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保险公司 骗保
保险公司 骗保
2014年1月9日我到银行办理存款,银行大堂经理和一个业务员看我存钱,说只存钱利息很少,现在大家都是拿钱出来理财,利息有5%。然后向我介绍一款长期的理财产品,一年存两万,连续存五年,利率比当时的理财产品还高,利滚利计息,能达到5%,5年后可以取出本金和利息,如果一直不用钱,越往后利息越高。
后来,我向朋友提起这款理财产品,朋友说看到过相关文章,很多人被骗了,都是存款变成保险,让我去问问。我到买理财的银行去问,银行说我这个是保险。说5年你的本金也取不出来,只能取5万多,然后我看了看但是办理的资料,真的是上当了,当时就是业务员骗人,都相信他,也没给我看仔细签字的东西就赶紧催我办完。真的是非常气愤,10万块钱存34年还赔4万。
世纪保网提醒消费者:被误导买保险的消费者通常听信了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销售人员为了自身的业绩,片面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对于保险产品的风险、退保损失、分红的不确定性却闭口不谈,甚至将保险收益与存款进行比较,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将保险产品包装成理财产品误导储户。
对消费者而言,不要单纯追求回报,对销售人员的话要有辨别能力,防止被误导、欺骗。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要搞清楚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区别,然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认真、谨慎选择。
像文中这样被误导购买保险的投诉人在世纪保网(网址应该是:www.12345bx.com)上还有很多。发现被骗保之后如何取证,如何与保险公司交涉成为投诉人的一大难题。世纪保网专业处理保险投诉八年,在国内绝对是这方面的权威,帮助无数的消费者追回了退保损失,最后请相信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处理。
范文二:保险公司 母猪 骗保
中华联合母猪保险被曝骗取国家补贴200多万
2011年09月09日 17:33
来源:东南网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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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财经讯 日前,记者从世纪保网获悉,中华联合母猪保险涉嫌造假,骗取国家补贴200多万。
举报:中华联合母猪保险涉嫌骗取国家补贴
2011年3月1日,知情人向权威保险网站--世纪保网举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南某分支机构,2010年承保母猪保险约6万多头,而参保农户实际养殖数量大约在24000-25000头,按最保守估计,也不可能超过30000头。
投保母猪数量为218头,实际为15头的某农户养殖场
记者调查发现,一个养了15头母猪的农户,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某分支机构2010年出具的保险单是218头;一个没有养殖任何母猪的屠宰场,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是201头;一个2010年养殖了7999头母猪的公司,保险单显示为10000头。记者随后电话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其并没否认上述事实。
国家支农的有关政策资料显示,每投保一头能繁母猪,农户缴纳保费为12元,国家财政补助保险公司48元。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每虚增一头母猪数量,将多获得国家支农补贴48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南某分支机构仅此一项,通过虚增投保母猪数量,至少骗取国家支农财政补贴近200万元。
怪相:养猪者是投保小户,不养的是投保大户!
空置和丢满杂物的猪栏
在一农户养殖场,记者发现该养殖场仅仅有一排非常简陋的猪舍,初步点了下,共有22个猪栏,但是不少猪栏里面并没有养猪,或空着,或放置杂物。据农户介绍,一般而言,一头能繁母猪,就需要一个猪栏。2010年,他共养15头能繁母猪,现在已经死了4头,还剩下11头。但在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出具的能繁母猪保险单上,显示该农户投保母猪数量为200多头。
“在我们这里,养猪的是小户,不养的是大户。”农户说:“乡里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没养猪的农户,保的数量反而超过了真正养猪的农户。”
农户反映的情况,在随后的调查中获得了验证。
距该农户养殖场不远的一屠宰场,中华联合保险单上显示该屠宰场投保母猪数量为201头,但调查人员现场发现,其除了非常简陋的三间用于屠宰的房子外,根本没有用于养猪的场所,该屠宰场并没养猪。
“这个屠宰场原想把养殖母猪的数量报成200头,但后来感觉报整数不是太好,就改成了201头”。当地人告诉记者:“像这种根本没有养猪,但却保了大数量保险的农户,在我们这里非常多。”
疑惑:农户和保险公司缘何这么做?
从理论上讲,每多保一头母猪,保险公司可以多获得48元的财政补贴,但是农户就必须要多支付12元保险费。对经济并不宽裕的农民来讲,为什么愿意大幅度提高参保的母猪数量?
