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7.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其中包括人员任用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自身能力、人员职位应保证其在合适位置充分发挥才能、职务由自由契约关系承担、人员奖惩应根据工作优劣确定,行政人员须收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等。
8.可预见性。根据可以预计的规则,排除一切纯粹个人的、一切非理性的、不可 1
预计的感觉因素。
在官僚制中,韦伯设计了一个科层制的模型,呈正三角状,顶层是企业的最高领导层,负责组织的重大决策;底层是一般行政人员,依据上级指示进行工作;中层则是管理层的中坚和韦伯研究问题的重点: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既要贯彻上级的决策拟定相应措施,也要反馈下级的意见给上级,具有中转站的作用。 官僚组织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它的合理性来源于三个方面①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②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③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
这种组织的形式、结构和运行机制,表现为高度理性化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它的理性是一种工具理性,具体表现为它仿佛一架精心设计的机器。官僚组织充分体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它所追求的是通过稳定的、有序的、分工合作且运作协调的组织体制来谋求效率。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法治是官僚制的灵魂。从纯粹技术的角度看,官僚组织能够取得最大效率。从工具理性角度上来说,这种组织是进行社会管理最合理的手段。官僚组织在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纪律性、可靠性等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都要优越。相对于传统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来说,官僚组织的实质就是抛弃人治,实现法治,屏蔽情感,崇尚科学。
现实意义:(一)从学术角度看,主要贡献在于:①韦伯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不同组织的兴致、形态、特征进行分析的理论框架,三种组织形态的划分重要的理论价值。②韦伯把组织形态与权威性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这既是对历史上权利问题研究的重要发展,又为后人研究组织问题指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二)从社会政治的角度看,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一方面,官僚制满足了工业大生产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复杂化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缺点:官僚制理论不是完美无缺的,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官僚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理论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脱离现实、偏重制度化、过分强调组织礼仪等等缺点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集中表现在:①过分强调了层级节制体制,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乏民主精神;②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和组织效率,难以应付 2
社会个性化的发展要求和多样化的社会需求;③过分强调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的划分,忽视了宏观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问题;④过分强调人员的稳定性,最终造就出不求有功但无过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人员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状况。 马克思·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理论,从整体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理想型的组织设计状态。韦伯提出的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理论在组织中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他强调的组织劳动分工体系、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不管是在发展经济还是在政府机制中都有重大意义,但是他又过分看重层级节制体制、组织效率、职能权限划分、非人格化的追求等方面使他的理论又成为纸上谈兵。因此,在今天的组织中我们不仅要借鉴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优秀元素,又要把握好尺度,扬长避短,辩证的看待、借鉴、应用、发扬。
3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姓名:芦志叶 学号:20101044002
西方行政学说史作业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
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7.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其中包括人员任用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自身能力、人员职位应保证其在合适位置充分发挥才能、职务由自由契约关系承担、人员奖惩应根据工作优劣确定,行政人员须收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等。
8.可预见性。根据可以预计的规则,排除一切纯粹个人的、一切非理性的、不可 1
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姓名:芦志叶 学号:20101044002
西方行政学说史作业 预计的感觉因素。
在官僚制中,韦伯设计了一个科层制的模型,呈正三角状,顶层是企业的最高领导层,负责组织的重大决策;底层是一般行政人员,依据上级指示进行工作;中层则是管理层的中坚和韦伯研究问题的重点:行政管理人员,他们既要贯彻上级的决策拟定相应措施,也要反馈下级的意见给上级,具有中转站的作用。 官僚组织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它的合理性来源于三个方面?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
这种组织的形式、结构和运行机制,表现为高度理性化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它的理性是一种工具理性,具体表现为它仿佛一架精心设计的机器。官僚组织充分体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它所追求的是通过稳定的、有序的、分工合作且运作协调的组织体制来谋求效率。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法治是官僚制的灵魂。从纯粹技术的角度看,官僚组织能够取得最大效率。从工具理性角度上来说,这种组织是进行社会管理最合理的手段。官僚组织在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纪律性、可靠性等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都要优越。相对于传统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来说,官僚组织的实质就是抛弃人治,实现法治,屏蔽情感,崇尚科学。
现实意义:(一)从学术角度看,主要贡献在于:?韦伯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不同组织的兴致、形态、特征进行分析的理论框架,三种组织形态的划分重要的理论价值。?韦伯把组织形态与权威性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这既是对历史上权利问题研究的重要发展,又为后人研究组织问题指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二)从社会政治的角度看,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一方面,官僚制满足了工业大生产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复杂化的需要。另一方面,它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缺点:官僚制理论不是完美无缺的,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官僚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理论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脱离现实、偏重制度化、过分强调组织礼仪等等缺点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集中表现在:?过分强调了层级节
制体制,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乏民主精神;?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和组织效率,难以应付 2
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姓名:芦志叶 学号:20101044002
西方行政学说史作业 社会个性化的发展要求和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过分强调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的划分,忽视了宏观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问题;?过分强调人员的稳定性,最终造就出不求有功但无过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人员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状况。 马克思?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理论,从整体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理想型的组织设计状态。韦伯提出的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理论在组织中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他强调的组织劳动分工体系、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不管是在发展经济还是在政府机制中都有重大意义,但是他又过分看重层级节制体制、组织效率、职能权限划分、非人格化的追求等方面使他的理论又成为纸上谈兵。因此,在今天的组织中我们不仅要借鉴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优秀元素,又要把握好尺度,扬长避短,辩证的看待、借鉴、应用、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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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 马克思·韦伯“官僚制”探析
马克思?韦伯“官僚制”探析
盟一——?经济论坛?
马克思?韦伯”官僚制”探析
口高怡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摘要: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至今仍是大多数国家所实行的行政体制模式.尽管于20世纪8O年代,随着西方新公共管
理运动的兴起,官僚制被普遍的质疑和批判,但不可否认其在世界范围内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传统
文化的惯性及其他历史性因素对我国行政存在着不良影响,总体上中国官僚制仍处于理性不够和不足的阶段.韦伯的”官僚制”对当
代我国的行政组织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作用,因而,我国的行政组织改革要在吸收官僚制的优点,摒弃其缺点的基础上,结合我
国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行政组织体制.
关键词:官僚制;官僚制利弊;行政组织现状;行政组织改革
一
,韦伯官僚制的含义及其特征
韦伯设计的官僚制又被称为”科层制”,是建立于法理型权威
基础上的一种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具有专业功能以及固定规章制
度,设科分层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形式.它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特
殊形式,是一种以分部一分层,集权一统一,指挥一服从为特征的组
织机构形式和管理模式.它是一种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
层,以明确规则为主线,强调规范化和高效率的组织体系和管理
方式.
韦伯的官僚制组织是一种理想类型的组织结构形态及其行
为模式.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理分工和专业化.韦伯指出,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
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他强调组织为了达到目标,把实现目标
的全部活动都一一进行划分,然后落实到组织中的每个成员.组
织中的每个职位都有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是
合法化的.组织内部的岗位根据组织本身的需要由相应的专业人
才来承担,并靠专业知识进行组织管理.为此,官僚组织必须提供
系统全面的专业培训,促使行政人员改进办事方法,提高工作效
率.
第二,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
有权力与等级一致的特征,在这样的一个等级实体中,将各种职
位按权力等级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统一的指挥链,沿着自下
而上的金字塔形的等级序列实行指挥,每一级的人员都必须接受
其上级的指挥,控制和监督,下级服从上级.韦伯认为,这种层级
节制的权力体系让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明确地知道从何
处得到命令以及把命令传达给何人,它有助于克服组织中缺权,
越权等混乱现象,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第三,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官僚制组织的构建形成,部门分
工,职位设置,成员选拔,一直到组织的运作,每一个成员的权力
和责任,都是由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任何机构组织都应有明确
的目标,机构是根据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组成的,并具有确定的
组织目标.人员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其目的是为
了实现组织的目标.
第四,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一切重要
的决定和命令都应形成正式文件下达,并且要记录在案妥善保
管.韦伯认为,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决定和命令,有利于下级组织及
其成员明确所下达的任务,规范要求和应履行的权责;而就上级
来说,由于其对所属部门和个人的任务分配比较明确具体并且已
经记录在案,因而也便于加强必要的控制,有利于组织有效地实
现其目标.
系的明确,固定的工资.个体被期望在组织中从事一份职业.晋升
以能力,资历,或者二者的结合为基础,而不应当看这个人是谁以
及他有什么关系或背景.
二,官僚制的利弊
(一)官僚制的优点
韦伯认为官僚制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在他看来这种优越性主
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官僚制具有严密性.官僚制组织通过等级结构进行控
制,按专业化标准,权力分层,职位分类,层层节制,环环相扣,秩
序井然,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使一切个人都统一在一个法则系统
之内.
其次,官僚制具有合理性.韦伯说,合理一合法的权力才是官
僚集权组织的基础.韦伯的”官僚制”强调了专业技术知识的中心
地位,各项规定都要具体明确,可操作实行,从而显示出精确,迅
速,统一,协调,节约和高效率等优势.
再次,官僚制具有稳定性.非人格化关系的确立,使得组织中
管理的任务步骤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实现,使得组织中因个人
主观因素而滥用职权的机率大大降低,从而保证了组织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
最后,官僚制具有普适性.官僚制组织适用面广.韦伯认为,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政府,军队,政党,教会等,都须建立合理的组
织进行管理,而最理想,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官僚集权组织.
(二)官僚制的缺点
韦伯的”官僚制”在刚开始的确为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
献,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官僚制越来越明显的阻碍了各国行
政效率的提高,随之,对它的批判之声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强,主
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官僚制导致组织机构臃肿,人员思想僵化,行政效率下
降.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中过分地强调了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划
分的意义,造成机构臃肿.官僚制过分强调遵守组织规则和制度,
是组织陷于僵化,缺乏应变能力和弹性.
其次,官僚制导致民主萎缩和人格异化.官僚制过分强调层
级机制体制,而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乏民主精
神.官僚制的工具理性和非人格化倾向,压抑了人的个性和热情,
使人成为一种附属品,只会积极机械地例行公事,成为无个性,无
感情,只知按规章制度执行的技术官员,人格被异化.
再次,官僚制阻碍组织信息传递.在官僚制组织中,官员们都
以自我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他们紧紧的抓住自己的职位,处
心积虑,不顾一切的渴望沿着官僚制的等级层次阶梯往上爬,职
业发展成了他们的目标,而职业发展是要靠上司的提携,他就会
极力取悦上司,将有利的信息发表,不利的信息隐藏;信息不对称
导致官僚制组织的控制力减弱,产生偏离预期目标的结果.
