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施工电梯使用管理规
施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一、 操作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 2、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 3、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 4、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 启动前应作如下检查:
1、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 2、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 认电压正常,测试无漏电现象。 3、各限位装置、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
三、 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 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 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四、 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 l~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灵敏、 可靠性,然后继续上行至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 入运行。
五、
严禁启动电梯。双笼电梯当一部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部梯笼不得运行。施工升
六、 电梯启动前应鸣声示意。 在施工电梯末切断总电源开关前, 作业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至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运行。
七、 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八、 施工电梯运行申由于断电等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手动下降梯笼下滑不 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九、 遇下列情况时,施工电梯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或导轨结冰。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末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十、 施工电梯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城市学院项目部 2009-8-10
范文二: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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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主要用于计划内的教学活动。
第二条 教室使用坚持教学第一、服务师生的原则, 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
第三条 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筹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教室。
第四条 教室的日常管理、安全值班、财产保管、卫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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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及设施维护维修等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合同负责,后勤管理处负责督促检查。
第五条 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微格教室设备的建设、维护和维修由教务处负责。
第二章 教室分配
第六条 根据使用情况,学校教室分公用教室和体育、艺术类专用教室。
(一)公用教室: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安排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课程教学。
(二)体育、艺术类专用教室:由体育、艺术类学院使用,主要用于安排本学院及与其他学院相关联的教学和学术活动。
第七条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需要,由教务处对各相关单位的教室情况进行必要调配。各相关单位应充分有效利用教室资源。 1
第三章 教室使用
第八条 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教室。
第九条 教室的主要用途
(一)安排各单位计划内的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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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常的补课、考试、辅导答疑;
(三)学生自习;
(四)班导师、辅导员召开或组织的班级活动和其他党、团组织活动;
(五)其他报告会、讲座、学术会议;
(六)就业指导与就业咨询相关活动;
(七)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十条 严禁利用教室举办的活动
(一)违**和国家政策、法规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以及校规校纪的活动;
(二)与教学科研不相关的娱乐、联欢、电影播放等活动;
(三)一切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包括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商业性质的招生、宣传、培训、讲座等活动;
(四)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未经学校批准的个人或单位举办的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六)未经学校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教室使用要求
(一) 各单位教学活动应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如需安排停课、调课、补课、辅导等,由开课单位的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批准并按《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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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课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大教?2010?45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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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必须做到教室的需求与使用一致,如有虚报、假报教室需求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全校通报。
(三) 教室使用申请原则上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一般不多于一周。大型活动使用教室的,至少需提前两周办理手续并提交专门的申请报告。
(四) 非教学活动使用教室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周六、周天。各学院周末晚点名教室仅作为学生集中点名使用,进行其他活动需要按规定另行申请。
(五) 使用教室时间如发生变更或预定的教室不再使用,需报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借用教室无故不使用者,教务处教室管理科将备案处理。
(六) 教室多媒体设备主要服务于全校教学、学术活动,非教学、学术活动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特殊情况需使用设备的,使用者须持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教学楼值班室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设备及电源和机柜门锁。