农户陈明(化名)告诉调查人员,2010年,他共养10头母猪,中华联合保险单上的数量是210头,他本人一共多交保费2400元。参加保险后,通过做假赔案,以死了2头猪的名义,中华联合已经补了他2000元保险费,但是还差400元。陈明说:“离保险结束的日期还有一个月,保险公司还没有给他返还多交的保费,如果再不做一个假赔案,明年他就按照实际数量在保险公司保了。”
更令人惊讶的是,陈明告诉调查人员,有很多跟他一样的农户,都在等保险公司做假赔案退多交的保费。如果最后一个月,中华联合还不处理好,估计很多农户会到保险公司去闹。
据记者了解,根据能繁母猪保险条款规定,农户参保后,每死一头猪将获得1000元的理赔金。“中华联合退还农户多交的保费,就是通过做假赔案,从理赔金里面退的。”知情人强调。
后续:相关问题记者将继续追踪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有无骗取国家支农补贴?虚假赔案如何操作?资金流向何处?我们将持续跟踪调查
范文三:关于保险市场骗保的
关于对保险市场骗保的
调查报告
在城口的几家财产保险公司经常会遇到车险骗保的事情发生,这已成为各家保险公司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此事件的关注程度不同,骗保事件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也就不同,关注度越高,骗保成功的就越少,反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些骗保成功的机率就越大。针对这种非正常引起的损失,为了仔细撑握骗保的详细经过,我于2009年9月对城口的财险市场作了详细的调查,对于骗保事件得出如下结论:
一、骗保的主要对象:
一般骗保,多为车辆实际所有人,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都能够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实行车险理赔。但仍有极少数车主为了获取不当得利,均采用非正常手段来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在骗保事件中,实际所有人为团体客户的没有骗保的事情发生。骗保事件主要发生在个人客户群体。
二、骗保的主要手段:
一般的车辆保险骗保,多为两车或多车互碰,造成车辆损坏的案件。车主采用隐瞒事实真相,不在第一现场报案,一方责任明显大于另一方责任或者一方无责的情况下。车主与责任大的一方私下协商好后,由责任大的一方赔付给对方的车辆损失,或者
另一方无保险的车辆,少则几百,多则几仟。双方私了后离开现场,骗保客户将车直接开到修理厂后再通知保险公司。车主就随便找一个理由,说我的车因为某某原因造成车辆损坏,需要理赔。如果保险公司的查勘员稍不注意,不仔细核对受损部位痕迹,这样的骗保就会成功。还有的车主就是与修理厂内部的维修人员一起,将事故的损失部分扩大,从而达到骗取保险公司赔款的目的,再就是保险公司的查勘员、修理厂的维修人员不通过车主,将损失扩大后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车主不知道的情况下也会骗保成功。
三、应对骗保的措施:
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有效揭制骗保事件的发生,都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应对,具体体现在:
1、在车辆承保时就会交给客户一份索赔指南,并明确告之客户出险后需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向保险公司或公安机关报案,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报案,也需用相机或手机将第一现场真实情况拍照。无第一现场的案件,禁止修理厂或第三人代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无现场的保险公司直接将赔偿款划至被保险人帐户。如因特殊原因在第一现场不能报案的,报案后也需要协同查勘员一起复勘现场。
2、在修理过程中单件材料损失在100元以上的,保险公司收回旧件,并要求修理厂新件必须有复勘照片,存档于案件中。
3、各家保险公司要加强各保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知识教育,
提高各保户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各保户要严格按保险理赔的原则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浮报虚夸,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保险理赔规章制度。通过会议,座谈,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提高各保户自觉遵章守法的积极性,从而避免骗保的不良行为发生。
4、各家保险公司要严格加强对保险员工的素质教育,教育保险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责任,提高保险业务能力。提升保险业务技能,提升理赔查勘能力,全面提高各保险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使骗保户无计可施、无从下手,这也能够避免骗保的事情发生。
5、各保险公司要教育保险理赔员工对本职工作要高度负责,要在第一时间起赴第一现场,全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前后原因和经过,要认真仔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做到该理赔才理赔,不该理赔的坚决不能理赔。在理赔工作中决不能寻私舞弊,更不能同流合污。如果发现在查勘理赔中保险员工存在舞弊的行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赔偿经济损失和追究政纪和法纪责任。
6、各保险公司对骗保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按情节轻重要追究骗保人的经济责任或其他责任。
