袖像布袋。”这是因为此类宽松式的服装,表现文儒悠雅之风或士人燕居野趣风度是很合适的,而作为平民则不能适应劳动的功能需要,民谣把它看作可怪,就不足为奇了。
明代巾帽编辑
明代一般人常用的巾幅名目较多,有些是唐、宋传留下来的,有些是辽、金、元游牧民族流传到中
明朝巾服
原、保留到明代的,还有一些是明代新创的。例如儒巾、软巾、诸葛巾、东坡巾、山谷巾,都是传统的巾式。方巾是古代角巾,明郎瑛《七修类稿》说,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召见浙江山阴著名诗人杨维祯,杨戴着方顶大巾去谒见,太祖问他戴的是什么巾,他答道叫四方平定巾,明太祖听了大喜,就让众戴之。明初有一种用黑色细绳、马尾鬃丝或头发编结的网巾,网口上下用帛包边,长有二玉或金属小圈,二边各系小绳交穿于二小圈内,上面束于顶发,下面可用总绳拴紧,故又名“一统山河”或“一统天和”。网巾的用处是可以保持头发不乱。《七修类稿》说明太祖到神乐观,见有道士于灯下结网巾,问之,答是网巾。第二天明太祖就命此道士为道官,并取网巾颁告天下,使人无贵贱皆带之。明朝官服戴纱帽笼巾,下面多先戴网巾起约发作用。天启时,削去网带,止束下网,名为“懒收网”。另外有四周巾,用二尺多的幅帛裹头,余幅后垂,为燕居之饰。纯阳巾,顶部用帛叠成一寸宽的硬褶,叠好后像一排竹简垂之于后,以八仙中的吕洞宾号纯阳名之。这种巾子也可按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的名,称之为乐天巾。老人巾,是明初始兴的巾样,明太祖用手将顶部按之使之前仰后俯,就依样改制之,惟老年人所戴,故称老年巾。将巾、结巾,都是用尺帛裹头,又缀片帛于后,其末端下垂,俗称扎巾。此外还有两仪巾,后垂飞叶两片。万字巾,上阔下狭形如万字。凿子巾,即唐巾去掉带子。凌云巾,因形状诡异被禁用。
明朝民间最流行的是瓜皮帽,当时称六合一统帽或小帽,是用六块罗帛缝拼,六瓣合缝,下有帽檐,当时南方百姓冬天都戴它。《枣林杂记》说,隆庆时,嘉善丁清做句容县令,
他的父亲告诫他说:“你们这些戴纱帽的人说好,我不信,当差的说好,我更不信。穿青衿(蓝衫)的读书人说好,亦不信,惟瓜皮帽子说好,我就信了。”明朝瓜皮帽顶只许用水晶、香木。到清朝上上下下都戴这种帽子,材料用纱、缎、倭绒、羽绫,一般用丝绦结顶,讲究的用金银线结顶,也有用玉顶或红珊瑚顶的。遇丧事,帽顶用黑或白。直到抗日战争期间,民间仍有人戴的。从造型来看,与三国时曹操所创的恰帽一脉相承,曹因当时天下荒乱,资材匮乏,所以拟古皮弁式样,裁缣帛以为恰,合于简易随时之义。瓜皮帽款式则稍有改进。
软帽:为一块圆形布帛作帽顶,下缝布帛帽圈而成的便帽,后垂双带,广州东山梅花村明戴缙墓曾出土此种软帽。与江苏扬州明墓出土的儒巾款式基本相同。
乌纱帽:是用乌纱制作的圆顶官帽,东晋宫官已戴之。隋朝帝王贵臣多穿黄色纹绫袍、乌纱帽、九环带、乌皮靴。后渐行于民间。唐代风行折上巾,乌纱帽渐废。明朝采晚唐、明代幞头形式制乌纱帽为百官公服,上海卢湾区明潘氏墓曾有乌纱帽实物出土。而北京定陵出土明万历皇帝所戴翼善冠,则是唐代乌纱折上巾的发展。
烟墩帽:直檐而顶稍细,上缀金蟒或珠玉帽顶。冬用鹤绒或纻丝、绉、纱制作,夏用马尾结成,内臣所戴,四川阳城明墓有戴烟墩帽俑出土。
边鼓帽:是一种长尖顶带檐的圆帽,元代遗制,为一般市井少年、平民、仆役等常戴,明嘉靖时极流行,清代亦常见。
瓦楞帽:帽顶折叠似瓦楞,故名。或用牛马尾编结。嘉靖初生员戴之,后民间富者亦戴。或即《留青日札》所说官民皆戴的形似古代兜鍪,其檐或圆、或前圆后方的帽子,也是元代帽式的流传。
奓(zhà音乍)檐帽:为圆帽顶,帽檐外奓如钹笠,可以遮阳的帽子,《事物绀珠》说圆帽,是元世祖出猎时因日光射目,以树叶置帽前,其后雍古剌拉氏用毡片置帽子前后,即奓檐帽。明代宣宗行乐图、宪宗行乐图画帝王便服,也戴这种帽子。
笠〓:〓即莎草(又名夫须),用莎草皮编为笠,用以避雨,皇帝所戴。图见365页《三才图绘》。
大帽:明太祖见生员在烈日中上班,就赐遮阴帽,形如烟墩帽而有帽檐。图见365页《三才图绘》。
毡笠:帽形尖圆而有帽顶,卷帽檐前高后低,为游牧民族传统帽式。图见365页《三才图绘》。
鞑帽:用皮缝成瓜皮帽形,帽顶挂兽皮为饰,帽檐缘毛皮出锋,此亦游牧民族传统帽式。图见365页《三才图绘》。
方顶笠子:明代农民许戴笠子,多劈细竹篾作胎,外罩马尾漆纱罗,元代笠子帽作方顶式,蒙古族中层官吏所戴,明弘治刻本《李孝美墨谱》所画制墨工人都戴此种笠子。
明代巾帽种类繁多,官服冠帽,传承唐宋遗制而形制更趋繁丽,一般巾帽则常保持元蒙状貌,因其造型简约而适用。
明代履制编辑
1.靴
明代皇帝常服穿皮靴,冬穿镶绣口毡靴,教坊及御前供奉者、儒士生员许穿靴,较尉力士值勤时许穿靴,若出外则不许穿。庶民、商贾、技艺、步军及余丁等都不许穿靴。只能穿皮扎〓(即用皮统扎缚于小腿上,下面再穿鞋履)。北方地冷,冬天许穿生牛皮制的直缝靴。宫中可穿薄底黑皮靴(直缝靴是用两块皮缝成靴筒前后有直缝的靴,不像六缝靴那么美观)。但南方也在冬天穿毡靴,江苏扬州明墓有实物出土。
2.舄
是按古礼在举行祭礼所穿的鞋底装有木底的复底靴,颜色皇帝有白、黑、赤三种,赤舄为上。皇后有赤、青、元三种,以元色为上。赤是盛阳之色,表阳阴之义,元是正阴之色,表幽阴之义。故皇帝在最隆重的祭礼穿赤舄,皇后则穿元舄。
3.高跟鞋
为明朝时新的女鞋,于鞋底后部装有4厘米至5厘米高的长圆底跟,以丝绸裱裹。北京定陵出土的尖足凤头高跟鞋,制作十分讲究。
4.福字履
用绒锦、棉布面料制作,履头正面绣金福字,字旁以云形围边,履帮侧面镶卷叶纹缎子履口,衬宁绸为心,下配八层布托毛底正绱,加烫白干粉,流行至清代。
5.雨鞋
明初雨天所穿,百官在雨天穿钉靴上朝,声音极为嘈杂。后明太祖令作软底皮鞋套在靴外。
6.镶边云头履
在乡先辈有学问者所穿。
7.蒲鞋
南方劳动者所穿。
8.尖头弓鞋
为明代妇女所穿,江苏扬州明墓曾有出土,山东邹城四府厂村明墓出土凤头石鞋也是这种形式。
范文三:明朝文官制度
篇一:失控的明朝的文官派系
失控的明朝的文官派系
首先:中国传统文官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曾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至高无上的王权是传统文官制度存在和运行的基础。
君主集权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统治的基本形式。君主握有包括官吏在内的一切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各级政府、大小官员都只是王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文官队伍层层节制,上级官员主宰着下级官员的升降任免,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控权体系使权力指向单一、人身依附严重,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种种弊端。
2、腐败现象严重。
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所以,可以说,腐败是一切专制体制不可救药的固疾。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专制体制之下,尽管有诸多法令和专职监督机关,但由于监督机构的权利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利同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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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且监察体制单一,其作用和效力极其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
3、缺乏行政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在中国古代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政府官员的职责十分简单。各级官员最基本的职能为兴教化、倡礼仪、维持治安和催粮征税。关于行政技术的问题则更多地倚重于幕僚和胥吏,且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自治,极少需要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因而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整合、调控、管理社会的行政知识和技能。
4、官本位。
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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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在欧美国家的侵袭下,中国仿照西方开始了建立近代文官制度的艰难探索。
虽总体来说光从体制来看中国的文官体制整体优于同时期的西方制度,但明朝帝国上层统治体系全面的失衡造成的官僚阶层全面失控给帝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自明代以前中国实际的官僚体系依旧以封建官僚制度为主,皇权抑制着官员权力,但在明朝自土木堡之变权贵体系的彻底失利,武将阶层也遭到毁灭性打击。诺大个帝国官僚阶层已经失去绝大多数的制约,皇帝不的不完全依靠官僚阶级来统治帝国,这同样使皇权对官僚的抑制力显得很无力。再往后文官们真正的成为帝国的主宰,皇帝只能依靠毫无根基的宦官们来对抗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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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下明朝的宦官,明朝的宦官虽然有时权利极大有时甚至可以控制少量军队,但最终难以与汉唐的宦官匹敌,是因为同期的官僚势力已是前所未有的强大,武臣勋贵们毫无政治发言权,武人地位低下,朱氏皇朝又自废臂膀将皇卿国戚变成了中看不中用,宦官在军队虽有监军,但实际军事力量依附于官僚势力,而使得宦官真正的力量还是在于皇帝的支持,在皇帝对抗官僚失败之后(或者不再支持宦官)宦官力量立刻变成过眼云烟
即使是美国的三权分立也是怕失衡的,在明代官僚阶层大权独揽,真正统治者这个帝国,官僚们失去了有效的监督,于是明朝的腐败也是触目惊心的,在明代官僚的腐败只能依靠官僚阶级的内部自检来实现,而这是极不可靠的。
一个悖论出现了,文官政治是一种进步,而对明朝却是一场灾难
明朝的灭亡总体来说与官僚阶级的失控有着巨大的关系的,但也并不能说官僚阶层是有害的。明朝的文官们自有自己一套的统治策略,这往往也是许多皇帝决定的改革无法实施的原因,因为没有执行者,外加整个帝国的财力物力都是官员们的囊中物
篇二:清代文官制度
清代文官制度