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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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自安装操作系统,使用带有病毒的设备,若需专用操作系统的请自带笔记本等设备。暂不使用投影机时,应及时关闭,以减少投影机灯泡损耗。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造价赔偿。
(七) 教室使用者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教室内设施,不准在教室内乱贴、乱画;不准在教室内吐痰、乱扔皮核、纸屑;不准大声喧哗、做有碍他人学习的任何事情;不准私自搬动、拆卸、刻画桌椅;禁止任何撬门、扭锁或翻窗进入教室的行为。
(八) 教室的使用时间须符合我校作息时间规定。
第十二条 教室使用程序
(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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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公用教室调度实行网络化管理,申请教室的校内部门、班级、社团需由经办教师或教务员,通过“教学系统“网上预约。
(二)审批举办的活动
1. 举办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
聘请校外人员来校演讲、报告等,需经党委宣传部批准(主讲人为外籍和港、澳、台人士的还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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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师、学生(包括学生社团)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播放视听材料等活动,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室使用申请单》并附上活动内容简介或提纲,报学生工作部门、学院副书记或经授权的辅导员审批。
2. 举办其他活动
(1)职能部门及其所辖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由该部门领导审批;
(2)各学院及其所辖的学生组织、党团组织所举办的活动由相应学院领导审批;
(3)研究生院及所辖学生组织、社团举办活动由研究生工作部领导审批;
(4)校学生会等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由校团委领导审批;
(三)教室的审批
1. 使用公共教室的,由教务处审批。
2. 使用体育、艺术类专用教室的,到相关学院办理审批。
3(周六、周日的白天以及学校放假期间,所有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如举办报告会、讲座,论坛、播放视听材料等活动,审批教室时还需同时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审批的《福建师范大学教室使用申请单》或《福建师范大学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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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学校如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全校所有教室的使用应按教务处的通知办理,已借出使用的教室也应服从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
第十四条 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一般不用于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 教室管理
第十五条 教室开放时间:普通教室6:30,22:30;多媒体教室7:00,22:00。节日及寒暑假期间的教室开放时间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教学楼教室管理服务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室。
第十六条 为了保证良好教学环境,在正常教学时段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教室开展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除外)。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教室管理服务人员(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房、语音室、微格教室服务人员等)应遵守学校相关条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脱岗,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教室管理服务人员应根据教务处教学与活动使用教室安排情况,做好公共自习教室地点与时间的公布工作。自习教室的开放遵循 “逐间逐层”动态开放的原则,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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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开放适度的公共教室,做到既保证学生的自习需要,又节约资源(自习教室开放原则:坐满教室额定座位数的50%时,可开放其他教室作为自习教室)。
第十九条 任何人均无权以各类物品或文字形式占用座位,离开教室时需带走所有物品。
第二十条 爱护教室内的设备,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者,必须负责熄灯、关电扇或空调。教室管理服务人员应不断巡视、检查,即时关闭不必要的电灯、电扇或 5
空调,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多媒体设备长时间待机和电源未关、机柜未锁现象。
第二十一条 所有使用教室的单位及个人应服从教室管理服务人员的管理,尊重管理服务人员的劳动。对使用教室不当的行为,管理服务人员有权给予劝导、制止,乃至终止其对教室或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教务处负责根据各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对全校教学和学生晚点名教室进行统筹安排。教室安排相对固定,每学期调整一次。遇到临时调整教室的,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调整教室使用情况、公布信息,做到所公布的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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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教室管理采取学校调度,物业管理(其职责按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执行)相结合的模式。教室管理服务人员由物业部门根据学校要求选聘。教室使用者、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学校对各类教室使用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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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多媒体教室及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教室的调度
多媒体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教学需求统一调度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属于正常教学的,要严格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执行;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需提前3天到教务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学生课外集体活动使用教室,经学生处、教务处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教具的领取和归还
教具应由教师本人亲自领取和归还。课前,教师到教学楼门卫处登记并领取柜门钥匙及无线麦克、遥控器等教具;课后,教师须将柜门锁好,然后将课前领取的教具亲自交还到教学楼门卫处并登记确认。
三、多媒体的使用要求