三,浅析我国行政组织的现状与问题
当代中国的官僚制形态还处于从前现代官僚形态的过渡时
期,官僚制的发展尚处于有其名而不完全有其实的转型阶段.我
们还没有经历也没有真正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官僚化体制.官僚制
不足和官僚化程度低仍是中国目前的行政现状.我国官僚制的不
足主要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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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房HMSTAR监控软件5分钟内快速定位光机故障
口冯志强潘龙新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摘要:通过排除思路和方法创新,远程通过机房监控软件可快速定位光机故障,在减少运维报修压力同时,也缩短了工程部J’-I
光机故障抢修的时间,大大提高了互动客户满意度.
关键词:快速定位;HMSTAR监控软件
面对今年互动用户的迅速上升,每台光机覆盖的互动用户比
以前增加不少,根据我站监控,有个别单台光机最多带互动用户
接近500个,所以单台光机信号中断也会产生大面积互动报修,
面临大面积互动报修就需要快速定位故障点,如果按照现有流程
运维片区经理现场核实,加上路途时间最快需要2O分钟才能定
位光机或光机以上故障,所以需要思路创新,需要解决如何能够
快速定位光机或光机以上故障,不仅可减少运维自身的报修压
力,也可为工程部门抢修赢得时间,近期通过向机房同志学习和
了解,目前有一种办法可实现5分钟内快速定位光机故障,现描
述1个具体排查案例.
第一,家长制作风的严重影响.下级对上级的绝对甚至是盲
目的服从是中国传统官僚制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在强权控制之下
的效忠性服从关系.因此,上级轻易的成为组织的主宰,成为一家
之主,将组织变成其发号施令,作威作福的私有场所.正如韦伯的
观点,中国的统治的权威”不是建立在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目的’
的服务责任和服从抽象的准则的基础之上的,而是恰恰相反,建
立在严格个人的孝敬关系基础之上”.
第二,专业化十分欠缺.现代官僚制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的
基础上,公职人员要照章办事,对自己的职位负责.但是,由于我
国政府机构职能尚未充分分化,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
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很多公务人员都没
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化教育,各级公务员普遍缺乏行政管理知识
和技能,根据经验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三,法制化程度低.一方面表现为法律,规章制度稀缺,”无
法可依,无章可循”,从行政职能到权力配置,从行政组织到权力
运行,都存在制度规定的欠缺;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法律,规章制度
权威的淡化,个人权威,职务权威大于法律权威,制度权威.
第四,理性精神缺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的理性的不
足,主要指政府为公众服务的公共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二是
形式理性的不足,主要指遵循政府管理程序的意识差,普遍存在
“人情行政”.
四,中国行政组织改革的方向一一理性化官僚制
行政学家B?盖伊?彼得斯认为:”对于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
中国家而言,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建立
一
个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官僚政府.”现阶段
我国行政改革的任务应是吸取和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理论与成
功践行,结合我国实际,补充和修正官僚制行政模式,推动中国行
政管理的发展.具体而言,现阶段中国行政改革应重点做好以下
工作:
第一,坚持理性化官僚制.首先,要严格规范党政关系.缺乏
制度上,法律上严格规范的党政关系会对政府机构带来相当多的
负面影响:机构重叠,臃肿,职能交叉,这不仅降低了政府的行政
效率还威胁到了政府的威信.其次,要加强立法机关履行立法职
能的能力.虽然”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方略已经提出,并且在
规范行政行为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立法,但由于立法方面的缺陷,
法律却并未真正成为约束,制约行政行为的规范.再次,加强行政
行为的立法,使行政”法治化”有法可依.
第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优化权力结构.权力结构的性质及
故障现象:
城东谷阳2级站机房带某小区光机覆盖范围数字,互动,宽
带用户大面积报修无信号或无法上线.
故障排除思路:
按照现有流程处理,片区经理需到现场从放大器输入/输出
端开始逐级定位故障点,如定位光机或光机以上故障后,再通知
站内,站内再通知相关部门,此种流程虽然可定位故障点,但是无
法做到快速定位,一般大约需要20分钟左右才能定位光机或光
机以上故障,因为有个到达现场的时间,测试信号时问,线路路由
勘察时间,报修覆盖范围统计时间等等.而通过深入研究光机工
由权力结构所决定的行政控制和法律控制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
规定着官僚制行政的组织结构,价值取向及官僚的行为取向.一
定的权力结构状况不仅决定着官僚制的存续和发展,而且也规定
着官僚制行政的价值取向和特征及官僚的行为取向.政治体制决
定和制约行政体制,鉴于我国特定权力结构下官僚制行政的发展
阶段,促进我国行政现代化必须坚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目前
的情况下,必须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动官僚制一社会
关系的调整迈向良性的关系状态.一方面,明确界定两者之间的
界限,明确各自的角色和功能;另一方面,不断壮大社会尤其是市
场的力量,为转变政府职能提供良好的,切实的基础.
第三,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在具体领域建立官僚制行政体
系.所谓公务员制度又称”现代文官管理制度”,就是对行使国家
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等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系列法规体
系和管理体制的总称.公务员制度其实就是一种理性的现代化了
的官僚制度,在西方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相当规范而具操作性,
通过选任考绩制淘汰庸劣,使官僚保持了高素质,政府得以高效
益.作为一种科学,规范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鲜明地
否定了封建的或带有封建性质的”君主臣仆制”,”贵族官僚制”,
“政党分肥制”,”个人徇私制”等落后的人事管理体制,较为有效
地克服了以往政府工作缺乏连续稳定性,效率低下的现象,全面
体现了制度运行的公平,效率,法治等价值追求.
韦伯关于官僚制组织的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确立的现
代公共行政领域的”范式”是一座理论”丰碑”.我国目前正处于由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跨越之中,
行政效率是一个备受各方关注的问题,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提高
效率是社会各界共同的呼声.我国行政组织改革要在吸收官僚制
的优点,摒弃其缺点的基础上,以官僚制的理性精神为参照,结合
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现代化的行政组织体制.努力打造一个法
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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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丹尼尔.A.雷恩.管理思想的演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昌L—J
版社,2004.苔
【3]g永桃.行政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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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q-国人民大
学出版社,2001.
(编辑:YY)
骂
马克思 韦伯 官僚组织理论
最佳答案
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或官僚制)理论有着丰厚的思想内蕴,它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内容。这一理论的许多概念、范畴和分析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来源之一。
本文试图对这一理论作一讨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 )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他认为,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或者说,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在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之下,任何来自权威的命令都会得到个人的遵从,而不论这些命令是否来自统治者个人,或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在这五种正当性信念的统领、号召或驱使之下,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1)情感类型行动(情感的正当性);(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包括价值合理性和宗教合理性正当性);(3)传统类型行动(习惯的正当性);(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法律的正当性)。
对行动者行动类型的分析,成为韦伯社会秩序的基础,他对社会体系的看法,包括对科层制的理解,大抵由此生发开来。通过下文的分析我们将可以看到,韦伯根据不同的行动类型,把科层制作了进一步的甄别,他尽管常常在对政治问题的评价中表现出实证主义的倾向,但还是对不同的科层制作了价值判断,似乎这是有违他价值中立的分析态度的初衷的。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或许仅仅是指现代社会的科层制,对于其它社会而言,典型的科层制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是残缺不全的。
二、以命令—服从类型作为科层论的解析机理在韦伯那里,命令—服从类型往往意味着就是统治类型,它又是与行动类型紧紧相扣的。他认为,不同的行动类型构成了不同统治类型的
基础,并发展出三种相互独立的统治形式,它们是基于传统背景之上的合法化统治、依靠个人魅力而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和借助法律的正当性建立的合法化统治,它们分别被韦伯概括为传统型统治、“卡里斯马”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这三种统治形式又可被指称为三种命令—服从类型。
在第一种命令—服从类型中,个人出于由来已久的忠诚而服从一个领袖。人们认为领袖拥有权力,是因为领袖本人及其祖辈从来就处于统治者的地位,统治者因据有传统所承认的统治地位而具有他人服从的权威。在这一类型中,家长制和世袭制是其突出的代表。依靠超凡魅力的命令—服从类型是三种形式中最不稳定和最易发生变化的。它的服从者对统治者怀有敬畏和完全忠诚的情感,相信领袖具有超凡的禀性、非常的气质或者是魔幻般的才能,认为他因为拥有启迪和喻示的天赋而能够给服从者指明行动的方向,甚至能够创造奇迹。在法理型命令—服从类型中,由成文法律规定了统治者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对统治者的服从不是基于血统论、世袭制或情感依恋,而是根据人们所认可的法律对现实等级制表示承认。服从不是对个人的个性化服从,而是主要体现于对由法律规定的某个职位的服从。从而,在此处命令—服从类型业已被物化,在所有的政治关系中,拒绝传统抑或“祛除巫魅”成为既定的社会法则,政治结构体系已被完全地非人格化了。
韦伯显然比较倾心于后一种命令—服从类型。他认为,在三种不同类型的命令—服从类型中可能都曾产生过行政生活中的官僚主义化或者说是科层化的行为,在传统型和个人魅力型这些前现代的统治形式中,科层化曾经在一些个案中明显地表现出来。例如,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当然是有着结构应力的考虑的(它需要成立科层化的机构具体处理这些问题);古代地中海和近东地区以及中国和印度的簿记的合理化形式也是类似的事实。即使从国家政治看,许多前现代的社会形态已经通过发达而庞大的官僚主义机构组织自身,如新帝国时期的埃及、秦代以来的中国等等。但是,所有前现代的官僚主义都可以看成是非理性的统治形式,因而它们不是真正程序化的典型的科层制行政管理。比如古代的中国,通过科举取士的办法实现了知识分子向官僚体制的流动,官员升降擢免也反映出官僚体制的内部流动,然而对官员的评价却主要基于伦理相对主义的标准,以及对皇帝的忠诚程度。在这里,谙熟儒家典籍并具有人文教养是最为重要的,官员几乎完全避免了对自身职位与职权的技术化与科学支持,并极端缺乏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由于用伦理主义的相对标准衡量官员的行为,依据一般是模糊的,官员在体制中的地位取决于上司个人的态度,从而大大发展了人身依附关系。“这是中国这种行政机构特有的反官僚制和倾向世袭制的原因,反之又说明了这一行政机构的粗泛和技术上的落后。”
〔1〕
比较而言,韦伯赞赏的是各种现代官僚主义制度,这种官僚主义制度由于其明确的技术化、理性化和非人格化而表现出它的合理性。所以,他认为,现代官僚主义体制是当代世界的特征。他还进一步分析了现代科层制度所共有的而且是相互关联的几个要素。第一,现代科层制表现为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各级官员由于受到非政治化的管理(对他们最主要的肯定评价是技术性要求),下级必须依靠其上级的首创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层体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的。