中外学者都承认,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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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规范详备,因此,它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起到过巨大的作用,而且对世界近现代文官制度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譬如,孙中山说:“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确实,英国、美国的文官制度都深受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影响。在1570-1870年的300年间,英国伦敦用英文出版的有关中国官吏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书籍达70多种。其中《文官考试制度》、《中国札记》、《中国的历史与现状》等书都极力称赞中国的文官制度,并力主英国政府仿行。英国的外交使节们还在1793年和1861年以及以后时期,多次来北京考察中国科举考试的地点(今中国社科院地址)。1868年5月14日,美国罗得岛州议员托马斯?詹科斯在向国会提出的报告书中,有一章专门论述中国的管理制度,要求以此为借鉴,改革官员录用办法。1983年,联合国在我国举办文官制度讲习班,应邀前来授课的时任美国人士总署署长的艾伦?坎贝尔表示:“当我接受联合国的邀请来中国向诸位讲关于文官制度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我们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科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的时候,都把文官制度的创造者归于中国”。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堪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中的一支奇葩。而作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总结和集大成者,便是清朝的文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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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文官”一词,作为较通用的法律术语,是在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但是,文官的确切含义和范围,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很不相同。如果根据其最一般的特征界定,那么,文官便是指武职人员以外的国家公务人员。
中国古代虽然不常用“文官”一词,但接近于近现代文官内涵的称谓和制度是存在的,其称谓如“文官”、“文职”、“文选”、“文阶”等等。所以,许多中外学者都承认中国古代存在文官制度。
不过,在中国古代实践中,文官的确定较为复杂。官员在资、阶与其职任常常分离,文职出身者任武职、武职出身者任文职屡见不鲜。所以,确定“文官”
范畴,不仅要看其出身,更要依其实际职任。
根据文官的一般含义,结合中国古代的实际,可以将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界定为文职官员的管理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文职官员的选拔、任用、权利义务、奖励和处分、考绩、监察、休致等等。
纵观世界文官制度发展史,可以发现这样一条规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文官及其文官制度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这条规律同样体现在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发展过程中。
在夏、商、周时代,宗法制度支配着政治生活,家国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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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贵合一,政治上的“尊尊”关系决定于血缘上的“亲亲”关系,各级贵族实行世袭。可以说,夏、商、周时代的“官吏”制度基本上都寓于宗法原则指导下的“封建制”和世卿世禄之中,那时还不可能产生文官制度。
战国时期,随着宗法制度的减弱,宗法逐渐不适用于各级官员的产生和继承,取而代之的是官僚政治,并且有了最初的文武分职——丞相为文职之长,将军为武职之长。在此基础上,有关官员的选授、任用、俸禄、考绩等制度便自然而然地逐渐产生。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萌芽和产生时期。
秦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官僚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为文官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更好的条件。秦朝已制定了许多有关文官制度的法律,如关于任用官吏的《除吏律》、《置吏律》、《除弟子律》,关于官吏职责的《司空律》、《尉杂律》,关于公文程式的《行书律》,关于官吏考绩的《课律》,等等,还开始建立官吏监察制度。汉朝大量承用秦律,同时又加以发展,如进一步完善考核官吏的“上计” (地方守)相向朝廷申报一岁治状的制度。汉代,郡国守)相于岁终遣吏赴京师上计。汉律中有《上计律》,是处置上计事务的专门律条。西汉时从郡中派到中央去上计的人为丞或长史,东汉时有专职的上计掾)史。)制度,强化监察职能,以察举(汉代选官制度。始于武帝时,由丞相、列侯、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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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合格即任以官职,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是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征辟(所谓“征辟”制,也可以分为“征”和“辟”两类。朝廷特征士人,为“征召”。 长官自行辟除士人,为“辟除”)等选授官员,尤其是首开先端,以儒学作为选官的标准,将儒学与仕途相结合,从而确立了儒学在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中的主宰地位。秦汉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奠基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战乱不断,各朝政权迫于形势,不得不尚武而轻文。同时,门阀势力不断发展,支配着社会政治和经济。这些原因导致了文官制度没有得到顺利的发展。这一时期文官制度方面最有特色的内容是九品中正选官制(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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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反映了门阀势族的利益和要求,但就选官的程序而言,较两汉的察举和征辟有了明显的进步,对以后的科举制有一定的影响。另外,这一时期的考课立法和违职律对后世也产生了影响。
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在隋唐终于获得了较为完备的形态。在唐朝,文职和武职已明显分开,吏部掌文选,兵部掌武选,文职和武职的官吏各有相应的法律。在唐代法律体系中,行政立法(包括文官制度)的内容远远超过了刑事立法。《唐六典》说:“凡文法之名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律是判罪量刑的依据,令是制度、规章的条文,格是用来防止奸邪的禁令,式是各种章程细则。从四种法律形式的内容看,令完全是行政法律,格和式绝大部分是行政法律。《唐六典》则是全面地记载了唐朝行政立法的内容。从唐朝令、格、式和《唐六典》的内容可以看到,有关文官制度的各个方面,如选拔、任用、职责、品秩待遇、考核、监督等,都已制定了详备的规范,它们对以后历代王朝起到了中药的示范作用。特别是隋唐确立的科举选官制,作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基石,更是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宋元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文官制度也进入了最后的发展时期。从宋朝开始,国家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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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即重文轻武,扬文臣之权,抑将领之权。这是因为统治者从历代治乱兴衰的实践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对君权
和朝廷构成最大威胁的是那些拥有千军万马的将领,所以,打天下时要靠他们,一旦夺取天下,就要削其强权,收其精兵。宋太祖赵匡胤采纳赵普的建议,“杯酒释兵权”,以高官厚禄剥夺了石守信、高怀德等将领的兵权。明朝对宋朝的这种做法心领神会,并且加以发展。“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皇帝的文学侍从官,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始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但自唐玄宗后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院里任职的人称为翰林学士。明、清改从进士中选拔。)明代将领外出打仗,必派监军,甚至以太监充任。清朝更是继承这种传统,公开以“文治”自居。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宋元明清的文官制度得到了新的发展。宋明清三朝的文官制度都以唐朝为宗,在直接承用前朝文官制度的基础上予以改进和发展。宋朝对科举的科目、类型、内容和方法都作了改革,对文官的任用也有新的规定,以“磨勘”(审官院和考课院考核官吏之制)为核心,使文官考绩更加严密。(磨勘是古代政府通过勘察官员政绩,任命和使用官员的一种考核方式。大意是说,凡有功或有政绩者,经过相关部门的考核,送交报批,才能得以升迁。)明朝对科举科目、内容、形式又都作了改革,形成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科举制度。对文官任用的方式和程序、文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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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尤其是设立奸党罪等新内容)、文官的监察等多有新的规定,建立了以“考满”、(任期满后的考核)“考察”(京官一般6年,外官一般3年)为主要内容的新的考绩制度。清朝承用明制,又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情况加以改进,建立了中国古代最完备的文官制度。