7、各保险公司要在实战中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查勘理赔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骗保行业的发生,使各保险公司避免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各家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
完善保险管理办法和措施,做大做强保险业务,使保险事业持续、健康、有序、蓬勃发展。真正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好的贡献。
范文四:保险公司怎么调查骗保
保险公司怎么调查骗保
“保险独立调查人”揭开骗保真实内幕
“秘密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调查”,日前,省内某电视台正在热播以保险业为背景的26集电视剧《诚信无价》,剧中揭开了“保险独立调查人”这一新兴职业的面纱。而近日,随着哈市又一家保险公司宣布建立保险独 立调查人制度,采取跟踪、盯梢、拍照等措施,介入保险案件取证的“保险独立调查人”这一新行当也在哈埠崭露头角。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发现假案21起 挽回损失数百万
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哈市已有一家财产保险公司首开先河设立了保险独立调查人,截至今年9月份,这家保险公司已经运行此制度1年零4个月了,目前的业绩为:调查60多起理赔案,发现21起假案,替公司挽回损失500多万元。11日,当该公司独立调查办负责人张先生向记者谈起手下3名得力独立调查人的业绩时,显得颇为自豪:“从xx年5月独立调查人制度试行以来,我们替公司减少了不少损失,不但降低了不实赔案数量,而且还办理了成功拒赔和开展有效追偿等多起案件。”
因率先在哈市试行了独立调查人制度,所以该保险公司也对此规定有自己的见解,11日,该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建立独立调查人制度,即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统一开展疑难案
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必要时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使保险调查工作更具专业化。
采访中,张先生告诉记者,保险业的独立调查人就像“私家侦探”一样,必要时还要采取专业调查人员的调查取证等技术手段,所以行业里又将独立调查人称为“保险侦探”。“对有骗保疑点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可让保险公司避免风险。”张先生说。
看到保险业中独立调查人制度的好处,近日,哈市又一家保险公司宣布建立独立调查人制度,并设两名专职保险独立调查人。
哈市新近实行保险独立调查人制度的这家保险公司此项工作负责人施先生对记者说:“部门在工作上直接受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不受公司中任何部门的牵制,负责打击公司内外勾结诈骗案件,并有权对任何保险案件及内部保险代理的行为提出怀疑,并对其进行调查。有了这些保证,保险独立调查人的出现,就可以弥补保险公司在收集证据方面的欠缺。”
记者采访了解到,独立调查人工作的程序是这样的:公司的承保和理赔部门将有疑点案件反映给独立调查部门,独立调查人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但整个调查过程是神秘、独立的。
骗保频发催生“保险侦探”
哈市刚刚开展保险独立调查人制度的这家保险公司,运行仅两个月,就已经替公司挽回了100多万元损失。“作为负责人,本身也是一名独立调查人,目前参与了几起骗保案件的调查,结果让我非常吃惊,转过来的一些案子问题很严重,骗保已经成为保险公司运营
中的一大漏洞。”施先生说。
几位保险独立调查人向记者透露了这样的情况:出现事故后,投保人拿着盖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公章的调解书来到公司索赔,工作人员看到上面有清晰的责任划分比例,就毫不怀疑地给对方办了理赔手续。但经过我们调查,发现有不少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的公章是保险人私自伪造的;而医疗保险中,保险人将病情严重化以便抬高治疗、用药费用,欺骗保险公司的情况也经常发生;此外,在一些事故处理中,出具有效证明的公安、医院等部门,也难保出现纰漏。
骗保是保险经营的大敌,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哈市两家已经实行独立调查人制度的保险公司都表示,在未施行该制度前,保险公司每年被骗赔的金额都达到了7位数。
其实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勘查理赔队伍和严格的审核程序,那怎么还会出现骗保的情况呢,据哈市某财产保险公司调查办负责人张先生介绍,拿交通事故来说,由于多种原因,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很难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勘查,而交通部门为疏通道路,常常会立即清理现场,把事故车拖到修车厂或者评估中心。当事故车离开现场后,修理厂、评估中心有时就会同车主采取多种方式在客户的车上做手脚,通过增加损失、编造虚假文件、伪造发票、重复索赔等手法,向保险公司骗赔。而医疗赔偿也是在结算完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再拿单据去医院查询,但因为时效性差,发现问题也很难与医院核实清楚。所以,如果理赔人员责任心不强,骗保很容易得逞。张先生进一步解释说:“保险独立调查人一般也只对有疑点的案子进行核实。而
事实上,公司平均一天要受理的理赔案将近三四十起,要对所有案子进行调查根本不可能,能核实的案子数量非常少,而且难度很大,我们只能在最大范围内减少公司的损失。”
工作方式类似“私人侦探”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保险理赔人员主要从事出现场勘查等“面上”工作不同的是,保险独立调查人侧重于理赔案背后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神秘且有危险性。