第二,上述从属关系一般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先在地安排的。在这里,权力矩阵并不反映在权力的个性特点方面,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在科层体制内部,每一个个体单元被分割成各自独立的部分,并且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
对权力义务体系的规定细致而明晰,使得每个个人都能够照章办事而不致越出权力义务体系范围。在此种情况下,不允许科层个人随意扩大其行动的阈值并表现出所谓的“能动性”。这就是说,个人在科层体制中已经被物化与原子化了,官僚制度就象一部运转良好的行政机器,它要求其成员只是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即使在一些情况下过分的程序化可能导致效率的低下也在所不惜。
第三,现代科层的非人格倾向。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论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科层运作的主要指标是可操作性与效率,实证主义有时甚至是功利主义就大大占了上风,个人的性格和意志在这里难以有所作为,人身依附关系因为科层内部流动的物化标准与程序化而弱化乃至消失了。个人和国家财产的实际分离以及个人权力资源与管理手段的分离导致个性化权威的虚化。所有这些都表明,现代官僚制比之前现代官僚制度要有效得多,并且不那么容易遭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冲击。官员的体制内流动,现在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他的年资、工作经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等等更加可以在形式上加以量化。用纯粹理性主义的观点看,个人的服从对象不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个人拥有的特定职务,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第四,现代科层的技术化倾向。现代科层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优越于前现代科层体制的突出优势。在技术化取向的支配下,现代科层不仅愈益倚重各类专家,而且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上也越来越科学化、合理化,组织行为的科学化业已成为各类科层的共识。这是因为,非此不足以回应现代社会的无论是来自程序或是系统外部的种种挑战。于是,个人的或者说是“卡里斯马”式的行动效应在此无能为力,现在受到专家指导的科层的行动方式更加一丝不苟,科层的日常工作大部分与信息、各种知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多个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提出以及对这些方案的进一步的彻底的论证等等相关。不仅组织行为技术化了,而且组织目标及这些目标的确立过程也技术化合理化了。
三、以工具—目的论作为科层论的实证指归为了进一步深入论述官僚主义体制的合理性,同时又注意避免对不同合理性的价值判断,韦伯试图从事物因果关系上判明合理性的类别,从而表明他完全是在实证主义的层面上贯彻他对体现不同合理性的科层体制的个人倾向。据此,他在逻辑上划分出两种合理性,即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
所谓形式合理性,是指在统治关系中,行动方式倾向于在其手段和程序等方面尽可能地被加以量化,从而使得行动本身以及对行动结束后目的实现程序的预测成为可以被计算的任务。这是一种纯粹客观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则完全基于价值判断的基础,它对行动的目的和后果作出价值评价,这些评价如是否合乎宗教信仰或宗教教义,是否符合习惯,是否表现出某种社会美德或善行等。实质合理性只是关乎伦理主义或道德理想的一种合理性,它仅仅对行动实现价值判断,极力强调行动的社会关注,忽视行动效率,这是一种主观合理性。而形式合理性则与之相反,它不仅把行动过程看成是可计算的,而且把目的本身也看成是可计算的。
韦伯认为,目的其实就是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理性化,或者说就是使它表现出最大程序的可计算性。因此,形式合理性可以表述为工具—目的主义,实质合理性则体现出伦理道德理想主义。
韦伯指出,实质合理性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这种合理性已经基本失去了它存在的社会氛围。现代社会日趋繁复的生产与生活,必然要求把行动的效率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社会管理必然愈益科层化。在经济生活中,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则的支配,公司不得不连续地、精确地并尽可能以更大的成本效益和更快的速度处理它的业务;在现代民族国家问题上,现代国家统治越来越依靠科层化的管理方式,使它的军事、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员日益脱离行政管理组织的物质手段,领取工资和薪金的国家行政人员彻底摆脱了过去曾经被先赋的任职条件,他们已经被广泛地普遍地雇员化了;在公共生活领域中,报刊等社会舆论不仅在内部形成了分工明确运作有序的机制,而且在外部也愈加和科层化的国家相互信赖,并受着受过专业训练的各类活动家或党派官员的指导,同时,社会公共空间也日益官僚主义化;在政党政治中,科层化的政党想方设法从技术上强化其操纵人民大众的漠不关心和“同意”能力,并精细地事先计算自己行动的过程与所能达到的结果。
在韦伯看来,现代生活的彻底科层化意味着工具—目的论已完全控制了一般社会心理。资本主义合理化过程在消灭和取代其他形式生活的同时,本身也倾向于变成一种目的。这种工具—目的论与现代社会的效率相呼应,它或许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压倒性的世界潮流。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倾向于变得取决于纪律严明的等级制度、合理的专业化、个人本身及其活动的条理化工具化。科层主义的统治是当今世界的共同命运,这一过程基本上是不可逆转的。
四、以人文回护作为科层论的社会关怀尽管官僚主义在现代社会是不可避免的,但在韦伯看来,现代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着指向人类本身的许多限制。他指出,现代社会包括现代科层制度是新教改革运动的结果。从16世纪开始,新教就用其自身的纪律逐渐切入信徒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在这里,为世俗生产和生活而辛苦劳作不是为了世俗的享受,或是刻意追求某种行动的条理化,而是教徒们普遍感到自己有义务履行为了上帝的荣誉而尽的责任。这种天职驱使他们深深投入日常生活,个人必须通过那些平常的有时近乎琐细的行动方能检验自身,并获取自我救赎。新教运动通过求助于作为一种得到认可的天职的劳动来具体验证这些天职的内容。按照新教徒的理解,“无休止的、不间断的和有组织的劳动本身变成了世俗生活的首要目的、来世得到超度的禁欲主义手段、复活和虔信最可靠的标志。”〔2〕这种以伦理和宗教信仰为世俗生活的精神取向的合理化运动,无疑体现了一种实质合理性。
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新教通过成功宣扬这些主张,对现代官僚主义的出现作出了意义深远的贡献。新教运动对当代社会的影响恰恰在这一运动的实质合理性消解之后才表现出它的实证价值。在现代社会,通过禁欲寻找天国的强烈愿望逐渐迷失了,代之以反映了形式合理性的功利主义、技术主义和实证主义。对于伦理价值的热情,让位于缺乏人性的冷冰冰的整理、归纳、演绎、推理、计算和论证之中。为了追求效率,人们日益把价值、信仰、理想弃之不顾,而几乎在社会领域的各个层面都努力用被认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的机制——现代科层制组织起来。也就是说,全部现代生活被官僚制化了。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出现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并且前者仍在不断蚕食着实质合理性的地盘。作为社会主体
的个人,在庞大而且全能的科层机器面前完全无能为力,他们已被彻底地物化了。韦伯认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历史的和现实的悖论,反映了官僚主义化过程中的不平衡既是现代文明的独特成就的主要根源,又是现代文明的局限性的主要根源。
如何才能走出现代文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二律背反的峡口,韦伯大抵希望通过对科层主义的人文回护摆脱这一社会困境。在他看来,科层制的发展路向无疑是应该向其中加入社会关注的因素,经过民族国家和有作为的政治与社会活动家等现实因子打通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关隘。他既不想否定现代官僚制的成就,也企望能够克服其业已被当代社会人们所普遍意识到的积弊。
第一,由于官僚主义是最难破坏的社会结构之一,同时由于作为一种技术主义的必要性,对官僚主义决不能采取决裂的态度。试图用扩大公共领域的办法解决现代科层制,表面上似乎在倡导一种民族要求,但其结果必定是大大降低效率、法律秩序和物质发展水平这些现代文明成果。鉴于科层统治“铁的必要性”,韦伯建议通过发展民族国家的权力来克服现代科层制度中存在的非理性。既然科层制的主要弊端恰恰在于它的形式合理性与非人性,从而提高民族国家的权力可以强化社会对作为人格化政治表征的民族国家的心理体认。对技术主义挑战的回应首先是提高国家在世界上的实力地位,通过经济发展、军事强化、政治建设等等历史的和现实的人类化的活动抒发人们深层意识和感情上的共同体情结。经过国家政治领导人用行政手段塑造共同体新的话语体系、风俗习惯以及政治记忆,借助于民族荣誉以恢复已经失落的价值合理性传统,或许可以重新建立对伦理相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的信心,用国家价值目标整合社会公众。在国际关系上,民族国家的固化必然带来政治共同体的独立性和个性化。
第二,走出现代科层制困境的第二个出口是铸造政治与社会领导人的独立的政治人格。韦伯认为,官僚主义使得几乎每一个行政领袖都淹没在技术绝对主义的情景之中,这种工具主义的正当性甚至已经成为集体无意识而得到人们的遵崇,它是一种社会不自觉的潜在魔力。在当代,培育具有个性的、意志坚定目标明确、对自身行动充满信心并且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领导人已成为十分迫切的任务。这样的领导人将是打破普遍主义的重要因素。这种领导人至少应具备下述条件:1.他必须对从事的事业保持充沛的热情,因为只有热情才是坚定信仰的主要心理前提。唯有如此,信仰及由信仰感召的行动才可获取它执着的始终如一的力量源泉。2.他还应该对从事的事业怀有持续的信仰。没有信仰的热情自然是十分浅薄的、缺乏独创性的。在信仰的召唤下,他的行动必然目标明确、意志坚决和负有深重的责任感及献身精神。3.他的行动必须体现出在信仰与客观现实之间的某种均衡感。他不会因为现实限制而修正信仰,也不会由于信仰而无视现实;他不是鄙薄客观的超人,也不是随波逐流的庸人。当然,在个人意图的实现历程中,信仰应该始终处于统领与涵带的地位。
五、几点评价
韦伯科层制理论对西方政治学影响深远。他的关于“合理性”、“合法化”等范畴几乎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学的公理。他认为,对韦伯科层理论的积极意义的探讨似乎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韦伯建立了对科层制的全新的学理分析模式。他综合运用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全方位地、动态地讨论这一问题,使得科层理论在较多的向度上展开,表现出他的这一理论的确呈现了深入厚重而又富于延展性的特点。他的关于合理性和合法化等分析,基本上把握了现代社会公众对社会制度的无意识认同的某些重要原因。其应该提到的是,他不仅就科层这一社会的子层面作了条分缕析的议论,而且注意把它放在整个社会历史与现实的大背景下考察,这也同时部分地暗暗契合了后来人们从系统论和政治生态学的角度追究科层主义的风气。
其次,韦伯科层制理论的学理追踪最终指向了对当代资本主义合理性的拷问。他指出了资本主义历史演进中的价值扭曲及其现实运作中人性的泯灭。尽管韦伯对现代官僚主义的工具理性表示了赞赏,但也只是就科学对神学的胜利这一层面而言的,因而看起来就只具有个案的、实证论的意义。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异化带来社会的全面异化批判了资本主义,而韦伯则通过合理性范畴同样针贬了资本主义。
尽管韦伯关于科层理论的合理分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重视,但其中亦包藏了不少在一些情况下连韦伯本人也甚感困窘的漏洞,并突出表现在他对工具理性的提升和对技术主义的改造问题上。具体来说:
首先,韦伯对社会系统合法性的研究建立在纯粹功能主义的基础之上,试图刻意避免对合法性作出价值判断。他认为统治系统的确立与存在以合法性为基础,而一个系统之所以是合法的,恰恰取决于它的存在;或者合法性以公众的“同意”为理由,公众的“同意”又反过来表露了统治的合法性。这样,韦伯就在逻辑上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双方互证的陷井:每一方的存在竟然成为对方存在的唯一理由。这就使合法性理论堕入了二者死循环的封闭的怪圈。倘若对系统的存在与合法性的社会前提作进一步的追问,那么所有理论释读都将会不甚了了。
其次,关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分析同样也是一个二难推理。韦伯坚持认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似乎在现代社会在总量上是确定的,一方的扩张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收缩。那么如何在一个总量衡定的结构里在调整中实现平衡同时又不致贬抑任何一方的必要性意义,就终于成为使包括韦伯在内的所有人进退维谷的难题。
再次,韦伯的统治合法性理论是把暴力理论排除在外的。合法性就是意味着公众对统治形式的“同意”。但同意似乎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心理机制问题。在社会同意的过程中,无不隐藏着包括暴力在内的国家编制对社会心理的整合与调整,应有业已技术主义的国家怪物的阴影在社会心理中的潜在投射。
复次,以强化民族国家为方案来解决官僚主义的痼癖,既反映了韦伯对官僚主义全能化的深刻而急追的忧虑,同时也说明了他在解决方法上的欠缺。在他所描绘的民族国家图景中,国家将完全包融社会与个人,以国家利益为唯一目的,这种国家的发展结果必然最终走向强权政治。
最后,韦伯为了补缀上一点的不足,在社会科层中设计出了具有强烈的“卡里斯马”倾向的各类精英们。他们富有个性和创造力,信仰坚定,目标明确,责任感强烈,然而如何才能调适他们的?