清朝为什么特别重视文官制度,
清朝从立国之初,就确立了“文治”国策。顺治七年,清世祖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清朝进一步发展和实施了宋以来重文轻武的政策。虽然由于照顾满员的需要,清朝不像明朝那样“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但翰林之职仍大多授予文进士,尤其是进士被选为“庶吉士”者,(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目的是让他们可以先在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各种官职。)更是受到朝廷的青睐,“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清制,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均为文官,兵部尚书、侍郎以及各省总督、巡抚,虽然有军事职责,但亦为文官。征战时受命大将军的重臣也多为文官。清朝有关文官的法律十分繁多,读不胜读,而有关武官的法律却十分稀少,极为疏简。
何以如此,其原因当然首先是与赵匡胤的动机一样,以此达到巩固君权的目的。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其特殊的原因:
清朝统治者自入关以后,始终怀有深深的忧患意识。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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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忧患意识的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满人长于武技而短于文治。本来,“马上得天下而不能守天下”就是一条普遍的治国经验。面对泱泱中华,不得不将起射勇武之术化于深厚的汉族文化之中。早在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就清楚地预见到了这一点,他在一道上谕中说:“朕思自古及今,俱文武并用,以武威克敌,以文教治世。”这说明最高统治者意识到“文治“的重要。二是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国,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并使其政权得到汉人的认同,特别需要利用汉族文化,利用汉族知识分子,以汉治汉。他们认识到,治天下必得民心,而得民心必得士心。为了拉拢汉族文人和官吏,满清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怀柔措施。他们礼葬崇祯皇帝,又给其造陵墓,令天下官民服丧三日。他们照旧录用原明朝各衙门官员,并准许他们荐举他人为官。他们承认明朝的举人,秀才,允许他们参加选官考试。特别是他们十分重视科举考试,在入关之前就开始科举取士。这种做法固然是因为科举是选官的良好办法,但同时也包含着满清决策者们的政治考虑,他们是将科举作为招引汉族士大夫的一条根本举措。实施上,这一举措的实施效果也正遂满清统治者所愿。清初,由于多年战乱,“士子无不破家失业,衣食无仰”,科举使他们出仕有望,自然也就归顺朝廷。史籍对此形象地描述道:“皇朝初定鼎,诸生有养高行遁者,顺治丙戌,再行乡试,其告病观望诸生,悉列名与考。”实践证明,清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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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治的政策对于巩固其政权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清代文官制度的阶段性发展
1、清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和文官制度的形成
清入关前的文官制度,是伴随着以满族为主体独立政权的建立,伴随着政权专制政制和法制的缔建,同步地发展起来的。它是政权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又有效地促进了政权建设。清未入关以前,在各部族分散进行采集和狩猎为生的时期,在各部族内只存在由传统习惯留存下来的头领统率,并未形成各部族均应遵守的共同约束,更不存在相对固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努尔哈赤在创业之初,其重大措施之一,即利用了本族原有的传统形势对部民进行编组,即普遍建立和改
篇三:明朝官制
明朝官制
中央:
1(三公三孤
三公指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指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另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权利。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各设尚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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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正二品左右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明时全国分十三省)。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正七品都给事中、从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力却极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拔擢、参加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力,即如果对皇帝的旨意认为不妥,可以退回,不予执行。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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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等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著名的“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
6(詹士府
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下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等。
7(太医院
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机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机构,翰林院堂官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 ,下设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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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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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攻略]明朝文官官职汇总
明朝武官官职汇总
宗人府
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
宗人令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左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正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左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右宗人一人正一品宗人府
经历一人正五品宗人府经历司
三公
太师无定员正一品三公
太傅无定员正一品三公
太保无定员正一品三公
三孤
少师无定员从一品三孤
少傅无定员从一品三孤
少保无定员从一品三孤
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无定员从一品太子三师
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无定员正二品太子三少
东宫
太子宾客无定员正三品东宫大臣
内阁
中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旧名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武英殿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文渊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东阁大学士一人正五品内阁
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
右丞相一人正一品中书省
平章政事一人从一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
左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
右丞一人正二品中书省
参知政事一人从二品中书省洪武九年汰参知政事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