26岁的王风从事保险调查业务近一年了,他告诉记者,保险调查人主要有两种存在方式,一种是相对独立于保险公司的咨询调查公司,另一种为隶属于保险公司的专职调查人。目前哈市保险业采用的均是自己内部的调查人制度,但国内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与社会上的调查公司联手合作打击骗保。“因为有些疑难案件调查难度很大,确实需要一些专业的调查手段。”
王风说:“保险独立调查人通过收集证据,对理赔案进行拒赔,把蓄意骗保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听起来简单,但要记录下被保险人的骗保行为,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经常会受到威胁、恐吓。”王风拿着一份调查报告向记者介绍,哈市某公司有两辆同一型号的中巴车,其中A车投保了,B车没投。不久前,B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公司立即将B车的车牌换成了A车车牌。“为了取得证据,我装扮成路人,每天站在这辆车发通勤的地点,经常听到该单位人议论撞车的事。偶然一天下班时,我听到一个男的跟司机师傅说,怎么换牌照了,到底哪辆车撞了,司机毫不在乎地说,那车没保险,单位让把牌子换
了。但当时我没录下他们的对话,苦于没有证据,我就找到司机,说我录下了他的话。对方一听就急了,要打电.话找人废了我,并说要是因为这事让他下岗,他就不活了。但我没退缩,我从他的
话语中得知两个车还是有区别的,于是我从交警部门调出档案,仔细辨认取证,终于找到了两车不同的证据,为公司追回损失15000多元。”王风说。
12日,记者找到王风打算和他一同去调查一起车险理赔案,被他婉言拒绝。他说,他这次接的是个制造假事故的案件,去了两三次,对方有所察觉,所以他要改变一下装扮去侦查,要拍到对方的车正在营运的照片。
9时许,记者看到王风在办公室里给自己脸上粘了些小胡须,戴上眼镜,穿上一件白色唐装就出发了,俨然是个老者。出门后,他上了338路车,前往目的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对方拒绝接待或有欺骗行为,采取跟踪、盯梢、拍照等措施,介入保险案件取证是保险独立调查人的正常工作。哈市某保险公司保险调查办负责人施先生表示,保险独立调查人像侦探一样,在正常调查得不到证据时,他们也要使用一些特殊技巧,所以有时会遇到危险。一般在就任独立调查人时,公司都会从法律、调查手段、保护技巧等方面对他们进行适当培训。
存在的合理性尚有争议
保险独立调查人被称为“保险侦探”,与社会上调查公司的“私家侦探”有异曲同工之处。对于调查公司、私家侦探,我国目前还没
有承认其合法性,那么保险业自设保险独立调查人是否妥当呢,
哈市一家设置保险独立调查人制度的保险公司李经理表示,保险业中的调查业务是保险业务的延伸和补充,调查是每个公民都能实施的,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就是合法的。所以,如果保险独立调查人的行为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允许存在的。
省保险行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建立保险独立调查人制度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现在保险业投保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投保人的信用意识自然会参差不齐,不诚信者通过骗保攫取个人利益。保险公司往往因证据不足,难以通过保险合同以及法律手段对骗保人形成约束。而对骗保打击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助长了骗保的嚣张气焰,导致骗保案件数量增多,现在设立了保险独立调查人制度,就可以制约骗保行为的发生。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业务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说,保险独立调查人的出现可以弥补保险公司在收集证据方面的欠缺,但保险独立调查人的产生与存在的合理性尚有争议,他们是否有权利对投保人进行调查,调查行为是否得当合法,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相关规定。
哈市高盛律师集团律师李滨表示,保险业中的调查行为如果监管不当,难免有触及保险人隐私等情况,甚至会出现保险独立调查人伤害保险人的利益或违背现有法律规范的行为。
车险骗保的三种手段大曝光
业内人士总结出车险骗保的三种类型:车主个人骗保、汽修
厂骗保、专业犯罪团伙骗保。第一种情况涉及的金额较小,但数量并不少。有些故障不属于保险范围,但车主想把经济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就造假骗保。不过,经过保险公司的教育劝导,很多车主都愿意撤赔。
后两种情况中以汽修厂骗保居多,专业骗保团伙与汽修厂通常有勾结,如果没有汽修厂的配合,骗保团伙很难得逞。几位保险公司负责人都认为,汽修厂是他们监管工作的重点。但是,保险公司通常只能约束几家有业务往来的汽修厂,不熟悉的汽修厂仍然很容易被骗保团伙钻空子。
骗保案之所以频繁发生在修理厂,主要原因是修车利润增多的诱惑。一位4S店的修理工告诉记者:“两辆车轻轻蹭了一下,到了那些不正规的修理厂就有可能被加大损伤部位,相应的修理费用也增加了,比如工时、配件等。对于修理厂来说,车辆损伤的部位越大,在工时或配件方面获得的利润也越大。修一个小伤,可能只用几十元或者上百元,利润不过十几块钱,但把损伤部位扩大,修理费用就可能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利润自然比修理小伤多得多。”
此外,记者从一些私家车主的亲身经历得知,交通事故”私了”也可能会引发骗保行为。他们向记者反映都曾遇到过交通事故私了的情况,“有的时候事故责任比较明确,双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便是私了。可保险公司不承认,实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好让修理厂帮忙解决。”他们说的让“修理厂帮忙解决”,其实就是让修理厂帮忙再撞一次,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谎称是车主不小心撞的。