有了适合于行政组织体系的权力基础,韦伯勾画出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
(BureaucraticIdealType)。其具有下列特征:
组织中的人员应有固定的和正式的职责并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合法程序制定组织,这个组织应有其明确目标,并有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管理并规范成员的行为,用有效的方式追求组织的目标。
组织的结构是一种层层控制的体系。在组织内,按照地位的高低规定成员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人与工作的关系。成员间的关系只有对事的关系而无对人的关系。
成员的选用与保障。每一个职位都有一定的任职要求,要在社会上公开的考试,筛选合适的人来担任,务求人尽其才。
专业分工与技术训练。对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并明确每人的工作范围及权责,然后通过技术培训来提高工作效率。
成员的工资及升迁。按职位和员工的贡献支付薪金,并建立奖惩与升迁制度,使成员安心工作,培养他们的事业心。
韦伯的结论是,最有效的组织是机械式的,这个组织合理又无情地向前运行,它精确、快速、明确、谨慎、统一、具有持续性和较低的成本。他把这种理想化的组织形式称为合理合法型,以区别于传统的组织类型。韦伯认为,如果一个组织具有上述6项特征,那么这个组织就可以表现出高度的理性化,其成员的工作行为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韦伯对理想的官僚组织模式的描绘,为行政组织指明了一条制度化的组织准则,这是他在管理思想上的最大贡献。
“官僚组织结构理论”的核心是组织活动要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韦伯也认识到个人魅力对领导作用发挥的重要性。他所讲的“理想的”,不是指最合乎需要,而是指现代社会最有效和最合理的组织形式。
之所以是“理想的”,因为它具有如下一些特点:明确的分工。每个职位的权力和义务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员工按职业专业化进行分工。
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组织内的各个职位,按照等级原则进行法定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
人员的任用。人员的任用要完全根据职务的要求,通过正式考试和训练来实行。
薪金和升迁制度。职业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和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是一种职业管理人员。
遵守规则和纪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中规定的规则和纪律以及办事程序。
人员的关系。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完全以理性准则为指导,只是职位关系而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这种公正不倚的态度,不仅适用于组织内部,而且适用于组织与外界关系。
韦伯的“官僚组织结构理论”主要是针对当时德国社会的企业大多是一些家族式企业而提出来的。他们之所以能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是因为他们具有担任该职务所需要的能力,而仅仅是他们与企业的所有者具有这种关系。他不是按照理性、制度和规范来进行管理,而是凭个人的知识和爱好。因此,他们的管理是感性的而不是理性的,这就造成企业的效率低下。这种管理情况不能适应德国社会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正是针对这种情况,韦伯提出了官僚组织结构理论,这是一种理想的管理形式。
韦伯所说的合法性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不具有任何的价值判断。他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具有合法性基础,这是因为权力总会通过某种方式为自己的统治寻求合法性基础。这种本身的需要使得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所构成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得到维系,而正是这种“命令—服从”关系的存在使得统治自然而然地具有了合法性。进一步说,合法性来源于正当性的信念,也就是说,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某个人的权威抑或价值、宗教的信仰,只要它形成于正当的程序,它就是合法的。
但是,韦伯强调,实质合理性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这种合理性已
经基本失去了它存在的社会氛围。在韦伯看来,以形式合理性为方向的运动,是历史过程本身的运动,它是以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征。在现代社会形式中形式合理性占了主导地位,它是以形式本身作为目的,是不对任何事物的合理性。现代经济社会在本质上就是这种形式的合理性,它并非在于提供需求的满足,而是在于经济活动本身的合理化。也就是说,满足需求不仅不是经济活动的目的,相反,需求及其主体都只是满足经济活动合理化要求的必要手段和要素。从而韦伯提出,按照目的合理性的角度,价值合理性总是不理性的。正是对“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这种认识,韦伯对于官僚制理想模型的设计也就成为了对于形式合理性的追求。
韦伯认为,这种高度结构的、正式的、非人格化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是人们进行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是达到目标、提高效率的最有效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方面都优于其他组织形式,能适用于所有的各种管理工作及当时日益增多的各种大型组织,如教会、国家机构、军队、政党、经济企业和各种团体。
官僚制作为一种久已存在的社会制度,在以往世纪中的所有发展都是一个不自觉的自然过程,只是到了20世纪,它的发展才成为一个自觉的进程。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文中,韦伯一方面认为,所谓的迈向资本主义的进步是经济现代化惟一的尺度,而迈向官僚体制的官员制度的进步则是国家现代化的同样的明确无误的尺度;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官僚制对于人类的未来而言就是一只“铁笼”。这就是所谓的现代性的悖论,韦伯也早就看穿了这点,因而在他批判现代文明反文化、反人道特征的时候,又竭力强调作为现代人的命运即现代文明注定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如此,韦伯在设计官僚制的时候也就包含了这一悖论。
韦伯关于理想的行政组织的构想,与泰勒的想法是很相似的。他们两个都认为,管理就意味着以知识进行控制,领导者应该在能力上胜任,应该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事实来进行管理和领导。
对于官僚组织结构,韦伯认为,官僚组织结构之所以能带来高效率,是因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官僚制强调知识化、专业化、制度化、正式化和权力集中化,它在组织中消除了个人的情感的影响。因此,它能使组织内人们的行为理性化,具有一致性和可预测性。
韦伯的组织理论在当时是相当先进的。但是在他迫切提出他的理论的时候,当时社会的文化和形势还没有形成对组织理论的要求,因此它的理论在当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当时代发展到四五十年代的时候,生产力又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组织变得日益复杂,组织结构变得更加精细,社会上各种组织结构不断地扩大,人们才开始重视组织理论的作用,才发现韦伯的理论是多么的有价值。
在今天,各种各样的组织,不管是工厂、学校、机关、医院或是军队,都或多或少地具有官僚集权组织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从纯技术的角度看是有利于提高组织的效率。但是,今天人们也经常批评官僚组织结构理论,人们把官僚制度、官僚主义、官僚作风作为组织效率低下的代名词。然而,现今社会行政组织的过份低效,并不是“官僚制”本身的错误,而是由于官僚行政组织内部机制障碍所致。
对官僚制度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假设的有效性。官僚组织结构理论的提出是建立在许多假设的基础之上的。现在人们对这些假设前提提出了批评和疑问,例如,官僚组织结构理论就隐含着这样一个假设前提:当上级和下级之间出现不协调时,上级的判断必然比下级的判断正确。显然,这个假设存在明
显的缺陷。
它忽视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在生活与工作中,非正式组织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非正式组织的行为准则是感情的而不是效率的,他们要做什么和不做什么都是以满足这个组织成员的感情需要为标准的。官僚集权组织的提出和设计忽视了正式组织之内还存在的这种非正式组织的现象。
过分地强调组织原则和恪守规章制度。人们对官僚组织结构理论最激烈的批评是它过分地强调执行规章制度。组织的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使他们的活动更加有效,因此任何组织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但是,过分地强调执行这些制度会抑制员工的创造能力、革新和冒险精神。
虽然有上面的一些批评和异议,韦伯的官僚组织机构还不失为一个伟大的理论。作为韦伯组织理论的基础,官僚制在19世纪已盛行于欧洲。韦伯从事实出发,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他认为一套支配行为的特殊规则的存在,是组织概念的本质所在。没有它们,将无从判断组织性行为。
韦伯理论的主要创新之处源于他淡化了对有关官僚制效率的争论,而把目光投向其准确性、连续性、纪律性、严整性与可靠性。韦伯这种强调规则、强调能力、强调知识的行政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
行政组织化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的进程,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自出现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已经成为各类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韦伯关于组织中三种合法权力的精辟分析,给我们非常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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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
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所谓“官僚”,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的贬义。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韦伯认为,在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在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个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因为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衰败也就不可避免。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古代王朝的创立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在官僚组织中,由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和个人依赖。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所以,传统组织中有法律制度,但不可能有法理权威。按照韦伯的说法,这种组织的司法是不规则的,组织运行缺乏工具理性。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一方面,官僚制满足了工业大生产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复杂化的需要。其在精确性、快捷性、可预期性等方面是其他社会组织形式所无与伦比的。另一方面,它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而这些都是对传统社会中的各种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任人唯亲、下级对上级的人身依附、官员决策的任意性与不可预测性等弊端的纠正,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当然,官僚组织自身的缺陷也十分明显,对于这种缺陷,韦伯曾毫不客气的指出,家长制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问题更大,人们在管理社会时当然可以选择不同方式,要么是官僚组织,要么是外行治理,别无他途。时至今日,人们对官僚组织的批评已经非常普遍了,但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无论是在现实中的管理运作,还是在书斋里的理论探索,政府也好,企业也好,我们都无法跳出韦伯的组织模型窠臼。韦伯对组织理论的贡献,有点像如来佛给孙悟空展示出的广阔世界,管理学家们在上面跳跃驰骋,最终却会发现自己依旧