员外郎一人正六品中书省
都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
检校一人正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检校
照磨一人从七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照磨
管勾一人从七品中书省
参议一人正三品中书省参议府吴元年革参议府
参军一人从三品中书省
断事官一人从三品中书省洪武二年革断事官
断事一人正七品中书省
经历一人正七品中书省
知事一人正八品中书省
都镇抚一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
考功郎一人正七品中书省考功所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中书舍人十人从七品中书省旧名直省舍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吏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吏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吏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文选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验封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稽勋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吏部考功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吏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文选清吏司洪武三十一年增设
主事一人正六品吏部考功清吏司正统十一年增设
户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户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户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户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浙江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湖广清吏司
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陕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广东清吏司
郎中二人正五品户部山东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福建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四人正五品户部山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四川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户部广西清吏司
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贵州清吏司
郎中三人正五品户部云南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四川清吏司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户部云南清吏司宣德七年增设,后仍革。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宣德以后主事七人正六品户部云南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浙江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江西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湖广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陕西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福建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河南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户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山东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四川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户部贵州清吏司
照磨一人正八品户部照磨所
检校一人正九品户部
提举一人正八品户部宝钞提举司副提举一人正九品户部宝钞提举司
后革
典史一人未入流户部宝钞提举司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钞纸局
副使一人从九品户部钞纸局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印钞局后革
副使一人从九品户部印钞局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宝钞广惠库
副使二人从九品户部宝钞广惠库嘉靖中革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广积
库
副使一人从九品户部广积库嘉靖中革
典史一人未入流户部广积库嘉靖中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赃罚库
副使二人从九品户部赃罚库嘉靖中革,
大使五人正九品户部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
副使六人从九品户部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丁字库二人,
嘉靖中革一
人,并革乙字、戊字二库副使。
大使一人从九品户部广盈库
副使二人未入流户部广盈库嘉靖中革
大使二人正九品户部外承运库后革
副使二人从九品户部外承运库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户部承运库
副使一人从九品户部承运库嘉靖中革。行用库,
大使一人未入流户部行用库后革
副使一人未入流户部行用库后革
大使一人未入流户部太仓银库
副使一人未入流户部太仓银库嘉靖中革御马仓,
大使一人从九品户部御马仓
副使一人未入流户部御马仓
大使一人从九品户部军储仓后革
副使一人未入流户部军储仓后革副使四人未入流长安、东安、西安、北安门仓
,各副使一人
仓旧二人未入流户部东安门万历八年革一人。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
所,
大使一人未入流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隆庆六年革
副使一人未入流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隆庆六年革
礼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礼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礼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礼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礼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仪制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祠祭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主客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礼部精膳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礼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
主事二人正六品礼部仪制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祠祭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礼部主客清吏司
大使一人未入流礼部铸印局
副使二人未入流礼部铸印局万历九年革一人
兵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兵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兵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兵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兵部司务厅
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武选清吏司
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职方清吏司
郎中二人正五品兵部车驾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兵部武库清吏司万历九年并革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武选清吏司后革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武库清吏司后革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兵部职方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兵部
主事三人正六品兵部武选清吏司
主事四人正六品职方武选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兵部车驾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兵部武库清吏司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兵部会同馆
副使二人从九品兵部会同馆
大使一人未入流兵部大通关
副使一人未入流兵部大通关