近年来昆明增加了不少保险公司,由于汽修厂可以代办保险业务,各大公司为了保证客户群,有些时候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上就更有难度了。
维修骗保动了谁的奶酪
从表面上看,遭遇骗保,车主既修好了车,又获得了赔偿,有的甚至还拿到差价“奖金”,获益不少。但据调查显示,汽修单位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因汽车骗保滋生诸多问题,并不像车主表面看到的省心省事。既然汽修单位能从专业的汽车保险制度中获利,也就同样有能力耍花招坑骗不懂汽车维修的普通消费者。最常见的手法是使用较低档次的材料为客户维修,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骗保。又如保险杠损坏程度严重,应重新更换的,维修厂却只是修复一下,索赔时按更换保险杠的价钱申报??对于林林总总的小“手脚”,车主拿车的时候往往是一无所知的,却盲目认为这样修车很“方便”。
市交警支队民警提醒,如果车主默认这种假车祸的制造,也很有可能制造出真事故,真正造成人员伤亡时,更加得不偿失。很可能在“导演”的假事故中,像发动机等汽车重要部件真就被撞坏了,而这种伤筋动骨的大修汽车,今后进入二手车市场流通时,贬值率非常大。关紧保险监管大门
“不得不承认现在汽车维修行业存在骗保的现象,但这大多数发生在3类以下的小企业,甚至是一些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非法经营机构,他们大多数都与保险公司有很好的‘关系’,在这层‘关系’下,他们便有了这种生存的土壤。”昆明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
局副局长龚波说。
据了解,《昆明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肇事车辆凭处理机关鉴定结论或结案通知,由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者承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厂承修。
如不按核定类别和经营范围经营的,或是采取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故意虚报修理项目的。将由县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龚波表示,尽管有维修管理办法,但如果没有保险公司共同完善监管机制的话,维修主管部门单方面也依然很难进行监管。
昆明市汽车维修协会会长杨四田曾经从事汽车维修多年,他告诉记者所谓维修骗保其实与维修企业诚信还不能完全扯在一起,骗保行为并不单只是某些维修企业能够独立操控的,其中与保险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有一定关联。试想如果保险监管够严、力度够大,维修企业哪里还有空子可钻,部分保险公司将保险业务代办权下放到维修企业,全权委托维修企业定保,有的定保金额很小,但有些处于长期合作的保险公司则将定保金额设定的很高。这种对维修企业诚信的考验,在高额的利益驱使下,往往便为不正当牟利开了方便之门。换言之,如果保险公司能在维修企业设立定点机构,指派专职人员现场办公,把定保的权利收缩回去,那么维修企业或是个别车主们哪里还有“后门”可以走,所以我认为,杜绝维修骗保关键还要看多方面的监管机制和力度。
行家:现场定损理赔比较靠谱
对于如何防止骗保案的发生,一位资深的保险理赔人员小林说:“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现在保险公司规定,如果是双方事故,有交警出现场开证明保险公司就可以赔;如果是单方事故,超过一定金额,就需要我们去核实现场。另外,报案定损理赔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首先,报案人必须带齐自己的证件来报案,这样就杜绝修理厂的暗中操作。其次,在核查的时候,定损人员检查要更加仔细,如果单方事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去出现场。第三,对于双方事故,在车主报案时,要多询问发生事故时的具体情况,越具体越好。因为,定损员可以在询问过程中了解到当时的碰撞力度、碰撞方式,这样更有助于定损员去核实事故车的受损情况,判断是否与车主所描述的情况吻合。最后,如果还是觉得有些可疑,我们就会到交警大队核实情况。”
对于交通事故私了的车主,小林建议,如果两辆车追尾或者轻微的擦碰,不一定非要有交警到现场,只要事实认定比较清楚,双方在承认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去交警大队开具证明就可以了。有了交警大队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一样会赔偿车主损失的。
另外,小林还说:“保险定损理赔人员的职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现在很多负责汽车保险定损的员工,对汽车的了解非常少,有些甚至连汽车的基本构造等常识还搞不清楚。还有一部分理赔人员甚至不顾职业道德,暗中和修理厂勾结,骗取公司的保险金。这些都是
亟待保险公司解决的问题。”
小林还建议,整顿散乱的小修理厂,建立行业规范,从源头杜绝骗保案的发生。 制度:昆明应推保险“黑名单”
针对汽车骗保现象,汽车保险行业正在逐步建立、完善车辆保险黑名单。在北京等重点城市,几大保险公司已针对汽车骗保的乱像联合打击,通过共享理赔数据资料,筛选出相似案件跟踪提示。
中国的车险费率是根据历史风险数据进行精算厘定的,骗保所导致的风险数据直接与车险费率挂钩,如果骗保造成车险风险事故增加,会直接导致车险保费整体上升,车险消费者也就在无形中为骗保者买单。有的车主到保险公司查询时,也许会发现记录中的理赔次数超过自己实际理赔次数。根据保险公司保存的车牌号码、受损车辆照片等资料,如果车主涉嫌骗保事件中,很可能被列入黑名单,来年的交强险费率上调,车主要投保商业险时,保险公司还会拒绝投保。
