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厂房管理制度
1.0目的
美化公司厂区格局,体现公司厂区洁净、环保形象。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3.0.职责
3.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零星工程管理,监督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管理。
3.3运输部:负责车辆停放管理。
3.4各部门:负责各自的办公用品管理。
4.0内容及要求
4.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
4.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顶楼卫生。
4.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4.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4.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4.1.5厂区垃圾、木制、铁制废料处理。
4.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4.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4.2.2公共通道包括:厂门口到各车间门口,及厂房内楼梯走廊及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4.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4.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4.2.5车间楼梯、扶手及办公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应每天擦洗。
4.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4.2.7厕所包括墙壁、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4.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4.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4.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4.3.2做好厂区、会议室的花卉、盆景摆放。
4.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
摆放整齐美观。
4.3.4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4.3.5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
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4.3.6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4.3.7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
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工厂负责。
4.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4.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4.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4.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
堵塞。
4.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4.4.5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
4.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4.5.1负责厂区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4.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4.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
整洁。
4.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
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4.6办公用品内容及范围:
4.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4.6.2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4.6.3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5.0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5.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维修,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5.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5.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企管办(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企管办(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总经理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5.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企管办(物业公司),企管办(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
5.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5.6每月底由财务部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6.0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6.1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经授权后,由人力资源部补充;
6.2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解释说明权归总经理;
6.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实施日期2010年3月1 日。
范文二:厂房管理制度
HD/022-2010 编制 编号 A/00 顺德区华达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审核 发布日期 2010年1月5日 公司文件
批准 生效日期 2010年1月10日
文件名称 厂房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厂内厂房、设施管理,确保厂房设施符合生产要求,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厂内所有厂房设施。
3责任
3.1人事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3.2各相关部门有按此制度严格执行的责任。
4定义
厂房设施是指厂内建构(筑)物(主要为生产厂房、仓储检验厂房等)和生产、仓储、检验用各种设施(主要有“五防”设施、洁净厂房内的缓冲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吸尘设施、人员净化、物料净化设施、消防电气设施等)。
5.内容:
5.1厂房设施的设计、布局
5.1.1厂房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
5.1.2生产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洁净厂房。生产厂房的设计、布局必须符合生产要求。 5.1.3生产厂房的布局原则:
A生产区的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
B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防止交叉污染,同一厂房内以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C制造生产车间除应具有生产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的生产辅助用室。 D设置人员、物料进出生产厂房的通道。
5.2厂房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5.2.1只有合格的或经验收的厂房设施才可投入使用。
5.2.2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合理地使用厂房设施。
5.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2.4设备科每半年对全厂排水、排污地下管道进行一次排污保养,每年对全厂建(构)筑物进行一次保养。
5.3厂房设施的维修
5.3.1各部门发现厂房设施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5.3.2厂内厂房设施的检修工作由人事部用时组织完成,并做出好检修记录,归档保管。 5.4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大型技术改造
5.4.1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需设备科审核,报总经理同意。
5.4.2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由人事部组织实施。
5.4.3大型技改项目必须以厂部同意立项,施工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施工资格证明。 5.5厂房设施的巡回检查
5.5.1各部门就对本部门厂房设施巡回检查,做好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5.2设备科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厂主要厂房设施巡检一次,必要时提出维修计划,报厂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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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地下厂房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部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建设仙居抽水蓄能电站精品工程,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水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做好五局第一个大型地下厂房,提升五局在蓄能电站行业的综合实力。
2、方针和目标
2.1 质量管理方针:
“执诚信、人本、创新、持续改进核心理念”
“塑质量、环境、安全、和谐发展一流品牌”
2.2质量目标:
工程整体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1)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杜绝较大质量缺陷;
(2)工程建设确保一次达标投产;
(3)单元工程合格率达到
(4)建筑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
(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
(6)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
(7)保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三整合”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持续改进。
3、质量管理部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部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工程实际,对本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3.1.1 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3.1.2 编制质量检测试验、
3.1.3 对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 88%以上; 。 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93%以上; 100%100%