刑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刑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刑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刑部其属
司务一人从九品刑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浙江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江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湖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陕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广东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山东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福建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河南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山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四川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广西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贵州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刑部云南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刑部
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浙江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江西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湖广清吏司万历中革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陕西清吏司万历中革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广东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山东清吏司万历中革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福建清吏司万历中革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河南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山西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四川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刑部广西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贵州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刑部云南清吏司
照磨一人正八品刑部照磨所
检校一人正九品刑部
司狱六人从九品刑部司狱司
工部
尚书一人正二品工部
左侍郎一人正三品工部
右侍郎一人正三品工部
司务二人从九品工部司务厅
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营缮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虞衡清吏司
郎中五人正五品工部都水清吏司
郎中一人正五品工部屯田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工部
员外郎二人从五品工部营缮清吏司
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工部
主事五人正六品工部都水清吏司
主事三人正六品工部营缮清吏司
主事二人正六品工部虞衡清吏司
主事一人正六品工部屯田清吏司
所正一人正七品工部营缮所
所副二人正八品工部营缮所
所丞二人正九品工部营缮所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文思院
副使二人从九品工部文思院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皮作局
副使二人从九品工部皮作局后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鞍辔局隆庆元年革
副使一人从九品工部鞍辔局隆庆元年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宝源局
副使一人从九品工部宝源局嘉靖间革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颜料局后
革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军器局
副使二人从九品工部军器局后革一人
大使一人从九品工部节慎库嘉靖八年设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织染所
副使一人从九品工部织染所
大使一人正九品工部杂造局
副使一人从九品工部杂造局
大使各一人未入流工部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
副使各一人未入流工部广积、通积、卢沟桥、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大通关提举司,
提举一人正八品工部大通关提举司万历二年革。
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工部大通关提举司后革
典史一人未入流工部大通关提举司后革
大使一人从九品工部柴炭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工部柴炭司
都察院
左都御史无定员正二品都察院
右都御史无定员正二品都察院
左副都御史无定员正三品都察院
右副都御史无定员正三品都察院
左佥都御史无定员正四品都察院
右佥都御史无定员正四品都察院
经历一人正六品都察院经历司
都事一人正七品都察院
司务二人从九品都察院司务厅
照磨一人正八品都察院照磨所
检校一人正九品都察院
司狱一人从九品都察院司狱
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都察院
通政使司
通政使一人正三品通政使司
左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
右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
誊黄右通政一人正四品通政使司
左参议一人正五品通政使司
右参议一人正五品通政使司
经历一人正七品通政使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八品通政使司
大理寺
卿一人正三品
左少卿一人正四品大理寺
右少卿一人正四品大理寺
左寺丞一人正五品大理寺
右寺丞一人正五品大理寺
司务二人从九品大理寺司务厅。
寺正一人正六品大理寺左寺
寺正一人正六品大理寺右寺
寺副一人从六品大理寺左寺
寺副一人从六品大理寺右寺后革
评事四人正七品大理寺
詹事府
詹事一人正三品詹事府
少詹事二人正四品詹事府
府丞二人正六品詹事府
主簿一人从七品詹事府主簿厅
录事二人正九品詹事府
通事舍人二人从九品詹事府
大学士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左春坊
左庶子一人正五品詹事府左春坊
左谕德一人从五品詹事府左春坊
左中允二人正六品詹事府左春坊
左赞善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直郎二人从六品詹事府左春坊
六科
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吏科
户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户科
礼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礼科
兵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兵科
刑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刑科
工科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工科
吏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吏科
吏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吏科
户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户科
户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户科
礼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礼科
礼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礼科
兵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兵科
兵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兵科
刑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刑科
刑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刑科
工科左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工科
工科右给事中一人从七品工科
给事中四人从七品吏科
给事中六人从七品礼科
给事中八人从七品户科
给事中十人从七品兵科
给事中八人从七品刑科
给事中四人从七品工科
中书科
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中书科
行人司
司正一人正七品行人司
左司副一人从七品行人司
右司副一人从七品行人司
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行人司
钦天监
监正一人正五品钦天监
监副二人正六品钦天监其属,主簿厅,
主簿一人正八品钦天监主簿厅春、夏、中、秋、冬
官正五人正六品春、夏、中、秋、冬各一人
五官灵台郎四人从七品钦天监
五官保章正一人正八品钦天监
五官挈壶正一人从八品钦天监
五官监候二人正九品钦天监
五官司历二人正九品钦天监
五官司晨二人从九品钦天监
漏刻博士一人从九品钦天监
太医院
院使一人正五品太医院