在韦伯所画的圈子里。跳出韦伯的圈子似乎是可能的,不过还有待时日。 编辑官僚制的特征
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在组织中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整个组织是一个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在组织中任何管理行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要按章行事。
(4)形成正规的决策文书。在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下级易于接受明确的命令,上级也易于对下级进行管理。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
(6)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量才用人,任人惟贤,因事设职,专职专人,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编辑官僚制面临的挑战
官僚制作为行政组织的一种“经典组织范式”在管理机构得到了广泛的推行。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官僚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过分强调了层级节制体制,要求下级对上级在职务上绝对服从,忽视了下级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乏民主精神。
(2)过分强调组织利益和组织效率,难以应付社会个性化的发展要求,难以应付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3)过分强调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的划分,忽视了宏观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问题。
(4)过分强调人员的稳定性,无过失便终身任职的制度,最终造就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管理人员,造成管理人员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状况。
编辑官僚组织的合理性
官僚组织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 它的合理性来源于这三个方面:
(1)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
(2)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
(3)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
这种组织的形式、结构和运行机制,表现为高度理性化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它的理性是一种工具理性,具体表现为它仿佛一架精心设计的机器,具有精密的结构设计,从而具有特定的功能,功能的发挥是依靠所有部件的紧密咬合和秩序协作而完成。官僚组织充分地体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它所的追求是通过稳定的、有秩序的、分工合作且运作协调的组织体制来谋求效率。所以,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法治是官僚制的灵魂。韦伯认为,从纯粹技术的角度看,官僚组织能够取得最大效率。而从工具理性角度上来说,这种组织是进行社会管理最合理的手段。官僚组织在精确性、稳定性、严格的纪律性、可靠性等方面,比其他组织形式都要优越。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大规模社会组织迅速成长起来,官僚组织是人类迄今发现的管理大型组织的最好模式。相对于传统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来说,官僚组织的实质,就是抛弃人治,实现法治,屏蔽情感,崇尚科学。
编辑韦伯官僚组织的内容
后来人们对韦伯所描述的官僚组织有多种概括,但最主要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专业化分工。
分工原则本来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来的。可以说,亚当?斯密的经济学大厦,基石就是劳动分工。但是,韦伯则是从社会学意义上探讨分工问题,他把专业化和人类理性紧密联系起来。从斯密到韦伯,分工的意义也从劳动效率发展到社会结构。韦伯的官僚组织,强调组织中根据专业技术的分工和人类理性的关系。分工的实际意义,不仅仅在于斯密强调的提高效率,而且在于消除等级社会的人身特权。在韦伯的分工体系中,人的差别只有技术能力的差别,而不再是身份和社会差别。所以,组织成员的选拔,必须采用考试方式。专业能力替代了个人效忠,权力和责任属于职位而不属于个人,这些权力和责任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在组织之中。由此形成的组织,不仅可以通过分工方式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财富,而且能够形成新的以理性为准则的组织关系,改变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
2.等级制。
等级制自古就有,而韦伯的官僚组织等级制与众不同。官僚组织中的职位,按权力大小和“命令-服从”关系,形成金字塔形的等级序列。这种等级制同以往的社会分层有着实质上的区别。以往的社会分层,如国王、贵族、自由民等等,是按人格身份形成的。官僚组织中的等级制,则是按组织权力形成的。这种权力摆脱了对人身的依附,其实质是专业技术和知识差异。所以,这种等级制排除了古代和中世纪普遍存在的特权。在中世纪,家道中衰而穷困潦倒的贵族大爷,可以在精神上傲视那些珠光宝气却俗不可耐的下层暴发户,在物质上享有平民无法企求的各种优待。但在官僚组织中,这种依赖于社会等级形成的上下悬隔不复存在,是制度而不是身份赋予等级权力。在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中,成员有职权的高低大小之分,但却没有身份地位高低贵贱的区别,正是官僚制打破了传统农业社会中森严的社会等级,为建立近代以来的人人平等的契约型社会创造了先决性的条件。
3.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
在韦伯的理想状态中,官僚制组织的构建形成、部门分工、职位设置、成员选拔,一直到组织的运作,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是由法律制度(不光包括成文制度,也包括不成文制度)明确规定的。这些法律规则由组织成员协商而达成,或者由组织上层提出,但其成员以理性思考权衡而接受。因此,组织的一切规则都是理性的。任何组织成员,都依据这种规则而行事,上至组织的最高领导,下到基层普通职员,无不例外。他们服从的是共同认可的规则,而不是因人而异的举措,或者是个人的偏爱喜好。就连非常具体的报酬问题,也应当以固定薪金制来体现规则的力量。在这里,“人治”被彻底摒弃。但是,由于官僚组织只体现工具理性而排除了价值理性,所以,官僚组织从本质上来说是行政的或执行的工具,而不是政治的或情感的载体,所以,技术官僚不是法规制度的最终渊源,它必须服从于民选的政治领袖或拥有所有权的更高主人(如股东)。这种官僚组织,实际上必须建立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前提上。
4.非人格化。
在韦伯眼里,官僚组织是规章的体制,而不是个人的体制。所以,官僚制是排斥个人魅力的。组织的运行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受个人的感情的支配。理性化的另一种表述,就是非人格化。官僚制改变了传统社会中的人身依附和个人忠诚,职业官僚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命令,是因为他们要服从法律和规则,而不是服从命令者本身的人格魅力感召,或者是服从附着在他身上的身份地位,更不是服从由传统习俗决定的社会等级。尽管韦伯自己也不讳言,这种完全排除了情感的官僚组织,会使组织变成冷冰冰的机器,会产生人的异化。但是,我们尚无法找到比它更好的组织模式。韦伯也承认官僚组织的缺陷,他曾试图探讨以个人魅力来校正官僚组织的异化,但他未能完成相应的研究。
编辑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
在韦伯的理想型官僚制理论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合法性”概念与“合
理性”概念是紧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合理性”经常用于一种学理的解释,倾向于技术化、科学化规范化。而“合法性”则经常用于政治学的解释,倾向于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一)合理性
韦伯通过对西方社会历史的考察,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发现理性化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来的一个特有的概念,他把其称为“官僚制精神”。所谓“官僚制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理性精神”。
这里的理性精神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如规范官僚行为的法律法规、组织程序及契约等等,这些是事先基效率和形式公正原则合理地制订的;整个官僚体制具有严整的结构和内在逻辑,是体系化的;官僚的行选择是基于逻辑分析并由理智控制的等等。因此,合理性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想型官僚制模式的一个最基本原则。
韦伯是从“理性化”特别是工具理性和形式理性的角度来设计官僚制的理论形态与制度框架的。韦认为合理性有两种形式,即形式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所谓形式合性是指合乎工具理性原则的科学性,也可使用哲学的概念把它称作为逻辑形式主义,它是一种纯形式的客观的、不包括价值判断的思维方式和立场,其主要表现是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
工具理性在韦伯的解中包含两重含义,
其一是指目的,或目的,手段理性。当代生活的突出之处是系统的目的理性行动,括明确的目标定义和对达到目标的最有效途径的越来越精确的计算,这种行动对立于那种遵从传统主义习惯的行动。
其二,理性概念还体现着一种行使理性(reason)的含蓄性质,而不论是否含有手段,目程式。“一种行动类型为?理性化?的,是指这种活动为明确设计的规则所控制,是指对活动范围的限精确,并涉及到专门概念和知识的应用,是指这种活动被系统地安排成内恰的整体。在这些特点用指工性行动时,它们意味着极其严格的操作上的精确性和可计算性。”
所谓实质合理性则指立足于某一信念理想的合理性,它是关于伦理主义或道德主义的一种合理性,仅仅对行动实行价值判断——对行动的目和后果作出价值判断。韦伯指出,实质合理性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则要求从质合理性走向形式合理性。所以,通过对韦伯官僚制的分析,我们发现 “理性化”在韦伯的论述中大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行为动机的理性化、文化知识的理性化和制度结构的理性化。依照现代理性建起来的制度和组织是神圣的,它要求用这种合乎理性的标准去权衡各种行政行为,克服“自由的随意专和恩宠,怀有个人动机的施惠和评价。”
“精确、迅速、明确、精通档案、持续性、保密、统一性、严的服从、减少摩擦、节约物资费用和人力,在由训练有素的具体官员进行严格官僚体制的、特别是集权制的行政管理时,比起所有合议的或者名誉职务的和兼任职务的形式来,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二)合法性
韦伯通过对社会史的研究,发现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他是否有能力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从统治的角度出发,韦伯得出了合法的概念,它包含两重含义,即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问题;而对命者来说,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
为了构建合法性的现代统治类型,马克斯?韦伯曾探讨过合法权力的三种权威基础:个人魅力型(或叫里斯马型)、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10 这三种统治类型有着各自不同的权力基础与特性。个人魅力型统治建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传统型统治建立在对于习惯和传统信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主的家臣,可以
世袭。法理型统治则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的要求之上。合理合法权威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其它两种权威主要出现在传统社会中。三种统治类型具有统治的合法性,所不同的是现代统治把合法性与技术合理性结合起来,试图通过技术合理性程度的提高为合法性注入活力。这就表现为在形式合理性上和工具主义的技术设计上所作出的努力,特别是以形式化的律制度及其操作程序来把理论上的、意识形态上和技术上的努力整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合法性网络体系。
以上述权威类型为基础,韦伯相应地把社会组织划分为传统组织、神秘组织、合理合法的组织这三种类型。
