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2016-07-06浏览:分享人:宋军一手机版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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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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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除却以上情况的介绍~但也有一些例外~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第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第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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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第四~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第五~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第六~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第七~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以上情况的介绍和描述~大病医疗的保险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和意外情况处理不到位~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客观存在出现的~针对此种情况~应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有效填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赔付问题。
延伸阅读: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不属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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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住院医疗费用之外~便是门诊医疗费用。要顺利报销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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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国家全面推行大病医保还买商业保险吗?
对于对风险保障有更多需求、且较为富裕的人群而言~目前国家统筹的社保、医保~包括大病医保这些保险~其实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或者说保障不够全、保障的幅度较低~需要另寻它径。
相对于国内的保险~海外保险的保障覆盖面~以及在投资的收益方面具备较大的优势~因此近年来一些海外的医疗保险开始越来越走俏。
比如一位从事建筑行业的人~自己不但有国内的医保、社保~也另外配置了香港的保险~理想人生终身保障计划~现每月只要缴纳1000美金~便可享受终身保障与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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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类人群~恐怕不太会因为“大病医保”的到来而放弃获取更高的保障打算~他们这么做~还充分考虑了长期养老投资的问题。
总体来说~2016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是对绝大多数人群来说都是个好消息~但对于一些有高保障需求的人群~恐怕也还需要另外配置符合自身需求的疾病或养老保险。专家指出~假如高净值资产人群想要配置高额保单、健康保险、投资型保险的话~建议还是咨询好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机构的横向对比~来为不同人群提供合适的配置方案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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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芜湖城镇大病医保范围微调
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民关心的芜湖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支付范围,现已明确。后续将依次执行,保障参保者待遇。
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民关心的芜湖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支付范围,现已明确。后续将依次执行,保障参保者待遇。
首先,城镇医疗保险转外先支付、急诊先支付、意外伤害先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本保险支付范围,由个人负担。其次,对需根据基因检测结果使用的靶向药物,纳入保险支付时,患者须提供相关基因检测报告,否则不予报销。
同时,各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超出控制比例时,由各区经办机构从结算资金中按类别所占比例予以扣回。所谓个人负担控制比例,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具体根据各医院前三年平均水平设置。
范文三: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范围有哪些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范围有哪些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年度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那么,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怎么样呢?其报销范围是什么?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标准是什么?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下面,小编就来解答这些疑问。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根据京劳险发
[1998]102号文件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位,均要从1998年7月1日起补
缴大病医疗保险费,1998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单位,自营业执照下发之月起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范围
据相关规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或非工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职工医保大病报销的范围。具体的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的门诊医疗费用等。不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包括:在非定点医院就医但没有办理转诊手续的、职业病 、工伤或工伤旧病复发、交通意外伤害、因本人违法造成的伤害、食物中毒、自杀、医疗事故的伤害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按国家和当地规定应当自理的其他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标准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具体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1、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报销范围内费用的90%;2、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
分,支付报销范围内费用的85%;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报销范围内费用的80%;4、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报销范围内的85%;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报销范围内费用的90%。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支付限额
对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限额,我国各地的标准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但近年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广大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我国各省市都大幅度提高了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限额,从起初的几万元,提高到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北京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由之前的17万提高到现在的30万,南昌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32万元,而无锡更是实现了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上不封顶的政策。
范文四: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规定?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规定,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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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除却以上情况的介绍,但也有一些例外,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第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第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第四,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第五,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第六,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第七,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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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情况的介绍和描述,大病医疗的保险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和意外情况处理不到位,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客观存在出现的,针对此种情况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出,应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有效填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赔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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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江苏省医保申报维护程序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药品目录库》申报维护程序
一、 新增品规
申报《药品目录库》新增品规,由生产或经销企业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同时提交申报材料(送交或邮寄)。 (一)网上申报 申报路径:
1、http://www.js.hrss.gov.cn/jsyb→登录药品申报平台→《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品种维护申报; 2、www.jshrss.gov.cn→专业网板块→社会保险服务网→省直网上业务大厅→药品目录维护→点击“登录/注册”→登录药品申报平台→《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品种维护申报。
首次申报者需进行注册,并请牢记申报时注册名和密码,以便再次进入进行操作。 (二)递交材料
1、《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库维护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及生产单位公章)。此表在网上申报后通
过“药品信息查询/打印”获得;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含药品再注册批件及补充申请批件等)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3、药品使用说明书(加盖生产单位公章),说明书原件需粘贴在A4纸上。
申报材料需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到省医保中心。 二、变更产品信息
变更产品信息无需网上申报,但需递交或邮寄相应材料: 1、关于产品变更事宜的书面详细说明(加盖申报单位及生产单位公章);
2、国家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含药品再注册批件及补充申请批件等)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3、药品使用说明书(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4、如申请变更产品价格,除以上材料外,需附上江苏省物价局文件。
三、申报、维护时间
《药品目录库》新增品种每半年审核一次,信息变更每季度审核一次。每季度《药品目录库》公示前5天(即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为本季度维护更新材料接收截止日。
更新版《药品目录库》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通知”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申报企业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公示期结束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的社会保险服务网“通知公告”版块上发布更新版《药品目录库》,并同时发给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莲婷 联系电话:025-83347353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察哈尔路16-3号
邮 编:210003
附件:变更信息情况说明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 5日
附件
变更信息情况说明
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司生产的×××,剂型×××,规格×××,包装 ×××,产品名编码×××,因×××原因,需将×××内容更改为×××,请审核。
生产企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