目前,昆明保险机构还尚未建立车辆保险“黑名单”。在此我们要提醒车主,选择正规的维修厂进行保养或维修,妥善保管行驶证、驾驶证等重要证件,尽量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亲自办理索赔事宜。在车辆维修期间,随时关注车辆修理情况,修理小问题尽可能不要把车放在维修厂过夜。同时也要主动远离骗保事件。
律师: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萃峰律师事务所杨梦蕾律师
如果保险业务员和汽车维修企业伙同欺骗保险金,那么保险业务员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如果车主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参与骗保的
话,则车主也触犯了保险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违约或侵犯财产权起诉维修企业
因为保险诈骗罪主体资格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维修厂不属于保险诈骗罪的构成主体,如果要给维修企业定罪的话,只能是诈骗罪,而不是保险诈骗罪。车主也可以从违约角度对维修企业提起诉讼。因为车主将车子送修即是与维修企业达成了修理协议,如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维修企业故意损坏不必要修理的零件或车体,则违反了修车协议,应负违约责任;此外,车主还可以以侵犯财产权的罪名将维修企业告上法庭。因为在车主不知情的前提下,维修企业故意损伤车主车辆实际上已构成侵犯他人财产权。 昆明尚无法律维权先例
但目前,在维修骗保方面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消费者少之又
少,这么多年来,只有xx年在五华法院审理过一起相关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而个人提起诉讼的案例目前在昆明还没有先例。
法律在非公正的事实面前丧失威力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种是车主知情,但对其利益损伤小,欺骗保险公司获得额外利益的那部分金额不多,因此很多车主便懒得向保险公司举报,总觉得自己没有这个义务;另一种原因是车主被故意隐瞒,因为车辆维修属于技术活,一个普通驾驶员很难知道其中猫腻,一小部分无良维修企业也就乘机钻了这个空子;还有一种情况较普遍,这就是部分定损人员和少数修车厂内外勾结,骗取保金,往往他们骗取的保险金额较多,大家形成了一个联合的非法利益群体从中获利。
送修留意里程表
要想保护好自己的车辆,运用法律的手段是一个途径,但从其他方面也可以保护自己。首先,车主要到比较正规的修理厂进行修理,最好是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这样的维修企业既能保证质量和诚信又有安全的监管机制。
其次,车主要对自己的理赔手续做详细了解。也许维修厂跟你说我只帮你换了一个零件,但其实他已经偷偷地换了一大堆,修完后要认真看单据上的维修项目。
再者,车主在将车子送修理厂时,最好留意查看里程表。因为,在很多案例中,维修厂会把车子开到其他地方故意造成事故,骗取更多保金。如果车主在拿车时,发现里程数比送修前超出了不少,心里就应该多有个疑问。
汽车骗保如何定罪和量刑,
《保险法》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骗保属于保险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骗保涉嫌保险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一些达不到理赔标准的”受伤”车辆,在修理厂的”特殊处理”下,就能领到保险公司不少”医疗费”,而之所以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另眼相待”,秘诀就在于这些私人修理厂提供的”代撞”业务。日前,两名汽车修理厂的”代撞手”在执行代撞业务时露了马脚,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取保候审。
“代撞”骗保现在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一些汽修店甚至暗地推出汽车”代撞”业务。记者暗访了一些暗藏”代撞”业务的汽修店,并直面”代撞手”,揭露整个”代撞”业务的全部流程和骗取保险费的内幕。?案例:”代撞手”自导车祸被定罪
市民邓小姐日前到汽修厂去看她的车,不料眼前的景象让她大吃一惊。只见她的蓝鸟轿车被撞得车头
严重变形,全车上下都是刮痕,惨不忍睹。”真没想到,维修厂不修车反而把我的车撞得更坏。”肇事者正是托为照料爱车的车管家汽车修理厂。
邓小姐称,今年3月下旬她不慎将车子前保险杠擦坏了,半个月后,邓小姐将自己的车开到车管家汽车修理厂进行例行清洗保养。这时,工作人员发现邓的车子有损伤,便自告奋勇表示,能帮助其理赔,并帮她把车子修好,邓小姐不必再出任何费用。听到有这样
的”好事”,第二天邓小姐便将自己的爱车和车辆保险单一起交到了维修厂工作人员的手中。
直到警察来电通知邓小姐时,她看到了爱车的这番”惨状”才懊悔不迭。”原来就前保险杠受损,修理更换最多不超过1000元。现在警方估价要修得花17000多元。”案发后,汽修厂两名”代撞手”交代了”车祸”经过。
原来汽车撞坏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数额远远高于汽车的维修费用,所以当汽修厂两员工作人员拿到邓小姐的车后,便自导自演了一场”车祸”:先将车子径直撞到电线杆上,然后报警,企图拿到警方的事故处理单后,向保险公司理赔。谁知,他们的伎俩被警方当场识破。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两人定罪。
据两名”代撞手”透露,客户的汽车经常被他们当作骗保挣钱的工具,对车实施”故意伤害”后,赚取保险公司理赔额和实际修理费用之间的差额。据两人称,目前本市一些私人汽修店已经暗暗推出了”代撞”业务。
车主、汽修厂共造”代撞”市场 撞车骗保成功率100,
记者根据线索,驾车来到位于一家私人汽修店,暗访”代撞”业务。这家汽修店位于一家大型汽配市场旁,记者首先向店里的工作人员”抱怨”车子刹车性能不好,发动机有点漏油,想换一些新的零件。检查车况后,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凑上前来,小声告诉记者,保险杠、散热器都有老化现象,需要动大”手术”,价格会非常高,还不如使用他们的”代撞”业务。男子解释说:”只要找维修店的伙计帮你