院判二人正六品太医院
御医十人正八品太医院
大使一人未入流太医院生药库
副使一人未入流太医院生药库
大使一人未入流太医院惠民药局
副使一人未入流太医院惠民药局
上林苑监
左监正一人正五品上林苑监
右监正一人正五品上林苑监
左监副一人正六品上林苑监
右监副一人正六品上林苑监
左监丞一人正七品上林苑监
右监丞一人正七品上林苑监
典簿一人正九品上林苑监典簿厅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
典署一人正七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一人
署丞一人正八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一人
录事一人正九品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指挥司
指挥各一人正六品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副指挥各四人正七品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吏目各一人未入流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
顺天府
府尹一人正三品顺天府
府丞一人正四品顺天府
治中一人正五品顺天府
通判三人正六品顺天府
推官一人从六品顺天府
儒学教授一人从九品顺天府
训导一人未入流顺天府
经历一人从七品顺天府经历司
知事一人从八品顺天府
照磨一人从九品顺天府照磨所
检校一人未入流顺天府
武学
教授一人从九品京卫武学
训导一人未入流武学
僧录司
左善世一人正六品僧录司
右善世一人正六品僧录司
左阐教一人从六品僧录司
右阐教一人从六品僧录司
左讲经一人正八品僧录司
右讲经一人正八品僧录司
左觉义一人从八品僧录司
右觉义一人从八品僧录司
导录司
左正一一人正六品导录司
右正一一人正六品导录司
左演法一人从六品导录司
右演法一人从六品导录司
左至灵一人正八品导录司
右至灵一人正八品导录司
左玄义一人从八品导录司
右玄义一人从八品导录司
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导录司
知观一人从八品导录司嘉靖中革
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导录司
阁皁山灵官一人正八品导录司
三茅山灵官一人正八品导录司
教坊司
奉銮一人正九品教坊司
左韶舞一人从九品教坊司
右韶舞一人从九品教坊司
左司乐一人从九品教坊司
右司乐一人从九品教坊司
王府长史司
左长史一人正五品王府长史司
右长史一人正五品王府长史司
典簿一人正九品王府长史司
审理正一人正六品王府长史司审理所
副一人正七品王府长史司审理所
典膳正一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典膳所
副一人从八品王府长史司典膳所
奉祠正一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副一人从八品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典乐一人正九品王府长史司奉祠所
典宝正一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典宝所
副一人从八品王府长史司典宝所
纪善二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纪善所
良医正一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良医所
副一人从八品王府长史司良医所
典仪正一人正九品王府长史司典仪所
副一人从九品王府长史司典仪所
工正一人正八品王府长史司工正所
副一人从八品王府长史司工正所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并革。
伴读一人从九品王府长史司
教授无定员从九品王府长史司
引礼舍二人未入流王府长史司
仓大使一人未入流王府长史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王府长史司
库大使一人未入流王府长史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王府长史司仓、库副使后俱革。
郡王府
教授一人从九品郡王府
典膳一人正八品郡王府
镇国将军府
教授一人从九品镇国将军府
承宣布政使司
左布政使一人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布政使一人从二品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政无定员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政无定员从三品承宣布政使司
左参议无定员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
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承宣布政使司
经历一人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经历司
都事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
照磨一人从八品承宣布政使司照磨所
检校一人正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理问一人从六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提控案牍一人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
司狱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司狱司
库大使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
仓大使一人从九品承宣布政使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承宣布政使司
大使各一人从九品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副使各一人未入流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
提刑按察使司
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提刑按察使司
副使一人正四品提刑按察使司
佥事无定员正五品提刑按察使司
经历一人正七品提刑按察使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八品提刑按察使司
照磨一人正九品提刑按察使司照磨所
检校一人从九品提刑按察使司
司狱一人从九品提刑按察使司司狱司
行太仆寺
卿一人从三品行太仆寺
少卿一人正四品行太仆寺
寺丞无定员正六品行太仆寺
主簿一人从七品行太仆寺
苑马寺
卿一人从三品苑马寺
少卿一人正四品苑马寺
寺丞无定员正六品苑马寺
主簿一人从七品苑马寺
监正一人正九品苑马寺牧监
监副一人从九品苑马寺牧监
录事一人未入流苑马寺牧监
圉长一人从九品苑马寺各苑
都转运盐使司
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都转运盐使司
同知一人从四品都转运盐使司
副使一人从五品都转运盐使司
判官无定员从六品都转运盐使司
经历一人从七品都转运盐使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从八品都转运盐使司
盐课提举司
提举一人从五品盐课提举司
同提举一人从六品盐课提举司
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盐课提举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盐课提举司
库大使一人未入流盐课提举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盐课提举司
市舶提举司
提举一人从五品市舶提举司
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市舶提举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市舶提举司
府
知府一人正四品府
同知无定员正五品府
通判无定员正六品府
推官一人正七品府
经历一人正八品府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九品府
照磨一人从九品府照磨所
检校一人未入流府
司狱一人未入流府司狱司
州
知州一人从五品州
同知无定员从六品州
判官无定员从七品州
吏目一人从九品州
县
知县一人正七品县
县丞一人正八品县
主簿一人正九品县
典史一人未入流县
巡检司
巡检从九品巡检司
副巡检从九品巡检司
爵
公无定员超品一等爵
侯无定员超品二等爵
伯无定员超品三等爵
驸马都尉无定员超品位在伯上
五军都督府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各属
左都督一人正一品都督府
右都督一人正一品都督府
都督同知无定员从一品都督府
都督佥事无定员正二品都督府
经历一人从五品都督府经历司
都事一人从七品都督府
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京卫指挥使司
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京卫指挥使司
镇抚二人从五品京卫指挥使司镇抚司
经历一人从七品京卫指挥使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八品京卫指挥使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京卫指挥
使司
仓大使一人未入流京卫指挥使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京卫指挥使司
王府仪卫司
仪卫正一人正五品王府仪卫司
仪卫副二人从五品王府仪卫司
典仗六人正六品王府仪卫司
留守司
正留守一人正二品留守司
副留守一人正三品留守司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留守司
经历一人正六品留守司经历司
都事一人正七品留守司
断事一人正六品留守司断事司
副断事一人正七品留守司
断事司
吏目一人未入流留守司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都指挥使司
经历一人正六品都指挥使司经历司
都事一人正七品都指挥使司
断事一人正六品都指挥使司断事司
副断事一人正七品都指挥使司断事司
吏目一人未入流都指挥使司
司狱一人从九品都指挥使司司狱司
卫指挥使司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卫指挥使司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卫指挥使司
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卫?
富邮顾?