3.1.4 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3.1.5 积极配合水电十二局试验室进行各个项目试验以及检测,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1.6 严格执行原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3.1.7 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3.1.8 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3.1.9 组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3.1.10 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3.1.11 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12机电物资部负责对外购的工程原材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检验和试验,验收后及时做好产品标识和质量记录。
3.1.13质量管理部对土建半成品以试验鉴定记录作为标识;对水工工序半成品检验状态,以监理和质检员共同签署的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予以确认,并作为标识;不合格产品不予签发,确保只有合格产品才能使用。对单元工程检验状态以监理和质检员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表予以确认,并作为标识;对水工建筑工程以工程验收文件作为标识。
4、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4.1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4.1.1 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4.1.2 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4.2 质量教育制度
4.2.1 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4.2.2 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4.2.3 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4.3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4.3.1 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4.3.2 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4.3.3 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4.3.4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4.3.5 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单元、分部工程的检验和验收,严格执行
工班组自检,施工队专职质检员复检,质量管理部终检,合格后填写相关签证及终检意见,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工序,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现场提出纠正措施,施工单位立即实施,直至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3.6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对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进行四方联合验收并留有影像资料。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5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5.1 事故报告
5.1.1 一般质量事故,在每月工程质量报表中填写,要写明地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
5.1.2 发生重大及较大质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上级质量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量事故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5.2 事故调查处理 “三检制”,即施 3 日内提出书面《工程质
重大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严重和一般质量事故由子公司或直管项目组织调查处理。由主管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参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质量考核与奖惩
6.1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质量与经济挂钩的原则,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确定适当比例的质量考核权重。
6.2按照《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检查与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年度质量考核和奖惩。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发生质量事故后,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将质量事故最终调查处理结果报工程局,并对造成质量事故和较大质量问题的施工队、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项目部技术总负责人、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3造成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1%的罚款;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1)对项目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2)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8000元罚款。
(3)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处以10000元罚款。
6.4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1%的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1)对项目经理(含长时间主持工作的常务副经理)视其情节处以2000元罚款。
(2)对项目部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3)对项目部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4)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处以8000元罚款。
6.5项目部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金额3%的罚款;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并对其有关责任者进行如下处罚:
(1)对项目部分管质量工作副经理、技术总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2)对项目部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其情节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
(3)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
6.6对由于质量管理工作失控,虽然未造成质量事故,但是出现了较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500~3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1000元罚款。
6.7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如有下列行为,要加重对施工队和责任者的行政、经济处罚:
(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2)在工程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发现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和谎报的。
(4)对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的。
范文四:厂房办消防管理制度
厂
房
办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消防制度
第一条 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
工作。
第二条 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
关等设施。
第三条 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
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 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
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 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
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
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
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 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
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范文五: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厂房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厂房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厂区房建筑,公共房屋建筑的设施维护保养。 3.
3.1
3.2
4.
4.1 职责 企业管理部为执行本制度和参与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其他部门为厂区房使用部门和相关责任管理部门。 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 部门使用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厂房设施的使用管理人,负责厂房设施的日
常管理,协助企业管理部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维持良好状态。
4.2
4.3 厂房设施的管理人员,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向企业管理部通报情况。 厂房使用功能改变要经过企业管理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局部结构
拆除及楼板承重增加需经计算确定安全性。
5.
5.1
5.2 定期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各使用部门实施。 定期检查内容包括一般生产区厂房、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公共使用房
屋建筑以及仓储设施,质量控制设施,厂区道路等。
5.3 如发现厂房、室内外墙壁与顶棚交接处,墙壁与壁之间有缝隙,不密封
等现象,发现室内外墙壁、天棚等内表面不平整,发生受潮霉变、漏雨等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及时修复,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5.4
5.5
维修后厂房、室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进行跟踪检查。 定期检查维修,对厂房结构部位较大较复杂但不易损坏的设施,企业管
理部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检查、维护,但应安排在停产期间进行,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及产品质量。
5.6 厂区房屋建筑需要请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合作进行的较大的结构,墙
面,地面,道路,室内外装饰维修等内容的,在进过公司相关流程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实施处理。
6.
6.1 紧急情况下的检修 相关部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厂房内表面及附属设施的状况。发现
如有裂缝、脱落等内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企业管理部进行维修。
6.2 企业管理部在组织维修厂区房设施时,不得影响产品质量,必要时应停
产并对正在制做的产品采取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