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货物抵应付给供应商的货款,需要开发票吗?我想问问用公司自己的...
是用供货商发生的广告费冲抵你欠他的货款吧,这样广告费就是你的收入呗 行业是服务业 不交增值税付货款的分录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供货商A收广告费的分录借:应收账款——供货商A 贷:主营业务收入现在就是用你的应收抵你的应付借:应付账款——供货商A 贷:应收账款——供货商A...
支付月结供应商货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支付月结供应商货款,如何做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月结赊销的也这么做。
赊销与延期付款不是一个概念。
赊销购进的,不确认债务(就是不计入应付账款)。
延期付款的要确认债务(计入应付账款),未见票的可以暂估入库...
从供应商货款里扣款应该怎么做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正)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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