镇抚二人从五品卫指挥使司镇抚司
经历一人从七品卫指挥使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八品卫指挥使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卫指挥使司
仓大使一人未入流卫指挥使司
副使一人未入流卫指挥使司
所
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千户所
副千户二人从五品千户所
镇抚二人从六品千户所
百户十人正六品千户所
土官
宣慰使一人从三品宣慰使司
同知一人正四品宣慰使司
副使一人从四品宣慰使司
佥事一人正五品宣慰使司
经历一人从七品宣慰使司经历司
都事一人正八品宣慰使司
宣抚司
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宣抚司
同知一人正五品宣抚司
副使一人从五品宣抚司
佥事一人正六品宣抚司
经历一人从八品宣抚司经历司
知事一人正九品宣抚司
照磨一人从九品宣抚司
安抚司
安抚使一人从五品安抚司
同知一人正六品安抚司
副使一人从六品安抚司
佥事一人正七品安抚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安抚司
招讨司
招讨使一人从五品招讨司
副招讨一人正六品招讨司
吏目一人从九品招讨司
长官司
长官一人正六品长官司
副长官一人从七品长官司
吏目一人未入流长官司
皇子
亲王
郡王
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
皇女
大长公主
长公主
公主
郡主
县主
郡君
县君
乡君
明代从一品武官
[建威将军]明代从一品武官。
[龙虎将军]明代正二品武官。
[总兵]明代总兵官阶无定制。
[副将]明代副总兵改称为副将,次于总兵一级,为从二品武官。
[定国将军]明代从二品武官。
[昭勇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昭毅将军]明代正三品武官。
[参将]明代总兵之下设参将分守各地。正三品武官,次于副将一级。
[怀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定远将军]明代从三品武官。
[明威将军]明代正四品武官。
[广威将军]元明两代正四品武官。
[信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宣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显武将军]元明两代从四品武官
[守备]明代正五品武官。
[武略将军]明代从五品武官。
[武义将军]明代从五品官员。
[武节将军]明代正五品武官。
[武德将军]明代正五品初授武官。
[千总]明代正六品武官。
[昭信校尉]元明两代正六吕武官。
[昭武将军]元代称为大将军,明代正品武官。
[把总]明代正七品武官。
[巡检]巡检的官名始于宋代,是边疆要地州县的武职指挥官。元明清三代,巡检仅
为九品官
明朝的宝庆公主,是明太祖朱元璋晚年所生最小的女儿,等到明成祖朱棣从侄子建
文帝手中夺得皇位时,公主年方8岁,成祖便把这个小妹妹交付皇后在宫中抚养,
其宠爱程度比自己亲生女儿都有过之无不及。
到了永乐十一年,公主已经长大成人,这时一桩好姻缘出现了,有个名叫张辉的千
户(明朝卫所兵制,卫之下设有千户所,其长官称为千户,统兵1120
人),驻防金
川门,年纪20出头,相貌英俊、体格魁梧。明成祖偶然一见他眼睛顿时一亮,心中
当即打定主意要把宝庆公主嫁给这样的青年军官。
宝庆公主出阁时,嫁妆比其他公主多几倍,成祖还特意让皇太子亲自把小姑姑送到
驸马府,其他宠遇就不细说了,只说成祖选择的这个人,确实是有福有寿,驸马张
辉活了90岁,一生经历6任皇帝,历朝都执掌南京都督,享有富贵长达60多年。
皇帝儿女婚姻事有时还会有皇太后出面作主,就像《红楼梦》里的老祖宗贾母,最终
由她决定贾宝玉到底是“木石情缘”还是“金玉良缘”。
宋太祖女儿永庆公主,就是由祖母昭宪太后为她相中驸马的。早在赵匡胤成为赵宋
天子之前,有一次老太太到魏仁浦家作客,当时魏仁浦儿子魏咸信还是个小孩子,
但他非常懂事,像个小大人样,对赵老太太侍应得很周到,老太太越看越喜欢,觉
得这孩子长大必定不是等闲之辈,心里就存了个为孙女招亲念头。
后来,两个孩子都到了谈婚论嫁年纪,遵照老太后心愿把魏咸信找来相看,果然已
经是一表人材。大臣党进等人还专门对小伙子作了种种测试,可以说能文能武的全
才。于是皆大欢喜,永庆公主与魏咸信择吉日成亲,了却了老太后多
年心愿。
范文五:明朝文官制度.doc
明朝文官制度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朱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人共出了,,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人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消。宣德之后(,,,,,,,,,),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人,巡抚,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
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人,
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人。 明朝全国设,,,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人,大理寺少卿,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人。 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人(其中仙游,,人),文进士,,,,武进士,人,赐进士,人,以明经荐辟,人,特奏,人。
对官吏的任免制度。明时期的任免制度则更加法律化了。如:制定了单行法规--“科场条例”等。但是,明时期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较唐宋有所倒退,科举考试的内容只限于四书五经,形式又仅限于八股。对官吏的考课采取对三品以上官吏自己陈述,三品以下官吏由吏部考核,地方官吏由督府考核的制度。官吏的退休制度。明洪武13年,将致仕的年龄由70岁提前到60岁。孝宗弘治4年,又进一步规定:凡告疾官员,年55岁以上者,冠带致仕,未及55岁者,冠带闲住。65岁以上官员,不再铨选任用。明代退休的官吏一般都是告老还乡,不准留住京师和任所所在城市。官吏的俸禄制度明代官吏的俸禄是最低的了,百官俸薄不可能不营私舞弊,到了明中叶以后,贪污便成了政府中习以为常的政风。明代官吏的贪污又有两种情况:大官贪污以致富,小官舞弊以救贫,法纪荡然,由此可见俸碌的多少与吏治清廉有一定的联系。