撞一下车,就能把制动泵、散热器等震坏,然后马上报警,拿到交警开的事故单,凭着事故单找保险公司理赔后,不需要你花一分钱,什么都能换个新的。”
见记者有点犹豫,这名张姓男子继续鼓动说:”代撞骗保在行业内很普遍,不少车主也知道,我们轻轻一撞,就能为车子免费更换新零件,在熟客中还是很受欢迎的。前阶段我们最忙的时候,差不多两三天就得去?撞’一次。成功率基本上是100,。”
在张某的”热情”介绍后,记者表示要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张某于是自告奋勇带领记者来到位于江杨南路上的一家汽修厂。这家汽修厂规模较大,门口挂着一张”大地保险车损定审点”的牌子。一位自称姓李的女老板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表示怕撞坏车子时,李老板拍着胸脯表态:”你就放心吧,我们司机的驾驶技术都很好,保证是你想换哪里,就能坏哪里。保证还给你一部全新的汽车,并且今后你来维修都能打折。”
“可是万一撞坏了,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呢,”“他就是我们车行专门负责理赔的人。”老板指着办公室内坐着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对记者说,”他不仅与大地保险的人熟,就是和人保、太平洋等一些大的保险公司的人也很熟,只要有事故单就肯定能赔。”
女老板保证说,”代撞”业务非常简单,只要记者按要求留下身份证,然后汽修厂会派出专业的”代撞手”开记者的车出门搞”撞击”,到时候只需要车主本人报警,交管部门赶到现场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所有的手续都由汽修厂一条龙搞定。
在张某的带领下,记者又走访了场中路、三泉路等多个私人汽车修理点,几乎所有的店都承诺可帮客户”代撞”,但都要求车主成为该店的”长期客户”,参加一条龙维护。
汽修厂”代撞”月赚两万
在张某的引见下,记者很快见到了专业的”代撞手”小赵。小赵告诉记者,他在上海做汽修已经多年。从业没多久,他就接受了一项老板交付的”特殊任务”:开着车主的车去搞”撞击”,并且依据车辆的撞击程度,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费。
小赵称,以前老板都是要求瞒着车主进行的,在来修车辆原本受损的地方再次撞击,扩大受损面。但现在的车主越来越精明,觉得通过”代撞”自己也能得益,愿意与汽修厂”暗地合作”,甚至主动要求汽修厂
代为撞击的车主也越来越多,于是,汽修厂的”代撞”业务便应运而生。
在赵某所在的汽修厂,担负这一任务的共有三名”代撞手”,都有超过十年的驾龄,对汽车构造极其了解。据”代撞手”透露,他们一般采取分工协作的方式开展工作,每撞一辆车的收入大约是一二百元。索赔的过程中,汽修厂的老板成为最大的赢家,每月此项收入至少有2万元。老板的风险意识很强,对每辆车的撞车次数和撞车的效果都会严格控制。如果撞得不够逼真,还会叫上有经验的老师傅重新去撞一次,做到天衣无缝。
?趋势:车主参与 “代撞”更难查
暗访中,好几家汽修店的老板显得较为警惕,他们透露今年以来圈里有人开始鼓励一些私家车车主也参与撞车,一下子撞车族群体扩大开来,修理厂的利润也增加不少。诸如一些没有保不计免赔险的车主,只要车主修车费用不足500元,是无法取得保险公司赔偿的。另外酒后驾驶或者无证驾驶车主一旦发生车祸,他们就会找”代撞手”造假。
老板们称,目前汽修店和”代撞手”也有自己的风险意识。由于最近一段时间有关部门查得紧,不少”代撞手”被查出,所以不少汽修店老板在见到陌生车主来要求”代撞”时,就会鼓励这些车主自己去撞。”随便把车撞到小区的围墙上、路边的柱子上、树上,然后报警就可以了,根本查不出来是故意撞的还是非故意的。”一位老板这样对记者说道。
高额利润 浇灌”代撞业”
“代撞”业务为什么屡禁不止,记者了解到,汽修的利润有两块,一是工时费,通常可以达到30,;二是材料费。骗保的人,既要了解保险知识,又要懂汽车构造。一些汽修厂便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在对事故车辆维修时就开始做手脚。修理厂完全可以一方面报损,向保险公司索要更换部件和维修的费用,另一方面可以将出问题的部分修理一下,或者更换一个价格低得多的组装甚至劣质部件。正常的利润是20,-25,,而如果进行所谓的”代撞”骗保,材料费的利润可以上升少则50,,多则200,、300,,甚至更高。一般的汽修厂都愿意接投保了车损险的”事故车”,因为和普通的故障车相比,这种车的
利润高得多。一些进口老旧车型的利润更高,由于这些车逐渐退出市场,配件难寻,且价格高昂,只要发生保险事件,就会得到大笔赔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久前就有一辆老式的上世纪90年代初的凯迪拉克,找到汽修厂”代撞”,结果双方都获利不少。
保险公司身陷”代撞包围圈”
规避”代撞”需要警方、保险投资人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努力
尽管警方正在加大查处”代撞”骗保的力度,但是”代撞”业务仍在偷偷地进行着,这让沪上众多保险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取证难始终让保险公司处于尴尬境地。类似”代撞”这类故意扩大损失产生的无奈赔款达到部分保险公司总理赔金的30%。目前,众多保险公司在加大监管理赔的同时,也在培养理赔员和定损员队伍的素质。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规避”代撞”骗保的发生既需要警方协作,更需要保险投资人自律和保险公司严格监管。
交管部门:不让撞车族有机可乘
交管部门表示,由于”代撞”业务的盛行,从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车祸数量的增加,给道路交通也带来了压力。对于普通驾车者来说,防范撞车族,办法有几种:一是车主遇到停车、起步和转弯时,必须注意附近车辆,减速行驶;二是在变更车道时,也要注意直行车辆是否加速,不要刻意超车,避免撞车族有机可乘。
检察机关:”代撞”骗保涉嫌犯罪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对”代撞手”而言,他们目的是为了骗取保险费,若因为伪造现场被交警揭穿而没能获取事故处理单,也