(一)教师熟悉多媒体操作流程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流程操作,防止因操作失误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或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多媒体设备已经安装常用软件,如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提出申请,并由实验教学管理科负责安装。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安装、卸载软件。
(三)为了保护多媒体教学设备,授课教师所带的课件或软件在
使用前必须查毒、杀毒。
(四)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禁学生随意使用多媒体设备。
(五)注意安全,禁止乱动多媒体教室电源插头及各种设备。
(六)多媒体使用过程中机柜上严禁放置任何物品,以免物品滑落。
(七)设备使用完毕后,认真检查投影机及其它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电脑机箱柜门是否关好。
(八)多媒体教室仅供教学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另作它用。
(九)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且不能自行解决,应及时与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由管理人员排除故障。
四、教室的卫生
(一)教师使用粉笔时,应保持电子讲台内清洁,勿将粉笔和黑板擦置于控制台面上。
(二)果皮纸屑等垃圾投入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三)教室卫生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的卫生环境。
范文四: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室的管理使用,提高教室使用效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管理
1. 使用教室要注意保持室内外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
2. 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并负责日常管理,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上课所需教室,确保教学秩序及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教学需要,改变教室用途须由教务处审批,并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安排。
3. 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维修和维护由教务处专职人员负责。
4. 教学楼卫生,正常上课教室卫生由专职卫生员负责,遇学院有重大活动需要教室窗明几净,需要使用同一教室次数较多的班级负责整理,使用比较固定教室的班级(如每晚上自习、每天都在同一个教室上课等)要注意对教室的保洁并由有关教师(如辅导员或辅导教师或主持活动的老师等)组织学生按约定定期打扫卫生。
二、教室使用
1. 常规教学。根据学院每学期课程表和调课安排,教务处负责各类教室的正常管理。正常教学计划使用多媒体教室,任课教师须于上课前10分钟前到该楼的教师休息室(E楼在E207,L楼在L202,K楼在K202)领取设备柜钥匙,上课结束时断开电源,归还设备柜钥匙,教务处管理人员负责关好教室门窗。
2. 一年级上晚自习。08级学生按学生处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教室钥匙每晚由各班班长提前20分钟到E207领取,教室门打开后及时送还钥匙。
3. 有关部门或系部开会、举办讲座、组织答疑等活动以及学生使用教室,如果所使用教室位置已确定由部门有关领导或教师或辅导员填写《教室使用通知单》(见附表)加盖部门公章后交给管理员,如果不知道所需用教室在哪里请填写《教室使用通知单》后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联系管理员安排使用,然后由管理员根据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并做好记录,急用时可以先使用后补条。若有关部门开会、答疑和学生社团、班级活动与临时调课冲突,优先保证教学。
三、教室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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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时开关门。教室门由专人负责,根据不同使用情况准时开关门,使用完毕后锁好门窗。
2. 卫生保洁。由专人负责打扫教室内、走廊、过道卫生。
3. 用电管理。保证教学用电,使用后关闭教室所有电源,杜绝长明灯现象,严禁违章用电。
4. 教学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维护。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教室内设施的数量和完好状况,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对自然损坏的设施及时维修;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的追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视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并及时组织维修或补充。
5. 负责配备专用黑板擦、粉笔、卫生工具等。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规定者除经济处罚外,由教务处填写违纪通知单,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永城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九二月十六日
附表
教室使用通知单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教室名称、时间及原因:
部门领导或辅导员 单位盖章
或辅导教师或主持 教务处签字
活动的老师等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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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固定班级使用的教室实行班级包干制,各班级须履行相应包干手续,认真做好“三包”(包课桌椅、电教设备完好无损,包室内外照明、玻璃、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完好,包室内、走廊清洁卫生)。
二、教室门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到值日生要随时关锁好,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班人员。禁止以任何借口擅自撬门破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门窗,若发现门窗损坏,班级干部有责任及时报班主任及学校总务处维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闹,不做其它不文明行为。
四、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教室里用餐,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穿背心、穿拖鞋。
五、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窗帘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
六、教室内应做到安全用电,除正常教学用电外,不允许其他电器用电,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电,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或风扇,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风扇和各种设备;教室内的照明设施及电源发生故障时,师、生不得随意拆装,应及时通知总务后勤人员维修,严禁私自拆装造成安全事故。
七、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八、若发现教室里各种设施有破损或遗失时,负责管理的班级学生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教学设备部,对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九、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行为;严禁爬攀门窗、摸弄电器电源、使用违禁电器、不安全地叠起桌椅爬高取物等。
十、严禁攀爬窗户、门、护拦出入教室,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
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禁止师、生在教室会见外来人员及家长,禁止师、生容留非本班人员在教室滞留,任何情况下,教室均不得人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