传统组织是以传统权威为基础的组织。神秘组织是以个人魅力型权威为基础的组织。合法合理组织就是以合合理权威为基础的组织,这种组织也称理想型官僚制(Bureaucracy)组织。因此,统治的合法性与技术、形的合理性就成为韦伯设计官僚制组织理论的核心。 编辑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实践)基础
(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
第一,在实践方面,韦伯通过对德国市民阶级的分析,指出德国的市民阶级没有成熟到成为德国民的政治领导阶级,他们“有着情愿服从于官僚支配的心态,市民阶级的价值取向可以允许权力与文化政等问题被化约到技术层面,而政治可以被缩小到一个完全形式地维持国家存在的状况,不许有任何内容的实质目标——仅仅只是毫无信仰的日常照顾而已”。“政治厌倦症”、“非政治的精神”成为德国市民级的价值取向。因此这就为韦伯官僚制理论中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提供了实践基础。
第二,在理论方面,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两分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威尔发表于1887 年的《行政学研究》一文被称为是现代美国公共行政研究的起点,他本人也因此文而成为国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他在书中指出,“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当的工作。”为了政府成功有效地完成工作,威尔逊又进一步提出了政治与行政两分法原则,即把政制定与政策执行分开,“行政管理的领域是一种事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领域的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远。” 这种理论的建构就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提供了学理上的支持,因此,有人把韦伯的官僚制论模式称为韦伯—威尔逊模式。
(二)科学管理原理。
20 世纪初,泰罗所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以及构建的科学管理理论以巨大的声势在全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也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科学的实验依据。科学管理的主要贡献表现在:第一对事不对人的管理。这就剔除了管理者在管理中的价值影响,也为韦伯官僚制理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区分奠定了基础。第二,制度和程序化的管理模式。泰罗的科学管理是建立在企业组织由小规模的手工场向大规模现代工厂转变的基础上的,因此,其管理模式是以制度与程序为主的,这充分体现了韦伯的具理性与形式理性。第三,管理的分工与分权。在科学管理中,泰罗在组织的横向和纵向上都提出了分工横向的分工表现为技术与知识的分工,而纵向上则表现为管理权与操作权的分离、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这些都为韦伯官僚制理论提出政治与行政分离,在行政管理上重视技术和知识理性提供了根源。
(三)文官制度的确立。
19 世纪70-80 年代英美两国先后建立了文官制度,即国家公务员制度。随着英美两国公务员制度的一步发展,西方大多数国家相继确立了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的建立实行了新的人事管理原则,主要包法制化、职业化、专业化、价值中立、政务官与业务官分离等原则,这些原则为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奠定了基础。如职业化、专业化原则体现了技术理性的特
征,而法制化、价值中立、政务官与业务官的离则体现了形式理性的特征,这些都是韦伯构建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内涵,因此,我们可以说,韦伯官僚的工具理性特征就是通过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从理论走向实践的。
编辑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的内容
在上述方法论、视角、定位、学理与实践的基础上,韦伯构建了官僚制组织理论的模型,韦伯没有官僚制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通过对其原则与特征的描述来抽象出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内容。
(一)理想型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原则
1. 固定的官员管辖权原则。
2. 机构等级制度和多层次权力机构原则。
3. 机构管理以正式文档为基础。
4. 机构管理通常是以全面的专业训练为前提条件。
5. 机构充分发展要求行政官员“工作能力”的充分发挥。
6. 机构管理遵循一般性规则。
7. 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二)理想型官僚制组织理论的特征
1. 法制化。现代行政管理机构“在其固定的和官方的权限范围方面具有理论原则,这种理论原则一是以法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是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的。2. 层级节制。在所有官僚制政府机构中,都实行机关等级制和各种按等级赋予权力的原则,这意味一种牢固而有秩序的上下级制度,机构的各个层级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
3. 公私分开。官僚制行政管理把官厅活动视为与私人生活领域有明显区别的事情:由公职人员及其自的物质设备、文书档案组成的办公机关,与公职人员的私人住所分开;职务工作与私人往来分开;职上的财物与私人财物分开;行政管理人员与行政管理物资分开(即他们本人不占有自己管理的物资)。
4. 专业化。官僚制的行政管理须照章办事,而为了应用规则,“职务工作,至少是一切专门化的职工作——这是现代职务工作的特点,一般是以专业培训为前提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只有证明接培训成绩合格”才能正常履行专业化管理工作。
5. 专职化。当公共机关得到了充分发展的时候,公务活动要求行政官员全身心地投入,而不计较规的上班时间。
6. 效果的可预见性。对于官僚体制来说,“可预见的规则”具有真正决定性的意义。 编辑韦伯官僚制设计中的合理性悖论
一、从合法性到合理性
在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中,“合法性”(legitimacy)与“合理性”(rationality)是两个最为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在某种意义上,整个韦伯学术思想体系都是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合理性是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现代官僚制组织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而合法性的概念则是他用以理解古代官僚制的锁钥。与现代官僚制相比,古代的各种类型的官僚制是不具有合理性的,但是这种不具有“合理性”的官僚制为什么会在古代中国、埃及、印度和中古的欧洲等地普遍存在,韦伯的解释是,这些官僚制虽然不具有合理性,但却具有合法性。
韦伯在《世界经济通史》、《儒教与道教》、《经济与社会》等一系列著作中对官僚制发生与发展的历史作了比较研究,他的结论是,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是具有合法性基础的。既然官僚制能够在人类历史上有着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它就是以其合法性作为存在的前提的。他认为,官僚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
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这种统治主要是基于一种自愿的服从。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只有接受这种信仰体系,才能有着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且不会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韦伯把这种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法性体系。这种合法性体系的存在,使每一个人都能够遵从来自权威的命令,不管这些命令是来自统治者个人,还是来自于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从权力关系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命令—服从”的权力关系。有了这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统治就自然而然地具有合法性了。
进一步说,合法性是来源于一种正当性的信念。韦伯认为,正当性的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宗教的正当性;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法律的正当性。在这两类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下,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
(1)情感类型行动;
(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
(3)传统类型行动;
(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
而在这四种类型的行动中,前三种都仅仅由于情感的、价值合理性的、宗教的和习惯的正当性的原因而拥有合法性,唯有最后一种类型的行动才是得到了法律正当性支持的行动,因而不仅具有合法性,同时也具有客观合理性。
与上述四种行动类型相对应的是三种类型的支配行为或者三种统治类型,即个人魅力型的、传统型的和法理型的统治。个人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行政职务不是一种稳固的职业,也没有按正常途径的升迁,全凭领袖个人意志的直接指定,其行政体制的特点是反复无常性。传统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于习惯和古老传统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要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王的家臣,无视其实际才能,但须听命行事,为官者可以世袭,行政管理制度及官员带有极大的附属性。法理型的统治,是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是作为法理型统治类型的官僚制。在这三种体制中,个人魅力型的统治并没有采用官僚制的形式,只有传统型的和法理型的才是官僚制的形式。但是,在这两种官僚制形式中,传统型的官僚制虽然是合法的,但却不具有合理性,如果说具有合理性的话,那么也属于一种主观化了的价值合理性。韦伯所极力追求的是客观的合理性,即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合理性的官僚制。所以,他的全部理论工作的重点就放在了设计这种合法又合理的官僚制方案方面了。
应当说,韦伯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他的官僚制理论中,是首先确立起一个合理性的概念,然后再进行合理性官僚制模型的设计。所以,他对历史上的官僚制所作出的描述是以合理性为标准的,分析的结果是历史上的官僚制都缺乏合理性。既然如此,那就需要自己动手去建立一个合理性的官僚制。当然,官僚制作为一种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不可能由学者去建立它的工程的,但学者可以描述它的理论模型,韦伯所作的工作就是这一性质的。所以说韦伯是合理性官僚制模型的设计师。根据韦伯的看法,官僚制首先是作为一种组织形式而存在的,是组织存在的体制和制度。这种组织形式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表现为一种上级对下级的领导、监控和下级对上级的报批、执行的层级制度。这是一切官僚制的基本特征。但是,现代官僚制的新特点在于,官僚制组织中的官员,是根据契约关系雇佣和经过培训并领取薪金的公务人员,虽然,作为官僚制组织,在结构上也分为高级和低级,因而官僚也分为上级和下级,但是,他们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作,所以,他们之间不是一种附庸关系。由于具有这些特点,现代官僚制与传统的官僚制比较起来,就有着更大的优越性,它能够使行政事务得以很好的决策和贯彻,具有精确、严格、统一的特点。
具体地说,根据合理性原则以及吸收传统官僚制存在的经验所作出的官僚制设计具有这
样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官僚制是法律化的等级制度,应当是一整套持续一致的程序化的命令—服从关系,任何官员的行动方向都是由处在更高一级的官员所决定的。官员所受到是非政治化的管理,对官员的评价主要是技术性的。
第二,官员间的从属关系是由严格的职务或任务等级序列决定的,权力关系并不具有权力的个性特点,而是基于职务本身的组织构造,所以,要求完全排除个人的情感纠葛。每一个职位上的官员都有着明确而具体的权力,从而保证每个人都能够照章办事而不致越出其职权范围。