就没能进入保险理赔环节,因此不构成骗保的结果。但他们擅自毁坏客户的汽车,并造成道路设施的损坏或他人车辆的损坏,这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另外,如果”代撞手”拿到事故处理单进入理赔环节,则将涉嫌保险诈骗罪。
缺少第一现场取证机会
目前保险公司面临着取证难的尴尬境地,部分保险公司因为投保人故意扩大损失但保险公司因拿不出
相关证据的无奈赔款达到公司总理赔金的30%。
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宣传部的负责人杜先生介绍说:”民警为了保持车辆畅通,往往在为事故车辆开出事故单后就指令事故车辆离开,这样做的同时也致使保险公司定损员不能在事故第一现场调查取证,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多是在汽车维修公司看到这些事故车辆,这就给骗保人提供了做手脚的可乘之机。”定损员自身素质有不足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代撞’骗保,公司的方法是增强定损员的专业素质。每当事故发生,公司会派经验丰富的定损员进行迹象分析,做到及时发现疑点,然后进行多级核保,一旦发现破绽就重新定审。”但是目前的定损员队伍本身也存在不足。以前修理厂和保险公司都不多,定损员年龄普遍比较大,而且很多都有汽车维修经验,他们能根据一个部位的受损情况,判断出撞击来自哪个方向及受损程度;可是现在的定损人员,有的连汽车基本的构造都不是很清楚,到了修理厂,只知道哪个部件坏了,
怎么坏的根本看不出来,于是有经验的修理厂就可以在其中大做手脚。
对此,几家保险公司也显得很无奈。一家财险公司老总表示,定损员在勘查现场时能区别出老伤新伤,但要证明是否故意,还是有难度的。尤其是有些案子定损员感觉是故意撞的,可在对方提供的事故认定书上却写着无责,这就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
理赔员蒙了客户蒙公司
在骗保过程中,理赔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作为车主与保险公司的中间人,很多理赔员并没有起到桥梁的作用,而是”蒙了客户蒙公司”。记者在暗访中得知许多实行骗保业务的汽车维修公司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内呼外应合作骗保。对此,大地财险的杜先生表示:”对于合作行骗的业务员我们发现一个,开除一个。我们的原则是每次理赔调查我们会派双人到场,相互监督,每桩理赔案做到察看现场和发放理赔金不为同一人。只有靠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尽量避免骗保发生。”
在记者的采访中,多家保险公司表示,目前整个汽车保险行业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亏损状况。各种方式的骗保行为令保险公司甚为头痛,如”代撞”扩大损失,虚报事故医疗费用等。由于车险行业竞争激烈,保险公司提高汽车保费的措施很难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
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
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范文五:保险案例:武汉出现车险骗保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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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4S店与普通店维修差价,骗取保险公司保费
小车在4S店维修比在普通店维修价格高一些,利用这中间的差价,个别4S店销售人员进行骗保活动。昨日,武汉工商部门查实一例,并提醒市民,购车时不要轻易让销售人员代办保险。
新车交付 伤痕累累
王女士4月29日在后湖的武汉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两厢时尚型轿车,预付2万元牌证代办费,其中6000元用来代办新车保险。
5月12日晚9点半左右该公司业务员黄华(化名)送车到家时,王女士发现,前引擎盖有明显凹痕,右前后门、右保险盖、左后门均有划痕和油漆损坏。业务员黄华解释,是送车路上被小石块击中,并承诺4S店会将车修复如新。
25日,王女士拿到修复的车后,发现油漆光洁度差、表面粗糙、还有气泡。26日,她查到该车根本没有在5月12日以后在4S店的维修记录。然而在保险公司却查到了一份5月23日该车事故报案档案6297号,其中竟有23日在长港路某处该车的事故现场勘查照片。
经王女士调查,原来业务员黄华私自在小店维修。一气之下,王女士将骗保行为投诉到后湖工商所。
工商:个别员工存在骗保行为
江岸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该局之前也接到过类似举报,但总量很少。该局调查发现,普通汽车维修店维修价格相比专业4S的维修要便宜不少,举例来说,一个保险杠在4S店要1000块以上,而在普通小店只要600元,“个别员工利用中间差价,故意对新车造成一定伤害,然后在小店维修,却按照4S店标准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市场上4S店一般都是禁止业务员单独给消费者送车的。汉阳武汉威汉汽车4S店销售经理胡艳介绍,只有在消费者陪同的情况下才会送车,业务员未经允许私自动消费者新车,将被处罚乃至开除。
业内人士透露,上述现象不排除是4S店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业务员串通骗保。针对此种情况,武汉平安保险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骗保行为五花八门,上述情况就很难查处。不过,一旦查实,该公司会将骗保人诉诸于法律。
工商提醒,新车购买后,最好自己办理车险。另外,如果需要业务员送车,应该自己跟车,以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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