文官与皇帝。明代文官集团作为权力源泉的成长,主要在明初二祖之后的继体守文之君在位之时。这里也主要讨论文官集团与继体守文之君的矛盾。文官集
团要完成自己作为权力源泉的角色,就必然要彻底地架空皇帝。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即让皇帝成为一个垂拱无为的“圣君”。而让皇帝成为这样一位圣君的手段,便是将皇帝禁锢在紫禁城中,由一些年老德高的大臣定期向皇帝讲授儒家经典。而作为一个成年的皇帝,显然不会满足于扮演这样一个角色,这便必然要在君臣之间产生矛盾。
文官与宦官。万历帝在位时间之长与嘉靖差不多,但由于他对群臣既缺乏信任而又无力控制,便故意与文官集团作对,在朝廷之外起用宦官势力建筑自己的小朝廷——秘书班子。他大肆派遣矿使税监到各地政府驻地征收直接上缴皇宫的
结果,宦官到各地胡作非为,并且将矛头直接对准广大士绅阶层,以致激税收。
起由地方生员领导的民变,从而导致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这一事变充分表明,皇帝对宦官的重用完全是为了与文官集团作对,这才是宦官势力兴盛的原因。又,崇祯皇帝上台后,鉴于天启时太监魏忠贤擅权引起朝政大动荡的教训,尽斥宦官,不许干政,但后来越来越觉得朝臣不可信任,又开始派宦官去监军和刺探消息,以此保证自己独立的信息来源,避免受文臣的摆布和欺骗。这都说明,宦官势力存在的基础在于皇帝与文官的矛盾。
文官集团 。文官集团作为皇帝与被统治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天然的垄断了对王朝实际的管理权力。而作为庞大国家的管理方法只有因循旧历与道德传统。作为集团内部权力的斗阵口实也多以道德形式出现而非具体事件的过失。在这一套文官制度的统治下的王朝追求的是王朝政权的稳定性而并非社会的进步,若以此作为考核标准明朝文官制度无疑出色的完成了既定目标。但对于王朝统治的外部风险则完全没有进行控制。明王朝最终被北方的少数族政权取代,而后者的统治则也被王朝外更遥远的西方结束。制度设计不是为了维护一方势力对于政权的长期垄断,而是确保社会的发展受到更少的障碍。 在封闭社会维稳的政治制度也同样面对不可控的外部风险,在全球化时代维稳不该再作为制度的根本目标。
明朝文官制度的利弊:(一)宰相制度的瓦解。宰相制度明王朝,宰相制度也可分为两个阶段:朱元璋洪武初年设左、右丞相两名;之后以胡惟庸谋反事为由宣布永远废除宰相制度,宰相事务由皇帝一并行使,最终因皇帝力不能及,出现数名尚书兼任内阁大学士(本为皇帝秘书人员),成为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的群相。其中,最重要的称为内阁首辅,其次称为次辅,余者称为群辅,除需负责其所主持的部门事务外,还要负责票拟,对军国大事提出处理意见交由皇帝最终裁决。 内阁辅弼,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非律令化的宰相制度,其优缺点均很明显。其优点在于可以防止宰相权力过大、危及君权和国家稳定。然而其缺点却更甚:首先,由于内阁辅臣的任命是具有极大随意性的,君主可以随时决定入阁人员及其数量,那么,一个时期内阁臣整体上的品行和能力高低,以及数量是否合理,均与相应时代的君主才能和责任心直接相关,而明朝却以屡出昏君而著称;其次,内阁虽拥有票拟权,能群策群力提出对国家大事的合理意见。然而这些意见都能转化为国家政令却是未必的。制度的不合理设计导致文官们要想登上最高的舞台、实现最大的理想抱负,就必须要经历若干次权力倾轧、内部相残的惨重经历。(二)文官的选拔机制 科举制度曾经是国人引以为傲的先进制度,为古老的神州大地造就了无数英杰。然而,当科举制度进入明朝时却情形大变。原本旨在在不同社会阶层中选拔管理国家的优秀人才,客观上促进教育传播、与思想文化科技繁荣兴盛的科举制度开始沦为禁锢思想、摧残人才的落后统治工具。曾几何时,科举考试除了考察诗文、经义更注重考察生员的政治水平,考试
科目还一度划分为进士、明经、明法、明算各科,而到了明朝,考试文体被严格限制为以形害义的八股文,考试范围也被严格限定在四书五经范围之内,更甚的是竟然还要求考生以朱熹对经书的解读作为依据来诠释考题~每每科考张榜之后,进士举子们便根据自己科考情况去自觉地论资排辈、结党营私~(三)过分重文轻武的官制。终明一朝,武官虽享有较高品级并可以拥有文官极难获得的、
然而过分重文轻武的格局却从未改变。且不论执掌以军功封爵成为贵族的机会,
军事的兵部尚书和侍郎(明中期后还不时领兵作战)、主管战事策划的兵部职方郎中均为文官,在明中叶以后代表中央朝廷执掌地方最高军政的最高长官总督、巡抚也均为文官。武将者,即使才华盖世、文武双全,最多也只能成为总兵,受相应高级文官直接节制。将领们成为了上受天子猜忌(自古能征善者者多被最高统治者视为帝国安定和皇位稳固的最大隐患)、外受文官集团欺压,内受同为武将的僚属们出卖的尴尬角色。在明朝,即便文官清廉尽职、武将英勇善战,一样也不会早就清平世界。因为,大明王朝和大宋王朝一样,重文轻武的体制严重束缚着国家的国防力量,而明朝还更甚,因为宋朝毕竟是通过分权来限制武将,却还没有出现明朝无数次文官领着武将去征战这样的荒诞现象~外行指挥内行,其结局可想而知。于是,历史再次重演,天生善战的游牧民族骑兵们再次征服了这个古老的国家,经济文化上的弱者又一次打败了强者,为这个国家和民族留下了更多值得思考的东西。 国富,未必国强;文化昌盛,未必文明昌盛。
中国历史上最合理的政治制度——明朝的文官制度。明朝的中央政府,到了成祖朱棣时期,成立了内阁,来帮皇帝处理繁重的工作并代拟诏书,随着内阁的权利逐渐增大,权位的逐渐重要,内阁便成为了凌驾于六部之上并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的权利中枢,都察院都御使不仅可以像皇帝建言、劝谏和对政务的批评,他还掌握着这个明帝国两京一十三省和各都司衙门及行都留守司的各级官员的弹劾与制裁大权,对于皇帝本人的劝谏则有通政司衙门来完成,通政使不仅可以弹劾和规劝皇帝,甚至可以封存皇帝下发的诏书,并且皇帝不能由个人喜好随意更换通政使。可以看出,明王朝的中央政府具有非常良好并且高效的官僚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官员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甚至包括皇权在内的国家行政权力都不会出现恶性膨胀的现象。明朝的地方政府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承宣布政使司,最高长管叫做布政使,负责全省的民政税收。二是提刑按察使司,负责一个省的司法,最高长官叫做按察使。三是都指挥使司,负责一个省的防御和军事活动,最高长官都指挥使。这些个官员之间是平级,工作上不能互相干预,可是后来发现有些事情会发生权力的交叉,这个时候往往相互推委,影响工作。中央政府就想出来一个办法,从都察院派出右副都御史或十三道都御使到地方上后称为巡抚,注意这个巡抚是属于中央的,因为在中央还挂着职呢。开始是定期去地方视察工作,后来变成定期到中央政府汇报工作,这就是现在省长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