第三,消除了人身依附关系。由于权力来源不是出自血统的或世袭的因素,而是源于建立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形式法学理念和形式法律规定的制度,所以,官员的工作和利益不是由他的上司的个人好恶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制度所规定的行动的程序化、客观化,他的年资、工作经验、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等等都可以在形式上加以量化。这样一来,个人的服从对象不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个人拥有的特定职务,换句话说,他为客观的非个人的组织和组织目标服务。
第四,拥有极为完美的技术化程序和手段,在专家的指导下日常的工作大部分与信息、各种知识、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多个可行的决策方案的提出以及论证等等,都会拥有技术性的支持,而且,组织目标及这些目标的确立过程也倾向于技术化和合理化。也就是说,根据科学化、技术化的理性取向,在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上倚重各类专家,促进整个官僚体系和组织行为越来越科学化、合理化。
二、合理性的客观性
韦伯关于现代官僚制的合理性设计是一种理想型设计,这种理想型设计与自然科学中的理想模式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那么,这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官僚制在现实中是否存在以及能否存在,如果它仅仅是一个理想模型,在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就会大打折扣。所以,韦伯也不得不承认: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思维结构,也许象只是在假定的绝对空间中计算出来的物理反应一样,在现实中是极少见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理想类型只是思维构建的“乌托邦”。但是,韦伯又认为这种理想类型并不是凭空构造的,而是来自现实本身的,是通过对现实中那些典型因素的突出和强调获得的。对于这个问题,韦伯是这样看的:“理想类型是通过单方面地突出一个或更多的观点,通过综合许多弥漫的、无联系的,或多或少存在、偶尔又不存在的具体的个别的现象而成的,这些现象根据那些被单方面地强调的观点而被整理成一个统一的分析结构。”所以说,韦伯所建构的官僚制理想类型也就是他将历史上的以及现实中的具体的个别的官僚制组织的某些主要性质和突出的特征抽取出来,并通过综合整理而成的精神产品。在现实世界中,几乎不可能发现有哪一个官僚制组织完全具备官僚制的理想类型的全部特点。
韦伯试图说明他在理论中构造理想型的合理性官僚制的理由,那就是:在历史学的研究中,作为历史认识论的方法,“理想型”是认识的手段而非认识的目的,而对于社会学来说,就不是这样了,社会学中的理想类型是由社会学的任务所决定的,因为社会学需要建立关于事件的一般法则,不管这些事件的时空意义如何。所以,对于一个社会学家来说,韦伯认为自己的任务就在于建立一个理想的官僚制模型。的确,对于科学研究来说,韦伯的这一看法是合乎科学发展的一般原则的,因而,对于韦伯建立合理性官僚制的理想类型这一点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科学无论是在建构理想类型方面有着多么高度的纯粹性,都应当以科学自身逻辑上的完整性为前提,如果科学自身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那么在逻辑断裂带上去建立理想类型就不能被视作为明智的选择。即使对于社会科学也是这样,它可以从社会现实中抽象出典型因素,但却必须在这些典型因素中包含着现实完整的总体性,失去了这个总体性,也就意味着科学自身是一个畸形化的体系。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恰恰是这样,他作为其理论基
础的合理性概念恰恰是一个不具有总体性的片面的合理性。片面的合理性又怎么能够被称作为合理性的呢,无论是在日常用语还是科学思维中,片面的合理性都恰恰是不合理性。
所以,决不象有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韦伯在建立了官僚制组织的理想类型之后,应该将它与官僚制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但他并没有作这样的工作2。其实这种比较无论做了还是没做,对于韦伯来说都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而且在韦伯的时代,官僚制并不象20世纪那样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遇到了结构性的危机,即使韦伯做了比较也不能得出否定官僚制理想类型的结论,甚至根据现实而对官僚制的理想类型作出修缮都是不可能的。因为韦伯在建构官僚制的理想模式的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过了作为理论建构的理想模型与现实的差异性。所以,对于韦伯的理想官僚制模型来说,实质性的问题是作为官僚制设计基础的合理性概念自身就存在着逻辑断裂带。
韦伯建立理想的官僚制模型的努力是在历史叙述中进行的,所以,他把官僚制的形成过程看作是社会的合理化进程,是社会关系的客观化和物化过程中的合理化。当然,这种合理化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但韦伯并不认为这个合理化进程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方向,而是以只有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予以理性思考并行动的市民的出现为前提的。在韦伯看来,就行动而言,在传统社会中,行动的手段、目的、价值和结果等各种组成要素的自律控制力都是很弱的,只是到了近代社会,市民行动的自律控制力才得到增强,才可能增加行动的合理性。所以,在整个宗教社会学和社会史研究中,韦伯把合理性的出现,即合理化运动看作与西方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联系在一起的,仅仅在西方社会,才出现了这种合理化的运动。在叙述的过程中,韦伯把合理化的运动分为行动的、价值领域的和杜会结构的等方面。依他看来,从行动的方面来看,在传统社会,对行动的诸组成要素(即手段、目的、价值及结果)的自律控制力极其有限,而到了近代社会,其自律控制力得到显著提高,意味着行动的合理性也得到提高。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韦伯关于行动类型的划分,他把行动类型分为四类,即目的合理行动、价值合理行动、情感行动以及传统行动3。从价值领域方面看,在传统社会,诸价值领域尚未分化,是互相融合在一起,而到了近代社会,诸价值领域被分化为具有相对自律性的部分体系,即认知—技术领域、审美—表现领域以及道德—实践领域。同时,各价值领域处于持续的合理化—自律化过程。从社会结构方面来看,就是从传统官僚制向现代官僚制的转换。
出于理想型官僚制设计的需要,韦伯在论述官僚制的合理性时,要求实证地对不同合理性进行客观描述,也就是从事物因果关系上判明合理性的类别,从而表明他完全是在实证主义的层面上对体现不同合理性的官僚制的分类。因此,韦伯区分出两种合理性,即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所谓形式合理性,是指在统治关系中,行动方式倾向于在其手段和程序等方面尽可能地被加以量化,从而使得行动本身以及对行动结束后目的实现程序的预测成为可以被计算的任务。这是一种纯粹客观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则完全基于价值判断的基础,它对行动的目的和后果作出价值评价,这些评价如是否合乎宗教信仰或宗教教义,是否符合习惯,是否表现出某种杜会美德或善行等。实质合理性只是关乎伦理主义或道德理想的一种合理性,它仅仅对行动实现价值判断,极力强调行动的社会关注,忽视行动效率,这是一种主观合理性。而形式合理性则与之相反,它不仅把行动过程看成是可计算的,而且把目的本身也看成是可计算的。韦伯认为,目的其实就是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理性化,或者说就是使它表现出最大程序的可计算性。因此,形式合理性是工具—目的的,实质合理性则是伦理道德理想的。韦伯强调,实质合理性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在现代社会,这种合理性已经基本失去了它存在的杜会氛围。现代社会日趋繁复的生产与生活,必然要求把行动的效率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社会管理必然愈益科层化。在经济生活中,受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法则的支配,公司不得不连续地、精确地并尽可能以更大的成本效益和更快的速度处理它的业务;在现代民族国家问题上,现代国家统治越来越依靠科层化的管理方式,使它的军事、司
法和行政管理人员日益脱离行政管理组织的物质手段,领取工资和薪金的官僚彻底摆脱了过去曾经被先赋的任职条件,他们已经被广泛地普遍地雇员化了;在公共生活领域中,报刊等社会舆论不仅在内部形成了分工明确运作有序的机制,而且在外部也越来越与科层化的国家相互信赖,并受着受过专业训练的各类活动家或党派官员的指导。同时,社会公共空间也日益官僚体制化:在政党政治中,官僚体制化的政党想方设法从技术上强化其操纵人民大众的漠不关心和 “同意”能力,并精细地事先计算自己行动的过程与所能达到的结果。既然形式合理性是社会发展趋势所致,那么在现代理想型的官僚制设计中,突出强调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和客观性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因为,韦伯武断地指出,“按照目的合理行动的角度,价值合理性总是不理性的”。
鉴于官僚制在实践中的困境和理论上所受到的诸多诟病,当代韦伯的信奉者们在替韦伯辩护的时候,总是强调韦伯的合理性概念是出于叙述的需要。当然,从韦伯的著作来看,合理性概念也确实表现为一种叙述的需要,是用以分析和理解现代社会特别是官僚制的叙述框架。实际上,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因为,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没有什么纯粹的叙述,一切叙述都是服务于理论建构的,更何况韦伯并不是以一个哲学家的身份而被学术界承认的,他是以一个社会学家而受到学术界注目的。他的目标并不是用合理性的概念来分析近代以来的社会,而是要在合理性概念的基础上构建理想的官僚制模型。至于韦伯在他的著作中所进行的不厌其烦的类型区分也不能证明他仅仅是一个社会学领域中的类型学家,他个人一再强调的所谓不受个人价值观念影响的客观实证的事实描述并没有遮掩他构建理想的官僚制类型的热情。所以,在韦伯那里,合理性概念归根到底还是从属于理想官僚制模型建构的需要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使他割裂价值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关系,抛弃理论追求上的总体性而片面地强调工具—目的合理性、形式合理性的客观性。 三、客观性的不可能性
韦伯在社会学研究中倡导“价值中立”。而这种价值中立的原则也被作为一个规范而被应用到公共行政的官僚制组织设计中去了。所以,在官僚制中,人们看到的是体制的价值、结构的科学性和运行的技术化,但作为这个体系中的主体因素的人的价值却被忽略了。这样一来,在官僚制的理想模型中,一切都从属于科学的合理性。这个科学的合理性也就是韦伯的形式合理性。拥有形式合理性的理想型的官僚制组织由于分工明确、职责和权限清晰、等级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高、拥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成员的非人格化而被韦伯看作为有了“超过任何其它组织形式的技术优势”,而且,韦伯断言,这种“充分发展了的官僚组织与其它组织相比较,就如机械与生产的非机械形式相比较。”5可见,韦伯是充满热情地描述他的理想型的官僚制的。
韦伯认为,这种拥有科学结构的官镣制组织具有公正、科学、高效率的优点。当然,韦伯也看到官僚制中包含着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会存在着违法行为、低效率、官僚主义等现象。而且他特别指出,官僚制的麻烦在于,官员们并不总是以他们应当遵循的方式行事,他们具有一种人类本能的趋向,试图增大自己的权力,并扩充自己的权利。他们不是作为一个忠实的仆人去行事,而是力求成为他们所管辖的部分的主人。对文件的垄断常常是他们手中极为便利的武器,凭借从官方情报到保密资料的转换,凭借仔细的证据处理和有选择性的事实描述,便可以在行政管理公正无私的幌子下,支配或强烈地影响政策,使政府的部长俨如他们自己部门的雇员或成为傀儡人物。但是,韦伯的追求依然是客观化,他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依然是科学化的。因为他是这样来设计救治官僚病的方案的:其一,实行行政职能部门内部的合议制,扩大决策参与范围;其二,改变行政首长的非专业现象,因为只要非专业的官员依赖专业人员帮助,那么真正的决定总是由后者作出的;其三,实行直接民主制,保证政府官员直接受议会监督。所以,解决官僚制所带来的问题并不是由官僚体制内部作出,只有到官僚体制的外部,才能找到解决官僚病的锁钥。
应当承认,韦伯的思想是矛盾的,作为一个深受启蒙思想和近代哲学熏染的思想家,他有着自由主义的信念,并崇尚个人价值,但是,他的理论却又表现出压抑个性、祛除主动的思想。在他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中,这种矛盾被单向度的客观追求所完全取代,他关于自由主义的和个人价值的信念完全被官僚制组织的客观性所埋没。所以,合理性的官僚制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理想化或纯理论性的组织制度,在现实中有很多难以实现的条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韦伯的官僚制实际上是一个道地的权力本位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支配官僚的是强烈的权力拜物教,官僚们把对权力的追逐作为其行政行为的主要目标。这样一来,就必然会在官员之间造成非道德的猎取权力的行为,官员会把通过忠于职守和通过自己的行政行为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的途径看作一条十分困难的途径,他们就会选取人情关系、投机钻营等等途径去获取权力。这样一来,就会在官员之间形成一个相互倾轧、尔虞我诈的氛围,从而造成整个官僚制体系的内耗增加。
即使避开官僚制的实践效应不谈,单就韦伯官僚制描述的理论分析也可以看到其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在这个客观化、形式化的合理性的背后所包含着的是对人的否定。我们知道,从文艺复兴开始到启蒙运动,是在理性追求中踢开上帝,整个近代思想的发展都是在这一主题下进行的进一步深化,但是在非理性的领域中如何排除上帝的干扰和肯定人的价值,是在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才开始的。所以,从文艺复兴到尼采的主流哲学是一个从肯定人的理性价值到非理性价值的进步,而韦伯的官僚制理论设计却是与这一主流哲学相对立的。因为,它在这种科学化技术化的设计中片面强调客观的形式合理性,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人,这无异于在官僚制中宣布人的死亡。因为在韦伯看来,现代官僚制所意味着的是整个现代生活的科层化,而现代生活的彻底科层化则意味着工具—目的论已完全控制了一般社会心理。资本主义合理化过程在消灭和取代其他形式生活的同时,本身也倾向于变成一种目的。这种工具—目的论与现代社会的效率相呼应,它或许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压倒性的世界潮流。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都倾向于变得取决于纪律严明的等级制度、合理的专业化、个人本身及其活动的条理化工具化。
我们认为,历史进步的趋势是人的发展,在公共行政的制度建设中,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人是社会的最高价值,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杜会发展的目的。这是一个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因为,杜会本位实际上也就是人本位,即突出强调人的地位、人的权利、人的尊严,突出强调人的个性发展和价值实现。这是公共行政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为了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和基本的价值取向,它的制度建设的内部考量就必须是以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为目标,要求行政人员的个人的发展与社会一般成员的人的发展走不同的道路。如果说社会的一般成员在人的发展这个方面是通过个人权利、个人尊严和个性的突出而得到实现的话,那么行政人员恰恰是需要在尊重他人的个人权利、维护他人的尊严和为他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保障的过程中来获得自己人格的升华,实现完善的道德修养,从而走向个人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对于行政人员的来说,在社会总体中人的发展中的意义就在于个人人格的实现,而个人的人格是通过道德的发展而得到实现的。
从行政法律的角度来看,现代公共行政的权力体系也被称作为一种行政授权机制。在这种行政授权中,行政人员拥有着很大一部分行政自由裁量权,这个自由裁量权如何能够在行政人员的个人的行政行为中保证其与公共行政的总体目标的一致性,主要是依靠行政人员的道德觉悟来提供保证的。当然,行政法律以及行政体系的制度设计谋求程序控制,但程序控制由于本身就是与自由裁量之间存在着理论上或逻辑上的悖论,在实践上也必然会有着难于处理的尴尬。所以,一切关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都不可能是成功的。只有走出程序控制的思路,或者说把程序控制作为一个强程序弱控制的地位上,尽可能地突出行政人员的行政道德的作用,才能为行政自由裁量权提供理想的作用途径。
总之,官僚制不应是一个消灭了人的管理体制,而首先应当是以人为中心的体制。以人
为中心,就需要突出人的主体性,就需要肯定人的价值以及人的价值观念的作用。这样一来,官僚制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就转换为人的主体性和道德优先性。所以,我们对于人的死亡和制度的兴旺的对立是不能赞成的,我们所要看到的是制度的兴旺成为人的支持物。具体地说,就是公共行政的法律制度等因素,应当成为行政人员行政行为的支撑物,而不是专门用来限制和控制行政人员的工具。行政人员依赖于公共行政的法律制度而变得更加强大,能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这就会获得法律制度与行政人员的主观活动相协调的情况,行政人员就不会处处感到法律制度与他的对立,而处处感到法律制度对他的支持。
马克思韦伯官僚制 论马克思韦伯的官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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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韦伯的官僚组织
摘 要:被誉为“组织管理之父”的马克斯?韦伯,是现代官僚理论的奠基人。他创立的官僚集权组织,被视为与工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最为理想的组织结构。在整个20世纪中,韦伯创立的官僚集权理论,可能是影响最大的理论之一。可以说,韦伯的官僚集权理论是组织理论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标志着古典理论走向全面的成熟与完善。美国组织研究学者卡斯特与罗森茨韦克将之称为古典组织思想的“第三根主要支柱”。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
一、官僚制理论的政治经济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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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僚制的经济背景。在韦伯看来,官僚制是资本主义逻辑的合理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务的增多,使国家的行政职能发展成为必然。这一切自然加速了政府规模的升级,政府规模的急速变化冲击了昔日的公权运作形式,这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去探讨和建构新的公共权力体制,从而催生了官僚制。
2.官僚制的政治背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人们关注的是如何克服专制主义,分权制衡制度成了理论的焦点,英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选举为依托的政党政治在这一时期极为盛行,胜者分赃的官员任命制导致了西方政府行政管理的混乱和低效。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西方各国纷纷兴起了文官制度建设。官僚制正是在这种文官制度的兴建过程中产生并为文官制度的设计提供了价值指导。
二、对官僚组织的解读
韦伯认为,人类社会实际上是组织的社会,人们正是通过组织这根纽带以各种方式连接在一起,因而人类社会的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为组织类型的变迁。韦伯把社会行为分成四类:基于感情的行为;基于传统或习俗的行为;以某种绝对价值为取向的行为;以个人的目的为取向的合理行为。韦伯对这四种社会行为进行了细致的剖析,把历史上出现过的合法的统治归纳为三种纯粹的类型:神秘型统治、传统性统治与法理性统治。三者分别对应于一种合法性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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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神授权力—神秘型组织,传统权力—传统型组织,法定权力—法理性组织。
神秘性组织。该组织大多由领袖及其追随者组成,维系组织的基础是领袖的个人魅
力权威与组织成员的个人感情。特点主要是:第一,组织成员必须绝对服从领袖的命令。组织成员对领袖有一种确定不移的信赖感,任何组织成员都不允许对领袖的权威提出怀疑与挑战。第二,组织内部管理的非专业化。表现为组织内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职位,管理者与现代社会中的官僚完全不同,他们无需具备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产生主要取决于领袖个人的好恶与直觉。第三,组织缺乏日常的、合理的经济支持。神秘型组织是一种“非经济性”的典型组织,它拒绝卷入日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第四,组织具有强烈的革命性。神秘型组织对现实具有强烈的批评与反叛性格,这就使之易于在社会剧变时期扮演重要角色。第五,组织的不稳定性。神秘性组织是一种典型的人治组织,其运行与维持皆系于领袖的个人的魅力品质及信徒与领袖之间在实践考验中形成的私人感情。
传统性组织。韦伯认为这种组织的合法性是建立在遗传下来的制度和习俗基础之上,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其特征表现为:一是组织权力即传统权力来自于传统的固有尊严。统治者的地位和身份的确立,血缘关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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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他的地位。二是组织权力的集中性与行使的任意性。传统型组织构成的统治团体中,统治者与其他组织成员间的关系不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而是一种“主子”与“仆从”的关系,两者之间首要的并非事务上的职务职责,而是奴仆的个人忠诚与义务。三是组织缺乏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组织中不存在固定的、合理的等级制度。官员的任免与升迁并不取决于自由的契约。四是组织行为缺乏经济理性的考虑。五是传统性组织具有强烈的守旧性。组织中的传统努力总是从其自身利益出发,或出于心理惯性的原因,敌视任何新生的事物,因而,传统型组织的组织文化有着本能的压制创新与守旧的倾向。
合理化—合法化的组织。是韦伯官僚集权理论中所特别关注的官僚集权组织。韦伯认为,法理性组织是符合现代社会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所需的组织结构形式。法理性组织必然是借助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班子进行管理与统治,在此意义上,官僚组织是法理性组织的纯粹形态。官僚集权组织被认为是理想的组织结构,意味着组织的“纯粹形式”。
三、对官僚制理论的评价及现实意义
韦伯的理性类型官僚制理论提出后受到了很多的批评,人们并未认识到韦伯是从一种理想类型方法的层面上提出官僚制组织理论,反而用现实生活中到处存在的组织低效率等负面现象来攻击韦伯的理论,认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根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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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现实世界按照官僚制类型组织的低效率和无效率现象。在理论界的批评和实践领域的改革声中,官僚制组织
形式似乎已经成为过时的组织形态,那么我们该如何认识官僚制组织理论呢,
首先,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更多的是一种“理想类型”方法论,他将当时各种组织形式的要素抽象综合为一种理性形态的组织形式。因此,韦伯提出的是一个“理性官僚制”组织形式,其作用更多的是提供一种分析现实组织形态的工具,而非提供对现象的细节描述。
其次,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组织理论还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刻的命题:理性官僚制组织能够提供一种“可预期”的行为环境,因而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助产婆。这一点对我们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组织理论揭示这样一个道理:一定的政治和行政管理结构作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并为此组织经济生产方式的制度安排,对人们的经济行为将产生质的影响。政治和行政管理结构以及与此相配套的法律结构对人们选择社会经济行为方式的影响更值得引起人们的关注。
相应的,在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当政府决策流程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经济生活中人们的判断便失去了基本的依据,经济生活中流传的只是种种毫无根据的猜测。不能对政府决策和政府的其他行为进行合理的预期或预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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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预见性的把准政府的脉搏,经济生活中人们就只有选择短视行为。投资上的赌博心理、经济交易中一次性欺诈行为、各种与政治和行政权力联姻的经营行为层出不穷,就一点儿也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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